投标质疑时限问题
招标投标中的各种时限规定
招标投标中的各种时限规定1、招标投标中资格预审各流程时间期限的规定(1)资格预审文件发售期:不得少于5日。
(2)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期限:自资格预审文件停止发售之日起不得少于5日。
(3)澄清或修改资格预审文件的期限:澄清或修改资格预审文件影响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编制的,应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3日前作出。
(4)资格预审文件异议提出期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日前提出。
(5)资格预审文件异议答复期限:招标人应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答复,作出答复前,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6)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提出投诉期限:自知道或应该知道之日起10日内。
(7)行政监督部门处理投诉期限:自收到投诉之日起3个工作日决定是否受理,并自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作出处理,需要检验、检测、鉴定、专家评审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内。
【依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六十条、第六十一条。
】2、招标投标(不含资格预审阶段)中各流程时间期限的规定(1)招标文件发售期:不得少于5日。
(2)提交投标文件的期限:自招标文件发出之日起不得少于20日。
(3)澄清或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澄清或修改招标文件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作出。
(4)招标文件异议提出和答复时间期限: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
(5)招标文件异议答复时间期限: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答复,作出答复前,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6)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投标文件时投标保证金返还期限: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
(7)开标时间:与投标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
(8)开标异议提出期限:当场。
(9)开标异议答复期限:当场。
(10)中标候选人公示开始时间: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
(11)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少于3日。
(12)中标候选人公示异议提出期限:公示期内。
(13)中标候选人公示异议答复期限: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
(14)合同签订期限:自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
招投标项目常见质疑事项及处理决定
招投标项目常见质疑事项及处理决定一.招标文件中关于供货期限的要求不合理,期限过短,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外地供应商。
经审查,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没有就招标中标货物供货期限作出明确规定,本地无生产相关招标产品的生产企业,不存在排斥外地供应商的情形,据此认定,该事项不成立。
二.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在开标前三个日历天前申请加入项目钉钉群不合理,提前泄露潜在投标单位,不符合现行法律规定。
经审查,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在开标前三个日历天前申请加入项目钉钉群的规定违反了《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第87号令)》“第二十八条投标截止时间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有关人员不得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以及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
”的规定,据此认定,该事项成立。
三.招标文件业绩要求不合理且商务部分评审因素第二条中要求近三年类似项目业绩不明确,影响投标人准确响应采购需求,属于以不合理的条款限制或排斥潜在投标人。
经审查,该招标文件对项目业绩要求不够明确,影响投标人准确响应采购需求,据此认定,该事项成立。
四.招标文件评分细则中评审因素量化指标不相对应,且要求提供的证明资料不合理,不符合现行法律规定,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和排斥潜在供应商。
经审查,招标文件中评分细则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审标准中的分值设置应当与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相对应。
”的规定,据此认定,该事项成立。
五.招标文件评分细则中评审因素未量化、未细化,设置区间分值,盲目扩大评标委员会的自由裁量权,属于未依法设定评审分值的情形,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等规定。
经审查,招标文件中评分细则违反了《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第87号令)》“第五十五条评审因素应当细化和量化,且与相应的商务条件和采购需求对应。
招投标质疑处理办法
招投标质疑处理办法1. 引言招投标过程中,各投标人可能对招标文件中的某些内容提出质疑。
为了保证招投标过程的公正、公平和透明,我们制定了本办法,以规范和处理招投标质疑事项。
2. 质疑的范围和方式2.1 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所有招标文件中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条件、技术参数、投标文件要求等。
2.2 方式投标人可以通过书面、电子邮件或其他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质疑。
招标人也可以设立专门的质疑窗口,接受投标人的质疑。
3. 质疑受理和处理3.1 受理招标人应在质疑事项提交后的三个工作日内确认收到,在招标文件中公示或以书面形式回复。
3.2 处理招标人应对质疑事项进行审核和处理,并在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回复。
如果招标人需要进一步调查、核实或收集证据,可以延长处理时限,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个工作日。
