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始记录及证书管理制度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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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6原始记录及检定证书管理制度

16.6原始记录及检定证书管理制度

威海市海翔试验机制造有限公司16.6原始记录及检定证书管理制度为明确公司有关原始记录、检定证书、检定结果通知书、测试报告的形成、核验、发送、保管查阅的程序,确保各种技术文件内容的完整、准确、可靠、公正,特制订本制度。

1、原始记录一律由各检测室工作人员根据检定规程要求设计,其格式、内容应符合规定要求,设计完毕经技术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印刷投入使用。

原始记录使用省统一规格的格式,由资料员代管保存。

2、原始记录一律用钢笔、碳素笔填写,一般不应涂改,确需改动时,应把原始数据划两条斜线,将正确数据填在改动处右上方,并在改动处加盖私章。

3、原始数据由检测人员填写,不准乱涂乱画,不合格的仪器设备应有修前数据记录,修理内容要填写详细,修后记录内容要符合规程要求。

4、复核人员必须持该项目资格证。

依照检定规程或其他技术文件逐项核实,并签字,对有疑点的数据要进行复检。

当数据中出现粗大误差、数据不真实时,可以要求检测人员复检或重新计算。

5、检测记录由实验室保管,原始数据保存两周期,过期后由公司统一处理。

6、外单位要求查阅原始记录,需经分管经理批准,并指定有关人员陪同到实验室查阅。

7、各种证书、报告由主检人员出具并签名,复核人员对证书、报告中的各种数据、图表进行审核,确认无误时,签名并注明签发时间,报主管负责人审查,签名后交收发室。

8、有检定规程的计量器具经检定合格者出具证书;不合格者出具检定结果通知书;无检定规程的仪器设备出具测试报告;用户要求出具检定/校准证书按国家[96]07号文件规定要求进行。

9、当用户对实验室出具的证书、报告有疑异时,经核实确有问题,则要出具正确的更正证书、报告,并收回原来的错误证书、报告,由工作室负责人写出更改情况报告报质量负责人。

10、严禁不经检定或测试,伪造检定记录出具证书、报告,违者将根据情节轻重,进行经济处罚。

计量检定原始记录及证书合格证管理制度

计量检定原始记录及证书合格证管理制度

原始记录及证书管理制度
第一条检定、校准人员对所出具的原始记录和证书的准确性负责,核验人员按检定规程、校准规范所规定的项目逐项进行核验。

第二条原始记录、证书格式的设计应按照计量检定规程、校准规范和计量标准操作程序进行。

尽可能保证检定现场信息充分,便于数据追溯。

数据修约处理应符合GB/T8170-2008《数据修约规则》的要求。

记录的修改应采用杠改,保全修改前信息,修改人应在修改处签名。

第三条凡经实验室检定、校准的仪器设备均应有原始记录及检定、校准证书副本(电子版),经授权核验员审核后,由资料管理员保存,年底整理后送资料室归档,管理期限不少于3个检定周期。

第四条向上级法定计量单位送检获得的检定证书原件统一由质量部存档,实验室需要时可提供复印件。

第五条计量检定、校准的原始记录由检定员填写并出具检定证书或报告单,由核验员审核,授权签字人签字后发放。

第六条编写、审核证书(报告单)各级人员应负下列责任
(一)检定员编写检定证书时应做到书写整齐、字迹清晰、数据完整、结论正确、签注全名,应加盖检定机构印章。

(二)报告编写人对整个试验报告负全责。

(三)报告审核人应把好质量关,确保报告完整无缺,结论正确。

(四)上述检定证书或报告单经审核后,必须加盖检定、校准专用章后方能生效。

出具证书以印錾、印钳形式的,应符合国家《计量检定印证管理办法》的规定。

第七条原始记录属于机密资料,不许随便转借、复印、传阅,杜绝丢失、泄密等事件的发生。

第八条未经审查出具的报告,由当事人承担一切责任。

第九条因个人原因造成的原始记录有误、证书有误、签字不全、检定标签丢失等现象按公司有关规定处罚。

原始记录管理制度

原始记录管理制度

原始记录管理制度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原始记录的填制、审核、管理工作,规范我院会计核算,提高会计工作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一、原始凭证是证明经济业务已经发生、明确经济责任,并用作记帐原始依据的一种凭证,是会计核算的重要资料。

二、原始凭证必须具备的内容是:凭证的名称、填制凭证的日期,填制凭证单位名称或填制人姓名,经办人员的签名或者盖章,接受凭证的单位名称,经济业务内容、数量、单价和金额。

三、原始凭证有外来原始凭证和自制原始凭证。

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是合法的票据并盖有填制单位的公章(或财务专用章);在市场购买商品,从个人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有填制人员的签名或者盖章、地址。

