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四川省施工企业工程规费计取标准
四川省施工企业工程规费计取标准核定暂行办法
附件1:
四川省施工企业工程规费计取标准核定暂行办法
一、核定对象
以独立法人资格承揽施工任务的总承包企业、专业承包企业和劳务分包企业。
二、核定范围
“四川省施工企业工程规费计取标准”中的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三、需提供的资料及数据
1、填写《四川省施工企业工程规费计取标准申请表》并在企业名称处加盖公章(该表在四川省造价信息网上下载,网址:);
2、提交施工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上年度的施工产值(以报省建设厅年审施工资质的数据
为准);
4、上年度平均在册职工人数及人均产值(以报省建设厅年
审施工资质的数据为准);
5、上年度工资总额及人均年工资额(应包括民工工资及分包部分工资额);
6、上年度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医疗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的原始凭证和复印件;
四、核定办法及标准
1、凡一九八八年十二月底以前成立还未改制的或已改制但仍为国有独资的施工企业按相应规费标准的上限核定;
2、不属于上述规定范围的施工企业,其规费标准按下列办法核定:
规费费率=上年度某项规费缴纳金额
×100%上年度工资总额
某项规费费率计算标准低于规定标准下限的按下限核定,高于上限的按上限核定。
3、专业承包企业核定的最高费率不得超过规定最高费率的95%。
4、劳务分包企业核定的最高费率不得超过规定最高费率的85%。
四川省施工企业工程规费计取标准
四川省施工企业工程规费计取标准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规范建设工程计价行为,遏制不正当竞争,保障广大职工的切身利益,维护建设市场秩序和工程建设各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建标【2003】206号),制定《四川省施工企业工程规费计取标准》(以下简称规费标准)。
一、规费标准的适用范围
凡在我省行政区域范围内承担建设工程(包括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安装工程、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工程、房屋建筑抗震加固工程)施工任务的施工企业,不分企业形式和经济性质,不论承包方式,均应按规定办理《四川省施工企业工程规费计取标准》。
二、规费标准的内容及费率
1、规费标准的内容为《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规费中的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医疗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伤保险和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
2、规费标准的费率如下:
规费标准
施工企业对规费的缴纳按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三、规费的计取
工程造价计价中规费应按照规费标准规定的费率计取,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
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建设工程,编
制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招标控制价(标底)时,规费费率有幅度的按费率的上限计算。
施工企业承包工程,编制投标报价及签订承包合同时,规费应按其核定的费率计算并须向招投标管理机构、发包人出示核定的规费标准。施工企业办理工程竣工结算时,应向发包人出示核定的规费标准,经核对后办理。
四、规费标准的办理
1、规费计取标准证书由省建设厅、省财政厅、省物价局统一印制,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具体组织实施和管理。
四川省施工企业工程规费计取标准
四川省施工企业工程规费计取标准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规范建设工程计价行为,遏制不正当竞争,保障广大职工的切身利益,维护建设市场秩序和工程建设各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建标【2003】206号),制定《四川省施工企业工程规费计取标准》(以下简称规费标准)。
一、规费标准的适用范围
凡在我省行政区域范围内承担建设工程(包括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安装工程、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工程、房屋建筑抗震加固工程)施工任务的施工企业,不分企业形式和经济性质,不论承包方式,均应按规定办理《四川省施工企业工程规费计取标准》。
二、规费标准的内容及费率
1、规费标准的内容为《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规费中的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医疗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伤保险和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
2、规费标准的费率如下:
规费标准
序号
规费名称
计费基础
规费费率
1
养老保险费
分部分项清单定额人工费+措施项目清单定额人工费
6.0~11.0%
2
失业保险费
分部分项清单定额人工费+措施项目清单定额人工费
0.6~1.1%
3
医疗保险费
分部分项清单定额人工费+措施项目清单定额人工费
3.0~
4.5%
4
住房公积金
分部分项清单定额人工费+措施项目清单定额人工费
2.0~5.0%
5
工伤保险和危险作业
意外伤害保险
分部分项清单定额人工费+措施项目清单定额人工费
0.8~1.3%
注:1、规费标准中包括企业为非城镇户籍从业人员缴纳的综合保险。
2、《四川省房屋建筑抗震加固工程计价定额》规费中的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医疗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伤保险和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的计费基础为“定额人工费”。
四川省建设厅、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财政局关于印发《四川省施工
四川省建设厅、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财政局关于印发《四川省施工企业工程规费计取标准》的通知
