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委员会主任职责
业主委员会职责(主任、副主任、委员职责)
业主委员会职责(一)召集业主大会会议,报告物业管理的实施情况;(二)根据业主的意见、建议和要求,拟订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的方案、选聘实施人以及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的议案,提交业主大会会议决定;(三)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四)根据业主的意、建议和要求,拟订业主委员会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提交业主大会会议决定;(五)根据业主的意见、建议和要求,拟订《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业主委员会工作规则》和《管理规约》修改方案,提交业主大会会议决定;(六)根据业主的意见、建议和要求,拟订建筑区划内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的方案,提交业主大会会议决定;(七)根据业主的意见、建议和要求,拟订建筑区划内物业共有部分的使用、收益方案,提交业主大会会议决定;(八)根据业主的意见、建议和要求,拟订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维修资金使用、续筹方案,提交业主大会会议决定;(九)根据业主的提议,拟订本建筑区划的划分、调整方案,提交业主大会会议决定;(十)初审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制订的年度服务计划,提交业主大会会议决定;(十一)提请业主大会决定终止业主委员会委员资格,增补业主委员会委员;(十二)监督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履行物业服务合同,并每半年对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履行物业服务情况进行一次全面考核评定。
(十三)监督管理规约的实施,对违反管理规约的行为进行处理;(十四)督促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限期交纳物业服务费用;(十五)督促未按照管理规约的约定缴存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维修资金的业主,限期交纳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维修资金。
(十六)对有关档案资料、会议记录、印章及其他属于业主大会的财物进行妥善保管;(十七)及时了解业主、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形成议案提交业主大会会议决定;(十八)协调业主与业主之间以及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之间的关系,调处业主与业主之间以及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之间的物业管理纠纷;(十九)加强对物业管理政策法规的学习和宣传,不断提高业主自主管理的意识和能力;(二十)建立业主委员会接待制度,接受业主、使用人的咨询、投诉和监督,并定期将工作情况以公告等形式向全体业主报告;(二十一)依法忠实履行职责,执行业主大会决定;(二十二)定期参加房产管理部门组织的物业管理培训,接受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居民委员会以及房产管理部门的指导与监督;(二十三)按规定建立业主委员会信用信息;(二十四)积极配合公安机关、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居民委员会做好计划生育、流动人口、犬只管理等相关工作;(二十五)不得以业主委员会名义从事与本建筑区划内物业管理无关的活动,不得组织、参与任何经营性活动,其委员及其近亲属不得在为本建筑区划提供物业服务的物业服务企业、机构中任职;业主委员会主任职责(一)负责召集业主委员会会议,主持业主委员会工作;(二)主持制订业主委员会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三)主持制订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印章使用管理、档案资料管理和财务管理等制度;(四)代表业主委员会向业主大会汇报工作;(五)组织、协调、解决本建筑区划物业管理实施工作中的日常问题;(六)组织研究、论证本建筑区划物业管理实施工作中的问题;(七)执行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决定;(八)完成业主委员会交办的工作;(九)接受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居民委员会以及房产管理部门的指导与监督;业主委员会副主任职责(一)协助业主委员会主任工作;(二)根据业主委员会主任的授权,召集业主委员会会议、主持业主委员会工作;(三)业主委员会主任缺席时,代行其职责;(四)执行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决定;(五)完成业主委员会交办的工作;(六)接受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居民委员会以及房产管理部门的指导与监督;业主委员会委员职责(一)参加业主委员会会议等有关活动;(二)参与业主委员会有关事项的决策;(三)参与制订业主委员会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四)参与制订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印章使用管理、档案资料管理和财务管理等制度;(五)参与组织、协调、解决本建筑区划物业管理实施工作中的日常问题;(六)参与研究、论证本建筑区划物业管理实施工作中的问题;(七)密切联系业主、业主代表,广泛了解本建筑区划内物业管理动态、情况和问题,向业主委员会或者通过业主委员会向业主大会反映业主的意见和建议;(八)承担业主委员会布置的专项工作;(九)执行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决定,完成业主委员会交办的工作;(十)接受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居民委员会以及房产管理部门的指导与监督;。
业主委员会职责(主任、副主任、委员职责)
