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xl-浙江省处方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

合集下载

处方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模板(5篇)

处方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模板(5篇)

处方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模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处方管理,加强医药行业的监管,保障患者的用药安全,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所有医疗机构、药店、药品经营企业等从事处方管理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处方管理应遵循合法、安全、有效的原则,依法依规提供患者所需的药品。

第四条处方管理应强化信息化建设,提高处方的准确性和可追溯性。

第五条处方管理应加强风险防控,减少药品滥用和误用的风险。

第二章处方的开具和审核第六条医疗机构应依法开具处方,并按照规定的格式和内容进行填写。

第七条医疗机构的处方开具应符合以下要求:(一)患者的个人信息、病情诊断等必要信息真实完整;(二)药品的名称、剂量、用法用量等信息准确无误;(三)处方上应有医师签署和盖章。

第八条医疗机构应设立专门的处方审核人员,对处方进行审核,确保处方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第九条药店、药品经营企业等应核实患者的处方,确保处方的合法性和真实性。

第十条处方审核应通过电子系统进行,保证审核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第三章处方的管理和存档第十一条医疗机构应建立处方管理制度,明确处方的存档要求和管理流程。

第十二条医疗机构应将处方按照规定的方式进行存档,并保证处方的机密性和安全性。

第十三条药店、药品经营企业等应建立处方管理制度,确保处方的安全存储和使用。

第十四条处方的存档应设置权限管理,只有授权人员才能查看和使用处方。

第十五条处方存档时间为三年,过期的处方应依法进行销毁。

第四章处方的调配和交付第十六条药店、药品经营企业等应按照处方上的药品名称、剂量、用法用量等要求进行调配。

第十七条药店、药品经营企业等应将调配好的药品交付给患者,并记录交付的相关信息。

第十八条药店、药品经营企业等应建立药品售后跟踪制度,保障患者的用药情况得到跟踪和监测。

第十九条药店、药品经营企业等应加强药品的质量控制,确保调配的药品符合要求。

第五章处方管理的监督和处罚第二十条卫生监督机构应加强对处方管理的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处方管理办法实施细则(5篇)

处方管理办法实施细则(5篇)

处方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处方管理办法的实施细则是为了规范和管理处方药的配方、使用和管理而制定的具体细则。

下面是处方管理办法的实施细则的一些内容:1. 处方的书写要求:- 处方的书写应使用黑色水笔或墨水、钢笔等不可更改的工具,不得使用铅笔、彩笔等容易篡改的工具。

- 处方的书写应清晰、工整,字迹应端正,避免涂改。

- 处方的书写应符合规范的格式要求,包括患者姓名、性别、年龄、病情描述、药品名称、剂量、用法、用量和开方医生的姓名、执业证号等信息。

2. 处方的审核和核对:- 开方医生应对处方进行审核和核对,确保处方中药品的使用符合规定。

- 药师在发药前应对处方进行审核和核对,确保发药的准确性和安全性。

3. 电子处方的使用:- 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可以使用电子处方进行配方和管理,但要确保电子处方系统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 电子处方应具备电子签名和时间戳功能,确保处方的真实性和可追溯性。

4. 处方药品的管理:- 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处方药品的管理制度,包括药品的采购、配送、存储、使用和报废等环节。

- 处方药品的存储应符合药品的特性和要求,保证药品的质量和安全。

5. 处方药品的销售和使用:- 药店在销售处方药品时应核对处方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并保留相关处方和销售记录。

- 患者在使用处方药品时应按照医生开具的剂量和用法使用,不得超量或滥用。

6. 处方的管理和归档:- 医疗机构应妥善管理和归档处方,确保处方的安全和保密。

- 处方的归档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进行,方便查阅和追溯。

以上是处方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一些内容,具体细则还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制定和落实。

处方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二)处方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处方管理,保障医疗质量和患者权益,根据《医疗卫生机构管理条例》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诊疗过程中产生处方的医疗机构。

第三条处方是医师根据诊断结果,为患者开具的配药、调剂或使用药品、医疗器械等的指导文件。

处方管理办法实施细则(4篇)

处方管理办法实施细则(4篇)

处方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处方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相关法规制定的,旨在规范和管理医疗机构处方行为,保障患者用药安全和合理用药。

以下是《处方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内容,共计____字。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疗机构处方行为的监督管理,保障患者用药安全和合理用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所有的医疗机构,包括医院、诊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

第三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处方管理制度,严格按照本细则的规定进行处方的开立、审核、发放、调剂、配液和统计工作。

第四条处方管理应当依法依规,科学合理,确保患者用药安全和合理用药。

第五条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对医务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其处方管理水平。

第二章处方的开立第六条处方的开立应当由医务人员亲自操作,根据患者的具体病情和需要,选用适宜的药物和剂量。

第七条医务人员应当详细记录患者的病情,包括病史、症状、体征等,并对患者进行必要的检查和实验室检验。

第八条医务人员在开立处方时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是选择疗效确切、安全可靠的药物;二是根据病情合理确定剂量和用药途径;三是避免滥用抗生素和激素等特殊药物;四是尊重患者意见,遵循患者的选择权。

第九条医务人员应当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对处方进行必要的解释说明,告知患者有关用药的注意事项和不良反应。