自制原始凭证必须有经办单位领导人或其他指定负责人的签名或者盖章,并加盖有关单位公章。

四、凡填写大写和小写金额的原始凭证,大写和小写金额必须相符。

购买实物的原始凭证,必须有验收证明。

支付的原始凭证,必须有收款单位和收款人的收款证明。

五、凡我院开出的原始凭证,必须使用合法票据。

原始记录填制人按会计法及有关财务规章制度要求逐项填制,由填制人签章并加盖单位财务公章,保证所填列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书写清楚、规范,手续齐备;不得开具无经济业务的票据;不得擅自提高收费标准以及增加或减少金额开具票据。

六、原始凭证不得涂改、挖补,发现原始凭证有错误,应当由开出单位重开或者更正,更正处应当加盖开出单位的公章。

原始记录填制人不得伪造、变造原始记录,如有违反规定的,情节严重者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会计人员根据国家财经法规和会计制度,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监督:(1)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对弄虚作假,严重违法的原始凭证在不受理的同时,应予以扣留,并及时向单位领导人报告,请查明原因,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2)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经办人员更正、补充。

八、原始记录经会计人员审核无误后,签上经办人员名字,根据审核无误后的原始凭证填制记帐凭证,据以登记帐簿,编制会计报表。

原始记录及证书报告管理制度

原始记录及证书报告管理制度

原始记录及证书报告管理制度1.检定员在检定过程中,要认真执行检定规程,认真检查检定数据,务必做到记录齐全,数据完整,打印结果字迹清晰,不缺项、不漏项,不准修改检定数据或弄虚作假,保证数据齐全。

2.所有的检定数据都要保存在计算机里,并定期做好备份工作,以保证数据的准确可靠。

3.计量中心出具的各种检定/检测数据,必须严格按国家检定规程,技术标准,技术规范要求,认真填写,并对所出具的数据负责,格式按照吉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的要求制定。

4.出具检定证书/检测报告,项目打印填写应齐全,必须有检定人员/核验人员/证书报告签发人签字方能生效,确保出具的数据准确可靠。

5.核验员审核中如发现错误,应由原记录/证书/报告出具人重新出具,核验员不得自行更改。

6.证书/报告的修改应采用“/”改的方式,并由修改人在修改处签字盖章。

7.原始记录及证书/报告由授权签字人批准签发。

8.证书/报告正本发给客户,副本由档案管理员负责存档。

9.对电子化的检定记录等由中心计算机管理人员负责保存,应定期对所产生的检定记录实行备份,并要求每台检定用计算机设置密码,防止非授权人员存取或修改记录、文件。

10.检定数据处理要按GB 8470-87《数值修约规则》修约,不得任意取舍,以确保检定结果的一致性。

11.核验员要对检定员的操作程序,检定数据进行认真监督、复核,有异议及时提出,必要时重新检定。

12.实行检定/检测合格证专人保管制度,禁止不合格或不检定/检测出具合格证及证书/报告。

13.对于由工作不认真造成检定/检测数据/结果错误的,对检定员和核验员进行严肃处理,同时追究证书/报告签发人的责任。

14.本制度自2011年07月1日起执行。

原始记录管理制度

原始记录管理制度

原始记录管理制度前言为了提高质量体系的建设和运行能力,规范化的原始记录管理是至关重要的一环。

本文档旨在建立和完善公司的原始记录管理制度,规范各部门的原始记录管理操作,保证原始记录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可靠性和保密性。

适用范围本原始记录管理制度适用于全公司的相关人员和部门。

定义原始记录所谓原始记录,指对实验、测试、检验、研究、开发和生产等环节所产生的记录。

原始记录是质量管理的重要文件,对于判断所研究和开发的产品性能、技术指标等及确认生产过程和产品销售的质量是至关重要的。

原始记录管理原始记录管理是指对产生过程中的原始记录的记录、审核、存储、保密等全部管理活动的统称。

原始记录管理制度原始记录的管理流程记录管理的过程1.记录:•由于实验、测试等环节所产生的记录称为原始记录;•由于审核、批准、核准等环节所产生的记录称为审核记录;•两种类型的记录均必须由相关人员进行签字或蓝印,并保证记录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相关人员必须保护记录不受破坏和篡改。

2.存储:•已记录的原始记录和审核记录必须定期归档,存放在指定的保管区域内;•对于用于技术开发和质量技术评审的原始记录,必须粘贴标识;•对于特殊要求的原始记录,必须存储在特定的设备或软件中。

原始记录的审核过程1.记录审核:•在记录的审核过程中,必须根据审核的形式,操作人员应按照规定程序,审核内容、签字并填写意见;•审核的人员必须保证记录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对于记录不合格,必须反馈意见,进行再次审核。

2.记录批准:•在记录审核结束后,必须进行批准,由批准人员签字、上传批准记录;•在整个记录批准过程中,必须保护记录不被篡改和意外破坏;•对于记录未被批准的,必须填写原因说明。

原始记录的查阅1.记录查阅:•未经批准,不能删改任何原始记录,可以在记录上注明情况;•分部门按照记录的存储顺序进行查看和查询;•不同部门对于不同的涉及部门的记录,必须进行详尽查阅。

