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新疆大学优秀博士生创新项目的通知(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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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公布2009年度自治区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名单的通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公布2009年度自治区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名单的通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公布2009年度自治区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名单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
•【公布日期】2010.01.25
•【字号】新教研[2010]1号
•【施行日期】2010.01.25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高等教育
正文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公布2009年度自治区优秀博
士、硕士学位论文名单的通知
(新教研〔2010〕1号)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2009年度自治区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的通知》(新教研办〔2009〕4号)要求,我厅组织开展了2009年度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的评选工作。

经学科评议组的评审和评选委员会的确认,并通过为期15日的公示,评选新疆大学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专业买提吐尔逊·艾力的《新时期以来的维吾尔新潮小说论》等9篇博士学位论文为2009年度自治区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新疆财经大学金融学专业李婷的《新形势下新疆金融可持续发展研究》等49篇硕士学位论文为2009年度自治区优秀硕士学位论文,现予以正式公布。

开展自治区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旨在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鼓励创新精神,引导研究生导师和研究生围绕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积极开展科学研究工作,促进高层次创新型人才脱颖而出。

我厅将适时开展优秀博士、硕士学
位论文的表彰奖励工作。

附件:2009年度自治区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名单
二○一○年一月二十五日附件:。

2012年度高等学校博士学科点专项科研基金资助课题名单(博导类)

2012年度高等学校博士学科点专项科研基金资助课题名单(博导类)

序号 42 43 44 45 46 47 48 49 50 51 52 53 54 55 56 57 58 59 60 61
课题编号 20124301110003 20124407110001 20124410110001 20124410110002 20125134110001 20125134110002 20126203110004 20126501110001 20120001110077 20120002110075 20120002110076 20120002110078 20120002110080 20120009110019 20120032110009 20120032110010 20120032110011 20120032110012 20120041110014 20120072110036
申请学校 湘潭大学 华南师范大学 广州大学 广州大学 四川师范大学 四川师范大学 西北师范大学 新疆大学 北京大学 清华大学 清华大学 清华大学 清华大学 北京交通大学 天津大学 天津大学 天津大学 天津大学 大连理工大学 同济大学
申请人 舒适 易法槐 郭志明 李元 张健 王芳贵 马如云 张昭 陈国谦 庄茁 方菲 李俊峰 岑松 王正道 吴雪松 张琪昌 丁千 黄干云 姚伟岸 黄争鸣
课题名称 求解几类复杂偏微分方程离散化系统的高效 并行 AMG 法 金融数学中与随机控制有关的自由边界问题 非局部时滞反应扩散方程及其应用 一类非平稳变系数部分线性时间序列模型的 研究 Gross-Pitaevskii方程孤立子的动力学性质 星型算子理论的模Theoretic化问题及其在 相对同调理论中的应用 非线性四阶微分方程解的分支研究 有向无线传感网络中几何路由的局域算法 填充介质管道流动中标量输运过程机理的综 合研究 三维实体和曲面壳体任意裂纹和分叉的扩展 有限元研究 多铁性复合材料的力磁电多场耦合与微结构 演化 连续小推力深空探测器多任务轨道动力学与 控制研究 形状自由有限元方法理论与应用研究 城市轨道交通关键部件损伤状态的金属磁记 忆检测与安全评估 边界层转捩的一个基本问题:来流扰动的刻 画和'卷入'过程 微机电系统的复杂动力学与控制理论应用 制动系统的摩擦非线性动力学研究 含结构面岩石的压痕破坏研究 径向积分边界元法在相变传热问题中的应用 研究 界面对基体现场强度的影响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公布2012年自治区普通高校实验教学示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公布2012年自治区普通高校实验教学示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公布2012年自治区普通高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名单的通知【法规类别】教育督导【发文字号】新教高[2012]20号【发布部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发布日期】2012.07.19【实施日期】2012.07.19【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公布2012年自治区普通高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名单的通知(新教高〔2012〕20号)各普通本科高等学校:根据《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实践育人工作的若干意见》(教思政[2012]1号)等文件精神,2012年我区普通本科高等学校继续开展自治区实验教学示范中心项目建设申报工作,全区13所普通本科高校共申报候选项目17个。