第十条医务人员开立处方应当规范书写、准确无误,包括药品的通用名称、剂量、用法、用量、频率等。

第三章处方的审核第十一条医疗机构应当设立处方审核制度,对医务人员开立的处方进行审核,确保处方的合理性和准确性。

第十二条医务人员应当对开立的处方进行自我审查,确保药物的选择和用法用量的合理性。

第十三条处方审核应当对处方的完整性、规范性、合理性进行综合评估,包括药品的选用是否符合规定,剂量和用法用量是否合理,是否存在不良反应的风险等。

第十四条处方审核应当及时进行,避免因审核不及时导致患者用药延误或者错误用药。

处方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处方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处方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处方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处方管理,保障患者用药安全,提高医疗质量,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合用于所有医疗机构的处方管理。

第三条本实施细则所称处方,是指执业医师在诊断后,根据患者的病情,为其用药治疗而开具的书面文件。

第四条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处方管理制度,确保处方的合法性、科学性、规范性。

第五条执业医师应按照医疗机构制定的处方管理制度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开具处方。

第六条患者使用处方药品时,应按照处方上的用药剂量、用药方法和用药时限进行用药,并且不得自行更改或者停用。

第七条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加强对医疗机构的处方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的行为予以处罚。

第二章处方的开具第八条执业医师在开具处方时,应确保以下要求:(一)填写医疗机构名称、医师姓名、执业医师证书编号等基本信息;(二)填写患者姓名、性别、年龄等个人信息;(三)明确患者的主要症状和诊断结果;(四)合理选择药物种类、剂量、频次和用药时长;(五)对特殊人群赋予特殊考虑,如孕妇、儿童、老年人等;(六)签名、盖章并注明开具日期。

第九条处方应采用清晰的字迹书写,不得有涂改和塞写现象。

第十条处方药品的命名应准确、规范,不得使用含有违禁成份的药品。

第十一条使用抗生素、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等特殊药品的处方,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十六条处方管理系统的建设与使用是医疗机构处方管理的重要组成部份,医疗机构应加强对处方管理系统的维护和更新。

第十七条医疗机构应定期进行处方管理工作的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并解决存在的问题。

第三章附件所涉及附件如下:附件1:处方管理制度模板附件2:处方审核记录表附件3:处方管理系统操作手册......第四章法律名词及注释所涉及的法律名词及注释如下:1.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指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制定和发布的相关规定。

处方管理实施细则

处方管理实施细则

处方管理实施细则标题:处方管理实施细则引言概述:处方管理是医疗机构和医生在开具和执行处方时必须遵循的一系列规定和流程。

为了确保患者的用药安全和医疗质量,处方管理实施细则被制定出来。

本文将从五个方面详细阐述处方管理的实施细则。

一、处方开具1.1 医生资质验证:医生在开具处方前,需要进行资质验证,包括医师执业证书、职称证书等。

1.2 临床诊断准确性:医生在开具处方时,必须确保对患者的临床诊断准确无误,避免误诊和漏诊。

1.3 合理用药原则:医生应根据患者的病情和身体状况,合理选择药物种类、剂量和用药途径,避免滥用和不当使用药物。

二、处方审核2.1 药师审核:医生开具处方后,药师需要对处方进行审核,包括药物的适应症、禁忌症、药物相互作用等方面的检查。

2.2 药物安全性评估:药师在审核处方时,需要对药物的安全性进行评估,确保患者在使用药物时不会出现严重的不良反应。

2.3 处方合理性评估:药师还需要评估处方的合理性,避免过度使用药物或者开具不必要的处方。

三、处方执行3.1 药师指导用药:药师在发放药物时,应对患者进行用药指导,包括用药时间、剂量、用药方法等方面的详细说明。

3.2 药物配伍禁忌:药师在发放药物时,需要注意药物的配伍禁忌,避免不同药物之间的相互作用导致患者的不良反应。

3.3 用药监测与反馈:医疗机构应建立用药监测系统,对患者的用药情况进行监测,并及时反馈给医生和患者,以保证用药的有效性和安全性。

四、处方记录与归档4.1 处方记录的完整性:医生在开具处方时,应详细记录患者的个人信息、临床诊断、药物名称、剂量等内容,确保处方记录的完整性。

4.2 处方归档与保存:医疗机构应建立处方归档和保存的制度,确保处方记录的安全性和可追溯性,方便后续的审计和查询。

4.3 处方信息的保密性:医疗机构和医生应妥善保管患者的处方信息,确保患者的隐私权不被泄露。

五、处方管理的质量控制5.1 处方管理的标准化:医疗机构应制定处方管理的标准化操作流程,确保每一位医生和药师都按照规定的流程进行处方管理。

处方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最新

处方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最新
(九)中药饮片处方的书写,一般应当按照“君、臣、佐、使”的顺序排列;调剂、煎煮的特殊要求注明在药品右上方,并加括号,如布包、先煎、后下等;对饮片的产地、炮制有特殊要求的,应当在药品名称之前写明。
(十)药品用法用量应当按照药品说明书规定的常规用法用量使用,特殊情况需要超剂量使用时,应当在“诊断”栏注明原因并在剂量右上方再次签名。
第三十五条药师在完成处方调剂后,应当在处方上签名或加盖专用签章。
第三十六条药房应当对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按年月日逐日编制顺序号。
第三十七条药师对于不规范处方或者不能判定其合法性的处方,不得调剂。
第三十八条药械科应当将本院基本用药供应目录内同类药品相关信息告知患者。
第六章 监督管理
第三十九条加强对我院处方开具、调剂和保管的管理。建立处方点评制。
第四十条医务科应当对出现超常处方3次以上且无正当理由的医师提出警告,限制其处方权;限制处方权后,仍连续2次以上出现超常处方且无正当理由的,取消其处方权。
第四十一条医师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方权由医务科予以取消:
(一)被责令暂停执业;
(二)考核不合格离岗培训期间;
(三)被注销、吊销执业证书;
(四)不按照规定开具处方,造成严重后果的;
(二)患者户籍簿、身份证或者其他相关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三)为患者代办人员身份证明文件。
第十九条除需长期使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门(急)诊癌症疼痛患者和中、重度慢性疼痛患者外,麻醉药品注射剂仅限于本院内使用。
第二十条为门(急)诊患者开具的麻醉药品注射剂,每张处方为一次常用量;控缓释制剂,每张处方不得超过7日常用量;其他剂型,每张处方不得超过3日常用量。
第十五条处方开具当日有效。特殊情况下需延长有效期的,由开具处方的医师在“诊断”栏注明有效期限,但有效期最长不得超过3天。药房有权拒绝调剂超期限处方。

