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危险化学品汽车常压罐车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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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化学品汽车常压罐车的检验要点

危险化学品汽车常压罐车的检验要点

危险化学品汽车常压罐车的检验要点【摘要】危险化学品汽车常压罐车作为一个流动的危险源,在罐体的运行、维修过程中,因未要求法定单位进行检测、检验,未能及时发现与排除危险化学品罐体的隐患,泄漏、爆炸事故就会时有发生。

危险化学品汽车常压罐车检验是近几年新开展的一项检验工作。

根据对本市汽车常压罐车的实际检验检测,归纳总结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常见缺陷问题,并指出了相应的处理方法。

【关健词】危险化学品汽车常压罐车检验要点1 前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及国家质量检验检疫总局、铁道部、公安部、交通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出的《关于开展危险化学品罐车专项检查整治工作的通知)(国质检特联[2004]249号),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安厅、交通厅联合下发的《关于转发〈关于开展危险化学品罐车专项检查整治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苏质技监发[2004]180号的指示要求,强调了危险化学品运输车用槽、罐,必须由取得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查合格后颁发的生产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专业定点证书的企业生产.并经质监部门检测、检验合格,方可使用。

江苏省特检院连云港分院从2005年开始对连云港市范围内的危险化学品汽车常压罐车进行全面检验检测并实行使用登记制度。

2 连云港市危险化学品汽车常压罐车的现状与检验开展连云港市现有运送液体危险化学品常压汽车罐车300多台,分为轻质燃油汽车罐车、化工液体汽车罐车等。

主要盛装介质为汽柴油、酸、碱、原油、甲醇、甲醛、乙醇、硫酸、盐酸、氢氧化钠、双氧水、氨水等,容积范围为2. 2m3-51.3m3,其中20m3以下占罐车总数的60%,使用单位既有国有和民营企业,也有罐车资产归个人,管理归公司型的松散性联合体。

这些车载罐体绝大部分是专业正规制造厂生产的,但也有极个别是用户自行改装的;罐体材质主要是碳钢,酸碱介质罐体则主要采用玻璃纤维增强塑料(玻璃钢)非金属材料。

危险化学品运输车罐体常见的缺陷及检测方法(一)

危险化学品运输车罐体常见的缺陷及检测方法(一)

危险化学品运输车罐体常见的缺陷及检测方法(一)危化品运输车上的罐体是危化品公路运输的最大载体,根据车载罐体装运介质压力的高低,危化品运输车可分为承压罐车和常压罐车两种,常压罐车是指罐体工作压力小于0.1MPa,装运成品油、乙醇、酸、碱等液态危化品的罐式车辆。

由于常压罐车制造时执行标准不到位,没有专门的定期检验规则,使用单位管理不到位,驾驶员和押运员安全意识薄弱等方面的原因,常压罐车的事故率远高于承压罐车。

此类运输事故极易引发燃烧爆炸、散发有毒有害气体,具有社会影响大、伤亡人数多、环境危害重、救援难度大的特点,对社会公共安全构成严重威胁。

因此,加强危化品运输车常压罐体(以下简称常压罐体)定期检验,规范检验工作行为,保证检验工作质量十分重要。

1、罐体壁厚不达标罐壁厚度是常压罐体强度的基础,是罐车安全运行的根本保障。

因此准确掌握罐体壁厚状况是常压罐体定期检验中非常关键的环节。

GB18564.1—2006标准5.4.10、5.4.13、5.4.14等条款对罐体的计算厚度、最小厚度和设计厚度有明确规定,但维修厂检验时仍发现有常压罐体壁厚不达标的问题。

原因如下:1、部分制造厂家偷工减料,不用规定厚度板材生产;2、用户委托制造厂不按标准厚度制造;3、用户私自对罐体进行改装或维修,使用与原始罐体厚度不一致的板材进行焊接;4、使用中罐体壁厚的腐蚀减薄等。

由于罐体壁厚不足,给罐体在长途运输过程中埋下重大事故隐患。

2、检测罐体壁厚方法检验时应高度重视对罐壁厚度的检测,利用超声波测厚仪测出罐体实际厚度,首先判断是否满足罐体最小壁厚的要求,其次对罐体用材的腐蚀速率进行估算,然后对罐体的腐蚀减薄状况进行检查。

壁厚测定的部位一般选择液面经常波动部位、介质滞留的罐体底部、加工成形时壁厚减薄部位以及运行中容易产生磨损变形的部位等。

对于检验中发现的罐体机械损伤、点腐蚀和局部腐蚀,应打磨消除,如实测剩余壁厚按原设计标准进行强度校核,不能满足强度要求的,应评定为不合格;对于存在均匀腐蚀和厚度不足的罐体,应根据剩余壁厚进行强度校核,不能满足强度要求的,也应评定为不合格。

常压罐车定期检验中常见问题探讨

常压罐车定期检验中常见问题探讨

常压罐车定期检验中常见问题探讨摘要:道路运输液体危险货物常压罐车是石油、石化行业的重要交通工具,常压危化品罐车的定期检验十分重要。

本文从法规、标准角度分析了目前常压危化品罐车定期检验法规体系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明确常压危化品罐车罐体检验机构,完善出厂检验、定期检验国家标准,以及建立危化品罐体全国信息化监管平台等建议。

关键词:常压危化品罐车出厂检验定期检验引言道路运输液体危险货物罐式车辆一般分为常压和承压罐车。

承压罐车(工作压力>0.1MPa)在特种设备目录范围内,原国家质检总局颁布的TSCR00052011《移动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对承压罐车的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做了明确的规定,检验机构均为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

本文讨论的为道路运输液体危险货物常压罐式车辆,通常简称为“常压危化品罐车”,分为金属罐体和非金属罐体。

1.行政法规及部门规章解读2002年发布、2013年修正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第四十七条规定“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应当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安全技术条件,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为了吸取山西晋城段岩后隨道“3.1”特别重大事故的教训,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等五部门联合发文《关于在用液体危险货物罐车加装紧急切断装置有关事项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4〕74号)。

原国家质检总局发文《质检总局办公厅关于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常压罐体检验工作的意见》(质检办特〔2014〕922号),该文件规定了液体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常压罐体出厂检验工作的性质和具体要求:企业可以自主选择持有国家质检部门认定或者核准的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生产许可证的检验机构或者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汽车罐车定期检验RD7资质),提出委托检验申请,检验机构可以根据自身能力和实际条件,承担危险化学品罐体的出厂检验或者定期安全技术检验以及加装紧急切断装置情况的专项检验。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转发具备液体危险货物罐体检验资质的检验机构名单的函》(交办运函〔2015〕265号)131转发了质检总局认定和核准的105家检验机构,其中大部分为全国各地的特种设备检验机构。

