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战略】深圳市扶持企业发展主要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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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民营经济发展意见

广东省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民营经济发展意见

上网找律师就到中顾法律网快速专业解决您的法律问题/souask/广东省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意见发布部门: 广东省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发布文号: 深发[2003]5号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全面落实省民营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决定》(粤发〔2003〕4号),进一步加快观念创新、产业创新、制度创新和环境创新的步伐,促进我市民营经济大发展、大繁荣,增强我市国际竞争力和发展后劲,开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局面,特提出以下意见。

一、把加快民营经济发展摆上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一)充分认识加快发展民营经济的重大意义。

民营经济是利用国内民间资本兴办的个体、私营、股份合作等各种形式的非公有制经济,具有产权清晰、风险自担、自我管理、自我发展、机制灵活、市场适应性和生命力较强等特点,与国有、集体、外资经济一样,都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加快民营经济发展,是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充分发挥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生产力的客观要求,也是我市增创新优势,增强发展后劲和国际竞争力,加快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必然选择。

深圳经济特区建立以来,民营经济快速发展,为我市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的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成为我市经济发展新的增长点和生力军。

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充分认识进一步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重大意义,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引导和规范民营经济发展,采取积极有效的政策措施,放手让一切劳动、知识、技术、管理和资本等创造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使深圳成为民营经济发展的沃土,民营企业家创业的乐园。

上网找律师就到中顾法律网快速专业解决您的法律问题/souask/(二)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三个有利于”为标准,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与时俱进,勇于创新,按照“政治平等、政策公平、法律保障、放手发展”的方针,消除一切妨碍民营经济发展的思想观念、体制弊端、政策规定和不合法、不合理的做法,努力营造民营企业人员“社会上有地位、政治上有荣誉、经济上有实惠”的良好发展氛围和各种经济形式一视同仁、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力争三至五年内使我市民营经济总量上规模、结构上档次、质量上水平、管理上台阶,形成一大批机制灵活、技术先进、管理有序、效益良好的民营企业群。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未来产业发展政策的通知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未来产业发展政策的通知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未来产业发展政策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深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3.12.31•【字号】深府[2013]122号•【施行日期】2013.12.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发展规划正文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未来产业发展政策的通知(深府〔2013〕122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现将《深圳市未来产业发展政策》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深圳市人民政府2013年12月31日深圳市未来产业发展政策为积极培育和发展生命健康、海洋、航空航天等未来产业,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军民融合深度发展,构建以“高、新、软、优”为特征的现代产业体系,形成梯次发展的产业结构和新的竞争优势,实现有质量的稳定增长和可持续的全面发展,特制订本政策。

一、政策目标与发展重点(一)贯彻实施深圳市生命健康、海洋、航空航天等产业(以下简称未来产业)发展规划,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强化自主创新能力,引导产业高端发展,培育企业主体,加速人才集聚,优化空间布局,完善支撑环境,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

(二)重点发展生命信息、高端医疗、健康管理、照护康复、养生保健、健身休闲、养老服务等生命健康产业领域,海洋电子信息、海洋生物、海洋高端装备、邮轮游艇以及海洋资源利用等海洋产业领域,航空电子、无人机、卫星导航、航空航天材料、精密制造技术及装备、卫星研制等航空航天产业领域。

二、加强组织领导(三)市新兴高技术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全面统筹协调我市未来产业发展工作,日常协调工作由市新兴高技术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承担。

(四)市政府相关主管部门根据职责分工负责编制各类未来产业项目扶持计划、落实项目优惠政策,市新兴高技术产业发展联席会议负责各类未来产业扶持计划的综合协调工作。

三、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五)设立专项资金。

自2014年起至2020年,连续7年,市财政每年安排10亿元,设立市未来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用于支持产业核心技术攻关、创新能力提升、产业链关键环节培育和引进、重点企业发展、产业化项目建设等。

深圳市集成电路专项扶持计划

深圳市集成电路专项扶持计划

深圳市集成电路专项扶持计划【实用版】目录一、深圳市集成电路专项扶持计划概述二、扶持计划的项目类别三、申报要求及截止时间四、扶持计划的依据和目标五、深圳市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现状及未来规划正文一、深圳市集成电路专项扶持计划概述深圳市集成电路专项扶持计划是由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组织开展的一项旨在推动深圳市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

该计划主要包括购买集成电路设计软件工具资助项目和芯片应用推广奖励项目两个类别,针对不同的项目类别,政府将提供相应的资金扶持。

二、扶持计划的项目类别1.购买集成电路设计软件工具资助项目:此项目针对集成电路设计企业购买集成电路设计专用 EDA 软件工具,政府将给予一定比例的资助。

2.芯片应用推广奖励项目:此项目针对集成电路企业组织实施的应用推广本企业自主研发设计芯片的项目,政府将根据项目的实际成效给予相应的奖励。

三、申报要求及截止时间1.申报时间:2023 年 8 月 15 日至 2023 年 8 月 31 日(网络填报),2023 年 9 月 1 日至 2023 年 9 月 15 日(书面材料)。

2.申报要求:申报企业需按照《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集成电路专项扶持计划操作规程》的相关规定,提交完整的申报材料,包括企业资质证明、项目实施方案等。

四、扶持计划的依据和目标1.依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推动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19-2023 年)的通知》(深府 201928 号)、《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快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深府办规20194 号)等文件精神。

2.目标:通过扶持计划的实施,推动深圳市集成电路产业的发展,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加快培育半导体与集成电路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

