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菌药物应用的原则与指征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一、前言抗菌药物是临床治疗细菌性感染的重要手段,合理、有效地使用抗菌药物对于提高疗效、减少不良反应、降低耐药性具有重要意义。
为指导临床医生合理应用抗菌药物,确保患者用药安全,制定本指导原则。
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基本原则1. 诊断为细菌性感染者,方有指征应用抗菌药物。
根据患者的症状、体征及血、尿常规等实验室检查结果,初步诊断为细菌性感染者以及经病原检查确诊为细菌性感染者方有指征应用抗菌药物。
由真菌、结核分枝杆菌、非结核分枝杆菌、支原体、衣原体、螺旋体、立克次体及部分原虫等病原微生物所致的感染亦有指征应用抗菌药物。
缺乏细菌及上述病原微生物感染的证据,诊断不能成立者,以及病毒性感染者,均无指征应用抗菌药物。
2. 尽早查明感染病原,根据病原种类及细菌药物敏感试验结果选用抗菌药物。
抗菌药物品种的选用原则上应根据病原菌种类及病原菌对抗菌药物敏感或耐药,即细菌药物敏感试验(以下简称药敏)的结果而定。
因此有条件的医疗机构,住院病人必须在开始抗菌治疗前,先留取相应标本,立即送细菌培养,以尽早明确病原菌和药敏结果;门诊病人可以根据病情需要送验细菌培养及药敏试验。
危重患者在未获知病原菌及药敏结果前,可根据患者的发病情况、发病场所、原发病灶、基础疾病等推断最可能的病原菌,并结合当地细菌耐药状况先给予抗菌药物经验治疗,获知细菌培养及药敏结果后,再根据结果调整用药。
3. 抗菌药物治疗性应用的基本原则。
抗菌药物的选用应根据病原菌种类、感染部位、严重程度、药物耐受情况等因素综合考虑。
首先,应选择对病原菌有较强抗菌活性的药物;其次,考虑药物在感染部位的浓度和分布,确保药物能达到有效的抗菌浓度;再次,注意药物的药代动力学特点,避免药物相互作用;最后,充分考虑患者的年龄、性别、体重、肝肾功能、过敏史等个体差异。
4. 抗菌药物预防性应用的基本原则。
预防性应用抗菌药物应严格掌握指征,主要包括:手术患者术前、术后预防性应用,以降低手术部位感染的发生;心内膜炎、骨髓炎等严重感染患者,为预防感染扩散;长期留置导尿管、呼吸机等侵袭性操作患者,为预防相关感染;以及特殊病原菌感染的高危人群。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第一部分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基本原则抗菌药物的应用涉及临床各科,正确合理应用抗菌药物是提高疗效、降低不良反应发生率以及减少或减缓细菌耐药性发生的关键。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是否正确、合理,基于以下两方面:(1)有无指征应用抗菌药物;(2)选用的品种及给药方案是否正确、合理。
抗菌药物治疗性应用的基本原则一、诊断为细菌性感染者,方有指征应用抗菌药物根据患者的症状、体征及血、尿常规等实验室检查结果,初步诊断为细菌性感染者以及经病原检查确诊为细菌性感染者方有指征应用抗菌药物;由真菌、结核分枝杆菌、非结核分枝杆菌、支原体、衣原体、螺旋体、立克次体及部分原虫等病原微生物所致的感染亦有指征应用抗菌药物。
缺乏细菌及上述病原微生物感染的证据,诊断不能成立者,以及病毒性感染者,均无指征应用抗菌药物。
二、尽早查明感染病原,根据病原种类及细菌药物敏感试验结果选用抗菌药物抗菌药物品种的选用原则上应根据病原菌种类及病原菌对抗菌药物敏感或耐药,即细菌药物敏感试验(以下简称药敏)的结果而定。
因此有条件的医疗机构,住院病人必须在开始抗菌治疗前,先留取相应标本,立即送细菌培养,以尽早明确病原菌和药敏结果;门诊病人可以根据病情需要开展药敏工作。
危重患者在未获知病原菌及药敏结果前,可根据患者的发病情况、发病场所、原发病灶、基础疾病等推断最可能的病原菌,并结合当地细菌耐药状况先给予抗菌药物经验治疗,获知细菌培养及药敏结果后,对疗效不佳的患者调整给药方案。
三、按照药物的抗菌作用特点及其体内过程特点选择用药各种抗菌药物的药效学(抗菌谱和抗菌活性)和人体药代动力学(吸收、分布、代谢和排出过程)特点不同,因此各有不同的临床适应证。
临床医师应根据各种抗菌药物的上述特点,按临床适应证(参见“各类抗菌药物适应证和注意事项”)正确选用抗菌药物。
四、抗菌药物治疗方案应综合患者病情、病原菌种类及抗菌药物特点制订根据病原菌、感染部位、感染严重程度和患者的生理、病理情况制订抗菌药物治疗方案,包括抗菌药物的选用品种、剂量、给药次数、给药途径、疗程及联合用药等。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
性;长期使用第三、四代头孢菌素导致二重感染和出血。
二、氨基糖苷类抗生素
1、应证:中、重度肠杆菌科细菌等革兰阴性杆菌感染;中、重 度铜绿假单胞菌感染;严重葡萄球菌或肠球菌感染治疗的联合用药之一 (非首选);链霉素或庆大霉素亦可用于土拉菌病、鼠疫及布鲁菌病,后 者的治疗需与其他药物联合应用;链霉素可用于结核病联合疗法。
第三节 各类抗菌药物的适应证和注意事项
一、β-内酰胺类抗生素