业主委员会职责(一)召集业主大会会议,报告物业管理的实施情况;(二)根据业主的意见、建议和要求,拟订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的方案、选聘实施人以及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的议案,提交业主大会会议决定;(三)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四)根据业主的意、建议和要求,拟订业主委员会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提交业主大会会议决定;(五)根据业主的意见、建议和要求,拟订《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业主委员会工作规则》和《管理规约》修改方案,提交业主大会会议决定;(六)根据业主的意见、建议和要求,拟订建筑区划内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的方案,提交业主大会会议决定;(七)根据业主的意见、建议和要求,拟订建筑区划内物业共有部分的使用、收益方案,提交业主大会会议决定;(八)根据业主的意见、建议和要求,拟订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维修资金使用、续筹方案,提交业主大会会议决定;(九)根据业主的提议,拟订本建筑区划的划分、调整方案,提交业主大会会议决定;(十)初审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制订的年度服务计划,提交业主大会会议决定;(十一)提请业主大会决定终止业主委员会委员资格,增补业主委员会委员;(十二)监督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履行物业服务合同,并每半年对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履行物业服务情况进行一次全面考核评定。
(十三)监督管理规约的实施,对违反管理规约的行为进行处理;(十四)督促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限期交纳物业服务费用;(十五)督促未按照管理规约的约定缴存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维修资金的业主,限期交纳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维修资金。
(十六)对有关档案资料、会议记录、印章及其他属于业主大会的财物进行妥善保管;(十七)及时了解业主、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形成议案提交业主大会会议决定;(十八)协调业主与业主之间以及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之间的关系,调处业主与业主之间以及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之间的物业管理纠纷;(十九)加强对物业管理政策法规的学习和宣传,不断提高业主自主管理的意识和能力;(二十)建立业主委员会接待制度,接受业主、使用人的咨询、投诉和监督,并定期将工作情况以公告等形式向全体业主报告;(二十一)依法忠实履行职责,执行业主大会决定;(二十二)定期参加房产管理部门组织的物业管理培训,接受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居民委员会以及房产管理部门的指导与监督;(二十三)按规定建立业主委员会信用信息;(二十四)积极配合公安机关、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居民委员会做好计划生育、流动人口、犬只管理等相关工作;(二十五)不得以业主委员会名义从事与本建筑区划内物业管理无关的活动,不得组织、参与任何经营性活动,其委员及其近亲属不得在为本建筑区划提供物业服务的物业服务企业、机构中任职;(一)负责召集业主委员会会议,主持业主委员会工作;(二)主持制订业主委员会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三)主持制订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印章使用管理、档案资料管理和财务管理等制度;(四)代表业主委员会向业主大会汇报工作;(五)组织、协调、解决本建筑区划物业管理实施工作中的日常问题;(六)组织研究、论证本建筑区划物业管理实施工作中的问题;(七)执行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决定;(八)完成业主委员会交办的工作;(九)接受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居民委员会以及房产管理部门的指导与监督;(一)协助业主委员会主任工作;(二)根据业主委员会主任的授权,召集业主委员会会议、主持业主委员会工作;(三)业主委员会主任缺席时,代行其职责;(四)执行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决定;(五)完成业主委员会交办的工作;(六)接受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居民委员会以及房产管理部门的指导与监督;业主委员会委员职责(一)参加业主委员会会议等有关活动;(二)参与业主委员会有关事项的决策;(三)参与制订业主委员会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四)参与制订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印章使用管理、档案资料管理和财务管理等制度;(五)参与组织、协调、解决本建筑区划物业管理实施工作中的日常问题;(六)参与研究、论证本建筑区划物业管理实施工作中的问题;(七)密切联系业主、业主代表,广泛了解本建筑区划内物业管理动态、情况和问题,向业主委员会或者通过业主委员会向业主大会反映业主的意见和建议;(八)承担业主委员会布置的专项工作;(九)执行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决定,完成业主委员会交办的工作;(十)接受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居民委员会以及房产管理部门的指导与监督;。
业委会委员职责及分工
业委会成员职责及分工一、主任职责:1、全面负责主持业委会日常工作;2、统筹协调社区、业委会事务,对本小区发生重大或紧急事故负责召集业委会委员会议;3、协调支持各业委会委员之工作能顺利完成,负责召集业委会委员会议;4、监督业委会财务执行状况以及公共收益的支配;二、副主任委员职责:1、主任不在时代理行使主任职务;2、协助主任做好业委会财务管理工作;3、负责宣传工作;4、协助各委员的工作开展;5、协助主任分管小区公共区域(含停车位)管理工作;6、协助主任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对本小区及周围之安全维护、公共秩序维持工作;7、监督物业服务企业防火、防灾、防盗措施;8、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对本小区共享、共有部分、公共设施及社区周围清洁保养、景观维护与绿化、及环境污染防治工作;三、委员职责:1、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对本小区及其周围之安全维护事项;2、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对本小区人、车管制、公共秩序维持;3、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对本小区防火、防灾、防盗措施;4、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安全防护宣传;5、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对本小区所有管理规章、装修管理以及其他事务;6、其它可能危害业主生命财产及公共利益事件防治与处理;7、调解小区业主间之公共权益的争执;8、协助调解小区对外之公共权益争执;9、调解业主、使用人与物业服务企业之争执;10、其他协调小区争议的问题;11、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定期公布财务报告;12、征集业主建议和群众反映的问题,提交业委会讨论解决;13、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对小区公共设施的保养、维护、修缮状况;14、