浙江省“处方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浙江省“处方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浙江省“处方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一、为贯彻执行卫生部、中医药管理局颁布的《处方管理办法(试行)》,规范我省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和药品零售企业的处方管理,规范医师处方和药师调剂行为,提高处方质量,促进合理用药。

根据《处方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暂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并参照“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省级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急诊配药量的通知”制定我省“处方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二、制订“医师签名(签章)留样备案”制度。

1、医师签名(签章)留样建立专门的医师签名(签章)式样留样备案表,内容包括医师的姓名、工号、科别、职称、签名式样、签章形式,在备注栏中记录变化的情况(如处方权注销情况),参考格式见附表1。

2、要求(1)同时在药剂科与医务科留样备案;(2)人员变动后及时更新;(3)留样备案表三年更新一次。

(4)留样备案表保存3年以上(与处方的最长保存期限同步);(5)使用电脑管理系统的单位,应该在电脑中设置留样备案表的查询功能,以便药剂科药品调配发药过程中能够及时查询核对。

三、处方为开具当日有效。

延长有效期的原则为患者病情在延期内是稳定的且延期取药不会对患者造成损害,如诊断检查时才使用的药品、患者钱款不足以支付药费时等情况,由开具处方的医师注明有效期限,延长期限最长不得超过3天。

四、处方格式:根据《处方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的规定及《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暂行)》第十八条规定,统一设计浙江省处方的格式,处方的参考格式见附图。

1、根据规定的处方格式、药品的管理要求,各医院自行印刷不同的处方笺,包括麻醉药品专用处方、急诊处方、门诊儿科处方或住院儿科处方、门诊普通处方或住院普通处方、门诊中药处方或住院中药处方等。

2、按管理办法,麻醉药品处方、急诊处方、儿科处方、普通处方的印刷用纸应分别为淡红色、淡黄色、淡绿色、白色。

处方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范文(2篇)

处方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范文(2篇)

处方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范文《处方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处方药品的管理,保障公民合理用药权益,促进药品质量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处方管理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处方药品生产、经营、使用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认定处方药品应遵循科学、准确、安全、合理的原则,保证处方药品的合理使用。

处方药品的管理范围包括西药和中药。

第四条执业医师在开立处方时应符合以下要求:(一)具有相应的执业医师职业资格;(二)根据病情合理开立处方,确保药品的适用性;(三)处方应包含药品的名称、剂型、规格、用法、用量等信息。

第五条执业药师在调剂处方药品时应符合以下要求:(一)具有相应的执业药师职业资格;(二)按照执业医师开立的处方要求,严格核对药品的品种、规格、数量等信息;(三)遵循药物治疗的原则,确保药品调剂的安全性和准确性。

第二章处方药品的处方管理第六条患者购买处方药品时应提供有效的处方,并按照执业药师的指导和监管使用。

第七条执业医师在开具处方时应填写处方联和开方医师章,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处方联送至执业药师处。

第八条执业药师在根据处方调剂药品时应按照以下程序操作:(一)核对处方上的药品信息,并保证处方的准确性;(二)核对患者的身份信息,确保药品调剂的合法性;(三)按照药品的规格、剂量等要求调配药品;(四)填写调剂记录,记录药品的品种、数量等信息;(五)将调剂完成的药品交予患者。

第九条执业药师应加强对处方药品的储存和保管,保证药品的质量和安全。

第十条患者在购买处方药品前应接受执业药师的指导,了解药品的适应症、用法、用量等信息,避免不必要的风险。

第三章监督和管理第十一条监督部门应加强对处方药品管理活动的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

第十二条违反处方管理办法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受到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将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三条对屡次违反处方管理办法的单位和个人,应采取限制其执业范围、暂停执业活动等措施。

处方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处方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处方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标题:处方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引言概述:处方管理是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必须遵守的重要规定,处方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是为了规范医疗行为,保障患者用药安全而制定的具体规定。

本文将从五个方面详细介绍处方管理办法的实施细则。

一、处方开具规范1.1 处方必须包含患者基本信息,如姓名、年龄、性别等。

1.2 处方应明确标注医师姓名、职称和签名,确保处方真实有效。

1.3 处方应明确注明药品名称、剂量、用法和用量,避免患者用药错误。

二、处方审核程序2.1 医疗机构应设立处方审核岗位,对处方进行审核。

2.2 处方审核应包括药师审核和医师审核,确保处方合理有效。

2.3 处方审核应及时、准确,对不合格处方应及时退回或者通知医师修改。

三、处方保存和归档3.1 医疗机构应建立处方保存和归档制度,确保处方记录完整。

3.2 处方保存应按规定时间保存,方便随时查阅。

3.3 处方归档应分类存储,便于统计和分析用药情况。

四、处方管理信息系统4.1 医疗机构应建立处方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处方电子化管理。

