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申请审批《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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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规划选址意见书的审批[范例]》

《建设项目规划选址意见书的审批[范例]》

《建设项目规划选址意见书的审批[范例]》建设项目规划选址意见书的审批
尊敬的领导: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XXX
项目规模:XXX
选址范围:XXX
二、项目选址条件
1.土地利用条件
综合考虑了土地的质量、现有利用、用地需求等因素,本项目选址符合土地利用规划要求。

2.环境保护条件
选址区域周围无明显的环境敏感点,且本项目所选址的环境质量指标均在国家标准范围内。

3.资源利用条件
本项目选址区域内拥有丰富的自然资源,包括水源、土壤、矿产等。

选址区域周边的交通、水源、电力等基础设施资源能够满足项目建设的需求。

4.社会经济条件
选址区域周边具有完善的社会经济环境,包括教育、医疗、商业等设
施的配套日趋完善,具备良好的项目发展条件。

三、选址方案及论证结果
经过综合比较和分析,本项目选取了具体的选址方案,并对各方案进
行了论证。

根据选址方案分析结果,选址方案符合要求,具备条件进行后
续工程建设。

四、建设项目选址意见
鉴于上述分析和论证结果,根据我单位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和相关法
律法规要求,经过内部审查和评估,我们建议将该建设项目的选址方案予
以批准。

五、附:选址方案及论证报告
六、结论
在项目建设规划过程中,选址是一个至关重要的环节,只有选址合理、符合相关要求,才能确保项目后续工程的顺利进行。

我们将严格按照批准
的选址方案进行工程建设,并履行好环境保护和社会责任,确保项目的高
质量完成。

感谢领导对我单位工程项目的关注与支持,我们将不断努力,确保项
目的顺利推进。

此致
礼以待
XXX。

申请《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须知(建筑类)

申请《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须知(建筑类)

申请《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须知(建筑类)一、为什么要申请《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第三十条规定:“城市规划区内的建设工程选址和布局必须符合城市规划。

设计任务书报请批准时,必须附有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选址意见书”。

二、哪些建设项目需要申请《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1、在城市规划区内新建、扩建、改建工程项目;2、在城市规划区内需要办理拆迁手续的。

三、申请《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需报送哪些图纸、文件和资料?取得哪些审批文件?并应注意哪些事项?(一)建设单位应报送下列图纸、文件:1、《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申请表1份。

2、土地权属证明文件:(1)出让、转让或划拨土地,需提供征地批准文件或供地单位供地文件(县级以上国土部门土地出让、转让或划拨意见书)1份;(2)自有、招标、拍卖、挂牌土地,需提供相关土地权属文件(国土证、国土出让合同或划拨决定书)复印件1份(提供原件核验确认后退回)。

3、扩建项目需提供产权证复印件1份。

4、联建项目需提交联建协议1份。

5、1:500地形图6份,其中一份用蓝笔标注拟建用地范围示意图,并由供地单位或自有用地单位加盖公章。

6、其它需要说明的图纸、文件等。

(二)建设单位送齐上述图纸、文件,经规划管理部门受理申请后,将在法定工作日六天审批完毕,由规划管理部门发给建设单位下列审批文件:1、经审核同意的,核发盖有“成都市规划管理局”章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1份;2、经审核不同意的,将予以书面答复(盖有“成都市规划管理局技术管理专用章”的函复意见书1份)。

(三)建设单位在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应注意下列事项:1、如属工业项目或其他对周围环境有特殊要求的项目,在向规划管理部门申请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的同时,应征询消防、环保、卫生防疫等相关管理部门的选址意见。

2、改建、扩建、拼建项目用地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权利人的,应征得所有权利人同意。

3、凡已(在)建的建设项目需补办规划手续的,应先到成都市勘测院实测竣工图。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审批办事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审批办事

