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员评先 创优
评选优秀团员的意义
评选优秀团员的意义
评选优秀团员是团组织在团员的日常工作和学习中肯定、表彰和激励优秀表现的一种方式,具有以下几方面的意义:
一、激励团员积极向上,提高团员的自我要求和自我约束能力。
评选优秀团员可以让团员们看到优秀的榜样,鼓励他们向优秀的方向努力,同时也促进团员自我评价、自我完善,提高他们的自我要求和自我约束能力。
二、带动团员群体向上发展,增强集体凝聚力。
评选优秀团员可以引导团员们竞相学习、比拼进取,让整个团队形成向上的氛围。
同时,评选优秀团员也有利于增强集体凝聚力,让团队更加紧密团结,共同为实现团组织的目标而奋斗。
三、树立团组织形象,提升团组织的凝聚力和影响力。
评选优秀团员可以充分体现团组织对团员工作和学习的关注和支持,同时也展示了团组织的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从而树立了团组织的形象,提升了团组织的凝聚力和影响力。
综上所述,评选优秀团员不仅是对优秀团员的一种肯定和表彰,更是对整个团队的一种激励和鼓舞,对团组织的一种提升和展示。
因此,团组织应该高度重视评选优秀团员工作,并且不断完善评选制度和方法,使评选工作更加科学、公正、严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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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员推优实施细则
团员推优实施细则一、背景介绍团员推优是指通过一定的程序和标准,将优秀的团员选拔出来,给予更多的机会和权益,激励团员积极参与团组织的活动,发挥团员的示范引领作用。
团员推优实施细则旨在规范团员推优的流程和标准,确保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得以贯彻。
二、推优标准1.思想政治表现团员应积极参与团组织的学习和活动,关心国家大事,关注社会热点,具备较高的思想政治觉悟和道德品质。
在团组织的各项活动中,能够积极发表自己的意见和看法,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和执行力。
2.组织活动表现团员应积极参与团组织的各类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志愿服务、文体活动、学习讨论等。
在组织活动中,能够主动承担责任,积极参与组织策划和实施,带动和影响其他团员的积极参与。
3.学习成绩表现团员应在学习上有较好的表现,成绩优秀且稳定。
在学习上,能够保持积极的学习态度,主动参与各类学习活动,取得较好的学习成果。
4.社会实践表现团员应积极参与社会实践活动,关注社会问题,具备一定的社会责任感和公益意识。
在社会实践中,能够主动参与社区服务、环保活动、扶贫助学等,为社会做出一定的贡献。
三、推优程序1.推优提名团组织成员可以提名符合推优标准的团员。
提名者需填写推优提名表,详细描述被提名团员的优秀表现和事迹,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2.初步筛选推优工作组对提名表进行初步筛选,评估被提名团员是否符合推优标准。
初步筛选结果将在团组织内部公示,接受团员的监督和意见。
3.综合评议推优工作组组织综合评议会议,对初步筛选合格的团员进行综合评议,并根据评议结果确定推优名额。
4.公示和申诉推优名单将在团组织内部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团员可以对推优名单提出申诉。
推优工作组将对申诉进行认真核实,并作出相应的调整和处理。
5.推优确认公示期结束后,推优工作组将根据综合评议结果和申诉处理情况,最终确定推优名单,并进行推优确认。
四、推优权益1.荣誉称号被推优的团员将获得相应的荣誉称号,如“优秀团员”、“先进团员”等,以表彰其在思想、组织、学习、实践等方面的突出表现。
优秀团员评议等级标准
请在团员中(已缴团费的)推荐“优秀团员”7人,“优秀团干”1人。
已缴纳团费的学生党员也可参加评选。
团员教育评议等级标准一、先进条件1、优秀团员条件:(1)能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基本知识,积极向党组织靠拢,自觉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维护党和人民的利益,关心国家大事,积极投身改革,尊敬师长,团结同学,文明礼貌,讲究公德。
(2)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尤其是学习、生活纪律好,无旷课、早退、迟到现象。
(3)团纪观念强,自觉履行团员义务,按规定交纳团费,积极参加团组织生活和其它各项团组织活动,并起到了模范带头作用。
(4)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学习成绩平均在70分以上。
(5)积极参加由共青团组织组织的文艺、体育、讲座、知识竞赛等各类“第二课堂”校园文化活动;积极参加公益劳动与社会实践活动,并撰写了社会实践报告;积极参加“区校合作,共建和谐”、学雷锋、献爱心等青年志愿者活动。
(6)生活中自觉做到艰苦朴素、爱护公物等,无浪费粮食,破坏公物等不良现象。
(7)坚持原则,勇于批评与自我批评,敢于同不良倾向作斗争。
2、优秀团干部条件:(1)具备优秀团员评选条件;(2)具有奉献精神,工作认真负责,能团结带领广大团员青年做好本职工作,较好地完成组织上交给的各项任务,在团员中享有较高威信。
3、限制条件:(1)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评选先进个人:a、有违反四项基本原则的言行和现象者;b、出现考试舞弊现象者;c、出现打麻将、赌博、酗酒闹事、打架斗殴现象之一者;d、受过学校警告及以上处分者;e、出现其他违法行为和现象者。
(2)团支部成员中有任何违反先进个人评选限制条件之一者,不得评为先进团支部。
二、合格团员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自觉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积极参加“学理论、学党章”活动;关心国家大事,拥护改革,团强同学,尊敬师长,文明礼貌,讲究公德。
团员推优实施细则
团员推优实施细则引言概述:团员推优是团组织为了激励和表彰优秀团员,提高团员积极性和凝聚力而制定的一项制度。
本文将详细阐述团员推优实施细则,包括推优条件、推优程序、推优奖励、推优监督和推优效果评估等五个部分。
一、推优条件:1.1 优秀思想政治表现:团员应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参与团组织组织的各项活动,思想政治表现积极向上,具有一定的理论水平和政治觉悟。