危险化学品常压罐车安全技术检验规程

危险化学品常压罐车安全技术检验规程

危险化学品常压罐车安全技术检验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证危险化学品常压罐车(以下简称罐车)检验工作的质量,确保道路运输安全,防止和减少事故发生,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及相关的技术规范,并结合实际,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工作压力为常压、设计温度为常温条件下,与所载液体理化特性相适应的不同材质的罐车罐体。

第三条在用罐车的定期检验分为年度检验和全面检验。

年度检验每年至少一次。

全面检验:安全状况等级为1、2级的,每6年至少一次;安全状况等级为3级的,每5年至少一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罐车,应该做全面检验。

1、新罐车使用一年后的首次检验;2、罐体发生重大事故或停用一年后的重新投用的;3、罐体经重大修理或改造的。

第四条定义罐车-指罐体与底盘的组合体。

罐体-指由筒体、封头、人孔、注入口、卸料口等和其他必要的附件所构成的封闭容器总成,其容积大于0.45m3。

罐体元件-主要是指筒体、封头、人孔、注入口、卸料口等。

金属罐体-主要是指碳素钢、耐酸不锈钢、铝或铝合金板材所制作的罐体。

非金属罐体-主要指用于玻璃纤维增强塑料所制成的罐体。

常压-指工作压力不大于72kPa。

常温-指在正常大气压下,金属罐体环境工作温度为-40~+50℃,非金属罐体环境工作温度为-20~+40℃。

第五条安全状况等级为4级的罐车,应当对缺陷进行处理提高其安全状况等级,否则不得继续使用。

第六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罐车,检验合格后必须进行试漏试验。

(一)用焊接方法更换罐体元件的;(二)罐体元件焊补深度大于1/2壁厚的;(三)停止使用2年后重新复用的;(四)使用单位或者检验机构对罐车的安全状况有怀疑的。

第七条从事罐车定期检验工作的检验单位必须是经国家质检总局核准的检验检测机构,检验人员必须持有经质量技术监督部组织考核合格,取得检验员(含检验员)以上资质,方可从事罐车检验工作。

检验机构和检验人员必须接受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监督监察,并对罐车检验结论的正确性负责。

常压汽车罐体的检验

常压汽车罐体的检验

常压汽车罐体的检验作者:蒋双全来源:《当代商报·理论与创新》2017年第40期摘要:危险化学品汽车罐车,可分为承压罐车和常压罐车,承压罐车的检验,同其它压力容器一样,基本上已走向正轨,大多数使用单位都能定期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实施检验,事故率较低。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常压罐车的数量大增。

基于此,文章主要对常压汽车碳钢罐体的检验进行分析探讨。

关键词:常压汽车;罐体检验;化学品罐式货车是一种危险性较大的运输车辆,它承担了大量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液体危化品的道路运输任务。

据统计,约80%的危险品道路运输事故涉及罐车。

罐体的安全质量直接关系到我国多种行业的正常运转,道路交通运输的正常化,特别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因此对罐体设计检验、安全把关特别重要。

1危险化学品常压罐车检验中的常见问题1.1裂纹罐体与罐车的大梁连接焊缝或鞍座垫板与底盘连接焊缝容易出现开裂,一般出现在罐体单侧。

造成开裂的原因主要是因罐体与底盘焊接时,存在着未焊满和咬边,或螺栓未焊牢,导致行驶过程中螺帽脱落;或是用户“大罐小标”原因,导致介质的重压加上应力集中很容易使罐体与底座的连接焊缝开裂。

1.2变形罐车的变形主要是罐体椭圆度超标或由于外力导致罐体局部凹陷。

随着我国工业生产水平的发展,危险化学品罐车的容积越做越大,承载的危化品越来越多。

各罐车制造厂家应市场的需求,想方设法降低车辆自重,提高装载重量的吨位,把隔板材料换成更轻的铝合金,导致罐体刚性不足。

检验时经常发现内部隔板断裂、扭曲,此时断面上的椭圆度就有可能超标。

这不仅影响罐体容积,还可能使罐体产生裂纹,严重危及罐车安全运行。

由于外力导致的罐体局部凹陷往往是在罐车发生事故以后造成。

需要根据凹陷的面积及深度,确认罐体是否需要进行返修,综合判定罐车是否满足安全运行要求。

1.3罐体容积超标在检验过程发现存在“大罐小标”的问题,使用单位随意更改装运介质,导致罐体容积超标。

通过机动车行驶证上核定载重量以及装运介质密度计算出额定容积,实测容积通过实际罐体参数测量计算得出。

危险货物常压罐式

危险货物常压罐式

2024年第04期总第323期危险货物常压罐式车辆出厂检验方法研究薛秋月段馨蕊姜学艳季晓亮北京三兴汽车有限公司,北京,100070摘要:近年来危险货物罐式车事故频发,常压罐式车的生产企业必须响应近年来工信部对危险品运输车的监管措施,应根据2022年应急管理部下发的《“十四五”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规划方案》,在生产制造过程中从产品技术设计到生产制作,以及质量检验、出厂检验等,每个环节层层把关,并追加多项检验方法来提高危险品运输车的安全性、适用性、环保性、可靠性和耐久性。

关键词:危险货物罐式车;质量检验;出厂检验;检验方法中图分类号:U467收稿日期:2024-01-25DOI:10 19999/j cnki 1004-0226 2024 04 0161前言近年来随着经济发展,道路运输车数量不断增长,危险货物罐式车是道路危险事故的主要载体,为了贯彻落实国家和地方安全管理政策和法规,我国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行业监管不断加强。

对于常压罐式车的生产企业,要坚持“源头治理”,为保证危险品运输车的质量,针对特殊要求或特殊区域复杂路况的车辆,在满足国标GB18564 1—2019[1]的基础上应追加多项出厂检验。

2技术文件检验技术文件是每辆车的出生证明,包括产品设计和开发风险分析报告、技术设计说明书、产品设计计算书、产品设计图纸、产品制造及验收规范、产品使用说明书、设计和开发意向书、新产品设计和开发任务书、新产品设计和开发计划书、设计和开发输入文件清单、设计和开发评审报告、设计和开发验证报告、设计/生产鉴定报告等,记录着车辆的性能、技术状况及变化原则,掌握着车辆的使用、维修等规律,具有一定的可追溯性。

