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年度办学情况检查细则(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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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学校(教育培训机构)年检工作的通知

民办学校(教育培训机构)年检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20xx年度民办学校(教育培训机构)年检工作的通知各民办幼儿园、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及其它有关单位:为加强民办学校(教育培训机构)管理,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江苏省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设置和管理办法》《扬中市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审批与管理办法(修订)》等文件规定,现将20xx年度民办学校(教育培训机构)年检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年检范围本市范围内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设立,具有办学资质的民办学校(含民办幼儿园及其他各类校外教育培训机构,下文统称民办教育机构)。

二、年检标准民办幼儿园、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依据相应标准分类实施。

三、年检上交材料1.《办学许可证》副本原件;2.《年检表》(详见附件1);3.教职工名册(详见附件2);4.《积分等级考评表》自评部分(详见附件3)。

年检表、教职工名册、积分等级考评表同时上交纸质稿和电子稿。

纸质稿要加盖单位公章和负责人签名;电子稿发送至@.四、年检备查材料各年检单位须准备以下书面材料,供年检现场检查时备查。

要求按下列顺序排列,用A4纸打印或复印,分类装档备查。

1.校长(幼儿园园长、机构负责人)身份证、个人简历、学历证、教师资格证(或技能证)原件和复印件;2.场地房产证明(含20xx年度租用合同协议)原件和复印件;3.教职工花名册,教师身份证、户口本(暂住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健康证、用工聘任合同,每人一档(相关证件需交验原件);4.学生花名册,含就读学校、班级、家长联系地址和电话等信息;5.办学章程、民办教育机构的业务管理、安全、卫生、岗位工作职责等各项制度,课程设置备案表;6.安全卫生记录台帐,紧急情况应急预案,安全演练记录等;7.为学生提供伙食的须提供《餐饮服务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明;8.消防部门出具的消防验收(备案)意见书或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的消防安全评估报告(验原件交复印件);9.民办幼儿园需提供截止20xx年12月底的财务报表、固定资产明细账、食堂财务账目(可按现金日记帐形式提供账目)、收费许可证(或备案表)、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账务审计报告;教育培训机构须提供截止20xx年12月底的财务报表、培训合同、银行存款证明,在民政局登记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另须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10.根据年检表要求提供的其它材料。

最新整理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年检评分表

最新整理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年检评分表

最新整理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年检评分表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年检评分表是对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进行年度评估和监督的重要工具之一。

通过对机构的经营情况、教学质量、师资队伍、办学规范等方面进行全面评估,旨在促进教育培训机构规范经营、提高教学质量,保障学员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一、机构基本情况评分项目:机构注册情况、经营许可证是否齐全、办学地点是否符合规定等。

评分标准:机构注册资质是否完备,是否具有正当的办学资格,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等。

得分范围:满分100分评分建议:根据评分表要求,认真审查机构的基本情况,确保机构存在合法合规的基础。

二、教学质量评分项目:教学计划、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学员满意度等。

评分标准:教学计划是否科学合理,教学内容是否准确全面,教学方法是否灵活多样,学员对教学是否满意等。

得分范围:满分100分评分建议:加强教学质量监管,定期开展教学评估,及时调整教学方案,提高教学效果。

三、师资队伍评分项目:师资队伍结构、教师资质、教学能力、师德师风等。

评分标准:师资队伍结构是否合理,教师资质是否符合要求,教学能力和师德是否达标等。

得分范围:满分100分评分建议: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定期进行师德师风培训,提升教师专业水平和教学能力。

四、办学规范评分项目:教学管理制度、学员档案管理、课程管理、考核评价等。

评分标准:教学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学员档案管理是否规范、课程管理是否科学合理、考核评价是否客观公正等。

得分范围:满分100分评分建议:加强办学规范管理,建立健全的教学管理制度,规范教学过程和管理流程。

五、综合评价评分项目:机构整体情况、改进措施、自查报告等。

评分标准:机构整体经营情况、改进措施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自查报告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等。

得分范围:满分100分评分建议:根据机构年度评分表的要求,对机构进行全面综合评价,指导机构改进经营管理,提高教学质量。

通过对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年检评分表的认真填写和评估,可以全面了解机构的经营情况和教学质量,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改进措施,促进教育培训机构健康发展,确保学员接受到优质的教育培训服务。

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苏省非学历教育培训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苏教职[2006]19号

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苏省非学历教育培训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苏教职[2006]19号

