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选我市社保政策解读
广东省明日起实施的五大社保新政亮点.doc
广东省明日起实施的五大社保新政亮点广东省明日起实施的五大社保新政亮点,每年的7月1日,新社保年度开始,一系列政策的调整都与老百姓的生活息息相关。
那么,下个月有哪些社保方面新政策实行呢。
近日,记者从市社保局得悉,为了免除市民在新、旧卡跨行转账遇到的问题,从7月1日起,新、旧社保卡可以实现跨行转账,操作手续简单。
“社保局已经协调好银行,市民到旧卡所在的银行,要求柜员办理将旧卡账户合并到新卡即可。
”佛山市社保局副局长关智峰介绍,办理新、旧卡跨行转账无须收取手续费,旧卡里的钱将在下个月会转到新卡里。
尽管新、旧卡可跨行转账,但是社保局方面表示,并不鼓励大规模的新、旧卡跨行转账,会给银行资金流动和网点业务的办理造成较大的压力。
“市民也可以选择不跨行转账,将旧卡里面的钱用完,然后再开始使用新卡。
”社保局的相关负责人称,实现新、旧卡的跨行转账,主要是为了解决一些旧卡因pos机网络出现问题,无法使用旧卡的问题。
“旧社保卡是在工行办的,里面还有1千多元钱,新社保卡单位统一选择了中行的,我不想拿着两张卡太麻烦了,到工行和中行都问过,都说社保卡的钱不能转。
”家在禅城的陈女士表示,如果新、旧社保卡实现跨行转账的话,会方便医保金额的管理。
新修订的《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将从7月1日起实施。
记者了解到,需要申请失业保险待遇的市民需要在6月25日前提交申请表。
目前,佛山失业人员每月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是最低工资的80%,从下个月开始,失业女性可申请领取一次性的失业金,金额是以前的3倍。
新的《条例》实施后,农民工还可以享受和城镇职工同等的失业保险待遇,实现了两个群体同等缴费,享受同等待遇。
按照以前的规定,农民工失业后只能领取一次性的生活补助,但是新规实施后农民工失业,可以跟城镇职工一样按月领取失业金。
此外,新修订的《条例》还增加了补贴,标准为本人失业前十二个月平均缴费工资的15%。
上周五,在佛山市政府常务会议上通过的《关于调升我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根底养老金水平工作方案》规定,7月1日起,佛山“城乡居保”分10个档次缴费,缴费标准设为每年的360元至3600元,参保人可以自行选择缴费档次,实现了多缴多得。
(优选)居民医保政策解读
(三)缴费时间
不同缴费时间
医保待遇享受期
集中缴费期 上年10月1日~12月31日 当年1月1日~12月31日
特殊缴费期 当年1月1日~2月底前 当年3月1日~12月31日 (正常缴费)
随时缴费期 当年3月1日之后,家庭 系统认定参保缴费之日起
(全额缴费)
30日后~12月31日(30天
等待期)
当年出生6个月之内
医疗保险是涉及面最广、最复杂的一项社会 保险制度。 基本原则:保障基本—满足群众基本医疗需求 基本要求: ✓统筹兼顾、集思广益、统一政策; ✓公平可及、群众受益、更可持续 ✓预算管理、以收定支,略有结余; ✓逐步调整、不断完善,科学合理; ✓规范程序、简化手续、优化服务; ✓加强监管、提高质量、注重效率。 ✓三医(药疗保)联动、三方(医患保)共赢
面临新形势、适应新常态、开创新局面 永恒矛盾——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医疗需求与当前医疗
卫生事业和医疗保险事业发展滞后的矛盾。(医保资金 是有限的,而医疗需求是无限的;没有免费医疗,看病 贵是永恒话题,医疗是个无底洞)
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实现多方共赢:人社和 卫生部门都是政府的组成部门,医疗和医保是双手、而 不是对手。目的是一致:都是为了服务参保患者、减轻 患者负担,双方要相互理解、达成共识、共同努力、携 手控费、实现共赢。
(二)缴费标准 个人缴费标准:150元/人(依据:一是省人社厅、省财
政厅鲁人社字〔2015〕365号《关于做好2016年度居 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有关工作的通知》。二是市人 社局、市财政局临人社字〔2015〕267号) 各级政府补助:410元/人(省287,市24.6,县区98.4) 根据上级规定、逐步提高标准(2017年:180+440。 2018年:210+470,个人占30%) 须全额缴费560元的规定:新生儿当年出生6个月之后落 户参保的;其他人员当年3月1日之后参保的。
21五大社会保险法律政策讲解上
三、社会保险法的内容 《社会保险法》共十二章98条 (一)适用范围——全覆盖(养老、医疗) (二)权利与责任分配 1.养老、医疗、失业——强调政府、单位和个人 三方共同承担责任。 2.明确参加人各项社会保险的权益。 3.明确社会保险的行政管理体制。 (三)确定改革与发展规划 1.范围逐步扩大 2.保障水平逐步提高 3.城乡统筹 4.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二、生育保险 (一)什么是生育保险 (二)建立生育保险制度的意义 (三)生育保险的政策规定 1.现行文件 两份文件 2.范围对象 3.缴费 4.待遇 (1)生育医疗费待遇 (2)生育津贴 (四)什么是生育医疗费用统筹和城乡居民生育医疗保障 1.生育医疗费统筹 2.城乡居民生育医疗保障
三、失业保险 (一)失业保险制度的作用 (二)《社会保险法》有关失业保险规定解 读 (三)我省现行失业保险政策规定
5.累计缴费年限 包括实际缴费年限和视同缴费年限。不同于 连续缴费年限,即包括个人在中断缴费前 后的缴费年限,也包括个人在不同统筹地 区的缴费年限。
(六)政府补贴 政府负有在基金支付不足时,进行补贴 的责任。但没有明确比例,根据实际需要 进行补贴。