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对小区各项机电、给排水、消防、防盗设备之采购、验收、保养、维修等;15、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对小区用户专有水、电、煤、排污、安全设备的维护保养;16、监督小区其它共享专用部分设备的管理、保养、维修或协助工作;17、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对本小区共享、共有部分、公共设施及社区周围之清洁、保养;18、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对本小区垃圾处理与资源回收之作业规划;19、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对本小区景观维护与绿化工作;20、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对本小区其它环境污染防治工作;21、业委会内部会议记录整理以及管理规章制度的修订归类;22、公共物业文档资料移交和保管有关事宜;23、印章的管理,必须得到主任、常务副主任签字方可使用印章;24、负责业委会文书及未列入委员职掌范围以外之一切事务;25、负责宣传和网上舆情收集解答;,26、业委会办公用品、消耗物品等内务用品的采购相关事宜;27、业主反映问题及时备案、整理、回复;28、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对本小区宣传、娱乐、休闲设施之管理与维护;29、小区文体活动的召集、组织以及其他有益社区活动的开展;30、推动业主各项联谊活动以及家庭活动;31、负责业委会每月办公费用收支明细,审查业委会年度收支预算;32、定期审查物业服务企业本社区财务会计报告、收支预算,决算报告;33、监督物业服务企业管理费收支规划、公共收益的支配状况;34、审查业委会代为管理的公共收益收支规划、开支明细;35、负责业委会帐目保管与公;36、负责本小区公共区域内停车位、房屋出租管理等工作。
【参考借鉴】业主委员会职责(主任、副主任、委员职责).doc
业主委员会职责(一)召集业主大会会议,报告物业管理的实施情况;(二)根据业主的意见、建议和要求,拟订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的方案、选聘实施人以及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的议案,提交业主大会会议决定;(三)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四)根据业主的意、建议和要求,拟订业主委员会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提交业主大会会议决定;(五)根据业主的意见、建议和要求,拟订《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业主委员会工作规则》和《管理规约》修改方案,提交业主大会会议决定;(六)根据业主的意见、建议和要求,拟订建筑区划内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的方案,提交业主大会会议决定;(七)根据业主的意见、建议和要求,拟订建筑区划内物业共有部分的使用、收益方案,提交业主大会会议决定;(八)根据业主的意见、建议和要求,拟订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维修资金使用、续筹方案,提交业主大会会议决定;(九)根据业主的提议,拟订本建筑区划的划分、调整方案,提交业主大会会议决定;(十)初审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制订的年度服务计划,提交业主大会会议决定;(十一)提请业主大会决定终止业主委员会委员资格,增补业主委员会委员;(十二)监督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履行物业服务合同,并每半年对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履行物业服务情况进行一次全面考核评定。
(十三)监督管理规约的实施,对违反管理规约的行为进行处理;(十四)督促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限期交纳物业服务费用;(十R五)督促未按照管理规约的约定缴存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维修资金的业主,限期交纳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维修资金。
(十六)对有关档案资料、会议记录、印章及其他属于业主大会的财物进行妥善保管;(十七)及时了解业主、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形成议案提交业主大会会议决定;(十八)协调业主与业主之间以及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之间的关系,调处业主与业主之间以及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之间的物业管理纠纷;(十九)加强对物业管理政策法规的学习和宣传,不断提高业主自主管理的意识和能力;(二十)建立业主委员会接待制度,接受业主、使用人的咨询、投诉和监督,并定期将工作情况以公告等形式向全体业主报告;(二十一)依法忠实履行职责,执行业主大会决定;(二十二)定期参加房产管理部门组织的物业管理培训,接受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居民委员会以及房产管理部门的指导与监督;(二十三)按规定建立业主委员会信用信息;(二十四)积极配合公安机关、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居民委员会做好计划生育、流动人口、犬只管理等相关工作;(二十R五)不得以业主委员会名义从事与本建筑区划内物业管理无关的活动,不得组织、参与任何经营性活动,其委员及其近亲属不得在为本建筑区划提供物业服务的物业服务企业、机构中任职;业主委员会主任职责(一)负责召集业主委员会会议,主持业主委员会工作;(二)主持制订业主委员会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三)主持制订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印章使用管理、档案资料管理和财务管理等制度;(四)代表业主委员会向业主大会汇报工作;(五)组织、协调、解决本建筑区划物业管理实施工作中的日常问题;(六)组织研究、论证本建筑区划物业管理实施工作中的问题;(七)执行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决定;(八)完成业主委员会交办的工作;(九)接受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居民委员会以及房产管理部门的指导与监督;业主委员会副主任职责(一)协助业主委员会主任工作;(二)根据业主委员会主任的授权,召集业主委员会会议、主持业主委员会工作;(三)业主委员会主任缺席时,代行其职责;(四)执行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决定;(五)完成业主委员会交办的工作;(六)接受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居民委员会以及房产管理部门的指导与监督;业主委员会委员职责(一)参加业主委员会会议等有关活动;(二)参与业主委员会有关事项的决策;(三)参与制订业主委员会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四)参与制订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印章使用管理、档案资料管理和财务管理等制度;(五)参与组织、协调、解决本建筑区划物业管理实施工作中的日常问题;(六)参与研究、论证本建筑区划物业管理实施工作中的问题;(七)密切联系业主、业主代表,广泛了解本建筑区划内物业管理动态、情况和问题,向业主委员会或者通过业主委员会向业主大会反映业主的意见和建议;(八)承担业主委员会布置的专项工作;(九)执行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决定,完成业主委员会交办的工作;(十)接受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居民委员会以及房产管理部门的指导与监督;。