五、深圳市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现状及未来规划近年来,深圳市集成电路产业发展态势良好,形成了较为完整的产业链。

为进一步推动产业发展,深圳市制定了一系列相关政策,包括集成电路专项扶持计划、培育发展半导体与集成电路产业集群行动计划等。

深圳市鼓励总部企业发展实施办法

深圳市鼓励总部企业发展实施办法

深圳市鼓励总部企业发展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总部经济发展,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增强深圳作为全国经济中心城市的辐射带动作用,加快建设现代化国际化创新型城市和国际科技产业创新中心,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总部企业,是指在本市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对一定区域内的企业行使投资控股、运营决策、集中销售、财务结算等管理服务职能的总机构。

第三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总部企业,可作为我市总部企业享受本办法规定的总部企业支持政策:(一)在本市注册且持续经营1年(含)以上,上年度纳入本市统计核算的产值规模(营业收入)不低于20亿元(人民币,下同)且形成地方财力不低于4000万元,或上年度纳入本市统计核算的产值规模(营业收入)不低于15亿元且形成地方财力不低于6000万元,或上年度纳入本市统计核算的产值规模(营业收入)不低于10亿元且形成地方财力不低于8000万元;(二)在本市注册但经营不满1年,实缴注册资本不低于5亿元,且其控股母公司总资产不低于100亿元,上年度产值规模(营业收入)不低于100亿元,并与市政府签订合作协议,承诺次年纳入本市统计核算的产值规模(营业收入)不低于50亿元且在本市形成的地方财力不低于6000万元;(三)由原注册地新迁入的企业,上年度产值规模(营业收入)不低于50亿元,并与市政府签订合作协议,承诺在本市实缴注册资本不低于5亿元,迁入次年纳入本市统计核算的产值规模(营业收入)不低于50亿元且在本市形成的地方财力不低于6000万元。

(四)符合深圳产业发展战略和产业政策,具有重大产业支撑作用,经市政府批准,并与市政府签订合作协议的总部企业。

第四条市总部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管理、监督全市总部经济发展工作,审议有关总部企业支持措施。

领导小组组长由市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副市长担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发展改革部门,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第二章支持措施第五条符合本办法第三条第(二)(三)项规定条件,并在承诺期内实现其承诺产值规模(营业收入)和地方财力的新引进总部企业,给予落户奖励1000万元。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圳市进一步稳定和促进就业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圳市进一步稳定和促进就业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圳市进一步稳定和促进就业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深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0.04.15•【字号】深府规〔2020〕5号•【施行日期】2020.04.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就业促进正文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圳市进一步稳定和促进就业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现将《深圳市进一步稳定和促进就业若干政策措施》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实施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人力资源保障局反映。

深圳市人民政府2020年4月15日深圳市进一步稳定和促进就业若干政策措施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稳就业工作决策部署,统筹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以更大力度实施好就业优先政策,多措并举促进各类群体就业,确保全市就业大局稳定和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的意见》(国发〔2019〕28号)、《广东省进一步稳定和促进就业若干政策措施》(粤府〔2020〕12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以下政策措施。

一、支持企业稳定岗位(一)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等成本。

按照国家和省统一部署,平稳有序调整和实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等缴费政策,保持企业社会保险缴费成本预期稳定。

规范执法检查,行政执法机关不得自行开展社会保险欠费集中清缴。

对受疫情影响不能按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可延期至疫情解除后3个月内办理,期间不加收滞纳金,相关待遇正常享受,不影响参保个人权益记录。

受疫情影响、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企业,可依法申请降低缴存比例最低至3%或缓缴住房公积金,期限不超过12个月。

在贯彻落实国家、省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相关政策基础上,进一步执行阶段性免征地方补充养老保险费,继续执行工伤保险、失业保险浮动费率等。

深圳经济特区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条例

深圳经济特区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条例

深圳经济特区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条例(送审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促进深圳经济特区(以下简称特区)中小企业健康、稳定、快速发展,发挥中小企业在特区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基本原则,结合特区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特区内依法设立的、符合国家有关中小企业标准的各类企业。

市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市政府)可以根据本市实际,制定本市中小企业分类标准。

第三条市政府负责制定中小企业政策,对中小企业发展进行统筹规划。

区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区政府)应当把中小企业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制定促进本行政区中小企业发展的具体措施。

第四条市政府设立中小企业工作专门行政部门(以下简称中小企业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法规和规划,对中小企业工作进行综合协调、指导和服务。

市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中小企业进行指导与服务。

区政府及其主管中小企业工作的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中小企业工作的综合协调、指导和服务。

第五条建立中小企业权益损害和负担监测制度,维护中小企业的合法权益,保护其依法参与公平竞争与公平交易的权利,营造有利于中小企业创立和发展的公平、宽松的市场环境。

第六条统计部门应当会同工商行政部门、中小企业行政部门建立和完善中小企业统计制度,动态监测中小企业运行状况,定期向同级政府报告中小企业发展情况,为政府制定中小企业发展规划、政策提供及时信息。

第二章资金支持第七条市财政年度预算应当安排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专项资金(以下简称发展专项资金),并根据中小企业税收增长情况同步增长。

区财政根据本区实际设立配套资金。

第八条发展专项资金重点用于支持创业、小型企业融资贷款、技术创新、经营创新、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人才培育以及开展支持中小企业工作等事项。