(七)待遇规定 1.基本养老金的构成 (1)统筹养老金 即目前实践中所称的基础养老金,是指从基本养老 保险统筹基金中支付给退休人员的养老金,退休 时的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以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 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 为基数,缴费每满1年发给1%。 (2)个人帐户养老金 指根据参保人员退休时其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储 存额计算出来的养老金,个人帐户养老金=个人 帐户储存额÷计发月数。这里的计发月数不是指 某个退休人员实际领取基本养老金的月数(因为 在退休时无法预计),而是根据城镇人员平均预 期寿命等因素测算出来的一个系数。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解答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解答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简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种惠普制、福利性的社会保障事业;是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其他社会经济组织资助组成,保障城乡居民年老后基本生活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
一、参保范围具有我区户籍,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不符合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城乡居民,可在户籍所在地自愿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二、缴费标准缴费标准设:农村居民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五个缴费档次;城镇居民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十个缴费档。
参保人每年可自主选择缴费标准,随着我区经济的发展、生活待遇水平的提高适时调整。
三、缴费补贴政府对参保人缴费给予缴费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30元。
政府对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重度残疾人、城镇“三无”人员等特困群体,由区财政按当年本区最低缴费档次予以全额代缴。
参保人死亡的,政府补贴或政府补贴余额并入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统筹基金。
四、缴费时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按年缴纳,须在每年12月20日之前一次性缴纳当年的保费。
参保人因经济困难等个人原因应参保而未参保或者参保后缴费中断的,可自愿补缴,但补缴年限不享受政府补贴。
五、提供资料符合参保条件的城乡居民须提供本人第二代身份证、户口本原件、近期照片到户籍所在地的村委会(社区、居委会)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六、个人账户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为每个参保人建立一个终身缴费记录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
个人账户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其他社会保险组织资助、银行利息组成。
个人账户不允许提前支取。
个人账户储存额每年参考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人民币一年期同期存款利率计息。
七、待遇领取条件农村居民和城镇居民在2011年7月1日前(不含2011年7月l日)年满60周岁(男、女),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金、机遇的本区户籍的城乡居民,不缴费,农村居民和城镇居都从2011年7月份起,按月领取国家发放的基础养老金,但其符合参保条件的子女必须参保缴费。
社保2023年新政策
社保2023年新政策社保2023年新政策随着我国社保体系的不断完善,有越来越多的职工开始重视缴纳社保,因为社保能在养老、医疗、生育、失业、工伤等全方位为职工提供保障。
特别是在养老方面的保障尤为突出。
老职工只要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社保缴满15年,就可以退休了,届时每月就能领取一份稳定的退休金收入。
不过,也有一些老人已经达到了法定退休年龄,但社保却没缴满15年,也就无法按领取养老金了,主要有两类群体:一类是,民企职工。
很多民企职工经常要换工作,而有些民企会为职工缴纳社保,还有一些民企并不愿意替职工缴纳社保。
另一类是,灵活就业者。
灵活就业者工作不固定、收入也不稳定,有了钱时可以按时缴纳社保,而没有收入时就只能选择断缴社保。
不过,在2023年社保新规之下,社保没缴满15年的要“恭喜了”,以后就可以由以下几种方式来处理:第一种,可以一次性补缴社保。
不过,一次性补缴社保的门槛比较高,并不是人人都可以一次性补缴的。
有以下几类群体:1、曾参加过上山下乡工作的知青,工作年限在1961年到1982年之间;2、20XX年之前曾购买过社保,并且缴纳过社保,因为这一年我国推出了新的社保制度。
第二种,先退休再继续缴纳社保,直到社保交满15年为止。
有些人已经到了法定退休年龄,但是离开社保缴满15年的最低标准,还有几年的时间。
那么,就先选择退休,然后再继续缴纳社保,直到社保缴满15年为止。
不过,先退休再继续缴纳社保,对于退休人员的支出压力还是比较大的,因为退休人员已经退下来了,在没有收入****的情况之下,还要缴纳社保,这个生活支出压力还是比较大的。
第三种,可以申请延迟退休,再继续缴纳社保。
老职工到了法定退休年龄之后,如果社保还没交满15年,可以向用人单位和当地社保部门提出申请,这样就可以再延迟几年退休,再继续缴纳社保。
实际上,通过延迟退休来缴纳社保对职工是比较有利,因为用人单位会承担大部分社保费用的支出,这样老职工的缴纳社保的压力就能减轻许多。
湖北社保政策
2020年湖北社保有哪些最新政策_湖北社保政策市直各参保单位及个人:一、城镇企业职工“五险”缴费基数(一)企业职工“五险”个人缴费基数。
企业职工“五险”个人缴费基数统一按照度职工本人月平均工资申报核定(职工工资按国家统计局规定的工资总额统计口径计算)。
职工月平均工资低于我市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60%的,按60%(1905元)申报核定;职工月平均工资高于300%的,按300%(9522元)申报核定;职工月平均工资在申报核定区间内的,按本人实际月平均工资申报核定。