经专家委员会评审、我厅审核和网上公示,确定地质与采矿工程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工业自动化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等12个项目(附件)为2012年自治区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项目。

自治区普通高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单位要进一步加大经费投入,完善经费使用等相关配套政策和运行管理机制,稳步推进实验教学改革,探索有利于培养拔尖创新型人才的实验教学模式。

积极整合实验室资源和实验教学资源,促进教学科研的紧密结合,学校与科研院所、行业、企业的密切联合,加强与其他高等学校各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之间的交流合作,充分发挥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的示范辐射作用。

自治区教育厅将启动对已建设的自治区高等学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进行检查验收工作,请各高校提前做好相关准备。

联系人:俞娟徐建华联系电话:(0991)7606228(传真)附件:2012年自治区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名单二〇一二年七月十九日附件:2012年自治区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名单。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奖励2012年度自治区科技进步奖获奖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奖励2012年度自治区科技进步奖获奖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奖励2012年度自治区科技进步奖获奖科技成果和突出贡献奖获奖人员的决定【法规类别】职工管理与奖惩【发文字号】新政发[2012]109号【发布部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发布日期】2012.12.27【实施日期】2012.12.27【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奖励2012年度自治区科技进步奖获奖科技成果和突出贡献奖获奖人员的决定(新政发〔2012〕109号)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各州、市、县(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自治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科学技术进步奖励办法》及其实施细则,自治区科技进步奖评审委员会对申报2012年度科技进步奖的成果和被推荐的科技进步奖突出贡献奖候选人,按照程序进行了严格评审。

经自治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授予126项成果为自治区科技进步奖一、二、三等奖,其中“抗逆基因的发掘和分子育种在棉花遗传改良中的应用”等15项科技成果为一等奖,“早中熟陆地棉新品种中棉所49的选育及推广技术应用”等45项科技成果为二等奖,“测土配方施肥计算器产品研发与推广应用”等66项科技成果为三等奖;刘铭庭等5位同志为自治区科技进步奖突出贡献奖获得者。

此外,“新疆天山自然遗产价值与保护管理研究”项目作为自治区申遗材料的组成部分,已于2011年通过自治区科技进步奖评审,决定授予其2011年度自治区科技进步奖一等奖。

奖励科技进步是党和政府的一项重要政策,旨在鼓励科技创新,突出科技作为第一生产力的重要性。

希望全区各族科技工作者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和自治区第八次党代会精神,积极向获奖者学习,学习他们团结协作、奋发向上、开拓创新、勇攀高峰的精神,为提高科技创新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率,促进新疆实现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做出应有的贡献。

希望获奖人员再接再厉,不骄不躁,取得新的更大的成绩。

附件:1.2012年度自治区科技进步奖一、二、三等奖获奖成果2.2012年度自治区科技进步奖突出贡献奖获奖人员名单3.2011年度自治区科技进步奖增加奖励项目名单2012年12月27日附件1:2012年度自治区科技进步奖一、二、三等奖获奖成果(共126项)一等奖(15项)1. 抗逆基因的发掘与分子育种在棉花遗传改良中的应用2. 百万亩核桃矮密早丰技术研发与集成应用3. 塔里木河流域适应气候变化的水热调节技术研究与示范4. 中亚增生造山作用与西准噶尔成矿预测5. 哈拉哈塘大油田的发现及勘探开发技术6. 新疆西天山及昆仑-阿尔金地区三大成矿远景区铁矿勘查评价研究7. 新型卤素硼酸盐K3B6010Cl紫外非线性光学晶体材料研究8. 神经网络的动力学特性及其同步行为研究9. 天山公路边坡地质灾害预测评价方法与防治技术研究10. 兰新铁路百里风区风沙灾害防治技术研究及应用11. 基于中、维、西医理论的支气管哮喘基础与临床研究12. 新疆心血管疾病流行病学研究、遗传资源库的建立及利用13. 心房钠尿肽、丹参酮ⅡA对实验性急性肺损伤的治疗作用及其机制研究14. 新疆哈萨克族原发性高血压与上皮细胞钠通道相关基因研究15. 抗风湿等5种优势病种特色维药研发及产业化二等奖(45项)1. 早中熟陆地棉新品种中棉所49的选育及推广技术应用2. 马铃薯甲虫持续防控技术研究与示范3. 优质超细毛羊和绒山羊新品种(系)选育与产业化开发4. 绵羊胚胎干细胞培养技术与分子标记的研究和开发5. 罗布麻大规模种植技术推广及产业化开发。