(一)青霉素类 1、适应证: 天然青霉素:天然青霉素适用于溶血性链球菌、肺炎链球菌、草绿 色链球菌、肠球菌、金葡菌等革兰阳性球菌所致的感染,包括败血症、 肺炎、脑膜炎、咽炎、扁桃体炎、中耳炎、猩红热、丹毒等,也可用于 治疗和心内膜炎,以及破伤风、气性坏疽、炭疽、白喉、流行性脑脊髓 膜炎、李斯特菌病、鼠咬热、梅毒、淋病、雅司、回归热、钩端螺旋体 病、奋森咽峡炎、放线菌病等。 半合成青霉素:耐青霉素酶青霉素类主要适用于产青霉素酶的葡萄 球菌(甲氧西林耐药者除外)感染,以及需要长期用药的慢性感染。广 谱青霉素类适用于敏感细菌所致的呼吸道感染、尿路感染、胃肠道感 染、皮肤软组织感染、脑膜炎、败血症、心内膜炎等。哌拉西林、阿洛 西林和美洛西林对适用于肠杆菌科细菌及铜绿假单胞菌所致的呼吸道感 染、尿路感染、胆道感染、腹腔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等。 2、注意事项:注意过敏反应,尤其是过敏性休克,青霉素钾盐不 可快速静脉注射。
(二)头孢菌素类抗生素
1、适应证:第一代头孢菌素主要用于治疗革兰氏阳性细胞所致的 感染;第二代头孢菌素主要用于革兰阳性球菌,以及流感嗜血杆菌、大 肠埃希菌、奇异变形杆菌等中的敏感株所致的呼吸道感染、尿路感染、 皮肤软组织感染、败血症、骨、关节感染和腹腔、盆腔感染。第三代头 孢菌素适用于敏感肠杆菌科细菌等革兰阴性杆菌所致严重感染。第四代 头孢菌素的抗菌谱和适应证与第三代头孢菌素同,尚可用于对第三代头 孢菌素耐药而对其敏感的产气肠杆菌、阴沟肠杆菌、沙雷菌属等细菌感 染。
最新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
最新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抗菌药物是治疗细菌感染的重要药物,但由于滥用和过度使用,导致抗菌药物耐药性问题日益严重。
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的制定旨在合理使用抗菌药物,减少耐药性的发生和传播。
以下是最新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1.确定合理的使用指征:根据患者的临床症状、体征和实验室检查结果,明确是否存在细菌感染,并确定需要给予抗菌药物的适应症。
同时要根据临床病情的严重程度和有无并发症来选择初始抗菌药物。
2.根据细菌药物敏感性选择药物:应尽可能根据细菌的药物敏感性进行抗菌药物的选择,避免无效的抗菌治疗。
对于常见的致病菌,临床常规的药敏试验结果可以作为参考,但要注意不同地区、不同医院和不同科室中细菌的药物敏感性可能存在差异。
3.个体化用药原则:根据患者的个体差异、年龄、性别、肝肾功能等因素,个体化调整抗菌药物的剂量和给药途径。
对于特殊人群如孕妇、儿童和老年人,要特别注意抗菌药物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4.优先选择狭谱抗菌药物:狭谱抗菌药物能够对感染菌种产生更好的杀菌作用,同时减少对人体正常菌群的影响。
广谱抗菌药物应该作为备用药物,临床应避免过度使用。
5.合理的抗菌药物序贯疗法:对于临床疗效不佳、细菌定植或耐药菌感染的患者,可以考虑采用抗菌药物序贯疗法。
即在初始治疗无效后,根据药敏试验结果进行相应的调整或更换抗菌药物。
6.避免滥用抗菌药物的组合使用:多种抗菌药物合并使用不仅增加了药物不良反应的风险,还易导致耐药菌的产生。
应在必要时选择经验证有效的联合用药方案,避免滥用。
7.控制抗菌药物的使用量和用药时间:要合理控制抗菌药物的用药剂量和使用时间,尽可能采用最短疗程、最小剂量的原则。
治愈患者后要及时停药,避免延长用药时间和不必要的联合用药。
总之,最新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的核心是合理使用抗菌药物,并减少滥用和过度使用的现象,以降低耐药性的风险。
医务人员应密切关注疫情动态、掌握药物敏感性监测数据,遵循预防与控制感染的原则,保证抗菌药物的临床应用更为科学和准确。
抗菌药物应用基本原则
一、抗菌药物的治疗性应用(一)诊断为细菌性感染者,方有指征应用抗菌药物1.根据患者的症状、体征及血、尿常规等实验室检查结果,初步诊断为细菌性感染者以及经病原检查确诊为细菌性感染者方有指征应用抗菌药物;2.由真菌、结核分枝杆菌、非结核分枝杆菌、支原体、衣原体、螺旋体、立克次体及部分原虫等病原微生物所致的感染亦有指征应用抗菌药物。
3.缺乏细菌及上述病原微生物感染的证据,诊断不能成立者,以及病毒性感染者,均无指征应用抗菌药物。
(二)尽早查明感染病原,根据病原种类及细菌药物敏感试验结果选用抗菌药物抗菌药物品种的选用原则上应根据病原菌种类及病原菌对抗菌药物敏感试验的结果而定。
1.住院病人必须在开始抗菌治疗前,先留取相应标本,立即送细菌培养,以尽早明确病原菌和药敏结果;门诊病人可以根据病情需要送验细菌培养及药敏试验。
2.危重患者在未获知病原菌及药敏结果前,可根据患者的发病情况、发病部位、原发病灶、基础疾病等推断最可能的病原菌,并结合当地细菌耐药状况先给予抗菌药物经验治疗,获知细菌培养及药敏结果后,对疗效不佳的患者根据药敏结果调整给药方案。
(三)按照药物的抗菌作用特点及其体内过程特点选择用药各种抗菌药物的药效学(抗菌谱和抗菌活性)和人体药代动力学(吸收、分布、代谢和排出过程)特点不同,因此各有不同的临床适应证。
临床医师应根据各种抗菌药物的上述特点,按临床适应证(参见“各类抗菌药物的适应证和注意事项”)正确选用抗菌药物。
(四)抗菌药物治疗方案应综合患者病情、病原菌种类及抗菌药物特点制订根据病原菌、感染部位、感染严重程度和患者的生理、病理情况制订抗菌药物治疗方案,包括抗菌药物的选用品种、剂量、给药次数、给药途径、疗程及联合用药等。
在制订治疗方案时应遵循下列原则。
1. 品种选择根据病原菌种类及药敏结果选用抗菌药物。
2. 给药剂量按各种抗菌药物的治疗剂量范围给药。
治疗重症感染(如败血症、感染性心内膜炎等)和抗菌药物不易达到的部位的感染(如中枢神经系统感染等),抗菌药物剂量宜较大(治疗剂量范围高限);而治疗单纯性下尿路感染时,由于多数药物尿药浓度远高于血药浓度,则可应用较小剂量(治疗剂量范围低限)。
抗菌药物治疗性应用的基本原则