业主委员会职责主任副主任委员职责
业主委员会职责主任副主任委员职责Company number【1089WT-1898YT-1W8CB-9UUT-92108】业主委员会职责(一)召集业主大会会议,报告物业管理的实施情况;(二)根据业主的意见、建议和要求,拟订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的方案、选聘实施人以及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的议案,提交业主大会会议决定;(三)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四)根据业主的意、建议和要求,拟订业主委员会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提交业主大会会议决定;(五)根据业主的意见、建议和要求,拟订《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业主委员会工作规则》和《管理规约》修改方案,提交业主大会会议决定;(六)根据业主的意见、建议和要求,拟订建筑区划内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的方案,提交业主大会会议决定;(七)根据业主的意见、建议和要求,拟订建筑区划内物业共有部分的使用、收益方案,提交业主大会会议决定;(八)根据业主的意见、建议和要求,拟订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维修资金使用、续筹方案,提交业主大会会议决定;(九)根据业主的提议,拟订本建筑区划的划分、调整方案,提交业主大会会议决定;(十)初审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制订的年度服务计划,提交业主大会会议决定;(十一)提请业主大会决定终止业主委员会委员资格,增补业主委员会委员;(十二)监督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履行物业服务合同,并每半年对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履行物业服务情况进行一次全面考核评定。
(十三)监督管理规约的实施,对违反管理规约的行为进行处理;(十四)督促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限期交纳物业服务费用;(十五)督促未按照管理规约的约定缴存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维修资金的业主,限期交纳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维修资金。
(十六)对有关档案资料、会议记录、印章及其他属于业主大会的财物进行妥善保管;(十七)及时了解业主、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形成议案提交业主大会会议决定;(十八)协调业主与业主之间以及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之间的关系,调处业主与业主之间以及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之间的物业管理纠纷;(十九)加强对物业管理政策法规的学习和宣传,不断提高业主自主管理的意识和能力;(二十)建立业主委员会接待制度,接受业主、使用人的咨询、投诉和监督,并定期将工作情况以公告等形式向全体业主报告;(二十一)依法忠实履行职责,执行业主大会决定;(二十二)定期参加房产管理部门组织的物业管理培训,接受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居民委员会以及房产管理部门的指导与监督;(二十三)按规定建立业主委员会信用信息;(二十四)积极配合公安机关、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居民委员会做好计划生育、流动人口、犬只管理等相关工作;(二十五)不得以业主委员会名义从事与本建筑区划内物业管理无关的活动,不得组织、参与任何经营性活动,其委员及其近亲属不得在为本建筑区划提供物业服务的物业服务企业、机构中任职;(二十六);(二十七)。
业主委员会主任的职责
业主委员会主任的职责(经典版)编制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核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批人:__________________编制单位:__________________编制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序言下载提示:该文档是本店铺精心编制而成的,希望大家下载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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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业主委员会主任职责-范本
编号:FS-QG-39573小区业主委员会主任职责-范文
Community Owner Committee Director Duties
说明:为规划化、统一化进行岗位管理,使岗位管理人员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与明确责任制,特此编写。
小区业主委员会主任职责范文
(一)负责召集业主委员会会议,主持业主委员会工作;
(二)主持制订业主委员会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
(三)主持制订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印章使用管理、档案资料管理和财务管理等制度;
(四)代表业主委员会向业主大会汇报工作;
(五)组织、协调、解决本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实施工作中的日常问题;
(六)组织研究、论证本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实施工作中的问题;
(七)执行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决定;
(八)完成业主委员会交办的工作;
(九)接受社区工作办公室、街道办事处、社区居民委员
会的指导与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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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onshion Design Co., Ltd。