3.3 结果通知招标人在处理完质疑事项后,应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人处理结果。
在招标文件中公示或以书面形式向所有投标人公布处理结果。
4. 争议解决对于质疑处理结果不满的投标人,可以提起行政复议或者在规定的时限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 其他事项5.1 保密招标人应对质疑事项保密,不得泄露质疑人的身份和相关信息。
5.2 诚信原则招标人和投标人应本着诚实守信的原则,在质疑处理过程中要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材料和信息。
5.3 适用法律本办法适用相关法律法规,对于没有明确规定的事项,应参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解释。
6. 结束语本办法旨在保障招投标过程的公正、公平和透明,保护投标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招标活动的规范和健康发展。
招标人和投标人应共同遵守本办法,积极参与和支持质疑处理工作,共同维护招投标市场的良好秩序。
招投标中各个时间节点的时限规定
招投标中各个时间节点的时限规定资格预审流程: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资格预审文件的发售期不得少于5日。
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期限为自资格预审文件停止发售之日起不得少于5日。
如果澄清或修改资格预审文件会影响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编制,应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的3日前作出澄清或修改。
资格预审文件的异议提出期限是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的2日前。
招标人应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答复,答复之前,需要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资格预审申请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提出投诉的期限是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
行政监督部门处理投诉的期限是自收到投诉之日起3个工作日决定是否受理,并自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作出处理,需要检验、检测、鉴定、专家评审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内。
不含资格预审流程:根据《招标投标法》和《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招标文件发售期不得少于5日。
提交投标文件的期限是自招标文件发出之日起不得少于20日。
如果澄清或修改招标文件会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应在投标截止时间的15日前作出澄清或修改。
招标文件的异议提出和答复时间期限是在投标截止时间的10日前提出,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答复,答复之前,需要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投标文件时,投标保证金返还期限是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
开标时间与投标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
开标异议提出和答复期限是当场。
中标候选人公示开始时间是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少于3日。
评标结果异议提出期限是公示期内,评标结果异议答复期限是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
合同签订期限是在投标有效期内及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
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投标保证金返还期限最迟在合同签订后5日内。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提出投诉的期限是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
行政监督部门处理投诉的期限是自收到投诉之日起3个工作日决定是否受理,并自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作出处理,需要检验、检测、鉴定、专家评审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内。
对招标文件提异议的时间
一、对招标文件提异议的时间规定1. 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四十条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当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并书面通知所有投标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当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并书面通知所有投标人。
”2. 实际操作在实际操作中,对招标文件提异议的时间通常包括以下几个阶段:(1)招标文件发布后至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这是提出异议的主要阶段,投标人可以在了解招标文件内容后,对其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异议。
(2)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至招标文件澄清、修改截止时间前:在这个阶段,如果招标人发布了澄清或修改文件,投标人可以在澄清或修改截止时间前提出异议。
(3)招标文件澄清、修改截止时间后至招标文件开标前:在这个阶段,如果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文件仍存在问题,可以在开标前提出异议。
二、对招标文件提异议的时间注意事项1. 依法提出异议投标人提出异议时,应当依法进行,确保异议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在提出异议前,投标人应当仔细阅读招标文件,了解招标文件的规定,确保自己的异议是基于实际情况和法律规定。
2. 及时提出异议投标人发现招标文件存在问题后,应当及时提出异议。
根据法律规定,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提出异议,以免影响招标程序的正常进行。
3. 明确异议内容在提出异议时,投标人应明确指出招标文件中存在的问题,并附上相关证据。
这样可以提高异议的处理效率,确保招标程序的公正、公平。
4. 保持沟通在提出异议后,投标人应与招标人保持沟通,了解异议处理情况。