1.2 优异学习成绩:团员应在学业上取得优异的成绩,成绩排名在班级、年级中名列前茅,或者在学科竞赛中有突出的表现。
1.3 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团员应积极参与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活动,具有一定的社会责任感和团队合作精神。
二、推优程序:2.1 推优提名:团支部根据团员的表现和条件,提名符合推优条件的团员,并填写推优提名表。
2.2 推优审议:团支部组织团员大会或团支部会议,对提名的团员进行推优审议,讨论并决定是否推优。
2.3 推优公示:推优审议通过后,团支部将推优名单在团支部公示一周,接受团员和社会的监督。
2.4 推优决定:公示期结束后,团支部根据推优审议结果,正式决定是否推优,并将推优决定书发放给被推优团员。
三、推优奖励:3.1 荣誉称号:被推优团员将获得相应的荣誉称号,如“优秀团员”、“先进团员”等。
3.2 奖励证书:被推优团员将获得由团组织颁发的奖励证书,作为对其优秀表现的认可和鼓励。
3.3 奖励资金或实物:根据不同的推优级别,被推优团员将获得一定的奖励资金或实物奖励,以激励其继续发展和进步。
四、推优监督:4.1 监督机制:团支部应建立推优工作的监督机制,确保推优程序的公正性和透明度,避免人为干预和不公平现象的发生。
4.2 投诉渠道:团员和社会对推优工作有异议或投诉时,应设立相应的投诉渠道,及时受理和处理相关问题。
4.3 监督评估:团支部应定期对推优工作进行评估和总结,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改进,确保推优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五、推优效果评估:5.1 绩效考核:被推优团员在团组织的各项活动中应继续发挥优秀表现,团支部将对其进行绩效考核,评估推优效果。
优秀团员评选方案
第1篇
优秀团员评选方案
一、评选目的
为表彰在团组织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团员,树立典型,激励广大团员积极投身团组织工作,提高团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依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及相关规定,特制定本评选方案。
二、评选范围
1.全体在籍团员;
2.参加团组织活动积极,表现突出的团员;
3.在团组织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团员;
6.团员互评和群众评议中获得较高评价。
四、评选程序
1.宣传发动:团组织要广泛宣传评选活动的意义、目的,发动广大团员积极参与;
2.推荐候选人:各团支部根据评选条件,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候选人;
3.资格审查:团组织对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确保候选人的资格符合评选条件;
4.民主评议:团组织组织团员进行民主评议,广泛听取团员意见和建议;
3.评选活动要注重实效,防止形式主义,真正发挥优秀团员的示范带动作用;
4.各级团组织要认真总结评选经验,不断完善评选办法,提高评选质量。
八、其他事项
1.本方案由团组织负责解释;
2.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3.如有未尽事宜,团组织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调整。
第2篇
优秀团员评选方案
一、前言
为表彰在团组织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团员,激励广大团员积极投身团组织工作,提高团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及相关规定,制定本优秀团员评选方案。
4.无违法违纪行为的团员。
三、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团章,执行;
4.积极参加团组织的各项活动,发挥团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5.在团组织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为团组织的发展作出突出贡献;
团员推优实施细则
团员推优实施细则一、背景介绍团员推优是团组织根据团员的表现和贡献程度,对优秀团员进行表彰和奖励的一种制度。
通过推优制度的实施,可以激励团员积极参预团组织的活动,提高团员的凝结力和向心力,促进团组织的发展和壮大。
二、推优对象1. 优秀团员:表现突出,积极参预团组织的各项活动,对团组织有重要贡献的团员。
2. 先进团支部:在团组织建设和活动开展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团支部。
三、推优条件1. 优秀团员:(1) 必须是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的正式团员,且团员身份正常有效。
(2) 在团组织活动中表现突出,积极参预并取得显著成绩。
(3) 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团的章程和组织纪律,无违法犯罪记录。
(4) 在学习、工作和社会实践等方面有突出表现。
(5) 具备团组织的推优条件和标准。
2. 先进团支部:(1) 团支部组织建设:团支部组织结构健全,团支部活动规范,团支部工作制度完善。
(2) 团支部活动开展:团支部活动丰富多样,能够满足团员的需求,具有一定的创新性和影响力。
(3) 团支部成果和影响:团支部在团组织建设和活动开展方面取得突出成绩,具有一定的示范和引领作用。
四、推优程序1. 推优提名:(1) 团组织根据团员的表现和贡献程度,提出推优提名。
(2) 推优提名应当经过团员本人允许,并经所在团支部或者上级团组织审核通过。
2. 推优评审:(1) 推优评审由团组织组织实施,评审委员会由团组织成员组成。
(2) 推优评审应当公开、公正、公平进行,评审结果应当及时向团员本人和所在团支部通报。
3. 推优公示:(1) 推优结果应当在团组织内部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
(2) 公示期内,对推优结果有异议的团员或者团支部可以提出书面申诉,申诉期不少于3天。
4. 推优表彰:(1) 推优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团组织进行表彰和奖励。
(2) 表彰和奖励方式可以包括荣誉称号、奖金、证书等。
五、推优效益1. 对团员的激励作用:推优制度可以激励团员积极参预团组织的各项活动,提高团员的凝结力和向心力。
团员推优实施细则
团员推优实施细则一、背景和目的团员推优是指根据团员的表现和发展潜力,通过一系列的评选和推荐程序,将优秀的团员推荐给上级组织或者相关机构,提升他们的发展机会和地位。