3设计图纸标注信息设计总图上不仅能够展示车辆结构,还标注了便于查找的整车参数信息,如所执行标准、介质、介质危害性、设计代码、危险品分类及编号、整车外形尺寸、底盘型号、轴距、前悬/后悬、接近角/离去角、前/后轴满载轴荷、设计限速、设计温度、工作温度、工作压力、设计压力、气密性试验压力、耐压试验压力、腐蚀余量、焊接接头系数、总质量、罐体容积、整备质量、额定载质量、罐体允许最大充装量、人孔盖型号、紧急切断阀型号、呼吸阀型号、导静电带型号、装卸料口位置、产品设计使用年限等。

危险化学品汽车常压罐车的检验要点

危险化学品汽车常压罐车的检验要点

危险化学品汽车常压罐车的检验要点摘要:为保证常压液体危险货物罐式车辆的运行安全,规范罐车检验市场秩序,近期交通部等四部委出具了罐车治理工作方案(交运发 [2021]35 号),按照方案从“严把新罐车准入关”“综合施策消化存量”“优化罐车准运介质管理”“加强执法监督管理”“落实缺陷产品召回制度”“强化信息共享和联合惩戒”等方面明确了危险化学品汽车常压罐车(以下简称“罐车”)治理的工作措施和进度安排。

按照文件精神,结合相关标准和实际检验工作,本文在常压液体危险货物罐式车辆罐体定期检验方面提出了相关工艺,以供实际检验工作参考。

关键词:危险化学品;汽车常压罐车;检验要点引言危险化学品汽车常压罐车保有量逐年递增,规模越来越大,目前全国有超过1.23 万余家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罐车保有量超过 37.3 万台,并且在逐年增加,为支撑我国危化品运输行业的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

为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主要工具,市场上却存在相当体量不符合标准规定的罐车,这些罐车常年“带病运行”,为道路运输安全造成极大隐患,定期检验是减少交通事故发生,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必要手段和安全保障。

但近几来,定期检验工作基本流于形式,虽然现行的标准GB 18564.1-2019 相比旧标准 GB 18564.1-2006 明确了定期检验的项目,但关于定期检验周期未作规定,各检验项目合格判定标准未具体说明,检验机构条件和检验人员资质也未能明确。

检验机构热衷于价格竞争,运输企业也不重视定期检验环节,用钱买报告的形式严重凸显,只收费不检验的现象愈发严重,定期检验环节形同虚设。

1.罐体及接口泄漏检验容积测定按照交运发 [2021]35 号文件 , 在治理期间用流量法或称重法对罐体容积进行测定,以出厂文件标注容积为准,公差应小于等于 3%。

流量法使用鉴定过符合标准精度的流量计,关闭油罐车阀门,向油罐车内注水,注满液面稳定后,读取流量计数值,计算其容积。

称重法将空罐体和注满水的罐体分别通过电子地磅称量衡器进行称重,然后计算罐体容积。

危险化学品常压罐车安全技术检验规程

危险化学品常压罐车安全技术检验规程

危险化学品常压罐车安全技术检验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证危险化学品常压罐车(以下简称罐车)检验工作的质量,确保道路运输安全,防止和减少事故发生,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及相关的技术规范,并结合实际,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工作压力为常压、设计温度为常温条件下,与所载液体理化特性相适应的不同材质的罐车罐体。

第三条在用罐车的定期检验分为年度检验和全面检验。

年度检验每年至少一次。

全面检验:安全状况等级为1、2级的,每6年至少一次;安全状况等级为3级的,每5年至少一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罐车,应该做全面检验。

1、新罐车使用一年后的首次检验;2、罐体发生重大事故或停用一年后的重新投用的;3、罐体经重大修理或改造的。

第四条定义罐车-指罐体与底盘的组合体。

罐体-指由筒体、封头、人孔、注入口、卸料口等和其他必要的附件所构成的封闭容器总成,其容积大于0.45m3。

罐体元件-主要是指筒体、封头、人孔、注入口、卸料口等。

金属罐体-主要是指碳素钢、耐酸不锈钢、铝或铝合金板材所制作的罐体。

非金属罐体-主要指用于玻璃纤维增强塑料所制成的罐体。

常压-指工作压力不大于72kPa。

常温-指在正常大气压下,金属罐体环境工作温度为-40~+50℃,非金属罐体环境工作温度为-20~+40℃。

第五条安全状况等级为4级的罐车,应当对缺陷进行处理提高其安全状况等级,否则不得继续使用。

第六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罐车,检验合格后必须进行试漏试验。

(一)用焊接方法更换罐体元件的;(二)罐体元件焊补深度大于1/2壁厚的;(三)停止使用2年后重新复用的;(四)使用单位或者检验机构对罐车的安全状况有怀疑的。

第七条从事罐车定期检验工作的检验单位必须是经国家质检总局核准的检验检测机构,检验人员必须持有经质量技术监督部组织考核合格,取得检验员(含检验员)以上资质,方可从事罐车检验工作。

检验机构和检验人员必须接受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监督监察,并对罐车检验结论的正确性负责。

浅谈危险品常压罐车检验中常见缺陷及其成因

浅谈危险品常压罐车检验中常见缺陷及其成因
Ke y wo r ds :r o a d t r a n s p o r t a t i o n;l i q u i d d a n g e r o u s g o o ds ;t a n k g a r s;i n s p e c t i o n; d e f e c t s;c a u s e 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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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 t r a c t :W i t h t h e d e v e l o p me n t o f c h e mi c a l i n d us t r y,t h e n umb e r o f d a n g e r o u s a t mo s p h e r i c t a nk c a r wa s i n c r e a s e d g r a d u a l l y . Be c a u s e o f i t c a r r i e d l i q u i d d a n g e r o us g o o ds a n d i t s l i q ui d i t y s p e c i a l ,d a n g e r o u s a t mo s p h e r i c t a nk a s t he lo f w o f ha z a r d r i s k wa s p a r t i c u l a r l y s e v e r e . As a r e s u l t ,t he d a n g e r o u s a t mo s p h e r i c t a n k c a r i n s p e c t i o n wa s p a r t i c ul a r l y i mp o ta r n t . Ac c o r di n g t o a t mo s p he r i c t a n k a c t u a l i n s p e c t i o n o f t h i s a r e a,f i v e a s p e c t s o f c o mmo n d e f e c t s we r e s umma r i z e d,a n d t h e c o r r e s p o n d i n g c a u s e s we r e p o i n t e d o u t a s we l 1 .

