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前急救管理制度
医院院前急救管理制度
医院院前急救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医院院前急救工作,提高急救效率,保障患者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订立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医院院前急救工作的组织、管理和实施。
第三条本医院院前急救工作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伦理准则,并依照科学、合理、安全、高效的原则进行操作。
第四条医院院前急救负责人应当订立院前急救工作总体方针和具体实施方法,并监督落实。
第五条医院院前急救工作应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和合作,形成急救联动机制。
第二章急救资源及配置第六条医院应配备急救设施和装备,包含但不限于急救车辆、急救设备、急救药品等,以确保急救工作的开展。
第七条医院应建立院前急救网络,掩盖急救服务的范围,并明确服务区域和急救点分布。
第八条医院应依据患者需求和急救资源实际情况进行急救设备及药品的配置和更新,确保其规模和品质实现需求。
第九条医院院前急救设备和药品应定期检测、维护和保养,确保其正常运行和有效性。
第三章院前急救队伍建设第十条医院应建立院前急救队伍,队伍成员应具备相关的急救知识和技能,并定期进行培训和考核。
第十一条院前急救队伍应包含专业医务人员、护士和司机等,人数应依据实际需求进行合理配置。
第十二条院前急救队伍应订立队员职责、工作制度和值班布置,确保急救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第十三条院前急救队伍应定期进行演练和模拟训练,提高应急处理本领和团队协作本领。
第四章急救指挥与调度第十四条医院应设立急救指挥中心,负责对院前急救工作进行指挥、调度和协调,确保急救资源的合理利用和急救救治的及时有效。
第十五条急救指挥中心应依据患者病情的严重程度和紧急程度进行指挥和调度,确保急救资源的优先级使用。
第十六条急救指挥中心应与相关部门建立信息共享和联动机制,提高急救工作的响应速度和效率。
第十七条急救指挥中心应定期进行急救工作的统计、分析和评估,完善制度和工作流程。
第五章患者权益保障第十八条医院对患者实施院前急救时,应依照现场急救原则进行操作,确保患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医院院前急救工作制度
医院院前急救工作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提高院前急救服务质量,确保患者在急救过程中的安全和满意度,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急救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等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院前急救工作是指在患者到达医院之前,对突发疾病、意外伤害等需要紧急医疗救助的患者,进行现场救治、转运和途中救护的服务。
第三条院前急救工作应遵循及时、准确、安全、有效的原则,坚持以人为本,注重患者隐私保护,提高急救医疗服务质量。
第四条院前急救工作由我院急诊科负责,其他相关部门和科室应给予积极配合和支持。
二、组织管理第五条我院成立院前急救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院前急救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组长由院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副院长担任,成员包括急诊科、医疗质量管理部门、财务管理部、人力资源部等相关部门负责人。
第六条急诊科设立院前急救办公室,负责院前急救工作的日常管理和组织实施。
院前急救办公室设在急诊科,主任由急诊科主任兼任,工作人员由急诊科医护人员担任。
第七条院前急救工作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资格和培训证书,定期参加急救技能培训和演练,提高急救能力。
三、工作流程第八条院前急救工作流程分为接警、派车、出诊、救治、转运和回访六个环节。
第九条接警:120调度员接到急救电话后,应及时接听、记录,询问患者病情、地址、联系人等信息,并根据病情、地址等情况判断派车等级。
第十条派车:120调度员根据患者病情、地址等情况,合理安排救护车辆和急救人员,并通知患者所在地的交警部门,确保救护车辆畅通无阻。
第十一条出诊:急救人员接到派车通知后,立即准备急救物品,乘救护车前往现场。
途中保持与120调度员的联系,了解患者病情变化,做好救治准备。
第十二条救治:急救人员到达现场后,对患者进行现场救治,根据患者病情采取必要的措施,如心肺复苏、止血、骨折固定等。
第十三条转运:患者病情稳定后,急救人员应将其安全转运至救护车,并密切观察患者病情,途中做好救治工作。
院前医疗急救管理办法
院前医疗急救管理办法【院前医疗急救管理办法】一、总则(一)为规范和加强院前医疗急救工作,提高抢救水平和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医疗法、急救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城乡医疗卫生机构开展院前医疗急救活动,以及其他有条件和能力的单位、个人参与急救工作的情况。
(三)院前医疗急救应以社会公益为宗旨,尽可能提供优质、高效、安全的服务。
应当遵循科学救治原则,注意安全、防止病情恶化、保护患者隐私权和人身安全。
二、技术要求(一)医护人员应当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具备相应执业资格证书,能够熟练运用院前医疗急救器械和设备,并能进行合理用药和严格的医学观察。
(二)院前医疗急救器械和设备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检修、维护、保养应当按照操作规程和制度执行。
(三)院前医疗急救车辆应当具备相应的急救设备和药品,保持通畅的通信、导航、监控等系统,确保运行安全和稳定性。
(四)院前医疗急救机构应当有完善的急救流程、操作规程和应急处置预案,并能够针对不同的急救情况进行有效的应对。
三、急救流程(一)接警医疗机构应当建立24小时值班机制,听取报警人报案的信息,确认急救需要,并派遣医疗救护人员前往现场。