原始记录管理制度

原始记录管理制度

原始记录管理制度1. 引言原始记录是指对某项工作或活动进行记录的文件,它记录了实验、研究、生产、销售等过程中的数据和信息。

原始记录的管理对于保证工作的可追溯性、可靠性和连续性非常重要。

本文档旨在制定一套详细的原始记录管理制度,以确保原始记录的规范、安全和有效的管理。

2. 原始记录管理流程2.1 记录的分类根据不同的需要和特点,原始记录可以分为实验记录、生产记录、销售记录等。

根据具体工作流程的不同,可以进一步细分记录的类型。

2.2 记录的创建在进行实验、生产、销售等活动之前,工作人员需要按照规定的格式和要求创建原始记录。

记录的创建应包括以下内容:•记录的标题和日期•记录的目的和背景•记录者的姓名和职位•记录的内容和步骤•记录的结果和结论2.3 记录的查阅和保存创建完成的原始记录需要及时提交给相应的部门或负责人进行查阅和审核。

记录应当按照一定的分类标准和编号进行保存,以便查询和追溯。

记录的保存要求如下:•记录要存放在封闭、防尘、防潮的环境下,以确保记录的安全。

•记录要按照一定的文件夹和命名规范进行存档,以方便查阅和管理。

•记录的保存期限应根据实际需要和法律法规进行规定,一般不少于五年。

2.4 记录的修改和更新在实验、工作或活动的过程中,如果原始记录发生错误或需要修改,应按照一定的流程和审批程序进行修改和更新。

修改和更新的要求如下:•记录的修改应注明修改的日期和原因,并由相应的负责人进行审核和批准。

•修改后的记录应保留修改前的内容,以便对比和追溯。

3. 原始记录的要求3.1 记录的规范为了保证原始记录的可读性和准确性,记录应符合以下规范要求:•记录应使用规定的纸张和笔迹,不得使用擦改液、贴纸等方式进行修改。

•记录要书写清晰、工整,避免涂改和遗漏。

•记录要确保信息的完整和准确,不得进行捏造或删除。

3.2 记录的安全为了保护原始记录的安全和机密性,应采取以下安全措施:•原始记录要保存在封闭、安全的环境中,不得随意带出工作场所。

原始记录管理制度

原始记录管理制度

原始记录管理制度原始记录管理是指对企业在业务活动中生成的原始记录进行有效管理的一项制度。

原始记录是指企业在业务活动中所产生的最初的、真实、完整和准确的文书或电子记录,如财务会计凭证、销售合同、采购订单、生产报告等。

原始记录的管理对于企业的日常运营和决策具有重要的意义,可以保障企业的合法权益、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提高工作效率和业务质量。

一、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部门的所有业务活动所产生的原始记录的管理。

二、定义1.原始记录:指企业在业务活动中产生的最初、真实、完整和准确的文书或电子记录。

2.原始记录管理:指对企业产生的原始记录进行有效管理的一项制度。

三、原始记录管理的原则1.规范性原则:原始记录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内部制度和标准的规定。