团员推优的目的在于激励团员积极参预团组织的活动,培养和发现优秀的团干部,推动团组织的发展。
二、推优标准1.思想政治表现:团员应坚定信仰,拥护党的领导,积极参预思想政治学习和团组织的活动,关心国家大事,关注社会热点,具备较强的政治敏感性和思想觉悟。
2.组织纪律表现:团员应遵守团组织的章程和纪律,积极参加团组织的活动,主动完成团组织交给的任务,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道德。
3.工作表现:团员应在所在单位或者社区的工作中展现出较高的工作能力和责任心,积极参预工作,能够主动解决问题,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4.社会实践表现:团员应积极参预社会实践活动,关心社会问题,具备一定的社会责任感和公益意识,能够在实践中锻炼自己,提升自身素质。
5.创新创业表现:团员应具备一定的创新意识和创业能力,能够在工作和学习中提出新的思路和方法,勇于接受新的挑战,具备一定的创新创业精神。
三、推优程序1.推荐申请:团员可以根据自身的表现和发展潜力,主动向所在团组织递交推优申请。
推优申请应包括个人基本信息、个人表现和发展计划等内容。
2.初步筛选:团组织将对申请进行初步筛选,评估团员的表现和发展潜力,初步确定推优候选人名单。
3.综合评审:团组织将邀请相关专家和团干部进行综合评审,对推优候选人进行全面评估和排名。
4.公示和听证:团组织将公示推优候选人名单,并组织听证会,接受有关人员对推优候选人的意见和建议。
5.最终评选:根据公示和听证结果,团组织将进行最终评选,并确定推优名单。
6.推优通知:团组织将向被推优团员发出推优通知,并将推优结果上报上级组织或者相关机构。
四、推优奖励被推优团员将享受以下奖励:1.荣誉称号:被推优团员将获得相应的荣誉称号,如“优秀团员”、“先进团员”等,以资鼓励和表彰。
团员评优评先考核制度
工程技术专业部团总支团员评优评先考核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切实将全面从严治团各项规定落到实处,使共青团充分发挥党的助手和后备军作用、巩固和扩大党执政的青年群众基础,不断提高张掖市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工程技术专业部团总支共青团事业科学化水平,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和《关于新形势下推进从严治团的规定的通知》等相关规定,进一步规范团员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和团的日常行为规范,培养良好思想品德,增强组织纪律意识,积极向上,勇于争先,在学习、工作和生活中自觉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增强团员的凝聚力和战斗力,稳步提高团员的政治素质和思想素质,加强对团员的监督和管理,形成优良、高效的学风、校风,努力形成广大团员青年“学先进、创先进”的良好局面。
正本清源,名副其实,使团干部更像团干部,团员更像团员,团的组织更加充满活力,以此促进团总支各项工作向前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二、团员考核制度第二条本制度考核监督的对象是工程技术专业部团总支所有团员。
第三条团总支每学期对团员考核四次,分别是当年的4月、6月、9月、12月,考核表团总支留存备查。
第四条考核内容根据我校学生的学习、生活情况以及参加共青团活动的情况,结合《工程技术部团总支团员考核细则》给每一位学生进行细化的量化考核,考核标准如下:(一)优秀团员:1.严格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和团的纪律条例,执行团的决议,认真完成团组织安排的各项任务,在团的各项活动中积极发挥先锋模范带头作用。
2.以团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能以身作则,立场坚定,思想正派,品德优良,有高度的责任心和上进心,在同学中能够传递正能量,树立良好的榜样,并得到同学的一致好评。
3.在学校、专业部学生会中任职,责任心强,积极配合专业部团总支、专业部及学生会展开各项活动,在同学们中作好宣传工作和最基层的组织动员工作,使学生和团总支组织之间有紧密的联系。
4.积极响应校团总支的号召,参与各项有益的活动。
而且在每次的组织活动中表现优秀,得到团委及团总支的认可。
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先进团支部、先进团总支评选办法
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先进团支部评选办法为了全面贯彻党的基本路线,教育引导广大团员青年树立远大理想,激励我校共青团员立志成才,进一步营造团组织健康向上的优良氛围,培养学生精诚协作,勤奋团结,求实创新,追求卓越,积极向上的思想品质和良好的行为习惯,我校团委决定每年在全校开展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先进团支部的评先创优活动,具体评选标准与办法如下:一、优秀团员评选标准1、注重道德修养,思想品德高尚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艰苦奋斗,勤俭节约,助人为乐,团结协作,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在学雷锋等志愿者活动中,表现良好。
2、遵守团的纪律,积极参加团的活动能够自觉遵守团的纪律,积极参加团的活动,认真完成团组织交给的任务,并取得较好的成绩。
3、刻苦学习,成绩优良能够勤奋学习,遵守纪律,独立完成作业,各学科均能保持成绩优异,操行评定等级在B等以上。
4、积极参加课外活动,关心集体能够积极参加团委组织的各种活动,发扬团队精神,团结同学,关心集体,有强烈的集体荣誉感。
5、学年内未受过通报批评和任何处分。
二、优秀团干部评选标准除具备优秀团员条件外,还要求对所担任的工作积极主动,大胆热情,善于总结经验,能够认真组织同学学习,工作有计划、有总结、能够协助学校及班主任老师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团的活动。
1、能够严格要求自己,在工作、学习、生活等方面起模范带头作用,在团员中有威信,能被团员所依赖,并通过自身努力带动其他同学的积极性,勇于向团组织靠拢。
2、在团支部自身工作方面,能够完成团委布置的工作任务,在配合班主任做团员青年思想工作方面成绩显著。
三、先进团支部评选标准1、团的组织建设好(1)有健全的团支部组织,且组织成员必须认真负责。
(2)能够及时收缴团费,及时办理团员注册和团员证相关手续。
(3)能够开展好团日活动。
利用团日活动,帮助广大团员增强团员意识,进行团的基本知识及政治思想教育。
先进团支部、优秀团干、优秀团员评选细则