【法规类别】行政事业性收费
【发文字号】川建发[2008]94号
【发布部门】四川省建设厅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财政局
【发布日期】2008.11.27
【实施日期】2009.01.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四川省建设厅、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财政局关于印发《四川省施工企业工程规费计取
标准》的通知
(2008年11月27日川建发[2008]94号)
各市、州及扩权试点县建设、财政、物价行政主管部门: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工程造价计价和管理的需要,根据现阶段建筑市场发展状况,为更好的贯彻执行建设部、财政部《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建标【2003】206号)],建立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关心和保障广大职工的切身利益,推动和确保社会保障体系的建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的规定,现将《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中规费所包括的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医疗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伤保险和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
险的计取标准印发你们,与2009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配套,从2009年1月1日起施行。
四川省施工企业工程规费计取标准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规范建设工程计价行为,遏制不正当竞争,保障广大职工的切身利益,维护建设市场秩序和工程建设各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建标【2003】206号),制定《四川省施工企业工程规费计取标准》(以下简称规费标准)。
四川省施工企业工程规费计取标准
xx施工企业工程规费计取标准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设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0-2008),规范建设工程计价行为,遏制不正当竞争,保障广大职工的切身利益,维护建设市场秩序和工程建设各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建标【2003】206号),制定《四川省施工企业工程规费计取标准》(以下简称规费标准)。
一、规费标准的适用范围
凡在我省行政区域范围内承担建设工程(包括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安装工程、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工程、房屋建筑抗震加固工程)施工任务的施工企业,不分企业形式和经济性质,不论承包方式,均应按规定办理《四川省施工企业工程规费计取标准》。
二、规费标准的内容及费率
1、规费标准的内容为《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规费中的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医疗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伤保险和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
2、规费标准的费率如下:
规费标准
序号
规费名称
计费基础
规费费率1养老保险费
分部分项清单定额人工费+措施项目清单定额人工费
6.0~
11.0%2失业保险费
分部分项清单定额人工费+措施项目清单定额人工费
0.6~
1.1%3医疗保险费
分部分项清单定额人工费+措施项目清单定额人工费
3.0~
4.5%4住房公积金
分部分项清单定额人工费+措施项目清单定额人工费
2.0~
5.0%5工伤保险和危险作业
意外伤害保险
分部分项清单定额人工费+措施项目清单定额人工费
0.8~
1.3%
注:
1、规费标准中包括企业为非城镇户籍从业人员缴纳的综合保险。
2、《四川省房屋建筑抗震加固工程计价定额》规费中的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医疗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伤保险和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的计费基础为“定额人工费”。
四川省施工企业工程规费计取标准
xx施工公司工程规费计取标准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设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0-
2008),规范建设工程计价行为,截止不正当竞争,保障广大员工的亲身利益,
保护建设市场次序和工程建设各方的合法权益,依据建设部、财政部《对于印
发<建筑安装工程花费项目构成 >的通知》(建标【 2003】206 号),拟订《四川省施工公司工程规费计取标准》(以下简称规费标准)。
一、规费标准的合用范围
凡在我省行政地区范围内肩负建设工程(包含建筑工程、装饰装饰工程、
安装工程、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工程、房子建筑抗震加固工程)施工任务的施
工公司,不分公司形式和经济性质,无论承包方式,均应按规定办理《四川省
施工公司工程规费计取标准》。
二、规费标准的内容及费率
1、规费标准的内容为《建筑安装工程花费项目构成》规费中的养老保险
费、失业保险费、医疗保险费、住宅公积金、工伤保险和危险作业不测损害保险。
2、规费标准的费率以下:
规费标准
序号
规费名称
计费基础
规费费率 1 养老保险费
分部分项清单定额人工费+举措项目清单定额人工费
6.0~
11.0%2 失业保险费
分部分项清单定额人工费+举措项目清单定额人工费
0.6~
1.1%3 医疗保险费
分部分项清单定额人工费+举措项目清单定额人工费
3.0~
4.5%4 住宅公积金
分部分项清单定额人工费+举措项目清单定额人工费
2.0~
5.0%5 工伤保险和危险作业
不测损害保险
分部分项清单定额人工费+举措项目清单定额人工费
0.8~
1.3%
注:
1、规费标准中包含公司为非城镇户籍从业人员缴纳的综合保险。
85924_四川省施工企业工程规费计取标准
四川省施工企业工程规费计取标准