2.完整性原则:原始记录必须收集和保存所有与业务活动相关的信息。

3.真实性原则:原始记录必须真实记录业务活动的发生情况和结果。

4.保密性原则:原始记录必须严格保密,防止泄露和非授权访问。

5.可追溯性原则:原始记录必须能够被追溯到业务活动的具体时间、地点和责任人。

6.可读性原则:原始记录必须易于阅读和理解,不得模糊、涂改或者过度使用缩写。

四、原始记录的管理流程1.产生与登记:相关部门在完成业务活动后,负责产生和登记原始记录,包括录入系统、打印文书等。

2.核验与审批:财务部门或经理对原始记录进行核验和审批,确保其准确性和合规性。

3.保管与保存:原始记录按照文件管理制度进行分门别类的保管和保存,定期进行备份和归档,确保数据的安全性和可恢复性。

4.检查与审计:内部审计部门或外部审计机构定期对原始记录进行抽查和复核,以验证其合规性和完整性。

5.销毁与清算:对于已经过期或失去法律效力的原始记录,按照规定的销毁程序进行销毁和清算,确保数据的彻底删除和防止信息泄露。

五、责任与监督1.原始记录的产生和登记由相关部门负责,需经过负责人或经理的核验和审批。

2.原始记录的保管和保存由财务部门负责,并进行定期的备份和归档。

原始记录的管理制度

原始记录的管理制度

原始记录的管理制度
1、原始记录是试验检测结果的如实记载,不允许随意更改,不许删减。

2、原始记录中应包括所要求记录的信息及其他必要信息以便在必要时能够判断检测工作在哪个环节可能出差错。

同时根据原始记录提供的信息,能在一定准确度内重复所做的检测工作。

3、原始记录不可重新抄写,以保证记录的原始性。

4、原始记录如确需更改,作废数据应划两条水平线,将
正确数据填在上方,盖更改人印章。

5、原始记录不得用铅笔填写,内容应填写完整,应有试验检测人员和计算校核人员的签名。

除被划改数据外,一律签名不得盖章。

6、始记录经过计算后的结果即检测结果必须有人校核。

校核者必须在本领域3年以上或取得试验检测资格的检测人员。

校核者必须在试验检测记录和报告中签字,以示负责。

7、原始记录由技术负责人妥善保管,归档后的原始记录未经有关领导同意,任何人不得翻阅、借阅或更改。

8、对需要原始记录及数据做数理统计分析的情况,必须经试验室负责人同意,方可查阅。

9、记录及数据保存期一般为两年。

原始记录及证书管理制度

原始记录及证书管理制度

原始记录及证书管理制度
为确保检定、测试数据的正确和溯源性,保证证书和报告质量而制定本项制度。

1、本实验室开展所有检定、测试项目,必须具备和保存原始记录。

所有原始记录、证书和报告的格式必须纳入管理体系文件进行受控管理,按要求进行编号、编制、审核、批准和发放后使用。

2、检定、校准和测试工作过程中,必须及时地按体系文件、依据规程的要求填写开展项目检定、校准和测试原始记录,并要求做到字迹清楚、数字齐全、准确,不准用临时纸张作原始记录。

原始记录不得随意涂改、漏填、缺项等现象出现。

3、开展检定、测试工作检定人员必须对出具每一个数据负责,并在其原始记录上签字,交核验人员审核,要作到准确无误,同时产生数据的处理要严格执行规程和数据修改的要求。

保证记录的信息量大于证书/报告的信息量。

4、打印经审核合格检定、测试证书,证书必须是纳入体系文件、符合国家统一规定要求的格式,并保持字迹清楚整洁,结论准确。

5、从事具体项目的检定员对自己出具的数据质量负责,核验员要对证书和报告的准确性、完整性进行审查,并有权查看有关原始记录和数据处理过程,对不符合要求的证书和报告要退还给编写证书和报告的当事人修改后,再进行复审,直到合格。

6、实验室负责人定期要对检定和核验人员在记录和证书/报告编制、核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归纳、分类,组织检定人员学习、总结,彻底杜绝同类问题再次发生。

原始记录管理制度

原始记录管理制度

原始记录管理制度一、引言为有效保护企业信息的安全性,规范企业内部数据的管理,提高工作效率,本文档旨在制定适用于公司的原始记录管理制度。

本制度的实施目标是确保所有的原始记录能够被正确保存、归档,并且能够追溯和审计,以便为企业决策提供真实、准确的依据。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部门及员工的原始记录管理。

三、定义为便于全面理解本文档,以下术语定义如下:1. 原始记录:指员工工作中产生的所有文件、电子邮件、报告、备忘录等记录形式。

2. 归档:将原始记录按照一定的分类方式进行整理、组织,并存放于相应的存储介质或系统中。

四、原始记录管理流程1. 原始记录的生成所有员工按照规定的标准和要求,按照事实准确记录工作内容。

2. 原始记录的整理与归档(1)每个部门设立专门的原始记录管理人员负责收集和整理该部门的原始记录。

(2)原始记录按照文件类型分门别类,按照日期和时间的先后顺序进行排序。

(3)原始记录归档的存储介质包括纸质文件、电子文件和存储系统,具体存储介质由部门主管根据实际情况决定。

3. 原始记录的保管与查阅(1)原始记录的保管应放置在安全、防潮、防火以及防盗的环境中,且只有授权人员才能访问。

(2)员工有权查阅和使用自己所属部门的原始记录,但必须在保密的前提下使用。

(3)其他部门需要查阅某个部门的原始记录时,必须经过该部门负责人的批准,并签订保密协议。

4. 原始记录的备份与恢复(1)为保证原始记录不会因为意外损坏或丢失而无法恢复,原始记录管理人员应定期进行备份,备份的介质应存放在不同的地点。

(2)当需要恢复原始记录时,原始记录管理人员应及时提供所需备份的副本。

五、违规处理对违反本制度进行处理的情况,公司将严肃处理,根据情节轻重可能给予口头警告、书面警告、记过或辞退等处分。

六、制度宣导与培训公司应定期组织原始记录管理制度的宣导和培训,确保员工充分了解和遵守相关规定。

并且,应建立反馈机制,及时了解员工对该制度的理解和遵守情况,以及存在的问题和改进建议。

原始记录管理制度

原始记录管理制度

原始记录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机构内部原始记录的管理工作,提高原始记录的质量和完整性,保障数据的安全和可靠性,维护机构利益和客户利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机构内部所有部门及相关人员,所有部门及人员都应严格遵守本制度,并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

第三条机构内部所有的原始记录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协议、票据、发票、会议记录、资料文档、电子邮件等,都应当按照规定进行管理和保存。