(二)现场急救和转运医疗救护人员在现场应当进行简要的初步诊断和处理,确定疑似诊断,并进行转运。
急救车辆应当保证到达现场的时间和路线最短,尽可能减少转运过程中的病情恶化和安全风险。
(三)院内救治急救车辆到达医疗机构后,应当及时移交患者,并与医院医护人员进行有效沟通和配合,按照规定的急救流程进行救治。
医院应当建立合理的急诊医疗系统和科学的医疗质量监控机制,提高院前医疗急救的有效性和效率。
四、管理要求(一)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完善的院前急救质量管理体系和医疗事故应急预案,落实责任人、责任制和考核评价机制,并进行相关记录和统计工作。
(二)医护人员应当关注患者隐私权和个人信息保护问题,严格执行专业操作规程和道德要求,并接受相应的培训和考核。
院前急救科科室规章制度
院前急救科科室规章制度为加强院前急救科科室的管理,提高急救处置效率,保障患者生命安全,特制定以下规章制度:一、总则1. 本规章制度适用于院前急救科科室全体工作人员,所有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规定。
2. 科室主任是本科室的直接责任人,负责科室的日常管理和工作指导。
3. 科室主任有权委托其他人员负责具体事务,但必须确保工作的有序进行。
4. 工作人员应具备相关急救知识和技能,定期进行业务培训和考核。
5. 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医疗伦理规范,保护患者隐私和信息安全。
6. 遇到紧急情况时,工作人员应保持冷静,果断处置,确保患者生命安全。
二、急救设备管理1. 科室应配备必要的急救设备和药品,确保处置急救事件时能及时有效地进行抢救。
2. 急救设备和药品应定期检查、清点、清洁和维护,确保设备正常运转,药品有效性。
3. 使用急救设备和药品时,必须按照严格的操作规程进行,避免误用或滥用。
4. 急救设备和药品的购置、更新和报废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确保设备和药品的供应和质量。
三、急救流程管理1. 收到急救呼叫后,应迅速组织人员、车辆和设备前往现场,进行急救处置。
2. 急救过程中,应根据患者症状和情况,做出正确的判断和处理,避免延误抢救时机。
3. 急救过程中,应及时与相关部门协调、沟通,确保患者得到及时、有效的治疗。
4. 急救结束后,应做好记录和汇总工作,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以便后续跟踪和处理。
四、安全管理1. 急救过程中,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确保自身和患者的安全。
2. 工作人员应定期参加安全培训和演练,提高自身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3. 急救车辆和设备应定期检查、清点和保养,确保车辆和设备的安全运行。
4. 遇到安全事故或紧急情况时,应及时报告上级领导和相关部门,及时采取措施处理。
五、纪律管理1. 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工作纪律,遵守科室规定,维护科室秩序。
2. 工作人员应尊重领导,服从指挥,听从调度,确保工作的有序进行。
3. 工作人员应团结互助,共同协作,建立良好的工作氛围。
医院前急救病历的规范管理制度
医院前急救病历的规范管理制度为了规范医院前急救病历的管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患者权益,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一、病历管理职责1. 医院前急救科(以下简称急救科)负责医院前急救病历的制作、整理、归档和保管工作。
2. 急救科应当设立专门的病历管理岗位,配备专职或兼职病历管理人员,负责病历的日常管理工作。
3. 病历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一定的医学知识、病历管理能力和责任心,经过专业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二、病历制作与书写1. 医院前急救病历应当根据患者的病情和治疗过程,真实、准确、完整地记录患者的个人信息、主诉、症状、体征、诊断、治疗措施、药物使用情况等内容。
2. 急救科医护人员应当及时、规范地填写医院前急救病历,字迹清晰,不得随意涂改、撕毁或遗漏。
3. 医院前急救病历应当使用规范的医学术语,语句通顺,表达清晰,便于理解和查阅。
三、病历的整理与归档1. 急救科应当设立专门的病历归档室,配备必要的设施和设备,确保病历的安全、有序存放。
2. 病历管理人员应当按照国家和医院的有关规定,对完成的医院前急救病历进行整理、分类、编号、归档。
3. 医院前急救病历的归档顺序应当按照患者就诊的时间顺序进行,确保病历的完整性和连续性。
四、病历的保管与查阅1. 急救科应当建立健全医院前急救病历的保管制度,防止病历的丢失、损坏或泄露。
2. 病历管理人员应当定期对病历进行清点、检查,确保病历的数量和质量。
3. 任何人不得随意查阅、复制、借阅、销毁医院前急救病历,确需查阅的,应当按照医院的有关规定办理手续。
4. 医院前急救病历的查阅应当遵守保密原则,保护患者的隐私权。
五、病历的质控与评价1. 急救科应当定期对医院前急救病历进行质量控制和评价,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医院前急救病历的质量控制和评价应当包括病历的完整性、准确性、及时性等方面。
3. 急救科应当根据病历质量控制和评价的结果,对医护人员进行培训和指导,提高病历质量。
院前急救医院感染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院前急救医院感染管理工作,预防和控制院前急救过程中的医院感染,保障医护人员和患者的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医院感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1. 院前急救医院感染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制定院前急救医院感染管理制度,组织协调感染管理工作,定期对院前急救医院感染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2. 院前急救医院感染管理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院前急救医院感染管理制度,对院前急救医院感染工作进行日常监督管理。