抗菌药物治疗性应用的基本原则一、诊断为细菌性感染者方有指征应用抗菌药物根据患者的症状、体征、实验室检查或放射、超声等影像学结果,诊断为细菌、真菌感染者方有指征应用抗菌药物;由结核分枝杆菌、非结核分枝杆菌、支原体、衣原体、螺旋体、立克次体及部分原虫等病原微生物所致的感染亦有指征应用抗菌药物。
缺乏细菌及上述病原微生物感染的临床或实验室证据,诊断不能成立者,以及病毒性感染者,均无应用抗菌药物指征。
二、尽早查明感染病原,根据病原种类及药物敏感试验结果选用抗菌药物抗菌药物品种的选用,原则上应根据病原菌种类及病原菌对抗菌药物敏感性,即细菌药物敏感试验(以下简称药敏试验)的结果而定。
因此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对临床诊断为细菌性感染的患者应在开始抗菌治疗前,及时留取相应合格标本(尤其血液等无菌部位标本)送病原学检测,以尽早明确病原菌和药敏结果,并据此调整抗菌药物治疗方案。
三、抗菌药物的经验治疗对于临床诊断为细菌性感染的患者,在未获知细菌培养及药敏结果前,或无法获取培养标本时,可根据患者的感染部位、基础疾病、发病情况、发病场所、既往抗菌药物用药史及其治疗反应等推测可能的病原体,并结合当地细菌耐药性监测数据,先给予抗菌药物经验治疗。
待获知病原学检测及药敏结果后,结合先前的治疗反应调整用药方案;对培养结果阴性的患者,应根据经验治疗的效果和患者情况采取进一步诊疗措施。
四、按照药物的抗菌作用及其体内过程特点选择用药各种抗菌药物的药效学和人体药动学特点不同,因此各有不同的临床适应证。
临床医师应根据各种抗菌药物的药学特点,按临床适应证(参见“各类抗菌药物适应证和注意事项”)正确选用抗菌药物。
五、综合患者病情、病原菌种类及抗菌药物特点制订抗菌治疗方案根据病原菌、感染部位、感染严重程度和患者的生理、病理情况及抗菌药物药效学和药动学证据制订抗菌治疗方案,包括抗菌药物的选用品种、剂量、给药次数、给药途径、疗程及联合用药等。
在制订治疗方案时应遵循下列原则。
简述应用抗菌药物的基本原则
简述应用抗菌药物的基本原则应用抗菌药物的基本原则是确保合理、有效、安全地使用这些药物,以最大程度地减少细菌的抗药性(耐药性)发展,同时提供有效的治疗,减少药物的不必要使用。
以下是应用抗菌药物的基本原则:1.明确指征:抗菌药物应该根据明确的医学指征来使用。
这包括确保存在细菌感染,而不是病毒感染,因为抗菌药物对病毒无效。
2.选择适当的抗生素:选择一种对病原体敏感的抗生素,这通常需要进行细菌培养和药敏测试。
避免不合理的广谱抗生素的使用,以减少对细菌的选择性压力,防止多药耐药的产生。
3.按照医生的建议用药:严格按照医生的处方和建议用药,包括用药时间、剂量和频率。
不要自行停药或改变用药方案。
4.不滥用抗生素:不要将抗生素用于感冒、流感等病毒感染,因为它们对病毒无效。
滥用抗生素会导致抗生素耐药性的增加。
5.完成整个疗程:即使症状好转,也必须完成整个抗生素疗程。
中途停药可能导致残余的细菌产生耐药性,导致再次感染。
6.监测不良反应:密切监测用药期间是否出现不良反应,如过敏反应、胃肠道不适等。
如果出现不适,应及时与医生联系。
7.限制抗生素的用量:尽量减少抗生素的使用,避免不必要的预防性用药。
抗生素应该在必要的情况下使用,以确保细菌不会产生抗药性。
8.预防措施:采取适当的预防措施,如接种疫苗、保持卫生、避免感染源等,以减少感染的风险。
9.合理用药教育:医生和医疗保健专业人员应该对患者进行合理用药教育,解释抗生素的用途、正确用法和潜在风险。
10.监测抗药性:医疗机构和卫生部门应该积极监测和报告细菌的耐药性情况,以制定政策和指导,以减少抗药性的扩散。
抗菌药物是宝贵的医疗资源,应该谨慎使用以确保其长期有效性。
合理用药原则是保护公共健康、减少耐药性问题的重要一环。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基本原则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基本原则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是否正确、合理,基于以下两方面:(1)有无指征应用抗菌药物;(2)选用的品种及给药方案是否正确、合理。
☆抗菌药物治疗性应用的基本原则1、诊断为细菌感染者,方有指征应用抗菌药物2、应尽早查明感染病原,根据病原种类及细菌药物敏感试验结果选用抗菌药物3、按照药物的抗菌作用特点及其体内过程特点选择用药4、抗菌药物治疗方案应综合患者病情、病原菌种类及抗菌药物种类及抗菌药物特点制定(一)品种选择:根据病原菌种类及药敏结果选用抗菌药物。
(二)给药剂量:按各种抗菌药物的治疗剂量范围给药。
(三)给药途径:1.轻症感染可接受口服给药者,应选用口服吸收完全的抗菌药物,不必采用静脉或肌内注射给药。
重症感染、全身性感染患者初始治疗应予静脉给药,以确保药效;病情好转能口服时应及早转为口服给药。
2. 抗菌药物的局部应用宜尽量避免:(四)给药次数:为保证药物在体内能最大地发挥药效,杀灭感染灶病原菌,应根据药代动力学和药效学相结合的原则给药。
(五)疗程:抗菌药物疗程因感染不同而异,一般宜用至体温正常、症状消退后72~96小时,特殊情况,妥善处理。
但是,败血症、感染性心内膜炎、化脓性脑膜炎、伤寒、布鲁菌病、骨髓炎、溶血性链球菌咽炎和扁桃体炎、深部真菌病、结核病等需较长的疗程方能彻底治愈,并防止复发。
(六)抗菌药物的联合应用要有明确指征:单一药物可有效治疗的感染,不需联合用药,仅在下列情况时有指征联合用药。
联合用药指征1. 病原菌尚未查明的严重感染,包括免疫缺陷者的严重感染。
2. 单一抗菌药物不能控制的需氧菌及厌氧菌混合感染,2种或2种以上病原菌感染。
3. 单一抗菌药物不能有效控制的感染性心内膜炎或败血症等重症感染。