新疆大学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

新疆大学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
111学术构想与思路主要研究内容学术构想与思路主要研究内容学术构想与思路主要研究内容222拟采取的研究方法技术路线实施方案及可行性分析拟采取的研究方法技术路线实施方案及可行性分析拟采取的研究方法技术路线实施方案及可行性分析333拟解决的问题及突破点难点拟解决的问题及突破点难点拟解决的问题及突破点难点导师导师组对选题的评价导师导师组对选题的评价导师导师组对选题的评价导师签名
新疆大学
博士研究生毕业论文开题报告
博士生姓名:
学号:
学院:
专业:
指导教师:
研究目的及选题的理论意义和实际意义(不够加页)
2、国内外研究现状、发展动态,文献的查阅范围及手段。
3、研究内容:(1)学术构想与思路、主要研究内容
(2)拟采取的研究方法、技术路线、实施方案及可行性分析
(3)拟解决的问题及突破点、难点
导师(导师组)对选题的评价
导师签名:
年月日
参加开题报告的工作小组成员名单:
姓名
职称
工作单位
对开题报告的意见
同意
建议修改或补充
不同意
具体说明:
组长签名:
年月日

新疆大学重点学科及博士点详单

新疆大学重点学科及博士点详单

一、新疆大学现有博士点名单
说明:
1.※表示一级学科博士授权点,合计8个;
2.括号中的数字是二级学科博士点的个数。

3.▢:2011年3月国家新版学科目录中将"生态学"单列为一级学科
4.■:国家重点学科,□国家重点培育学科;★:自治区重点学科
二、新疆大学现有重点学科名单
1.国家重点学科: 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应用数学
2.国家重点培育学科:人口、资源与环境经济学
3.自治区重点学科:人口、资源与环境经济学、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专门史、基础数学、凝聚态物理、物理化学、自然地理学、动物学、生态学、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通信与信息系统、计算机应用技术、应用化学、矿产普查与勘探、纺织工程
4.自治区重点培育学科:结构工程、俄语语言文学。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申报2012年度引进国外技术管理人才项目计划的通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申报2012年度引进国外技术管理人才项目计划的通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申报2012年度引进国外技术管理人才项目计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日期】2011.09.28•【字号】新人社函[2011]734号•【施行日期】2011.09.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正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申报2012年度引进国外技术管理人才项目计划的通知(新人社函〔2011〕734号)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事局,各地、州、市人事局,自治区各委、办、厅、局人事(外事、科研管理)部门、大专院校、各有关科研院所、大中型企业、中央驻疆单位人事(外事、科研管理)部门:根据国家外国专家局《关于申报2012年度引进国外技术、管理人才项目计划的通知》(外专发〔2011〕129号)要求,现将我区2012年专家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项目申报工作重点2012年度引进国外技术、管理人才项目申报工作应紧紧围绕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围绕自治区重点建设工程、重大技术改造工程、重大科技攻关项目及本地区、本部门自身发展需要的项目进行申报。

申报重点如下:(一)优先支持发展现代农业,重点围绕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推进农业产业化,增加农民收入,优势农产品开发,国家特大型优质商品棉基地建设,以优质牛羊肉、奶、细羊毛为主导产品的国家重点绿色畜产品基地建设,优势特色林果业发展领域的需求,积极申报引智项目。