第九条支持中小企业创业和创新发展,对下列社会和经济效益显著的创新活动或者服务予以奖励:(一)中小企业自主技术创新与专利发明;(二)中小企业建立或者与其他组织共建的技术中心,达到国家和省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标准的;(三)中小企业注册商标被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或者产品被评为“中国名牌产品”的;(四)服务型中小企业与生产型中小企业合作,共同推动服务品牌和产品品牌提升的;(五)中小企业在境内外公开资本市场进行直接融资;(六)金融机构或者其他从事金融服务的组织创新小型企业金融服务产品的;(七)市政府规定的其他创新活动或者服务。

政府扶持企业相关优惠政策

政府扶持企业相关优惠政策

有关项目优惠政策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相关条件及优惠政策:条件:1、核心自主知识产权,拥有6项实用新型专利或1项发明专利(30分)2、科技成果转化能力科技成果产品转化4项/年(30分)3、研究开发的组织管理水平(20分)4、总资产和销售额成长性指标,近3年财务报表和总资产成递增,(20分)以上条件只需达到70分以上(除专利必须申请外,其它条件都可以后期包装)优惠政策:1、宝安区企业还可获得区政府10万元奖励2、所得税常年减免10个点,另增值税部分不低于50%的比例返还。

3、每年可在省,市,区申请无偿研发经费,最高200万元。

4、贷款或利息给予优惠,100%补贴.200万以下免担保,免抵押5、买土地,给予市面价格的6-7成优惠深圳市高新技术企业相关条件及优惠政策:条件:1、具有两项实用新型专利2、具有完善良好的生产、技术、财务等管理制度3、具有相应的研制、生产条件优惠政策:1、自认定当年和第二年2年内,按该企业缴纳所得税50%予以研发资助返还。

2、每年可在省,市,区申请无偿研发经费。

3、贷款或利息给予优惠,100%补贴.200万以下免担保,免抵押4、买土地,给予市面价格的6-7成优惠深圳市软件企业享受的优惠政策:条件:1、具有一项软件著作权2、具有完善公司管理制度3、设有研发机构优惠政策:1、企业所得税“二免三减半”征收,增值税即征即退2、服务型软件企业免征营业税3、软件企业研发经费资助4、软件企业增长奖励一般民营企业可享受的优惠政策:(非高新技术企业或高新技术企业都可享受)优惠政策:1、展会项目(国内60%补贴,国外70%补贴)2、管理体系认证类项目,环境管理体系等(50%补贴)3、产品认证项目CMM认证UL .SGS .CE.ROHS等(50%补贴)4、国际市场宣传推广项目宣传材料,光盘,杂志(50%补贴)5、网站创建补贴(50%补贴)6、境外媒体广告,国外产品注册商标(境外广告35000元/个,商标15000元/个)7、境外市场考察,欧美,50% 拉美,非洲,中东,东欧,东南亚,70%8、电子商务项目(50%补贴)9、产业进步资金,固定资产投入补助3%-5%10、ERP 系统50%给予补贴11、出口奖励我们公司的优势:1、节约企业的时间和精力节省财政开支,我司实施“打包制”(一年各项目一并包办)服务2、充分利用政府的资源,。

深圳市人民政府印发深圳市关于支持中小微企业健康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深圳市人民政府印发深圳市关于支持中小微企业健康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深圳市人民政府印发深圳市关于支持中小微企业健康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深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3.06.07•【字号】深府[2013]56号•【施行日期】2013.06.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深圳市人民政府印发深圳市关于支持中小微企业健康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深府〔2013〕56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现将《深圳市关于支持中小微企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深圳市人民政府2013年6月7日深圳市关于支持中小微企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发〔2012〕14号)和《深圳经济特区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条例》,切实营造有利于中小微企业发展的营商环境,进一步发挥中小微企业在推动科技创新、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和加快经济结构优化升级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推动中小微企业提升发展质量,加快做大做强,为我市实现“有质量的稳定增长,可持续的全面发展”夯实基础、提供动力,特提出以下措施。

一、促进中小微企业转型升级和创新发展(一)提升产业层次。

积极引导中小微企业进入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领域,大力支持优势传统产业中小微企业通过技术创新、品牌建设等手段向高端化发展。

进一步加大对中小微企业技术改造的支持力度,市产业技术进步资金重点支持传统产业的中小微企业进行技术改造。

推动中小加工贸易企业转型升级,对转型升级涉及的备案、结转手续、设备检验等提供便利。

加快淘汰高能耗、高污染、低效能中小微企业。

(市经贸信息委、财政委、深圳海关)(二)提高发展质量。

加大对中小微企业工艺改进、检测检验、认证认可、技术攻关的扶持,支持中小企业提升产品质量,打造知名品牌。

支持中小微企业通过实施管理咨询项目和信息化应用提升经营管理水平。

探索中小企业诚信体系建设新模式,建立健全中小企业诚信奖惩机制和信息资源共享机制,对高信用中小企业给予高级别通关待遇等奖励。

2023年南山区促进重点服务业发展专项扶持措施

2023年南山区促进重点服务业发展专项扶持措施

2023年南山区促进重点服务业发展专项扶持措施一、引言为抢抓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和深圳先行示范区建设的重大机遇,南山区致力于打造世界级创新型滨海中心城区,并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

为了深入实施“总部研发+高端制造”的产业发展战略,发展实体经济,巩固传统优势产业的领先地位,推动南山“14+7”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的布局融合集群发展,加快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南山区制定了《2023年南山区促进重点服务业发展专项扶持措施》。