不得随意更改或销毁原始记录。

第四条机构内部所有原始记录的管理和保存应遵循合法、安全、保密的原则,不得泄露给未经授权的人员或机构。

第五条原始记录管理的责任人应当负责组织、指导、监督和检查本部门原始记录的管理工作,确保原始记录的安全、完整和规范。

第二章原始记录的管理第六条机构内部所有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原始记录管理制度,包括规定原始记录的收集、整理、存储、查找、使用、转交、销毁等全过程。

第七条机构内部所有部门应当按照规定,设立专门的原始记录管理岗位或设置专人负责原始记录的管理工作。

第八条原始记录的收集应当在遵循规定的前提下进行,确保原始记录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第九条原始记录的整理和存储应当按照规定的方法进行,确保原始记录的安全和可靠。

第十条原始记录的查找和使用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确保原始记录的及时性和使用的合理性。

第十一条原始记录的转交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确保原始记录的完整性和流转的规范性。

第十二条原始记录的销毁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确保原始记录的安全性和合法性。

第三章原始记录的安全保密第十三条安全保密是原始记录管理的重要原则,所有部门及人员都应当严格遵守。

第十四条原始记录的安全保密责任人应当负责组织和实施有关原始记录的安全保密措施,确保原始记录的安全和保密。

第十五条原始记录的安全保密责任人应当负责组织和实施定期的安全保密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保密意识和能力。

第十六条原始记录的安全保密责任人应当负责组织和实施安全保密意识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保密意识和保密技巧。

试验室原始记录和技术档案资料管理制度

试验室原始记录和技术档案资料管理制度

试验室原始记录和技术档案资料管理制度
1、各种检测试验的原始数据,不得弄虚作假,严格遵守保密制度。

2、各种试验合格后,报表内容要按要求详细填写,不准改写、乱画,并及时报告。

3、各种原始记录、报表要齐全、准确、清晰。

4、各种试验原始资料报告要装订整齐,按时间顺序排列,由专人妥善保管,以便于查找。

5、对于上级下达的有关文件以及技术资料,原始记录,试验报告、仪器说明书、各种试验规程要严加保管,不得丢失。

6、凡属于检测试验范畴的技术档案和原始资料,均由总监办(代表处)试验室专人负责,统一保管,便于查找。

28。

原始数据和记录管理制度

原始数据和记录管理制度

原始数据和记录管理制度(一)原始记录1.原始记录是记述实验过程中的各种实验现象及检测数据的原始资料,因此,必须详细记录,以保证其科学性,严肃性,真实性和完整性。

2.原始记录的填写字迹要工整、清晰、完整,不得任意涂改、贴盖。

如数据确需更改时,应在错数上划两条平行横线,在其上方写上正确的数据加盖更改人员名章。

3.原始记录各项内容应遂项填写,若有缺项,应在格内划一斜线,所采用的计量单位,符号和计算公式必须按有关规定、规范要求执行。

4.测量数据记录的有效位数应与检测系统的准确度相适应,不能超过检测方法最低检出限有效数字的位数,允许保留一位可疑数字,不足的部分以“0”补齐。

5.原始记录应真实地记录实验现象,数据及情况,不准转抄。

仪器自动记录数据应剪下贴在原始记录纸上,工作完毕后,测试人员应签名。

6.凡需用微机处理的测试数据必须履行详细的原始处理记录,数据贮存硬件,复制(磁带、磁盘)并作出标记,分类登记编号,不准个人保管或转借他人或受检单位。

7.原始记录保管期至少二年,需用原始记录本的用完后必须交档案室统一分类保管,不得随意损坏。

8.原始记录未经技术负责人或本人许可不得借阅、翻阅或抄录。

(二)数据处理1.测定结果报出的位数,对测定结果的准确性和核对测试质量以及数据资料的整理都是十分重要的,分析测试数据的有效位数应与测试系统的准确度相适应,在记录测试数据时,只保留一位可疑数字。

2.采用标准曲线时,至少有5个点,最高点和空白要双样平行,绘制标准曲线或直接用回归方程计算。

3.各种仪器,设备及玻璃量器的校正值均参与数据处理。

4.按有效数字计算规则进行。

a、在运算过程中,可比规定的有效数字多保留一位而后根据数字的修约规则决定取舍。

b、加减运算时,得数修约以小数位数最小为准。

c、乘除运算时,得数修约的有效位数应与有效数字位数最小位数相同。

d、对数计算中,对数的有效数字位数与真数的有效数字位数相同。

e、进行平方、立方或开方运算时,计算结果有效数字的位数与原数相同。

原始记录管理制度

原始记录管理制度

原始记录管理制度一、概述原始记录是指记录着各种业务活动的第一手资料,具有不可替代性和重要性。

原始记录管理制度的目的是规范原始记录的创建、保存、使用和销毁流程,确保原始记录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可靠性,以及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二、原始记录的创建1.权责明确:明确记录创建的权责,明确责任人和评审人。