以农业引智成果示范推广基地为依托,支持国家农业引智成果示范推广、农业可持续发展项目。

支持实施“一村一品引智项目”、“千村引智示范项目”。

(二)重点支持具有自治区技术优势和特色的高新技术产业,支持以信息化提升纺织、建材、轻工、化工、机电、冶金等传统产业水平的引智项目。

支持旅游业、金融、保险、物流、信息和法律服务等现代服务业的发展。

(三)积极支持基础设施建设、特色产业基地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等领域开展对外交流合作,为解决制约能源、水利、交通、通信等基础设施和生态环境建设中的“瓶颈”问题提供国外智力支持。

关于申报新疆大学度大学生创新性实验的通知精修订

关于申报新疆大学度大学生创新性实验的通知精修订

关于申报新疆大学度大学生创新性实验的通知标准化管理部编码-[99968T-6889628-J68568-1689N]新疆大学教务处文件新大教字[2010]43号关于申报新疆大学2010年度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的通知各学院:根据“新疆大学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实施方案”和《新疆大学本科生课外创新实践与技能学分实施办法(试行)》(新大校字[2005]171号)要求,为培养学生科研创新能力,增强课外创新实践意识,学校决定启动2010年度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1、项目要求。

参与项目的学生要对科学研究或创造发明有浓厚兴趣,在指导教师指导下自主设计、自主完成创新实验项目,并自主进行创新实验项目的过程管理;要注重创新性实验项目的实施过程,强调项目实施过程中在创新思维和创新实践方面的训练、启迪与培育。

学生是项目的主体,学生必须有兴趣,自觉、自愿参与。

参与项目的本科生个人或创新团队,在指导教师指导下,自主选题设计、自主组织实施、独立撰写总结报告。

实验计划项目选题要恰当,以应用或工程类中、小型选题为主。

项目选题要求思路新颖、目标明确、内容精练、实际,具有创新性和探索性,研究方案及技术路线可行,并在实施过程中得到不断调整优化。

2、申报范围。

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在职教师、2-3年级在校本科生均可申请立项,每个学生只能独立申请或参与1个项目,不允许交叉申报。

项目参与者为学生个人或创新团队,每个项目人数以2-3名学生为宜,申请人学习成绩班级排名50%内且没有不及格课程。

项目指导教师应由科研经验丰富、创新意识较强的教师担任。

3、申报程序。

各学院对本学院申报项目组织专家初评,按照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名额分配表(附件1)所分配名额确定申报项目。

学校组织专家复审,项目确定后,各项目组暑期即可着手开始工作。

4、期限和经费。

项目运行周期为1年,项目建设期为2010年9月-2011年6月,项目参与学生必须在第七学期末完成项目工作,资助金额为1000-3000,差额部分由学院配套解决。

新疆大学创新学分认定实施细则(新大

新疆大学创新学分认定实施细则(新大

新疆大学教务处文件新大教字[2009]61号新疆大学创新学分认定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新疆大学本科生课外创新实践与技能学分实施办法》(新大校字[2005]171号)设立创新学分,为进一步规范创新学分的认定工作,特修订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创新学分”是指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在校期间结合专业理论学习、实践技能训练,根据自己的特长和爱好独立或在教师指导下进行学科竞赛、学术活动、技能培训及各类社会实践活动,取得一定物化成果或创新过程训练,经学校审定批准给予认定的学分。

第三条学科竞赛主要包括:国家级、区(部)级、校级高等数学、大学物理、大学英语等基础课程竞赛;国家级、区(部)级、校级的各类大学生专项科技竞赛(如挑战杯、电子设计竞赛、数学建模竞赛、机械设计竞赛等);经学校认可的除上述学科竞赛以外的其他学科竞赛。

第四条学术活动主要包括:进行相关科学研究、学术活动、大学生创新项目取得一定标志性的科技成果或创新过程训练。

第五条技能培训主要包括:学生参加行业操作技能培训获得的计算机类证书、外语证书、国家汉语水平证书、国家级注册水平(资格)证书、操作技能和文体类等证书。

第六条除学科竞赛与学术活动、学校批准的专项实践训练项目、专业培养方案中规定的“社会实践及科技创新实践方案”项目、行业证书类或专业证书类、经教务处审核认定的其他实践训练活动或项目外,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申请认定创新学分:(一)未经认定的出版物所刊登的文章或作品;(二)未经教学(或活动)组织部门认可的项目、成果等;(三)未经过相关部门鉴定并予以确认的成果(或项目);(四)证明材料不全者;第七条从2008届本科毕业生开始,学生在毕业前至少获得2个创新学分,否则不能取得毕业资格。

