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谈如何开展高速公路突发事件的现场应急救援管理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谈谈如何开展高速公路突发事件的现场应急救援管理

【摘要】高速公路突发事件是指影响交通公路网正常运作的事件。近年来,我省高速公路里程高速增长,客货流量逐渐增大,高速公路系统突发事件发生的数量逐年上升,危害性也愈来愈严重。本文以高速公路基层路政执法队伍的层面,结合自身工作经验,从搭建区域应急救援平台入手,就现场应急救援的处置原则、一般措施和特定措施等方面做了一定的阐述。

【关键词】高速公路突发事件现场应急救援

高速公路的运营管理,是以确保交通畅通,为顾客营造一个安全舒适的行车环境为目标的,为确保高速公路在发生突发事件时,相关部门能够密切配合,协调行动,高效有序地开展应急救援工作,保障高速公路畅通,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环境影响及财产损失,则必须通过加强突发事件的现场应急救援管理,依据的各类处理预案,做到沉着冷静科学应对。所以高速公路交通突发事件现场应急救援管理显得尤为重要,根据实际工作经验,试将高速公路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管理浅述如下:

1 建立管段区域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平台

着力加强应急处置预案研究,组织实施研究立项,进一步完善形成科学高效的应急预案。联合交警、消防、施工单位、地方政府建立应急资源准备机制,丰富应急管理的通讯、机械、物资、人力等各种资源储备。着力健全立体化的应急救援体制,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强化应急联动,进一步明确各自职责,加快响应速度,形成救援合力。

例如,大队在今年3月初联合高速巡警七大队和管段内路面、交安、桥梁四家施工单位,召开了京珠高速江夏段警路应急管理座谈会,提前布局京珠高速江夏段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三方达成共识,依托京珠警路共建机制平台,服从指挥中心统一调度,采取施工单位就近原则,完善应急管理物资储备和值班管理等方面开展应急救援管理工作。在随后几次交通事故中,应急管理体系初步发挥作用,确实及时清理现场,恢复现场交通。

2 处变不惊,合理应对突发事件的处置原则

2.1快速反应原则。处置高速公路突发事件要突出一个“快”字,做到出警快、报告快、处置快、疏导快,尽可能将损失降到最低水平。

2.2先期处置原则。最先到达现场的人员要迅速了解现场情况和事件危害程度,及时向上级报告;然后迅速封闭现场和道路交通,划定警戒区域,清理疏导车辆,严禁无关人员、车辆进入现场,确保救援通道畅通。

2.3统一协调,建立联动机制原则。必须要建立健全多层次、立体化、全方位的协调联动机制。高速公路作为交通运输领域的新生力量,在实施道路交通管制过程中,必然要涉及到社会的方方面面,要达到“降事故、保安全、保畅通”的目的,就必须形成一个群策群力、齐抓共管、良好和谐的局面。一要加强与驻地党政机关的协作,建立起汇报与协调沟通机制,争取到驻地党政机关的大力支持,从而解决工作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二要加强与气象部门的协作,建立起气象信息预报机制,做到恶劣天气早知道、早预防、早处置、早部署,力争掌握工作的主动性;三要加强与交警、养护、清障、施救、消防等相关部门的协作,建立起快速救援机制,构筑起高效、灵活的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绿色通道”,最大限度的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同时,还必须加强与周边路政大队的沟通与配合,建立健全联勤机制,使其分担起突发事件实施分流时的外围疏导任务,以防止造成高速公路内外的交通堵塞。

2.4不封闭或少封闭原则。尽最大努力保障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畅通,充分发挥高速公路安全、高效、快捷的作用。因特殊情况需关闭高速公路(单项或双向)部分路段时,必须向上级机关请示报告。如果是群体性事件,还应立即向当地党委、政府及辖区公安分局报告,要求党委、政府、公安、武警等各方面力量的支援,同时向群体性事件参与人员单位通报情况。