业主委员会职责(主任、副主任、委员职责)
(一)召集业主大会会议,报告物业管理的实施情况;(二)根据业主的意见、建议和要求,拟订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的方案、选聘实施人以及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的议案,提交业主大会会议决定;(三)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四)根据业主的意、建议和要求,拟订业主委员会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提交业主大会会议决定;(五)根据业主的意见、建议和要求,拟订《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业主委员会工作规则》和《管理规约》修改方案,提交业主大会会议决定;(六)根据业主的意见、建议和要求,拟订建筑区划内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的方案,提交业主大会会议决定;(七)根据业主的意见、建议和要求,拟订建筑区划内物业共有部分的使用、收益方案,提交业主大会会议决定;(八)根据业主的意见、建议和要求,拟订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维修资金使用、续筹方案,提交业主大会会议决定;(九)根据业主的提议,拟订本建筑区划的划分、调整方案,提交业主大会会议决定;(十)初审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制订的年度服务计划, 提交业主大会会议决定;(^一)提请业主大会决定终止业主委员会委员资格,增补业主委员会委员;(十二)监督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履行物业服务合同,并每半年对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履行物业服务情况进行一次全面考核评定。
(十三)监督管理规约的实施,对违反管理规约的行为进行处理;(十四)督促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限期交纳物业服务费用;(十五)督促未按照管理规约的约定缴存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维修资金的业主,限期交纳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维修资金。
(十六)对有关档案资料、会议记录、印章及其他属于业主大会的财物进行妥善保管;(十七)及时了解业主、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形成议案提交业主大会会议决定;(十八)协调业主与业主之间以及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之间的关系,调处业主与业主之间以及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之间的物业管理纠纷;(十九)加强对物业管理政策法规的学习和宣传,不断提高业主自主管理的意识和能力;(二十)建立业主委员会接待制度,接受业主、使用人的咨询、投诉和监督,并定期将工作情况以公告等形式向全体业主报告;(二^一)依法忠实履行职责,执行业主大会决定;(二十二)定期参加房产管理部门组织的物业管理培训,接受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居民委员会以及房产管理部门的指导与监督;(二十三)按规定建立业主委员会信用信息;(二十四)积极配合公安机关、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居民委员会做好计划生育、流动人口、犬只管理等相关工作;(二十五)不得以业主委员会名义从事与本建筑区划内物业管理无关的活动,不得组织、参与任何经营性活动,其委员及其近亲属不得在为本建筑区划提供物业服务的物业服务企业、机构中任职;业主委员会主任职责(一)负责召集业主委员会会议,主持业主委员会工作;(二)主持制订业主委员会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三)主持制订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印章使用管理、档案资料管理和财务管理等制度;(四)代表业主委员会向业主大会汇报工作;(五)组织、协调、解决本建筑区划物业管理实施工作中的日常问题;(六)组织研究、论证本建筑区划物业管理实施工作中的问题;(七)执行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决定;(八)完成业主委员会交办的工作;(九)接受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居民委员会以及房产管理部门的指导与监督;业主委员会副主任职责(一)协助业主委员会主任工作;(二)根据业主委员会主任的授权,召集业主委员会会议、主持业主委员会工作;(三)业主委员会主任缺席时,代行其职责;(四)执行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决定;(五)完成业主委员会交办的工作;(六)接受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居民委员会以及房产管理部门的指导与监督;业主委员会委员职责(一)参加业主委员会会议等有关活动;(二)参与业主委员会有关事项的决策;(三)参与制订业主委员会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四)参与制订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印章使用管理、档案资料管理和财务管理等制度;(五)参与组织、协调、解决本建筑区划物业管理实施工作中的日常问题;(六)参与研究、论证本建筑区划物业管理实施工作中的问题;(七)密切联系业主、业主代表,广泛了解本建筑区划内物业管理动态、情况和问题,向业主委员会或者通过业主委员会向业主大会反映业主的意见和建议;(八)承担业主委员会布置的专项工作;(九)执行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决定,完成业主委员会交办的工作;。
业主委员会主任及管理职责
业主委员会主任职责
(一)主持业主委员会工作;
(二)负责召集主持业主大会会议和业主委员会会议,代表业主委员会向业主大会和街道、社区报告工作;
(三)代表业主委员会对外签订各类合同、协议等文件;
(四)代表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街道、社区及有关职能部门协调小区物业管理的相关事务工作;
(五)监督业主委员会其他委员履行工作职责;
(六)审核和签批业主委员会工作文件、财务收支等;
(七)拟定业主委员会内部工作制度、方案、计划等;
(八)根据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会议决定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
业主委员会副主任职责
(一)协助主任做好业主委员会日常工作,根据主任委托授权代行主任有关职责;(二)承担落实各自分工的专项工作;
(三)参与拟定制定业主委员会各项工作制度、方案计划等;
(四)密切联系业主、非业主使用人,广泛了解本小区物业管理动态和问题,及时向主任报告情况;
(五)根据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会议决定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