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苏省非学历教育培训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正文:---------------------------------------------------------------------------------------------------------------------------------------------------- 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苏省非学历教育培训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苏教职〔2006〕19号2006年8月8日)各市教育局、省属各级各类教育培训机构:为认真贯彻《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进一步加强对各级各类教育机构举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活动的管理工作,规范办学秩序,维护教育的良好形象,保障办学者和学生的合法权益,我厅研究制定了《江苏省非学历教育培训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江苏省非学历教育培训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全省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规范各类教育机构的非学历教育培训行为和教育审批机关的管理行为,维护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和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联合下发的《民办教育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和《江苏省非学历民办学校设置暂行规定(试行)》、省教育厅《关于对公办教育机构及财政拨款事业单位面向社会举办非学历教育培训实施备案管理的通知》、《江苏省民办学校招生广告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的法律法规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凡全省行政区域内,由县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和备案的以实施学前教育、考试辅导、继续教育及其他文化教育培训活动的各级各类教育机构(以下简称教育机构),均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教育行政部门的主要职责(一)贯彻国家有关教育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制定本地区非学历教育培训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和配套政策,规划、指导、服务、协调和监督本行政区域内的非学历教育培训工作。

民办高等学校、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年度检查指标体系(试行)

民办高等学校、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年度检查指标体系(试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
★《民办高等学校办学管理若干规定》(教育部令第25号)
17.教师队伍
★《普通高等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指标(试行)》(教发〔2004〕2号)
★《普通本科学校设置暂行规定》(教发〔2006〕18号)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指标体系》(教高厅〔2011〕2号)
1.生师比低于普通高等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指标明确的限制招生指标。
2.具有研究生学历的教师数占专任教师的比例、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以上的专任教师数占专任教师数的比例符合国家规定
普通本科学校的教学日常运行支出占学条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标造成重大事故经常性预算内教育事业拨款与学费收入工作合格评估指标体系之和的比例生均教学日常运行支出达到教高厅20112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指标体系规定的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学校未经许可在学校未经许可育促进法审批机关核准的办办学地址经审批机关核准在审批机关核在审批机关核准的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学地点以外的场所准的办学场所内办学未擅自设立分支机办学地点以外的场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办学或对外出租校所办学造成重大民办高等学校办学管理舍影响学校安全稳事故若干规定教育部令第25号定和教育教学秩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学校依法制定章程章程内容完备规范法人治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经审批机关或主管机关核准育促进法实施条例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1一级指标二级指标指标设置依据指标观测点建议一般关注情形建议重点关注情形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
1.办学许可证、法人登记证均在有效期内。
2.学校办学实际情况与办学许可证信息一致。

关于对民办学校(机构)进行年度审查和办学行为进行检查的表格

关于对民办学校(机构)进行年度审查和办学行为进行检查的表格

附件1林州市教育体育局民办学校年度检查内容在校生总人数新生人数教职工总人数专职教师人数项目内容优1-0.9中0.8-0.6差0.5-0信息来源各种证件01 办学许可证合格有效(20)查看。

有为优。

无或过期为差02 民非企业证合格有效(20)03 收费许可证合格有效(20)04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合格有效(20)硬件设施05 占地面积,建筑面积(20)实地查看查阅档案06 图书室及装备情况(20)07 实验室及装备情况(20)08 体育器材(20)校内安全管理09学校有校内安全工作领导机构,实行校长负责制;有保卫机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安全保卫人员,明确其安全保卫职责。

有安全预案.(20)查阅档案实地查看学生座谈10学校内高地、水池、楼梯等易发生危险的地方设置有警示标志或者采取防护设施。

(20)11学校有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工作责任制,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畅通,消防器材完备。

(20)11学校建立有用水、用电、用气等相关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制度。

有专兼职水电工,定期进行检查。

无老化或者损毁。

(20)13学校建立有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有危险化学品、放射物质的购买、保管、使用、登记、注销等制度。

(20)14学校有合理的学生疏散时间和楼道上下顺序,安排有人员巡查,楼梯、栏杆高度符合要求。

(20)15 学校对学生开展有安全防范教育、交通安全教育、消防安全教育(20)16 ☆教学楼、宿舍等用房坚固,无危房。

(20)卫生环境17 环境良好,无卫生死角如蛛网、痰迹、烟头、碎石块等,室内通风良好(20)18 无害化厕所,专人保洁,无积粪、尿垢、污水。

垃圾箱(池)密闭(20)19按照国家规定配备具有从业资格的专职医务(保健)人员或者兼职卫生保健教师,购置必需的急救器材和药品,保障对学生常见病的治疗(20)20 有健康宣传教育栏。