3. 院前急救科室:负责落实院前急救医院感染管理制度,对科室内的感染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
三、院前急救医院感染管理内容1. 医护人员要求:(1)医护人员应接受院前急救医院感染知识培训,提高感染防控意识。
(2)医护人员在执行院前急救任务时,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防止交叉感染。
(3)医护人员应定期进行手卫生培训,提高手卫生操作水平。
2. 患者要求:(1)对患者进行评估,根据病情采取相应的隔离措施。
(2)对患者使用的医疗设备、器械进行消毒、灭菌处理。
(3)患者离开后,对车辆、急救设备等进行清洁、消毒处理。
3. 环境要求:(1)保持院前急救车辆、设备清洁、卫生,定期进行消毒处理。
(2)院前急救中心应定期进行通风、换气,保持空气清新。
(3)对废弃物进行分类收集、处理,防止环境污染。
4. 感染监测:(1)定期对院前急救医院感染工作进行监测,分析感染原因,采取针对性措施。
(2)对感染病例进行追踪调查,了解感染来源,防止感染扩散。
四、奖惩措施1. 对严格执行院前急救医院感染管理制度,在感染防控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科室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院前急救医院感染管理制度,造成医院感染事故的科室和个人,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五、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 本制度由院前急救医院感染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订。
医院前急救病历管理的规定
医院前急救病历管理的规定为了规范医院前急救病历的管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患者权益,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一、病历管理职责1. 医疗机构应当设立医院前急救病历管理部门,负责医院前急救病历的管理工作。
2. 医院前急救病历管理人员应当具备相关专业学历和工作经验,经过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工作。
3. 医院前急救病历管理人员负责对医院前急救病历进行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和查询等工作。
二、病历内容要求1. 医院前急救病历应当包括患者基本信息、急救措施、药物使用、病情变化、转归等内容。
2. 病历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清晰地记录患者病情和治疗过程,不得篡改、伪造、隐匿、毁灭或者遗失。
3. 医疗机构应当对医院前急救病历进行审核,确保病历的质量和完整性。
三、病历归档要求1. 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医院前急救病历归档制度,明确归档时间、归档流程和归档责任人。
2. 医院前急救病历应当按照规定的格式和顺序进行整理,确保病历的完整性和可读性。
3. 医疗机构应当对归档的医院前急救病历进行编号、登记,并建立索引系统,便于查询和管理。
四、病历查询与使用1. 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医院前急救病历查询系统,方便医务人员和患者查询和使用。
2. 医务人员查询医院前急救病历时,应当进行身份验证和授权,确保病历信息的安全性。
3. 患者或者其代理人查询医院前急救病历时,应当提供患者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查询服务。
五、病历管理违规处理1. 违反本规定的,由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可以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2. 违反本规定,造成患者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3. 违反本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医院前急救病历管理的规定是为了保障患者权益,提高医疗服务质量,规范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行为,确保病历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院前急救管理制度
院前急救管理制度一、总则1. 本制度旨在规范院前急救行为,提高急救效率和质量,保障患者的生命安全。
2. 院前急救工作应遵循快速响应、现场评估、立即处理、安全转运的原则。
3. 所有参与院前急救的人员必须接受专业培训,并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
二、组织架构1. 建立院前急救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和修订管理制度,监督执行情况。
2. 设立院前急救指挥中心,负责协调各类急救资源,指挥救援行动。
3. 明确院前急救人员的职责分工,包括医生、护士、驾驶员和辅助人员等。
三、运行机制1. 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急救电话随时有人接听,救护车随时待命。
2. 接到求救信息后,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出车准备,并迅速赶往现场。
3. 现场急救人员需对患者进行快速评估,根据病情实施必要的急救措施。
4. 确保患者隐私权,对患者信息严格保密,除非得到患者或法定代理人同意,不得泄露。
四、设备与药品管理1. 救护车应配备完善的医疗设备和必需的药品,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
2. 药品使用应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确保药品有效性。
3. 对于特殊药品和设备,应制定特别的管理和使用规程。
五、质量控制与培训1. 定期对院前急救人员进行业务技能和知识更新培训。
2. 建立院前急救质量监控体系,对服务质量进行评估和改进。