二、专项资金设立南山区设立了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旨在为促进创新驱动和提升全区社会经济发展水平提供政策性资金支持。

三、扶持措施1. 资金支持:对符合条件的服务业企业提供资金支持,支持其进行技术研发、市场开拓、品牌建设等活动。

资金的具体数额将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和项目的重要性来决定。

2. 政策优惠:对符合条件的服务业企业提供税收优惠、租金减免等政策支持,降低其运营成本,提高其市场竞争力。

3. 人才引进:鼓励服务业企业引进高层次人才,为其提供人才奖励、住房补贴等支持,吸引更多优秀人才在南山区扎根发展。

4. 金融支持:引导金融机构为服务业企业提供贷款、担保等金融服务,帮助企业解决融资难题。

5. 市场开拓:支持服务业企业参加国内外展会、论坛等活动,提高其品牌知名度和市场影响力。

6. 公共服务:为服务业企业提供优质的公共服务,如技术支持、法律咨询、知识产权保护等,帮助企业解决发展过程中的实际问题。

四、申请流程符合条件的服务业企业可向南山区政府提出申请,申请时应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南山区政府将组织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并根据评审结果确定扶持对象和扶持金额。

扶持资金将按照规定的程序拨付给企业。

五、结语通过实施《2023年南山区促进重点服务业发展专项扶持措施》,南山区将进一步优化服务业发展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提升服务业发展水平,为全区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新的动力。

同时,南山区政府也将不断完善扶持政策,提高政策精准度和有效性,为企业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和支持。

深圳市民营及中小企业扶持计划操作规程(2019)

深圳市民营及中小企业扶持计划操作规程(2019)

深圳市民营及中小企业扶持计划操作规程(2019)为贯彻落实《深圳经济特区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条例》《关于进一步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措施》(深府〔2006〕149号)、《关于进一步推动我市中小企业改制上市和并购重组若干措施》(深府办〔2018〕11号)和《关于以更大力度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措施》(深府规〔2018〕23号),规范民营及中小企业扶持计划的组织实施,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和管理水平,结合工作实际,我局制定了《深圳市民营及中小企业扶持计划操作规程》,现予印发实施,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深圳市民营及中小企业扶持计划操作规程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19年12月23日附件深圳市民营及中小企业扶持计划操作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深圳经济特区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条例》《关于进一步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措施》(深府〔2006〕149号)、《关于进一步推动我市中小企业改制上市和并购重组若干措施》(深府办〔2018〕11号)和《关于以更大力度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措施》(深府规〔2018〕23号),切实增强民营及中小企业自主创新能力,进一步促进民营及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规范民营及中小企业扶持计划的组织实施,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和管理水平,根据《深圳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府规〔2018〕12号)和《深圳市民营及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经贸信息规〔2017〕8号),结合专项资金管理改革的有关要求,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所称民营及中小企业扶持计划的资金由市级财政预算安排,适用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组织实施的民营及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扶持计划和创新发展培育扶持计划。

市中小企业服务局承担上述扶持计划涉及的具体工作。

第三条财政资金的使用坚持公开透明、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科学管理原则,实行总额控制、自愿申报、专家评审、专项审计、社会公示、政府决策、绩效评价、加强监督的管理模式。

第四条民营及中小企业扶持计划资金绩效目标是支持各类社会服务机构为民营及中小企业提供专业融资担保、人才培训、公共信息、技术支撑、信息化应用、创新创业帮扶等公共服务,促进民营及中小企业规范发展,提升民营及中小企业发展质量、市场拓展能力和综合竞争力以及自主创新能力,推动民营及中小企业发展壮大。

深圳产业政策发展趋势

深圳产业政策发展趋势

深圳产业政策发展趋势深圳作为中国改革开放的重要窗口和经济特区,一直以来都受到国家政府的高度重视。

近年来,随着全球经济的发展和科技的突飞猛进,深圳的产业政策也发生了一系列的调整和变革。

本文将从产业政策的背景、总体框架、重点领域和发展趋势等方面,逐一分析深圳产业政策的发展趋势。

一、产业政策的背景中国经济的发展离不开产业的推动,而产业政策则是影响和引导产业发展的重要手段。

2018年,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圳考察时强调,要将深圳打造成为全面创新改革开放的排头兵。

因此,深圳的产业政策必须与国家战略相契合,才能更好地推动深圳经济的发展。

二、产业政策的总体框架深圳的产业政策总体上分为两个层次:一级为国家政策,二级为地方政策。

国家政策将优先发展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而地方政策则根据深圳的实际情况进行进一步细化和发展。

在国家政策层面,深圳将紧紧抓住自主创新和高端制造业的机遇,加大科技创新力度,推动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

在地方政策层面,深圳将以加强产业集聚、优化营商环境、培育人才等方面为重点,全力打造国际一流的创新型城市。

三、重点领域的发展趋势1. 先进制造业:随着技术的进步和市场需求的变化,传统制造业正在向智能制造业转型。

深圳将加大对智能制造业的支持力度,鼓励企业进行技术创新和转型升级,推动制造业向高质量发展的方向迈进。

2. 现代服务业: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城市化的进程,现代服务业在深圳的比重越来越大。

深圳将着眼于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培育新型服务业,推动服务业创新发展,打造现代服务业优势。