(20)食品卫生管21有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制度、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机制和食物中毒责任追究制度。

民办学校(非学历教育机构)章程

民办学校(非学历教育机构)章程

民办学校(非学历教育机构)章程一、章程目的本章程的目的是规范民办学校作为非学历教育机构的经营与管理,确保其合法有效运作,促进教育事业的良性发展,以提供优质的教育服务。

二、章程适用范围本章程适用于成立并经营非学历教育机构的民办学校,包括但不限于培训机构、进修学校、艺术培训机构等。

三、机构名称民办学校的机构名称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须获得相应部门的注册和批准。

四、办学宗旨民办学校的办学宗旨应符合国家教育方针,秉持德育为先、全面发展的原则,致力于提供有针对性、优质高效的非学历教育服务。

五、培训内容1.民办学校应根据市场需求及学员的实际需求,确定培训内容,并适时进行调整与优化。

2.培训内容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反社会公德和国家利益。

六、师资队伍1.民办学校应建立稳定的师资队伍,优先聘用具有相关专业知识和丰富教学经验的教师。

2.教师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教学能力,经过严格的考核和培训,并持有相关教师资格证书。

七、学员招收与培养1.民办学校应根据市场需求和自身办学特点,制定学员招生计划,并公开招生。

2.学员应按照学校的招生要求进行资格审核和面试等程序。

3.学校应为每位学员建立健全的学籍档案,记录学员的学习情况和成绩。

八、教学管理1.民办学校应建立规范的教学管理制度,包括课程设计、教材选用、教学方法等。

2.学校应定期进行教学质量评估,及时调整和改进教学工作。

九、财务管理1.民办学校应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明确经费的来源和使用情况,并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和审核。

2.学校应及时编制和提交财务报表,确保财务透明度和合规性。

十、安全管理1.民办学校应重视校园安全,制定和落实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学生和教职员工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2.学校应配备专业的安全管理人员,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应急演练。

十一、章程修改1.对于本章程的修改,应由学校管理层提出并经过讨论,最终由学校理事会审议通过。

2.修改后的章程应通过适当的渠道向校内外相关人员公示。

民办教育机构(非学历高等)变更审批(样表)

民办教育机构(非学历高等)变更审批(样表)
举办单位联系人
李××
举办单位
联系人电话
12345678910
法人资格批准机关
成都市××××
法人登记代码
123456
单位法定代表人
李××
联系电话
12345678910
举办单位主营项目
××××
举办单位资产状况
总资产××万元,负债率××%,详见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
举办者上级行政主管部门盖章(无上级主管部门不填):
人事关系所在单位
××市人才服务中心
个人简历
起止时间(最近)
工作单位及职务
××××年××月至××××年××月
××公司办公室主任
××××年××月至××××年××月
××公司经理
××××年××月至今
××公司董事长
注:多人合作举办的,应分别填写该表,附联合办学协议复印件
理事会成员备案表(样表)
(共5人,第1人)
××中学副校长
××××年××月至××××年××月
××中学校长
××××年××月至今
退休
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
(正面)(反面)
签名手印:
×××
注:如该成员为举办者(单位)的代表,请加盖举办者(单位)公章
20××年××月××日
注:在学校(院)理事会成员变动改选后,要及时报民政及教育主管部门备案。
姓名
李××
性别

出生年月
××××.××
担任理事会职务
理事长
学历或职称
中教高级
身份证
号码
510×××××××××××
联系电话
12345678910
现住地址
成都市××区××街××号
该成员是举办单位派出的代表

民办非企业办学事项报告

民办非企业办学事项报告

民办非企业办学事项报告1.引言1.1 概述民办非企业办学事项报告旨在对民办非企业办学进行全面的调研和分析,以期能够深入了解其定义、特点、发展现状及其对社会的影响和挑战。