3. 鼓励院前急救人员参与学术交流,提升专业技能。
六、应急预案1. 制定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包括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事件等。
2. 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检验预案的可行性和人员的应急能力。
3. 应急预案应根据实际需要不断更新和完善。
七、法律法规遵守1. 院前急救工作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尊重患者的合法权益。
2. 对于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八、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院前急救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 对于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执行。
院前急救管理制度
院前急救管理制度一、目的院前急救设施齐全,人员配备合理,利于院前急救患者的救治,提高救护质量。
二、适用范围一般情况下的院前急救过程控制(不包括灾害事故急救)。
三、职责(一)由急诊科主任、护士长负责督促配置救护车上院前急救所需的设施及药品。
(二)由医务科、护理部和急诊科主任、护士长负责配置救护工作所需的医生、护士、司机、担架员。
(三)急诊科护士长、值班护士认真做好院前急救的准备工作,急救箱及常用急救器材完好率必须保证达到100%。
(四)由出诊医护人员实施院前急救工作,并做好记录。
(五)救护车司机要熟悉本区交通情况,保持车况良好,做好车辆的维护、保养和年审,保持车内卫生良好。
四、工作程序(-)救护车设施策划及配置:按**市120指挥中心规定的救护车设施要求配置所需设施及通讯器材,由急诊科主任、护士长负责申请、领用。
(二)值班人员准时交接班,熟悉了解上一班的救护情况,坚守岗位,认真作好院前急救的准备工作。
(三)接警员接到呼救电话后,详细记录时间、地点、求救大致原因、病人数量,并立即通知出诊医师、护士、司机、担架员在规定时间内(白天3分钟内,夜间5分钟内)出诊,任何人不得拒绝出车。
有关救护车的工作程序详见《救护车管理制度》。
五、院前急救内容:出诊医生到达急救现场时,对患者应有高度负责精神,应立即检查患者,评估病情,动作迅速,处理果断,根据病人情况可就地抢救,待病情稳定后再送回医院进一步抢救,转送过程应密切观察生命体征变化。
如有2个以上的重伤者,应迅速报告科主任请求增援。
(-)现场急救:目的在于挽救和维持基本生命,减轻途中痛苦和并发症,强调对症治疗。
1、维持呼吸系统功能(包括吸氧、吸除痰及分泌物,呼吸兴奋剂,人工呼吸,植入人工气道等)。
2、维持循环系统功能(包括胸外心脏按压、心电监护、除颤、体外起搏器的使用,有生命危险的心律失常的药物治疗等)。
3、维持中枢神经系统功能(急性脑血管病的处理,预防治疗脑水肿、降低颅内压、控制癫痫等)。
医院前急救病历的规范管理制度
医院前急救病历的规范管理制度1. 引言本规范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医院前急救病历的管理流程,确保病历的准确性、完整性和保密性,提高医疗服务的质量和效率。
2. 病历的定义医院前急救病历是指对急救患者进行急救处理过程中产生的记录和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急救评估、急救措施、用药情况、患者病情变化等。
3. 病历的管理责任- 急救队伍:负责准确记录急救过程中的信息,并及时上报给相关医务人员。
- 医务人员:负责对接收到的急救病历进行审核、整理和归档。
4. 病历的记录要求- 使用规范的急救病历记录表格,记录必要的信息,包括患者基本信息、急救过程、用药情况等。
- 在记录过程中,应客观、准确地描述患者的症状、体征和处理措施,不得夸大或隐瞒实情。
- 所有记录必须使用医疗专业术语,不得使用不明确或模糊的表达方式。
5. 病历的审核和归档- 医务人员应及时对接收到的急救病历进行审核,确保记录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 审核过程中,如发现错误或遗漏,应及时与急救队伍进行沟通并进行修改。
- 审核完成后,急救病历应按照规定的分类和编号进行归档,确保病历的安全性和易查性。
6. 病历的保密性- 所有医务人员必须严守医疗保密原则,不得泄露患者的个人隐私和病历信息。
- 未经患者本人或合法授权代表同意,不得向任何非医务人员提供病历信息。
- 在传输和存储病历信息时,应采取安全措施,防止信息泄露和篡改。
7. 病历的保存期限-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医院前急救病历应保存一定的时间。
- 过期的急救病历应进行合理的销毁,确保患者信息的安全性。
8. 病历的查询和使用- 医务人员在提供医疗服务时,可以查询和使用患者的急救病历。
- 查询和使用病历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需经过授权和记录。
9. 病历的修订和补充- 如发现急救病历中的错误或遗漏,应及时进行修订和补充。
- 修订和补充的内容应准确记录,并在病历上注明修订和补充的时间和人员。
10. 监督和检查- 医院管理部门应定期对医院前急救病历的管理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院前急救的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1. 为加强院前急救安全管理,保障医护人员和患者的生命安全,提高院前急救服务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院前急救工作的全过程,包括接诊、出诊、转运、救治、交接等环节。
二、组织与职责1. 成立院前急救安全管理小组,负责制定、修订和监督执行本制度。
2. 院前急救安全管理小组由院领导、医务科、护理部、急诊科、救护车队等相关人员组成。
3. 各相关部门应按照本制度规定,明确职责,落实安全管理工作。
三、安全管理制度1. 救护车管理(1)救护车为医疗救护专用,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
(2)救护车司机应熟悉本地区交通情况,保持车况良好,做好车辆的维护、保养和年审。
(3)救护车配备必要的急救设备、药品和物资,确保完好、充足。
2. 人员管理(1)医护人员应具备相应的急救技能和专业知识,持证上岗。
