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货运代理基础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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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版国际货运代理基础知识-01

【货代讲义】2005版国际货运代理基础知识

第一章国际货运代理综论

[掌握]货运代理人(Freight Forwarder):是受运输关系人的委托,为了运输关系人的利益,安排货物的运输,提供货物的交运、拼装、接卸、交付服务及其他相关服务,并收取相应报酬的人。(收取佣金)

无船承运人(Nvocc):以自己名义找船公司订舱,收取的是运费。(不再是代理人)

货运代理人有时也以独立经营人身份从事货物的仓储、短途运输,甚至以缔约承运人身份出具运单、提单。

国际货物运输代理行业在社会产业结构中属于第三产业,性质上属于服务行业。

国际货运代理分类:

[注意]以运输方式为标准,划分国际货运代理:

1、水运代理[海运+内河(不对外开放)]

2、空运代理集运商(相当于海运货代做拼箱货)

3、陆运代理集卡车队

国际船舶代理(服务于船方):在授权范围内代表委托人办理与在港国际运输船舶及船舶运输有关的业务。

一关三检:海关、卫检、动植物检、质量检验

☆2001年1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主席依照2000年8月25日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决定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议定书》,该议定书附件九所载《中华人民共和国效劳贸易具体许诺减让表》规定了我国政府对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效劳、海运代理效劳、速递效劳的市场准入许诺。

☆☆2001年12月11日国务院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海运条例》,规定了无船承运业务的概念、申请人资格、申请条件、审批程序等问题。

货代所涉及的部门:交通部、商务部、铁道部、民航总局、质量检验局、税务总局、中央银行、外汇管理局

货代管理的方针政策、法规、统计调查由商务部归口负责;船公司、船代管理的方针政策、法规、统计调查由交通部归口负责。

商务部和中国国际货运代理协会都对国际货物运输代理行业有管理职能。

国务院、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经济特区、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商务部和中国国际货运代理协会都在不同程度上行驶着对国际货运代理行业进行管理的职能。

国际货运代理协会(International federation of freight forwarders Associations):总部设在瑞士的苏黎世

“FLATA”是法文缩写,并被用作该组织的标识。

中国国际货运代理协会(China International Freight Forwarders Association),简称“CIFA”,受商务部和民政部的指导和监督。

中国国际货运代理协会主要任务:

☆☆了解会员开展业务的情形和问题,向政府部门和有关集体反映会员的要求和建议,踊跃协助解决问题,爱惜会员合法权益。

[注意]制止非法经营和不公平或不正当竞争。

中国国际货运代理协会会员分团体会员、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三类。

中国国际货运代理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

【货代讲义】2005版国际货运代理基础知识-02

第二章国际货运代理企业的设立、变更和终止

[掌握]国际货运代理企业是直接受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的委托,以委托人的名义或者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办理国际货物运输及相关业务并收取服务报酬的法人企业。

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必须依法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资格,其名称、标识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与业务性质、范围相符合,并能体现行业特点。其中,名称中应当含有“货运代理”、“运输效劳”、集运或“物流”等相关字样。

我国国际货运代理企业的组织形式仍然限于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

总公司分公司(非法人)不承担责任

母公司(控股公司)子公司(法人)独立承担责任

我国中外合作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很少,尚无外商独资国际货运代理企业。

设立国际货运代理企业的条件:

[注意]至少要有5名从事国际货运代理业务3年以上的业务人员。

记☆☆国际货运代理企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1)经营海上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务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500万元人民币。

(2)经营航空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务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300万元人民币。

(3)经营陆路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务或者国际快递业务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200万元人民币。

经营前款两项以上业务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其中最高一项的限额。

设立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应当提交的文件:[注意]国际货运代理提单(运单)样式

申请人应当向拟设立国际货运代理企业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经济特区、计划单列市的商务部提出申请,并提交规定的文件。

外商投资国际货运代理企业:指以境外的投资者以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及外商独资形式设立的接受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的委托,以委托人的名义或者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办理国际货物运输及相关业务并收取服务报酬的外商投资企业。

设立外商投资国际货运代理企业的条件:☆中外合营者在申请之日前3年内没有违背行业规

[注意]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0万美元

在2005年12月11日以前将许诺设立外商独资国际货运代理企业。

外商投资国际货运代理企业的经营期限一般不得超过20年。

外商投资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内设立一个从事国际货运代理业务的分公司,应增加注册资本12万美元。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指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或者有关主管机关确认。

[注意多项]公司财产清偿公司债务顺序:①支付清算费用②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③缴纳所欠税款

④清偿公司债务。公司财产按上述规定清偿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依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派,股分依照股东持有的股分比例分派。

[掌握]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应当在每年3月底以前向其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经济特区、计划单列市的商务部(国务院各部门直属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向中国国际货运代理协会)报送年审登记表、验资报告(含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营业执照影印件,申请办理年审手续。

国际货运代理企业批准证书的有效期为3年,应当在批准证书有效期届满的30天前向商务部申请换领批准证书。

不予换发批准证书:私自进行股权转让;擅自改变企业名称、营业场所、注册资本等主要事项,不按有关规定办理报备手续的。

逾期没有申请换领批准证书的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将丧失继续从事国际货运代理业务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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