4.2 处方管理信息系统应具备处方录入、审核、打印等功能。

4.3 处方管理信息系统应定期更新维护,确保系统正常运行。

五、处方管理考核评估5.1 医疗机构应定期对处方管理进行考核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5.2 考核评估内容应包括处方开具规范、审核程序、保存和归档、信息系统等方面。

5.3 考核评估结果应公开透明,激励医务人员提高处方管理水平。

结语:处方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是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规范医疗行为、保障患者用药安全的重要依据。

通过严格执行处方管理办法,可以有效提升医疗质量,保障患者权益,促进医疗卫生事业的健康发展。

希翼各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能够严格遵守处方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共同维护医疗秩序,提升医疗服务水平。

处方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三篇)

处方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三篇)

处方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是为了更好地规范和管理处方使用,保障患者用药安全而制定的具体细则。

以下是处方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一些常见内容:1. 处方的开具:医生在开具处方时需要遵循一定的规定。

包括必须使用正式的处方纸张,按照规定格式填写患者的信息、药品名称、用量、用法等,医生必须在处方上签字并注明执业医师证书号码。

2. 处方的存档:医疗机构需要建立处方存档管理制度,将每一份处方以电子或纸质形式存档,并按照规定保存一定的时间。

同时,处方的存档应该保护患者的隐私和个人信息。

3. 处方审核:医疗机构应设立专门的处方审核岗位,负责对医生开具的处方进行审核。

审核的内容包括患者信息的准确性、药品是否符合规定等。

4. 处方调剂:药师在根据处方进行调剂时需要严格按照医生的开方指示进行,不得自行增减药品的用量和种类。

同时,药师需要对调剂药品和调剂过程进行记录和存档。

5. 处方的复核: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处方复核制度,确保处方的准确性和合理性。

一般情况下,复核人员应该是高级职称的药师或医师,他们需要对处方进行仔细核对和复核。

6. 处方异常处理:对于处方中存在异常情况的,医院应当及时向医生进行反馈并进行整改。

异常情况包括患者信息错误、药品名称错误、用量不合理等。

7. 处方追溯和监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处方追溯和监管系统,记录每一份处方的使用和流向,确保处方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8. 处方教育和培训:医疗机构应当定期进行处方管理培训,提高医生、药师和相关人员的处方管理意识和能力。

以上是处方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一些主要内容,具体的细则可能根据不同地区和医疗机构的规定略有差异。

处方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处方管理,提高处方质量,保障患者用药安全,根据《医师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处方管理应遵循科学、规范、安全的原则,医师应当根据患者病情和用药需要,合理开具处方。

第三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完善的处方管理制度,并明确责任分工,确保处方的合法、规范、安全和有效。

《处方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处方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处方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引言概述:《处方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是为了规范医疗机构处方管理,提高医疗质量和安全性而制定的一系列规定。

该细则涵盖了处方的开具、审核、保存和使用等方面,对于保障患者用药安全、提升医疗服务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从五个大点来阐述《处方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具体内容。

正文内容:一、处方开具1.1 开具医师资质要求:医师应具备相应的执业资格和丰富的临床经验,以确保准确、合理地开具处方。

1.2 处方格式规范:处方应按照规定的格式进行书写,包括患者信息、药品名称、剂量、用法用量等内容,以便于患者正确使用药物。

1.3 处方签名和盖章要求:医师应在处方上签名并盖章,以确保处方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二、处方审核2.1 审核人员要求:医疗机构应设立专门的处方审核人员,具备执业医师资格,有丰富的药物知识和临床经验,能够准确判断处方的合理性和安全性。

2.2 审核内容:处方审核应包括对药品的选择、用量、用法和禁忌症等进行细致的检查,确保处方的合理性和安全性。

2.3 审核结果记录:审核人员应将审核结果记录在处方上,并及时与开具医师进行沟通和反馈,以便及时纠正错误和不合理之处。

三、处方保存3.1 电子处方保存:医疗机构应建立电子处方保存系统,将每一份处方进行数字化保存,以方便随时查阅和追溯。

3.2 纸质处方保存:纸质处方应妥善保存,防止丢失和篡改,同时要设立相应的管理制度,确保处方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3.3 处方保存期限: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医疗机构应将处方保存一定的时间,以便后续的药品追溯和监管。

四、处方使用4.1 药师指导患者:药师应根据处方内容和患者病情,对患者进行药品使用的指导,包括用药方法、注意事项和不良反应等。

4.2 药品发放:医疗机构应按照处方的要求,准确发放药品,并记录患者的领药情况,以便药物使用的追溯和监管。

4.3 处方调剂:医疗机构应严格按照处方的要求进行药品的调剂,确保药物的准确性和安全性。

完整版处方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完整版处方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完整版处方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一、前言处方管理是医疗卫生行业的一项重要工作,为了进一步规范和管理处方的开具、发放和使用,提高用药安全性和合理性,保障患者的权益,我国制定了《处方管理办法》。

本文将对完整版处方管理办法的实施细则进行详细解读。

二、处方管理的对象1.医师:医师是处方管理的主要责任者,他们应具备合格的执业资格和专业知识,并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开具处方。

2.药店和医院药房:药店和医院药房是处方管理的执行者,他们负责合法、准确地发放和配药,同时要加强药品信息追溯和质量管理。

三、处方开具的要求1.医师应基于患者的具体病情,合理开具处方,并对所开药品进行明确标识,包括药品名称、规格、用法用量等。

2.处方必须用中文书写,要求字迹清晰、格式规范,并加盖医师的签章。

3.对于处方中的特殊药品(如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等),医师应进行特殊授权,并在处方上进行记录。

