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人事管理制度(完整版)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公司人事管理制度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人事管理权限
第三章人员需求
第四章职员选聘
第五章职员报到
第六章职员试用
第七章职员录用
第八章见习
第一节见习期
第二节见习期考核及转正定级
第九章退休
第十章劳动合同
第一节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二节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第三节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第四节劳动争议的调解和仲裁第十一章员工守则
第十二章考勤制度
第十三章加班补休
第十四章工资待遇
第十五章休假
第十六章请假
第十七章培训
第十八章培训费用管理
第十九章调职
第二十章晋升制度
第二十一章保密制度
第二十二章员工考核
第二十三章奖惩
第二十四章福利
第二十五章资遣
第二十六章辞职
第二十七章生活与娱乐
第二十八章安全与卫生
第二十九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使本人事作业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使公司员工的管理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员工责任感、归属感,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一、本公司员工的管理,除遵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法令外,都应依据本制度办理。

如果与国家和地方强制性法律法规、中海船务代理
公司有关规定冲突,则按照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二、本制度所称员工,系指本中海船务代理有限公司台州片区聘用的全体从业人员。

三、本公司如有临时性、短期性、季节性或特定性工作,可聘用临时员工,临时员工的管理依照合同或其它相应规定,或参照本规定办理。

四、关于试用、实习人员,新进员工的管理参照本规定办理或修订之。

第三条:公司人事部门系指办公室。

第二章人事管理权限
第一条总经理确定公司的部门设置和人员编制、部门经理助理以上的任免去留及晋级,决定全体员工的待遇。

第二条办公室工作职责:
一、协助各部门办理人事招聘,聘用及解聘手续。

二、负责管理公司人事档案资料。

三、负责公司人事管理制度的建立、实施和修订。

四、负责薪资方案的制定、实施和修订。

五、负责公司日常劳动纪律及考勤管理。

六、组织公司平时考核及年终考核工作。

七、组织公司人事培训工作。

八、协助各部门办理公司员工的任免、晋升、调动、奖惩等人
事手续。

九、负责公司各项保险、福利制度的办理。

十、组织各部门进行职务分析、职务说明书、岗位职责等的编
制。

十一、根据公司的经营目标、岗位设置制定人力资源规划。

十二、负责劳动合同的签定及劳工关系的处理。

第三条:部门长提出部门人员需求计划;部门长对本部门的职员的任免、考核、去留及晋降级向公司领导提出建议;未经许可,不得私自对部门内员工承诺晋升或者晋级。

第三章人员需求
第一条在经营年度结束前,办公室将下一年度的《人员需求计划表》(见附表一)发放给各部门,各部门长须根据实际情况,认真填写、签字后,上报总经理审批。

第二条总经理根各部门所上报的需求人数,以及公司的投资、经营方案,来确定公司下一年度人员的规模和部门设置。

第三条经总经理所确定的人力资源计划,由办公室负责办理招聘事宜。

第四章职员选聘
第一条各部门根据实际工作业务发展需要,经总经理核定的编制内
增加人员,应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进行内部调整,最大限度的发挥现有人员的潜力。

二、从公司其他部门吸收适合该岗位需要的人才。

三、到办公室领取《人员增补申请表》(见附表二),报部门长、
办公室主任、总经理审批。

第二条各部门编制满后如需要增加人员,填好《人员增补申请表》后,报总经理审批。

第三条上述人员的申请获得批准后,由办公室负责招聘所需人员。

第三条求职人员应聘本公司,应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所有求职人员应先携带好个人简历,认真填写《应聘人员
工作经历情况表及社会关系情况表》(见附表三)《应聘人员登
记表》(见附表四),并由办公室进行初试。

二、初试合格后,应聘人员详细填写《应聘人员情况自述表》
(见附表五),然后由办公室安排与相应部门长进行复试,填
写《面试评价表》(见附表六)。

三、部门经理以上人员应聘要经总经理面试,填写《面试评价
表》。

四、各应聘人员复试、经总经理面试合格后,通知应聘人员一
周内等结果。

五、由办公室根据应聘人员填写表格所反映的情况进行调查。

核实无误后,填写《招聘人员审批表》(见附表七),报总经理
审批,确认无误后,由办公室通知应聘人员到岗,并办理体检
手续。

第五条体检合格后,办公室通知应聘者报到,所有应聘人员的材料由办公室统一存档备查。

第六条针对不同岗位、级别的面试应聘人员的面试考题,由办公室设计,用作参考(面试问题另附),也可根据情况由面试官对面试问题进行灵活选择。

第五章职员报到
第一条所有招聘录用的新职员正式上班当日先向办公室报到,并以其向办公室报到的日期,作为起薪日。

第二条报道当天所有新职员须携带:
一、两张一寸免冠照片;
二、身份证、户口薄、原件和复印件;
三、学历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四、职称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五、医院体检表;
六、其他相关证件。