先进团支部、优秀团干、优秀团员评选细则1. 先进团支部评选细则:1.1 认真组织团员和青年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学习科学文化知识。
1.2 能积极参加学校各项活动,在活动中发挥团支部的带头作用,成为团员青年的核心,协助班主任积极开展班级工作。
1.3 团组织生活制度化,内容新颖活泼、丰富多彩,团员参加率达100%(特殊情况除外)。
1.4 能认真、按时完成校团委布置的各项工作。
1.5 支部团员勤奋学习,遵守纪律,在校风及班风建设中成绩突出。
出现违纪现象或发生事故能认真做好转化工作。
按时缴纳团费,履行团员义务。
1.6 团支部委员朝气蓬勃,有实事求是的工作作风,能创造性地开展团的活动,严格团的组织生活纪律,经常了解反映青年的思想要求,做青年的知心朋友,并做好发展新团员工作。
2. 优秀团员评选细则2.1 评选条件2.1.1 政治思想素质优秀,尊敬师长,团结同学,讲文明礼貌,在学习、劳动、实践等方面起模范作用;2.1.2 能自觉履行团员义务,认真参加团组织活动,按时交纳团费,积极完成团组织交办的任务;2.1.3 自觉遵守校纪校规,乐于助人,操行评定优秀;2.1.4 勤奋学习,成绩优良。
2.2 评选办法:每学年评选一次,每年的五月份进行评选;每个团支部推荐优秀团员一名。
2.3 评选程序2.3.1 各团支部推选。
各班团支部在班主任的指导下进行民主推荐,推荐过程中要与团员民主评议活动结合,注重听取学生团员的意见,充分发扬团内民主,借此进一步加强团员意识教育;2.3.2 校团委讨论通过。
学校团委根据各团支部推荐名单及材料讨论确定优秀团员名单;2.3.4 由学校对“优秀团员”进行表彰,并颁发奖状。
2.4 评选要求:严格按照评选标准,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确保评选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3. 优秀团干评选细则3.1 评选条件3.1.1 符合优秀团员的评选条件,并在团员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3.1.2 热爱共青团工作,责任心强,工作积极,有团队精神,能出色完成团组织交办的任务;3.1.3 遵纪守法,敢于同不良行为作斗争,自觉抵制不良倾向的影响,操行评定优秀;3.1.4 学习刻苦,勤于思考,成绩良好;3.1.5 担任共青团干部一学期以上,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突出的工作成绩,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
优秀团员的评选标准以及方案
优秀团员的评选标准以及方案
优秀团员评选条件为:
1)政治表现突出。
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参与团的活动。
2)品德高尚。
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
德和家庭美德。
3)业绩突出。
在本职岗位上取得突出业绩,能够发挥模
范带头作用。
4)团组织意识强。
自觉遵守团的章程,模范履行团员的
各项义务,保持团员先进性,能够深入青年群众,热心帮助青年进步,及时反映青年的意见和要求。
5)创先争优表现突出。
符合团员创先争优“四带头”的标准,在创先争优活动中表现突出。
二、评选方案
学校团委决定每学年,在全校青年团员中组织开展“五、
四红旗团支部”、“优秀团干”、“优秀团员”的评比工作。
评选
过程中,各年级应根据要求认真推荐评选,注重先进事迹和实际表现,评选出最优秀、成绩最突出的班级、团员、团干。
对于“五、四红旗团支部”的评选,要求团支部组织有力,研究优秀,活动丰富,获奖积分高。
对于“优秀团员”的评选,要求政治表现突出,品德高尚,业绩突出,团组织意识强,创先争优表现突出。
评选标准全面,评选过程公正公开,旨在表彰先进、树立榜样、弘扬正气,培养学生形成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
开展团员青年争先创优活动方案
公共管学院开展团员青年争先创优活动方案为充分贯彻校团委《关于在我校团组织和青年团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方案》的相关精神,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迎接建党90周年加强对团员青年的爱国主义教育,培养和促进我校青年团员“爱国、爱党、爱团、爱校、爱岗”的坚定信念,引导广大青年团员弘扬“五四”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在各团支部和青年团员当中开展争先创优活动,通过树立典型,表彰先进,在团员青年中形成比学赶帮超的良好气氛,建立健全科学的评选表彰和激励机制,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以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和“三个代表”重要精神,充分发挥团支部的战斗堡垒和青年团员先锋队作用,以创建先进基层团组织、争当优秀共青团员和优秀共青团干为主要内容,不断加强团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基层工作,增强共青团对广大青年的吸引力和凝聚力。
并借此契机提升基层工作活力、融入中心、走进青年,切实为党做好青年群众工作,进一步促进院系科学、和谐发展。
二、活动内容我院争先创优活动采取广泛动员、有效宣传、深入开展和深刻总结的形式展开,以广泛动员和深入开展两只脚“走路”的方针,在动员全院青年团员争先创优阶段,积极落实相关精神,深入开展社会实践、主题班会、青年团员示范岗、评选优秀青年团员、团支部和学生干部、思想先进性教育等活动。
要求全院青年团员坚定信念,高举团旗跟党走;刻苦学习,狠抓团建促学建;争创一流,思想先进不落后;弘扬新风,以身作则促和谐。
三、活动安排我院青年团员争先创优活动将以组织带个人,相互学习,相互促进的形式稳步推进,根据校团委的部署和安排,采取以下形式开展:(一)积极动员,全体参与公管学院分团委以及各团支部书记召开会议,确定青年团员青争先创优活动的实施方针和各阶段的具体安排,要求各团支部认真传达校团委的活动精神,广泛宣传,在本院青年团员中树立锐意进取、比学赶帮、争先创优的意识。
(二)有效宣传,深入基层发挥公管学院院报《公管show坛》的宣传优势,撷取我院优秀青年团员的典型事迹,广泛宣传,跟进报道,传达青年团员争先创优活动的精神和指示。
团员推优实施细则
团员推优实施细则引言概述:团员推优是团组织在选拔和培养优秀团员的过程中采取的一种重要措施,通过严格的评选标准和程序,选拔出具有优秀品质和潜力的团员,为团组织的发展壮大提供有力支持。
团员推优实施细则是团组织在进行团员推优工作时必须遵循的规定和指导,旨在确保选拔工作的公平、公正和科学。
一、选拔标准1.1 优秀品质:被提名团员必须具备团结协作、积极进取、诚实守信、爱岗敬业等优秀品质。
1.2 绩效表现:被提名团员在团组织活动中表现突出,取得显著成绩,展现出良好的团队合作和领导能力。
