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业收验视制度
寄递渠道三项制度
寄递渠道三项制度是指邮政、快递企业在寄递服务活动中必须严格执行的三项基本制度,包括收寄实名制、开包验视制和过机安检制。
1.收寄实名制:要求快递企业在收寄快递时,必须要求寄件人提供真实姓名、
身份证号码和联系方式等信息,并进行核实。
这样可以有效防止快递业务被用于非法活动,如走私、贩毒等。
同时,实名收寄制度也可以帮助快递企业建立客户档案,提高服务质量。
2.开包验视制:要求快递企业在收寄快递时,必须对快递包裹进行安全检查,
包括检查快递物品、数量等是否与寄件人要求一致。
这样可以防止违禁物品通过快递渠道流通,保障社会安全。
3.过机安检制:要求快递企业在收寄快递时,必须对快递包裹进行过机安检,
以发现和排除危险物品和违禁物品。
这样可以保障快递业务的安全,防止发生意外事件。
为了确保寄递渠道安全,严厉打击通过寄递渠道实施违法犯罪活动,寄递企业务必严格执行三项制度。
寄件人也要主动配合,拒绝提供真实身份证件、拒绝验视内件的,寄递企业不得进行收寄。
快递收寄验视操作规范
快递收寄验视操作规范1、目的为规范收寄验视操作,统操作标准,提升公司业务质量,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形,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畴本制度适用于运营部及公司所有治理部门的全体职员3、收件操作3.1收件预备:3.1.1检查交通工具,保证不带病上路;对汽车或摩托车,要同时检查行驶证件是否携带齐全;检查通讯工具工作是否正常,保证一天的信息畅通。
3.1.2带齐收件所需的工具,如:手持终端、手机、运单、信封、包装袋、胶带、卷尺、弹簧秤、美工刀、圆珠笔、大头笔、运单袋、绑带、背包、鞋套、票据、宣传资料等必备工具,如数量不足,应及时补充,以免阻碍正常工作。
3.1.3个人仪容外表检查:互检或对镜自检,保证口气清新、整洁洁净,着工装,配带工作牌。
3.1.4查阅前一天工作记录,对前一天承诺客户的如补足票据等咨询题,是否预备齐全,同时对公司最新的通知认真做好记录。
3.2接收取件信息3.2.1如发觉寄件客户不在自己业务区域内,应赶忙通知公司平台人员,安排该区域快递员取件。
3.2.2接到客户发件信息,在规定时刻内必须赶到寄件客户处。
3.2.3如果因故无法在规定时刻到达,应致歉客户并重新约定时刻。
3.3到达客户处3.3.1妥善放置交通工具,对已收取的快件,不得单独存放,做到件不离身。
3.3.2如遇雨雪天,进客户处之前应征得客户同意,并套好鞋套。
3.3.3不得随意翻动客户的任何物品。
3.3.4如发件客户未能及时预备或发件本人临时离开等缘故造成不能当即完成取件服务,收件人员等待时刻原则上不能超过30分钟,并向客户讲明还有其它客户需要服务的缘故,并与客户重新约定时刻。
3.4查验:3.4.1确认收件方地址是否为我公司服务范畴。
A:对超区件应向客户讲明,是否能够就近自取。
B:客户不愿自取的,应向客户讲明缘故,婉拒客户。
如客户要求代发EMS的,应向客户讲明,按EMS服务标准要求,能够代劳,并与客户核对好快件重量及内件,转发完毕后,将EMS运单发件联交给客户,原则上不得转发其它任何快递公司。
快递管理规定
快递管理规定随着电子商务的迅猛发展,快递行业已经成为我们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为了保障快递服务的质量和安全,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快递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特制定以下快递管理规定。
一、快递服务提供者的管理1、资质要求快递服务提供者必须依法取得相应的经营许可证,并按照许可证核定的范围和有效期限从事快递业务。
同时,应具备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服务场所、设施设备、信息管理系统以及从业人员等。
2、服务质量(1)快递服务提供者应当向用户提供迅速、准确、安全、方便的快递服务。
按照约定的时限和地址将快件送达收件人,并保证快件的完好无损。
(2)在收寄、分拣、运输、投递等环节,应严格遵守操作规范,防止快件延误、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
(3)对于用户的查询和投诉,应当及时处理并给予答复。
对于投诉处理结果,应记录存档。
3、安全保障(1)快递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安全保障制度,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检查设备,对快件进行安全检查。
(2)禁止收寄国家法律法规禁止寄递的物品。
对于可疑物品,应要求用户出示相关证明或者进行核实。
(3)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4、信息管理(1)快递服务提供者应当妥善保管用户的快递信息,不得泄露、出售或者非法提供给他人。
(2)采用信息技术手段对快递信息进行采集、存储、传输和处理时,应确保信息的安全和保密。