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未达到最低缴费年限的,缴费基数按本企业在职职工平均缴费基数申报核定。
(二)企业职工“五险”单位缴费基数。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基数,根据鄂劳社发〔2008〕20号文件规定,按企业度本单位月平均工资总额申报核定,单位月平均工资总额低于参保职工个人缴费基数总额的,按职工个人缴费基数总额核定;高于的按单位工资总额核定。
企业职工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单位缴费基数均按参保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未达到最低缴费年限的退休人员)个人缴费基数总额核定。
在湖北省养老保险局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中央、省属企业,其失业、工伤、生育保险缴费基数按湖北省养老保险局核定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申报核定。
建筑施工以及矿山开采企业对不能按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特别是农民工),按建筑施工项目及矿山开采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具体缴费申报核定办法另行规定。
二、机关事业单位“五险”缴费基数(一)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
机关事业单位及个人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按本人度工资收入中的基本工资、国家规定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之和的月平均数申报核定。
湖北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有关规定出台后,从其规定。
(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
机关事业单位及个人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在编在职人员按本人度月平均工资申报核定,退休人员缴费基数按本单位在编在职人员平均缴费基数申报核定。
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政策
(注:本文仅提供五分之三内容,仅供参考。)
二十一、信息共享与数据安全
1.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实现与税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等部门的数据交换,提高社保补贴管理效率。
-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数据安全和隐私保护的规定,确保灵活就业人员个人信息安全;
-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期间,同时从事全日制工作的;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享受补贴的情形。
十、补贴资金来源
1.社保补贴资金由中央和地方财政共同承担,具体分担比例根据国家财政政策和各地实际情况确定。
2.各级财政部门应将社保补贴资金纳入年度预算,确保补贴资金足额拨付。
十一、社保补贴的调整
1.根据国家经济发展水平、社会保险制度运行情况及灵活就业人员实际需求,适时调整社保补贴标准。
1.灵活就业人员应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并积极配合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做好社保补贴相关工作。
2.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依法履行职责,做好社保补贴的审核、发放和监管工作,确保政策落到实处。
十四、政策宣传与培训
1.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应加大社保补贴政策的宣传力度,提高灵活就业人员的政策知晓度。
-根据评估结果调整政策,确保政策的有效性和适应性。
2.建立反馈机制,鼓励灵活就业人员和社会各界提供政策实施中的问题和建议,不断优化政策设计和执行流程。
二十七、持续优化服务
1.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持续改进服务流程,简化办事手续,提高服务效率,为灵活就业人员提供更加便捷的服务。
-推广线上办理,实现社保补贴申请、审核、发放全程电子化;
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政策
一、政策目的
事业单位社保与福利政策解读
事业单位社保与福利政策解读随着社会进步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事业单位社保与福利政策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
事业单位是指为公共利益服务并接受国家行政管理的单位,如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公益性社会组织等。
本文将对事业单位社保与福利政策进行解读,帮助读者更好地了解相关内容。
一、事业单位社保政策1.职工养老保险职工养老保险是为职工在退休、丧失劳动能力或死亡后提供基本养老金、退休金或抚恤金的保险制度。
根据国家规定,事业单位的职工必须参加养老保险,并按月缴纳个人和单位的养老保险费。
2.职工医疗保险职工医疗保险是为职工提供医疗费用报销和支付,帮助职工解决医疗费用的问题。
事业单位的职工也需要参加医疗保险,并按月缴纳个人和单位的医疗保险费。
3.职工工伤保险职工工伤保险是为职工在工作过程中发生意外伤害或职业病时提供医疗救治、康复护理、伤残赔偿和丧葬补助等保险待遇的制度。
事业单位在员工发生工伤时,需要根据相关规定给予相应的救济和抚慰。
4.职工失业保险职工失业保险是为失去工作的职工提供一定的经济补偿和生活救助的制度。
事业单位的职工遇到失业时,可以申请失业保险金,一定期限内得到一定金额的经济补贴。