本报告还将探讨民办非企业办学的意义和价值,以及政府和社会应对其的策略和措施。

最后,我们将展望未来民办非企业办学的发展方向,为相关部门提供参考和建议。

通过这份报告,我们希望能够为民办非企业办学的健康发展和规范管理提供理论支持和实践指导。

1.2 文章结构文章结构部分的内容:本文将分为引言、正文和结论三个部分来讨论民办非企业办学事项。

在引言部分,将对民办非企业办学进行概述,介绍文章的结构并阐明撰写该报告的目的。

接着,在正文部分将重点探讨民办非企业办学的定义和特点、发展现状以及影响和挑战。

最后,在结论部分将总结民办非企业办学的意义和价值,并探讨政府和社会应对民办非企业办学的策略和措施,展望未来发展方向。

通过以上结构安排,将全面深入地分析和探讨民办非企业办学事项,为相关研究和决策提供参考。

1.3 目的本报告的目的在于全面了解和分析民办非企业办学事项的现状,探讨其影响和挑战,以及探讨政府和社会应对其的策略和措施。

通过深入研究,我们旨在明确民办非企业办学的意义和价值,并展望未来的发展方向,为相关部门和社会各界提供决策参考和指导。

我们希望通过本报告的撰写和发布,引起社会对民办非企业办学事项的关注,促进相关政策的完善和改进,为我国教育体制的进步和发展贡献力量。

2.正文2.1 民办非企业办学的定义和特点民办非企业办学是指由社会力量依法兴办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教育事业。

其特点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社会办学:民办非企业办学是由社会力量兴办的,不受政府直接管理和资助,融入了市场化的办学机制,更加灵活和多样化。

2. 公益性质:民办非企业办学不以营利为目的,注重教育的公益性质,追求学生全面发展和社会责任。

3. 创新性:由于不受政府控制,民办非企业办学可以更加灵活地引入教育理念、教学方式及内容,促进教育教学改革和创新。

民办高等学校、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年度检查指标体系(试行)

民办高等学校、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年度检查指标体系(试行)
7.学校关于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和德育工作的事项,由党组织研究决定;关于发展规划、重要改革、人事安排和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等重大事项,党组织重点从坚持党的领导、把牢正确办学方向、严把领导人员政治素质、维护校园和谐稳定等方面提出明确意见,经党组织会议研究同意后再提交决策机构作出决定
★党组织设置不符合党章规定。
★《中国共青团章程》
学校依法设置工会、共青团等群团组织,人员配置、经费保障达到要求,活动开展有效
二、
办学条件
5.举办者
资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
★《独立学院设置与管理办法》(教育部令第26号)
1.举办者具备法定资质,并经审批机关核准。举办者发生变更的,及时履行举办者变更核准程序。
3.按照国家规定加强思政教材、教师、教学体系建设,按规定开齐开足开好思政课程,教材选用符合要求。
4.专职从事心理健康教育教师与在校生比例不低于1:4000且至少2名
★辅导员、思政课教师配备数量不足,未按规定开足思政课
4.群团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
★《全国总工会、教育部关于在社会力量举办的学校建立工会组织的意见》(总工发〔2002〕12号)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指标体系》(教高厅〔2011〕2号)
1.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生均图书数量等条件高于普通高等学校基本办学条件限制招生的标准。
2.普通本科学校的教学日常运行支出占经常性预算内教育事业拨款与学费收入之和的比例、生均教学日常运行支出达到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指标体系规定的标准
★《新时代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工作基本要求》(教社科〔2018〕2号)

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

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

《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令第27号《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已于2005年3月29日经民政部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5年6月1日起施行。

部长:李学举二○○五年四月七日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第一条为促进民办非企业单位健康发展,保障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合法权益,加强对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规范管理,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以下简称年检),是指登记管理机关对民办非企业单位,依法按年度进行检查和监督管理的制度。

第三条经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接受登记管理机关的年检。

截至上年度12月31日,成立登记时间未超过6个月的民办非企业单位,不参加当年的年检。

第四条民办非企业单位年检的程序是:(一)民办非企业单位领取或从互联网下载《民办非企业单位年检报告书》及其他有关材料;(二)民办非企业单位于每年3月31日前向业务主管单位报送年检材料,经业务主管单位出具初审意见后,于5月31日前报送登记管理机关;(三)登记管理机关审查年检材料;(四)登记管理机关作出年检结论,发布年检结论公告。

第五条民办非企业单位接受年检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已填具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年检报告书》;(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副本;(三)财务会计报告;(四)其他需要提交的有关材料。