4. 需长程治疗,但病原菌易对某些抗菌药物产生耐药性的感染,如结核病、深部真菌病。
5. 由于药物协同抗菌作用,联合用药时应将毒性大的抗菌药物剂量减少。
☆抗菌药物预防性应用的基本原则1.用于预防一种或两种特定病原菌入侵体内引起的感染,可能有效;如目的在于防止任何细菌入侵,则往往无效。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基本原则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基本原则一、抗菌药物治疗性应用的基本原则(一)诊断为细菌性感染者,方有指征应用抗菌药物根据患者的症状、体征及血、尿常规等实验室检查结果,初步诊断为细菌性感染者以及经病原检查确诊为细菌性感染者方有指征应用抗菌药物;由真菌、结核分枝杆菌、非结核分枝杆菌、支原体、衣原体、螺旋体、立克次体及部分原虫等病原微生物所致的感染亦有指征应用抗菌药物。
缺乏细菌及上述病原微生物感染的证据,诊断不能成立者,以及病毒性感染者,均无指征应用抗菌药物。
(二)尽早查明感染病原,根据病原种类及细菌药物敏感试验结果选用抗菌药物抗菌药物品种的选用原则上应根据病原菌种类及病原菌对抗菌药物敏感或耐药,即细菌药物敏感试验 (以下简称药敏)的结果而定。
住院病人必须在开始抗菌治疗前,先留取相应标本,立即送细菌培养,以尽早明确病原菌和药敏结果;门诊病人可以根据病情需要开展药敏工作。
危重患者在未获知病原菌及药敏结果前,可根据患者的发病情况、发病场所、原发病灶、基础疾病等推断最可能的病原菌,并结合当地细菌耐药状况先给予抗菌药物经验治疗,获知细菌培养及药敏结果后,对疗效不佳的患者调整给药方案。
(三)按照药物的抗菌作用特点及其体内过程特点选择用药各种抗菌药物的药效学(抗菌谱和抗菌活性)和人体药代动力学(吸收、分布、代谢和排出过程)特点不同,因此各有不同的临床适应证。
临床医师应根据各种抗菌药物的上述特点,按临床适应证正确选用抗菌药物。
(四)抗菌药物治疗方案应综合患者病情、病原菌种类及抗菌药物特点制订根据病原菌、感染部位、感染严重程度和患者的生理、病理情况制订抗菌药物治疗方案,包括抗菌药物的选用品种、剂量、给药次数、给药途径、疗程及联合用药等。
在制订治疗方案时应遵循下列原则。
1、品种选择:根据病原菌种类及药敏结果选用抗菌药物。
2、给药剂量:按各种抗菌药物的治疗剂量范围给药。
治疗重症感染(如败血症、感染性心内膜炎等)和抗菌药物不易达到的部位的感染(如中枢神经系统感染等),抗菌药物剂量宜较大(治疗剂量范围高限);而治疗单纯性下尿路感染时,由于多数药物尿药浓度远高于血药浓度,则可应用较小剂量(治疗剂量范围低限)。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2024年版
1.选择抗菌药物的原则:根据病原菌的敏感性、药物的安全性和病患的使用经验等因素进行选择。
要选择能有效杀灭或抑制病原菌生长和复制的药物,且要尽量避免使用多种抗菌药物联合治疗。
2.指征的判断:根据不同感染部位和病情轻重等因素,判断是否需要应用抗菌药物。
一般来说,只有在确诊为细菌感染或极有可能是细菌感染时才需要应用抗菌药物。
3.抗菌药物的药物动力学和药物相互作用:临床应用抗菌药物时需要考虑药物的药代动力学特点,如吸收、分布、代谢和排泄等,以及药物之间的相互作用。
4.抗菌药物的剂量和给药方法:根据患者的年龄、体重、肝肾功能等因素,选择适当的剂量和给药方法。
要注意合理调整剂量和给药时间,以达到良好的药效和减少药物的不良反应。
5.抗菌药物的时机和疗程:治疗细菌感染需要在感染早期应用抗菌药物,避免延误治疗。
治疗疾病的疗程要足够长,以达到彻底治愈的目的,不得过早停药。
6.养护使用抗菌药物:为了减少耐药性的发生,临床医生要严格按照药物的法定使用范围和用药原则,避免滥用抗菌药物。
要注意合理选择抗菌药物,避免过频、过量的应用。
7.药物监测和不良反应的处理:在应用抗菌药物期间,要及时对药物浓度进行监测,以保证疗效。
同时要关注药物的不良反应,及时处理并加以预防和控制。
8.社区抗感染共识:医生要积极参与社区抗感染工作,与相关部门合作,制定并推广抗菌药物的合理使用政策,减少感染的发生,降低抗菌药物的使用。
以上是2024年版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的主要内容,通过遵守这些指南,医生可以更加合理地应用抗菌药物,减少药物的滥用和耐药性的发生,提高治疗效果,保护患者的健康。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一)抗菌药物分为哪三类进行管理:非限制使用、限制使用、特殊使用。
(二)患者需要应用限制使用抗菌治疗时,应经具有主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同意。
(三)坚持抗菌药物分级使用,重点是贯彻落实: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
(四)《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主要限于治疗细菌、支原体、衣原体、立克次体、螺旋体、真菌等病原微生物所致感染性疾病的抗菌药物,不包括各种病毒性疾病和寄生虫病的治疗药物。
(五)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是否正确、合理,基于以下两方面:(1)有无指征应用抗菌药物;(2)选用的品种及给药方案是否正确、合理。
(六)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基本原则(1)诊断为细菌性感染者,方有指征应用抗菌药物。
(2)尽早查明感染病原,根据病原种类及细菌药物敏感试验结果选用抗菌药物。