第三条员工档案管理
一、本市的员工要将档案转入本公司,由公司统一寄存在人才
市场管理中心;如果有特殊情况不能将档案调入的,经办公
室主任同意后,暂缓办理。

二、如果是外地职员须办理完《暂住证》方可上岗,《暂住证》、
《毕业证书》、《应聘人员登记表》、《应聘人员情况自述表》、
《面试评价表》、《招聘人员审批表》的原件交由办公室存档,
员工离职时交还本人。

第四条员工报到当日,办公室应向新职员介绍公司的有关情况:
1、公司的发展历史及所处的发展阶段;
2、公司的部门设置及部门只能
3、工资待遇情况
4、人事管理制度基本情况
5、员工守则内容
6、强调公司考核、晋升制度
7、强调请假、休假制度
8、其他应当告知的注意事项
第五条新职员办理完报到手续后,办公室领其到用人部门试用,由部门长接受,并安排工作。

第六章:职员试用
第一条新职员入职时一般有一到六个月的试用期。

试用期的具体时间规定如下:
1、3个月≦劳动合同期限<1年:试用期为1个月
2、1年≦劳动合同期限<3年:试用期为2个月
3、3年≦劳动合同期限:试用期为6个月
4、入职前已经有较为丰富的应聘岗位相应工作经验及相关专业知识的可以由总经理来与其约定使用期限。

第二条试用期的考核(见本规则第十八章试用期间员工考核办法)
第七章职员录用
第一条被正式聘用的新职员,在试用期满前一个月,申领《转正申请表》(见附表八),在转正后,由办公室与其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具体见第八章,劳动合同),合同一式两份,一份交由办公室存档,一份交新职员自留,聘用日期及正式工资的起算日期自试用期满之日计算。

第二条员工的聘用期满,如不发生解聘和离职情况,将继续聘用。

职员如不续聘,须在聘用期满前十五天书面通知人事部门。

年中新进职员,转正后聘用合同签到公司经营年度终了。

第三条办公室根据入职人员的情况填写《工资通知单》(见附表九),一式两份,一份交给新职员本人,一份由办公室存档。

第八章见习
第一节见习期
第一条本章所称毕业生系用人单位录用的国家教委承认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以下简称“毕业生”)。

第二条毕业生进入公司工作,除国家有规定的,一般应有半年的见习期(硕士研究生毕业见习期为三个月)。

对入职前已从事一年以上有关本专业实际工作的,可免去见习期。

但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约定试用期。

第三条毕业生见习期内,用人单位要有专人负责毕业生的见习,并选派政治素质较好、专业水平较高的专业技术人员,对见习生进行指导和帮助,做到有计划、有要求、有检查、有考核、有评定。

第二节见习期考核及转正定级
第一条用人单位应每季度对毕业生进行一次考核,内容包括:政治思想、组织纪律、群众关系、工作态度、业务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等方面。

考核工作分为毕业生个人小结、所在部门民主评议、用人单位考核鉴定、下一步见习计划安排等项内容。

第二条毕业生见习期满,本人撰写总结,并填写《高等院校、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见习登记表》(附表十),通过考核的,用人单位应按时给予转正定级,并将材料归入个人人事档案。

第三条对见习期内表现特别优秀的毕业生,经用人单位考核,可相应缩短见习期,并按规定程序办理转正定级。

第四条毕业生在见习期内,发生疾病不能坚持工作的,按原教育部、国家计委、国家人事局[(81)教学字048号通知]第28条办理,病事假累计超过1个月的,见习期顺延。

第五条毕业生半年见习期满后,经考核达不到见习要求的,由所在部门提出意见,报办公室批准,可延长见习期三个月,延长期结束时,仍须进行个人总结、部门考核,再达不到要求的,不再延长见习期。

第九章退休
第一条国家法定的企业职工退休年龄是男职工年满60周岁,女职工(退休前在管理岗位的)年满55周岁,女职工(退休前在非管理岗位的)年满50周岁。

第二条公司员工凡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均应按有关规定及时办理退休手续,并按规定享受养老金。

第三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员工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劳动合同同时终止。

第十章劳动合同
第一节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一条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第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建立劳动关系,应依法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书面劳动合同应自正式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订立。

第三条为保障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四条劳动合同的签订单位
1、劳动合同甲方当事人,由总经理或者总经理委托人负责办理,委托签订时需要有总经理的书面委托、签字。