2015-01-01实施2015-01-01发布 BSZN-0499-2015/01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 发布办事指南《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审批《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审批办事指南一、适用范围本指南适用于本市《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的申请与办理。

二、事项名称和代码事项名称:《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审批事项代码:0499分项名称:1、新办、选址用地合并办理2、依申请变更3、延续4、补证5、依申请注销6、配套制度(依职权注销、依职权撤销、主动变更和撤回)三、办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三十六条按照国家规定需要有关部门批准或者核准的建设项目,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单位在报送有关部门批准或者核准前,应当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核发选址意见书。

前款规定以外的建设项目不需要申请选址意见书。

《上海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二十九条按照国家规定需要有关部门批准或者核准的建设项目,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单位在报送有关部门批准或者核准前,应当申请核发选址意见书,核定规划条件。

规划行政管理部门受理申请后,应当在三十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

四、办理机构(一)办理机构名称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二)办理机构权限《上海市建设工程规划管理市、区(县)分工实施意见》1、下列建设工程由市规划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管理(1)历史文化风貌区内建设项目和文物保护单位、优秀历史建筑:文物保护单位和优秀历史建筑变动主体承重结构的建筑大修工程;文物保护单位和优秀历史建筑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范围内,建筑面积500平方米以上的新建、扩建、改建等建设项目;中心城历史文化风貌区范围内,建筑面积500平方米以上的新建、扩建、改建等建设项目。

(2)黄浦江和苏州河两岸(中心城内区段)、淀山湖风景区内的建设项目:中心城以内(除世博会规划红线范围外)按批准的规划确定的沿岸及规划有建筑物所在的第一街坊,如沿岸及规划有公共绿地的,则范围扩至公共绿地后的第一街坊。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办理程序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办理程序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办理程序第一篇:《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办理程序《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办理程序一、办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二、申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须知1、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在报送有关单位批准或核准前,应向城乡规划部门申请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2、在城市规划区、镇规划区划内进行建设的单位或个人,必须提建设项目有有效批文,向县建设局申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3、凡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而取得用地批准文件、占用土地的,均属违法行为。

4、必须备齐的身份证明材料(1)属个人的,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2)属企业的,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核原件)及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证明;(3)属事业单位或其他社会组织的,提供政府批准的批文复印件(核原件)或核准登记证明;(4)属国家机关的,提供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证明;(5)单位授权他人代理的,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6)个人授权他人代理的,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7)境外企业、组织及个人提交的身份证明按规定需经过见证或认证三、办理事项、办理程序(一)申请《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1、提交材料(1)申请书,附位置图二份,村镇建设项目应加具所在镇规划建设部门审查意见;(2)该项目的有关基本情况和建设技术条件、要求(重大建设项目应附可行性研究报告);(3)经批准的项目建议书或其它文件;(4)凡涉及环保、消防、国土、经贸、安监等相关部门须提交相关部门对建设项目的审查意见。

(5)身份证明材料2、办理程序:提交申请及相关材料→规划股受理→派员勘查→审查→审核→批准→发证(二)申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1、提交材料(1)申请书(合建者应共同申请并加盖印章,报告应详明项目的基本情况,建设技术条件和要求,重大建设项目应附可行性研究报告。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办理流程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办理流程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办理流程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办理流程(一)受理范围在县域范围内以划拨的方式新建需要使用土地、原址扩建需要使用本单位以外土地和改建需要改变本单位土地使用性质的各类建设项目都必须申请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二)《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审批时限及流程图(三)应提供的文件、图纸、资料1、建设单位的书面申请报告和内容填写齐全、完整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申请表》;2、项目建议书或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文件县政府批准文件技术改造批准文件外商投资项目批准文件;3、县有权机关批准的项目立项文件;4、申请建设选址的现状带地形图的红线图及电子板;5、不符合县城、镇规划区控规和规划区外的项目须提供规划调整和项目选址的相关批准文件;(四)审批程序及时限(10 个工作日)1、符合县城、镇控规的项目办理流程及时限(1)窗口审核材料。

