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监防汛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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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监防汛应急预案
一、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确保我国在汛期面临自然灾害时,能够迅速、有序、有效地开展应急抢险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
本预案依据国家及地方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气候变化趋势预测、地理地质条件、历史洪水灾害资料等因素编制。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国范围内发生的洪水、暴雨、台风等自然灾害的应急抢险救援工作。

1.4 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生命至上。

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确保人民群众生
命财产安全和国家安全。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建立健全防汛应急抢险救援工作领导体制,明确各级
职责,落实责任制。

(3)预防为主,防抢结合。

坚持预防为主,加强预警预报,做好隐患排查和治理,同时做好应急抢险救援准备工作。

(4)快速反应,协同配合。

建立健全快速反应机制,加强部门之间协同配合,形
成整体合力。

(5)科学决策,技术支撑。

充分利用科技手段,提高防汛应急抢险救援工作的科
学性和有效性。

二、组织指挥体系
2.1 国家级防汛应急抢险救援指挥机构
成立由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简称国家防总)负责统筹协调全国防汛应急抢险救援工作。

国家防总办公室设在中国水利部。

2.2 地方级防汛应急抢险救援指挥机构
各级地方政府应设立防汛应急抢险救援指挥机构,负责组织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防汛应急抢险救援工作。

2.3 基层防汛应急抢险救援组织
乡镇、街道、村组等基层组织应设立防汛应急抢险救援组织,负责本区域的防汛应急抢险救援工作。

三、预警预报和信息发布
3.1 预警预报
(1)气象部门负责监测天气变化,及时发布暴雨、洪水、台风等预警信息。

(2)水利部门负责监测水情变化,及时发布洪水、干旱等预警信息。

(3)自然资源部门负责监测地质灾害变化,及时发布地质灾害预警信息。

3.2 信息发布
(1)各级防汛应急抢险救援指挥机构应建立健全信息发布制度,确保信息的及时、准确、全面发布。

(2)信息发布途径包括新闻媒体、政府网站、手机短信、广播、电视等。

四、应急响应
4.1 应急响应级别
根据自然灾害的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应急响应分为四级:Ⅰ级(特别严重)、Ⅱ级(严重)、Ⅲ级(较重)和Ⅳ级(一般)。

4.2 应急响应措施
(1)Ⅰ级响应:启动国家级防汛应急抢险救援指挥机构,各级地方政府防汛应急
抢险救援指挥机构全部激活,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全面部署应急抢险救援工作。

(2)Ⅱ级响应:启动相应级别防汛应急抢险救援指挥机构,各级地方政府防汛应
急抢险救援指挥机构激活,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组织做好应急抢险救援准备工作。

(3)Ⅲ级响应:启动相应级别防汛应急抢险救援指挥机构,各级地方政府防汛应
急抢险救援指挥机构根据实际情况激活,加强值班,做好应急抢险救援准备工作。

(4)Ⅳ级响应:各级地方政府防汛应急抢险救援指挥机构根据实际情况加强值班,做好应急抢险救援准备工作。

4.3 抢险救援措施
(1)转移安置人员。

按照“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原则,提前转移危险区域内
的群众,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2)巡查防守。

加强重点区域、重点工程的巡查防守,及时发现和处置险情。

(3)险情抢护。

对出现的险情,迅速组织力量进行抢护,防止灾情扩大。

(4)排水排涝。

对积水区域,采取机械排水、人工排水等方式,尽快排除积水。

(5)恢复重建。

灾情过后,尽快恢复被损坏的水利工程、基础设施等功能。

五、保障措施
5.1 人力保障
(1)各级政府应建立防汛应急抢险救援队伍,加强培训和演练,提高应急抢险救
援能力。

(2)充分发挥军队、武警、民兵、预备役等力量在防汛应急抢险救援工作中的作用。

5.2 物资保障
(1)各级政府应建立健全防汛物资储备制度,确保防汛物资充足、调用及时。

(2)鼓励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为防汛应急抢险救援提供物资支持。

5.3 资金保障
(1)各级政府应将防汛应急抢险救援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确保资金充足。

(2)鼓励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为防汛应急抢险救援提供资金支持。

5.4 技术保障
(1)充分利用气象、水利、地质等领域的科技手段,提高防汛应急抢险救援工作
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2)加强防汛应急抢险救援技术研究和推广,提高应对自然灾害的能力。

六、法律责任
6.1 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应依法履行职责,确保防汛应急抢险救援工作的顺利开展。

6.2 对在防汛应急抢险救援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等行为,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6.3 鼓励群众积极参与防汛应急抢险救援工作,对在防汛应急抢险救援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七、预案管理与演练
7.1 预案修订
本预案根据实际情况适时修订,修订后应报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备案。

7.2 预案宣传
通过多种途径加强防汛应急预案的宣传,提高公众的防汛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7.3 预案演练
各级政府应定期组织防汛应急抢险救援演练,检验预案的可行性和有效性。

八、附则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原《国家防汛应急预案》同时废止。

注:本预案仅为示例文本,实际编制时请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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