为正确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规范》(GB50500-2003),规范建设工程计价行为,反对不正当竞争,维护建设市场秩序和工程建设各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建标[2003]206号),制定《四川省施工企业工程规费计取标准》。
一、凡在我省行政区域范围内承担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任务的施工企业,不分企业形式和经济性质,不论承包方式如何,均应按规定办理《四川省施工企业工程规费计取标准》(以下简称规费标准)。
二、规费标准的内容为《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规费中关系职工切身利益的费用项目,包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医疗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以及工程定额测定费。
规费标准
施工企业对规费的缴纳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并随之调整。
三、规费标准在工程招标中为不可竞争费用,应按规费标准计取。
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大中型建设工程,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标编制标底或预算控制价时,规费计取标准暂按其费率的上限计取。
施工企业承包工程,参加工程投标,签订承包合同应按规费标准核定的费率计取相关费用并须向招投标管理机构、建设单位出具。施工单位办理工程结算,应向建设单位出具规费标准,经核对后办理结算。
四、规费标准的办理
1、规费计取标准证书由省建设厅、省财政厅、省物价局统一印制,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具体组织实施和管理。
2、申办规费计取标准的企业,应认真填写申请表一式两份,并附上年已完工作量、工资总额、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副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医疗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的缴费证明以及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险证明等,到省、市、州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申办。
四川2020定额规费规费计取标准表
四川2020定额规费规费计取标准表
四川2020定额规费规费计取标准表
【1】引言
在如今社会发展迅速的背景下,各个方面都在不断地进步和改革。作为一个大型的省份,四川自然也不例外。特别是在规费方面,为了更好地管理和分配资源,四川省制定了2020年的定额规费规费计取标准表。本文将深入探讨这个主题,帮助读者更全面地了解定额规费规费计取标准表的内容和相关情况。
【2】定额规费规费计取标准表概述
【3】定额规费规费计取标准表的内容详解
在2020年的定额规费规费计取标准表中,明确了许多与规费有关的内容。对于各类规费的具体标准和计取方式进行了详细的规定。针对不同行业和个人的规费缴纳具体条款做了细致的分类和说明。另外,还针对规费使用的管理和监督等方面进行了规定。通过这些内容可以看出,四川省在规费方面十分重视,不仅希望高效地收取规费,更希望将规费使用的合理性和公平性做到最大程度的保障。
【4】深入探讨定额规费规费计取标准表
4.1 规费的定额标准
根据四川省2020年的定额规费规费计取标准表,可以看出各类规费的定额标准都有了明确的规定。这一方面可以方便缴费者更清晰地了解自己应缴纳的规费具体金额,另一方面也有利于规费管理部门按照规定收取规费,确保不会出现违规收费的问题。这种定额标准的规定,既为企业和个人提供了明确的缴费依据,又为管理部门提供了规范的工作指导。
4.2 规费的计取方式
在定额规费规费计取标准表中,除了规定了规费的具体标准外,还对规费的计取方式做了详细的规定。针对不同行业和项目的规费计取方式有所不同,既有固定的金额要求,也有按照产值或利润比例进行计取。这种灵活的计取方式,既符合不同行业的实际情况,又能够更加合理地保障规费的缴纳和使用。
关于印发《四川省施工企业工程规费计取标准》的通知
九 、 费单 位要 认真 搞好 服务 , 得 只收 费不服 收 不 务 。要 严 格 执 行 收 费 标 准 , 得 擅 自扩 大 收 费 范 围 , 不 提 高 收 费 标 准 。 违 反 上 述 规 定 的 , 格 主 管 部 门将 对 价 依 照 《 华 人 民共 和 国 价 格 法 》 《 格 违 法 行 为 行 中 和 价 政处罚 规定 》 以查处 。 予 十 、政 府 采 购 中 心 提 供 的 招 标 以外 其 他 采 购 方 式 , 收费标 准 可参照本 通 知 的收费标 准执 行 。 其 十一 、 地 物 价 、 改部 门可 根据 本 通 知 精 神 , 各 发 在 不 高 于 本 通 知 规 定 的 收 费 标 准 前 提 下 制 定 适 合 本 地 政 府 政 务 服 务 中 心 、 购 中 心 具 体 收 费 标 准 。 通 采 本 知 自20 0 8年 1 月 l 日起 试 行 两 年 。 原 《 川 省 物 2 0 四 价 局 关 于 规 范 建 设 工 程 交 易 服 务 收 费 的通 知 》 川 价 ( 费 [ 0 3] 3 2 0 1 6号 ) 时 废 止 , 同
标额 的 比例收取 交易 服务 费 。
( ) 标 服 务 费 : 费 基 数 7 0元 。 费 基 准 时 一 开 收 0 收 间 以 1个 小 时 计 算 , 不 足 1个 小 时 的 , 按 1小 时 计 算 , 后 每 增 加 1小 时 , 费 额 增 加 2 % 。 以 收 0
四川省施工企业工程规费计取标准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14年5月22日印发
四川省施工企业工程规费计取标准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规范建设工程计价行为,遏制不正当竞争,保障广大职工的切身利益,维护建设市场秩序和工程建设各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建标〔2013〕44号),制定《四川省施工企业工程规费计取标准》(以下简称规费标准),与2015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配套,从2015年1月1日起施行。
一、规费标准内容
规费标准的内容为《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规费中的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医疗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下简称“五险一金”)。
二、规费标准适用范围