如果招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投标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5. 注意保密在提出异议的过程中,投标人应注意保密,避免泄露商业秘密或其他敏感信息。
招标文件的质疑有效期从何时算起
招标⽂件的质疑有效期,不是从供应商购买到招标⽂件时算起,⽽是从招标⽂件公开发售时算起-- 从“知道或应当知道”看质疑有效期 “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侵害说”是我国法律部门⼀句规范的法律术语,也是⼀项判定权利⼈权利和义务的标准。
该标准注重了主观标准与客观标准的统⼀。
“知道”是指权利⼈主观上知道⾃⼰权利被侵害的事实;“应当知道”则是⼀种法律的推定,指基于客观之情事及⼀般民众、法⼈根据其知识经验应尽的注意义务,权利⼈应当知悉其权利被侵害的事实,但因其⾃⾝过失⽽未知情,在该情形下,法律推定其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
在政府采购的质疑处理环节,这⼀法理具有很强的现实性。
“知道或应当知道”的含义 “知道”与“应当知道”是⼀对孪⽣兄弟,“知道”属于⾃⼰的权利,对相对⼈来说则是义务,“应当知道”是他⼈的权利,对相对⼈来说则是义务,权利和义务,是⼈们⾏为的法律模式,同时也是法律的核⼼,在每⼀部法律中⽆处不在。
法律作为社会控制的⼯具,也是平衡利益⾏为的规范。
“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是我国《民法通则》第⼀百三⼗七条⾸先作出的规定:“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起计算。
……有特殊情况的,⼈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
”《政府采购法》第五⼗⼆条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起七个⼯作⽇内,以书⾯形式向采购⼈提出质疑。
”这⾥的时效指的是质疑时效。
质疑时效如何计算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每⼀个程序的设计都体现法律的公平和正义。
供应商的质疑权利亦是如此。
“知道”是权利⼈的权利,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所享有的权利,“应当知道”是义务⼈的权利,即采购⼈、采购代理机构所享有的权利。
“知道或应当知道”就是政府采购的公平与正义的具体体现。
法律是讲究平衡的,既要保护供应商的权利,同时也要保护采购⼈、采购代理机构的权利。
在任何⼀个法制国家,既没有⽆节制的权利,也没有⽆原则的义务,所以,“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就成为约束政府采购当事⼈的⼀个时间平衡点。
招标文件发出后质疑时间
一、招标文件概述招标文件是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和需要,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投标程序编制的,用于规范招标投标活动的文件。
招标文件是招标投标活动的重要依据,对招标投标双方都具有约束力。
招标文件发出后,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内容有疑问时,有权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质疑。
二、招标文件发出后质疑时间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招标文件发出后,投标人在以下时间范围内有权提出质疑:1. 招标文件发出之日起5日内,对招标文件的内容有疑问的,应当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质疑。
2. 投标截止时间前5日内,对招标文件内容有疑问的,应当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质疑。
3. 投标截止时间前3日内,对招标文件内容有疑问的,应当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质疑。
4. 投标截止时间前2日内,对招标文件内容有疑问的,应当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质疑。
5. 投标截止时间前1日内,对招标文件内容有疑问的,应当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质疑。
三、招标文件发出后质疑的处理1. 招标人应当在收到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对质疑内容进行核实,并给予书面答复。
2. 招标人应当将书面答复送达投标人,并通知所有投标人。
3. 招标人应当在书面答复中明确以下内容:(1)质疑内容的确认情况;(2)对质疑内容的处理意见;(3)对质疑内容处理结果的影响;(4)对投标人的要求。
四、招标文件发出后质疑的注意事项1. 投标人提出质疑时,应当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其质疑内容的合理性。
2. 投标人提出质疑时,应当保持冷静、理智,避免恶意质疑。
3. 投标人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质疑,逾期提出的质疑,招标人不予受理。
4. 投标人应当积极配合招标人调查核实质疑内容,不得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五、招标文件发出后质疑的后果1. 招标人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对投标人的质疑进行核实,并给予书面答复。
如招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视为招标人认可投标人的质疑。
2. 如招标人确认投标人的质疑内容,应当及时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投标人。
该招标文件提出质疑时间
一、引言在招标过程中,招标文件作为招标方与投标方之间的重要文件,对于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具有指导作用。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招标文件中可能会存在一些问题或疑点,影响招标的公平性和公正性。
因此,投标方有权在规定的时间内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
本文将针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时间进行详细阐述。
二、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时间规定1. 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提出质疑。
招标人应当在收到质疑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答复。
”因此,投标方应在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对招标文件中的问题或疑点提出质疑。
2. 投标截止时间之后至中标通知书发出之前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方仍有权利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投标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前,可以提出质疑。