3. 战略性新兴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在深圳的发展潜力巨大。

深圳将加大对新能源、新材料、节能环保等领域的支持力度,培育和发展一批有竞争力的战略性新兴产业,推动产业结构的升级和转型。

四、人才政策的发展趋势在产业政策的发展过程中,人才是最重要的资源。

深圳将以优化人才引进机制、完善人才培养机制和改进人才评价机制为主要目标,加大对人才的培养和引进力度。

深圳经济特区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条例-深圳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3号

深圳经济特区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条例-深圳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3号

深圳经济特区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条例正文:---------------------------------------------------------------------------------------------------------------------------------------------------- 深圳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十三号)《深圳经济特区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条例》经深圳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于2010年7月26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10年10月1日起施行。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二〇一〇年八月六日深圳经济特区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条例(2010年7月26日深圳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改善创业环境,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保持经济的可持续增长,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基本原则,结合深圳经济特区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中小企业,是指依法在本市设立,生产经营规模符合本市中小企业分类标准的各类企业,包括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

中小企业分类标准由市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市政府)根据企业资产总额、销售额、职工人数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并公布。

第三条市政府应当将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作为本市经济发展的主导战略,制定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并针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制定专项扶持政策。

第四条市、区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保护中小企业依法参与公平竞争与公平交易的权利,维护中小企业的合法权益。

第五条市政府应当推进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完善信用评级和失信惩戒制度。

第二章公共服务第六条市政府设立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市中小企业工作。

领导小组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研究解决中小企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协调各部门涉及中小企业的政策措施。

领导小组组长由市长兼任,成员包括市发改、科工贸信、财政、规划国土、人力资源保障、税务、市场监管、金融等部门主要负责人。

深圳外资企业优惠政策

深圳外资企业优惠政策

深圳外资企业主要税收优惠政策简介企业所得税税率由30%减按15%执行;地方所得税免征。

在深圳市设立的产品出口企业,在依照税法规定免征、减征企业所得期满后,年出口产品产值达到当年企业产品产值70%以上的,减接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在深圳市设立的先进技术企业,在依照税法规定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期满后,延长3年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对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外商投资企业,2年免征企业所得税,8年减半征收所得税;高新技术企业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项目投产后,不论该企业是否享受过所得税减免优惠,对该项目所获利润给予3年免征所得税优惠。

外商投资的高新技术企业(项目)从认定之年算起,其增值税以上一年为基数,新增增值税的地方分成部分由市财政部门按50%的比例返还企业。

在深圳新设立的以出口为主的外商投资企业,减半缴纳其工业用地"土地使用费",经认定的先进技术项目,减半缴纳土地使用费5年;高新技术企业(项目)用地免收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高新技术企业和高新技术项目新建所或新购置的生产经营场所,5年内免征房产税;其它项目3年内免征房产税。

有限责任公司作价出资的技术成果,经市科技主管部门认定属于高新技术的,其占注册资本的比例可扩大到35%,合同各方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出国留学人员来深圳设立科技开企业,其股东不受户籍限制,注册资本不能一次到位的可在2年内分期缴付。

在深圳设立风险投资机构,对深圳高新技术产业领域的投资额占其总投资额的比重不低于70%的,比照高新技术企业的优惠政策执行;幷可按当年总收益的3%-5%提取风险补偿金,用于补偿以前年度及当年投资性亏损。

外国投资者、港澳台人士投资与办高新技术企业,其出资不足注册资本25%的,可注册为内资企业。

在深圳市设立的从事服务性行业的外商投资企业,客商投资超过500万美元,经营期10年以上的,从开始获利的年度起,第一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二年和第三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2023年深圳市促进文旅发展的相关政策

2023年深圳市促进文旅发展的相关政策

2023年深圳市促进文旅发展的相关政策随着经济全球化和城市化的进程不断加快,文化与旅游产业已经成为城市经济发展的重要引擎和新的增长点。

深圳作为我国改革开放的前沿城市之一,也在不断加大对文化与旅游产业的扶持力度,以推动城市文旅产业的快速发展。

为了更好地促进文旅发展,深圳市政府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旨在为文旅产业的发展提供有力的支持和保障。

一、加大文旅产业的投入力度深圳市政府将进一步增加文旅产业的投入力度,加大财政支持力度,提高文旅产业发展的资金保障。

通过加大对文化艺术活动、旅游景区建设、文化创意产业等领域的财政拨款,扶持文旅企业的创新发展和项目实施。

二、完善文旅产业的配套设施深圳市将加快完善文旅产业的配套设施建设,提升文化旅游设施的品质和服务水平。

通过加大对文化场馆、博物馆、艺术馆等文旅设施的投资建设和改造,提高文化旅游设施的品质和功能,提供更加丰富多样的文旅产品和服务。

三、优化文旅产业的经营环境深圳市将不断优化文旅产业的经营环境,简化审批手续,降低文旅企业的经营成本。

通过简化文化旅游项目的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降低文旅企业的经营成本,吸引更多的优质文旅项目落户深圳。