二、快递收寄管理1、寄件人责任(1)寄件人应当如实填写快递运单,提供准确的收件人姓名、地址、联系电话等信息。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快递服务提供者的有关规定,不得交寄禁止寄递的物品。
(3)按照约定的方式支付快递费用。
2、收件人权益(1)收件人有权当面验收快件,发现快件外包装破损、内件短少或者损毁等情况,有权拒绝签收。
(2)收件人应当配合快递服务提供者完成签收手续,提供有效的身份证件。
3、验视制度(1)快递服务提供者在收寄快件时,应当当面验视内件,并在快递运单上注明验视结果。
邮件快件收寄验视规定
邮件快件收寄验视规定邮件快件收寄验视规定(试行)第一条为加强邮件、快件收寄验视管理,维护邮件、快件寄递安全,保障寄递渠道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邮政行业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用户交寄邮件、快件,邮政企业、快递企业收寄验视邮件、快件,以及邮政管理部门实施相关监督管理工作,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收寄验视,是指邮政企业、快递企业接收用户交寄的邮件、快件时,查验用户交寄的邮件、快件是否符合禁止寄递、限制寄递的规定,以及用户在邮件详情单或者快递运单上所填写的内容是否与其交寄物品的名称、类别、数量等相符的行为。
第三条邮件、快件收寄验视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源头治理,落实邮政企业、快递企业的主体责任,建立企业负责、政府监管、用户遵守和社会监督的机制。
第四条邮政管理部门应当与公安、交通运输、国家安全、海关、检验检疫、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铁路、民航等部门相互协调配合,加强对邮件、快件收寄验视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邮政管理部门及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向公众宣传国家关于禁止寄递、限制寄递的规定,并通过电话、网站等途径为用户咨询提供便利。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在其营业场所的显著位置公示禁止寄递、限制寄递物品有关规定。
第六条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按照“谁收寄、谁负责”的原则,明确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直接责任人的收寄验视岗位责任,制定收寄验视操作规程,配备验视邮件、快件所需的设备和工具,向用户告知禁止寄递、限制寄递物品有关规定,严格执行收寄验视制度。
第七条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强化对其从业人员验视邮件、快件的知识与技能的教育和培训。
教育和培训应当包括关于禁止寄递、限制寄递的法律、行政法规、国家规定和标准,验视邮件、快件的操作方法,禁止寄递物品辨识方法以及处置措施等内容。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将教育和培训工作纳入本单位计划,建立制度,健全档案,详细记载教育和培训及考核情况。
邮件快件收寄验视规定
邮件快件收寄验视规定(试行)第一条为加强邮件、快件收寄验视管理,维护邮件、快件寄递安全,保障寄递渠道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邮政行业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用户交寄邮件、快件,邮政企业、快递企业收寄验视邮件、快件,以及邮政管理部门实施相关监督管理工作,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收寄验视,是指邮政企业、快递企业接收用户交寄的邮件、快件时,查验用户交寄的邮件、快件是否符合禁止寄递、限制寄递的规定,以及用户在邮件详情单或者快递运单上所填写的内容是否与其交寄物品的名称、类别、数量等相符的行为。
第三条邮件、快件收寄验视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源头治理,落实邮政企业、快递企业的主体责任,建立企业负责、政府监管、用户遵守和社会监督的机制。
第四条邮政管理部门应当与公安、交通运输、国家安全、海关、检验检疫、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铁路、民航等部门相互协调配合,加强对邮件、快件收寄验视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邮政管理部门及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向公众宣传国家关于禁止寄递、限制寄递的规定,并通过电话、网站等途径为用户咨询提供便利。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在其营业场所的显著位置公示禁止寄递、限制寄递物品有关规定。
