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垃圾桶租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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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书项目名称:智能化太阳能LED灯广告能源垃圾桶

租赁合同

甲方:

地址:

负责人:联系电话:

乙方:

邮编:

负责人:联系电话: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开户帐号:

甲方单位是依法设立的机构,具有签署和执行本合同的权利和能力。乙方具有户外广告设计、制作、安装的经营资格,并具有发布户外广告资质和能力。乙

方对本协议项下的户外广告媒体拥有销售出租权,并保证该权利在甲方的租用期

限内合法、有效,甲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租用乙方的广告位,甲乙双方仅存在租赁关系。发生任何与广告位使用权限相关的法律责任,均有乙方承担。

甲乙双方根据《合同法》和《广告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就甲方委托

乙方制作发布户外广告事宜,经过友好协商,特签订本合同,其条款如下:

第一条广告发布概况

1.1广告发布形式:智能化太阳能LED丁广告能源垃圾桶广告

1.2广告发布内容:由甲方提供确认稿件及样式、乙方设计制作发布

1.3广告发布规格:广告规格及材料:0.86m*1.80m。广告画面采用户外灯片。

1.4广告发布数量: _个垃圾桶,一个双耳双面,合计 _个广告画面

1.5广告画面的保质期:1年

1.6广告发布位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7广告价格:单价为人民币:RMB .00元/年/个,—个共计.00 元(元整)。合同总额费

用为:人民币直元(元整)。为此项广告发布所涉及的审批、设计、维护等包括但不限于此的一切费用。

1.8其他要求:每个垃圾桶灯箱亮灯时间随路灯亮灯时间进行。

第二条广告的发布期限

2.1广告的发布期限为捌年,自2016年12月丄日起始至2024年11月30

日止。

第三条广告的设计制作

3.1广告由乙方设计,乙方应当在合同签订后7日内向甲方提供设计初稿,由甲方书面确认签字后开始制作。若甲方认为设计初稿需要修改,乙方应该按照甲方的意见进行修改。设计

稿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3.2本合同签订后15日内,乙方向甲方提供其确认的广告整体形式设计图、广告位置图

等。并由甲方签署确认。

3.3乙方负责向有关广告主管机关申请办理包括但不限于广告批准和登记备案等法律手续,

并负担一切费用和一切法律责任。为使广告发布顺利获得批准,乙方应当及时向甲方提示广告及其申报材料中(不论形式上还是内容上)存在的有悖于法律要求之处,并提出改进建议和解决方案。广告发布期内的各种税金及管理费等一切费用由乙方负担。

3.5样稿获得有关广告主管机关确认后,乙方应当立即制作画面样品,制作完成

后通知甲方检验。如检验合格,乙方应按样品标准在按甲方所要求的发布日期前完成所有广告制作。制作完成后,乙方应当立即书面通知甲方验收。其画面与样稿色彩相符合,印刷、材料等质量低劣或不符合本合同规定,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重新制作。如果因此导致发布延迟,则合同时间相应顺延,因此增加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3.6制作及安装:乙方为甲方制作安装每年一次广告画面,一年内广告画面如有

褪色、变形、破损等影响广告形象等情况出现,乙方负责免费更换。如甲方额外提出更换画面要求,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四条广告发布约定

4.1在发布期间若因政府原因或不可抗拒原因(如政府长期征用、地震、火灾等)使广告

不能正常发布,甲方不承担相关责任,乙方不承担赔付责任,其广告发布结算按实际发布天数结算。广告期遇有公益广告,在公益广告结束后乙

方应及时更换成甲方的广告,期间所遇公益广告占用时间不计在广告发布期

内,广告发布期随之顺延。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4.2乙方应维护管理广告及其设施设备,保证其在发布期限内的持续正常使用,并保证其安

全。与甲方无任何关系。

4.3乙方负责维护保养广告媒体及画面,及时向甲方通报有关信息。如广告灯箱所依附的建

筑主体、广告画面在发布期间损坏,乙方应在10-12日内免费修

复。因广告媒体、媒体所依附的建筑主体或其他与媒体有关的设备及设施发生倒塌、坠落、脱落等造成人身或财产损失的,由乙方全面负责一切后果及承担一切责任。

4.4乙方应当保证广告的整洁美观,在本合同1.5款所规定的保质期内,各广告画面如有

损,由乙方负责维护,但广告发布时间应该按照修复时间顺延。

4.5若广告发生损坏或其设施设备发生故障后,乙方除应在7日内予以修复,使

其恢复正常外,发布期限还应顺延。如广告设施出现严重污渍或者出现损坏,乙方必须在10个工作日内修复或者更换,逾期没有更换或者修复,每个垃圾桶灯箱每超过一日,罚款100元,累计超过10日依旧没有修复或者更换的,甲方除予以每个灯箱1000元罚款。

4.6广告发布后,乙方应当向甲方提供广告效果,保证白天和夜间发布的实景照片各一张,

由甲方存档。

4.7在发布期间内,如果甲方要求更新广告画面,应当提前45日以上书面通知

乙方,并同时提供样稿和相关申报文件。经有关广告主管机关审查通过后,乙方应当予以更新,双方可就费用、完成时间等事项另行协商。

4.8乙方负责广告设施的整体安全和一切法律责任,如出现安全意外事故,相关责任均由乙

方负责。

4.9广告每天晚上照明时间:以路灯亮灯时间为准,随路灯开关进行,乙方不得

更改亮灯时间,否则按违约处理

第五条广告费及支付

5.1费用支付:

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开具合法发票。

广告验收合格后,甲方向乙方一次性支付本合同费用全额的40%即人民币

¥________________ (大写:元整);2020年12月31日前,甲方向乙方一次

性支付本合同费用全额的50%即人民币¥(大写:元整);

2024年11月1日前,甲方向乙方一次性支付本合同费用全额的10%即人

民币¥(大写:元整)。

5.2本合同中约定所制作的广告灯箱,如灯箱出现任何质量问题,均由乙方承担起维修全

部费用。

5.3支付方式:□转账□电汇□托收□自带汇票

乙方收款账号如下:

户名:

开户行:

账号:

第六条相关权利和侵权责任

甲乙双方属于租赁关系,甲方租用乙方有经营权或者所有权的广告位置,对该广告发布后出现的一切法律责任,均与甲方无关,全部责任由乙方承担。

具体权利义务关系如下:

6.1乙方保证其已经取得广告所占用的建筑物或构筑物的合法有效使用权,使用

期限不少于本合同2.1款规定的发布期限。如果对上述建筑物或构筑物的使

用权存在争议,则由乙方单独处理并承担全部责任和后果。

6.2无论广告是乙方所设计或者根据甲方提供的样稿制作,广告画面之著作权为甲方所

有,除非为本合同之目的或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在任何时候以任何方式透露、使用或或允许、提供、转让给合同第三方使用其部分或全部内容。但是所有内容一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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