道路运输液体危险货物罐式车辆金属常压罐体定期检验中存在的问题及探讨

道路运输液体危险货物罐式车辆金属常压罐体定期检验中存在的问题及探讨

道路运输液体危险货物罐式车辆金属常压罐体定期检验中存在的问题及探讨摘要:用于道路运输液体危险货物罐式车辆的安全性能愈来愈受到民生关注及相关安全部门的高度重视。

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从实际危化品罐车检验发现的问题出发,就危化品罐车的设计、制造、检验及运营监管方面分析器原因及对策,提出预防措施及探讨。

关键词:汽车罐车;金属常压罐体;联合监管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飞速发展,用于道路运输液体危险货物罐式车辆金属常压罐体(下称“危险品罐车”)大量投入运营。

这些危化品罐车的使用,对我国的经济发展和各产业链的正常运转发挥重要作用,同时也带来巨大的道路交通运输安全隐患。

近期,2014年3月1日14时45分许,位于山西省晋城市泽州县的晋济高速公路山西晋城段岩后隧道内,两辆运输甲醇的铰接列车追尾相撞,前车甲醇泄漏起火燃烧,隧道内滞留的另外两辆危险化学品运输车和31辆煤炭运输车等车辆被引燃引爆,造成40人死亡、12人受伤和42辆车烧毁,直接经济损失8197万元。

事故调查发现,交通事故是引发重大道路交通危化品燃爆事故的直接原因,而交通事故发生后,危险品罐车质量不合格引起的罐内危险货物泄露并引起的燃烧、爆炸等的主要原因。

因此,危化品罐车罐体质量是预防控制危化品罐车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关键。

罐体质量安全是危化品罐车质量的重点,为了预防和控制危化品罐车质量安全,国家有关就危险品罐车管理颁布了相关的法律及规范,如国务院令2011年第591号《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交通部令2013年第 2 号《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和国标GB 18564.1 - 2006《道路运输液体危险货物罐式车辆第一部分金属常压罐体技术要求》等,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从实际危化品罐车检验发现的问题出发,就危化品罐车的设计、制造、检验及运营监管方面分析器原因及对策,提出预防措施及探讨。

一、检验中发现的问题从2014年5月2日开始到12月31日止,我院共检验危险品罐车707台,其中首次检验一次通过(合格)率仅398辆,占56.3%,整改合格的301辆,占42.6%,不合格的8辆,占1.1%,从检验需要整改和不合格的车辆存在的问题进行统计,危化品罐车存在以下问题。

危险化学品常压罐车安全技术检验规程

危险化学品常压罐车安全技术检验规程

危险化学品常压罐车安全技术检验规程危险化学品常压罐车安全技术检验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证危险化学品常压罐车(以下简称罐车)检验工作的质量,确保道路运输安全,防止和减少事故发生,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及相关的技术规范,并结合实际,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工作压力为常压、设计温度为常温条件下,与所载液体理化特性相适应的不同材质的罐车罐体。

第三条在用罐车的定期检验分为年度检验和全面检验。

年度检验每年至少一次。

全面检验:安全状况等级为1、2级的,每6年至少一次;安全状况等级为3级的,每5年至少一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罐车,应该做全面检验。

1、新罐车使用一年后的首次检验;2、罐体发生重大事故或停用一年后的重新投用的;3、罐体经重大修理或改造的。

第四条定义罐车-指罐体与底盘的组合体。

罐体-指由筒体、封头、人孔、注入口、卸料口等和其他必要的附件所构成的封闭容器总成,其容积大于0.45m3。

罐体元件-主要是指筒体、封头、人孔、注入口、卸料口等。

金属罐体-主要是指碳素钢、耐酸不锈钢、铝或铝合金板材所制作的罐体。

非金属罐体-主要指用于玻璃纤维增强塑料所制成的罐体。

常压-指工作压力不大于72kPa。

常温-指在正常大气压下,金属罐体环境工作温度为-40~+50℃,非金属罐体环境工作温度为-20~+40℃。

第五条安全状况等级为4级的罐车,应当对缺陷进行处理提高其安全状况等级,否则不得继续使用。

第六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罐车,检验合格后必须进行试漏试验。

(一)用焊接方法更换罐体元件的;(二)罐体元件焊补深度大于1/2壁厚的;(三)停止使用2年后重新复用的;(四)使用单位或者检验机构对罐车的安全状况有怀疑的。

第七条从事罐车定期检验工作的检验单位必须是经国家质检总局核准的检验检测机构,检验人员必须持有经质量技术监督部组织考核合格,取得检验员(含检验员)以上资质,方可从事罐车检验工作。

检验机构和检验人员必须接受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监督监察,并对罐车检验结论的正确性负责。

浅谈危险化学品常压罐车检验中的问题

浅谈危险化学品常压罐车检验中的问题

浅谈危险化学品常压罐车检验中的问题摘要: 伴随着我国经济水平的快速提高,危险化学品的常压罐车数量也越来越多,由此引发各类事故。

再加上其流动性特别大,所以危险品常压罐车这个流动的危险源的危险性就特别的严重,而对危险品常压罐车检验就显得尤为重要据统计分析。

基于此本文分析了日常检验中发现的危险化学品常压罐车的常见问题,并对处理方法提出了建议。

【关键词】危险化学品;常压罐车;检验;方法。

本地区现有的危险品常压罐车主要盛装介质为易燃易爆类液体 ( 如: 汽油、柴油、粗苯等) ,腐蚀性类液体 ( 如: 碱、双氧水、盐酸、硫酸等) ,危险品常压罐车罐体容积范围为: 3 ~ 65 m3 ,危险品常压罐车分为金属常压罐体罐式车辆和非金属常压罐体罐式车辆。

在检测手段上,主要采取资料审查、罐体外观检查、罐体内部检查、壁厚测定、装卸软管检验、罐体承压试验,同时对呼吸阀做正负压的试验,检测其灵敏度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要求,同时还对导静电橡胶拖地带和其他安全附件检验检测,最后综合各项检验检测数据出具危险品常压罐车检验报告。