2、所签订的劳动合同,由公司办公室负责管理。

3、由总部任命的公司班子成员(副职及以上)的劳动合同需与中海船务公司法定代表人签订,由公司组织人事部负责办理签订手续,办公室负责管理。

第五条劳动合同的文本及有关内容约定
1、劳动合同文本原则上采用公司总部的范本(见附件一)。

2、劳动合同内容除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必备的条款外,台州片区各公司应当根据国家、地方及企业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补充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3、根据公司点多面广的特点,各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内容中必须约定:员工应服从本单位或上级单位因工作需要在片区范围内的岗位调动。

第六条劳动合同期限
1、劳动合同期限分为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

2、劳动合同期限的确定,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需要和工作岗位的不同要求等实际情况来确定。

3、除以下人员可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公司原则上均要求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法定条件的。

(2)公司班子成员(副职及以上)。

(3)业务骨干人员,如需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必须履行报批手续。

4、新录用员工的劳动合同首次签订期限原则上不超过3年,二次累计签订期限原则上不少于8年。

5、公司若对员工提供专项培训或其他特殊待遇,员工的劳动合同服务期限应由用人单位另行约定。

第七条试用期的约定
1、公司应与新录用员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试用期的期限和待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2、公司应在劳动合同中对“在试用期间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情形作相应规定。

可以在合同中约定,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
(1)伪造学历、证书与工作经历的;
(2)个人简历、求职登记表所列内容与自然情况不符的;
(3)患有传染性、精神性、不可治愈性以及其他严重疾病的;
(4)隐瞒病史或行政(刑事)处分的;
(5)不能按岗位职责或岗位描述完成工作任务的;
(6)拒绝接受领导交办的临时任务的;
(7)非因工伤无法在工作时内提供劳动义务的;
(8)有任何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规定行为的;
(9)其他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情形(可根据具体岗位需要来确定)。

第八条劳动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章后生效。

任何一方不得自行变更、解除和终止。

第九条劳动合同签订后,应严格按照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部门的相关规定,办理劳动合同登记等相关劳动用工手续。

第二节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
第一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第二条用人单位变更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第三条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变更劳动合同:
1、经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的;
2、订立劳动合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已修改或废止的;
3、企业内部调动或工作岗位变动的;
4、企业因转产或经营方式调整等经济性因素;
5、劳动者因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或身体健康状况发生变化的;
6、因企业严重亏损或不可抗力因素,致使用人单位确实无法全
面履行劳动合同的。

第四条劳动合同当事人一方提出变更劳动合同有关条款,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通知送达后,对方应在15天内作出书面答复。

逾期不答复,视为同意变更劳动合同。

第五条变更劳动合同,应按规定填写《变更劳动合同记录》(附于劳动合同文本范本内,见附件一),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劳动合同部分变更,其他条款仍然有效。

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三节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一条经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条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及劳动合同的终止都必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地方法规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员工经批准在片区范围内调动时,原劳动合同期限可延续。

第四条员工不论是因调动、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终止或是其他原因,经批准离开本单位的,应做好工作的交接,用人单位的人事主管部门应及时办理劳动合同的解除或终止手续,开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见附件2),经劳动者本人签字后,双方各执一份。

并按照地方劳动部门有关规定及时办理退工手续,同时转出各类社会保险及人事档案等。

第五条劳动合同期限届满需要留用的,经双方协商同意可续订劳动合同,并不设试用期,如因劳动者提出变更劳动合同约定条件,而致
使双方未协商一致的,劳动合同即行终止,用人单位不支付经济补偿。

第六条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应支付的经济补偿及劳动者应支付的违约金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中有关约定条款、有关协议约定的条款及有关规章制度执行。

第四节劳动争议的调解和仲裁
第一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因履行劳动合同而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

协商无效,可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的15天内,向企业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章员工守则
第一条:员工应遵守本公司一切规章、通告及公告。

本守则所述员工,即台州片区在职的所有员工,包括各部门部门长、主管,后勤人员等。

第二条:员工应遵守下列事项:
一、忠于职守,服从领导,不得有敷衍塞责的行为。

二、不得经营与本公司类似或职务上有关的业务,不得兼任其它公司的职务。

三、全体员工必须不断提高自己的工作技能,强化品质意识,圆满完成各级领导交付的工作任务。

四、爱护公物,未经许可不得私自将公司财物携出公司。

五、工作时间不得中途任意离开岗位、如需离开应向主管人员请准后方可离开。

六、员工应随时注意保持作业地点、宿舍及公司其它场所的环境卫生。

七、员工在作业时不得怠慢拖延,不得干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

八、员工应团结协作,同舟共济,不得有吵闹、斗殴、搭讪攀谈、搬弄是非或其它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