(2)医护人员应遵守职业道德,关爱患者,确保患者安全。
(3)医护人员应定期参加急救技能培训,提高急救水平。
3. 接诊与出诊(1)接诊时,医护人员应迅速评估患者病情,采取必要的急救措施。
(2)出诊时,医护人员应携带必要的急救设备、药品和物资。
(3)出诊途中,医护人员应密切关注患者病情,确保患者安全。
4. 转运与救治(1)转运过程中,医护人员应保持患者平稳,防止发生意外。
(2)救治过程中,医护人员应根据患者病情,采取有效的急救措施。
(3)患者病情稳定后,及时与接收医院联系,确保患者得到妥善救治。
5. 交接与记录(1)交接时,医护人员应详细记录患者病情、救治过程和药品使用情况。
(2)确保患者信息准确无误,便于后续救治。
(3)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确保患者安全。
四、奖惩与监督1. 对严格遵守本制度、在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医护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本制度、造成不良后果的医护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降职等处分。
3. 院前急救安全管理小组负责对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制度落实到位。
五、附则1. 本制度由院前急救安全管理小组负责解释。
院前急救管理规章制度
院前急救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院前急救工作,提高急救效率,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各医疗机构的院前急救工作,包括急救队伍的建设、急救设施的管理、急救物资的储备、急救培训等内容。
第三条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院前急救管理制度,配备专业急救人员和设备,保障院前急救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四条建立院前急救管理责任制,明确各级主管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职责和权限,确保院前急救工作得到有效落实。
第五条加强院前急救培训,提高急救队伍的专业技能和应急能力,确保急救工作的有效执行。
第六条建立院前急救信息管理系统,及时记录急救过程和相关数据,为院前急救工作的评估和总结提供依据。
第七条对于违反本规章制度的行为,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二章急救队伍建设第八条医疗机构应建立专业的院前急救队伍,包括急救医生、急救护士和急救人员,根据人员数量和实际需求配备相关人员。
第九条急救队伍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资质和技能,经过专业培训和考核合格方可从事院前急救工作。
第十条医疗机构应建立急救队伍的轮班制度,确保24小时全天候的急救服务,并定期组织急救演练和培训,提高急救队伍的应急能力。
第十一条急救队伍人员在工作中应服从领导安排,严格遵守相关急救规程和操作流程,确保急救工作的规范进行。
第十二条对于急救队伍中出现的违纪行为和失职现象,医疗机构应及时进行处理,建立激励和惩罚机制,激励先进和警示后进。
第三章急救设施管理第十三条医疗机构应建立统一的院前急救指挥中心,配备先进的急救设备和通讯设施,确保急救指挥工作的顺畅进行。
第十四条急救设施应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转和安全使用,及时更换损坏或过期的急救设备。
第十五条医疗机构在院前急救设施的设置和规划上,应遵循相关的规范和标准,确保急救设施的合理布局和配置。
第四章急救物资储备第十六条医疗机构应定期对院前急救物资进行检查和储备,包括急救药品、急救器械、防护用品等,确保物资的充足和有效。
医院院前急救管理制度
医院院前急救管理制度一、出车前:(1)救护车为医疗救护专用,实行24小时院内值班,由院办公室统一安排(夜间由行政值班,特殊情况下医务科可直接调用)。
(2)救护车司机必须保持车况良好、车容车貌整洁,保持车辆处于随时待命状态。
接到电话10分钟内必须出车。
并填写有出车登记,记录出车时间、地点、到达时间、随车人员等.(3)急救车应按规定停放在指定位置,定人、定车、责任到人。
车上的设备、附件不得私自拆卸,如需变动,需经院办公室批准后由专业人员拆卸。
(4)急诊护士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做到班班交接。
当日出诊前必须对照《救护车物品配备清单》对抢救物资进行检查.护士长每周一次检查药品、器材、物品,护理部每月检查一次。
二、出车中:(1)院办公室或行班值班接到120电话,并简单询问病情及联系方式后,立即通知驾驶员及值班医生、护士,告之简要病情和联系方式,医务人员携带必要的抢救设备10分钟内出发(用物见《救护车物品配备清单》)。
出发前出诊医生必须与报警人取得联系,再次询问病情. (2)当班驾驶员严禁饮酒,不得酒后驾车。
驾驶车辆时不得抽烟,不得与人闲谈,驾驶室内不得私自带人,病人及陪护人员上车后应关好车门后再启动车辆。
(3)救护车司机应严格遵守交通规则,认真执行操作规范。
确保行车安全。
完成救护任务后及时返回医院,不得路途中办私事和单独出车,私自出车.(4)医护人员、救护车司机在出车救护时,应穿工作服、戴工作帽、佩戴工作牌,对病人及家属在态度热诚,文明礼貌。
(5)出诊人员对病人应有高度负责的精神,进入现场应立即检查病人情况,对危重病人必须向病人家属交待病情并签署《120出诊、转诊、转院知情同意书》,取得家属签字。
(6)抢救病人要严格遵守医疗急救工作程序及急救原则,按急救医疗规范及服务标准对待病人,合理用药,确保医疗安全。
(7)使用担架搬运病人时,必须使用安全带将病人固定于担架上。
(8)接送过程中医护人员至少应有一人在病人身旁观察病人病情变化,如系危急重症病菌,医护人员均须在病人身旁密切病人生命体征变化,便于及时处理,严禁医护人员坐在驾驶室内。
医院院前急救管理制度
医院院前急救管理制度院前急救管理制度是指医院在事前对急救流程、设备、人员以及急救场所进行规范和管理的一套制度。
它的目的是为了提高急救的效率和质量,确保患者在急救过程中得到及时、科学、规范的处理和救治。
一、院前急救管理制度的总体要求1.确保急救物资和装备的充足。
医院应配备足够数量和种类的急救设备和药品,并且要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的完好性。
2.建立完善的急救流程和标准操作规范。