第六条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按照“谁收寄、谁负责”的原则,明确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直接责任人的收寄验视岗位责任,制定收寄验视操作规程,配备验视邮件、快件所需的设备和工具,向用户告知禁止寄递、限制寄递物品有关规定,严格执行收寄验视制度。
第七条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强化对其从业人员验视邮件、快件的知识与技能的教育和培训。
教育和培训应当包括关于禁止寄递、限制寄递的法律、行政法规、国家规定和标准,验视邮件、快件的操作方法,禁止寄递物品辨识方法以及处置措施等内容。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将教育和培训工作纳入本单位计划,建立制度,健全档案,详细记载教育和培训及考核情况。
快递管理规定
快递管理规定随着电子商务的迅速发展,快递行业已经成为人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为了保障快递服务的质量和安全,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规范快递市场秩序,特制定以下快递管理规定。
一、快递企业管理1、资质要求快递企业必须依法取得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并按照许可证核定的经营范围和地域范围开展经营活动。
2、服务质量(1)快递企业应当建立健全服务质量管理体系,制定并公布服务承诺,明确服务项目、服务价格、服务时限等内容。
(2)快递企业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和服务标准,为用户提供迅速、准确、安全、方便的快递服务。
3、安全保障(1)快递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障快递服务的安全。
(2)快递企业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3)快递企业应当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设备和防护用品,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4、信息管理(1)快递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快递运单信息管理制度,妥善保管用户信息,防止用户信息泄露。
(2)快递企业应当按照规定向邮政管理部门报送快递服务数据和相关信息。
二、快递从业人员管理1、从业资格快递从业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从业资格,经过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2、服务规范(1)快递从业人员应当遵守职业道德,诚实守信,文明服务。
(2)快递从业人员在收件、派件过程中,应当主动出示工作证件,告知用户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
3、安全操作(1)快递从业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快递服务的安全。
(2)快递从业人员在处理快件时,应当轻拿轻放,严禁抛扔、踩踏、挤压快件。
三、快递收件管理1、验视制度快递企业在收件时,应当严格执行验视制度,对用户交寄的快件进行当面验视,检查快件是否属于禁寄物品。
对于禁寄物品,快递企业应当拒绝收寄。
2、实名收寄快递企业应当实行实名收寄制度,要求用户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并如实登记用户姓名、身份证件号码、收件地址、联系电话等信息。
快递验视制度
快递验视制度快递验视制度是指在快递包裹寄送过程中,为了确保包裹的安全和完整,在快递员收取快递包裹时进行的一系列检查和核对程序。
这一制度是快递行业信任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保障消费者权益的一项重要举措。
首先,快递验视制度能够确保包裹的安全。
在快递员收取快递包裹时,他们会仔细观察包裹的外观是否完整,是否有破损或凹陷等情况。
同时,他们会比对包裹上的寄件人和收件人信息是否与快递单一致,以确保包裹送到正确的地址。
如果发现包裹有异常情况或信息不符,快递员将及时进行记录和报告,并与客户或快递公司联系,从而减少包裹丢失、被盗或寄送错误的可能性。
其次,快递验视制度能够提高快递服务的质量。
通过在快递员收取包裹时进行核对和验视,可以减少包裹错误装载的情况,提高派送的准确度和快递服务的及时性。