二、事业单位福利政策1.节日福利事业单位通常会根据国家的法定节假日,为职工提供相应的节日福利,如节日慰问金、礼物、带薪休假等。
2.职工培训与发展为了提高职工的岗位能力和个人发展,事业单位通常会组织各类培训课程和学习活动,提供培训津贴,帮助职工不断提升自己的素质和能力。
3.住房福利事业单位通常为职工提供公务员或事业编制享有的住房福利政策,如提供住房补贴、安排公务员宿舍等。
4.子女教育福利以鼓励职工生育为目的,事业单位通常会为职工的子女提供一定程度的教育福利,如子女教育津贴等。
5.退休福利事业单位对退休人员也有一定的福利政策,如提供退休金、退休补贴、丧葬费用报销等,确保退休人员的生活质量。
总结:事业单位社保与福利政策是国家为保障员工权益和提高员工福利而实施的制度安排。
宣传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政策简报
宣传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政策简报一、政策背景1. "灵活就业"是指个体经营者、自由职业者、返乡农民工等没有固定用工关系的劳动者。
他们通常没有稳定的收入来源和社会保障待遇。
2. 为了保障灵活就业人员的社会保障权益,我国自2001年起开始实施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政策,陆续出台了一系列相关政策措施。
二、政策目的1. 促进就业。
通过社会保险补贴政策,鼓励更多的人选择灵活就业,减少就业压力,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2. 改善社会保障。
让灵活就业人员也能享受到基本的社会保障待遇,提高他们的生活质量,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三、政策内容1. 社会保险补贴对象灵活就业人员包括但不限于个体经营者、自由职业者、返乡农民工等没有固定用工关系的劳动者。
2. 补贴内容(1)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可按照城镇居民最低标准给予社会保险补贴;(2)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可按照城镇职工最低缴费基数给予社会保险补贴;(3)参加城镇职工失业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可按照城镇居民最低标准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3. 补贴标准补贴标准由地方政府制定,但不得低于城镇居民最低标准。
四、政策实施1. 申领条件灵活就业人员需要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如营业执照、自由职业者资格证等,向当地社会保险部门申领社会保险补贴。
2. 申领流程(1)灵活就业人员向当地社会保险部门提交申请材料;(2)社会保险部门审核材料,并确定是否符合条件;(3)符合条件的申请者将获得相应的社会保险补贴。
五、政策效果1. 促进了就业。
社会保险补贴政策的实施,鼓励了更多人选择灵活就业,促进了就业市场的良性发展。
2. 提高了社会保障水平。
灵活就业人员享受到了基本的社会保障待遇,提高了他们的生活质量,增强了社会稳定感和幸福感。
六、政策展望1. 加强政策宣传。
通过多种形式和渠道,加强对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政策的宣传,让更多的人了解并享受到该项政策带来的利益。
新市民保险相关政策
新市民保险相关政策
新市民保险相关政策
一、概述
新市民保险政策是指为保障新市民的经济安全,促进其参与社会保障体系,解决因社会民主化进程中部分新市民社会保障状况欠缺而难以获得就业和新社会保障的政府支持措施。
二、政策内容
(一)支持新市民参加就业保险
1. 支持新市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允许在未获得本省居民身份前,就地缴费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并享有相关待遇。
2. 促进新市民就地参保,就地参保比例在20%以上(含20%)的,给予发展资金支持。
3. 实施全面的社会保险宣传活动,增强新市民社会保险意识,引导其参加社会保险。
(二)发放“新市民就业补贴”
1. 为促进新市民的就业,启动“新市民就业补贴”项目,每年至少发放5000元予每位新市民(含子女),当满足录用条件后,每位新市民可获得3000元就业补贴。
2. 开展“新市民就业补贴”项目管理,建立留存、核查、审核、发放等管理机制,并给予行政激励措施。
(三)加强新市民社会保障保险服务
1. 加强新市民参与社会保障手续办理服务,生活救济、医疗保障、丧葬救助等;
2. 建立健全新市民社会保障服务机制,开放工作站,在城乡社区开展专项服务,实行优先受理程序;
3. 为提高新市民社会保障知识水平,推行社会保险宣传普及,加强新市民社会保障咨询服务。
三、实施
新市民保险政策的实施,应由各地市政府牵头,制定、实施和管理实施落实情况,以确保社会保障的全覆盖。
上海社保新政策
上海社保新政策上海社保新政策2017为贯彻国家关于适当调整社会保险费率等要求,上海市人民政府决定,在保障参保人员社会保险待遇水平和社保基金正常运行的前提下,进一步降低本市部分职工社会保险的费率水平。
该项政策从2016年1月1日起实施。
此次调整共涉及养老、医疗和失业保险三个险种,总体费率下降2.5个百分点(具体调整方案见正文),预计2016年全年可减轻企业负担约135亿元。
目前本市职工社会保险基金收支情况较好,有一定的积累且年度有结余。
这次费率的调整,不会对参保人员的养老、医疗和失业保险等各项社会保险待遇产生影响。
今天下午举行的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上,副市长时光辉介绍了降低费率的方案和意义,并和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人社局负责人共同回答记者提问。
具体调整方案:1.养老保险企业的单位缴费费率下调1个百分点。
即从21%降到20%。
2.医疗保险单位缴费费率下调1个百分点。
即从11%调整为10%。
3.失业保险单位缴费费率下调0.5个百分点。
即从1.5%调整为1%。
调整后“五金”缴费标准:上述费率下降2.5个百分点后,本市五项职工社会保险费率总水平为43%,其中养老28%,医疗12%,失业1.5%,工伤0.5%,生育1%。
预计全年可减轻企业负担约135亿元。
参保人员各项待遇不受影响职工社会保险费率进一步下降,不会影响参保人员的养老、医疗和失业保险的各项待遇。