医院应制定科学、规范的院前急救流程,并建立院前急救标准操作规范,确保急救工作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3.组织专业急救队伍。
医院应选拔专业急救人员,并为其提供相应的培训和持续教育,提高其急救技术和应急能力。
4.定期开展院前急救演练。
医院应定期组织院前急救演练,以检验急救人员的业务水平和协作能力,提高院前急救的应对能力。
二、院前急救管理制度的具体内容1.急救资格认定。
明确急救人员的资格认定标准,确保他们具备相关的医学知识和急救技能。
2.院前急救设备和药品管理。
医院应建立急救设备和药品的采购、储存、分发和归还流程,确保设备和药品的质量和安全。
3.急救流程和操作规范。
医院应制定院前急救流程和标准操作规范,并向急救人员进行培训,确保急救工作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4.急救记录和报告。
医院应建立院前急救记录和报告制度,及时记录急救过程和结果,并进行统计分析,为提高急救质量提供参考依据。
5.急救队伍管理。
医院应建立急救队伍管理制度,包括队伍组建、职责分工、培训和考核等,以提高急救人员的综合素质和应急能力。
6.院前急救演练。
医院应定期组织院前急救演练,模拟真实的急救场景,检验急救人员的业务水平和协作能力,并做好演练总结和改进工作。
7.与相关部门的合作。
医院应与公安、消防、交通等相关部门建立紧密的沟通和合作机制,共同应对突发事件和大规模灾难。
三、院前急救管理制度的实施与监督1.制度宣贯和培训。
医院应通过内部宣贯、培训和考核等方式,确保院前急救管理制度得到全员理解和遵守。
医院院前急救工作制度
医院院前急救工作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医院院前急救工作,提高急救服务质量,保障患者生命安全,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急救医疗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院前急救工作是指在患者到达医院之前,由医疗机构提供的紧急医疗救援服务。
院前急救工作应遵循及时、准确、高效的原则。
第三条医院应设立独立的院前急救科(室),配备专业的急救医护人员和必要的急救设备,确保院前急救工作的正常运行。
第四条医院应建立健全院前急救工作制度,包括急救调度、急救出诊、现场急救、转运治疗、急救记录等环节,确保院前急救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
二、急救调度第五条医院应设立急救调度中心,负责接听急救电话,调度急救资源,协调急救工作。
第六条急救调度员应具备专业的急救知识和技能,熟悉医院急救资源情况和急救流程。
第七条急救调度员接到急救电话后,应立即记录患者基本信息、病情描述、联系电话,判断病情紧急程度,并按照病情紧急程度和急救资源情况进行调度。
第八条急救调度员应指导现场人员对患者进行初步急救处理,如心肺复苏、止血、骨折固定等,并指导现场人员安全转运患者。
第九条急救调度员应立即通知急救医护人员出诊,并告知出诊医护人员患者病情、地址等信息。
三、急救出诊第十条急救医护人员应具备专业的急救知识和技能,熟悉急救设备的使用和维护。
第十一条急救医护人员接到出诊通知后,应立即准备急救设备,包括心电监护仪、急救箱、氧气袋等,并迅速到达现场。
第十二条急救医护人员到达现场后,应立即对患者进行检查,评估病情,并根据病情采取相应的急救措施。
第十三条急救医护人员应根据患者病情决定是否转送医院,如病情稳定,应立即转送医院;如病情不稳定,应给予相应处理后转送医院。
第十四条急救医护人员在转运过程中应保持与医院的联系,及时报告患者病情变化,并根据医院指示进行处理。
四、现场急救第十五条现场急救是指在患者发病或受伤现场进行的紧急医疗救援工作。
第十六条现场急救应遵循ABC原则,即Airway (保持呼吸道通畅)、Breathing(维持呼吸功能)、Circulation(保证血液循环)。
医院院前急救处置管理制度
医院院前急救处理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规章目的为了规范医院院前急救处理工作,提高救治质量和效率,保障患者生命安全,本制度订立。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院前急救处理工作的管理和操作。
第三条安全原则院前急救处理工作必需以患者安全为第一原则,快速反应,高效合理进行急救处理。
第四条急救队伍医院应建立专业的院前急救队伍,配备经验丰富、技能全面的急救人员,确保院前急救处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二章急救设备与药品管理第五条急救设备配备医院应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院前急救设备,并定期进行检修和维护,确保设备正常运转。
第六条急救设备库存管理医院设立急救设备库,进行设备的统一管理。
每次使用后,应及时增补设备,并记录库存情况,保证急救设备的及时供应。
第七条药品配备与管理1.医院应依据急救需要,合理配备院前急救所需的药品,并建立药品储备。
2.药品的采购、配送和使用必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药品管理规范,确保药品的质量和安全性。
3.对于过期或损坏的药品,应及时处理并重新采购,不得使用。
4.全部药品必需标明有效期,并进行定期检查,确保使用的药品符合规定要求。
第三章院前急救流程第八条报警接警1.当接到院前急救求助电话时,必需及时报警,并告知相关急救信息,如患者病情、现场情况等。
2.接警员应依据求助信息快速派遣急救车辆和人员,确保快速响应。
第九条急救车辆调度1.医院应配备特地的急救车辆,并通过车载通信设备与医院及时联系,保证急救车辆的调度和导航。
2.急救车辆的装备、消毒和维护工作必需符合相关规定,确保车辆和设备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第十条现场救治1.急救人员到达现场后,应全面了解患者病情,做好必需的急救处理工作。
2.急救人员必需依照医学原理和操作规范进行急救处理,不得盲目操作,确保患者得到适当的救治和护理。
第十一条院前转运1.在现场救治后,急救人员必需依据患者病情和急救资源情况,决议是否需要转运到医院。
2.如需要转运,急救人员应采取合适的转运方式,并妥当安排患者,确保患者在转运中的安全和舒适。
医院院前急救管理制度