(3)按照药物的抗菌作用特点及其体内过程特点选择用药。
(4)抗菌药物治疗方案应综合患者病情、病原菌种类及抗菌药物特点制订。
(七)各级医疗机构必须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管理,根据《指导原则》结合本机构实际情况制定“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实施细则”。
(八)《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明确了抗菌药物预防应用基本原则。
分别规定了内科、儿科和外科手术预防用药的基本原则、药物选择和给药方法,同时列举了不宜预防用药的情形。
(九)《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明确了各类抗菌药物的适应症和注意事项,包括青霉素类抗生素、头孢菌素类抗生素和炭青霉烯类青霉素等19类目前临床应用最为广泛且用量较大的抗菌药物的应用适应症及注意事项。
(十)根据病原菌、感染部位、感染严重程度和患者的生理、病理情况制订抗菌药物治疗方案,包括抗菌药物的选用品种、剂量、给药次数、给药途径、疗程及联合用药等。
(十一)抗菌药物的联合应用要有明确指征:单一药物可有效治疗的感染,不需联合用药,仅在下列情况时有指征联合用药。
(1)原菌尚未查明的严重感染,包括免疫缺陷者的严重感染。
(2)单一抗菌药物不能控制的需氧菌及厌氧菌混合感染,2种或2种以上病原菌感染。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卫医发【2004】285号
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总后卫生部关于施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的通知卫医发〔 2004〕285 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中医药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各军区、各军兵种联(后)勤部卫生部,总参三部后勤部卫生处、总参管理保障部、总政直工部、总装后勤部卫生局,武警部队后勤部卫生部:为推动合理使用抗菌药物、规范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用药行为,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和总后卫生部共同委托中华医学会会同中华医院管理学会药事管理专业委员会和中国药学会医院药学专业委员会,组织有关专家制订了《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现予发布施行。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应认真学习,贯彻执行。
在执行中的意见和建议,请地方及时向中华医学会反映,军队向全军药学专业委员会反映。
附件: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总后卫生部二○○四年八月十九日前言由细菌、病毒、支原体、衣原体等多种病原微生物所致的感染性疾病遍布临床各科,其中细菌性感染最为常见,因此抗菌药物也就成为临床最广泛应用的药物之一。
在抗菌药物治愈并挽救了许多患者生命的同时,也出现了由于抗菌药物不合理应用导致的不良后果,如不良反应的增多,细菌耐药性的增长,以及治疗的失败等,给患者健康乃至生命造成重大影响。
抗菌药物的不合理应用表现在诸多方面:无指征的预防用药,无指征的治疗用药,抗菌药物品种、剂量的选择错误,给药途径、给药次数及疗程不合理等。
为提高细菌性感染的抗菌治疗水平,保障患者用药安全及减少细菌耐药性,特制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以下简称《指导原则》)。
《指导原则》对感染性疾病中最重要的细菌性感染的抗菌治疗原则、抗菌药物治疗及预防应用指征以及合理给药方案的制订原则进行阐述,并列出常用抗菌药物的适应证及注意事项,各种常见细菌性感染的病原治疗,以期达到提高我国感染性疾病的抗菌治疗水平,减缓细菌耐药性的发展,降低医药费用的目的。
《指导原则》共分四部分,一是“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基本原则”,二是“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管理”,三是“各类抗菌药物的适应证和注意事项” ,四是“各类细菌性感染的治疗原则及病原治疗” 。
抗菌药物的临床应用原则有哪些要求
抗菌药物的临床应用原则有哪些要求
在临床实践中,抗菌药物的正确应用是保障患者用药安全和治疗效果的关键。
遵循一定的原则,有助于避免药物滥用、抗药性产生等问题的发生。
以下是抗菌药物的临床应用原则的一些要求:
1.明确感染定位:在使用抗菌药物前,必须准确判断感染的类型、部
位、病原体及其敏感性,以便选择合适的药物。
2.个体化治疗:根据患者的病情、病原体的药敏情况以及患者自身的
情况,制定个体化的治疗方案,包括药物的剂量、给药途径、治疗期限等。
3.注意抗药性问题:避免不合理的使用抗菌药物,防止细菌产生耐药
性。
选择敏感性强、耐药性低的药物进行治疗。
4.合理选择药物:根据患者的病情和细菌敏感性选择最适合的抗菌药
物,避免滥用广谱抗生素和强效抗生素。
5.监测疗效与不良反应:在用药过程中,定期监测患者的疗效和不良
反应,及时调整用药方案。
6.合理使用联合用药:在需要时,可以考虑联合使用抗菌药物,但必