对申报资料齐全、填写正确制作收件通知单;对申报资料不齐全、填写不正确窗口一次性告知制作不予收件通知单(1 个工作日);(2)用地科审查、现场踏勘(6 个工作日);(3)分管局长审核(1 个工作日);(4)局长签发(1 个工作日);(5)制证出件(1 个工作日); 2、不在县城、镇规划区内的项目选址办理前置程序及条件(1)建设单位就项目拟选址向镇政府申请初审同意;(2)向县规划局用地科提出项目拟选址申请报告;(3)用地科派员现场踏勘符合相关要求后报县分管领导;(4)县分管领导组织规划、国土、镇政府等相关人员现场踏勘审查同意后上报县规委会;(5)县规委会审议;(6)审议同意后按前款手续申请办理项目选址意见书重大项目选址按规定报省、市规划部门审查。

不在县城、镇规划区内的项目选址意见书审批办理前置条件3、不符合县城、镇控规的项目选址审批办理前置条件(1)、控规组织编制机关组织控规调整、并报原审批机关审定;(2)、建设单位按调整的控规提出选址申请。

按第一条程序和时限办理。

(注:有效期一年根据《安徽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三十三条逾期未办理工程证的作废重新办理。

办理项目建设选址意见书程序

办理项目建设选址意见书程序

办理项目建设选址意见书程序项目建设选址意见书是指在进行建设项目选址时,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根据规划和环境等因素,对项目选择的地点提出的建设意见和要求的书面文件。

下面将介绍办理项目建设选址意见书的程序。

一、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在办理项目建设选址意见书程序之前,申请人首先要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该报告是对项目选址过程进行科学分析和评估的依据,在编制过程中需要考虑到相关的政策、法规和环境等因素。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应包括项目的背景、目标、可行性研究、选址分析等内容。

二、提出选址申请在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完成后,申请人需要向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提出选址申请。

申请时需提交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其他相关材料,如地理位置图、规划图等。

申请人需按照相关规定填写选址申请表,包括项目名称、投资规模、选址原因等信息。

三、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收到选址申请后,行政主管部门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

主要审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科学性和合规性,以及选址是否符合相关规划和环境要求。