第二章创新学分的申报、审批程序第八条凡符合获得创新学分条件的学生,在学院领取或从教务处网页上下载《新疆大学本科生创新学分申请表》,填写一份,并连同有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在每学期第十周前交所在学院审查、公示。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2008年度自治区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的通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2008年度自治区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的通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2008年度自治区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的通知正文:----------------------------------------------------------------------------------------------------------------------------------------------------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2008年度自治区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的通知各研究生培养单位:为不断深化高等教育改革,贯彻落实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关于加强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区域合作的意见》精神,加强我区高层次创造性人才的培养工作,鼓励创新精神,提高我区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质量,自治区教育厅决定开展2008年度自治区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2008年度自治区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范围为:2007年9月1日至2008年8月31日在我区各学位授予单位获得博士、硕士学位者的学位论文,不含专业学位、高校教师和同等学力的硕士学位。

二、2008年度拟评选出优秀博士学位论文7篇,优秀硕士学位论文50篇。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推荐名额分配表见附件1。

三、自治区级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入选名单经学位授予单位推荐,由自治区教育厅组织评选后产生。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办法(试行)》见附件2,评选指标体系请从新疆学位网()下载。

四、评选材料报送自治区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参评材料,请于10月29日前报送自治区教育厅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处。

具体要求如下:(一)参评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复印件)每篇一式三份;(二)参评论文的附件材料:自治区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推荐表、自治区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推荐表,有关证明材料(具体见推荐表要求),自治区优秀博士学位论文作者简况表、自治区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指导教师简况表。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等学校创新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等学校创新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法规类别】中等教育【发文字号】新教高[2012]37号【发布部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发布日期】2012.09.27【实施日期】2012.09.27【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新教高〔2012〕37号)各高等学校: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的意见》(教技〔2012〕6号),为大力推进协同创新,提升自治区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支撑自治区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经研究,决定实施自治区“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简称:“自治区2011计划”)。

为做好“自治区2011计划”的组织实施,参照教育部、财政部联合制定的《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实施方案》,特制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一二年九月二十七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实施方案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的意见》(教技〔2012〕6号),大力推进协同创新,提升自治区高等学校的创新能力,支撑自治区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建设,决定实施自治区“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简称:“自治区2011计划”)。

为做好“自治区2011计划”的组织实施,参照教育部、财政部联合制定的《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实施方案》,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实施意义(一)实施“自治区2011计划”,是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的意见》(教技〔2012〕6号)的重要举措。

(二)实施“自治区2011计划”,是深化科技教育体制改革,加快自治区创新体系建设和人力资源强区建设,促进科教结合和产学研用结合,更好地服务于自治区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建设的必然要求。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给予2012年上半年自治区引进高层次人才支持经费的通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给予2012年上半年自治区引进高层次人才支持经费的通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给予2012年上半年自治区引进高层次人才支持经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日期】2013.01.11•【字号】新人社明电[13]5号•【施行日期】2013.01.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财政综合规定正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给予2012年上半年自治区引进高层次人才支持经费的通知(新人社明电【13】5号)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治区各委、办、厅、局、人民团体、大专院校,自治区大中型企业、中央驻疆单位:为加快推进自治区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根据《自治区高层次人才引进暂行办法》(新党办发〔2012〕16号)有关规定,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组织开展了2012年上半年百名引进高层次人才推荐评审工作,经遴选推荐、资格审查、专家评审、媒体公示,决定给予XXX等50名2012年引进高层次人才共计1880万元的经费支持(详见附件)。