须谨慎选择,避免交叉耐药性的发生。
7.遵守用药原则:严格执行医嘱,按照规定的剂量和使用频率服药,
不可擅自增减剂量或停药。
8.关注特殊人群:对于孕妇、儿童、老年患者等特殊人群,要慎重选
择抗菌药物,避免使用可能对其健康造成影响的药物。
总之,抗菌药物的临床应用原则需要综合考虑病情、病原体情况、患者特点等因素,保证治疗效果的同时尽可能减少药物的不良反应和耐药性的发生。
仅在严格遵循原则的基础上,抗菌药物才能发挥出最佳的疗效。
抗菌药物应用的原则和指征
抗菌药物应用的原则和指征抗菌药物是治疗感染病的重要药物,但是滥用和误用抗菌药物会导致细菌耐药性的出现,因此正确使用抗菌药物是十分重要的。
以下是抗菌药物应用的原则和指征。
1.确定是否需要使用抗菌药物:抗菌药物只适用于细菌感染,对于病毒感染则无效。
因此,在使用抗菌药物之前,需要进行细菌培养和药敏试验,以确定感染是否由细菌引起,以及细菌对不同抗菌药物的敏感性。
2.选择合适的抗菌药物:根据药敏试验结果,选择敏感性好的抗菌药物。
在选择抗菌药物时,还需考虑是否有肝肾功能损害、是否有药物过敏等特殊情况,以及抗菌药物的毒副作用和药物相互作用等。
3.应用适当的剂量和疗程:根据病情的严重程度和患者的个体差异,确定合适的抗菌药物剂量和疗程。
通常情况下,应用足够的剂量可避免细菌对药物的耐药性发生。
疗程时间一般为7-14天,但对于一些疾病如肺炎、败血症等需要较长的疗程。
4.注意复评:在使用抗菌药物后,需要密切观察疗效和不良反应,根据疗效调整治疗方案。
如果疗效不佳,可能是细菌对抗菌药物产生耐药性或者感染的病原菌发生变化,需要进行复评以确定新的治疗方案。
5.避免滥用和误用:滥用和误用抗菌药物是导致细菌耐药性出现的重要原因。
滥用包括没有明确证据使用抗菌药物、用药指征不明确、不合理扩杆菌使用宽谱抗生素等。
误用包括剂量不当、用药时间过长或过短、不完全使用疗程等。
因此,医务人员需要严格按照指南和规范使用抗菌药物,避免滥用和误用。
6.细菌感染预防:除了治疗感染病之外,抗菌药物还可以用于细菌感染的预防。
一般在手术前或特殊的诊疗操作前,给予预防性抗菌药物以减少感染的发生。
总而言之,抗菌药物应用的原则和指征需要根据每个患者的具体情况和细菌感染的特点来确定。
正确使用抗菌药物可以有效治疗细菌感染,避免滥用和误用抗菌药物有助于减少细菌耐药性的发生。
因此,医务人员需要严格按照指南和规范使用抗菌药物。
抗菌药物临床指导原则
抗菌药物临床指导原则
抗菌药物临床指导原则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明确应用指征:抗菌药物的应用应基于明确的感染证据,如细菌培养结果、临床表现等。
对于没有明确感染证据的情况,应避免使用抗菌药物。
2. 合理选择药物:在选择抗菌药物时,应根据病原体的种类、药敏试验结果以及药物的抗菌谱、药动学特点、不良反应等因素进行综合考虑。
优先选择窄谱、高效、低毒、价廉的药物,避免使用广谱抗菌药物。
3. 确定用药剂量和疗程:用药剂量和疗程应根据病原体的种类、病情严重程度、患者的肝肾功能等因素进行调整。
一般情况下,用药剂量应足够,疗程应足够长,以确保病原体被彻底清除。
4. 遵循用药原则:在使用抗菌药物时,应遵循“早期、足量、足疗程、联合用药”的原则。
同时,应避免滥用抗菌药物,如过度使用、频繁更换药物等。
5. 注意药物不良反应:在使用抗菌药物时,应密切关注药物的不良反应,如过敏反应、肝肾功能损害等。
一旦出现不良反应,应及时停药并采取相应的治疗措施。
6. 遵循药物相互作用:在使用抗菌药物时,应注意药
物之间的相互作用,如与其他药物的配伍禁忌、对肝肾功能的影响等。
避免药物相互作用导致的不良反应或药效降低。
总之,抗菌药物的临床应用应遵循科学、规范、合理的原则,确保药物的有效性和安全性。
同时,医生和患者都应加强对抗菌药物的认识和理解,共同促进抗菌药物的合理使用。
抗菌药物应用的原则与指征
3.对β-内酰胺酶稳定性增加;
4.头孢呋新透过血脑屏障治疗化脓性脑膜炎; 5.用于预防手术切口感染 6.肾毒性低。
第三代头孢菌素
品种:头孢他啶、头孢哌酮、头孢曲松、头孢噻肟、 头孢唑肟、头孢地嗪等 药理特点:1.对革兰阳性球菌作用较第一、二代头孢弱; 2.对革兰阴性杆菌(肠杆菌科与非发酵菌)作
注意事项
1. 可引起伪膜性肠炎(3%);
2. 该类药有神经肌肉阻滞作用,避免与其他 阻滞剂合用;
3. 不推荐用于新生儿;
4. 妊娠期、哺乳期慎用; 5. 静脉缓慢滴注,不可静脉推注。
六、磷霉素
品种:磷霉素钙(口服)、磷霉素钠(静注或静滴) 药理特点:1. 抗菌谱广,但作用不强(与β内酰胺类 比较)。对葡萄球菌、肠杆菌科细菌 及绿脓杆菌均有一定抗菌活性; 2. 与其他抗菌药之间无交叉耐药性,无交 叉过敏性;
3. 体内分布广,可通过炎症脑膜;
4. 不良反应轻,一般不影响治疗。
七、多肽类
品种:万古霉素与去甲万古霉素 药理特点:1. 抗菌谱不广,但抗菌作用强,细菌不易产生耐药 性; 2. 用于严重革兰阳性球菌感染,特别是MRSA、
MRCNS、肠球菌及耐青霉素肺炎链球菌;
3. 替考拉宁 不良反应较万古霉素低,可为万古霉素 替
有良好作用,如MSS、溶血性链球菌、
肺炎链球菌;
2. 对革兰阴性杆菌作用差:流感嗜血杆
菌、奇异变形杆菌、大肠埃希菌;
3. 头孢唑林常用于预防手术切口感
染; 4. 对β-内酰胺酶不稳定;
5. 不能透过血脑屏障;
6. 有一定肾毒性。
第二代头孢菌素 品种:头孢呋辛、头孢孟多、头孢克洛、头孢丙烯等
药理特点:1.对革兰阳性球菌同第一代;
抗菌药物合理使用原则
抗菌药物合理使用原则抗菌药物是目前临床应用面较广、品种繁多的一大类药物。
一样可分为杀菌剂与抑菌剂两类。
抗菌药物的合理应用表达在药物品种、剂量、时刻、途径、病人、疗程及治疗目标均是适宜的,目的是在有效操纵感染的同时,减少药物的不良反应和细菌耐药性,力争防止宿主体内菌群失衡,节约药品资源,达到安全、有效、经济地应用抗菌药物。