已经取得执业许可证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应当提交执业许可证副本。

登记管理机关在年检期间,可以根据情况,要求民办非企业单位提交注册会计师审计报告、其他补充说明材料及有关文件。

登记管理机关可以要求有关人员说明情况,必要时进行实地检查。

第六条年检的主要内容包括:(一)遵守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情况;(二)登记事项变动及履行登记手续情况;(三)按照章程开展活动情况;(四)财务状况、资金来源和使用情况;(五)机构变动和人员聘用情况;(六)其他需要检查的情况。

江苏省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设置和管理办法(修订)

江苏省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设置和管理办法(修订)

附件江苏省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设置和管理办法(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设置和管理,促进民办教育事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指:本省行政区域内,经县(市、区)及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许可,由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面向社会举办不具备颁发学历文凭资格的文化教育类民办教育机构(不含民办幼儿园)。

第三条县(市、区)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本地经济社会发展和学习型社会建设的需要,规划、指导、服务、协调和监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办非学历教育工作。

第四条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组织建设,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立德树人,坚持教育的公益属性。

第二章设置条件第五条设置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基本条件。

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的具体设置标准由设区市或县(市、区)人民政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当地实际制定。

设置标准应当科学、合理,与不同类别、不同规模教育机构实际需要相适应。

第六条举办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的社会组织,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人资格。

(二)信用状况良好,未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无不良记录。

(三)法定代表人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在中国境内定居,信用状况良好,无犯罪记录,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七条举办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的个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在中国境内定居。

(二)信用状况良好,无犯罪记录。

(三)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八条申请举办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须报送以下材料:(一)办学申请报告。

内容主要包括:举办者的名称、地址或者姓名、住址及其资质,机构的名称、地址、办学层次、办学规模、办学条件、培养目标、办学形式、内部管理机制、党组织设置、经费筹措与管理使用、是否为营利性机构等。

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报告书

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报告书

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报告书(2019年度)单位名称(盖章)登记证号报告日期年月日河北省民政厅制2019年度工作报告书本报告书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等有关规定编制,并保证本报告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请予审查。

(民办非企业单位印章)年月日法定代表人(合伙人、个体负责人)申明本报告书情况属实,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合伙人、个体负责人)签字:年月日年检事宜联系人:电话:移动号码:电子邮件:目录一、基本信息二、内部建设情况(一) 2019年度登记事项变更情况(二) 2019年度会议及换届情况(三)内部制度建设(四)党组织建设情况三、接受监督情况四、财务会计报告(一)资产负债表(二)业务活动表(三)现金流量表五、业务活动情况(一)2019年度业务活动总体情况和2020年度计划简要(二)2019年度举办公益活动情况(三)2019年度接受捐赠资助情况和使用情况(四)2019年度国际交流与合作情况(五)2019年度举办展览会、交易会、研讨会、培训、评比达标表彰的情况六、其它需要说明的情况七、年检审查意见二、内部建设情况(二)内部制度建设(一)资产负债表截止到2019年12月31日单位:人民币元(二)业务活动表截止到 2019年12月31日单位:人民币元(三)现金流量表截止到2019年12月31日单位:人民币元五、业务活动情况(一)2019年年度业务活动总体情况和2020年年度工作计划简要(限1500字)(请填写本年度遵守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情况、履行登记手续情况、理事会召开情况、人员和机构变动情况、财务管理情况、开展承诺服务和信息公开活动情况、按照章程开展活动情况及参与社会组织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情况等。

举办过面向社会的研讨会、论坛的还应当填写研讨会、论坛等活动情况。

)(三)年度接受捐赠资助情况和使用情况(单位:人民币元)(四)举办展览会、交易会、研讨会、培训、评比达标表彰的情况2019年度工作信息采集表(一)工作人员情况:本机构共有()位工作人员说明:请填写秘书长及以下工作人员情况,如理事、监事专职在民办非企业单位工作,也需填写。

连云港市教育局办公室 2006年11月20日

连云港市教育局办公室 2006年11月20日

第4期连云港市教育局办公室2006年11月20日教学质量年活动专项调研报告(二)调研时间:2006年10月18—20日被调研单位:灌南县教育局、连云区教育局、新海高级中学东方分校、师专附中、东港中学、西苑中学、连云中学、墟沟小学、灌南高级中学、灌南二中、灌南实验小学、灌南张湾小学调研组成员:郑波杨庆真王志孙朝仁宋恩辰王伊菊张恒李虎一、基本情况概述为了解我市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各学校教学质量年活动方案的制定、启动情况,进一步督促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各学校切实转变观念、采取有力措施,全面深入地将我市教学质量年活动持续稳定地开展下去,2006年10月18日—20日,本调研组对连云区教育局、灌南县教育局以及10所中小学进行了教学质量年活动的专项调研。