凡在我省行政区域范围内承担建设工程(包括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仿古建筑工程、通用安装工程、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工程、构筑物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爆破工程、房屋建筑维修与加固工程)施工任务的施工企业,不分企业形式和经济性质,不论承包方式,均应按规定执行规费标准并根据企业“五险一金”缴纳情况自愿申请办理《四川省施工企业工程规费计取标准》证书。
三、规费标准费率
1、规费标准的费率如下:
规费标准
2、施工企业对规费的缴纳按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四、规费计取
工程造价计价中规费应按照规费标准规定的费率计取,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
使用国有资金投资的建设工程,编制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标底时,规费费率有幅度的按费率的上限计算。
最新四川省施工企业工程规费计取标准
最新四川省施工企业工程规费计取标准
2014-10-14 18:11|发布者: 快乐每一天|查看: 12978|评论: 0|来自: 四川造价信息网
摘要: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建标〔2013〕44号),制定《四川省施工企业工程规费计取标准》(以下简称规费标准),与2015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配套,从2015年1月1日起施行。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14年5月22日印发
四川省施工企业工程规费计取标准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规范建设工程计价行为,遏制不正当竞争,保障广大职工的切身利益,维护建设市场秩序和工程建设各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建标〔2013〕44号),制定《四川省施工企业工程规费计取标准》(以下简称规费标准),与2015年《四川省建
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配套,从2015年1月1日起施行。
一、规费标准内容
规费标准的内容为《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规费中的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医疗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下简称“五险一金”)。
二、规费标准适用范围
凡在我省行政区域范围内承担建设工程(包括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仿古建筑工程、通用安装工程、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工程、构筑物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爆破工程、房屋建筑维修与加固工程)施工任务的施工企业,不分企业形式和经济性质,不论承包方式,均应按规定执行规费标准并根据企业“五险一金”缴纳情况自愿申请办理《四川省施工企业工程规费计取标准》证书。
(完整版)最新四川省施工企业工程规费计取标准
最新四川省施工企业工程规费计取标准
2014-10-14 18:11|发布者: 快乐每一天|查看: 12978|评论: 0|来自: 四川造价信息网
摘要: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建标〔2013〕44号),制定《四川省施工企业工程规费计取标准》(以下简称规费标准),与2015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配套,从2015年1月1日起施行。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14年5月22日印发
四川省施工企业工程规费计取标准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规范建设工程计价行为,遏制不正当竞争,保障广大职工的切身利益,维护建设市场秩序和工程建设各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建标〔2013〕44号),制定《四川省施工企业工程规费计取标准》(以下简称规费标准),与2015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配套,从2015年1月1日起施行。
一、规费标准内容
规费标准的内容为《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规费中的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医疗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下简称“五险一金”)。
二、规费标准适用范围
凡在我省行政区域范围内承担建设工程(包括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仿古建筑工程、通用安装工程、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工程、构筑物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爆破工程、房屋建筑维修与加固工程)施工任务的施工企业,不分企业形式和经济性质,不论承包方式,均应按规定执行规费标准并根据企业“五险一金”缴纳情况自愿申请办理《四川省施工企业工程规费计取标准》证书。
四川省施工企业工程规费计取标准
四川省施工企业工程规费计取标准
根据《四川省施工企业工程规费计取标准》的规定,施工企业在进行工程施工
时需要按照一定的规费计取标准进行操作。本文将介绍四川省施工企业工程规费计取标准的相关内容,以便施工企业能够清楚了解规费计取标准的具体要求和操作流程。
首先,根据四川省相关规定,施工企业在进行工程施工时需要缴纳一定比例的
规费。规费的计取标准主要包括建筑安装工程规费、市政公用工程规费、园林绿化工程规费等内容。具体的计取标准根据工程的性质、规模和施工内容而定,施工企业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合理计取。
其次,施工企业在进行规费计取时需要注意合规合法。根据相关规定,施工企
业需要严格按照国家和地方规定的规费计取标准进行操作,不得私自调整或减免规费。同时,施工企业还需定期向相关部门报送规费计取情况,确保规费的合规合法。
另外,施工企业在进行规费计取时需要注意合理合规。在进行规费计取时,施
工企业需要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进行合理计取,不得存在恶意夸大或减少规费的情况。同时,施工企业还需确保规费的使用合理,不得挪用或私自支配规费资金。
最后,施工企业在进行规费计取时需要注意透明公开。施工企业需要将规费计