业主委员会其他委员职责
(一)参加业主委员会会议及各项活动,参与业主委员会各项事务的决策;
(二)承担落实各自分工的专项工作;
(三)参与拟定制定业主委员会各项工作制度、方案计划等;
(四)密切联系业主、非业主使用人,广泛了解本小区物业管理动态和问题,及时向主任和副主任报告情况。
(五)完成主任和副主任临时交办的工作。
业主委员会主任职责范本
业主委员会主任职责范本业主委员会主任是业主委员会的核心领导,担负着推动小区管理工作的重要职责。
作为业主委员会主任,需要具备一定的管理能力和责任心,能够全面协调小区内各项事务,有效地发挥自身职能,以促进小区的和谐发展。
以下是业主委员会主任的职责范本:1.组织和主持业主委员会会议,确保会议的顺利进行。
在会议上,主任应确保议题的充分讨论和决策的科学性,并及时向业主委员会全体成员传达决策结果。
2.积极参与小区管理工作,协助业主委员会制定和完善管理制度、管理规定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同时,主任应密切关注小区居民的需求和意见,及时反馈给业主委员会,并为解决居民问题提供适当的解决方案。
3.负责制定业主委员会的工作计划和年度计划,根据小区的实际情况提出具体的工作内容和目标,并监督落实。
主任应确保计划的科学性和可行性,以实现小区管理工作的长远发展。
4.组织和协调小区内各项活动,如演出、体育比赛、社区义工服务等,以提高业主间的交流和凝聚力。
主任应制定活动策划方案,组织参与人员,并确保活动的平稳进行。
5.与物业公司、政府相关部门建立和保持紧密的联系,协调解决小区内的问题和矛盾。
主任应及时向上级部门反映小区的需求,争取上级部门的支持和帮助,以促进小区的改善和发展。
6.组织居民参与小区管理,鼓励居民自觉遵守小区管理规定,加强居民自治。
主任应倡导居民共同参与管理,组织居民代表开展巡查工作,并根据居民需求开展相应的培训和宣传工作。
7.负责小区安全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组织居民加强小区安全意识,定期检查和维修小区的公共设施,确保小区的安全和环境卫生达到规定标准。
8.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代表业主委员会与开发商、物业公司进行交流,并协商解决相关问题。
主任应通过合法渠道提出业主的合理诉求和要求,并协助解决纠纷和争议,确保业主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9.不断提升自己的业务能力和管理水平,积极参加相关培训和学习,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和管理知识,提升工作效率和质量。
业主委员会主任职责
业主委员会主任职责业主委员会主任是居住小区业主委员会的负责人,负责协调小区内的居民关系、解决居民的问题和管理小区的日常事务。
以下是业主委员会主任的主要职责:1. 组织召开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会议:业主委员会主任负责组织召开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会议,对小区内的重要决策进行讨论和投票表决,确保业主的利益得到充分保障。
2. 协调解决业主纠纷:业主委员会主任是业主之间沟通的桥梁,负责解决业主之间的纠纷和矛盾。
他应该秉持公正、中立的原则,听取各方意见,协助业主解决问题,维护业主共同利益。
3. 管理小区的日常事务:业主委员会主任负责管理小区的日常事务,包括小区的安全保卫、物业管理、绿化环境等。
他应与物业公司、保安等相关部门保持联系,及时处理小区内的问题,并向业主及时报告工作进展。
4. 监督物业公司的履职情况:业主委员会主任有责任监督物业公司的履职情况,确保物业公司按要求提供合格的服务。
他应及时处理业主对物业公司服务不满的投诉,维护业主的权益。
5. 协助业主参与小区管理:业主委员会主任应协助业主参与小区管理,鼓励业主积极参与相关事务的讨论和决策,并及时向业主通报小区的管理情况和工作进展。
6. 代表业主与政府和社区单位沟通:业主委员会主任作为业主的代表,应协助业主与政府相关部门和社区单位进行沟通和协调,反映业主的诉求和需求,争取政府和社区单位的支持和帮助。
7. 收集和反馈业主意见建议:业主委员会主任应定期收集业主的意见建议,倾听业主的声音,将业主的意见反馈给业主委员会和相关部门,推动问题的解决和改进工作。
8. 参与业主委员会的组织建设:业主委员会主任应积极参与业主委员会的组织建设,包括制定和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和规定,加强业主自治意识,提升业主委员会的工作效率和影响力。
9. 审核小区的经济收支情况:业主委员会主任负责审核和监督小区的经济收支情况,确保小区资金的合理使用和管理,防止财务漏洞和违规行为的发生。
10. 宣传和推动小区文明建设:业主委员会主任应积极宣传和推动小区文明建设,组织开展文明公约宣传活动,引导业主遵守公德和社会规范,共同维护小区的和谐稳定。
业主委员会主任职责
业主委员会主任职责
业主委员会主任作为业主委员会的负责人,担负着以下职责:
1. 召集和主持业主委员会会议:负责按照规定召集业主委员会会议,并主持会议的进行,确保会议顺利进行。
2. 确定议程:负责确定每次会议的议程,确保会议讨论的内容和决策符合相关规定和业主共同利益。
3. 组织和协调业主事务:负责组织和协调业主之间的事务,包括收集意见建议、解决纠纷、组织业主参与社区管理等。
4. 监督物业管理工作:负责监督物业公司的管理工作,包括物业服务质量、费用使用情况等,确保物业公司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职责。
5. 组织投票和决策:负责组织业主投票,包括选举业主委员会成员、审议重大决策等,确保业主的意见得到充分表达和采纳。
6. 与业主代表及其他部门沟通协调:负责与业主代表、物业公司、相关政府部门等进行沟通和协调,解决业主关注的问题和需求。
7. 履行其他职责:根据具体情况,还需履行其他与业主委员会相关的职责,如草拟制定相关制度和规章制度等。
总的来说,业主委员会主任作为业主委员会的领导者,需要负责组织和协调各项事务,维护业主的权益,确保小区管理的顺利进行。
业主委员会职责(主任、副主任、委员职责)
业主委员会职责(主任、副主任、委员职责)业主委员会的职责包括:一、召集业主大会会议,向业主报告物业管理的实施情况。
二、根据业主的意见、建议和要求,拟订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或其他管理人的方案、选聘实施人以及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或其他管理人的议案,并提交业主大会会议决定。
三、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四、根据业主的意见、建议和要求,拟订业主委员会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并提交业主大会会议决定。
五、根据业主的意见、建议和要求,拟订《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业主委员会工作规则》和《管理规约》修改方案,并提交业主大会会议决定。
六、根据业主的意见、建议和要求,拟订建筑区划内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的方案,并提交业主大会会议决定。
七、根据业主的意见、建议和要求,拟订建筑区划内物业共有部分的使用、收益方案,并提交业主大会会议决定。
八、根据业主的意见、建议和要求,拟订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维修资金使用、续筹方案,并提交业主大会会议决定。
九、根据业主的提议,拟订本建筑区划的划分、调整方案,并提交业主大会会议决定。
十、初审物业服务企业或其他管理人制订的年度服务计划,并提交业主大会会议决定。