10月18日,在市教育局副局长郑波带领下,调研组一行赴连云区教育局调研,听取了区教育局孙大龙局长关于开展教学质量年活动的工作汇报,查看了相关文本资料,然后分两组分别对东港中学、西苑中学、连云中学、墟沟小学进行了调研;10月19日下午分别调研了市局直属单位新海高级中学东方分校、师专附中;10月20日调研组一行赴灌南县调研,先听取了灌南县教育局陈国恩局长的工作汇报,查看了相关文本资料,然后分两组分别对灌南县高级中学、灌南县二中、灌南县实验小学以及张湾小学进行了专项调研。

本次调研除了听取各县区教育局主要领导、各学校校长关于教学质量年活动的工作汇报外,还深入课堂进行随机听课,共听课8节,同时查看有关质量年活动方面的文本资料以及了解各级领导对质量年活动的工作态度与重视程度,并对被调研的9所学校进行了教师问卷调查和学生问卷调查。

通过听、查、看、访等调研方式,调研组认为连云区以及灌南县的教学质量年活动的开局氛围营造较好,都能按照市发教学质量年的活动方案制定本地区的教学质量年的具体实施的文本形式的方案,同时,各单位还能创造性地开展教学质量年活动,呈现出了一些亮点工作。

二、教学质量年活动的准备与启动情况本次被调研的单位都有文本形式的教学质量年活动的实施方案,有健全的组织机构,都是各单位的主要领导任教学质量年活动领导小组组长,有比较明确的考核及奖惩办法,所采取的工作举措也比较翔实。

集中整治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工作实施方案

集中整治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工作实施方案

集中整治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工作实施方案为规范我镇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办学行为,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保护依法办学者和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建立规范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长效工作机制,根据区教育局《关于印发〈区集中整治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集中整治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工作。

具体实施方案如下:一、组织领导为加强对本次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协调各部门工作,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实处,使整治行动有序开展,收到实效,特成立顺河镇规范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办学行为和取缔非法民办幼儿园(托儿所)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秦文平副组长:汪高峰成员:何兆好丁兆平许丰果孙霞骆松丁晓崇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汪高峰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具体工作的布置、协调与处置。

二、整治目标力争通过集中整治,全面清理未经审批、登记的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

建立长效机制,使整顿和规范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和取缔非法民办幼儿园(托儿所)工作日常化、制度化。

三、整治对象与范围(一)整治对象:全镇范围内举办的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包括中小学学科辅导,英语、作文辅导,音乐、舞蹈、钢琴培训,书法、美术训练等针对青少年学生开展的各类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

(二)整治范围:1.不经教育部门审批擅自开办教育培训的;2.教育部门撤销审批,继续开展教育培训活动的;3.经教育部门审批,未严格按办学许可证载明事项开展经营活动的。

四、工作步骤本次专项整治行动,为期三个月,从4月18日开始,到7月10日结束,分为三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4月18日到5月10日)4月18日到4月22日:组织召开专项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制定整治实施方案;深入宣传报道本次开展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执法专项整治行动,营造浓厚的整治氛围。

明确各学校校(园)长是第一责任人,各校(园)要配备副校级专门人员负责此项工作。

要召开教师会、班主任会、家长会、加强宣传,要求学生不得到非法教育培训机构进行辅导。

民非学校年检制度

民非学校年检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对民办非营利性学校(以下简称“民非学校”)的监督管理,规范其办学行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保障学生合法权益,根据《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年检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行政区域内所有民非学校,包括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特殊教育学校等。

三、年检内容1. 学校基本情况:包括学校名称、法定代表人、办学许可证号、办学类型、办学层次、办学规模、校舍及设施设备等。

2. 办学条件:包括师资队伍、教学设施、图书资料、实验设备、体育设施等。

3. 办学行为:包括招生、收费、教学、财务管理、安全保卫、党建工作等。

4. 教育教学成果:包括学生毕业率、升学率、就业率、竞赛获奖情况等。

5. 法人治理结构:包括董事会、理事会、监事会等组织机构的设置及运行情况。

6. 社会效益:包括服务社会、服务地方经济发展、参与社会公益事业等方面的情况。

四、年检程序1. 学校自查:每年11月30日前,学校按照本制度要求,对自身办学情况进行全面自查,形成自查报告。

2. 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学校自查报告经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后,于12月20日前报市级教育行政部门。