4.医师应及时更新处方,根据病情需要进行调整和修改,并在新处方上注明原因。

四、处方审核和发放1.药店和医院药房应设立处方审核岗位,由专业人员负责审核处方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2.审核结果应及时记录,并对问题处方进行处理,未经审核的处方不得发放。

3.药店和医院药房应建立药品信息追溯系统,对每一张处方进行登记和备案,确保药品流向的可追溯性。

4.发放药品时,药店和医院药房应根据患者的具体需要提供用药指导,并及时记录。

五、处方管理的监督和惩处1.卫生行政部门应加强对处方管理的监督,建立处方管理信息平台,定期抽查和评估各医疗机构和药店的处方管理情况。

2.对于严重违反处方管理规定的医师和药店,应予以警告、罚款甚至吊销执业证书等处罚。

3.患者可以通过投诉渠道反映处方管理中的问题,相关部门应及时处理并给予反馈。

六、完整版处方管理办法实施的意义1.提高用药安全性:完整版处方管理办法的实施能够规范医师的开方行为,减少用药错误和不合理用药的风险,保障患者的用药安全。

2.优化医患关系:规范的处方管理能够增强医患之间的信任,减少纠纷的发生。

《处方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处方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处方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标题:《处方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引言概述:《处方管理办法》是医疗领域的重要法规,旨在规范医生开具处方的行为,保障患者用药安全。

本文将从五个方面详细介绍《处方管理办法》的实施细则。

一、处方开具规范1.1 医生开具处方应当遵循临床指南和规范用药原则,确保处方合理有效。

1.2 处方应当标明患者姓名、性别、年龄,确保用药信息准确。

1.3 处方应当包括药品名称、剂量、用法、用量等详细信息,避免用药错误。

二、处方审核机制2.1 医院应设立处方审核岗位,对医生开具的处方进行审核,确保处方合理有效。

2.2 审核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药学知识和临床经验,能够判断处方的合理性。

2.3 审核结果应当及时反馈给医生,对不合理处方进行指导和纠正。

三、处方信息管理3.1 医院应建立电子处方管理系统,实现处方信息的电子化存储和管理。

3.2 处方信息应当定期备份,确保处方数据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3.3 医院应加强对处方信息的保密工作,严格控制处方信息的访问权限。

四、处方调剂和发药4.1 药房应按照处方审核结果进行调剂和发药,避免发生用药错误。

4.2 药师应对患者用药进行指导,确保患者正确使用药品。

4.3 药房应建立药品追溯机制,对药品来源和流向进行追踪和管理。

五、处方管理监督5.1 卫生主管部门应加强对医院处方管理的监督和检查,确保《处方管理办法》的执行。

5.2 患者可以通过投诉渠道反映医院处方管理存在的问题,维护自身权益。

5.3 医院应建立处方管理评估机制,定期对处方管理工作进行评估和改进。

结语:《处方管理办法》的实施细则对医院处方管理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有助于提升医疗质量和患者用药安全。

医院应严格按照实施细则要求执行,不断完善处方管理机制,为患者提供更加安全有效的医疗服务。

处方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模板(五篇)

处方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模板(五篇)

处方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模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处方管理,加强医药行业的监管,保障患者的用药安全,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所有医疗机构、药店、药品经营企业等从事处方管理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处方管理应遵循合法、安全、有效的原则,依法依规提供患者所需的药品。

第四条处方管理应强化信息化建设,提高处方的准确性和可追溯性。

第五条处方管理应加强风险防控,减少药品滥用和误用的风险。

第二章处方的开具和审核第六条医疗机构应依法开具处方,并按照规定的格式和内容进行填写。

第七条医疗机构的处方开具应符合以下要求:(一)患者的个人信息、病情诊断等必要信息真实完整;(二)药品的名称、剂量、用法用量等信息准确无误;(三)处方上应有医师签署和盖章。

第八条医疗机构应设立专门的处方审核人员,对处方进行审核,确保处方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第九条药店、药品经营企业等应核实患者的处方,确保处方的合法性和真实性。

第十条处方审核应通过电子系统进行,保证审核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第三章处方的管理和存档第十一条医疗机构应建立处方管理制度,明确处方的存档要求和管理流程。

第十二条医疗机构应将处方按照规定的方式进行存档,并保证处方的机密性和安全性。

第十三条药店、药品经营企业等应建立处方管理制度,确保处方的安全存储和使用。

第十四条处方的存档应设置权限管理,只有授权人员才能查看和使用处方。

第十五条处方存档时间为三年,过期的处方应依法进行销毁。

第四章处方的调配和交付第十六条药店、药品经营企业等应按照处方上的药品名称、剂量、用法用量等要求进行调配。

第十七条药店、药品经营企业等应将调配好的药品交付给患者,并记录交付的相关信息。

第十八条药店、药品经营企业等应建立药品售后跟踪制度,保障患者的用药情况得到跟踪和监测。

第十九条药店、药品经营企业等应加强药品的质量控制,确保调配的药品符合要求。

第五章处方管理的监督和处罚第二十条卫生监督机构应加强对处方管理的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处方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范本(6篇)

处方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范本(6篇)

处方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我院处方管理,提高处方质量,促进合理用药,保障医疗安全,根据《执业医师法》、《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处方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处方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所称的处方,是指由我院取得处方权的医师在诊疗活动中为患者开具的、由取得药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审核、调配、核对,并作为患者用药凭证的医疗文书。

处方包括病区用药医嘱单。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我院与处方开具、调剂、保管相关的科室及其人员。