为做好人才支持经费的使用与管理,提出如下要求:一、严格人才支持经费的使用范围。

人才支持经费主要是对人的行为活动进行支持,有别于科研经费和创新基金,用于改善引进人才在疆的工作和生活条件,包括引进人才工作启动、团队建设、人才培养、学术技术交流、科研项目申报、绩效考核奖励和生活补助等方面。

人才支持经费中生活补助经费比例控制在30%。

其中,创业类人才支持经费主要用于厂房的短期租赁,软硬件设备的购买或加工,初创阶段的资金周转、贷款贴息,雇佣员工的工资补助以及生活补助等方面。

行业领域类人才支持经费主要用于新型技术的实验和推广,新型医疗技术的推广应用,专利技术应用的前期支付,企业生产技术管理的推广运用以及生活补助等方面。

企业工程技术类人才支持经费主要用于工程技术的对比试验,新型实用技术在企业的小试中试,学术技术报告的交流以及生活补助等方面。

新疆大学博士入学“申请—考核制”办法(试行)

新疆大学博士入学“申请—考核制”办法(试行)

新疆大学博士入学“申请—考核制”办法(试行)
2014年我校实行博士招生制度改革,为提高选拔质量,充分发挥导师群体、基层学术组织在博士研究生选拔中的作用,我校今年试行博士入学“申请—考核制”,经考生个人申请、导师推荐可直接进入复试。

具体条件如下:
1、接收博士入学“申请—考核制”考生的导师需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当年的博士招生导师(原则上为校内专职导师);
(2)作为第一导师已有1届博士毕业生;
(3)作为第一导师近三年(11、12、13年)至少有两年招收博士生;
(4)导师当年只能招录一名“申请—考核制”考生。

2、被推荐考生需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政治思想过硬、道德素质良好;
(2)已取得全日制硕士学位或全日制应届硕士毕业生(毕业时须取得硕士学位证书);
(2)近五年国家英语6级超过426分(如在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发表三区以上核心论文,外语可适当放宽);
(3)学术研究水平具备博士培养潜质,在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发表核心论文一篇,经两名专业领域内博士生导师共同推荐(职称须为教授或
相当专业技术职称);
(4)报考博士导师同意接收;
(5)优先推荐全脱产在校学习考生。

3、复试时,如同一导师的“申请—考核制”考生多于一名,则按复试成绩择优录取一名。

4、申请截止日期4月15日,请4月15日前报名材料(招生简章中“报考事项”第3条)交至研究生招生办。

新疆大学研究生院
二〇一四年三月二十五日。

新疆大学2019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新疆大学2019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新疆大学2019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新疆大学是全国重点大学,原国家“211工程”建设高校、国家西部大开发重点建设高校,2017年进入全国首批42所一流大学建设高校行列,2018年列入“部省合建”高校行列。

学校现有哲学、经济学、法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管理学、艺术学九个学科门类;现有2个国家级重点学科、1个国家级重点(培育)学科、13个“十三五”自治区级重点学科(其中高峰学科6个,高原学科7个)、24个校级重点学科;现有博士一级学科14个,硕士一级学科32个,硕士专业学位类别11个。

一、招生计划2019年招收博士研究生类别为普通计划博士研究生、“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博士研究生。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计划为4人,其余类别招生计划以国家教育部最终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

二、培养方式为保证博士研究生培养质量,结合博士研究生培养目标,我校暂不招收非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所有专业均为全日制培养。

三、报考条件(一)报考普通计划考生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政治立场,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2、身体健康,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3、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或已获得硕士学位的在职人员;4、同等学力报考者须具备以下条件:(1)全日制大学本科毕业,获得学士学位满六年及以上(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入学之日);(2)修完报考专业的硕士研究生全部课程,提交进修学校开具的成绩单(研究生管理部门盖章)或取得研究生课程班结业证;(3)本科专业与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4)具有达到硕士研究生同等学力水平的科研成果【近三年在核心刊物发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研究论文一篇(第一作者)、或公开出版的著作一部、或获省、部级科研成果三等奖及以上(名列第一)】。