招标人应当在收到质疑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答复。
”3. 中标通知书发出之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后,投标方若对招标文件仍有异议,可以向招标人或招标监督机构提出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四十五条规定:“投标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后,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以向招标人或招标监督机构提出投诉。
”三、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时间限制1. 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方应在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提出质疑,逾期提出质疑的,招标人有权不予受理。
2. 投标截止时间之后至中标通知书发出之前投标方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至中标通知书发出之前提出质疑的,招标人应当在收到质疑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答复。
逾期答复的,招标人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3. 中标通知书发出之后投标方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后提出质疑的,可以向招标人或招标监督机构提出投诉。
投诉应当在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提出。
四、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注意事项1. 投标方在提出质疑时,应详细列明质疑内容,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
招标文件质疑答复期限
一、引言为确保招标活动的公平、公正、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就招标文件质疑答复期限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质疑答复期限1.质疑答复期限为自招标文件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一般为20个工作日。
2.如遇特殊情况,招标人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延长答复期限,但最长不得超过30个工作日。
二、质疑答复方式1.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质疑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质疑。
2.质疑内容应包括质疑事项、质疑理由、相关证据等。
3.招标人应在收到质疑后,及时进行核实,并在规定时间内作出书面答复。
三、质疑答复内容1.质疑答复应明确回答投标人的质疑事项,并说明理由。
2.如招标人认为质疑事项不成立,应说明理由,并提供相关证据。
3.如招标人认为质疑事项成立,应采取相应措施,确保招标活动的公平、公正、公开。
四、质疑答复程序1.投标人提出质疑后,招标人应在规定时间内予以答复。
2.招标人应在收到投标人质疑后,立即组织相关人员对质疑事项进行核实。
3.核实过程中,招标人可要求投标人提供相关证据,并要求投标人进行必要的说明。
4.核实结束后,招标人应在规定时间内作出书面答复。
五、质疑答复期限的延长1.如招标人认为有必要延长答复期限,应在规定时间内书面告知投标人,并说明原因。
2.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在原答复期限基础上增加相应时间。
3.延长答复期限的,招标人应确保在新的答复期限内完成答复工作。
六、其他事项1.投标人应在质疑答复期限内,密切关注招标人的答复情况,如有疑问,可再次提出质疑。
2.招标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答复工作,确保招标活动的顺利进行。
3.招标人违反规定,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质疑的,由有关主管部门依法进行处理。
4.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招标人:(盖章)年月日。
招标文件质疑的时间要求
一、引言招标文件是招标过程中不可或缺的重要文件,它规定了招标项目的具体要求和条件。
在招标过程中,投标人有权对招标文件中的内容提出质疑。
为了确保招标过程的公平、公正和透明,本文将对招标文件质疑的时间要求进行详细阐述。
二、招标文件质疑的定义招标文件质疑是指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对招标文件中的内容持有异议,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疑问,要求对相关内容进行解释、澄清或修改的行为。
三、招标文件质疑的时间要求1. 质疑提出的时间(1)自招标文件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可以对招标文件中的内容提出质疑。
(2)对于招标文件修改的情况,投标人应在收到修改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
(3)对于招标文件发出后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主动告知投标人需要澄清、修改的内容,投标人应在收到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
2. 质疑答复的时间(1)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在收到投标人质疑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2)对于招标文件修改的情况,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在修改通知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3)对于招标文件发出后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主动告知投标人需要澄清、修改的内容,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在通知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四、招标文件质疑的注意事项1. 质疑内容应具体、明确,便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进行解答。
2. 投标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质疑,逾期提出的不予受理。
3. 投标人提出质疑时,应提供相关证据材料,以便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进行核实。