医院院前急救管理制度一、急救服务目标和原则1.急救服务目标-保障患者生命安全和健康-迅速减轻病情,缓解症状-提供及时有效的应急救治措施2.急救服务原则-人道主义原则:以保护患者生命为首要任务,不分种族、地域、信仰等进行救治-公平原则:对每个患者进行公平、公正、公开的急救服务-客观原则:根据患者病情,遵循科学、客观、规范的医疗操作二、急救部门设置和职责1.急救部门设置-急诊科:负责接收院前急救患者,进行初步诊断、治疗和后续转接工作-重症监护室:负责接收和抢救危重患者,提供高级医疗技术支持和监护-循环系统急救室、呼吸系统急救室、神经系统急救室等专科急救室2.急救部门职责-接收并迅速评估患者病情-提供紧急救治和抢救措施-为院前急救患者进行评级和转诊-协调内外科等专科资源,提供全面的医疗救治-根据患者情况提供健康宣教和康复指导三、急救调度和医疗救援流程1.紧急呼叫和调度-根据病情信息,确定派遣急救车辆和医疗团队-急救人员使用GPS定位,迅速前往现场,并与患者或家属进行沟通2.现场急救-急救人员对患者进行初步评估和治疗,包括清理呼吸道、止血、心肺复苏等紧急措施-如有必要,急救人员进行基础和高级生命支持措施-急救人员与现场医生进行沟通,确定进一步救治方案3.特殊救援和转运-对于特殊病情(如大面积烧伤、严重外伤等),急救人员进行特殊救援,并与专科医生协商处理意见-根据患者病情,选择最佳的医院进行转运和救治-急救人员在转运过程中,继续进行监护和治疗,及时汇报患者病情四、急救设施和设备要求1.急救车辆-所有急救车辆必须具备应急用药、监护设备和呼吸道维持设备等基本设备-急救车辆需定期保养和维修,确保设备完好和运行良好2.院前急救设施-急救接诊台:提供接收患者、评估病情和紧急处理措施的场所-抢救室:提供高级急救措施和设备,应急救危重患者-床位:供患者短期留观和救治使用3.急救设备-呼吸道维持设备:如气管插管、气管切开等设备-心肺复苏设备:如自动体外除颤仪、心脏起搏器等设备-监护设备:如心电监护仪、血压监测仪等设备五、医护人员培训与管理1.培训要求-所有急救医护人员必须经过系统的急救技能培训和考核-培训内容包括基础生命支持、高级生命支持、创伤救治等方面-培训周期需定期更新和复习,以保持医护人员的技能水平2.考核与证书颁发-对急救医护人员进行定期考核,评估其专业技能和能力-合格者颁发相应的急救证书,作为相关工作的必备凭证3.管理与督导-医院设立急救质控小组,定期对院前急救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对急救医护人员进行日常巡查和考核,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建立健全的督导机制,确保急救工作的规范和质量六、信息记录与救治评估1.信息记录-对每一次院前急救服务进行详细记录,包括患者基本信息、病情评估、治疗过程和转运情况等-信息记录需准确、完整、可追溯,确保患者病情得到合理救治和跟踪2.救治评估-对院前急救患者的治疗效果进行评估,检查救治结果和效果-对急救工作进行定期评估,提出改进建议,以提高急救服务的质量和水平以上是医院院前急救管理制度的一部分,旨在为患者提供最及时、最有效的院前急救服务,保障患者生命安全和健康。
120院前工作制度
120院前工作制度一、总则1.1 本制度旨在规范120院前急救工作,提高急救服务质量,保障患者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急救医疗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
1.2 120院前急救工作是指在医疗机构之外,对突发疾病、意外伤害等紧急情况进行现场急救、转运和途中救治的一系列医疗活动。
1.3 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医疗机构、急救中心(站)、急救车辆和急救人员应严格执行本制度。
二、组织管理2.1 急救中心(站)设置(1)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设立急救中心(站),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院前急救工作。
(2)急救中心(站)应当具备与其职责相适应的医疗设施、设备和专业人员。
2.2 急救网络建设(1)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当根据当地人口、地理、交通等情况,合理布局急救网络,确保急救服务覆盖城乡。
(2)急救网络应当包括急救中心(站)、急救车辆、急救站点和急救志愿者等。
2.3 急救队伍建设(1)急救中心(站)应当配备具有执业医师、护士资格的专业人员,并进行定期培训、考核。
(2)急救人员应当具备较强的应急处理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三、急救服务3.1 急救电话调度(1)120急救电话应当24小时值班,确保及时接听、处理急救电话。
(2)调度人员应当掌握急救知识和技能,根据患者病情、地理位置等因素,合理调配急救资源。
3.2 现场急救(1)急救人员到达现场后,应当迅速评估患者病情,采取必要的急救措施。
(2)急救人员应当根据患者病情,决定是否转运,并在转运途中持续关注患者病情。
3.3 转运途中救治(1)急救人员应当在转运途中密切观察患者病情,并根据需要进行救治。
(2)急救车辆应当保持安全、快捷行驶,确保患者在短时间内得到救治。
3.4 急救记录(1)急救人员应当详细记录急救过程,包括患者基本情况、病情、救治措施、转归等。
(2)急救记录应当真实、准确、完整,便于查阅和追溯。
四、质量控制与评价4.1 急救中心(站)应当建立健全质量控制制度,对急救服务进行全面质量管理和评价。
医院院前急救管理制度
医院院前急救管理制度•相关推荐医院院前急救管理制度(精选8篇)在学习、工作、生活中,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对社会经济、科学技术、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对社会公共秩序的维护,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制度到底怎么拟定才合适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医院院前急救管理制度(精选8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医院院前急救管理制度1(一)急诊检验制度1、全科人员要十分重视急诊检验,经常检查急诊检验的仪器、试剂,认真做好每件急诊检验。
2、急诊检验单由医生填写。
脑脊液及各种穿刺液、胃液由医生采集;血液及分泌物或排泄物由护士或检验人员采集。
急诊检验单连同标本应及早送检验科。
3、检验人员接到急诊标本后,应迅速进行检验,准确、及时地报告检验结果。
4、认真做好急诊检验登记、查对工作,虚心听取临床医生、病人的意见,不断改进急诊检验工作,提高急诊检验质量。