第三条医务科、药械科负责全院处方开具、调剂、保管相关工作的监督管理和实施。

第四条医师开具处方和药师调剂处方应当遵循安全、有效、经济的原则。

第二章处方管理的一般规定第五条处方标准、格式严格按国家、省卫生主管部门的规定进行设计和印制。

第六条处方书写应当符合下列规则:(一)患者一般情况、临床诊断填写清晰、完整,并与病历记载相一致。

(二)每张处方限于一名患者的用药。

处方用法中不得使用“遵1医嘱”等字句。

(三)字迹清楚,不得涂改;如需修改,应当在修改处签名并注明修改日期,每张处方修改不得超过两处,否则应重新开具。

(四)药品名称应当使用规范的中文名称书写,没有中文名称的可以使用规范的英文名称书写;不得自行编制及使用药品缩写名称或者使用代号;书写药品名称、剂量、规格、用法、用量要准确规范,药品用法可用规范的中文、英文、拉丁文或者缩写体书写,但不得使用“遵医嘱”、“自用”等含糊不清字句。

(五)处方中有规定作皮试的药品时,医师需在相应药品名称前注明皮试结果,或“续用”。

(六)患者年龄应当填写实足年龄,新生儿、婴幼儿写日、月龄,不能填写“成”、“婴”、“幼”、“新生”等,必要时要注明体重。

(七)西药和中成药可以分别开具处方,也可以开具一张处方,中药饮片应当单独开具处方。

(八)开具西药、中成药处方,每一种药品应当另起一行,每张处方不得超过____种药品。

处方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范文

处方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范文
(2)药品信息查询,包括药品名称、规格、剂型、)处方权限管理,确保处方权合理分配;
(5)不良反应监测和用药错误预警。
3.处方信息系统应当确保数据安全,防止患者隐私泄露。
八、处方外流和远程处方管理
1.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对处方外流的管理,禁止非法买卖、借用、转让处方。
(4)精神药品处方:2年。
3.处方销毁应当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防止处方信息泄露。
六、法律责任
1.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给予警告,并处违法所得3倍以下的罚款:
(1)不具备处方权资格的医务人员开具处方;
(2)开具虚假处方;
(3)未按照规定保存处方。
2.药学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给予警告,并处违法所得3倍以下的罚款:
二十一、培训与继续教育
1.医疗机构应当将处方管理纳入医务人员培训计划,定期组织处方管理相关的继续教育和培训。
2.医务人员应当积极参与处方管理培训,提高自身业务能力和法律意识。
3.医疗机构应当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估,确保培训内容的实用性和针对性。
二十二、宣传与普及
1.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对处方管理知识的宣传和普及,提高患者和社会公众对合理用药的认识。
3.医务人员应当指导患者正确使用药品,告知患者药品的用法用量、不良反应、注意事项等。
4.患者应当遵医嘱使用药品,不得擅自更改用药方案。
五、处方保存与销毁
1.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处方保存制度,确保处方保存完整、真实、可追溯。
2.处方保存期限为:
(1)普通处方:1年;
(2)急诊处方:1年;
(3)儿科处方:2年;
2.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处方监督管理制度,对处方管理情况进行定期检查。

处方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范文

处方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范文

处方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范文《处方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处方管理行为,确保药物的合理使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要求,制定本《处方管理办法》的实施细则。

第二条处方管理的目标是保障患者用药安全,提高药物疗效,减少药品滥用和浪费。

第三条处方管理的主体是医疗机构,具体包括公立医院、私立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

第四条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处方管理制度,明确处方的开具、审核、发放等各个环节的责任与流程。

第五条处方的开具应符合以下要求:1. 医师必须持有合法的医师资格证书;2. 处方必须有明确的患者身份信息,包括患者姓名、年龄、性别等;3. 处方必须有明确的药物名称、剂量、用法和用量,不得使用模糊或不规范的术语;4. 处方必须有医师的签名、手写或电子签章,并注明开方日期;5. 处方必须有医师的处方码,以防止处方的伪造和篡改。

第六条处方的审核应由药剂师或药学专业人员进行,审核要点包括:1. 处方的合理性和准确性;2. 药物的适应症和禁忌症;3. 药物的剂量和用法是否合理;4. 药物的相互作用和不良反应;5. 处方的合理经济性。

第七条处方的发放应由药剂师或药店工作人员进行,发放要点包括:1. 凭处方发放药物时,必须核对处方的真实性和合法性;2. 严格按照处方上的药物名称、剂量和用法发放药品;3. 对于有毒、危险或特殊管理的药物,发放前必须进行相应的登记和审批手续。

第八条医疗机构应定期开展处方管理的审查和评估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改进和纠正。

第九条对于不符合处方管理规定的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罚,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第十条本实施细则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并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医疗机构。

《处方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处方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处方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引言概述:《处方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是指对处方管理办法的具体细化和规范化,旨在提高处方管理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本文将从四个方面详细阐述《处方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相关内容。

一、处方管理的目标与原则1.1 处方管理目标:确保患者用药安全、合理、有效。

1.2 处方管理原则:1.2.1 医师处方权责明确:明确医师处方权责,规定医师在处方过程中的职责与义务,确保医师合理用药。

1.2.2 患者知情权保障:加强患者对处方信息的知情权保障,提高患者对处方的理解和配合度。

1.2.3 处方审核与监督:建立处方审核与监督机制,提高处方质量和医疗质量。

二、处方管理的程序与要求2.1 处方书写规范化:2.1.1 医师签名与资质信息:医师在处方上必须签名,并注明医师资质信息,确保处方来源真实可靠。

2.1.2 处方内容完整:处方应包括患者基本信息、药物名称、剂量、用法、用量等,确保患者用药准确无误。

2.1.3 处方语言简明:医师应使用简明易懂的语言书写处方,避免使用专业术语和难以理解的缩写。

2.2 处方审核与审查:2.2.1 审核人员资质要求:处方审核人员应具备相应的医学知识和临床经验,确保审核的准确性和专业性。

2.2.2 审核内容要求:审核人员应对处方的合理性、准确性、安全性进行全面审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处方中的问题。