1、危险化学品常压罐车检验中的常见问题1.1、原始资料不齐根据 GB18564.1-2006《道路运输液体危险货物罐式车辆》的规定要求,用户在委托受检过程中,要向检验单位提供《产品合格证》、《产品质量证明书》、《罐体产品安全性能监督检验证书》以及《罐体安全附件质量证明书》等出厂资料,但是在日常检验工程中,大部分的用户没有及时的提供罐车出厂资料,只提供了机动车行驶证以及紧急切断装置的加装资料。

现阶段检验单位在检验时,仅仅利用紧急切断装置加装资料、机动车行驶证和铭牌上的信息,以确保检验报告中各个检查项目参数和罐车实物真实符合。

1.2、裂纹这是在检验中又一种常出现的问题,一般经常出现在罐体一侧,究其原因是在焊接罐体和底盘(即底架)时,没有焊满以及咬边;而且车子的总载重量与罐体的载重量存在着很大的差异,一部分用户在装载时用“大罐小标”导致超负荷,导致罐体和罐车连接的部位承受很大的应力载荷。

危险化学品常压罐车检验中的常见问题及检验方法

危险化学品常压罐车检验中的常见问题及检验方法

危险化学品常压罐车检验中的常见问题及检验方法摘要: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对于化学品的需求量也是越来越大,为了满足市场的需求,很多企业常常会使用常压罐车进行运输,但其中很多危险化学品在常压罐车的运输中,经常引发安全事故,造成危险化学品的泄露及爆炸,对人们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了极大的损害,同时也会对生态环境造成严重的污染。

因此,必须加强对危险化学品常压罐车的检验工作,减少危险事故的发生。

本文就简单分析危险化学品常压罐车检验中常见的问题及检验的方法,以供参考。

关键词:危险化学品;常压罐车检验;常见问题;检验方法前言:在当前的运输体系中,常压罐车是一种常用的运输车辆,所谓的罐车就是指罐体与底盘组合在一起的车辆。

其中的罐体是由简体、封头、人孔、注入口、卸料口以及其他必要附件所组成封闭容器,其容积一般都大于0.45m3。

而常压则是指工作压力不大于72kPa。

目前,常压罐车是我国危险化学品运输的主要载体。

但在其运输过程中,因为危险化学品一般都是爆炸品、压缩气体或液化气、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或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抗氧化物、有毒品、放射性物品以及腐蚀品这八大类,运用常压罐车进行运输,如果不加强对车辆的检验,就会导致在危险化学品运输的过程中造成安全事故的发生。

因此,加强对危险化学品常压罐车的检验,了解在检验中常见的问题十分必要。

一、危险化学品常压罐车检验中常见的问题分析(一)车辆原始资料不齐全。

根据我国在2006年颁布的《道路运输液体危险货物罐式车辆》的相关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的常压罐车必须定期进行安全检验,而且在检验的过程种,必须向具有检验资质的单位出具《产品合格证》、《产品质量证明书》、《罐体产品安全性能监督检验证书》和《罐体安全附近质量证明书》等一系列原始资料。

但部分运输单位并没有保存好这些原始资料,导致在检验时提供的资料不齐全,这样会影响到检验结果的准确性。

因此,相关单位及车主必须保管好相关的原始资料,以便于检验单位在对常压罐车进行安全检验时能够提供齐全的原始资料,便于相关检验单位进行数据检验。

危险品运输常压罐车罐体检验中的突出问题与对策研究

危险品运输常压罐车罐体检验中的突出问题与对策研究

危险品运输常压罐车罐体检验中的突出问题与对策研究危险品运输常压罐车是一个具有流动性的危险源,其对人民日常生活安全具有一定的危险性,极易诱发泄露、爆炸等事故,因此,针对危险品运输常压罐车的日常检验与维修是十分有必要的。

近年来,危险品运输常压罐车事故案件层出不穷,其中,常压罐车罐体问题已成为大多数造成的事故的主要原因,这使得常压罐车的罐体检验问题收到了社会各界力量的关注与重视。

本文从近年来发生的危险品运输常压罐车事故实际案例出发,通过对造成事故问题的原因的分析与研究,进一步探寻解决危险品运输常压罐车事故的具体措施。

标签:危险品运输;常压罐车;罐体检验;对策研究危险品运输常压罐车属于危险化学品汽车罐车的一种,主要常见于危险化学品的运送过程之中,例如轻质燃油汽车罐车、化工液体汽车罐车等等,是化工产业发展过程之中必不可少的运输工具。

随着近年来我国经济水平的不断提高,化学化工产业也得到了广阔的发展空间,常压罐车的数量与日俱增,但是,由于我国缺乏对于常压罐车罐体检验的严格标准,这就使得各类安全事故层出不穷,对人民的生活安全造成了严重的威胁。

国务院早在2002年已经出台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其内容对于危险化学品的生产、运输、销售等环节做了明确的规范,也对各部门的职责进行了明确的划分。

国家质量监督局联合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安部、交通部等部門,更是针对常压罐车事故频发这一问题,专门下发了《关于开展危险化学品罐车专项检查整治工作的通知》,旨在专门解决危险品运输常压罐车事故的问题,保证人民生产生活的安全。

但是,由于各地区条例实行的力度不同、各部门监管力度不到位等问题,这些条例与规范在具体的实践工作环节之中难免出现执行偏差或是执行不到位的现象,这就使得危险化学品运输常压罐车存在着难以估计的安全隐患,十分不利于常压罐车的安全运输,更不利于人民生产生活安全的保障。

由此看来,针对危险品运输常压罐车的检验与维修工作还需要进一步加大研究投入力度,在对解决已存在问题的基础之上,进一步完善危险品运输常压罐车的检验体系,以最大限度的减少相关安全事故的发生。

危险化学品汽车常压罐车的检验要点

危险化学品汽车常压罐车的检验要点

危险化学品汽车常压罐车的检验要点发布时间:2022-09-20T06:34:30.121Z 来源:《工程建设标准化》2022年第10期作者:孔德瑜[导读] 在危险化学品常压罐车检验过程中,常常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本文将重点对一些影响使用性能和存在安全隐患的重要问题展开分析孔德瑜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新疆 830000 摘要:在危险化学品常压罐车检验过程中,常常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本文将重点对一些影响使用性能和存在安全隐患的重要问题展开分析,提出相应的解决办法。

关键词:危险化学品;常压罐车;检验引言危险化学品汽车常压罐车作为一个流动的危险源,在罐体的运行、维修过程中,因未要求法定单位进行检测、检验,未能及时发现与排除危险化学品罐体的隐患,泄漏、爆炸事故就会时有发生。