2.规范格式:规定原始记录的格式、要求和内容,确保记录的标准化和一致性。

3.编号管理:为每个原始记录设置唯一标识编号,便于管理和追溯。

三、原始记录的保存1.存储环境:确保原始记录的存储环境符合保密、安全、干燥、无湿、无尘、无温差变化的要求。

2.存储介质:选用符合质量要求的存储介质,如纸质文件、电子文件等。

3.存储期限:明确原始记录的存储期限,并按照规定进行存储和归档。

4.存储位置:确定原始记录的存储位置,建立相应的存档室或电子存储系统,并进行管理和索引。

四、原始记录的使用1.许可控制:建立使用权控制机制,确保只有经过授权的人员才能使用原始记录。

2.记录查阅:明确原始记录的查阅流程和权限范围,确保有需要的人员可以合法查阅。

3.记录借阅:设置原始记录借阅流程和期限控制,确保借出的原始记录能够按时归还或延期申请。

4.记录复制:规定原始记录复制的方式和要求,确保复制的记录与原始记录一致。

五、原始记录的销毁1.销毁程序:建立原始记录销毁程序,明确销毁的流程和方式,确保销毁的合法性和隐私保护。

2.审核程序:建立销毁记录的审核程序,对销毁的原始记录进行审核,确保销毁的合规和完整性。

六、原始记录的管理责任1.领导责任:企业领导应强调、重视原始记录管理工作,并为之提供必要的资源和支持。

2.部门责任:各部门应明确原始记录的管理责任,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

3.人员责任:各职工应按照制度要求,认真执行原始记录管理工作,确保记录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七、原始记录的监督和检查1.监督机制:建立原始记录管理的监督机制,包括内部审计、定期检查等,确保制度的有效执行。

原始记录管理制度

原始记录管理制度

原始记录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会计基础工作,建立规范的原始记录管理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内部会计控制规范》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所指的原始记录管理制度是指是对原始凭证的开具、接收、传递、使用、保管等进行规范管理的制度,旨在保证会计核算基础环节的有序、正常和高效。

第三条公司应当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本规范的规定,使本制度在实际工作中被有效的执行。

第二章原始凭证的管理第四条原始凭证是证明经济业务已经发生、明确经济责任,并用作记帐原始依据的一种凭证,是会计核算的重要资料。

第五条各部门办理经济活动事项,必须取得或者填制原始凭证,并及时送交资产财务部。

第六条原始凭证须具备以下内容:凭证的名称、填制凭证的日期,填制凭证单位名称或填制人姓名,经办人员的签名或者盖章,接受凭证的单位名称,经济业务内容、数量、单价和金额.第七条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是合法的票据并盖有填制单位的公章:从个人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有填制人员的签名或者盖章。

自制原始凭证必须有经办单位领导人或其他指定负责人的签名或者盖章.第八条凡填有大写和小写金额的原始凭证,大写与小写的金额必须相符.第九条一式几联的原始凭证,应当注明各联的用途,只能以一联作为报销凭证。

对于填制一式多联的发票和收据,必须用双面的复写纸(发票和收据本身具备复写纸功能的除外)套写,并连续编号.作废时应加盖“作废”戳记,连同存根一起保存,不得撕毁。

第十条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的经济业务,应当将批准文件作为原始凭证附件.如批准文件需单独归档的,应当以复印件作为附件。

第十一条原始凭证不得涂改、挖补,发现原始凭证有错误,应当由开出单位重开或者更正,更正处应当加盖开出单位的公章。

原始记录填制人不得伪造、变造原始记录,如有违反规定的,按照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给予处罚。

第十二条会计人员根据国家财经法规和会计制度,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监督:(1)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对弄虚作假,严重违法的原始凭证在不受理的同时,应予以扣留,并及时向单位领导人报告,请查明原因,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原始记录管理制度

原始记录管理制度

原始记录管理制度原始记录管理制度旨在规范组织内的信息记录及文档管理,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可追溯性,从而保障组织的合规性和运营效率。