十一、提请业主大会决定终止业主委员会委员资格,增补业主委员会委员。
十二、监督物业服务企业或其他管理人履行物业服务合同,并每半年对物业服务企业或其他管理人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履行物业服务情况进行一次全面考核评定。
十三、监督管理规约的实施,对违反管理规约的行为进行处理。
十四、督促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限期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十五、督促未按照管理规约的约定缴存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维修资金的业主,限期交纳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维修资金。
十六、对有关档案资料、会议记录、印章及其他属于业主大会的财物进行妥善保管。
十七、及时了解业主、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形成议案提交业主大会会议决定。
十八、协调业主与业主之间以及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或其他管理人之间的关系,调处业主与业主之间以及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或其他管理人之间的物业管理纠纷。
业主委员会主任职责
业主委员会主任职责
业主委员会主任是业主委员会的领导,主要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
其具体职责包括:
1. 组织召集业主大会、业主代表会议等重要会议,制定并执行会议议程,确保会议的顺利进行。
2. 组织起草和修改业主委员会章程,明确业主委员会的组织架构和运作方式。
3. 组织选举业主委员会的其他成员,并制定选举程序和规则。
4. 组织、协调并监督业主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确保各项工作按照章程和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
5. 领导、指导和激励业主委员会成员,促进团队协作,推动业主委员会的工作落地实施。
6. 代表业主委员会与小区业主及相关管理部门进行沟通、协调,解决业主关注的各类问题。
7. 监督物业公司的管理和服务质量,保障业主的合法权益。
8. 组织制定小区公共设施、设备的维修保养计划,并监督相关工作的实施情况。
9. 组织开展社区文化活动、业主培训等,促进小区业主的交流与合作。
10. 履行其他由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授权的职责和任务。
业主委员会主任是业主委员会的核心领导,其职责涵盖了组织、协调、管理和监督等多个方面,旨在保障小区业主的权益和福利,提高小区的管理水平和居民的生活质量。
业主委员会职责(主任、副主任、委员职责)
业主委员会职责(一)召集业主大会会议,报告物业管理的实施情况;(二)根据业主的意见、建议和要求,拟订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的方案、选聘实施人以及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的议案,提交业主大会会议决定;(三)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四)根据业主的意、建议和要求,拟订业主委员会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提交业主大会会议决定;(五)根据业主的意见、建议和要求,拟订《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业主委员会工作规则》和《管理规约》修改方案,提交业主大会会议决定;(六)根据业主的意见、建议和要求,拟订建筑区划内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的方案,提交业主大会会议决定;(七)根据业主的意见、建议和要求,拟订建筑区划内物业共有部分的使用、收益方案,提交业主大会会议决定;(八)根据业主的意见、建议和要求,拟订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维修资金使用、续筹方案,提交业主大会会议决定;(九)根据业主的提议,拟订本建筑区划的划分、调整方案,提交业主大会会议决定;(十)初审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制订的年度服务计划,提交业主大会会议决定;(十一)提请业主大会决定终止业主委员会委员资格,增补业主委员会委员;(十二)监督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履行物业服务合同,并每半年对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履行物业服务情况进行一次全面考核评定。
(十三)监督管理规约的实施,对违反管理规约的行为进行处理;(十四)督促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限期交纳物业服务费用;(十五)督促未按照管理规约的约定缴存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维修资金的业主,限期交纳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维修资金。
(十六)对有关档案资料、会议记录、印章及其他属于业主大会的财物进行妥善保管;(十七)及时了解业主、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形成议案提交业主大会会议决定;(十八)协调业主与业主之间以及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之间的关系,调处业主与业主之间以及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之间的物业管理纠纷;(十九)加强对物业管理政策法规的学习和宣传,不断提高业主自主管理的意识和能力;(二十)建立业主委员会接待制度,接受业主、使用人的咨询、投诉和监督,并定期将工作情况以公告等形式向全体业主报告;(二十一)依法忠实履行职责,执行业主大会决定;(二十二)定期参加房产管理部门组织的物业管理培训,接受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居民委员会以及房产管理部门的指导与监督;(二十三)按规定建立业主委员会信用信息;(二十四)积极配合公安机关、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居民委员会做好计划生育、流动人口、犬只管理等相关工作;(二十五)不得以业主委员会名义从事与本建筑区划内物业管理无关的活动,不得组织、参与任何经营性活动,其委员及其近亲属不得在为本建筑区划提供物业服务的物业服务企业、机构中任职;(二十六);(二十七)。
业委会成员职责及分工