四、加强文旅产业的国际交流与合作深圳市将积极加强与国际文旅产业的交流与合作,推动文旅产业的国际化发展。

通过组织举办国际文化旅游交流活动、促进文旅产业的国际合作项目,吸引更多的国际文旅资源引入深圳,提升深圳文旅产业的国际影响力和竞争力。

五、加大对文旅人才的培养力度深圳市将加大对文旅人才的培养力度,引进国际化人才,推动文旅产业的人才培养和引进。

通过加大对文旅人才的培训投入,推动文旅人才的引进和培养,提升深圳文旅产业的整体人才水平和竞争力。

六、加快文旅产业的信息化建设深圳市将加快文旅产业的信息化建设,推动文旅产业的数字化智能化发展。

通过加快文旅产业的信息评台建设、推动文旅企业的互联网+转型,提升文旅产业的整体竞争力和创新发展能力。

2023年深圳市将加大对文旅产业的扶持力度,优化政策环境,提升文旅产业的品质和服务水平,推动文旅产业的快速发展。

2023年深圳市专精特新申报政策

2023年深圳市专精特新申报政策

一、2023年深圳市专精特新申报政策概述近年来,深圳市作为我国改革开放的前沿城市,加快完善产业政策,积极培育和支持专精特新产业发展。

2023年深圳市专精特新申报政策出台,将进一步激发企业创新活力,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发展。

二、政策依据及适用范围1.政策依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发布的《深圳市专精特新政策实施细则》等相关文件。

2.适用范围:符合深圳市专精特新产业范畴的企业,包括新型材料、电子信息、生物医药、节能环保等领域的创新型企业。

三、政策支持内容1.资金支持: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给予一定比例的资金补贴或财政扶持,用于技术研发、产业升级等方面的支持。

2.税收优惠: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享受税收减免或税收优惠政策,减轻企业负担,鼓励创新投入。

3.人才支持:对吸引和留住高端人才的企业给予人才补贴或科研团队建设支持,提升企业创新能力。

4.项目配套:对于符合条件的项目,提供相关配套服务,包括土地、场地、设施等方面的支持。

四、申报及评审流程1.申报材料准备:企业根据要求准备相关申报材料,包括企业基本信息、专精特新项目说明、技术方案等。

2.递交材料:按照规定时间将申报材料递交到深圳市相关部门,经初审合格后进入评审环节。

3.评审流程:相关部门将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包括项目技术水平、市场前景、创新性等方面的评估。

4.公示及认定:通过评审的项目将在相关媒体上进行公示,经过一定时间的公示无异议后,即可获得专精特新认定资格。

五、政策实施效果评估1.政策效果评估:相关部门将对专精特新政策实施效果进行定期评估,包括对资金支持、税收优惠等方面的效果进行考核。

2.政策调整完善:根据实施效果评估结果,对政策进行适时调整和优化,确保政策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3.效果分析报告:相关部门将发布政策实施效果分析报告,向社会公众公布政策的实际效果及相关数据。

六、政策宣传与落实1.政策宣传:相关部门将通过各种途径进行政策宣传,向社会公众介绍专精特新政策的具体内容和申报流程。

深圳现代文化业发展的产业政策

深圳现代文化业发展的产业政策

深圳现代文化业发展的产业政策概述深圳是中国改革开放的先行者之一,凭借开放的市场经济和创新的精神,已经成为一个富有活力的城市。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深圳也逐渐成为中国现代文化业的中心之一。

为了进一步促进深圳现代文化业的发展,政府制定了一系列的产业政策。

1. 产业定位深圳将现代文化产业定位为战略性新兴产业,注重培育和发展文化创意、动漫游戏、影视制作、音乐演艺等领域。

通过政府支持和鼓励,深圳的现代文化企业不断壮大,并在国内外市场上取得了显著的成绩。

2. 资金支持政府设立专项资金,向现代文化企业提供资金支持。

资金来源包括政府拨款、发展基金和金融机构的贷款等。

资金的使用范围涵盖了项目开发、生产资料采购、市场推广、人才培训等多个方面,以支持企业的发展和创新。

3. 税收优惠为鼓励现代文化企业的发展,政府给予税收优惠政策。

其中,企业所得税、增值税、个人所得税等方面均有相应的减免或优惠政策。

这些政策的实施,降低了企业的负担,增加了企业的发展动力。

4. 人才培养政府加大了对现代文化人才的培养力度。

建立了一系列的培训机构和课程,提供与现代文化业相关的专业技能培训。

政府还鼓励大学和科研机构与企业合作,推动科研成果的转化和应用,培养更多的高素质人才。

5. 市场开拓政府积极参与市场开拓,组织了一系列的文化活动和展览。

这些活动不仅促进了文化交流和合作,还为企业提供了宣传和推广的机会。

政府还加强了对国内外市场的了解和研究,制定了相应的市场开拓策略,推动了现代文化产品的出口和销售。

6. 法规完善政府不断完善现代文化业的相关法规和政策。

这些法规旨在规范市场秩序、保护知识产权、促进公平竞争。

政府还积极与相关行业协会和企业保持沟通,及时解决企业在发展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

结论通过上述一系列的产业政策的支持和推动,深圳的现代文化业继续蓬勃发展。

政府将继续加大对现代文化产业的扶持力度,营造更加良好的发展环境,助力深圳成为全国乃至全球现代文化产业的核心之地。

深圳市专精特新企业贷款政策

深圳市专精特新企业贷款政策

深圳市专精特新企业贷款政策
深圳市专精特新企业贷款政策是为了支持和促进专精特新企业的发展而制定的政策措施。

深圳市作为中国改革开放的重要窗口和创新创业的先行区,积极推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致力于培育和支持专精特新企业。