今后,我们将继续根据国家部署和本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适当提高各类社会保险待遇,进一步确保市民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
同时,本市正在积极研究社会保险制度可持续发展的有效措施,通过贯彻落实好国务院《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管理办法》,进一步建立健全社会保障基金的预警、储备和保值增值机制,扩大职工社会保险的覆盖面,加强社会保险费的征缴和基金管理,健全财政和国资对社会保险的投入机制,增强本市基金的抗风险能力。
降低社保费率的三大利好1、进一步降低职工社会保险费率,作为“三去一降一补”组合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贯彻落实中央和全国“两会”决策,直接降低企业成本的重要举措,而且有利于营造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和宽松的市场经营投资环境,改善企业市场预期,增强企业信心,激发企业活力,为经济平稳发展提供持久的发展动力。
人社惠民利企政策宣传解读材料
人社惠民利企政策宣传解读材料一、政策背景在当前社会发展和改革的大背景下,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台了一系列的人社惠民利企政策,旨在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促进就业和社会保障制度的健全。
这些政策的出台,不仅受益于广大劳动者,也给企业发展带来了积极的推动作用,有力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二、政策内容和解读1. 促进就业在当前经济形势下,就业形势依然严峻。
为解决就业难题,人社部门出台了一系列的促进就业政策,包括加大对失业人员的帮扶力度,提供更多的就业培训和技能提升机会,同时鼓励企业增加招聘计划,为就业者提供更多的岗位选择。
这些政策的实施,有效地帮助了大批失业人员重新就业,缓解了就业压力。
2. 社会保障制度的健全为了保障公民的基本生活,人社部门不断完善社会保障制度,提高社会保障待遇,扩大覆盖范围,提高报销比例等。
加大对特殊群体的关爱力度,确保他们能够享受到基本的社会保障待遇。
这些举措的出台,有效地维护了社会的公平正义,增强了社会的凝聚力。
3. 企业发展支持人社部门还通过一系列政策来支持企业的发展,包括减税降费,提供财务援助,提供市场准入支持等。
这些政策的实施,为企业的发展提供了更多的财政支持,促进了企业的良性发展,为经济的稳定增长提供了坚实的支撑。
三、个人观点人社惠民利企政策的出台,无疑是对社会和企业发展的积极促进。
对个体劳动者而言,可以享受到更多的社会保障,获得更多的就业机会;对企业而言,可以获得更多的政策支持,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这些政策体现了政府对人民群众和企业发展的关爱和支持,有利于构建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四、总结人社惠民利企政策的落实,是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的重要举措。
政府的倾力支持和政策的积极执行,将有力促进社会的公平正义,增加了广大劳动者的获得感和幸福感,同时也为企业的发展提供了更多的机遇和支持。
希望政府能进一步加大政策宣传力度,让更多的人了解和享受到政策带来的利好。
以上就是对人社惠民利企政策的文章撰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和启发。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
1、参保对象:祁阳县行政区内,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
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和非从业城镇居民,均可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
2、缴费标准:农村居民个人缴费设为每年100、200、300、400、
500、800元6个档次,城镇居民增设600、700、900、1000、1200元6个档次,共12个档次。
参保人自主选择档次按年缴费。
政府对参保人给予每人每年最低30元的缴费补贴(200元补贴35元,300元及以上补贴40元)。
个人缴费及政府补贴全部计入个人账户。
3、领取对象:参保对象年满60周岁即可按月领取养老金,领取标
准为个人账户除以139,再加基础养老金55元。
2011年7月1日前年满60周岁的参保对象不用缴费(其符合条件参保的子女必须参保缴费),可按月领取55元基础养老金。
4、零风险参保:参保人员死亡后,其个人账户的资金余额,除政
府补贴外,可依法继承。
济南社保惠民政策亮点解读
济南社保惠民政策亮点解读2015济南社保惠民政策亮点解读社保是民生之基。
2015年即将宣告结束,回顾这一年,济南社保为夯实这一基础,一直在努力。
这一年,医保卡摆脱“住院卡”时代,不再是住院才能报销,这张卡片“大病小病都管”;这一年,大病报销更加顺畅,报销“不限病种”,为一个个因病致贫的家庭带来温暖;这一年,职工养老待遇“11连涨”、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5连涨”、失业保险金“9连涨”……这一年,社会保障更加有力、就医报销更加高效、社保经办服务更加便民……这一系列可喜的变化,让我们通过2015年社保“大数据”进行盘点。
【这些待遇提高了,参保人越来越有盼头】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待遇11连涨2015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迎来了自2005年以来的连续第11次调整。
待遇调整后济南市月人均增加基本养老金288.1元,月人均养老金达到2633.5元,惠及全市退休(职)人员368422人。
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5连涨提高城乡居保基础养老金标准,养老金提高至85元/人、月,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经过5年的5次调整,实现了5连涨,惠及75万余名60周岁以上的城乡老年居民。