业委会成员职责及分工一、主任职责:1、全面负责主持业委会日常工作;2、统筹协调社区、业委会事务,对本小区发生重大或紧急事故负责召集业委会委员会议;3、协调支持各业委会委员之工作能顺利完成,负责召集业委会委员会议;4、主任签字生效的文件接受业委会的监督,必须得到全体委员通过方可生效;5、监督业委会财务执行状况以及公共收益的支配;二、副主任委员职责:1、主任不在时代理行使主任职务;2、配合主任做好各项管理工作;3、负责宣传工作;4、协助各委员的工作开展;三、安保协调委员职责:1、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对本小区及其周围之安全维护事项;2、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对本小区人、车管制、公共秩序维持;3、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对本小区防火、防灾、防盗措施;4、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安全防护宣传;5、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对本小区所有管理规章、装修管理以及其他事务;6、其它可能危害业主生命财产及公共利益事件防治与处理;7、调解小区业主间之公共权益的争执;8、协助调解小区对外之公共权益争执;9、调解业主、使用人与物业服务企业之争执;10、其他协调小区争议的问题;四、监督委员职责:1、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定期公布财务报告;2、征集业主建议和群众反映的问题,提交业委会讨论解决;3、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对小区公共设施的保养、维护、修缮状况;4、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对小区各项机电、给排水、消防、防盗设备之采购、验收、保养、维修等;5、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对小区用户专有水、电、煤、排污、安全设备的维护保养;6、监督小区其它共享专用部分设备的管理、保养、维修或协助工作;五、绿化卫生委员职责:1、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对本小区共享、共有部分、公共设施及社区周围之清洁、保养;2、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对本小区垃圾处理与资源回收之作业规划;3、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对本小区景观维护与绿化工作;4、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对本小区其它环境污染防治工作;六、总务文体委员职责:1、业委会内部会议记录整理以及管理规章制度的修订归类;2、公共物业文档资料移交和保管有关事宜;3、印章的管理,必须得到主任、常务副主任签字方可使用印章;4、负责业委会文书及未列入委员职掌范围以外之一切事务;5、负责宣传和网上舆情收集解答;,6、业委会办公用品、消耗物品等内务用品的采购相关事宜;7、业主反映问题及时备案、整理、回复;8、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对本小区宣传、娱乐、休闲设施之管理与维护;9、小区文体活动的召集、组织以及其他有益社区活动的开展;10、推动业主各项联谊活动以及家庭活动;七、财务委员职责:1、负责业委会每月办公费用收支明细,审查业委会年度收支预算;2、定期审查物业服务企业本社区财务会计报告、收支预算,决算报告;3、监督物业服务企业管理费收支规划、公共收益的支配状况;4、审查业委会代为管理的公共收益收支规划、开支明细;5、负责业委会帐目保管与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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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委员会主任职责
1、全面负责主持业委会日常工作;
2、统筹协调社区、业委会事务,对本小区发生重大或紧急事故负责召集业委会委员会议;
3、协调支持各业委会委员之工作能顺利完成,负责召集业委会委员会议;
4、主任签字生效的文件接受业委会的监督,必须得到全体委员通过方可生效;
5、监督业委会财务执行状况以及公共收益的支配;
业主委员会副主任职责
1、协助主任(不在位时)主持业主委员会全面工作;
2、配合主任做好各项管理工作;
3、负责宣传工作;
4、协助各委员的工作开展;
安保协调委员职责
1、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对本小区及其周围之安全维护事项;
2、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对本小区人、车管制、公共秩序维持;
3、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对本小区防火、防灾、防盗措施;
4、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安全防护宣传;
5、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对本小区所有管理规章、装修管理以及其他事务;
6、其它可能危害业主生命财产及公共利益事件防
治与处理;
7、调解小区业主间之公共权益的争执;
8、协助调解小区对外之公共权益争执;
9、调解业主、使用人与物业服务企业之争执;
10、其他协调小区争议的问题;
监督委员职责
1、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定期公布财务报告;
2、征集业主建议和群众反映的问题,提交业委会讨论解决;
3、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对小区公共设施的保养、维护、修缮状况;
4、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对小区各项机电、给排水、消防、防盗设备之采购、验收、保养、维修等;
5、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对小区用户专有水、电、煤、排污、安全设备的维护保养;
6、监督小区其它共享专用部分设备的管理、保养、维修或协助工作;
绿化卫生委员职责
1、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对本小区共享、共有部分、公共设施及社区周围之清洁、保养;
2、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对本小区垃圾处理与资源回收之作业规划;
3、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对本小区景观维护与绿化工作;
4、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对本小区其它环境污染防治工作;
总务文体委员职责
1、业委会内部会议记录整理以及管理规章制度的修订归类;
2、公共物业文档资料移交和保管有关事宜;
3、印章的管理,必须得到主任、常务副主任签字方可使用印章;
4、负责业委会文书及未列入委员职掌范围以外之一切事务;
5、负责宣传和网上舆情收集解答;,
6、业委会办公用品、消耗物品等内务用品的采购相关事宜;
7、业主反映问题及时备案、整理、回复;
8、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对本小区宣传、娱乐、休闲设施之管理与维护;
9、小区文体活动的召集、组织以及其他有益社区活动的开展;
10、推动业主各项联谊活动以及家庭活动;
财务委员职责
1、负责业委会每月办公费用收支明细,审查业委会年度收支预算;
2、定期审查物业服务企业本社区财务会计报告、收支预算,决算报告;
3、监督物业服务企业管理费收支规划、公共收益的支配状况;
4、审查业委会代为管理的公共收益收支规划、开支明细;
5、负责业委会帐目保管与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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