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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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全面推进我镇财政各项管理科学化、精细化,更好地发挥财政的职能作用,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增强财政保障供给的能力,根据省财政《关于切实加强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财政资金监管范围和工作目标

1、监管原则。按照“大财政、全过程”的原则进行监管,即将所有财政性资金纳入监管范围,在资金使用的事前、事中和事后实施监管。

2、监管范围。、镇人民政府、三权在镇的二级机构、各村及社会团体等涉及财政资金活动的单位,均为财政资金监管单位。、各级政府安排和分配用于本镇及各单位的各种财政资金、非税收入、社会捐助、涉农资金、项目资金、村集体经济收入等专项资金,本级财政拨付到所属单位及村的所有资金。

3、监管工作目标。通过加强对财政资金的分类监管,切实提高财政资金的安全性,防止数据不实、虚假立项、骗取套取、挤占挪用财政资金等行为;不断提高财政资金的运行质量,推进资金使用的绩效评价工作,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进一步促进各级政府和部门依法行政、按章办事、廉洁从政, 积极推进政务公开,促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二、财政收入资金监管

1、按照财政体制,将税收收入、非税收入、上年结余资金等所有收入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实行综合预算。

2、严格票据管理。对政府机关、二级机构、村等收取的各类收入一律由镇财政按收入金额统一开取收入凭证,镇财政所确定一名票据专管员管理票据,并在规定工作日内将所收款项按程序缴入规定帐户。

3、对国有资产租赁、处置等取得的收入一律入财政专户,并附相关会议纪要,严禁设“小金库”管理。

三、财政支岀资金监管

1、日常经费支岀监管

、政府机关、镇直各单位日常公用支出,设备用金,由党政办统一安排,得到采购限额的,一律实行政府采购。

、会议费、招待费、小车费、计生经费,按上级核定指标上线控制,特殊情况经镇党委扩大会批准,追加指标。

、外岀考察、出差、招商引资,设备用金,由党政办统一办理,按月到财政所报帐。

2、原始凭证的审核与审批

、原始凭证由经办人签字并注明事由,分管领导审核签字,报帐员复核签字,报分管财务领导审批。单笔开支在20XX 元以下的单据由镇长直接审批;20XX元至5000元的先由镇理财小组审核后报镇长审批;5000元以上的支出,提请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实行集体审批。

3、财政监督管理

、坚持财政预算制度经常性收入和支出,由镇财政所编制收支预算,经镇党委会审批后,严格执行。

、镇集体和各单位经常性支出、项目资金安排,由分管领导提出方案,镇主要领导初审同意后,提交镇党委会议研究通过,财政方可安排。

、临时性、突发性和支出调整:1万元以上大额支岀或调整,经党政联席会研究后方可安排支出。

四、工程类项目资金监管

、项目资金的内容。一切用于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生态环境、教育、医疗、文化条件以及农村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的财政补助资金,均为项目资金。包括以工代赈、各类扶贫、公路村村通、环保、水务、校舍危房改造等安排的资金。

、项目工程的管理。财政所必须配合相关职能部门严把项目工程的申报关、公示关、检查关,事前实地察看,检查真实、可行;事中跟踪实施,检查质量、进展;事后评估验收,确保群众满意。

、项目资金的监管。1、报帐类项目资金的监管。按各主管部门以及财政局相关股室的要求办理,厂财政所必须安排专人对接,项目合同、预算、决算、审计报告等资料,

必须提供完整。资金必须一律拨付到合同签订的工程公司, 不得直接付给承建人。2、其他方式项目资金的监管。镇自 行安排或镇村通过其他渠道自行组织的项目资金,需要政府 集体研究,工程结束超出合同价款的增补部分,也需集体研 究,形成会议纪要,并附审计报告,工程款结算必须有税务 发票。3、财政所、民生办要同时做好各项目的档案管理工 作,要做到一个工程,一个档案,一类工程一个档案柜,其 他如捐建或上级部门直接建议的项目工程,也要纳入监管范 围。 五、村级资金的监管

、本镇范围内所有村资金,在所有权、使用权、审批权 不变的前提下,由财政所确定专人、专户管理,单独分村设 帐。

、统一帐户,严禁各村单独设户,统一使用财政所在农 村合作银行开设的村专用帐户。

、收入的监管。村安排一名报帐员,日常零星支出实行 备用金制,备用金的额度区别村情,支出规模等情况按镇统 一制定的财务制度执行,一季度一报帐,所有支出单据必须 合规合法,财务监督组签字盖章以及书记主任签字后方可报 销,工程类支出依据项目资金监管方式监管。

、村资产、资源的监管。 各村已在“三资”管理中 心建立资产、资源台帐,在构建处置资产、资源时,必须事 先书面报告,镇纪委批准后方可执行,财政所必须同时补充 资产、资源台帐,做到资产实物与价值相统一。

六、 涉农资金的监管

采购的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程序, 工程招标,

、政策宣传。镇财政所和民生工程办公室,要定期联系并配合相关职能站所,及时准确公开国家的各种补助政策,

督促站所及各村及时公示补贴对象、补贴依据、补贴标准、

补贴金额等相关信息,及时发放《公开信》等宣传品,在确

保群众知情权的基础上,自觉、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资金审核。对相关职能站所以及财政所自身编制的各类补贴清册,财政所要安排专人逐条、逐项审核把关,增加

或减少的户数和金额,必须问清情况并加以核实,农村低保、五保户供养、计生奖扶等经常变化的补贴项目,财政所必须

安排专人核查,确保审核无误,方能签字盖章。

、资金的发放。全部通过“一卡通”发放,财政所必须加强与农村局及信用合作银行的联系,确保做到一户一卡,

安全快捷、内容准确、金额无误,同时经常督查,任何单位、村不得以任何借口收取农民存折,更不充许与农村合作银行

协商代扣其它款项。

七、建立和完善财政资金监管工作机制

、加强领导,明确目标。镇成立以分管领导为组长,镇人大、纪检负责人为副组长,党政办公室、财政所、农经站等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财政资金监管领导组,明确各相关部门职责,做好财政资金监管工作。

、突出重点,细化职责。按照镇财政工作职责和主要业务,细化对镇财政资监管的内容、重点、主要坏节和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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