1.3 学习成绩:被提名团员在学业上表现出色,成绩优秀,为团组织争光。
二、推优程序2.1 提名推荐:团员推优由基层团组织提名推荐,提名者需详细说明被提名团员的优秀品质和表现。
2.2 评审审核:由上级团组织组织专家评审团对提名团员进行审核评定,确定是否符合选拔标准。
2.3 公示公示:通过公示方式公布被提名团员名单,接受社会监督,确保选拔工作的公开透明。
三、奖励措施3.1 荣誉称号:被成功推优的团员将获得相应的荣誉称号,如“优秀团员”、“先进团员”等。
3.2 奖励证书:颁发奖励证书作为表彰和鼓励,鼓励被推优团员再接再厉,为团组织继续做出贡献。
3.3 培训机会:为被推优团员提供更多的培训机会和发展空间,帮助其不断提升自身能力和素质。
四、监督管理4.1 定期评估:对被推优团员进行定期评估,跟踪其发展情况,确保其在团组织中的表现和作用。
4.2 纠错机制:建立健全的纠错机制,及时发现和纠正被推优团员可能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4.3 公平公正:选拔工作必须坚持公平、公正原则,避免任何形式的人情、利益等干扰。
五、总结展望5.1 持续改进:团员推优实施细则需要不断完善和改进,以适应时代发展和团组织建设的需要。
5.2 培养潜力:通过团员推优工作,培养更多优秀团员,为团组织的长远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5.3 团结合作:团员推优不仅是选拔工作,更是团队合作和团结发展的体现,希望全体团员共同努力,共同进步。
团员推优实施细则
团员推优实施细则一、背景介绍团员推优是团组织对优秀团员进行表彰和激励的一项重要工作,旨在发现和培养优秀团员,推动团员队伍建设和团组织的发展。
为了规范团员推优工作,制定本《团员推优实施细则》。
二、推优对象1. 推优对象为团员,包括中共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
2. 推优对象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 坚定的理想信念,忠诚于党的事业;(2) 积极参与团组织的各项活动,履行团员义务;(3) 具备较高的政治觉悟和组织纪律性;(4) 在学习、工作和社会实践等方面有突出表现;(5) 具备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领导能力。
三、推优程序1. 推优提名(1) 推优提名由团支部书记和团委组织部负责人共同提出,提名对象需经过严格筛选和评估。
(2) 推优提名需填写《团员推优提名表》,包括被推优团员的基本信息、推优理由和推优奖励措施等内容。
(3) 推优提名需得到团支部大会或团委会议的通过,形成推优提名决议。
2. 推优审批(1) 推优提名决议提交上级团组织审批,上级团组织对推优对象进行审查和评估。
(2) 上级团组织根据推优对象的综合素质和表现,决定是否批准推优。
3. 推优公示(1) 推优公示是对推优对象进行公开宣传和展示的环节,旨在增强推优对象的荣誉感和责任感。
(2) 推优公示内容包括被推优团员的基本信息、推优理由和推优奖励措施等。
(3) 推优公示方式可以采用团委网站、校园宣传栏、团组织微信公众号等途径进行。
4. 推优表彰(1) 推优表彰是对被推优团员进行正式的表彰和奖励的环节。
(2) 推优表彰方式可以采用颁发证书、颁发奖金、举办庆祝活动等形式进行。
(3) 推优表彰应当得到团员和团组织的广泛认可和支持。
四、推优奖励1. 推优奖励应当根据被推优团员的实际情况和表现进行量化和具体化,体现激励和鼓励的目的。
2. 推优奖励可以包括以下方面:(1) 颁发荣誉证书和奖牌;(2) 发放奖金或奖学金;(3) 组织参观学习、实践活动等;(4) 提供优先发展党员的机会;(5) 推荐参加各级优秀团员评选等。
优秀团员、团干、团支部评选办法
优秀团员、优秀团干和先进团支部评选办宿州职业技术学院优秀团员、优秀团干和先进团支部评选办法(一)总则1、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是党的助手和后备军,其基本任务就是在党的领导下,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搞好团的自身建设,真正起到党联系广大青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促进校风、教风和学风建设,同时对那些在学院教学、科研以及文化活动等方面作出贡献的团支部、团干部、团员进行表彰。
2、评选范围。
凡在思想品德、学业成绩、社会工作、文体活动、教学科研、行政管理、教书育人、社会实践等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并在我院正式的学生团员、教工团员、团干部(团支委以上)以及本院所属各团支部,均在本评选范围。
(二)评选条件3、先进团支部条件①团支部班子健全,团支部委员是由民主选举并按照选举程序产生。
②团支部工作每年要有计划、有活动、有总结。
③团支部在开展专题活动时,是在有领导、有计划、有具体安排的情况下进行的,且能持之以恒,取得较为明显的成效。
④团支部积极协助党组织做好团员入党推荐工作,推荐工作符合程序。
⑤团支部能坚持“三会二制一课一册”制度,并有组织生活记录。
《团员证》年度注册按规定进行,合格率达100%。
⑥按时按规定收缴团费,有团费记录卡或收据,并定期公布团费收缴、使用情况。
⑦按《团章》规定的正常的组织程序,对违纪团员给以纪律处分。
⑧学风良好,考试无作弊现象,全支部团员平均成绩在同年级中属于前列。
教工团支部在组织和领导团员完成教书育人、服务育人工作中,成绩优异。
⑨校园文化活动组织好,参加人数多,获奖人数多,全支部至少有一个“文明宿舍”。
⑩积极开展体育活动,高年级体育达标率为90%,低年级体育合格率达90%。
4、优秀团员条件①积极参加学马列、学党章、学雷锋小组活动,表现突出,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并有活动情况小结、论文或调查报告;积极参加校园文化活动并有突出贡献。
②学风端正,学年单科成绩不低于70分,或单科成绩在班级中名列前三分之一,平均成绩不低于80分。
团员推优实施细则
团员推优实施细则一、背景介绍团员推优是团组织根据团员的表现和贡献,对其进行认可和奖励的一项制度。
通过推优,既可以激励团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又可以提高团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本文将详细介绍团员推优的实施细则,包括推优条件、推优程序和推优奖励等方面的内容。
二、推优条件1.积极履行团员义务:团员应积极参加团组织的各项活动,如团日活动、团课学习、志愿者服务等,并主动履行团员义务,如按时缴纳团费、参加团组织的组织生活等。
2.优秀的思想品德:团员应具备良好的思想品德,坚持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严守团章,遵守团的纪律和规定。