九、不得假借职权贪污舞弊,收受贿赂,或以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

十、员工对外接洽业务,应坚持有理、有利、有节的原则,不得有损害本公司名誉的行为。

十一、各级部门长、主管应加强自身修养,领导所属员工,同舟共济,提高工作情绪和满意程度,加强员工安全感和归属感。

十二、按规定时间上下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

十三、不得在办公场所及员工集体宿舍内聚众赌博。

十四、全体员工应当遵循各自的岗位职责,严格对照岗位职责要求,做好本职工作(见附件3)
第十二章考勤制度
第一条公司实行基本工作时间为:上午:8:30—11:30 下午:2:00
—5:30,外勤部门由于其工作的特殊性,不规定具体的工作时间。

以后如有调整,以新公布的工作时间为准。

第二条所有员工应亲自打卡计时,不委托或代人打卡,否则双方均按旷工一日处理。

第三条实行弹性工作制的,采取由各部门主管记录工作人员的工作时间(含加班时间),本人确认,部门备案的考勤方法。

第四条员工如有迟到、早退、或旷工等情形,依下列规定处理:
一、迟到、早退。

1、员工均需按时上、下班,工作时间开始后十五分钟内到班者为迟到。

2、工作时间终了前十五分钟内下班者为早退。

3、员工当月内迟到、早退合计每三次以旷工半日论。

4、超过规定时间十五分钟才打卡者以旷工半日论,因公外出或请假经主管在卡上签字或两天内书面说明、且有所属部门部门长的签字者除外。

5、无故提前十五分钟以上下班者,以旷工半日论。

因公外出或请假者需经部门长签字证明。

6、上、下班而忘打卡者,应由部门有效工作时间考核表上签字。

二、旷工
1、未经请假或假满未经续假而擅自不到职以旷工论处。

2、委托或代人打卡或伪造出勤记录者,一经查明属实,双方均以旷工论处。

3、员工旷工,不发薪资及奖金。

4、连续旷工三日或全月累计旷工六日或一年累计旷工达十二日者,予以除名,不发给资遣费。

第十三章加班补休
第一条为规范员工加班、补休管理工作,保障员工权益,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公司总部人事管理暂行办法,结合我司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有关员工加班的相关说明
一、员工加班
员工加班是指公司安排员工在法定节日或双休日及标准工作时间以外从事工作的行为。

二、加班规定
1、为维护员工的身体健康,公司原则上不鼓励员工加班。

2、员工确因工作需要必须加班的,应在加班前填写加班(加点)申请表(见附表十一),写明加班原因,经部门长同意后,方能进行。

加班结束后,在加班表上填写加班人员名单及具体加班时间,部门长进行审核后,交办公室审核、登记。

员工未经公司允许的加班加点,不予认可。

3、每次加班1小时以上、办理申请审批手续的予以计算加班时间,累计加班时间4小时可申请补休半天,以此类推。

4、晚上九点以后招待客人,当晚报备办公室,可在第二天早上补休1小时,事后由个人书面说明。

5、由办公室指定专人及时核定加班时间,把累计加班时间反映在员工月度考勤表上。

6、法定节假日加班加点的员工,根据国家规定享受加班费,非法定节假日加班加点的,办公室对加班单审核后,按规定核定补休时间,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补休的,发放加班费。

三、补休规定
1、员工的补休时间,经办公室月度考勤统计确认后为有效。

2、员工补休应由本人事前填写补休申请表,普通员工调休1天,由部门长批准,报备办公室;2天以上(含2天)部门长签署意见,报办公室或经总经理批准,经同意后安排补休。

四、相关规定
1、补休时间最小单位为半天。

2、不得临时提出补休作为上班时间内迟到、早退的理由,确遇临时特殊情况的应及时向部门长、公司领导汇报。

第十四章工资待遇
第一条为深化劳动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建立适应台州公司发展的分配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提高经济效益,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中海船务台州片区公司的在岗员工。

第三条分配原则
1、坚持以提高经济效益为中心的原则,充分发挥工资的激励作用。

2、充分体现按劳分配的原则。

按岗位差别,合理确定各岗位工资水平,实行一岗一薪、易岗易薪的岗位工资制。

3、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分配原则。

实行以岗位工资为主体的多种分配方式,使员工个人收入与其工作业绩、公司的经济效益相结合,能增能减,形成激励效应。

第三条工资结构
员工工资=岗位工资+工龄工资+效益工资
岗位工资:根据岗位确定标准,按月发放。

1、岗位工资标准:
按公司规定的职务序列划分,共分为6岗级:试用期、见习期800-1100元、办事员1100-1400元、部门主管1500-1700元、经理助理1700-1800元、部门副职1900-2200元、部门正职2300-2500元。

2、岗位工资的确定:
根据总部人事部[2004]031号文件制定的标准执行,从台州片区实际出发,按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根据各岗位责任大小、劳动差别、工作环境等要素,合理确定各岗位工资标准,适当拉开不同岗位间分配差距。

对在同一职务、同一岗级上的员工,按不同标准拉开档次,充分体现以岗定薪,岗变薪变的管理原则。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