3. 市级教育行政部门抽查: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对报送的年检材料进行抽查,必要时可组织实地核查。

4. 年检结果反馈: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将年检结果反馈给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由其告知学校。

五、年检结果处理1. 年检合格:学校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办学条件良好,教育教学质量较高,社会效益显著。

2. 年检基本合格:学校基本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办学条件一般,教育教学质量一般,社会效益一般。

3. 年检不合格:学校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办学条件恶劣,教育教学质量低劣,社会效益差。

对年检不合格的学校,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合格的,将依法予以处理。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XX市教育行政部门负责解释。

3.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民非学校年检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年检工作顺利进行。

连云港市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标准建设评估细则

连云港市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标准建设评估细则

附件2:连云港市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标准建设评估细则现场评估会议主持用语(一)汇报会(组长主持)××校长、各位同仁:受市教育局委托,评估组一行×人对××学校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标准建设情况进行现场评估。

评估组将依据《江苏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标准(试行)》,本着客观、务实、公正的态度,按照《连云港市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标准建设评估细则》五项24条50个考察评估要点,逐一评议和鉴定。

主要日程安排是:听取学校汇报、察看校园、观摩活动、随堂听课、师生座谈、查阅台账资料和现场反馈。

希望学校在不影响正常教育教学活动的前提下,协助评估组规范安排现场评估工作。

现在请××校长作简要的汇报。

(二)反馈会(组长主持)××校长、各位同仁:在××学校全体师生大力支持与配合下,我们对××学校省义务教育办学标准建设情况现场评估工作已基本结束,现在进行现场反馈。

反馈会有两项议程:一是各评估专家就负责的评估项目进行意见反馈;二是学校领导表态发言。

现在,请各评估专家进行意见反馈。

……下面请××校长表态发言。

……各位同仁,今天的现场评估,我们分享了××学校标准办学取得的丰硕成果,也感受到了全体师生高昂的创建热情。

对××学校各位领导和老师给与的配合和支持,我代表评估组表示衷心的感谢!根据市教育局的有关要求,评估组反馈的只是初步的意见,市教育局将今天评估组现场考察情况和前期的材料评审情况结合起来,最终确定评估结果,并报市教育工委批准后发文公布。