3.突出的组织能力:团员应具备较强的组织能力,能够组织和协调团组织的各项活动,如团队建设、志愿服务活动等。
4.杰出的工作业绩:团员应在工作和学习中表现突出,具备较强的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并取得显著的成绩和成就。
三、推优程序1.推优提名:团员推优由团支部提名推荐,推优候选人应符合推优条件,并经过团支部讨论和表决,确定推优候选人名单。
2.推优审批:团支部将推优候选人名单报上级团组织审批,上级团组织对推优候选人进行审核,确认是否符合推优条件。
3.推优公示:经上级团组织审批通过的推优候选人名单将在团支部公示一定时间,接受团员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和评议。
4.推优表彰:根据推优公示期间收集到的意见和评议,团支部进行综合评估,确定最终的推优对象,并进行表彰和奖励。
四、推优奖励1.荣誉称号:被推优的团员将被授予相应的荣誉称号,如优秀团员、先进团员等,以资鼓励和表彰其在团组织中的杰出贡献和表现。
2.奖金或奖品:被推优的团员可获得一定的奖金或奖品,作为对其努力和付出的物质奖励,同时也是激励其继续发展和进步的一种方式。
3.培训机会:被推优的团员将享有参加各类培训和学习的机会,提升自身能力和素质,为更好地为团组织服务提供支持和保障。
五、推优结果的公示和监督1.公示期限:推优候选人名单在团支部进行公示的时间不少于7天,以确保团员和社会公众有充分的时间进行评议和监督。
“三好学生”、“优秀团员”、“模范干部”和“先进班级体”评选暂行规定
生命科学学院“三好学生”、“优秀团员”、“模范干部”和“先进班集体”评选暂行规定评选三好学生、优秀团员、模范干部和先进班集体是全面提高学生素质,培养和造就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合格大学生的重要措施。
为规范我院学生评先工作,推动“争先创优”活动深入开展,根据院有关规定,特制定此标准。
一、评选标准(一)三好学生标准1 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模范遵守和执行《大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有关规章制度,积极参加集体活动,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2 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成绩优异。
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善于学习和吸收新知识,有较强的运用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开拓创新精神;3 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具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及良好的心理素质,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该学年内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其“三好学生”评选资格:1 违反考试纪律,受过纪律处分,或有一门(含一门)以上课程不及格者;2 下河,下水库游泳者;3 外出开展集体活动未报院、系审批,其主要组织者;4 在寝室私接电源、乱拉电线、使用电热毯、电炉、酒精炉、煤气炉等或晚归、私租民房、夜不归宿者;5 出入校外歌舞厅、夜总会、酒吧等高消费娱乐场所者;6 猜拳行令、吸烟、酗酒、赌博、打架斗殴、聚众喧哗者;7 每学期早操缺勤三次者或寝室卫生检查被批评累计两次者;8 每学期上课迟到、早退累计四次者或旷课累计三次者;9 在新生团校、校规校纪或院系组织的其他考试中不及格者;10 不交社会实践活动登记表者;11 在校园内从事经商活动者;12 在正常教学活动期间擅自离校者;13 不积极参加重要活动者以及无正当理由退出学生会者;(二)优秀团员标准1 三好学生评选标准;2 具有较强的团组织观念,关心团的建设,热爱团的工作,积极参加团的活动,认真地完成团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能够充分发挥团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该学年内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优秀团员”评选资格:1 大型活动,如春运会、德育讲师团报告、全系学生会议等,每学年累计五次迟到、早退、缺勤者;2系领导、老师发生争执,不注意个人形象者;3配合院、系学生会、学生社团及班委工作者;4反学生安全教育几管理暂行规定严禁行为者;(三)模范干部标准1 具备三好学生、优秀团员标准;2 积极主动承担社会工作,热心为同学服务,具有突出成绩者;3 持原则,作风正派,谦虚谨慎,以身作则,在同学中既有较高的威信,能起到骨干作用;该学年内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模范干部评选资格:1 扫清洁区或寝室卫生时,不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产生不良影响者;2 不配合学生会及学生社团工作者;(四)先进班集体评选标准按照“生命科学学院班级团支部量化考核指标及评分标准”,在班级团支部量化考核评比中,名次处于前列的,一般作为“先进班集体”向院学工部报批。
学校团组织“达标创优”活动达标创优标准
附件一:学校团组织“达标创优”活动达标标准项目及分值达标要点主要评价指标有班子1.团组织班子健全,按期换届;2.班子成员责任心强,以身作则,分工明确,团结协作;3.团委班子定期召开工作例会和民主生活会;4.团委班子经常深入青年学生,帮助和指导开展好各项工作。
1.各高校校(院)级团委、院(系)级团总支、班级团支部三级架构健全,高校团委班子一般由5-11名委员组成,团总支由5-7名委员组成,班级团支部一般由3-5名委员组成。
各中学团委一般由3-5名委员组成,班级团支部一般由3-5名委员组成;2.各高校团委书记一般应在35周岁以下,政治素质良好,任期一般不超过两届。
各中学团委一般由教师担任团委书记,初任年龄一般不超过30周岁,可配备1名教师兼职副书记和1名学生兼职副书记;3.团委班子成员责任心强,分工明确,团结协作;4.团委班子经常深入青年学生,帮助和指导开展好各项团学工作;5.各级团组织班子每学期召开两次以上工作例会,一次以上民主生活会。
有组织1.各级团代会按规定、规范召开;2.组织指导基层团组织的“达标创优”活动;3.加强团员发展教育管理。
认真执行发展新团员、超龄团员离团工作、组织关系转接、团员年度团籍注册和团员教育评议工作;4.坚持做好推优入党工作;5.积极培育学生社团组织。
1.各校团委、团总支委员会由团员大会或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三年至五年,任期一般不超过两届。