同时,快递员在验视包裹时还可以注意到是否有禁止寄送的物品,例如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或违禁品等,从而避免安全事故和法律风险。
这样一来,消费者可以更加放心地使用快递服务,而快递公司也能提升其服务品牌形象和市场竞争力。
再次,快递验视制度能够保护消费者权益。
在快递验视过程中,快递员会认真核对包裹的外观和信息,确保包裹的完好和正确装载。
如果发现包裹有包装破损或物品缺失等情况,快递员将当场制作有关记录,并与客户进行沟通和解决。
消费者可以根据验视记录和快递公司的相关政策要求进行索赔。
这种制度的实施,有效地保护了消费者的权益,减少了纠纷和争议的发生,提高了消费者对快递服务的满意度和信任度。
最后,快递验视制度也有助于快递行业的规范化发展。
通过制定和执行统一的验视标准和程序,快递公司能够更好地管理和监督快递员的收发包裹行为,提高快递服务的专业性和标准化水平。
与此同时,快递公司也可以通过对快递验视的记录和统计,进行数据分析和挖掘,为快递业务的改进和升级提供参考和依据。
这有助于推动整个快递行业的提质增效,促进行业的健康发展。
综上所述,快递验视制度在确保包裹安全、提高服务质量、保护消费者权益以及规范行业发展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快递暂行条例(2019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9号
快递暂行条例(2019年修订)正文:----------------------------------------------------------------------------------------------------------------------------------------------------快递暂行条例(2018年3月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97号公布根据2019年3月2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快递业健康发展,保障快递安全,保护快递用户合法权益,加强对快递业的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和其他有关法律,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快递业务经营、接受快递服务以及对快递业实施监督管理,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创造良好的快递业营商环境,支持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创新商业模式和服务方式,引导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加强服务质量管理、健全规章制度、完善安全保障措施,为用户提供迅速、准确、安全、方便的快递服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确保政府相关行为符合公平竞争要求和相关法律法规,维护快递业竞争秩序,不得出台违反公平竞争、可能造成地区封锁和行业垄断的政策措施。
第四条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利用信件、包裹、印刷品以及其他寄递物品(以下统称快件)从事危害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活动。
除有关部门依照法律对快件进行检查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非法检查他人快件。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私自开拆、隐匿、毁弃、倒卖他人快件。
第五条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负责对全国快递业实施监督管理。
国务院公安、国家安全、海关、工商行政管理等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相关的快递监督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邮政管理机构和按照国务院规定设立的省级以下邮政管理机构负责对本辖区的快递业实施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相关的快递监督管理工作。
收寄安全管理制度台账
一、前言为确保寄递渠道安全畅通,维护国家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邮政行业标准,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收寄安全管理制度台账。
二、制度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2. 《邮政业寄递安全监督管理办法》3. 《快递市场管理办法》4. 《快递服务标准》5. 《寄递服务企业收寄物品安全管理规定》6. 《快递网点收寄安全操作程序》三、制度内容1. 收寄验视制度(1)严格执行收寄验视制度,确保收寄的邮件、快件符合国家规定和标准。