2.2.3 审核结果记录:审核人员应将审核结果记录并及时反馈给医师,以便医师进行调整和改进。

2.3 处方管理的信息化建设:2.3.1 电子处方系统建设:推广使用电子处方系统,实现处方信息的数字化、网络化管理,提高处方管理的效率和准确性。

2.3.2 处方信息共享:建立处方信息共享平台,实现医疗机构之间处方信息的互通共享,提高医疗协同和患者用药安全。

2.3.3 数据安全保护:加强处方信息的安全保护,建立健全的数据备份和恢复机制,防止处方信息泄露和丢失。

三、处方管理的监督与评估3.1 监督机构与职责:3.1.1 卫生行政部门:加强对处方管理的监督和指导,确保处方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处方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处方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处方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认真贯彻落实《处方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处方管理,提高处方质量,促进合理用药,保障医疗安全,充分发挥医师、药师的专业作用,经借鉴外县、市二级以上医院的经验,并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处方管理办法》中所称处方,是指由注册的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以下简称医师)在诊疗活动中为患者开具的、由取得药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以下简称药师)审核、调配、核对,并作为患者用药凭证的医疗文书。

处方包括医疗机构病区用药医嘱单。

每个病人的用药医嘱需要添加诊断、年龄、性别等项内容。

《处方管理办法》适用于与处方开具、调剂、保管相关的医疗机构及其人员。

第三条医师开具处方和药师调剂处方应当遵循安全、有效、经济的原则。

处方药应当凭医师处方销售、调剂和使用。

第二章主要措施第四条制定医院用药供应目录目的:保证医院使用药品质量。

药事管理委员会负责基本药物供应目录的遴选工作。

遴选原则:1、参照山东省医疗保险药品目录。

2、参照山东省药品招标目录。

3、选择安全、疗效确切、质量可靠、价格低廉的药品。

4、同一通用名称药品,注射剂、口服剂型各不得超过2种,处方组成类同的复方制剂1-2种。

5、因特殊诊疗需要使用的特殊剂型和剂量规格可遴选。

第五条建立处方点评制度,对处方实施动态监测及超常预警。

1、由质管科专人负责对每日门诊、急诊、住院处方进行评价,并填写反馈处方登记表。

2、登记并通报各种不合格处方及用药不合理处方,对不合理用药及时予以干预。

3、对出现超常处方3次以上且无正当理由的,取消其处方权。

科室连续出现3次以上住院病人用药医嘱超常处方,按照三级医师负责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并与科主任任期目标挂钩。