参照国家和军队卫生部门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情形,制定本抗菌药物合理应用指导原则。
一、差不多原则1.各单位对抗菌药物的应用应严加治理,制定抗菌药物合理应用治理规定,并定期进行调查分析,纳入医院医疗质量治理。
2.抗菌药物用于细菌、真菌、支原体、衣原体等感染性疾病,非上述感染原则上不用抗菌药物。
3.严格操纵皮肤、粘膜局部应用抗菌药物,减少细菌耐药性的产生。
4.使用抗菌药物治疗前,应送临床标本,进行病原体鉴定与药敏试验。
病情不承诺等待时,先依临床病情,可能的病原体,当地及本单位抗菌药物耐药情形等进行体会治疗,一旦获得培养结果,则应参考药敏试验结果与病人情形调整用药方案。
5.关于阳性的培养结果要进行分析,区别真正的病原体、定植细菌和污染菌。
病原体药敏试验结果确定后,一样应针对性地选择窄谱抗菌药物应用。
6.在给予抗菌药物治疗前,均应对该病人肝、肾功能进行评估,依照肝肾功能情形相应调整抗菌药物的给药方案。
7.抗菌药物品种不宜频繁更换,一样应观看72小时,重症一样观看48小时后,可进行必要的药物品种与方案的更替。
8.抗菌药物的用药疗程,一样感染疾病在症状体征消逝后,可考虑在72小时内停用,专门感染按特定疗程执行。
9.提倡选用口服给药途径。
病情承诺时,抗菌药物应该由静脉给药转换为口服给药。
10.严格把握抗菌药物的预防用药。
11.严格把握联合用药的指征和原则,以期达到协同抗菌成效和减少耐药菌的产生。
12.在应用抗菌药物治疗时,应注意与同时使用的其他药物之间的相互阻碍。
13.对同意抗菌药物治疗的病人,均应紧密观看药物疗效、毒副作用,并应采取必要的预防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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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进入胎儿循环; 4. 林可霉素与克林霉素间有完全交叉耐药
性,后者的抗菌作用较前者强4-8倍;
注意事项
1. 可引起伪膜性肠炎(3%); 2. 该类药有神经肌肉阻滞作用,避免与其他
阻滞剂合用; 3. 不推荐用于新生儿; 4. 妊娠期、哺乳期慎用; 5. 静脉缓慢滴注,不可静脉推注。
2. 耐酶青霉素 苯唑西林、氯唑西林等 用于产青霉素酶的葡萄球菌感染
3. 广谱青霉素 药理特点:氨苄西林、阿莫西林 对革兰阳性球菌:上述各类链球菌 部分革兰阴性杆菌: 流感杆菌 沙门菌属 大肠埃希菌(耐药株>85%)
哌拉西林、美洛西林、阿洛西林、替卡 西林
铜绿假单胞菌 肠杆菌科细菌 革兰阳性球菌
抗菌药物应用的原则与指征
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同济医院 申正义
● 抗菌药物应用指征
— 临床诊断为细菌感染或确诊为细菌感染 — 临床诊断为真菌、结核分枝杆菌、非结核分枝
杆菌、支原体、衣原体、立克体、螺旋体、 军团病、原虫等感染
● 尽早确立感染病原菌及药物敏感性
— 提高标本送检率、标本合格率、重复送检率 — 提高送检标本阳性率、鉴定水平、报告准确可
注意事项
1. 孕妇、儿童及哺乳期避免应用本类药; 2. 耐药性增长迅速,尤其对大肠埃希菌、其次
是MRSA、铜绿假单胞菌等; 3.交叉耐药严重; 4.可能引起过敏反应、心电图QT间期延长及严重 中枢神经系统不良反应(抽搐、神志改变等)。
8. 氟喹诺酮类药物的新分类方法
第一代 第二代 第三代
代表药物 荼啶酸 氧氟沙星 帕珠沙星
明确指征,应进行血药浓度监测; 5. 妊娠期应避免使用;哺乳期应避免使用或停止哺乳; 6. 不与其他类耳、肾毒性药物同用; 7. 庆大霉素耐药株近年增用。
五、林可霉素类
品种:林可霉素、克林霉素 药理特点:1. 主要用于敏感金葡菌、肺炎链球菌等革兰阳性菌
及厌氧菌感染,特别适用于金葡菌所致急、慢性 骨髓炎。 2. 抗菌谱窄,对大多数革兰阳性菌及厌氧菌有良好
K预防出血。
三、其他β内酰胺类
头霉素类
品种:头孢西丁、头孢美唑、头孢替坦等 药理特点:1.抗菌谱与抗菌作用与第二代头孢同;
2.对肠杆菌科ESBLs株有效; 3.对厌氧菌(包括脆弱类杆菌)有效; 4.对铜绿假单胞菌耐药; 5.适宜于外科,妇产科手术预防用药。
碳青霉烯类
品种:亚胺培南、美罗培南、帕尼培南等 药理特点:1.抗菌谱极广:对革兰阳性菌、革兰阴性菌、
有时血压下降; 3. 严密观察肝肾功能、血尿常规、血钾、心电图等; 4. 新品种 两性霉素B脂质体。
● 给药方案
抗菌药物后效应(PAE)指与抗菌药短暂接触,当药物清 除后,细菌生长仍受到持续抑制的效应。
— 给药间隔
时间与浓度依赖性药物的区分
特点与分类
代表药物
建议药方法
时间依赖抗菌药 (无PAE或很短)
3. 头孢唑林常用于预防手术切口感
染; 4. 对β-内酰胺酶不稳定; 5. 不能透过血脑屏障; 6. 有一定肾毒性。
第二代头孢菌素 品种:头孢呋辛、头孢孟多、头孢克洛、头孢丙烯等 药理特点:1.对革兰阳性球菌同第一代;
2.对肠杆菌科细菌优于第一代,逊于第三代; 3.对β-内酰胺酶稳定性增加; 4.头孢呋新透过血脑屏障治疗化脓性脑膜炎; 5.用于预防手术切口感染 6.肾毒性低。
两性霉素B
无可靠替代药
两性霉素B
酮康唑、伊曲康唑、氟康唑
两性霉素B
酮康唑、伊曲康唑、氟康唑
氟孢嘧啶
酮康唑、咪康唑等
氟孢嘧啶+两性霉素B
碘剂(碘化钾)
两性霉素B、酮康唑等
两性霉素B
酮康唑、伊曲康唑等
两性霉素B
1. 几乎对所有真菌有活性,对细菌、病毒等无活性; 2. 静滴过程中发生寒战、发热、头痛、呕吐、
品种:万古霉素与去甲万古霉素 药理特点:1. 抗菌谱不广,但抗菌作用强,细菌不易产生耐药