4.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答复质疑时,应客观、公正,不得偏袒任何一方。
5. 招标文件质疑的处理结果应通知所有投标人,确保招标过程的公平、公正。
五、结论招标文件质疑时间要求是招标过程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它有助于确保招标过程的公平、公正和透明。
投标人应充分了解并遵守相关时间要求,以确保自身权益得到保障。
同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也应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处理质疑,确保招标过程的顺利进行。
对招标文件异议时间
一、招标文件异议时间的概念招标文件异议时间是指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对招标文件中存在的疑问、错误或违反法律法规的内容,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书面异议的时间段。
在此期间,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异议,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予以受理并给予答复。
二、招标文件异议时间的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招标文件异议时间如下:1.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5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异议。
2.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投标人的书面异议后3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
3. 投标人认为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的,可以自收到答复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招标投标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三、招标文件异议时间的处理程序1. 投标人提出异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
2.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受理: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收到投标人的书面异议后,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受理。
3. 调查核实: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人的异议进行调查核实,必要时可以组织专家论证。
4. 给予答复: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给予投标人答复,并告知其他投标人。
5. 投诉处理:投标人认为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可以自收到答复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招标投标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四、招标文件异议时间的注意事项1. 投标人应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异议,逾期提出的异议,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2. 投标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具体、明确,并提供相关证据。
3.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处理异议过程中,应保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4.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处理异议过程中,不得泄露投标人的商业秘密。
5. 投标人应积极配合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调查核实异议内容。
五、结语招标文件异议时间是招标投标活动中重要的一环,对于确保招标投标的公平、公正、公开具有重要意义。
招标法关于质疑函规定
招标法关于质疑函规定一、引言在招标过程中,质疑函是一个重要的法律工具,用于对招标文件以及评标结果进行质疑和申诉。
质疑函的规定在招标法中是非常重要的,因为它直接影响了招标程序的公正与透明。
本文将详细探讨招标法关于质疑函的规定。
二、质疑函的定义和要求根据招标法规定,质疑函是指供招标人对招标文件或评标结果提出疑问、异议或申诉的书面函件。
质疑函的提出有一定的要求,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内容明确:质疑函应当明确指出质疑的对象和理由,不能使用模糊不清或模棱两可的措辞。
2. 提交时限:根据招标法规定,质疑函需要在指定时间内提交。
一般而言,质疑函需要在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一定的工作日内提交,具体时间以招标文件为准。
3. 提交方式:质疑函可以以书面形式或电子邮件的形式提交,一般而言,书面形式的质疑函需要加盖公章并委托有效法人代表签字。
三、质疑函的处理程序招标法规定了质疑函的处理程序,以保证招标过程的公正与透明。
根据规定,质疑函的处理程序包括以下几个环节:1. 受理和确认:在接到质疑函后,招标人应当及时受理并确认质疑函的内容。
确认后,招标人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回复质疑函。
2. 调查与答复:招标人在受理质疑函后,需要进行相应的调查和核实,并在规定的时间内答复质疑函。
招标人的答复应当对质疑函提出的问题进行明确并给予合理的解释。
3. 再审程序:在招标人提供答复后,如质疑方不满意答复结果,可以进一步申请再审,并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
四、质疑函的法律效力招标法规定了质疑函的法律效力,确保质疑函对招标过程产生实质性的影响。
根据招标法的规定,质疑函的法律效力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暂停招标程序:在质疑函提出后,招标人需要暂停招标程序,以便进行相应的调查和答复。
在未得出满意答复前,招标程序不得恢复。
2. 救济途径:质疑函提供法律途径,招标人需要根据法律规定对质疑函进行处理,保证质疑方的合法权益。
3. 平等待遇:招标法明确规定,未能及时处理质疑函的招标人将面临相应的法律后果,同时与其他投标人在后续招标环节中应当享有平等的待遇。
招标文件对质疑时间规定
一、前言为确保招标过程的公开、公平、公正,提高招标质量,维护国家利益和招标投标各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招标文件对质疑时间规定。
二、质疑时间规定1.质疑时间(1)自招标文件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可以向招标人提出质疑。
(2)投标截止时间后至评标结束前,评标委员会认为需要澄清、补正的问题,可以要求招标人进行澄清、补正。