第六条加强培训加强《处方管理办法》的培训、考核,使每个医师、药师掌握《处方管理办法》的具体要求并认真贯彻执行。

第三章具体要求第七条处方管理的一般规定(一)处方标准按照卫生部规定的标准和格式印制。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第十三条
处方一般不得超过7日用量;急诊处方一般不得超过3日用量;根据我省具体情况,按照疾病诊断,对于某些慢性病、老年病,处方用量不超过半个月量;纳入规定病种(指各类恶性肿瘤、系统性红斑狼疮、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精神分裂症、情感性精神病及慢性肾功能衰竭的透析治疗和列入诊疗项目的器官移植后的抗排异治疗)和高血压、冠心病、肺结核、糖尿病、慢性肝炎等需长期服药的慢性病、老年病,处方不超过一个月量。但医师必须注明理由。抗菌药物处方用量应遵守卫生部和我省有关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管理规定。
(八)西药、中成药处方,每一种药品须另起一行。除输液处方、中药饮片处方外,每张处方不得超过五种药品。
(九)中药饮片处方的书写,可按君、臣、佐、使的顺序排列;药物调剂、煎煮的特殊要求注明在药品之后上方,并加括号,如布包、先煎、后下等;对药物的产地、炮制有特殊要求,应在药名之前写出。
医师须在注册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签名留样及专用签章备案后方可开具处方。医疗、预防、保健机构须建立专门的医师签名(签章)式样留样备案表,内容包括医师的姓名、工号、科别、职称、签名式样、签章形式和备注栏,在备注栏中记录变更的情况(如处方权注销情况、职称变动、取得处方权的日期等)。
二00四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浙江省处方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
医师签名(签章)式样留样备案表管理要求:
(一)留样备案表一式二份,分别由药剂科与医务科备案保存;
(二)人员变动后应当及时更新;
(三)留样备案表至少3年更新一次。
(一)根据规定的处方格式、药品的管理要求,各医院自行印刷不同的处方笺,包括麻醉药品专用处方、急诊处方、门诊儿科处方或住院儿科处方、门诊普通处方或住院普通处方、门诊中药处方或住院中药处方等。
(二)麻醉药品处方、急诊处方、儿科处方、普通处方的印刷用纸应分别为淡红色、淡黄色、淡绿色、白色。并在处方右上角以文字注明。为了能够与纸色有明显的区别,处方字体颜色可用黑色或蓝色字体印刷。
(四)处方字迹应当清楚,不得涂改。如有修改必须在修改处签名及注明修改日期。
(五)除用法外,处方一律用规范的中文或英文名称书写。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或医师、药师不得自行编制药品缩写名或用代号。书写药品名称、剂量、规格、用法、用量要准确规范,不得使用“遵医嘱”、“自用”等含糊不清字句。
(十)用量。一般应按照药品说明书中的常用剂量使用,特殊情况需超剂量使用时,应注明原因并再次签名。
(十一)为便于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审核处方,医师开具处方时,除特殊情况外必须注明临床诊断。对暂不能确诊的病例,可写某某症状待查,但应积极地观察检查或会诊以明确诊断。
第十条 处方书写必须符合下列规则:
(一)处方记载的患者一般项目应清晰、完整,并与病历记载相一致。
(二)每张处方只限于一名患者的用药。
(三)处方不能用铅笔书写,应用钢笔、碳素笔、圆珠笔的蓝色或黑色墨水书写。
(六)年龄必须写实足年龄,婴幼儿写日、月龄。必要时,婴幼儿要注明体重。
(七)中成药归西药房管理的综合性医院及基层医院,可将中成药与西药同开处方,中药饮片应单独开具处方;中医院应做到西药、中成药、中药饮片分别开具处方。中药注射剂可视为西药制剂。
第十二条
药品剂量与数量?律用阿拉伯数字书写。剂量应当使用公制单位:重量以克(g)、毫克(mg)、微克(ug)、纳克(ng)为单位;容量以升(L)、毫升(m1)为单位;国际单位(IU)、单位(U)计算。片剂、丸剂、胶囊剂、冲剂分别以片、丸、粒、袋为单位;溶液剂以支、瓶为单位:软膏及霜剂以支、盒为单位;注射剂以支、瓶为单位,应注明含量;上述单位可用相应的拉丁文、英文缩写书写。饮片以剂或付为单位。
第一条
为加强处方开具、调剂、使用、保存的规范化管理,提高处方质量,促进合理用药,保障患者用药安全。根据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处方管理办法(试行)》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实施细则。
(四)留样备案表须保存3年以上(与处方的最长保存期限同步);
(五)使用电脑管理系统的单位,可在电脑中设置留样备案表的查询功能,以便药剂科处方调配过程中能够及时查询核对。
医师被责令暂停执业、被责令离岗培训期间或被注销、吊销执业证书后,其处方权即被取消。
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的处方用量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
开具药品处方时,应有病历记录。
第十四条
医师利用计算机开具普通处方时,需同时打印纸质处方,其格式与手写处方?致,打印的处方经签名后有效。药学专业技术人员核发药品时,必须核对打印处方无误后发给药品,并将打印处方收存备查。
第七条 处方为开具当日有效。特殊情况下需延长有效期的,由开具处方的医师注明有效期限,但有效期最长不得超过3天。延长有效期的原则为:患者病情在延期内是稳定的,且延期取药不会对患者造成损害。
第八条 处方格式由三部分组成:
(十二)开具处方后的空白处应划一斜线,以示处方完毕。
(十三)处方医师的签名式样和专用签章必须与在药学部门留样备查的式样相一致,不得任意改动,否则应重新登记留样备案。
第十一条
第六条
医师应当根据医疗、预防、保健需要,按照诊疗规范、药品说明书中的药品适应证、药理作用、用法、用量、禁忌、不良反应和注意事项等开具处方。
开具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的处方须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药品名称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收载或药典委员会公布的《中国药品通用名称》或经国家批准的专利药品名为准。如无收载,可采用通用名或商品名。《临床用药须知》和《新编药物学》收载的药名缩写或简写可替代药物通用名在处方中使用。
中成药和医院制剂品名的书写应当与正式批准的名称?致。
浙江省卫生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处方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各市卫生局,高等医学院校,省级医疗单位:
为加强医疗机构处方管理,提高处方质量,促进合理用药,保障患者用药安全,根据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处方管理办法(试行)》,制定了《浙江省处方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三)后记:医师签名和/或加盖专用签章,药品金额以及审核、调配、核对、发药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签名和/或加盖专用签章。
第九条 处方由各医疗机构按规定的格式统一印制。
(三)为便于医师开方和药师审核处方,除中药饮片处方外,处方尺寸不应过小,以A5纸(148×210mm)大小为宜。电脑打印的纸质处方其尺寸大小与手工处方一致。
(四)为便于处方保存查看,应选择环保性能好且耐贮存的纸质作为处方笺,纸质标准不得低于70克/平方米。
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本省开具、审核、调剂、保管处方的相应机构和人员。
第三条 处方是由注册的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以下简称“医师”)在诊疗活动中为患者开具的、由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审核、调配、核对,并作为发药凭证的医疗用药的医疗文书。
第十五条
经注册的执业助理医师开具的处方须经所在执业地点执业医师签字或加盖专用签章后方有效。
经注册的执业助理医师在乡、民族乡、镇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执业,在注册的执业地点取得相应的处方权。
试用期的医师开具处方,须经所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有处方权的执业医师审核、并签名或加盖专用签章后方有效。
(一)前记:包括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名称,处方编号,费别、患者姓名、性别、年龄、门诊或住院病历号,科别或病室和床位号、临床诊断、开具日期等,并可添列专科要求的项目。
(二)正文:以Rp或R(拉丁文Recipe“请取须凭医师处方销售、调剂和使用。
医师处方和药学专业技术人员调剂处方应当遵循安全、有效、经济的原则,并注意保护患者的隐私权。
第五条 经注册的执业医师在执业地点取得相应的处方权。
浙江省处方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
作者:admin 文章来源: 丽水市中心医院 点击数:11398 更新时间: 2005-6-9 8:11:43 分享到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