性; 2. 用于严重革兰阳性球菌感染,特别是MRSA、 MRCNS、肠球菌及耐青霉素肺炎链球菌; 3. 替考拉宁 不良反应较万古霉素低,可为万古霉素
替 代药物。
4. 体内分布广,可透过炎症脑膜; 5. 可用于艰难梭菌所致的伪膜性肠炎。
十、抗厌氧菌药 品种:甲硝唑、替硝唑;
氯霉素 克林霉素 头孢西丁、头孢美唑、拉氧头孢、亚胺培 南; 青霉素G 大环内酯类
甲硝唑抗菌特点:1. 对革兰阳性、阴性厌氧菌均有良好 抗菌作用;
2. 用于治疗肠道及肠道外阿米巴病; 3. 口服可用于伪膜性肠炎 4. 能透过血脑屏障; 5. 不良反应以消化道常见,尚可发
六、磷霉素
品种:磷霉素钙(口服)、磷霉素钠(静注或静滴) 药理特点:1. 抗菌谱广,但作用不强(与β内酰胺类
比较)。对葡萄球菌、肠杆菌科细菌 及绿脓杆菌均有一定抗菌活性; 2. 与其他抗菌药之间无交叉耐药性,无交
叉过敏性; 3. 体内分布广,可通过炎症脑膜; 4. 不良反应轻,一般不影响治疗。
七、多肽类
注意事项
1. 询问过敏史及做青霉素皮试 2. 发生过敏性休克就地抢救 3. 大剂量可引起青霉素脑病 4. 不作鞘内注射 5. 青霉素钾盐不可快速静注
二、头孢菌素类 第一代头孢菌素 品种:头孢唑啉、头孢拉定、头孢氨苄、头孢羟氨苄 等 药理特点:1. 对革兰阳性球菌(除外MRS、肠球菌)
有良好作用,如MSS、溶血性链球菌、 肺炎链球菌; 2. 对革兰阴性杆菌作用差:流感嗜血杆 菌、奇异变形杆菌、大肠埃希菌;
靠的药敏结果
掌握致病菌谱及耐药动向
— 金黄色葡萄球菌与凝固酶阴性葡萄球菌 产酶株与甲氧西林耐药葡萄球菌(Methicillin Resistant Staphylococcus,MRS)
甲氧西林耐药金黄色葡萄球菌(MRSA) 甲氧西林耐药凝固酶阴性葡萄球菌 (MRCNS)
— 肠杆菌科细菌 大肠埃希菌、肺炎克雷伯菌产超广谱β-内酰 胺酶(extended spectrum beta-lactamases, ESBLs) 肠杆菌属、枸橼酸菌属、沙雷菌属等
药理特点:1. 对革兰阴性杆菌有强大杀菌作用,包括 肠杆菌科及假单胞菌属;
2. 对葡萄球菌有一定作用,对溶血链 球菌、肺炎链球菌作用差;
3. 与β-内酰胺类联合呈协同作用,治疗严 重感染;
4. 具有抗菌药物后效应(PAE)。
注意事项
1. 该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2. 该类药物均有耳、肾毒性和神经肌肉阻滞作用; 3. 社区获得性上、下呼吸道感染不宜选用; 4. 新生儿、婴幼儿、老年患者应尽量避免使用,若有
地红霉素等 药物特点:1. 抗菌谱与青霉素相似,是青霉素过敏患者的
替代药物; 2. 对支原体、衣原体、军团菌有良好作用; 3. 新品种对流感杆菌及上述病原体活性增
强,吸收完全,消化道反应少,半衰期 长,有抗生素后效应; 4. 对细菌生物膜有抑制与破坏作用; 5. 目前认为是社区肺炎的第一选择。
注意事项
1. 阿莫西林/克拉维酸 用于产β内酰胺酶的流感嗜 血杆菌、卡他莫拉菌、大肠埃希菌等肠杆菌科 细菌及MSSA;
2. 氨苄西林/舒巴坦 同 阿莫西林/克拉维酸;
3. 头孢哌酮/舒巴坦、替卡西林/克拉维酸、哌拉西 林/三唑巴坦用于产β内酰胺酶的肠杆菌科细菌, 铜绿假单孢菌和拟杆菌属厌氧菌。
注意事项
1. 青霉素皮试及询问过敏史; 2. 肾功能不全时应调整用量; 3. 本类药物不推荐用于新生儿和早产
2. 对革兰阳性球菌无效; 3. 过敏反应少; 4. 二重感染少;
β-内酰胺酶抑制剂
品种:舒巴坦、克拉维酸、三唑巴坦 药理特点:本身抗菌活性差,与不耐酶抗菌药合用发
挥抗菌作用 复合剂:氨苄西林/舒巴坦
阿莫西林/克拉维酸 头孢哌酮/舒巴坦 替卡西林/克拉维酸 哌拉西林/三唑巴坦 后三种对铜绿假单胞菌及其他假单胞菌属有效
厌氧菌均有较强作用。 2.对产ESBLs株及持续高产AMP C酶株有效; 适应证:1.多种耐药革兰阴性杆菌感染; 2.复数菌感染; 3.需氧和厌氧混合感染; 4.病原菌未明的免疫缺陷者感染。
注意事项
1. 不用于治疗轻症感染和预防性用药; 2. 亚胺培南不适用于中枢神经系统感染。
单环β-内酰胺类 品种:氨曲南 药理特点:1. 对革兰阴性杆菌的作用强;
九、四环素类
品种:四环素、二甲胺四环素、金霉素、土霉素、米 诺环素、多西环素(强力霉素)。
药理特点: 1. 近年来细菌(常见革兰阳性、阴性菌) 耐药性趋于严重;
2. 对立克次体、支原体、衣原体、霍乱弧 菌、螺旋体及多种厌氧菌有良好作用;
3. 嗜麦芽窄食单孢菌的敏感率较高。 4. 不良反应较多,肝、肾功能不全不宜选用; 5. 8岁以下儿童及孕妇避免使用。
— 非发酵菌 铜绿假单胞菌、不动杆菌属、嗜麦芽窄食单胞 菌等
● 常用抗菌药物的抗菌作用特点与注意事项 一、青霉素类 杀菌、低毒、广谱、价廉
1. 青霉素G、普鲁卡因青霉素、苄星青霉素、青 霉
素V 溶血性链球菌 肺炎链球菌 草绿色链球菌 肠球菌 消化球菌、消化链球菌等
白喉、炭疽、破伤风、气性坏疽、鼠咬热、 钩端螺旋体病、流脑、梅毒等
注意事项
1. 具有耳、肾毒性,注意尿常规、肾功能及监测血药 浓度;
2. 妊娠期应避免应用,哺乳期暂停哺乳; 3. 肾功能不全、老年人、新生儿、早产儿、原有耳、
肾疾病者,应根据肾功能调整剂量,同时监测血药 浓度; 4. 不易于①预防用药;②MRSA带菌者;③粒细胞缺 乏伴发热患者常规经验用药;④局部用药。
八、氯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素
药理特点:1. 抗菌谱广,对多数革兰阴性与阳性 菌、氧菌有良好抗菌活性;对支原 体、衣原体,立克次体也有一定作 用;
2. 易透过血脑屏障,治疗敏感菌所致 的化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