(2)检查邮件、快件是否符合以下要求:a. 来寄递规定,无违禁品、危险品、禁寄物品等。
b. 寄递物品实际数量与面单上注明数量一致。
c. 寄递物品名称与面单上注明名称一致。
d. 包装完好,符合安全要求。
2. 实名收寄制度(1)严格执行实名收寄制度,确保寄件人信息真实、准确。
(2)要求寄件人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并如实填写相关单据。
3. 过机安检制度(1)严格执行过机安检制度,确保邮件、快件安全。
(2)对寄递的邮件、快件进行过机安检,发现违禁品、危险品等,立即报告相关部门。
4. 收寄安全操作程序(1)严格执行快递网点收寄安全操作程序,确保收寄过程安全、规范。
(2)检查邮件、快件包装是否符合要求,指导并协助客户进行包装。
(3)称量计费验视,确保单件寄递物品不超过50公斤,任何一边长度不超过150CM,长宽高三边之和不超过300CM。
(4)引导客户到收费柜台交费,将运单信息录入系统,并将粘贴好面单的快件交给处理人员。
(5)将运单寄件人存根联交于客户,并叮嘱妥善保管。
四、监督检查1. 定期对收寄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制度落实到位。
2. 对违反收寄安全管理制度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3. 加强员工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五、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 本制度由企业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3. 企业应根据实际情况,对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
快递业务操作规范
快递业务操作规范一、收寄验视制度1、各级服务站点、中转站要站在维护国家利益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高度,自觉防范禁寄物品流入寄递渠道。
要按照“谁经营,谁负责”的原则,100%执行国家邮政局《禁寄物品指导目录及处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
2、各级站点要严把“收寄关”,接揽业务时,必须做好验视工作,核对无误后加盖验视章。
凡《办法》中规定的禁寄物品,不得收寄,不得转运。
暂不能确定安全性的存疑物品,应要求寄件人出具相关权威机构检测的安全证明。
否则,不能收寄。
寄递、转运过程中发现有违禁物品的,按照《办法》规定执行。
3、各级站点、转运中心要按照国家要求配备相关的安全设施,依法配合公安、安全、海关等部门,对寄递全过程进行有效监管。
4、如果发现站点、工作人员违规收寄、运递禁寄物品的,总部将依法严肃处理责任人和责任单位(站点)。
涉嫌违法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分拣运输制度快件分拣运输流程快件包装规范包装操作流程一、普通货物指无特别缓冲防震要求、无特别大的尺寸、无特别的温度和密封要求等并且可以用快递封/袋或标准包装箱进行储运的货物;1、小于一定体积的较小的单票货物(例如重量小于500g)可用快递封进行包装:如果货物为较大量小件的零件,可要求客户对其产品集中包入一个包装后再交快递公司用快递封进行包装。
客户完成的包装应无挥发、无渗漏、产品的尖锐部分不透出包装、产品没有全部或局部露在其包装外部,应有足够的强度。
2、对于其它货物,若有相关的包装操作流程,则按其包装流程进行包装;若没有相应的包装流程供参考,可按如下流程;(1)客户对其产品有包装,如果不是易碎品,且客户提供的包装没有明显的破损和陈旧且为至少是单层瓦楞纸箱/盒时,则可以使用客户的包装。
但在其包装小于一定面积时(例子如小于120×120×100MM),运输时要用集货袋集货,外用施封锁封口;如果是易碎品,则可要求其自己进行缓冲和包装,并可告知客户快递公司只保证在送货时客户的外包装的完好。
快递收寄安全管理制度
快递收寄安全管理制度快递收寄安全管理制度第一条为加强寄递物品安全管理,防止禁寄物品流入寄递渠道,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寄递服务企业收寄物品时必须加强安全验视,核对无误后加盖验视章或签字确认。
应严格执行《禁寄物品指导目录及处理办法》的规定,按照“谁经营、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收寄验视制度。
第三条寄递服务企业对不能确定安全性的存疑物品,应要求寄件人出具相关部门的安全证明。
否则,不予收寄。
寄递服务企业收寄已出具安全证明的物品时,应如实记录收寄物品的名称、规格、数量、收寄时间、寄件人收件人名址等内容,记录保存期限应不少于1年。
第四条寄递服务企业受网络购物、电视购物和邮购等经营者委托从事物品寄递服务的,应与委托方签订安全保障协议。
所签订的协议应报本省(区、市)邮政管理局备案。