失业保险金9连涨,同城同待遇济南市自今年7月1日起,将失业职工的失业保险待遇标准统一调整为950元。
这是自2007年以来,我市连续第9次调整失业保险待遇标准,惠及全市2万余名失业人员。
通过今年的调整实现了各县(市)区的失业人员执行统一的失业保险金标准。
居民医保财政补贴年年涨居民医保缴费分每人80元、140元的'和300元三个档次。
财政每年都要为市民提供居民医保财政补助,并且维持着年年增加的态势。
2015年,济南市参加居民医保410余万人,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将由年人均320元提高到380元。
居民医保大病保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达30万济南市居民医保政策规定,参保人一个医疗年度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和纳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的门规费用,经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个人累计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超过1.2万元的,由居民大病保险给予补偿,最高给予30万元的补偿,较去年的20万元有了大幅提升。
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政策文件
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政策文件标题:深度解析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政策文件在我国,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政策文件一直备受争议和关注。
这一政策文件对于雇主和员工都有着重要的影响,因此需要深入了解其中的内涵及影响。
本文将从多个角度对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政策文件进行全面评估,并探讨其对社会的影响。
1. 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政策文件的背景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政策文件的出台是为了更好地保障职工的基本权益,确保他们在退休后能够得到相应的养老金和医疗保障。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雇主和员工都需要按照国家规定的缴费基数缴纳社会保险费,以维护社会稳定和职工权益。
2. 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政策文件的内容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政策文件主要包括了缴费基数的确定和调整方式、各项社会保险费率的规定等内容。
这些内容直接关系到企业的成本和员工的权益,因此需要认真对待并理解其中的规定。
3. 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政策文件的影响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政策文件的颁布对社会和经济都有着重要影响。
它影响了企业的人力成本,直接关系到企业的经营状况和利润水平。
另它也直接关系到员工的社会保障水平,对于职工来说有着重要的利益影响。
4. 我对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政策文件的理解在我看来,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政策文件的出台是为了更好地保障职工的权益,但在具体执行中也存在一些问题。
一些企业可能通过调整员工的薪酬结构来规避高额的社会保险费支出,从而损害了员工的权益。
政府需要不断完善相关制度,确保其能够更好地发挥保障作用。
结语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政策文件的出台对于保障职工权益和促进社会稳定都有着积极的意义。
然而,在具体实施中还存在一些问题需要加以解决,这需要政府和社会各界共同努力。
希望通过不断完善相关政策,能够更好地实现社会保障的目标,促进经济社会的长期稳定和发展。
以上是对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政策文件的一些个人看法和理解,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文章字数超过3000字,不再统计)5. 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政策文件的问题与挑战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政策文件的出台虽然为保障职工权益和促进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的努力,但在具体执行和实施过程中,也面临着一些问题和挑战。
广东社保有什么政策
广东社保有什么政策广东实施多项社保新政策多项社保新政策实施:7月1日起农民工的失业保险待遇与城镇职工相同、居民养老金再涨、事业单位下狠招打破终身制、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衔接打通……昨日,多项事关民生的重大举措已相继实施。
失业保险:农民工与城镇职工待遇统一新修订的《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于7月1日起实施。
按规定,只要是缴纳失业保险满一年,或者即使不满一年,但本人有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的,都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不管是城镇职工,还是农民工,符合条件的领取的失业保险金完全相同。
以前,失业期间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要由失业者缴纳,但按新规定,个人部分由失业保险基金支出。