2.5遵循便民利民原则,完善宣传与服务措施。在突发事件时实施交通管制,给过往司乘人员带来诸多不便在所难免,这种情况下,必须遵循便民、利民的原则,积极为民排忧解难,最重要的是通过有效的宣传渠道,取得人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2.6严防“二次事故”以及强化路政人员自身安全防护。路政人员要做好现场防护措施,疏导现场车辆和滞留人员,并注意自身安全,严防“二次事故”的发生。

3 正确把握突发事件严重程度,合理采取处置措施

高速公路管理者要根据突发事件现场交通中断或堵塞具体情况,正确决策实施不同交通管制措施。在交警实施交通管制措施时,路政大队要积极配合,具体做好以下几个方面:

3.1突发事件后,现场路政员应立即向大队值班分台和值班领导汇报,值班领导要迅速赶到现场指挥,并向上级机关(指挥中心)报告。

3.2大队值班领导要根据现场情况通知路政人员带齐足够的防护工具(反光衣、反光锥、灭火器、强力探照灯等)迅速到达现场,交警部门实施封闭措施时,要及时调度路政员分赴辖区出入口,协助交警。

3.3大队及时协调周边路政大队配合实施封闭措施或者交通管制并将驶往现场方向的双向车流分流到地方公路上,同时,由支队指令各辖区大队做好配合,分担起突发事件实施分流时的外围疏导任务,防止造成高速公路内外的交通堵塞。

3.4路政员迅速到达辖区出入口,做好解释说明工作,指挥车辆绕道行驶;同时安排警车、清障车在匝道口待命。

3.5需要分流时,安排路政员在驶向封闭路段双向最近站口配合交警实施站口分流,将主车道上的车辆疏导出高速公路。同时要安排路政员在下道口处指挥车辆及时依次下路,并做好有关解释工作,防止车辆在路面滞留;站口外安排路政员,协调收费站快结快放、畅通出口,指挥下路车辆尽快驶离,避免站口堵车。

4各类特定突发事件现场应急管理措施

4.1重特大交通事故交通应急管理现场处置措施:

4.1.1启动高速公路交通应急管理协作机制,立即联系医疗急救机构,组织抢救受伤人员,上报事故现场基本情况,保护勘验现场,维护现场秩序;

4.1.2划定警戒区,并在警戒区外按照“远疏近密”的要求,从距来车方向五百米以外开始设置警告标志。白天要指定路警双方负责警戒并指挥过往车辆减速、变更车道。夜间或者雨、雪、雾等天气情况造成能见度低于五百米时,需从距来车方向一千米以外开始设置警告标志,并停放巡逻车辆,打开警灯或电子显示屏示警;

4.1.3询问事故当事人,疏散无关人员,视情采取临时性交通管制措施及其他控制措施,防止引发次生交通事故;

4.1.4在医疗急救机构人员到达现场之前,组织抢救受伤人员,对因抢救伤员需要移动车辆、物品的,应当先标明原始位置;

4.1.5确保应急车道畅通,引导医疗、施救等车辆、人员顺利出入事故现场,做好辅助性工作;救护车辆不足时,启用巡逻车或其他单位车辆协助运送伤员到医疗急救机构。

4.2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交通事故交通应急管理现场处置措施:

4.2.1启动高速公路交通应急管理协作机制,及时向驾驶人、押运人员及其他有关人员了解运载的物品种类及可能导致的后果,迅速上报危险化学品种类、危害程度、是否泄漏、死伤人员及周边河流、村庄受害等情况;

4.2.2划定警戒区域,清理、疏散无关车辆、人员,安排事故未受伤人员至现场上风口地带;在医疗急救机构人员到达现场之前,组织抢救受伤人员;

4.2.3确保应急车道畅通,引导医疗、救援等车辆、人员顺利出入事故现场,做好辅助性工作;救护车辆不足时,启用巡逻车或其他单位车辆协助运送伤员到医疗急救机构;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