班级团支部由团员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1年;2.深入开展“达标创优”活动,各级团组织达标率60%以上,优秀率20%以上;3.每年开展1次发展新团员或组织超龄团员离团仪式;4.做好组织关系转接、年度团籍注册、团员教育评议和“两优一先”评比活动;5.推优入党比例达到年发展党员数的10%;6.学生社团管理规范,活动丰富多彩,指导老师引导,学生参与率高,各校每年推出2个精品学生社团。
有活动学校各级团组织围绕党政中心工作和学生成长需求,组织开展思想教育、志愿服务、社会实践、科技创新、校园文化等活动。
团委 评优评先制度
团委评优评先制度
团委评优评先制度是指学校团委为鼓励和表彰在校学生在学习、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表现,制定的一项严格的评价机制。
该机制旨在激励广大学生积极参与各项活动,提高自身综合素质,为国家和社会发展贡献力量。
团委评优评先制度具有一定的标准和程序。
评优评先的标准主要包括:学习成绩、综合素质、贡献奉献、创新创业等方面。
而评优评先的程序则是指学生提交个人申请表,进行初审、复审、终审等多个环节的审核和筛选。
团委评优评先制度的实施对于学生们的成长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一方面,他们可以通过参与团委组织的活动,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了解社会实践,增强社交能力。
另一方面,评优评先机制使学生们更加积极主动地学习和行动,增强实践能力和创新意识,提高综合素质和竞争力,让他们更有自信地面对未来的挑战。
总的来说,团委评优评先制度是一项有益于学生发展的机制。
通过不断提高自身素质,争取更好的成绩和发挥来为团委贡献,学生们将赢得更多的机会,更好地展示自己的才华和能力。
它是学校团委组织化学生管理中,必不可少的一项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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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江西理工大学南昌校区委员会文件理工(南昌)团字…2011‟07号关于做好2010—2011学年度团员教育评议、团籍注册和团内先进评比工作的通知各团总支、团支部:过去的一年中,在校区党委和学校省委的正确领导下,校区团委团结带领校区各级共青团组织、广大团干部和团员青年,以服务培育团员青年成长成才为目标,以切实加强学风建设和提高团员青年综合素质为主线,围绕共青团工作“育人”功能,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为总结和回顾在过去一年中我校区各基层团组织工作的开展情况,认真查找团员青年思想政治教育中所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增强广大团员的先进模范意识和组织观念,推进共青团组织工作作风建设,经校区团委研究,决定开展我校区2010-2011学年度团员教育评议、团籍注册和团内先进评比工作,现就相关的工作事项通知如下:一、团员教育评议工作以《团章》为标准,通过教育评议活动,加强对团员的教育和管理,提高团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建立一支有战斗力,充分体现先进性的共青团队伍,同时形成一个“创先争优”的局面,使我校区共青团的整体化建设跃上一个新台阶。
团员教育评议工作共分为以下几个步骤:(一)学习阶段各团总支、团支部要认真组织团员青年重点学习2011年“两会”精神,认真组织团员青年学习《团章》、《学生手册》以及我校区2011年重要方针政策,通过党史、团史知识讲座、知识竞赛等形式,使广大团员深入了解团的光辉历程、我校区发展的机遇和挑战,明确共青团员应具备的素质和条件以及为我校区今后发展所肩负的责任,加强团员青年的思想道德教育,并能从思想上认识开展“团员教育评议”活动的意义,形成“创优争先”的良好氛围。
(二)评议阶段在充分学习以上文件材料基础上开展民主评议活动。
评议按照《团员教育评议等级标准》(详见附件1),采取自评、互评、组织评议三个阶段。
自评即由每个团员对照《团章》、《学生手册》及评议的内容和标准,结合自身实际,客观正确地评议自己,实事求是地做出自我鉴定。
互评即民主评议,以团小组为单位,本着对每个团员认真负责、肯定成绩、提出不足、共同提高的原则,充分评议每个团员。
组织评议由团支委(扩大到团小组)在每个团员的自评、互评的基础上,对其进行全面的评议,写出评语,初定等级。
各团总支审核各团支部对团员评议的意见,根据审核情况认定最终评定等级。
(三)组织处理阶段按照《团章》的有关规定,对确定为基本不合格团员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三个月考察期),进行补课教育,再确定其团员资格;对确定为不合格团员的,除进行教育外,原则上应予以团内除名,确有悔改并申请保留团籍的,给予留团察看处分(六个月考察期,毕业班三个月),视其现实表现,再确定其团员资格;对严重违反团的纪律,表现较差的团员,给予开除团籍处分。
各团总支将本系需处理团员的意见形成书面处理报告上报至校区团委。
(四)总结提高阶段各团总支、团支部要及时召开团员大会,认真总结评议情况,全面地分析团员素质,并将有关意见及时转达给团员本人。
对合格团员肯定成绩,指明方向;对基本不合格的团员要进行谈话,补课教育,指出其存在的主要缺点和努力方向;对不合格团员要发出整改通知书,指定帮教人,限期改正。
二、团员团籍注册工作团员团籍注册工作是对团员团籍的连续认定,是增强团员的团员意识,提高团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的重要措施。
我校区团员团籍注册工作将在团员教育评议的基础上,参照教育评议结果进行。
为了使这项工作有组织的顺利完成,现对团员年度团籍注册各项工作安排如下:(一)团籍注册时间:4月6日至4月17日(二)团籍注册对象:我校区全体团员(三)团籍注册条件及要求团员团籍注册条件参照教育评议结果,对于合格团员可进行团员年度团籍注册,对于基本不合格团员,三个月后,观其改正态度给予或不给予注册;对于不合格团员,六个月后观其改正态度给予或不给予注册。
各团支部开展注册工作之前,应做好团员素质的摸底工作,开好一次支委会、一次民主生活会和一次支部大会。
在开展团员团籍注册工作期间,同时要做好团员的思想工作,加强团的组织建设,完善健全团内各项规章制度。
团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外出未归,团支部可将其注册时间适当延长,但不得超过三个月;除组织上的原因外,团员没有按时办理团籍注册手续,团支部应及时提醒。
对个别组织观念淡漠,经教育仍然超过规定注册时间一个月未注册的团员,应该注销团员证,按自行脱团处理。
(四)团籍注册流程合格团员在规定的时间内以班级为单位持团员证到所在团总支注册,由团总支检查团费的收缴情况,并在团员证注册栏内填写注册日期,加盖注册章。