取标准和具体情况向相关部门和社会公众进行公开,确保规费计取的透明度和公开性。同时,施工企业还需接受相关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确保规费计取的合法合规。
综上所述,四川省施工企业工程规费计取标准是施工企业在进行工程施工时需
要严格遵守的规定。施工企业需要根据规费计取标准进行合规合法、合理合规、透明公开的操作,确保规费的合规合法、合理合规、透明公开。希望施工企业能够严格遵守规定,做好规费计取工作,为工程施工的顺利进行提供保障。
四川省建设厅、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财政局关于印发《四川省施工企业工程规费计取标准》的通知
四川省建设厅、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财政局关于印发《四川省施工企业工程规费计取标准》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四川省建设厅,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财政局
•【公布日期】2008.11.27
•【字号】川建发[2008]94号
•【施行日期】2009.01.0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财政其他规定
正文
四川省建设厅、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财政局关于印发《四川省施工企业工程规费计取标准》的通知
(2008年11月27日川建发[2008]94号)
各市、州及扩权试点县建设、财政、物价行政主管部门: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工程造价计价和管理的需要,根据现阶段建筑市场发展状况,为更好的贯彻执行建设部、财政部《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建标【2003】206号)],建立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关心和保障广大职工的切身利益,推动和确保社会保障体系的建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的规定,现将《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中规费所包括的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医疗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伤保险和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的计取标准印发你们,与2009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配套,从2009年1月1日起施行。
四川省施工企业工程规费计取标准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规范建设工程计价行为,遏制不正当竞争,保障广大职工的切身利益,维
护建设市场秩序和工程建设各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建标【2003】206号),制定《四川省施工企业工程规费计取标准》(以下简称规费标准)。
四川省施工企业工程规费计取标准
四川省施工企业工程规费计取标准
在四川省,施工企业在进行工程施工时需要缴纳一定的工程规费。这些规费的计取标准对于企业的经营和施工成本都有着重要的影响。因此,了解和掌握四川省施工企业工程规费计取标准对于企业管理者和从业人员来说都是非常重要的。
首先,我们来看一下四川省施工企业工程规费的计取标准。根据相关规定,四川省施工企业工程规费的计取标准主要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管理费等几个方面。其中,人工费是指施工企业为施工人员支付的工资、福利和奖金等费用;材料费是指施工企业购买和使用的各种施工材料的费用;机械使用费是指施工企业使用的各种施工机械设备的费用;管理费是指施工企业进行工程管理和监理所需的费用。这些费用的计取标准在四川省的相关文件中都有详细规定,施工企业在进行工程施工时需要严格按照这些标准进行计取。
其次,我们需要了解的是四川省施工企业工程规费的计取标准对企业经营的影响。由于工程规费是施工企业在进行工程施工时需要支付的费用,因此这些费用的计取标准直接影响着企业的经营成本。如果规费计取标准过高,将增加企业的经营成本,降低企业的盈利能力;如果规费计取标准过低,可能会导致企业无法正常进行工程施工,影响企业的发展。因此,施工企业需要根据四川省的规费计取标准合理制定经营策略,控制好工程规费的支出,确保企业的经营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最后,我们需要关注的是四川省施工企业工程规费的计取标准对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影响。工程规费的计取标准直接关系到施工企业在工程施工中投入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从而影响着工程质量和安全。如果规费计取标准过低,施工企业可能会在人力、材料和设备方面节约成本,从而影响工程质量和安全;如果规费计取标准过高,施工企业可能会因为经营压力而降低对工程质量和安全的投入。因此,四川省施工企业需要根据规费计取标准合理配置资源,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四川建筑工程取费标准
四川建筑工程取费标准
四川省建筑工程取费标准是根据国家和省级相关规定制定的,分为五个等级。下面将详细介绍各个等级的取费标准。
一级建筑工程取费标准:
1. 所有投资金额的建设工程,按照工程造价的10%收取。
2. 对于超过一定规模或特殊性质的工程,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适量提高费用收取比例。
二级建筑工程取费标准:
1. 所有投资金额的建设工程,按照工程造价的8%收取。
2. 对于投资额较大的工程,费用比例可以适量下调。
三级建筑工程取费标准:
1. 所有投资金额的建设工程,按照工程造价的6%收取。
2. 对于比较简单的工程,费用比例可以适量下调。
四级建筑工程取费标准:
1. 所有投资金额的建设工程,按照工程造价的4%收取。
2. 对于小型工程或简单的装修工程,费用比例可以适量下调。
五级建筑工程取费标准:
1. 所有投资金额的建设工程,按照工程造价的2%收取。
2. 对于维修和改造工程,费用比例可以适量下调。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取费标准仅供参考,具体费用还需要参考具体项目的情况来确定。同时,施工单位和业主可以根据实际
情况和协商结果决定是否进行费用的适当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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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四川省施工企业工程规费计取标准