寄件人应在国家法律规定范围内,生产、经营、销售适合寄递的物品,并对所寄递物品承担相应责任。
第五条寄递服务企业从事代收货款业务,应到本省(区、市)邮政管理局备案。
寄递服务企业代收货款时,应明确告知收件人的权利义务。
寄递服务企业与寄件人结算代收货款的期限应不超过1个月,应建立代收货款台账,如实记录寄件人、收件人信息和货款金额等内容,台账保存期限应不少于1年。
第六条邮政监管机构应向社会公告承担网络购物、电视购物和邮购等物品寄递服务,以及办理代收货款业务的企业名录。
第七条寄递服务企业应采取各种安全措施,保障收寄物品和寄递服务人员的安全。
除配合公安、国-家-安-全、海关等机关依法侦破案件外,寄递服务企业对寄件人、收件人和收寄物品的相关信息负有保密责任。
对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查处来源不合法及假冒伪劣等商品的工作,寄递服务企业应予以积极配合。
第八条寄递服务企业应强化员工的安全教育和安全技能培训,加强经营的规范管理和安全防范。
应制定收寄物品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并报本身(区、市)邮政管理局备案。
快递收寄验视安全作业流程
快递收寄验视安全作业流程快递行业作为现代物流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人们的生活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然而,快递收寄过程中的安全问题也日益凸显,其中收寄验视环节更是至关重要。
为了确保快递包裹的安全,保障寄递渠道的畅通,制定科学合理、严谨有效的快递收寄验视安全作业流程显得尤为重要。
一、收寄准备快递员在进行收寄工作前,需要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
首先,要确保携带必要的工具和设备,如电子秤、卷尺、验视工具(如手电筒、小刀等)、快递面单等。
其次,要熟悉各类禁寄物品的目录和特征,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的收寄政策。
二、客户接待当快递员到达客户处或客户前来寄件时,要以热情、专业的态度迎接客户。
询问客户寄件的目的地、物品内容、重量等基本信息,并向客户介绍快递服务的相关规定和注意事项。
三、物品验视这是快递收寄验视安全作业流程中最为关键的环节。
1、要求客户当面打开包裹,对寄递物品进行逐一检查。
检查时要仔细、认真,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
2、对于衣物、书籍等常见物品,可以通过触摸、观察等方式进行初步判断;对于电子设备、食品等特殊物品,要根据其特点进行有针对性的检查。
3、重点检查物品是否属于禁寄物品,如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放射性等危险物品,以及枪支弹药、管制刀具、淫秽物品等违法物品。
4、对于无法确定安全性的物品,要及时向上级主管报告,或咨询相关专业部门,确保物品符合寄递要求。
四、信息核对在验视物品的同时,要核对客户填写的快递面单信息是否准确、完整。
包括寄件人姓名、地址、电话,收件人姓名、地址、电话,物品名称、数量、价值等。
1、检查寄件人和收件人的姓名、地址是否清晰、准确,电话是否能够正常拨通。
2、核实物品名称与实际寄递物品是否一致,数量是否准确。
3、对于价值较高的物品,要提醒客户进行保价,并按照公司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五、封装打包经过验视和信息核对无误后,对物品进行封装打包。
1、选择合适的包装材料,根据物品的性质、尺寸和重量,选择坚固、耐用的纸箱、塑料袋或木箱等。
快递收寄验视制度
快递收寄验视制度快递业在如今的社会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随着人们对于快递服务的需求不断增加,快递产业的发展也呈现出爆发式增长的趋势。
然而,伴随着快速增长的同时,也带来了一系列的问题和挑战,如快递安全问题成为了人们关注的焦点。
为了保障快递的安全性和可靠性,快递收寄验视制度应运而生。
快递收寄验视制度是指快递公司和快递员在收寄快递之前进行视觉检查的一项制度。
这项制度的实施目的是确保所收寄的快递物品完好无损、无违禁物品,同时也为快递员接受物品的过程提供一种安全的保障。
这项制度不仅有助于防止快递物品的遗失和损毁,也能够避免快递中潜藏的潜在危险和安全风险。
快递收寄验视制度的实施需要快递公司提供必要的培训和教育,让快递员掌握正确的验视方法和流程。
快递员在接收快递物品时,应当进行仔细的目视检查,对外观有可疑的物品进行进一步的检查和询问,以确保快递物品的安全和合规。
在收寄过程中,快递员还应当记录下快递物品的外观特征、数量和重量等基本信息,以便后续对快递物品进行跟踪和核对。
除了快递公司和快递员的配合外,政府相关部门也应当加大对快递收寄验视制度的监督和管理力度。
政府部门可以制定相关法规和标准,明确快递收寄验视的要求和流程,同时加强对快递公司的监管,确保其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并切实履行责任。