(3)评标结束后至中标通知书发出前,中标候选人可以对评标结果提出质疑。
2.质疑方式投标人提出质疑,应当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并附上相关证据材料。
3.质疑处理(1)招标人收到质疑后,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对质疑进行核实,并作出书面答复。
(2)招标人认为有必要对质疑进行调查的,可以组织调查,调查期限不得超过10个工作日。
(3)招标人作出答复后,应当在答复中明确告知投标人是否采纳其质疑意见,并说明理由。
4.质疑处理结果(1)招标人采纳投标人质疑意见的,应当对招标文件、评标结果等进行相应调整。
(2)招标人未采纳投标人质疑意见的,应当书面告知投标人,并说明理由。
(3)招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质疑的,视为未采纳投标人质疑意见。
三、特殊情况处理1.招标人认为投标人质疑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其他不宜公开的信息,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投标人质疑涉及多个投标人的,招标人应当通知其他投标人。
3.投标人质疑涉及多个项目的,招标人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处理。
四、附则1.本招标文件对质疑时间规定适用于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
2.本招标文件对质疑时间规定未尽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执行。
3.本招标文件对质疑时间规定由招标人负责解释。
五、其他说明1.投标人应当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对质疑时间规定,确保在规定时间内提出质疑。
2.投标人提出的质疑应当真实、合法、有效,不得恶意诽谤、捏造事实。
精品2014招标师《招标采购专业实务》考点:招标投标质疑
2014招标师《招标采购专业实务》考点:招标
投标质疑
招标投标质疑
质疑是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疑问主张权利的行为。
政府采购中招标投标质疑的要求(掌握)
1)招标投标质疑的当事人
在招标投标活动中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供应商有权提出质疑。
被质疑人则包括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如果是招标人自行招标的项目,则被质疑人只能是招标人,如果招标人委托代理机构代理招标的,供应商可以选择以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为被质疑人。
2)招标投标质疑的时限要求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3)可以进行招标投标质疑的内容
可以质疑的内容主要包括三项: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
政府采购中招标投标质疑答复的程序及要求(掌握)
1)质疑答复的时限要求
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质疑答复的形式要求:——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人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3)不服招标投标质疑答复的处理——投诉
质疑人如果对质疑答复没有不同意见,则本次争议处理完毕。
《政府采购法》第55条规定,质疑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招标文件法定质疑期限
一、招标文件法定质疑期限概述招标文件法定质疑期限是指招标投标活动中,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时,可以向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的期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招标文件法定质疑期限是招标投标活动中的重要环节,对于保障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提高招标投标活动的透明度和公正性具有重要意义。
二、招标文件法定质疑期限的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出。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出。
招标人应当在收到异议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3.《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并在收到投标文件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投标人发出投标文件接收确认通知。
”三、招标文件法定质疑期限的具体规定1. 提出质疑的时间: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出。
具体时间以招标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为准。
2. 质疑的提出方式: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通过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3. 招标人的答复期限:招标人应当在收到质疑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五个工作日是指从招标人收到质疑之日起,不包括法定节假日。
4. 答复的内容:招标人应当在答复中明确是否采纳质疑人的意见,并说明理由。
5. 质疑的后果:如果招标人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或者未采纳质疑人的合理意见,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四、招标文件法定质疑期限的注意事项1.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出质疑,以确保自身合法权益。
2. 质疑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并注明质疑人的名称、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
3. 投标人应当在规定期限内提出质疑,超过规定期限,招标人不再受理。
工程建设招投标质疑期限多久
⼯程建设招投标质疑期限多久进⾏⼯程建设时,发包⼈⼀般会通过招标的⽅式确定承包⼈,如果是政府兴建的⼯程,⼀般要者招标。
⽽承包⼈中标后,要和发包⼈签订承包合同,那么⼯程建设招投标质疑期限多长时间?店铺⼩编整理相关知识,希望对⼤家有帮助。
⼀、⼯程建设招投标质疑期限多久⼯程招标进⾏招标后,利害关系⼈对资格预审⽂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截⽌时间前2⽇提出质疑;对招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时间10⽇前提出。