行政主管部门可能会要求申请人提供补充材料或进行现场勘查。

四、组织专家评审行政主管部门可能会组织专家对选址申请进行评审。

专家评审主要是对选址申请的科学性和可行性进行评估,以确保项目选址符合相关技术和环境要求。

专家评审的结果将作为行政主管部门决策的重要参考。

五、发布选址意见书经过审查和专家评审后,行政主管部门将向申请人发布选址意见书。

选址意见书会明确说明对选址的意见和要求,包括选址区域、用地条件、环保要求等。

申请人在收到选址意见书后,应按要求进行调整和完善。

选址意见书还可以作为项目进一步审批和建设的依据。

六、监督和检查完成选址意见书的发放后,行政主管部门会对项目选址进行监督和检查。

监督和检查的目的是确保项目选址符合选址意见书中的要求和规定。

如发现问题或违规行为,行政主管部门有权采取相应的制止和惩罚措施。

七、其他审批程序项目建设选址意见书只是项目建设的一部分,除了选址意见书,申请人还需要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其他审批程序,如土地使用、环境影响评价等。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办证指南10.16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办证指南10.16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办证指南10.16第一篇: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办证指南10.16酒泉工业园区规划建设分局三证一书办证指南一、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需提供以下资料:1、《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申请表(规划部门提供的标准格式文书);2、建设单位(委托代理人)合法身份证明材料和委托授权书;3、建设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按国家投资管理规定需发展改革等部门批准的),或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开展前期工作的文件;4、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仅限于已取得土地使用证的项目);5、经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审批通过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依法律、法规要求);6、文物行政主管部门的选址意见(仅限于位于文物保护范围及其建设控制、地带尚未明确保护措施和要求的、位于地下文物埋藏地区尚未完成文物勘探的);7、建设项目选址技术论证意见报告(限于重大项目或规划主管部门要求进行技术论证的);1/1000地形图;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二、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需提供以下资料:1、《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表(规划部门提供的标准格式文书);2、建设单位(委托代理人)合法身份证明材料和委托授权书;3、《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及附件、附图(按国家规定需要办理选址意见书的);4、建设项目批准、核准、备案文件(按国家投资管理规定需要的);5、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仅限于扩大用地的项目);6、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合同(以划拨方式取得建设用地)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以转让方式取得建设用地);7、经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审批通过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不需办理选址意见书而法律、法规要求环境影响评价的);8、1/1000地形图;9、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或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总平面图及建筑设计方案(需要在用地许可阶段审查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或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总平面图的);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三、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需提供以下资料: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报告及申请表2、审核核定的厂区总平面规划图3、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设计条件通知书(查原件,留复印件)4、国有土地使用证(查原件,留复印件)5、厂区设计方案文本(2院3案)6、地勘报告及合同7、设计合同及设计资质8、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法人代表身份证9、建筑施工图(未审核)四、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需提供以下资料: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2、建筑施工图(审核后)3、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报告书、合格书及审查报告、审查意见答复书、民用建筑节能质量监督专项备案登记表(查原件,留复印件)4、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书(查原件,留复印件)5、建设工程质量安全责任书(查原件、留复印件)6、建筑工程安全开工条件备案表7、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原件)、施工单位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须加盖施工单位公章)、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及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证书(查原件、留复印件)8、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原件)、监理单位资质证书及总监理工程师证书(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现场监理人员资格证书(查原件,留复印件)9、环评检测报告10、建设资金证明(银行出具的到位资金证明或银行付款保函或其它第三方担保)11、中标通知书(查原件、留复印件)12、肃州区劳动局出具的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票据13、公安部第106号令第十三条、十四条规定的人员密集场所等建筑物,所需提交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2013年10月修订版)第二篇: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办事指南《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办事指南一、事项名称:《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申请《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须知

申请《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须知

申请《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须知一、概述建设项目选址是指确定建设项目所在地的过程,是项目前期工作的重要环节。

选址的合理性和准确性直接关系到项目的成功与否。

因此,编写《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非常重要。

本文将就申请该意见书的须知进行详细介绍。

二、申请材料准备1.项目概况:简要介绍项目的背景、规模、建设内容等。

2.选址原则:明确选址的原则与标准,是否需要满足环保要求、交通条件、资源利用等方面的要求。

3.选址范围:明确选址的具体范围,包括地理位置、面积等。

4.选址研究:提供已进行的选址研究报告,如可行性研究报告、环境影响评价等。

5.选址方案:提供选址方案,包括选址的具体位置、优劣比较、可行性分析等。

三、申请材料撰写1.选址基本情况分析:包括选址地理位置、气候条件、自然资源等基础情况的描述。

2.选址目标及要求:明确项目对选址要求,如出产形式、环境要求等。

3.选址范围确定:根据项目性质和规模,确定选址的具体范围,同时说明范围确定的依据和理由。

4.选址方案比较:对几个备选选址方案进行比较,重点考虑各方面的优劣条件,如交通条件、土地利用、环境影响等。

5.选址意见与建议:根据对比分析,给出选址意见和建议,并提出可行性研究的需要。

四、申请材料提交将编写完成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提交给相关部门或评审机构。

提交时需要确认材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并在提供材料清单中进行明确标注。

五、注意事项1.编写选址意见书时,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严格按照规定进行项目选址评估和申请。

2.在编写选址意见书的过程中,要充分考虑项目的可行性和可持续发展性,同时要符合当地的规划和发展方向。

3.在提交申请材料前,要对材料进行仔细审查和核对,确保内容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4.在提交申请材料后,要及时跟进并配合评审机构的审查工作,提供必要的补充材料和解答相关问题。