根据深圳市的政策规定,专精特新企业指的是具有技术创新、产品创新、商业模式创新等特点的新型企业。

这些企业在技术、研发、市场、管理等方面具有较高的专业能力和发展潜力。

深圳市针对专精特新企业提供了一系列的贷款政策支持。

首先,对于符合条件的专精特新企业,可以享受优惠的贷款利率,以降低企业的融资成本。

其次,深圳市还设立了创新创业基金,为专精特新企业提供风险投资和股权投资支持。

此外,深圳市还支持专精特新企业通过债权融资、信用贷款等方式获得资金支持。

为了更好地落实这些政策,深圳市还设立了专门的机构和平台,例如深圳市科技创新管理局、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等,负责政策的宣传、申请和评审等工作,为专精特新企业提供一站式服务。

对于符合条件的专精特新企业来说,深圳市的贷款政策是一个重要的支持和促进因素。

它为这些企业提供了更多的发展机会和资金支持,有助于推动其创新能力和竞争力的提升,促进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

同时,这些政策也为其他地区提供了一个可借鉴的经验,促进了全国范围内专精特新企业的发展。

深圳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重点扶持一批大型企业集团改革和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深圳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重点扶持一批大型企业集团改革和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深圳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重点扶持一批大型企业集团改革和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深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1996.07.08•【字号】深府[1996]190号•【施行日期】1996.07.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企业正文深圳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重点扶持一批大型企业集团改革和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深府(1996)190号一九九六年七月八日)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属有关单位,驻深局以上单位:现将《关于重点扶持一批大型企业集团改革和发展的若干意见》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关于重点扶持一批大型企业集团改革和发展的若干意见根据中央十四届五中全会精神和国务院、省政府关于发展大型企业集团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企业结构的具体情况,市政府研究决定“九五”期间重点扶持我市30家大型企业集团,这项工作意义十分重大。

现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就重点扶持一批大型企业集团发展的问题提出以下意见:一、目的与意义通过重点扶持企业集团发展,优化我市企业资本结构、组织结构及产业结构,以大企业集团为核心,发展支柱产业,推广名牌产品,强化企业的自我扩张能力和在国内外市场中的综合竞争能力。

在重点扶持的大型企业集团中率先建立与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系,带动我市经济再上新台阶。

经过十几年的发展,我市形成了一批集团化企业,在贯彻我市产业政策和战略规划,增加财政收入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但也不同程度地存在着产业结构不合理,无主导产品、缺乏竞争力、基础管理薄弱和国有资产流失等问题。

解决这些问题的重要出路,就是通过重点扶持一批大型集团企业,将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产业结构、产品结构、企业组织结构调整结合起来,将改革、改组、改造和加强管理结合起来,建立以产权为纽带的母子公司体制,带动一批中小企业形成专业化社会大生产体系,提高骨干企业的规模经营水平,形成一批以支柱产业、拳头产品、高科技和高附加值产品为龙头的大型集团公司,使国有资本逐步退出小企业,向竞争力强的大型集团公司集聚和集中,实现国有资产分布结构的战略调整,促进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深圳小微企业帮扶计划政策

深圳小微企业帮扶计划政策

深圳小微企业帮扶计划政策背景深圳经济发展迅速,小微企业作为市场和就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发挥着巨大的作用。