以前,每缴费满一年,领取失业前缴费工资的20%;现在提高到,在领取期限内,按月领取包括月最低工资标准80%的失业保险金、失业前缴费工资15%的求职补贴。
新条例还规定:符合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但没有广东户籍的失业人员,要求不在参保地按月享受失业保险待遇,且不转移失业保险关系的,可以向失业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领取一次性失业保险金。
领取一次性失业保险金的,不再享受按月领取失业保险金以及其他失业保险待遇,同时终止失业保险关系。
该条例还规定,一定时期内单位不减员,可适当降低实业报销缴纳费率;一次失业最长可领取24个月的失业保险。
居民社保:基础养老金从65元涨到80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达到80元/月,达到全国前十名;7月起提高到100元/月,达到全国前六名。
年前,建立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
《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明起实施。
国家人社部同时出台了两个配套文件:《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经办规程》、《关于做好重复领取城乡养老保险待遇核查工作的通知》。
《暂行办法》规定,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以是否在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满15年(含延长缴费至15年)为界限,实行双相衔接:满15年的可以从城乡居保转入职工养老保险并享受相应的待遇,不满15年的可以从职工养老保险转入城乡居保。
湖北社保最新政策法规详情
湖北社保最新政策法规详情湖北社保最新政策法规详情湖北的社保是大家都很关注的事情,湖北的社保有什么最新的政策法规呢?小编为你带来了“湖北社保政策”的相关知识,一起来学习吧!2017年湖北省社保缴费基数比例调整最新政策市直各参保单位及个人:根据《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人社部令第20号)和《关于调整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核定办法的通知》(鄂劳社发〔2008〕20号)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依据我市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3174元),现就我市市本级2015年社会保险缴费核定期内(2015年7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以下简称“五险”)以及灵活就业参保人员缴费基数申报核定和调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城镇企业职工“五险”缴费基数(一)企业职工“五险”个人缴费基数。
企业职工“五险”个人缴费基数统一按照度职工本人月平均工资申报核定(职工工资按国家统计局规定的工资总额统计口径计算)。
职工月平均工资低于我市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60%的,按60%(1905元)申报核定;职工月平均工资高于300%的,按300%(9522元)申报核定;职工月平均工资在申报核定区间内的,按本人实际月平均工资申报核定。
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未达到最低缴费年限的,缴费基数按本企业在职职工平均缴费基数申报核定。
(二)企业职工“五险”单位缴费基数。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基数,根据鄂劳社发〔2008〕20号文件规定,按企业度本单位月平均工资总额申报核定,单位月平均工资总额低于参保职工个人缴费基数总额的,按职工个人缴费基数总额核定;高于的按单位工资总额核定。
企业职工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单位缴费基数均按参保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未达到最低缴费年限的退休人员)个人缴费基数总额核定。
在湖北省养老保险局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中央、省属企业,其失业、工伤、生育保险缴费基数按湖北省养老保险局核定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申报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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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分类保障缴费三
•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由参保人员按年度缴纳, 每年按规定缴纳一次。缴费标准分为13个档次, 依次为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 元、7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 2500元、3000元、3500元和4000元。参保 人员每年可自主选择任一档次缴费。
• 三、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具有我市户籍;年满 16周岁;非全日制在校学生;未纳入行政事业 单位编制管理;未参加其他社会养老保险;未 按月享受社会养老待遇。
养老保险分类保障缴费一
• 一、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 1、本市户籍职工: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 为基数(缴费基数在上年度全市社会平均工资 的60%至300%之间);缴费比例:用人单位 和职工个人分别按14%、8%的比例缴纳