快递收寄验视制度的实施对于快递业界和消费者都有着积极的影响。
首先,它有助于减少快递物品的损失和遗失,提高快递服务的可靠性和安全性。
其次,通过验视制度的实施,可以避免快递中存在的违禁物品和危险物品的运输,保障社会的安全和稳定。
此外,快递收寄验视制度还可以提高快递员的专业素养和服务水平,增加消费者对快递公司的信任和满意度。
然而,快递收寄验视制度的实施也面临一些挑战。
首先,快递业务量大、快递员数量多,如何确保所有快递员都能正确执行验视制度是一个难题。
此外,快递物品的体积和形状多样,对快递员的验视技巧和经验也提出了一定的要求。
因此,快递公司和政府部门应加大对快递员的培训和指导力度,提高其对快递收寄验视制度的理解和执行能力。
快件收寄验视制度
收寄验视制度为了保护国家政治、经济、社会及文化的进展,保证快件运输过程中的人身安全、快件安全及快件操作设备安全,防止不法分子利用快递网络渠道从事危害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活动,各业务员必需严格执行快件收寄验视制度。
一、揽收验视并核查禁限寄物品一、揽收验视工作:1、揽收快件时应留意观看发件人和收件人的公司名称,公司名称所表示的公司类型可能说明货物是禁运品,避开揽收禁运品;2、揽收快件时应告知客户必需填写货物品名并履行告知制止揽收禁运品的义务。
在用户交寄除信件以外的其他物品时,当面验视内件,并请用户出示有效身份证件。
客户将运单具体信息填写完毕后,取件员必需将自己的姓名全称在运单揽收人处填收完整;3、在揽收快件时必需加强安全检查(必需要求客户进展开箱验货检查);4、在揽收快件时应留意检查货物外包装上的各种标示或说明,避开揽禁运品;5、制止揽收不明快件,不允许接收不明卖单快件。
对于送货上门的客户,需进展严格的货物开箱验货安全检查,核实相关有效证件,运单上必需填写发件客户身份证号码;6、进展的客户必需加强货物安全检查防范工作;7、对拒绝验视内件的,或不能确认是否安全的可疑物品〔如机电装置、粉末、不明金属、装有不明气体或液体的密闭装置等〕不予收寄。
二、操作检查:擅长运用自己的眼、耳、鼻和手对货物进展判别:感如是禁运品可能获得的感知官识别看污渍、结霜、潮湿、漏油听声音〔滴答声、叫声、摇摆撞击声〕闻不寻常的气味〔油漆、香水、臭鸡蛋〕触摸热或冰的包装箱〔化学反响或者干冰〕二、制止和限制递运物品〔一〕违法禁运物品是指国家法律、法规明确制止寄递运输的货物。
1、各类烈性毒药和传染性物品,如铊、氰化物、砒霜、催泪弹等。
2、麻醉药物和精神药品,如毒品、鸦片〔包括罂粟壳、花、苞、叶等〕、吗啡、可卡因、海洛因、大麻等。
3、国家法令制止流通或寄运的物品,如文物、武器、弹药、刀具、仿真武器、古董等。
4、含有反动、淫秽或有伤风化内容的报刊、书籍、图片、宣传品、音像制品、计算机磁盘及光碟等。
快递包裹收寄验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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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上传必究快递包裹收寄验视制度
第一条为维护寄递渠道安全,保障国家利益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快递市场管理办法》、《寄递服务企业收寄物品安全管理规定》。
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包裹收寄验视是法律赋予寄递企业的权利和义务,由业务员具体实施,业务员或其他办理快件收寄递人员都必须严格执行。
对不理解、不配合验视工作的客户,要耐心做好宣传解释,对仍不接受验视的,不予收寄。
第三条公司本部、各承包网点、与本公司签约的各下属公司所有从业人员,均应遵守本制度。
第四条业务员必须先培训,后上岗,熟悉有关法律法规,掌握验视方法以及相关知识,掌握《禁寄物品指导目录及处理办法(试行)》及实际处理办法。
第五条对用户交寄的包裹,原则上百分之百验视,对批量客户因时间关系,的确无法全部验视的,应与客户签订寄递安全保障协议,并每周按一定比例抽查3次以上。
第六条对已经封装好的包裹,应礼貌地请客户打开验视,对有疑惑、抵触情绪的客户,要耐心做好宣传解释工作,争取理解、配合、支持。
请客户打开并拿出包裹箱,或根据客户授权业务员帮助打开;验视应由业务员当寄件人的面逐件验视,验视没有问。
快递站包裹收寄验视制度
快递站包裹收寄验视制度
第一条为维护寄递渠道安全,保障国家利益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快递市场管理办法》《寄递服务企业收寄物品安全管理规定》。
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包裹收寄验视是法律赋予寄递企业的权利和义务,由业务员具体实施,业务员或其他办理快件收寄递人员都必须严格执行。
对不理解、不配合验视工作的客户,要耐心做好宣传解释,对仍不接受验视的,不再收寄。
第三条公司本部、各承包网点、与本公司签约的各下属公司所有从业人员,均应遵守本制度。
第四条业务员必须先培训,后上岗,熟悉有关法律法规,掌握验视方法以及相关知识,掌握《禁寄物品指导目录及处理办法(试行)》及实际处理办法。