(二)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1.满足(一)中所列各项条件。

2012年度新疆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公示通知

2012年度新疆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公示通知

2012年新疆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结果公示
根据《新疆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试行)》(新大校字〔2012〕225号)文件精神,经研究生本人申请,各学院评审委员会评选推荐,报新疆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审议评定,拟定经济与管理学院张力民、于娟等9名博士、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安剑、经济与管理学院冯振华等91名硕士研究生获得该项奖学金,现予以公示。

公示日期2012年12月28日-1月1日。

在公示期间,全校师生可向学校纪检委、研究生院思想教育科反映评定情况。

纪检委联系人,张建慧,电话:8582310;
思想教育科联系人,贾力坤,电话:8585869。

新疆大学研究生院
2012年12月28日
2012年度新疆大学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公示名单
2012年度新疆大学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公示名单。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公布2007年度自治区优秀博士、硕士学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公布2007年度自治区优秀博士、硕士学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公布2007年度自治区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名单的通知【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发布部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发布日期】2008.01.17【实施日期】2008.01.17【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公布2007年度自治区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名单的通知自治区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根据《关于开展2007年度自治区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的通知》(新学位办[2007]8号)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办法(试行)》的精神和规定,自治区学位委员会组织开展了2007年度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的评选工作。

经学科评议组的评审和评选委员会的确认,并通过为期15日的公示,确定新疆大学应用数学专业张龙的《扩散种群的动力学模型研究》等5篇博士学位论文为2007年度自治区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确定新疆财经大学统计学专业邢瑞军的《煤炭价格波动对新疆工业的影响――基于CGE模型的分析》等30篇硕士学位论文为2007年度自治区优秀硕士学位论文,现予以正式公布。

开展自治区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旨在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鼓励创新精神,引导研究生导师和研究生围绕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积极开展科学研究工作,促进高层次创新型人才脱颖而出。

自治区学位委员会将对入选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的作者和导师颁发荣誉证书,各有关研究生培养单位应根据各单位的有关规定对作者和导师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特此通知。

附件:2007年度自治区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名单二○○八年一月十七日附件:2007年度自治区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名单1新疆大学张龙博士070104应用数学扩散种群的动力学模型研究滕志东2新疆医科大学马翔博士100201内科学自体骨髓干细胞移植治疗心肌梗死疗效评估及活体示踪研究马依彤3新疆医科大学李莉博士100706药理学光纤传感-分子印迹-荧光分析法在线监测异丙酚浓度的研究陈坚4新疆农业大学明拥军博士120301农业经济管理新疆贫困地区反贫困研究陈彤5新疆农业大学何剑博士120301农业经济管理新疆农业经济增长的动力机制和调控策略研究韩俊1新疆财经大学邢瑞军硕士020208统计学煤炭价格波动对新疆工业的影响――基于CGE模型的分析胡毅2新疆师范大学陈祥军硕士030401民族学野马野放的生态人类学与恢复生态学研究崔延虎3新疆师范大学吐尔地·买买提硕士040102课程与教学论乌鲁木齐市中小学维吾尔族教师双语教学能力发展研究孟凡丽4新疆师范大学史国强硕士050105中国古代文学岑参赴安西路途考证薛天纬。

