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高中信息技术学业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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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高中信息技术学业评价

[关键词] 信息技术、学业评价

[摘要] 在新一轮的课程改革大潮中,普通高中信息技术课程无论从培养目标、教学方法、评价方法上都发生了较大的变化。学业评价是普通高中信息技术教学的有机组成部分,对信息技术的学习具有较强的导向作用,通过评价合理、有效地实施,不断提高信息技术教师的教学水平,激发学生学习应用信息技术的兴趣,培养应用信息技术的技能,提高应用信息技术的水平,保证信息技术课程教学目标的顺利达成。本文将探讨关于普通高中信息技术学科学业评价的几点看法。

信息技术课程是基础教育领域中最年轻的课程,也从本次课程改革中吸取了营养,正在实现着从计算机教育走向信息技术教育、从技能训练走向信息素养教育的变革。这次信息技术课程改革指明了信息技术教育的方向:信息技术课程不仅仅要培养学生操作的技能,而且要培养学生掌握“过程与方法”,让学生掌握信息时代的信息素养——通过信息的获取、加工、管理与传递,表达思想,实现交流,开展合作,解决实际问题。在课程标准,还建议教师综合运用各种过程性评价方式,更多地关注学生求知的过程、探究的过程和努力的过程,适当渗透表现性评价的理念,以学生在信息技术操作或运用信息技术解决实际问题过程中的表现和成果作为评价依据,全面评估学生在信息技术操作能力、运用信息技术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以及相关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的形成。

与其他学科相比,信息技术学科在学习内容、学习过程和培养目标等方面都具有鲜明的特点:信息技术的学习内容强调了原理、方法的理解与技能的形成与熟练,学习过程注重认知活动与技术活动的内在统一,培养目标则倡导原理知识、操作技能、技术文化、人文修养等多方面的统筹发展,因此,从教学评价方式的角度看,仅用教学结束后的纸笔测验显然难以适应新课程教与学的需要。

以往的教学过程往往是先教后学,却忽略了最重要的一个环节:评价体系。信息技术教学评价一方面要树立“全程式的评价观”,另一方面还需要采用“面向教学的评价方式”。全程式评价观是指在教育教学前教师的教学设计阶段中,就需要对即将开展的教学过程和教学之后的计划实施的评价需要提前进行系统规划和准备工作,使评价量规成为教师在备课过程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新课程下的信息技术教师需要改变以往的“教—学”模式,取而代之地应该是“教—学—评价”,在整个教学过程中不断地搜集学生的学习信息,并分析学生的学习情况,动态调整教学过程或提供学习建议,发挥对教与学的“全过程”促进作用。面向教学的评价方式,是指在进行学科教学中,应紧紧围绕学科特点,探索合适的评价方法,不能盲目地照搬其他学科的评价量规。

课程评价在课程体系中起着激励导向和质量监控的作用,研究课程评价体系是促进课程改革和发展的需要。因此,要建立体现素质教育思想、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激励教师上进和推动信息技术课程不断完善的信息技术课评价体系,体现评价内容、评价主体和评价方法的多元化。

高中信息技术课程评价体系既要关注评价结果,更要关注整个信息技术课程教与学的过程,注重对学生信息意识和情感、信息伦理道德修养、信息科学技术常识和信息能力的全面评价。

高中信息技术课评价体系应有助于学生信息素质的全面发展,要改变只关注学生学业成绩的单一总结性的考试评价方式,着眼于充分、全面地了解学生;帮助学生提高信息意识,认识自我,建立自信;关注个别差异,了解学生发展中的需求,发现学生的潜能,发挥评价的教育功能。

一、高中信息技术学业评价的原则

(一)发挥教师在评价中的主导作用,创造条件实现评价主体的多元化

教师应注意发挥在信息技术评价中的主导作用,同时充分利用学生的评价能力,在教学过程中引导学生通过自我反思和自我评价了解自己的优势和不足,以评价促进学习;组织学生开展互评,在互评中相互学习、相互促进,共同提高;组织学生参与评价标准的制定,并针对测验题目、学生的作答情况等方面展开班级讨论,共同探讨与评价有关的教学和学习问题,提高学生利用评价分析并改进自己学习行为的能力。

建议教师根据评价目的和当地现状创造条件组织家长、学校、外部考试机构、教育团体等有关机构和人员参与教学评价。为了减少各评价主体的主观因素对评价结果的干扰,教师可以在评价之前设计统一的评价标准,并与各评价主体充分交流,提高评价主体之间的一致性,保证评价的客观与公正。评价结束后,教师应及时收集评价信息,统计、归纳评价结果,将评价结果用明确、简洁的方式尽快向学生和参与评价的有关人员进行解释(关于评价结果的报告和解释方法详见后面的章节)。

(二)评价要关注学生的个别差异,鼓励学生的创造实践

中小学学生学习和应用信息技术的能力水平、学习风格和发展需求等方面的差异很大,学生进行信息技术创造的欲望也更为强烈,信息技术课程的评价要正视这种个别差异,要充分尊重学生的个性和创造性。信息技术课程的评价标准和评价方式的确定和选用,要在保证达到最低教学要求的基础上,允许学生通过不同的方式展示自己。一方面,不同起点学生在已有基础上取得的进步都应该得到认可,使每一个学生都能获得成功的体验;另一方面,要尊重学生在学习和应用信息技术过程中表现出的个性和创造性,对同一信息作品的不同设计思路和不同设计风格、对同一问题的不同技术解决方案等,都应给予恰当的认可与鼓励。

二、学生学业评价的内容和方法

根据信息技术学科特点及学生年龄的特点,学生学业成绩评定由情感态度、基础知识、综合能力以及竞赛成果四部分组成。

1、情感态度

根据平时学生课堂表现情况确定,可以从课堂纪律、学生参与度、与人合作表现等情况综合评定,评定等级可以分为A、B、C、D四个等级(也可实行百分制)。合格率可根据实际情况控制在90%左右。对于评定为“待合格”的学生,教师应向其指出缺点,帮助其改变;对于学期结束前有明显改进的,可重新评定。

2、基础知识

要求学生识记教材中所涉及的关于信息、信息技术、计算机硬件、应用软件的使用等一般知识。取平时考察和期末考试总成绩。

3、综合能力

采用作品式评价方式。包括平时的基本技能评价与期末的综合应用评价。基本技能评价考查学生对所学知识的一般掌握情况,期末的综合应用评价,考查学生对所学知识的综合应用能力及创新能力。评价内容可根据教材中各分册的相关内容来确定。由教师组织学生结合教学进度,在平时及期末进行评价。评价的方式要做到学生自评、学生互评、教师评价相结合。表格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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