年度团籍注册工作结束后,各团支部做好注册工作的总结(总结内容包括:团员人数、注册人数、未注册人数、暂缓注册数及工作开展情况),并上交团总支。
各团总支将本系开展团籍注册工作形成书面总结报告上报至校区团委。
三、团内先进评比工作年度团内先进评比工作,是团组织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各级团组织和团员青年要在思想上重视、在行动上支持工作,真正做到组织上有保证,行动上抓落实,使每个团组织和团员都积极参与到这项工作中去。
(一)评选项目、指标和条件1、“五四红旗团总支”1个依据《共青团江西理工大学南昌校区委员会工作目标考核细则》,根据校区团委对各团总支的考核结果,考评优秀且排名第一的系团总支即为2010年度校区“五四红旗团总支”。
2、先进团支部12个按各系团支部总数的10%的比例进行评选产生。
信息工程系2个,经济管理系3个,机电工程系3个,建筑与资源工程系3个,文理系1个。
由团支部根据进行自我评价,并向所在团总支提出书面申请,团总支根据申请材料以及其它日常工作考核情况研究确定本系先进团支部的推荐名单,上报校区团委通过审核最终确定先进团支部名单。
各团总支申报的先进团支部候选单位,应从支部成员的学习成绩、在校表现、诚实诚信等方面的因素综合考虑。
3、优秀团员优秀团员数=各系合格团员数*X%。
其中:考评优秀且排名第一的系,X=7;考评最后一名的系,X=4;其它各系X=5。
4、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干部按团支委(一个团支部按4人计)以上干部及各系团总支副部长级以上学生干部总数的15%的比例进行评选产生。
优秀团干部数=团支委(一个团支部按4人计)以上干部及各系团总支副部长级以上学生干部总数*X%其中,考评优秀且排名第一的系,X=20;其他各系,X=15。
5、优秀团员标兵优秀团员标兵从表现突出的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中产生,数量不得超过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总数的5%的比例。
申报优秀团员标兵者须填写江西理工大学2010-2011学年度“优秀团员标兵”申报表(详见附件2)。
6、优秀团员标兵、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的评比,由各个团支部根据《团员教育评议等级标准》(详见附件1),结合团员教育评议结果提出推荐名单并组织好被推荐人员的先进事迹材料报所在团总支,团总支根据上报材料以及日常考核情况研究确定本系的推荐名单,上报校区团委通过审核最终确定表彰名单。
7、各种个人获奖称号原则上不重复。
8、以上所有评选名额数量严格按照四舍五入的原则确定。
9、申报的各类先进个人,请填写《南昌校区2010—2011学年度团内先进评比工作汇总表》(详见附件3)。
(二)其他要求1、在开展评优工作中,团支部都应该自始至终取得团总支老师、班主任的支持,在一些关键问题上遵循团总支老师、班主任的意见。
2、在开展评优工作中,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严格按照团工作评先条件全面衡量,使那些在团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集体和个人受到表彰,增强团的先进在学生中的说服力和教育效果。
3、在开展评优工作中,各团总支、团支部应本着肯定成绩,找出差距的原则,鼓励与鞭策相结合,坚决杜绝团内评先工作的“平均主义”现象。
4、在评优过程中,要坚持条件,实事求是,增强透明度,对评选出的先进集体、个人要张榜公布,以接受广大团员的监督。
5、已缴纳团费的学生党员可参加评选。
四、上报材料及时间要求1、各类先进申报材料于4月17日之内报至校区团委。
上报的先进申报材料包括先进申报报告(含总结、先进名单等)、先进团支部的申报材料、优秀团员标兵的申报材料等(材料均上报加盖公章的纸质稿和电子稿)。
2、各团总支处理团员的报告、开展团籍注册的总结于4月17日之内,报至校区团委,同时提交电子稿。
团员教育评议、团籍注册和团内先进评比工作是加强团的自身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对广大团员进行团员意识和组织纪律教育的有效手段,是激发团员增强荣誉感,从严治团的有效措施,各级团组织应高度重视,统一思想认识,切实把此项工作抓实、抓好,抓出成效。
附件1:江西理工大学团员教育评议等级标准附件2:江西理工大学2010-2011学年度“优秀团员标兵”申报表附件3:南昌校区2010—2011学年度团内先进评比工作汇总表共青团江西理工大学南昌校区委员会二○一一年四月六日主题词:工作安排团员教育评议、团籍注册和团内先进评比通知共青团江西理工大学南昌校区委员会 2011年4月6日印发附件1:江西理工大学团员教育评议等级标准一、先进条件1、优秀团员条件:(1)能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基本知识,积极向党组织靠拢,自觉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维护党和人民的利益,关心国家大事,积极投身改革,尊敬师长,团结同学,文明礼貌,讲究公德。
(2)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尤其是学习、生活纪律好,无旷课、早退、迟到现象。
(3)团纪观念强,自觉履行团员义务,按规定交纳团费,积极参加团组织生活和其它各项团组织活动,并起到了模范带头作用。
(4)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学习成绩平均在70分以上。
(5)积极参加由共青团组织组织的文艺、体育、讲座、知识竞赛等各类“第二课堂”校园文化活动;积极参加公益劳动与社会实践活动,并撰写了社会实践报告;积极参加“区校合作,共建和谐”、学雷锋、献爱心等青年志愿者活动。
(6)生活中自觉做到艰苦朴素、爱护公物等,无浪费粮食,破坏公物等不良现象。
(7)坚持原则,勇于批评与自我批评,敢于同不良倾向作斗争。
2、优秀团干部条件:(1)具备优秀团员评选条件;(2)具有奉献精神,工作认真负责,能团结带领广大团员青年做好本职工作,较好地完成组织上交给的各项任务,在团员中享有较高威信。
3、优秀团员标兵条件:(1)具备优秀团员或优秀团干部条件;(2)在团员青年中有突出表现,能起到榜样的作用,经校区团委讨论并认可。
4、限制条件:(1)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评选先进个人:a、有违反四项基本原则的言行和现象者;b、出现考试舞弊现象者;c、出现打麻将、赌博、酗酒闹事、打架斗殴现象之一者;d、受过学校警告及以上处分者;e、出现其他违法行为和现象者。
(2)团支部成员中有任何违反先进个人评选限制条件之一者,不得评为先进团支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