但是,小微企业面临在融资、人才、管理等方面的问题。

因此,深圳市政府出台了一系列小微企业帮扶计划政策,以支持小微企业发展。

政策措施深圳市政府制定了多项小微企业帮扶政策,如下:贷款深圳市政府设立了小微企业专项贷款,以解决小微企业的资金问题。

小微企业可以申请低利率贷款,以满足日常经营、扩大规模等需求。

租金减免对于小微企业所在的场所,如果属于政府机构或企事业单位的房产,深圳市政府将为小微企业提供租金减免优惠政策。

这样,小微企业将获得经济实惠的场所,减轻企业负担。

合作开发区政策深圳市政府支持小微企业前往开发区发展,开发区有特定的申请和审核程序,只有经过审核认证的企业才能进入开发区。

在开发区内,小微企业将获得政府更多的支持和帮扶。

市场化培育深圳市政府通过市场化的手段,为小微企业搭建更为广阔的平台,可以获得更多的商业机会。

市场化培育的政策包括增设展览、推介、合作等商业模式,更好地促进小微企业的发展。

主题活动深圳市政府定期举办多种主题活动,如招商、节日、展览等,旨在为小微企业提供相应的帮助、支持和机遇。

这些活动也为深圳市政府与小微企业提供更多沟通和交流的机会。

人才引入深圳市政府支持小微企业招揽人才,支持人才的培训和留用。

假如企业招到人才,政府将会为企业提供资金、平台等方面的支持。

总结如上所述,深圳市政府的小微企业帮扶计划涵盖了许多方面,从财务、劳动力、场所等各方面对企业进行了充分支持,以达到小微企业快速发展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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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会同市财政主管部门下达专项资金计划,负责项目档案管理;
5、负责专项资金的日常管理,项目实施情况的检查、验收,开展项目绩效 评价。
二、政府专项资金管理与使用的 职责分工
(三)获专项资金扶持的单位: 专项资金的使用单位,主要职责如下:
1、制定项目预算,负责筹集配套资金和项目实施; 2、对项目扶持资金进行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 3、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验收和绩效评估; 4、按要求提供项目执行情况的报告及附属材料,并对材料真实性负责。
四、政府专项资金扶持的事项、 范围与标准
2、扶持的费用范围:
(1)研发活动直接消耗的材料、燃料和动力费用;
(2)在职研发人员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等人 工费用以及外聘研发人员的劳务费用。
(3)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房屋等固定资产的折旧费或租赁费以及相关 固定资产的运行维护等费用。
一、政府专项资金的政策目标与 管理使用的基本原则
一、政府专项资金的政策目标与 管理使用的基本原则
(一)政策目标:调整产业结构,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推动技术进步,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优化区域创新环境,培育新兴 战略产业,加快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
(二)基本原则:科学管理、公开透明、公平公正、明确方向、突出重点、 集中放大、专家评审、专项审计、政府决策、社会公示、强化绩效、加 强监督。
二、政府专项资金管理与使用 的职责分工
二、政府专项资金管理与使用的 职责分工
(一)市财政主管部门: 专项资金的监督部门,主要职责如下:
1、审核安排年度专项资金预算,确定专项资金年度支出结构,审查年 度专项资金决算;
2、会同专项资金主管部门下达专项资金使用计划,办理专项资金拨 款;
3、监督检查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负责对专项资金进行绩效评价。
科技研发专项资金采取无偿和有偿两种资助方式。具体包括无偿资助、配套 资助、无息借款等方式。
(1)无偿资助方式。无偿资助分为事前(尚未或正在进行的项目)资助和事后 (已完成的项目)补贴。无偿资助单个项目最高金额一般不超过1000万元。
(2)无息借款方式。主要支持中小企业将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研究开发成果产 业化,以形成规模生产能力方面的项目。
二、政府专项资金管理与使用的 职责分工
(二)市相关职能部门:
专项资金的管理部门,主要职责如下:
1、根据相关发展规划和年度目标,向市财政主管部门提出专项资金年度预 算,编制年度专项资金决算;
2制定有关专项资金实施细则或操作规程;
3、编制专项资金申报指南,受理项目申请、组织项目考察、评审、审计和 社会公示等;
(7)通过外包、合作研发等方式,委托其他单位、个人或者与之合作进行研发 而支付的费用。
(8)与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其他费用,包括技术图书资料费、资料翻译费、会 议费、差旅费、办公费、外事费、研发人员培训费、培养费、专家咨询费、 高新科技研发保险费用等。
四、政府专项资金扶持的事项、 范围与标准
3、扶持的方式与标准
三、政府专项资金扶持的对象与方式
三、政府专项资金扶持的对象与 方式
三、政府专项资金扶持的对象与方式
(一)扶持的基本对象:在深圳注册的,主要生产经营活动在深圳、遵法 守纪、且符合相关专项资金资助条件的企业以及相关高校院所、行业组 织和服务机构。
(二)扶持的基本方式:资助(含配套)、补贴、补助、贴息、借款(低 息与无息)、奖励等。
四、政府专项资金扶持的事项、 范围与标准
(3)配套资助方式。主要适用于本市企业、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承担国家有关 部委和广东省有关部门立项的项目,一般项目的配套资金不超过国家有关部 委和广东省下达资金的50%,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国家有关部委和广东省有 关部门下达计划时有特别要求的,按照要求予以配套。 在深圳实施的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按照国家要求配套。 在深圳建设实施的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中心,配套资金最高不超过 1500万元。 在深圳建设实施的国家科技支撑计划、科技基础条件平台、企业技术中心以 及973和863等国家科技计划,配套资金最高不超过800万元。
深圳市扶持企业发展 主要优惠政策
杨宇清
深圳建市以来,历届市委市政府都高度重视经 济发展,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国际贸易经济公平 竞争相关准则的前提下,不断制定各项政策措施优 化和完善企业生存与发展环境,舍得从财政预算支 出中不断加大对企业以技术进步为核心的各项生产 经营活动的扶持力度,先后设立了科技研发、工业 发展、商贸服务业发展、民营及中小企业发展、高 技术产业化、文化产业发展、现代物流业发展、担 保与再担保、重点民营企业融资增信等专项资金, 努力减轻企业生存与发展成本,增强核心竞争力。
A、一般项目的无息借款不得超过500万元;对项目承担单位属重点扶持企业 的,可给予不超过1000万元的无息借款。无息借款的期限为一年。
B、无息借款采取委托银行贷款的方式发放和回收。对借款企业无法满足银 行贷款要求的,可委托担保机构为企业提供担保。受委托的银行和担保机构 可按照有关规定收取贷款利息和担保费用,利息和担保费用由科技研发专项 资金支付,受委托单位不得向项目承担单位收取任何费用。
四、政府专项资金扶持的事项、 范围与标准
四、政府专项资金扶持的事项、 范围与标准
(一)深圳市科技研发专项资金 1、扶持的事项: (1)公共技术平台、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中心、企业孵化器、科技创 新条件与环境建设等优化科技创新与成果产业化环境的项目; (2)经济与社会发展中共性、关键性、公益性研发项目;新产品、新技 术、新工艺的研究开发项目; (3)科技成果转化推广、应用示范、中间试验与产业化项目; (4)软科学研究项目; (5)对外科技合作项目; (6)技术标准规范研制项目; (7)经市政府批准的与科技发展相关的其他项目。
(4)用于研发活动的软件、专利权、非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的摊销费用。
(5)用于中间试验和产品试制的模具、工艺装备开发及制造费,设备调整及检 验费,样品、样机及一般测试手段购置费,试制产品的检验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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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专项资金扶持的事项、 范围与标准
(6)研发成果的论证、评审、验收、评估以及知识产权的申请费、注册费、代 理费等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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