六、结语编写《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是项目前期工作的重要环节,对项目的顺利进行和成功实施具有重要意义。

《建设项目规划选址意见书的审批[五篇范例]》

《建设项目规划选址意见书的审批[五篇范例]》

《建设项目规划选址意见书的审批[五篇范例]》《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及《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一、办理事项: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及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二、适用范围:按照国家规定需要有关部门批准或者核准的建设项目,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单位在报送有关部门批准或者核准前,申请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核准、备案后,建设单位申请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在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建设单位持建设项目的批准、核准、备案文件和出让合同申请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三、主办处室:兰州市城乡规划局规划编制处、用地规划处四、审批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甘肃省城乡规划条例》;3、《甘肃省建设项目规划许可办法》4、《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5、《兰州市重点区域规划管理暂行办法》;6、《兰州市城乡规划管理暂行规定》(内部试行);7、《兰州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导则》(试行);8、经批准的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专业规划;9、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规范。

五、申报资料:(一)划拨方式供地项目1、申报选址意见书阶段必备资料(1)申请报告,企业法人工商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委托他人申报手续的还应提供由法定代表人出具的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明)(复印件);(2)建设项目规划选址申报表;(3)市规委会审定意见;(4)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审批制项目)或行业主管部门同意开展前期工作的文件(核准制项目,原件或复印件);(5)核放过城市五线(红线、蓝线、绿线、黄线、紫线)的1/500现状地形图(若无1/500现状地形图或用地面积超过10公顷,可用1/202x现状地形图代替)。

2、申报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阶段必备资料(1)申请报告,企业法人工商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委托他人申报手续的还应提供由法定代表人出具的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明)(复印件);(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报表;(3)自有用地土地证(复印件);使用其他单位国有土地需提供土地证(复印件)及用地协议(原件),道路交通工程、拆迁社会居民房屋的项目不要求提供;(4)建设项目审批(或可研报告批复)、核准、备案文件(原件或复印件);(5)市政府有关会议纪要(改变用地性质项目)等依据文件、已取得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复印件)及要求提供的国土、环保等相关部门意见(原件);(6)核放过城市五线(红线、蓝线、绿线、黄线、紫线)的1/500现状地形图(图上标注有建设用地的界线及拐点坐标、若无1/500现状地形图或用地面积超过10公顷,可用1/202x现状地形图代替);(7)建设项目总平面规划图。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申请表doc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申请表doc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申请表doc尊敬的有关部门:我代表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特向贵部门提交《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申请表》以供审查。

本项目选址意见书旨在评估并提供建设项目选址的相关意见和建议,以确保项目选择合适的区域并充分考虑环境保护与资源利用等方面。

一、项目概况及背景本项目市规划建设的新建工业园区,总占地面积约XXX平方公里。

园区将为包括生产、加工、仓储等一系列工业活动提供场地,并带动当地经济发展,创造更多就业机会。

为确保选址决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需要进行详细的选址意见书申请分析。

二、选址指导原则1.生态环境保护原则:倡导绿色建设,确保项目建设过程中对生态环境的影响最小化,保护和恢复当地生态系统。

2.资源综合利用原则: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确保最大程度的资源综合利用,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减少开发浪费。

3.基础设施条件原则:确保项目建设具备充足的供水、供电、通信、交通等基础设施条件,保障生产运营的顺利进行。

4.社会经济影响原则:考虑项目建设对当地社会经济的促进作用,尽量选择对就业、创造财富等方面带动性较大的选址。

三、选址分析方法本项目选址意见书主要依据以下方法进行选址分析:1.地理信息系统(GIS)技术:采用地理信息系统技术对区域的地形、地貌、水体、气候、植被等自然资源进行分析,为选址提供科学依据。