危险化学品汽车常压罐车检验是近几年新开展的一项检验工作。

根据对本市汽车常压罐车的实际检验检测,归纳总结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常见缺陷问题,并指出了相应的处理方法。

1.危险化学品常压罐车检验要点1.1危险化学品常压罐车检验项目危险化学品常压罐车的检验包括外观检验、解体检验和性能检验。

1.2危险化学品常压罐车检验中的一些常见问题及原因分析按规定对常压罐车进行检验时,经常会遇到安全阀在未达到整定压力时就出现泄漏的情况,此时正确判断是何种原因引起的泄漏是保障安全阀正常运行的关键。

其实问题绝大多出现密封面上,极少部分可能是弹簧弱化及其他原因造成的。

密封面由阀瓣和阀座组成,阀瓣是软密封,阀座是金属硬密封。

怎样判断问题出现在阀瓣还是阀座上呢?将阀瓣与阀座在泄漏处点同时进行标记,再将标记旋至错位,对安全阀进行再次检验,必要时进行多次检验,若总在阀瓣标记处泄漏,断定问题在阀瓣上;若总在阀座标记处冒泡,则问题出在阀座上。

当判定问题出在阀瓣上时,拆卸清洗时重点检查标记处的四氟垫片部位,一般会发现有污垢存在,甚至会出现被污垢压出的细微坑洞,清除污垢后重新组装再检验仍出现泄漏,则考虑更换四氟垫片;当判定问题出现在阀座上时,首先检查阀座密封口是否光亮平整无划痕,若阀座密封口处有生锈或凹凸不平,对阀座进行研磨至光亮平整无划痕,若阀座密封口无异常,一般考虑是由于密封处裂纹和穿孔引起的,此时需对阀座密封面做渗透检测,判定其是否存在缺陷。

浅谈危险品常压罐车检验中常见缺陷及其成因

浅谈危险品常压罐车检验中常见缺陷及其成因

浅谈危险品常压罐车检验中常见缺陷及其成因摘要:常压罐车的广泛使用已有二十多年的时间,但原来一直疏于管理。

近些年,由于常压罐车事故频发,2004年国家质检总局、铁道部、公安部、交通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联合下发《关于开展危险化学品罐车专项检查整治工作的通知》(国质检特联[2004]号),从此,常压罐车才纳入真正意义上的安全监督管理。

常压罐车虽然几乎不承受压力,但由于它盛装易燃易爆或有毒的危险化学品,一旦发生事故,具有很大的危险性。

因此,加强危险品常压罐车的安全监管工作十分必要且刻不容缓。

关键词:危险品;压罐车;检验;问题;分析引言:在检测手段上,主要采取资料审查、罐体外观检查、罐体内部检查、壁厚测定、装卸软管检验、罐体承压试验,同时对呼吸阀做正负压的试验,检测其灵敏度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要求,同时还对导静电橡胶拖地带和其他安全附件检验检测,最后综合各项检验检测数据出具危险品常压罐车检验报告做出检验结论。

1.相关国家文件和标准对危险品常压罐车的管理要求《关于开展危险化学品罐车专项检查整治工作的通知》(国质检特联[2004]号)中要求:常压罐车的使用单位,应按《化学危险品安全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对罐车进行检验,不符合相关要求的,不得上路运行;公交管[2004]49号文《道路运输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方案》中要求:非法改装车辆、非法加装罐体、罐体容积与核定质量不符的,要进行强制性报废;同时要求:在罐体上喷涂危险化学品的警示标志、在罐体后部安装告示牌并填写规定的内容、在车身两侧和后部喷涂“毒”“爆”文字、在车辆或罐体的后部和两侧贴反光带;《汽车运输液体危险货物常压容器(罐车)通用技术条件》(GB18564-2001)中要求:常压罐车金属罐体封头应采用折边封头、蝶形封头、椭圆形封头,不允许采用无折边的平封头。

封头与罐体的焊接须采用全焊透的对接接头形式,不允许采用角焊缝。

防波板应连接牢固不易脱落;《道路运输液体危险货物罐式车辆第一部分:金属常压罐体技术要求》(GB18564.1—2006)中对常压罐车罐体的设计、材质、焊接、壁厚、耐压试验、气密性试验等都做了详细具体的规定,对安全附件和安全装置也做了要求,对定期检验的项目、方法做了很详细的规定。

危险化学品运输罐车常压罐体检验的问题与探讨

危险化学品运输罐车常压罐体检验的问题与探讨

危险化学品运输罐车常压罐体检验的问题与探讨摘要:危险化学品运输罐车在常压罐体检验的过程中会存在很多问题,这是由于受到罐体壁厚、罐体容积以及罐体强度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再加上运输过程中的驾驶人员以及相关管理人员的安全意识不足,导致危险化学品的泄露,对人身安全以及环境的影响非常大。

所以应该充分关注危险化学品运输罐车常压罐体检验过程中的各项问题,并及时采取处理,才能有效保证危险化学品运输罐车的安全运行,促进我国的危险化学品的高效运输,对社会的正常运作以及人们的生活安全都具有重要的作用。

关键词:危险化学品;运输罐车;常压罐体检验引言危险化学品的种类众多,包括各种有毒、易燃易爆、易腐蚀等物质,对社会公众及环境都会带来较大的影响。

危险化学品的运输所用的载体主要是运输罐车,其中常压罐体主要是指压力不超过零点一兆帕的罐体,主要负责运载各种成品油、乙醇等溶液,常压罐体运输车辆受到自身的质量、运输管理等方面的影响,在实际的运输过程中有较大的安全风险,一旦引发危险化学品的爆炸或是泄露,就会导致大量的民众伤亡,对周围环境也具有严重的污染。

危险化学品运输罐车常压罐体检验工作非常重要,只有采取资料审核、罐体检查、罐壁厚度以及表面的无损检测等多种方式的检查,并依据各种信息数据得出检验结果,才能有效保证危险化学品运输罐车常压罐体的安全性能,下面将对危险化学品运输罐车常压罐体定期检验中的存在的问题及处理方法进行详细分析,有效实现危险化学品运输罐车常压罐体的高效、安全运行,促进我国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生产和运营,为我国总体经济实力的提升奠定基础。