第五条对用户交寄的包裹,原则上100%验视,对批量客户因时间关系,的确无法全部验视的,应与客户签订寄递安全保障协议,并每周按一定比例抽查3次以上。
第六条对已经封装好的包裹,应礼貌地请客户打开验视,对有疑惑、抵触情绪的客户,要耐心做好宣传解释工作,争取理解、配合、支持;请客户打开并拿出包裹箱,或根据客户授权业务员帮助打开验视应由业务员当寄件人的面逐件验视,验视没有问题,业务员眼同客户封装,或客户协同
业务员封装。
第七条对特殊时期、特殊收寄地、特殊收件人、寄递的物品违背常理等,应提高警惕,加强验视,或根据管理部规定执行。
下列情形应重点检视:
1、在举办国内、国际重大活动期间,对寄往活动举办地的快件,管理部门有其他管理规定,还应从其规定。
2、车站、码头、商场、机场、旅社、酒吧等人员流动性较大场所收取的快件。
3、对委托第三方转交收件人的快件。
快件验视名词解释
快件验视名词解释一、什么是快件验视?二、快件验视的方法有哪些? 1。
开箱验视:快递公司应当提供与寄件人约定的取件时间和地点,经收件人查验无异议后,方可收寄。
2。
重量不符的验视:应当要求收件人开箱验视,一般情况下,国内快件为20厘米x 40厘米x 40厘米,快件外包装完好,用户拒绝验视或者无法开箱验视的,除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理外,还应当及时告知寄件人拒收理由。
3。
外观检查:对寄件人交寄的信件以外的其他物品和邮件的外观质量进行检查。
4。
内件检查:快件内部的检视工作,由收寄件双方协商确定由快递企业执行。
5。
短重量的核实:指寄件人寄递同一个快件,在规定的重量和资费之外,支付超出规定重量部分的资费。
6。
长、短重量的核实:对于异地交寄的快件,如果超过国家规定的长、短重量,应该按异地快件计算资费。
7。
认真核对运单上填写的内容,发现有疑问的要立即联系寄件人,并妥善处理。
8。
开拆、验视过程中发现的禁寄物品和禁寄物品名录所列物品以及其他不能确定安全性的物品,应当场予以销毁或者退回寄件人。
9。
任何企业和个人不得非法开拆、检查他人快件。
10。
验视中发现的禁寄物品和禁寄物品名录所列物品以及其他不能确定安全性的物品,应当予以暂扣,并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11。
将收寄的信件类物品交给收件人的,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告知收件人当面验收。
收件人有权当面验收信件。
12。
经收件人同意,企业可以采用视频等形式验收。
13。
验视发现禁寄物品和禁寄物品名录所列物品以及其他不能确定安全性的物品,应当立即通知寄件人;寄件人拒绝验视的,企业应当告知寄件人处理意见。
14。
快件验视应当做好记录,并妥善保管。
快件验视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一年。
第三,改变检查的方法。
四、违反快件验视规定的处罚规定1。
寄件人隐瞒信息、提供假名址或者假证件,以逃避快递企业收寄验视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第八十六条的规定处罚,由公安机关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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寄递业收验视制度
为了能做好寄递安全工作,杜绝事故的源头和隐患,各站点、全体员工都要充分认识邮路安全对社会稳定的重要性,快件的收寄工作中,必须严格执行验视制度,其具体要求如下:
凡通过邮寄、小件快运、包裹托运等方式寄递物品,各站点要通知业务员一律开包、开箱检查,严格查验、登记承办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必须认真核查登记物品名称及发货人、收货人、货主的姓名、地址、身份证号码等信息。
第一、强化落实收寄验视制度,坚决将各类危险品堵在寄递渠道之外。
要按照“谁经营,谁负责;谁揽收,谁负责”的原则,严把收寄关,尤其留意新客户及上门寄递的快件,确保安全后方可收寄必须做到不验视不收
寄、不能确定安全的不收寄。
第二、认真学习《快递禁寄物品指导目录及处理办法》,严禁收寄禁寄物品,杜绝一切安全隐患。
第三、加强重点部位、重点环节的安全防范,加强分拣场所的管控,健全内部防控体系,做好员工安全思想教育工作。
第四、接收客户及宾馆、车站、码头等不固定与所有上门客源寄递的快件时,一律开包、开箱检查,严格查验、登记承办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必须认真核查登记物品名称及发货人、收货人、货主的姓名、地址、身份证号码等信息。
第五、对于不配合验视的快件坚决拒绝收取!公司全体一定要高度重视、百倍警惕寄递物品的安全,尽最大努力采取强有力的措施确保邮路的安全。
公司将严格执行“谁经营,谁负责;谁揽收,谁负责”的原则。
如因在收寄过程中未严格执行当面验视制度,严重违反国家关于邮路安全的规定,收寄禁止寄递的物品,相关寄递安全工作制度未落实布置,职责不到位,管理存在漏洞,安全工作存在严重隐患的,一经查处将处以重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