二、个人缴纳8%部分的养老保险费,进入个人 帐户内,主要作用在于年青时积累资金,用于 退休后本人养老金的发放。
养老保险的统筹层次
养老保险的统筹层次,用通俗的话讲,它是一条 “国境线”,是一堵“墙”,里面的人可以自 由流动,而外面的人只有在符合一定条件的情 况下才能进入。在这堵 “墙”内,自筹资金, 自负盈亏,自求平衡。目前厦门是实行地方统 筹,暂未进入省级统筹。
中人:是指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时仍在用人单位工作,尚 未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的人,中人在改革以前的工龄就必 须视同为缴费年限,否则难以顺利过渡
新人:是指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才参加工作的人
对参保人员进行老人、中人和新人三种人群的划分,引申 出一个重要的政策,即视同缴费年限的问题,在厦门, 对原固定工1989年1月之前符合国家规定的连续工龄、 工作年限,视同养老保险费的缴交年限。
• 一是职工基本基本养老保险 • 二是失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 • 三是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养老保险分类保障范围
• 一、职工养老保险:城镇所有企业及其职工、 自由职业人员、城镇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 员
• 二、失地农民养老保险:经辖区人民政府批准 “村改居”的居民(原行政村村民)、经市人 民政府批准,土地全部或大部分被征用的行政 村或村民小组的村民、由于土地被征用的“农 转非”居民。
• 残疾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农村计生对象 中独生子女残疾或死亡、计生手术并发症的人 员,政府每年为其缴交最低缴费标准的养老保 险费。
统帐结合的模式
在厦门,养老保险总的缴费比例为22%,其分配 方式为:
一、用人单位缴纳14%部分的养老保险费,全部 进入社会统筹;主要用于发放以前退休人员的 养老金,以及超过平均寿命人员继续领取养老 金的退休人员。
厦门社会保险 基金征缴办法
从2004年4月起,我市社会保险的经办管 理体制,已形成了“地税征收,社保使用、 财政监督”的新型管理体制: • 用人单位或个人参加社会保险,应向地税 部门办理参保登记和社会保险费的缴交手 续 • 社会保险机构向符合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 参保人员发放社会保险金 • 财政部门负责社会保险基金的管理和监督
优选我市社保政策解读
社会保险概念
• 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多渠道筹集资金, 对劳动者在因年老、失业、患病、工伤、 生育而减少劳动收入时给予经济补偿, 使他们能够享有基本生活保障的一项社 会保障制度。
社会保险的主要内容
• 养老保险(老有所养) • 医疗保险(病有所医) • 失业保险(失业有所救济) • 工伤保险(伤残有所帮扶) • 生育保险(生育有所补助)
一是具有本市户籍,在本市用人单位就业的人员, 其在外地养老保险关系可以转入
二是外地户籍在本市用人单位就业,男未满50 周岁、女未满40周岁的可以转入
“老人、中人和新人”的 概念
这里的老人、中人和新人是对相应人群的区分,在待遇上 一般体现着“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的改革思路
老人:是指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之前就已经退休的人员
社会保险的主要特征
• 强制性(立法强制规范) • 共济性(人人为我,我为人人) • 普遍性 (参保和享受对象的普遍性)
社会保险保障对象、 主要目的和资金来源
• 保障对象是全体劳动者 ,并延伸至全体居 民,特别是养老、医疗保险
• 主要目的是保障基本生活,具有补偿收入 减少的性质
• 主要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包括居民)本 人,政府给予资助并承担最终责任
养老保险的领取条件
• 一、职工养老保险: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已办 理退休手续,所在单位和个人依法参加养老保险 并履行了养老保险缴费义务,个人缴费至少满15 年(含视同缴费年限),且须同时达到以上三个 条件
养老保险的主要特征
• 参加保险与享受待遇的确定性(每人都 会进入老年)
• 保障水平的适度性(整体水平要高于贫 困救济线,低于社会平均工资和个人在 职时的工资水平)
• 享受期限的长期性(一直领到死亡) • 保障方式多层次 • 与家庭养老相联系
分类保障的养老保险制度
• 根据职业特征、收入特点等,我市目前 根据不同人群特征设定了三大类的养老 保险制度:
养老保险
• 概念:指劳动者或城乡居民在达到法定退 休年龄退休后,从政府和社会得到一定的 经济补偿、物质帮助和服务的一项社会保 险制度。
• 国家统一规定职工退休年龄:男60岁,女 工人50岁、女干部55岁。
• 厦门市规定外来员工的退休年龄:男60岁, 女55岁
• 厦门市本市城乡居民领取养老待遇年龄: 男女均规定为60岁
• 2、独立个人参保:参保个人按本市上年度全 市职工平均工资的60%--300%分七个档次, 为基数,统一按20%的比例缴纳
• 3、外地户籍员工:以最低工资为基数,个人 统一按8%缴纳,用人单位按14%缴纳
养老保险分类保障缴费二
失地农民缴费实行低门槛准入,多档次选择,依参保人员不 同的年龄段确定: 一、男满55周岁、女满50周岁及以上的失地农民,可基数, 一次性缴纳15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 二、男满45周岁不满55周岁、女满40周岁不满50周岁的, 可选择按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100%或最低 工资为基数,一次性缴纳8-15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 二、男满18周岁不满45周岁、女满18周岁不满40周岁的, 鼓励积极就业并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也可按从事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