1、常压罐体壁厚不达标问题及处理措施1.1常压罐体壁厚不达标问题罐壁的厚度是体现常压罐体整体强度的重要指标,也是实现危险化学品安全运输的关键,所以应该严格进行常压罐体厚度的检验,罐体的壁厚应该符合最新的条例法规的规定,但是在实际的检验中还是会发现很多不符合规定的现象。

主要的原因分为很多种,首先是很多的运输罐车制造商在制作罐体的时候,受到眼前利益的诱惑,采用价格低厚度低的材料进行罐体的制作,或是相关的委托制作商偷工减料使得罐体的厚度不达标;然后是罐体在长期的使用过程中,受到危险化学品的腐蚀,导致罐体壁厚逐渐减小;最后是很多的用户在实际应用罐体的时候进行私自更改结构或是实施罐体的焊接,导致罐体的壁厚与出厂时候不一致。

危化品常压罐车检验的资料审查要点研究

危化品常压罐车检验的资料审查要点研究

危化品常压罐车检验的资料审查要点研究发布时间:2021-11-15T03:01:14.932Z 来源:《中国科技人才》2021年第22期作者:陈琳琳[导读] 资料审查是从事危化品常压罐车的重要检验工作,关乎检验工作是否有效浙江省特种设备科学研究院浙江杭州 310020摘要:资料审查是从事危化品常压罐车的重要检验工作,关乎检验工作是否有效。

危化品常压罐车是一个流动危险源,在罐体运行、维修过程中,如果没有及时发现危化品罐体的隐患,将会发生泄漏、爆炸等事故。

因此,审查危化品常压罐车检验资料非常有必要,本文结合此话题对其资料审查的要点部分进行研究。

关键词:危化品常压罐车;检验的资料;审查要点当前我国对危化品常压罐车检验工作予以了高度重视,各地区都严格按照相关管理条例来进行。

但在实际检验过程中,由于检验规范不够标准,检验工作较为弱化,致使检验过程较为随意,给检验结果带来严重的影响。

因此,检验机构应明确罐体相关标准规范,掌握资料审查要点,防止出现漏检错检的现象,及时发现问题,保证罐车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从而提升罐体的质量。

一、危化品常压罐车检验的原则当前罐体检测期间经常出现各种问题,首先指导性不足,给检验机构检验工作的顺利进行带来阻碍,严重影响检验结果。

因此,检验机构应充分认识罐体相关标准规范,避免出现系统性缺失,从而出现错检漏检的现象。

检验结构应明确罐体相关标准规范,从罐体实际使用情况出发,保证检验工作顺利进行。

在实际检验罐体期间,着重体现检验的重点部分,从而消除隐患。

检验原则主要针对呼吸阀性能的检测,因此,需加强检测装置的配备,尤其在检验罐体内部结构时,应注重检验安全性的提升。

在检验之前,将罐体的内部介质排放好,再进行置换与清洗,如果罐体清洗置换缺乏经验,应安排专业单位进行清洗置换工作,完毕后再查看罐内残余气体含量多少,将其保持在可控范围内容,以便于后续罐体检验工作顺利进行[1]。

二、危化品常压罐车检验的资料审查要点生产许可证与公告审查我国关于危化品常压罐车制定了相关规定,其中明确了管理要求。

浅谈道路运输液体危险物金属常压罐车检验若干问题

浅谈道路运输液体危险物金属常压罐车检验若干问题

浅谈道路运输液体危险物金属常压罐车检验若干问题摘要:文章探讨了当前道路运输危险货物常压罐车出厂检验和在用检验的检验方式、检验项目、检验依据、安全附件的选用与检验以及检验机构资质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提出了进一步完善标准法规体系、补充和健全相关标准、增强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及规范检验工作行为的建议。

关键词:常压罐车;道路运输;危险货物1产品出厂检验1.1检验模式一般产品出厂前均须自检合格,必要时须经产品认证,列入特种设备目录的承压罐车需要经授权机构监检合格取得监检证书后方可出厂销售。

而按照相关法规的要求,常压罐车应经国务院质检部门认定的检验机构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销售。

因此仅经自检合格的常压罐车产品还不能出厂销售,必须进一步经授权检验机构检验并取得合格证书后方可进入流通和使用环节。

但在笔者多年来从事常压罐车罐体生产许可证发证检验及在用检验所接触的范围之内,至今尚未见到具备授权检验机构签发的出厂检验合格证的常压罐车。

最常见的情况是,绝大部分罐车出厂资料中只有自检合格证,另外也有部分制造企业借鉴承压罐车制造监检的模式,委托某些检验机构实施委托监检。

此种非正式的常压罐车监检实则是制造企业与检验机构之间的一种商业行为,其内容、深度均由合作双方以合同形式确定,既无政府授权也无法律依据。

1.2检验项目道路运输液体危险货物金属常压罐车的出厂检验项目执行GB18564.1相关规定,见表1。

表1 常压罐车罐体出厂检验要求表1中安全附件需要按GB18564.1第5.5条要求进行性能试验。

需要说明的是,GB18564.1明确要求产品出厂时按照表1的规定对罐体逐台实施检验,但事实上对于安全附件而言,并非所有的项目都可以针对成品进行,如紧急切断装置的易熔含金熔融温度、破裂安全性,爆破片的爆破压力、泄放量等都属于破坏性试验,完成这些试验项目后产品本身将不再具备使用功能,无法出厂销售。