最新四川省施工企业工程规费计取标准
2014-10-14 18:11|发布者: 快乐每一天|查看: 12978|评论: 0|来自: 四川造价信息网
摘要: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建标〔2013〕44号),制定《四川省施工企业工程规费计取标准》(以下简称规费标准),与2015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配套,从2015年1月1日起施行。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14年5月22日印发
四川省施工企业工程规费计取标准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规范建设工程计价行为,遏制不正当竞争,保障广大职工的切身利益,维护建设市场秩序和工程建设各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建标〔2013〕44号),制定《四川省施工企业工程规费计取标准》(以下简称规费标准),与2015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配套,从2015年1月1日起施行。
一、规费标准内容
规费标准的内容为《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规费中的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医疗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下简称“五险一金”)。
二、规费标准适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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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在我省行政区域范围内承担建设工程(包括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仿古建筑工程、通用安装工程、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工程、构筑物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爆破工程、房屋建筑维修与加固工程)施工任务的施工企业,不分企业形式和经济性质,不论承包方式,均应按规定执行规费标准并根据企业“五险一金”缴纳情况自愿申请办理《四川省施工企业工程规费计取标准》证书。
三、规费标准费率
1、规费标准的费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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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施工企业对规费的缴纳按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四、规费计取
工程造价计价中规费应按照规费标准规定的费率计取,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
使用国有资金投资的建设工程,编制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标底时,规费费率有幅度的按费率的上限计算。
持有《四川省施工企业工程规费计取标准》证书的施工企业承包工程,编制投标报价及签订承包合同时,规费应按其核定的费率计算并须向招投标管理机构、发包人出示核定的规费标准,办理工程竣工结算时,施工企业应向发包人出示核定的规费标准,经核对后办理;未持有《四川省施工企业工程规费计取标准》证书的施工企业承包工程,编制投标报价、签订承包合同和办理工程竣工结算时,规费标准有幅度的,均按下限计取。
五、规费标准办理
1、规费计取标准证书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财政厅统一印制,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具体组织实施和管理。
2、规费计取标准证书采取自愿申办、免费办理的原则。自愿申办规费计取标准证书的施工企业,应填写申请表一式2份,并附上年度完成工作量、工资总额、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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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医疗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的缴费证明等,到省、市(州)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申办。
3、在市、州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的施工企业以独立法人资格申办规费计取标准证书,经企业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初审,报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审核后发证。
4、在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的施工企业和省外入川的施工企业(应持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到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按规定程序审核发证。
六、规费标准管理
1、规费标准根据国家政策调整实行动态管理,施工企业规费计取标准证书中核定的规费费率使用期为一年,自愿申办的施工企业应于每年一月至三月按第五条
2、3款的规定到省、市(州)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集中办理核定规费标准。
2、规费标准和规费计取标准证书中核定的各项费用标准是工程计价和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对工程造价进行监控、审查、检查的依据,对擅自改变规费计取标准或不按核定费率计取规费的,由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按有关规定查处,并收回其证书,一年内不再受理。
3、《四川省施工企业工程规费计取标准》证书只限于本施工企业使用,不得伪造、转让、借用、涂改。违者予以收回,并记入企业信用档案。
七、本规定授权四川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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