(二)急诊检验范围1、急诊病人。
2、门诊重病人。
3、急诊室观察病人病情突然变化者。
4、住院重症病人或病情突变者。
(三)急诊检验的基本项目1、血液常规检验:白细胞计数及分类计数、血红蛋白测定、血小板计数、DIC诊断项目、疟原虫等以及临床特需的检验项目。
2、尿液常规检验:尿蛋白、尿糖、尿隐血、尿胆原试验等以及临床特需的检验项目。
3、大便常规检验:涂片镜检、潜血试验等以及临床特需的检验项目。
4、脑脊液及各种穿刺液检验:理学检验、细胞计数及分类计数、蛋白定性、糖定性或半定量,涂片法作细菌检验等,以及临床特需的检验项目。
5、生化检验:钾、钠、氯、钙、糖、肌酐、尿素氮、淀粉酶、胆碱脂酶测定,血气分析,脑脊液蛋白、糖、氯化物定量,心肌损害标志物测定,肝功能试验,以及其他临床特需的检验项目。
6、胃液的毒物分析:如巴比妥类、有机磷类的毒物测定,以及临床特需的检验项目。
7、急诊血型鉴定及交叉配血试验。
其它项目,根据临床需要,由临床科室与检验科商定。
医院院前急救管理制度2一、在实施标准预防的基础上,根据门诊病人就医特点以及疾病不同的传播途径采取相应的消毒隔离措施。
医院院前急救管理制度
医院院前急救管理制度在医院院前急救工作中,为了确保患者在发生突发疾病、意外伤害或其他急危重症的情况下,能够及时、有效地得到救治和抢救,医院需要建立完善的院前急救管理制度。
这一制度旨在规范急救过程,提高院前急救工作的效率和质量,保障病患生命安全。
一、院前急救指导原则1. 急救目标院前急救的首要目标是快速评估病情,采取必要的急救措施,稳定患者病情,并将其安全转运至医疗机构进行进一步治疗。
同时,要确保医务人员的安全。
2. 急救流程院前急救应遵循“pre-arrival, on-scene, and in-transit”三个阶段。
在到达现场前,急救人员应呼叫医疗支援,获取关键信息。
到达现场后,急救人员应迅速评估病情,进行急救处理。
在转运过程中,保持稳定并提供适当的医疗护理。
3. 患者权益和机密性院前急救工作应遵循患者的知情同意原则,并保护患者的个人隐私和机密性。
急救人员在处理患者信息时,必须谨慎处理,确保信息安全。
二、院前急救设备和药品管理1. 设备配备医院院前急救车辆应配备必备的急救设备,包括监护仪、呼吸器、氧气和各类急救药品等。
设备应定期检测、维护和更新,以确保其正常运行。
2. 药品管理院前急救药品应按照药品管理规定进行采购、验收、存储和使用。
药品的名称、规格、生产日期、有效期限等信息必须清晰标注。
同时,应定期检查库存,保持药品的充足供应。
三、院前急救人员管理1. 急救人员资质医院院前急救人员应具备相关的急救知识和技能,并持有相关的执业证书。
对急救人员的培训和考核应进行定期的评估,确保其能够胜任急救工作。
2. 岗位责任和协作急救人员应清楚自己的岗位职责,协同配合,形成紧密的团队合作。
急救车辆和医疗机构之间应有有效的沟通和协同机制,确保院前急救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院前急救培训和演练1. 急救培训医院应定期组织院前急救培训,提升急救人员的知识和技能水平。
培训内容包括急救指南的更新、现场救护技巧的训练以及团队协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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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门市第三人民医院
院前急救管理制度
一、目的
完善院前急救设施配备,加强人员配备管理,利于院前急救患者的救治,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二、适用范围
急诊科一般情况下的院前急救过程控制(不包括大型灾害事故急救)。
三、职责
(一)、由科主任、护士长负责督促配置救护车上院前急救所需的设施及药品。
(二)、由医务科、护理部、总务科和科主任、护士长负责配置救护工作所需的医生、护士、司机。
(三)、由护士长、护理责任护士认真做好院前急救的准备工作,急救箱及常用急救器材完好率必须保证达到100%,并经常保持救护车箱内的卫生。
(四)、由出诊医护人员实施院前急救工作,并做好记录。
(五)、救护车司机要熟悉本区交通情况,保持车况良好,做好车辆的维护、保养和年审。
四、工作程序:
(一)、救护车设施策划及配置:由急诊科主任负责救护车设施策划和配置,所需设施及通讯器材,由科主任、护士长负责申请、领用。
(二)、值班人员准时接班,熟悉了解上一班的救护情况,坚守岗位,认真作好院前急救的准备工作。
(三)、值班人员接到呼救电话后,详细记录时间、地点、行车路线、病情或受伤情况,要求呼救者提供联系电话(且不要随意使用该电话)以便随时联系,并立即通知出诊医生、护士和司机在5分钟内出诊。
不得拒绝出车。
院前急救内容:
出诊医生到达急救现场时,对患者应有高度负责精神,应立即检查患者,动作迅速,处理果断,根据病人情况可就地或就近抢救,待病情稳定后再送回医院进一步抢救,转送过程应密切观察生命体征变化。
如有3个以上的重伤者,应迅速报告科主任是否增援。
1、现场急救:目的在于挽救和维持基本生命,减轻途中痛苦和并发症,强调对症治疗。
①维持呼吸系统功能(包括吸氧、吸除痰及分泌物,呼吸兴奋剂,口对口人工呼吸,气管插管人工呼吸等)。
②维持循环系统功能(包括胸外心脏按压、心电监护、除颤、有生命危险的心律失常的药物治疗等)。
③维持中枢神经系统功能(急性脑血管病的处理,预防治疗脑水肿、降低颅内压治疗、控制癫痫等)。
④急性中毒、意外事故处理。
⑤脑、胸、腹、脊柱、四肢以及其他部位外伤的止血、包扎、固定、搬运。
⑥止痛、止吐、止喘、止血等对症处理。
2、途中救护:
①合理转运分流患者,但对转运伤病员要求快速安全。
②出诊医护人员必须守护在车厢内随时观察病人病情变化,不得坐在驾驶室内。
③为避免突然刹车时造成车内伤病员和医护人员受伤,患者的担架应该很好固定,医护人员和陪护人员应该使用安全带或抓牢扶手,患者在车内应根据病情采取坐位、平卧位或头低足高位。
④四肢骨折的患者,给予外固定防止颠簸;脊柱骨折的患者卧硬板,以防止脊髓继发损伤或加重损伤;昏迷呕吐病人,将头侧向一边,避免呕吐时窒息;疑有颈椎骨折的病人,以颈领固定之,避免继发、加重颈髓损伤或造成高位截瘫。
3、出诊医生到达急救现场后,如患者已死亡,应详细询问患者家属或在场人员,了解发病情况及既往病史,做好记录,并明确通知其家属或在场人员。
对交通事故及其他灾害事故,死亡原因证明由司法部门出具。
4.医护人员实施院前急救时要听从急救指挥中心、交警、公安人员的调度安排,保护有法律纠纷的现场。
5.出诊医护人员详细填写院前急救病历及已完成急救处理的措施,送转医院急诊室后作详细交接,完成院前急救任务后向急救值守或总值班报告,返回后及时检查、补充抢救药物和更换物品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