在实际生产和相关产品的试验标准中,这些项目一般被规定为型式试验项目,即使规定为出厂检验项目也只能是抽样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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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遇到一些阻力。
(2)某些行政部门,工作方法简单, 代管”现象严重。
“以罚
字样等内容都作出了明确规定。在检验中发现执行 情况相当混乱,有的罐体喷涂本企业自身的标志, 有的罐体不分盛装介质随意喷涂、有的罐体喷涂非 危险化学品的标志等等。 (6)大罐小标。某些罐体由于各种原因,造 成行车证所标载重量与实际的载重量相比要小。 (7)其他问题。除上面提到的问题外,还有 一些问题,只要罐车使用单位稍加留意就能解决: 如罐车没有灭火器,或灭火器到期未检;排气管未 配火星熄灭器;蓄电池未封闭:导静电装置不通, 或电阻值超标;危险品标志灯、标志牌不全等。 综合分析以上的问题,存在问题的原因是比较 复杂的,解决这些问题需要各行政部门及相关单位 的共同努力。保证危险化学品常压汽车罐车的安全 运行,是一项综合性较强的工作,山西省运输危险 化学品专项整治工作才刚刚起步,需要走的路还很
(2)罐体擅自进行改造。根据绲险化学品
作者简介:景永鸿,1987年7月毕业于太原工业大学冶
安全管理条侈!c》规定,只有取得相应资质的单位方 可生产盛装危险化学品的罐体。许多单位置国家规 定不顾,擅自改变罐体结构、擅自开孔、擅自挖 补,导致罐体出现焊缝布置不合理、十字焊缝、开 孔不当、罐体几何尺寸超标等严重缺陷。 (3)实测最小壁厚达不到标准规定的数值。
金分析化学专业,2000年12月中共中央党校经济管理专业 本科毕业,2002年8月清华大学研究生院民商法学专业结 业,1987年7月到山西省锅炉压力容器检验所从事压力容 器检验工作,1996年取得工程师资格,先后担任铁路罐车 检验站站长、容器检验科副科长等职,在国家级、省级等
专业刊物上发表论文7篇.
收稿日期:2005一09一14
检验资质的单位,多年来,对山西省承压罐车的 安全运行作出了积极的贡献。随着山西省危险化 学品常压罐车数量的不断增加,各种大大小小的 事故也时有发生。我所对常压罐车检验工作的开 展,也具有了一种紧迫感和责任感。尤其是近二 三年来,我们积极做了一些工作,但由于方方面 面的原因未取得对该项工作的授权,更缺乏相关 部门的配合,一度使危险化学品常压罐车的检验 工作搁浅。近来,国家对危险化学品的管理逐步 提到议事日程,国务院各相关部门相继出台了一 些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如《安全生产法》、《危
管理危险化学品的行政部门及相关单位
存在的问题
(1)各行政部门多从自己的角度出发认识问 题、开展工作,缺乏与其他部门的沟通。危险化学 品的管理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安监、公安、 质监、交通、卫生、环保等多个行政部门,如果协 调不好,会直接给危险化学品生产、销售、使用、 运输、储存等相关单位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有些 行政部门对危险化学品常压汽车罐车的情况了解的 不够全面,对其他部门的工作了解的也较少,急于 出台某些政策,但贯彻实施的效果往往不理想,甚
危险化学品汽车罐车,可分为承压罐车和常 压罐车,承压罐车的检验,同其它压力容器一样, 基本上已走向正轨,大多数使用单位都能定期按 照国家相关规定实施检验,事故率较低。随着我 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常压罐车的数量大增。由于 管理工作滞后,导致近年来各种恶性事故频繁发 生,山西省今年年初也发生过人身伤亡和财产损 失的事故。针对事故频发、管理不到位等情况国 务院于2002年颁发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 理》,该条例对危险化学品的生产、销售、使用、 运输、检验、储存等各个环节提出了具体的要求, 对管理危险化学品的行政部门明确了职责。国家 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铁道部、公安部、交通 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联合下发了国质 检特联【2004]249号《关于开展危险化学品罐车专 项检查整治工作的通知》。山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对此项工作高度重视,于2005年年初批准成立了 “山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槽车罐车监督检验站”, 并联合太原铁路局、山西省交通局、山西省公安 厅、山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等部门,结合山 西省的具体情况下发了晋质监联发【2005】111号 《关于开展危险化学品罐车及运输专项检查整治工 作的通知》。危险化学品罐车专项整治工作,在全 省范围很快全面展开并落实实施。 山西省锅炉压力容器监督检验所从1990年 起,就从事承压汽车罐车、铁路罐车的检验工作, 是山西省惟一一家具有承压汽车罐车、铁路罐车
万方数据
使用、运输、销售、储存等各相关单位的重视。

GBl8564《汽车运输液体危险货物常压容器罐体通 用技术条件》4.1.8条对最小壁厚作了明确规定。 实际检测中发现大约有10%~20%的罐体壁厚达 不到标准要求。在进行罐体密封试验时,经常发出 异常声响,甚至有泄露的情况。 (4)通气阀质量较差,损坏现象严重。装载 易挥发液体的罐体,应装设通气阀,通气阀对调节 罐内压力平衡起到很大的作用。检验中,发现许多 通气阀耐腐蚀性能、机械性能较差,使用时间不长 就发生破损现象。 (5)罐体标志混乱。GBl3392《道路运输危 险货物车辆标志》、GBl8564《汽车运输液体危险 货物常压容器(罐体)通用技术条件》及交通部门的 部门规章,对危险化学品罐车罐体的底色、色带、
长。
(3)某些危险化学品生产、销售、使用、运 输、储存等相关单位,工作中缺乏主动性,安全意 识淡漠,不能自觉地学习相关标准、规定。也不能 按有关规定对本单位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业务培
训。
2危险化学品常压汽车罐车罐体检验遇到 的问题
(1)罐体资料不全。危险化学品常压汽车罐 车,除了应具有一般车辆的手续、资料外,还应当 有罐体合格证、罐体说明书、质检部门出具的罐体 检验报告(出厂时)等。在检验过程中,发现大多数 罐车资料不全,反映罐体信息的资料仅限于行车证 和罐体铭牌。而有些罐车甚至铭牌也没有,造成罐 体材质、壁厚、允许充装的介质等一些基本的数据 也不清楚。
万方数据
■重
Hale Waihona Puke 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鳓、《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
办法》、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等,国家标准化管 理委员会也组织制定了一系列有关危险化学品安 全管理的国家标准。如GBl8564《汽车运输液体 危险货物常压容器(罐体)通用技术条件》等。 2005年年初,我所抓住机遇,狠抓落实,投 资近百万元,建设了检验场地,配备了所用仪器 设备。在省局的大力支持下,完成了“山西省质 量技术监督局槽车罐车监督检验站”的认证和授 权工作。从2005年5月到9月,共检验危险化学 品常压汽车罐车800余台,笔者参与了危险品常 压汽车罐车的日常检验工作,在检验中发现了危 险化学品常压罐车存在的一些问题,现在把这些 问题提出来,希望能对进一步搞好危险化学品常 压汽车罐车的管理工作有所帮助,能引起生产、
谈危险化学品汽车常压罐车检验
操永鸿
摘要:介绍国家、山西省对危险化学品汽车罐车的管理情况,对山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槽车罐
车检验站在检验危险化学品汽车常压罐车中,遇到的行政部门及生产、销售、使用、运输、储存 等相关单位存在的问题,以及危险化学品常压汽车罐车罐体检验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总结。
关键词:危险化学品;汽车罐车;安全;管理 中图分类号:u46 文献标识码: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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