《中华⼈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条潜在投标⼈或者其他利害关系⼈对资格预审⽂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件截⽌时间2⽇前提出;对招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时间10⽇前提出。
招标⼈应当⾃收到异议之⽇起3⽇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第五⼗四条依法必须进⾏招标的项⽬,招标⼈应当⾃收到评标报告之⽇起3⽇内公⽰中标候选⼈,公⽰期不得少于3⽇。
投标⼈或者其他利害关系⼈对依法必须进⾏招标的项⽬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公⽰期间提出。
招标⼈应当⾃收到异议之⽇起3⽇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招标⽂件的组成招标⽂件按照功能作⽤可以分成三部分:⼀是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投标⼈须知、评标办法、投标⽂件格式等,主要阐述招标项⽬需求概况和招标投标活动规则,对参与项⽬招标投标活动各⽅均有约束⼒,但⼀般不构成合同⽂件;⼆是⼯程量清单、设计图纸、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条款等,全⾯描述招标项⽬需求,既是招标活动的主要依据,也是合同⽂件构成的重要内容,对招标⼈和中标⼈具有约束⼒;三是参考资料,供投标⼈了解分析与招标项⽬相关的参考信息,如项⽬地址、⽔⽂、地质、⽓象、交通等参考资料。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利害关系⼈对资格预审⽂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截⽌时间前2⽇提出质疑;对招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时间10⽇前提出。
如果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公⽰期间提出。
招标文件可质疑的次数
一、概述为确保招标过程的公开、公平、公正,提高招标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招标文件质疑次数及处理办法。
二、质疑次数1.质疑次数: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内容提出质疑的次数,一般不得超过2次。
2.质疑期限:自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质疑期限为20个工作日。
三、质疑内容1.招标文件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2.招标文件内容存在歧义;3.招标文件对投标人造成不公平待遇;4.招标文件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标准不明确;5.招标文件中招标项目的技术规格、参数等要求不符合实际需求;6.招标文件中合同条款不明确;7.招标文件中存在其他可能影响招标公正、公平的问题。
四、质疑方式1.投标人应通过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书面质疑应包括以下内容:(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事项的描述;(3)质疑依据;(4)质疑人的签名或盖章。
2.投标人提出质疑时,应将质疑书及其附件送达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指定的地点。
五、质疑处理1.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收到质疑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对质疑内容进行审核。
2.对投标人提出的质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应在收到质疑后的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回复投标人。
回复内容应包括:(1)质疑事项的审核结果;(2)对质疑事项的处理措施;(3)对质疑人提出的质疑依据的采纳情况。
3.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处理质疑过程中,如需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应在回复质疑的同时,发布招标文件修改公告。
4.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人提出的质疑,应认真调查、核实,确保处理结果公正、公平。
六、质疑处理结果1.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人提出的质疑,经审核后,如认定招标文件存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存在歧义、对投标人造成不公平待遇等问题,应立即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并重新发布。
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人提出的质疑,经审核后,如认定招标文件不存在上述问题,应书面告知投标人,并说明理由。
招投标质疑处理办法
招投标质疑处理办法招投标质疑处理办法1.引言招标过程中,供应商或投标人可能会对招标文件或招标程序提出质疑。
本文档旨在规定招标单位对于质疑的处理办法,确保公平、公正、透明的招标过程。
2.质疑的接受和处理2.1 接受质疑招标人应设立专门渠道,接收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质疑。
供应商或投标人可通过书面方式(邮件、信函)或在线系统进行质疑的提出。
2.2 质疑的内容供应商或投标人可就招标文件的内容、招标程序、评标标准等相关事宜提出质疑。
2.3 质疑的要求供应商或投标人提出质疑时,应明确提出质疑的具体问题,并提出相应的要求,例如补充、修改或放弃相关条款。
2.4 质疑的时限供应商或投标人需要在招标截止前一定的时限内提出质疑,具体时限可根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规则来确定。
3.质疑的处理流程3.1 质疑受理招标单位应于收到质疑后的一个工作日内确认并受理质疑,并向质疑方提供受理凭证。
3.2 质疑的调查与核实招标单位将组织相关人员对质疑进行调查与核实,有必要时可听取相关人员的意见或进行现场勘查。
3.3 质疑处理意见的书面通知在质疑调查核实结束后,招标单位将书面通知质疑方其处理意见,并说明相应的理由。
3.4 处理结果的公示招标单位应将质疑处理结果进行公示,公示的形式可根据具体情况选择,例如在招标平台发布通知或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4.附件本文档涉及的附件如下:________附件2:________质疑处理意见书样本5.法律名词及注释●招投标:________指供应商或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文件,经过招标人评审、比较与评估后,决定中标人及中标结果的过程。
●供应商:________指向招标人提供产品、工程或服务的个人或组织。
●投标人:________指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出的投标书,愿意参加招标并提供产品、工程或服务的个人或组织。