本文将就原始记录管理制度的重要性、实施方法、监督与管理等方面进行论述。

一、原始记录管理制度的重要性1. 合规性要求:许多行业都有法律法规及标准规定了信息记录的保管期限和要求,原始记录管理制度有助于组织合规经营。

2. 决策支持:准确和可靠的原始记录对组织的决策制定至关重要,管理制度的实施有助于提供可信的数据支持。

3. 资源利用:合理规范的原始记录管理可以节省组织的储存空间、管理成本和人力资源投入。

4. 风险预防:规范的原始记录管理可以减少信息丢失、篡改和滥用的风险,保障信息的安全性。

二、原始记录管理制度的实施方法1. 制定制度:组织应制定和完善相关的原始记录管理制度,明确记录保存的范围、要求和权限。

2. 培训与意识:组织应加强员工的原始记录管理意识和能力培训,确保每个员工对制度的理解和遵守。

3. 确保记录完整性:组织应建立记录的完整性验证机制,防止记录被篡改和破坏。

4. 合理存档:制定合理的存档规定和措施,包括物理存档和电子存档,并定期进行备份和整理。

5. 审查与监控:建立审查和监控机制,对原始记录的采集、入库和利用过程进行监督和管理。

三、原始记录管理制度的监督与管理1. 内部监督:组织应设立专门的原始记录管理部门或专责人员,制定相关的管理和监督流程。

2. 外部监督:针对一些重要记录,组织可以聘请第三方机构进行审查和监督,提高管理的透明度和可信度。

3. 政策宣传:组织应充分宣传原始记录管理制度,加强员工对制度的了解和遵守意识。

4. 变更管理:对于原始记录管理制度的变更和修订,组织应及时通知并培训相关人员。

5. 处罚与奖励:对于遵守和违反原始记录管理制度的人员,组织应当制定相关的处罚和奖励措施,激励人员遵守制度。

原始记录管理制度对于组织的合规性和运营效率具有重要意义。

原始记录及证书管理制度

原始记录及证书管理制度

1 目的使本机构的计量检定、校准或检测过程的原始记录、证书编写、数据核验和证书签发等环节得到有效的质量控制,确保本机构所出具的证书、校准证书或报告客观、准确、清晰、明确和完整,并符合规范要求。

2 适用范围适用于本机构所有原始记录填写及更正、证书/报告编写、数据核验和证书/报告签发等环节。

3 依据文件3.1 CWZ-TX-CX-07 《记录管理程序》3.2 CWZ-TX-CX-21 《结果报告管理程序》3.3 CWZ-TX-CX-22 《测量不确定度的评定程序》3.4 GB 3101 《有关量、单位和符号的一般原则》3.5 GB 8170 《数值修约规则》3.6 JJG 1022 《计量标准命名规范》4 原始记录的填写和更改4.1 原始记录的填写要求4.1.1 原始记录可用钢笔、签字笔填写,不得用铅笔、圆珠笔填写。

4.1.2 原始观测记录应在检定、校准和检测活动中及时记录,不允许追记。

4.1.3 原始记录内所有文字、数字、署名的填写都应字迹工整、清晰、排列整齐,不许任意涂改。

4.1.4 原始记录内的数据、单位、符号的填写应符合现行有效的国家标准和国家法定计量单位,不得出现以“0”代表“0.0”及“0.00”等类似的错误。

4.1.5 每份原始记录应包含足够的信息,以便识别影响不确定度的各种因素,在需要时,按这些信息可保证检定、校准和检测的再次复现,因此:1)原始记录的信息一般应等于或多于报告/证书上的信息。

即报告/证书上给出的信息(涉及到本单位的地址、声明、授权、溯源性的说明除外)包括建议、其他说明等,原始记录上均应有相应的记载;2)原始记录的通用信息部分均应逐栏如实填写,不允许空白,不作填写要求的栏目,应画上一根长横线杠掉,或用文字说明。

4.2 原始记录的填写说明4.2.1 通用信息栏1)技术依据可以只填代号,但企标、说明书、技术指标等应注明后再写代号;2)一栏内有两个内容的(如温度、湿度、型号、规格)可写完一个内容后空一格,接着写另一内容,或用“/”分隔;3)报告/证书上填写了有效日期的,原始记录上也应有记录;4)其他说明,可填写分包、检定、校准和检测的专业建议、方法、偏离、例外等内容;4.2.2 专业信息栏1)先填写检定/校准、检测项目,再填写原始检测数据或结果;2)项目数大于1时,应对项目进行编号,编号建议选用阿拉伯数字。

原始记录管理制度

原始记录管理制度

原始记录管理制度1.总则原始记录是企业开展经济核算主要依据,是按照规定格式用数字和文字对企业经济活动中的具体事实所进行的最初记载,为可靠的第一手资料。

原始记录的正确与否都直接影响企业管理工作的改进与提高。

为了使全厂压力容器制造过程原始记录做到完整、统一、准确、及时,特制订本制度。

2.记录的分类a:产品数量、品种、质量等方面的记录;b:劳动力和工时利用方面的记录;c:原材料和节约利用等方面的记录;d:设备运用和安全生产方面的记录;e:技术革新和合理化建议等方面的记录。

3.业务分工原始记录实行统一管理,分工负责,全厂由技术部资料室负责生产管理方面和经营管理方面的原始记录,主要负责审核各归口业务拟定补充修改的原始记录,统一编号,建立原始记录目录,并负责对原始记录执行情况的检查和业务指导,保证原始记录的正确使用。