对××学校义务教育办学标准建设现场评估考察工作到此结束。

谢谢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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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查看教学计划、总结、教师教案、听课、评课笔记以及教学常规检查记录。
4
C15根据教学需要,开展教学研究活动,进行教学方法改革。
2
查看教研活动记录、资料。
2
B9
学生管理
C16结合教学内容渗透德育工作,坚持寓德于教。
2
查看教案和听课。
2
C17①学生管理制度健全,班主任等管理人员配备齐全;②学生基本情况和班级管理资料健全。
2
查体法律和规定办学;②办学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收费许可证、税务登记证、食品卫生及卫生保健合格证、校车准运证、建筑质量及消防安全合格证明等证照齐全、有效。
2
查看有无各类证件原件并是否在有效期内。(卫生保健合格证、食品卫生合格证、校车准运证等根据学校实际需要查看)
2
查看学生管理制度、花名册、班主任名册,班级考勤等资料。
2
B10
安全管理
C18①实行安全责任制,教学、实训场所、食堂及学生宿舍配备消防设施,各项安全制度健全,有专门的安全人员,并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②有应对突发事件的预案;③当年未发生安全责任事故。
10
查看安全制度、消防疏散图和安全证件,并实地考察。
查看培训和活动计划、记录。
4
B13
学生权益
C25爱护学生,尊重学生人格,无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现象。
3
调查、访问学生。
3
C26学生入学后提出退学的,学校按照有关部门规定,及时办理退学、退费手续。
2
调查、访问学生。
2
总分值
100
100
A6
奖励与
扣罚
±20分
B14
奖励
C27教育投入加大,办学特色鲜明,科研成果显著,社会反响好,适当加分
连云港市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年度办学情况检查细则(试行)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检查内容与方法
检查评分
A1
指导思想
10分
B1
办学方向
C1①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教育的公益性原则;②有明确的近期办学目标和中长期发展规划。
3
查学校章程和办学规划。
3
B2
依法办学
C2根据按需施教、学用结合的原则,进行培训教育。
10
B11
财务管理
C19有合法、稳定的办学经费来源,并有足够的资金保证学校正常运转和持续发展。
3
查看账目。
3
C20①严格执行收费的有关政策,收费项目及标准符合规定;②收费票据符合财税管理要求,票据填写规范;③收费、退费制度进行公示,无乱收费现象。
3
①查账;②查收费票据;③查收费、退费标准公示情况。
3
6
①查看账目;②走访董事会(理事会)成员、学校管理人员。
6
A5
师生权益
保障
15分
B12
教职工
权益
C23①与教职工签订合法聘任合同;②依法保障教职工的工资和福利待遇,并为教职工缴纳社会保险。
6
①查教职工聘任合同原件;②查看保险手册;③与教职工访谈。
6
C24定期组织教师进行教学业务培训和思想品德教育。
4
+20
查账目、有关资料,调查访问。
10
B15
扣罚
C28招生行为严重违规、发生重大责任事故、举报投诉率高,酌情扣分
-20
3
C7①依法建立党、团、工会组织或定期参加组织活动,依法保障教职工参与民主管理与监督。
3
查看活动计划和会议记录。
3
C8①机构设置健全,规章制度完备;②教务处、政教处、后勤等部门职责明确。
3
①查看学校规章制度和职能部门设置情况;②各部门工作职责及落实情况。
3
B4
领导班子
C9校长具有专科以上学历和中级以上技术职称,有5年以上教育教学经验,有校长任职资格证。
C21①依法建立和实施学校预决算、财务审计等财务管理制度,账册齐全,账目清楚;②有年度财务报告,并通过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③聘任符合任职资格的财会人员。
3
①查财务管理制度;②查看财务账簿、审计报告;③查财务人员相关证件。
3
C22①依法管理和使用学校财产,学校存续期间,学校财产没有用于转让或校外担保;②学校办学经费没有被挪用或抽逃,办学经费积累用于教育投入和改善办学条件;③举办者要求取得合理回报的,按不低于年度净资产增加额或者净收益25%的比例预留发展资金。
10
①实地考察;②有寄宿学生的机构参照学历教育学校的年检标准进行考察。
10
B7
师资队伍
C13有与所开设专业相适应、稳定的教师队伍,有一定数量的专职教师,专任教师具有国家规定的任教资格。
5
查看教师花名册、工作安排表和教师证等相关证件。
5
A4




35

B8
教学管理
C14①有规范的教学计划,并严格按照教学计划进行教学活动,开足课时,保证质量;②教学常规落实到位,有检查,有评价。
2
查看校长学历、职称证书及校长岗位培训证。
2
C10校长必须专职,领导班子成员相对稳定,结构合理、业务熟悉、团结协作。
2
①查领导班子资料;②与班子成员座谈,访问教师。
2
A3
办学条件
25

B5
校舍与
场地
C11①有与办学规模相适应的教学用房、活动场地,校园内无危房或安全隐患。有独立、安全、稳定的办学场地,租用场地的须有合法的租赁合同,租赁期在3年以上;②有与教学相适应的教学和办公用房,校舍总面积冠名“中心”的不少于500 m2,冠名“学校”的不少于1500 m2(自有校舍面积不少于500 m2)。
C5依法设立了学校董事会(理事会)或其他决策机构,决策机构依法履行职权。校董(理)事会、校长或其他决策机构人员符合办学要求,身份、资质等证明材料齐全。
2
查看董事会(理事会)或其他决策机构的名单、会议记录和职责规定。查身份、资质等证明材料。
2
C6校长依法依规独立行使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职权。
3
查看会议记录等资料,调查访问。
10
①实地查看;②自有校园的查房产证、土地使用权证,租赁校园的查租赁合同原件。
10
B6
教学设施
C12①教学仪器和设备,能满足教学需要;②计算机类培训机构至少有两个符合标准的计算机房(计算机至少60台),外语类培训机构至少有1个符合标准的语音室或多媒体功能室,有从事技能培训的机构必须有相应的实验(实训)室;③有寄宿学生的机构必须配齐基本的生活设施。
2
C4①办学行为规范;②准确使用校名,严格按审批的层次、类别、范围办学;③严格按照审批机关备案的内容发布招生简章和广告并无虚假内容或承诺;④使用正版教材,征订渠道规范。
3
①查看招生简章和广告;②检查有无违规办班现象;③查看教材和教材征订单,看有无盗版教材、是否滥发教辅资料。
3
A2
管理机制
15分
B3
组织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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