●招标文件:________指招标人发布的包含招标项目的相关信息、要求、规则的文件,供供应商和投标人参考和遵守。
《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关于招标程序法定时间和异议投诉法定时间的规定
《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关于招标程序法定时间和异议投诉法定时间的规定程序内容 法定时间1 资格预审文件的发售期。
不得少于5日2 招标人合理确定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时间。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时间,自资格预审文件停止发售之日起不得少于5日。
3 招标人对已发出的资格预审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编制的, 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至少3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潜在投标人;不足3日的,招标人应当顺延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
4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有异议的, 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日前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5 招标文件的发售期。
不得少于5日6 招标人应当确定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的合理时间。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从招标文件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20天7 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 招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招标人应当顺延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8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9 投标人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书面通知招标人。
招标人已收取投标保证金的, 应当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退还。
10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 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应当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11 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候选人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
1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 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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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某利用外国贷款购置教学设备项目由X 招标公司代理。
该项目共有D 、Z 、S 、J 四家公司投标。
评标结果公示期间,投标人J 公司对评标结果提出质疑。
质疑理由1.J 公司认为自己公司的投标价格在所有投标人中是最低的,结果却被废标,而推荐中标人价格比其报价高出近194万美元。
2.品目号1.6的数控床身铣床,招标文件完全是按照某机床厂的产品进行描述,并且该条目加了“*”标志,即惟有该机床厂的设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完全排除了其他厂家参与。
质疑处理管理部门受理投诉后,对该项目的相关资料及事实情况进行了调查,认定了以下事实:(一)质疑人投标报价最低,但投标文件的编制整体上较为粗糙,在主要商务条款和关键技术参数方面存在多处不满足招标文件的地方。
如投标有效期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没有逐页小签;投标保证金未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此外,在制造商营业执照、贸易公司营业执照、制造商授权书、近三年的财务报表、质量管理体系证书、交货期等均存在不符合招标文件的地方。
(二)质疑人的质疑内容是对招标文件内容的质疑,在质疑时间上不符合规定。
(三)质疑人所递交的书面质疑文件格式,不符合规定的要求。
基于以上情况,管理部门认为:根据《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实施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如果投标人认为已公开发售的招标文件含有歧视性或不合理的要求,应当在开标日五日以前以书面形式向相应的主管部门提出异议,同时提交相应的证明资料。
同时依据商务部《进一步规范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活动有关规定》(商务部395号文)第三十条规定:除《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实施办法》第四十七条所列条款外,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质疑,视为无效质疑,主管部门将不予受理……(三)针对招标文件
内容提出的质疑。
从以上规定可以看出,质疑人在评标结果公示后对招标文件的质疑已经过了质
疑有效期。
此外,质疑人的质疑书
格式,也存在不符合规定的地方。
依据《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实施办法》第四十五条规定:投标人如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可以在公示期内在网上向相应的主管部门提
出质疑。
投标人应首先在公示期内在招标网在线填写《评标结果质疑表》,并在公示期内及结束后三日内,将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人签字或签章的《评标结果质疑表》及相关资料
送达相应的主管部门方为有效。
因质疑人在质疑时间和质疑书格式上均存在不符合规定的地方,同时在实质性要求方面,存在诸多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地
方,如:招标文件要求数控床身铣床工作台面积(宽×长)≥600×1700mm ,而J 公司出具的样品显示其工作台面积(宽×长)为500×1250mm 。
鉴于以上原因,管理部门认定J 公司的质疑为无效质疑,维持原评标结果。
(本刊编辑整理)
[案例分析
]
对招标文件内容的质疑应注意时限对招标文件内容的质疑已经过了时效!我要质疑!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