中国式现代化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契合互动

中国式现代化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契合互动

识正是沿着这一目标前进的科学道路,是彰显
同体意识,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提供具有
人民至上价值理念和顺应历史发展进步洪流
民族凝塑意义的制度基石。
的伟大实践。
2. 确立了以中国式现代化维护各民族共
同根本利益和实现各民族共同理想信念的科
(三)“内源-开放型”是生成方式
中国式现代化是中国在人类现代文明进
学道路。 近代以来,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能够
活水平、科学文化素质和生产生活能力等方面
族共同体形成的动力结构和中华文明的演进
还具有较大差距,推动民族地区继续巩固全面
历程中形成的共同体意志。 在中华文明兼容
小康成果并实现现代化建设新突破的历史任
并包的演进史中,“ 中国” 成为一个与天相配
务艰巨而繁重。 因而,从国家发展大局出发,
的神性概念,中国文明展现出一种强劲的连续
出:“中华文明延续不断的动力在很大程度上
怀而言,二者都旨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党中
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分别通过全国人民代
央将“人的全面发展、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
表大会的根本政治制度、民族区域自治的基本
政治制度以及民族事务法律法规制度的建立
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 [8] 作为 2035 年远景
目标;中国式现代化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
健全三个层级的制度建构,为铸牢中华民族共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 中国式现代化,
内中华儿女遍布相结合为特征的整体性的中
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社会主义现代化,既有
华民族共同体。 就此历史和现实的状况综合
各国现代化的共同特征,更有基于自己国情
观之,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历史进程,必须
时,将民族问题置于阶级社会现实基础之上,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关于申报2009年度自治区高校科研计划项目的通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关于申报2009年度自治区高校科研计划项目的通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关于申报2009年度自治区高校科研计划项目的通知【法规类别】环保综合规定【发布部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发布日期】2009.04.20【实施日期】2009.04.20【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关于申报2009年度自治区高校科研计划项目的通知各高等学校:为了做好自治区高等学校2009年度科研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就有关申报事宜通知如下:一、申报重点和范围鼓励高校与企业、地方、行业联合申报开发应用型项目,鼓励跨院校、跨地区、跨学科合作攻关;发挥“援疆学科建设计划”和对口支援优势,鼓励对口支援双方高校立足新疆,特别是依托高校重点学科、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联合选题申报;对我区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产生直接应用价值的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项目;对重点学科和特色紧缺专业发展有重要推动作用的研究项目;高校教育教学改革、质量工程建设的重要项目。

重点研究领域参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长期(2006-2020年)科学技术发展规划纲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十一五”(2006-2010年)规划要点》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等学校科学研究规划纲要(2008-2012年)》。

二、项目类别和资助额度2009年自治区高校科研计划项目继续实行限额申报(具体见附件)。

本年度推荐送审的项目类别、数量和资助额度分别为:重点项目50项,其中自然科学类研究领域每项资助5万元左右,人文社科类每项资助2.5万元左右。

青年教师科研培育基金项目80项,其中自然科学类研究领域每项资助2万元左右,人文社科类每项资助1万元左右。

如申报资助经费与教育厅计划资助额度相差较大的,项目经费不足部分由单位或本人拟自筹解决的,必须由单位或申报人书面作出承诺,否则不予立项。

各类获资助项目在执行过程中不得以经费不足为由,自行降低预期目标和任务。

三、申报要求(一)申请项目须符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等学校科研计划管理办法》中关于申报条件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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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新疆大学优秀博士研究生创新项目”
的通知
为提高我校研究生培养质量,稳步推进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强化博士研究生创新意识、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2012年学校继续对在读博士生实施“新疆大学优秀博士研究生创新项目”(以下简称博士创新项目),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重点支持优秀博士生从事对学科发展有重要影响的原创性学术研究或极具应用前景的重大工程或技术创新研究,从而提高我校研究生教育的整体水平。

“博士创新项目”是新疆大学创新人才培养计划中的重要建设项目之一。

“博士创新项目”本学期的申报即日起开始受理,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项目申请人仅限于我校一年级在读博士研究生,所申报项目必须获得申请者指导教师的同意。

二、资助金额
理工科类博士创新项目3万元/项,人文社科类博士创新项目2万元/项。

三、申报条件
1、申请人需具备宽厚的理论基础和系统深入的专业知识,具备从事高水平科研工作的能力和素质;
2、项目选题需依托高水平(国家973项目、863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部重大招标项目等)的科研项目。

四、申报程序
1、申请人按要求填写《新疆大学优秀博士研究生创新项目申请
书》,一式十份,A4纸双面打印,并交电子版。

2、研究生院组织专家听取申请人公开答辩,并根据申请人及导师的工作方案、工作基础进行择优遴选立项。

(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学校根据专家立项建议,审定立项资助名单。

审批结果公示一周,公示期满无异议方可实施。

五、申报截止时间
电子文档及纸质材料报送研究生院学位办,截止时间:2012年10月22日。

联系人:李燕荣联系电话:8582219
新疆大学研究生院
2012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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