各主要业务归口部门的分工如下:a、生产部负责:厂内计划及各种综合统计报表等方面的记录;产品质量,半成品,在制品,铸锻件,外协件等有关数量和质量,伤亡事故、劳动保护及安全教育方面的记录。

b、经营部负责:产品供货合同及成品、备件入库,保管、发货等方面的记录。

c、技术部负责:产品试验以及产品设计等方面的记录;产品工艺管理及材料定额等方面的记录。

d、质检部负责:产品质量检查方面的记录;计量和金相试验及仪器计量工具修理等方面的记录。

用户服务方面的记录。

e、公司办公室负责:劳动力数量,工时利用、出勤、加班加点以及人员变动;工时定额和工票等方面的记录;职工教育方面的记录。

f、设备处负责:设备的数量,使用,变动,事故以及电、气消耗等方面的记录;能源耗用,节约等方面的记录。

g、物资供应部负责:物资的收发、领退、消耗、结存、节约等方面的记录。

4记录要求4.1各单位应认真做好原始记录的管理工作,有关人员要明确责任严格按规定的路线传递,正确完整填报,不得弄虚作假,不得任意涂改撕毁。

视情节轻重对有关人员及领导分别给予罚款或行政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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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记录及证书管理制度
1. 计量部门负责各类记录、报告、证书格式的设计、修订及出具;负责记录、证书、报告印证的管理及监督考核工作。

2 . 使用单位负责报告、证书的使用和保管;负责本单位相关记录的管理工作。

3.管理要求
①记录及证书的分类:记录的分类包括计量管理工作记录;仪器设备收发记录;计量器具管理台帐;计量器具检定计划(时间安排表);计量器具使用状态变更单以及其它计量管理工作的记录等。

证书的分类包括计量确认证书、报告:校准证书;检定证书;测试(检测)报告;检定结果通知单;报废通知单;精密测量报告单等。

②记录、证书的格式
a. 记录、证书格式的设计、修改要遵循简便、清晰、易懂、内容齐全、可操作性强的原则,尽可能采用规程或标准中推荐格式,并应尽量降低被误解或误用的可能性。

b . 记录、证书需修改时,应由申请者提出修改说明,经专业室主任同意,计量部门技术负责人批准,统一印制。

c. 记录、证书的填写
所有记录、证书、报告必须使用规定格式,采用钢笔、碳素笔填写(或打印机打印)。

记录、证书、报告的填写必须字迹清晰;内容完整;结论明确;所用名词、术语、计量单位、数据修约等均符合国家标准规定。

记录中需修改数据时,采用划改方式:作废数据上
划两条水平线,将正确数据填在上方,由修改人盖名章。

证书、报告不允许更改。

记录中原始数据必须经校核者校验确认无误时,方可进行数据处理,发现异常应立即查找原因,记录填写完毕,由检定员(或试验员、测量者)、校核员签名。

d. 证书的出具
所有证书、报告应由取得相应资格的人员出具,所有内容均与原始记录一致,并履行审批手续,否则无效。

凡按照检定规程(或校准规范)确认合格的计量器具,出具“检定证书(或校准证书)”一式一份,交委托单位;不合格者依具体情况分别出具:“检定结果通知单”或“报废通知单”,一式二份,一份计量部门保存;一份交委托单位。

产品零组件的精密测量出具:“精密测量报告单”一式二份,一份由检测部门保存;一份交委托单位;对只进行性能测试的仪器出具“检测报告”,一式一份,交委托单位。

e .证书的审批手续
计量器具的检定使用的检定证书、报告需由检定员、校核员、审批人签字,审批人由计量部门负责人执行,并加盖本专业“仪器仪表检定”专用章。

其中“检定结果通知单”和“报废通知单”应由检定员、计量部门负责人签字。

零组件的“精密测量报告单”由测量者、校核员签字,并加盖本专业专用章。

f.记录、证书的保存和销毁
上一年度留存在各业务室,由各业务室负责编制记录保存;其他记录每年底前交计量管理员统一归档,保存期限五年。

计量标准装置的
检定证书需保存五个检定周期,原件由计量管理员统一存档,使用部门保存复印件。

所有记录应保证安全和保密,无关人员需查询、复印记录时,必须经计量部门批准。

超过保存期限的记录、报告由计量管理员办理销毁手续后,统一销毁。

计量器具使用单位应妥善保管检定证书(校准证书),进行量值溯源时应提供上一周期的检定证书(校准证书)。

g 印章
计量部门各专业室均持有相同规格不同编号的“*****公司仪器、仪表检定专用章”,“*****公司仪器、仪表校准专用章”,印章由计量管理员留存底样,由各部门负责人领取,印章指定由专人管理,检定证书(校准证书)、检定结果通知单、测试报告、计量器具报废单、测量报告单等均需加盖此印章。

印章不满足要求时,由计量部门统一更换。

计量人员人名印章只可在原始记录书写有误进行更改时使用,以示对更改数据或发生事件负责。

h 责任
计量人员对检定(校准)、测试过程的操作、数据处理以及由此得出的结论负责。

校核者原则上应由高于或等于检定员技术等级的工人或技术人员担任,校核者需对检测数据、图表、照片等的进行认真检查,并对检查结果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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