2.生态环境评估:对选址区域的生态环境进行评估,考虑潜在的环境风险和恢复能力,以确保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3.基础设施评估:对选址区域的基础设施条件进行评估,包括供水、供电、交通等基础设施条件的现状分析和未来发展预测。

4.社会经济分析:根据选址区域的人口分布、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评估项目建设对当地社会经济的影响。

四、选址意见与建议基于以上的选址分析方法,我公司形成了以下初步选址意见和建议:1.选址区域范围应包括XXXXX、XXXXX等方面:这些区域具有较好的地理位置和交通便利条件,同时又具备一定的土地资源供应。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审批办事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审批办事

2015-01-01实施2015-01-01发布 BSZN-0499-2015/01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 发布办事指南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审批《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审批办事指南一、适用范围本指南适用于本市《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的申请与办理。

二、事项名称和代码事项名称:《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审批事项代码:0499分项名称:一、新办、选址用地归并办理二、依申请变更3、延续4、补证五、依申请注销六、配套制度(依职权注销、依职权撤销、主动变更和撤回)三、办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计划法》第三十六条依照国家规定需要有关部门批准或核准的建设项目,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利用权的,建设单位在报送有关部门批准或核准前,应当向城乡计划主管部门申请核发选址意见书。

前款规定之外的建设项目不需要申请选址意见书。

《上海市城乡计划条例》第二十九条依照国家规定需要有关部门批准或核准的建设项目,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利用权的,建设单位在报送有关部门批准或核准前,应当申请核发选址意见书,核定计划条件。

计划行政治理部门受理申请后,应当在三十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

四、办理机构(一)办理机构名称上海市计划和国土资源治理局(二)办理机构权限《上海市建设工程计划治理市、区(县)分工实施意见》一、以下建设工程由市计划行政治理部门负责治理(1)历史文化风貌区内建设项目和文物爱惜单位、优秀历史建筑:文物爱惜单位和优秀历史建筑变更主体繁重结构的建筑大修工程;文物爱惜单位和优秀历史建筑的爱惜范围和建设操纵范围内,建筑面积500平方米以上的新建、扩建、改建等建设项目;中心城历史文化风貌区范围内,建筑面积500平方米以上的新建、扩建、改建等建设项目。

(2)黄浦江和苏州河两岸(中心城内区段)、淀山湖风光区内的建设项目:中心城之内(除世博会计划红线范围外)按批准的计划确信的沿岸及计划有建筑物所在的第一街坊,如沿岸及计划有公共绿地的,那么范围扩至公共绿地后的第一街坊。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的申请报告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的申请报告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的申请报告第一篇:《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的申请报告关于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的申请长春市规划局:我单位(公司)于时间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或国有土地使用划拨函)(文号)。

我公司在该地块建设的为项目,位于,用地面积平方米,建设规模为平方米,其中公建平方米;住宅平方米;商业平方米。

于时间取得发改委文件名,(文号、审批面积),并按照长春市统一座标系统和统一高程系统绘制的1:500或1:1000 现状地形图,其他所需材料及图纸按按要求已准备齐全,特此申请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申请单位(公章)申请时间第二篇:《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的申请报告察布查尔广汇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察县旧城区楼房天然气民用管道项目《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的申请报告察布查尔县规划局:我单位根据察县住建局燃气办公室相关文件,申请办理察县旧城区楼房天然气民用管道项目《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申请地点位于察县城区,总用地面积约8100平方米,长约 9000米,宽约0.9米。

目前用地现状为市政绿化带,计划投资100万元。

为此,特向贵局申请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特此报告。

察布查尔广汇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2014年 3 月 3 日第三篇: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材料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材料一、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的范围:按照国家规定需要有关部门批准或者核准的建设项目,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单位在报送有关部门批准或者核准前,应当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核发选址意见书。

二、申报材料:1、建设项目选址申请;2、批准类建设项目的项目建议书批准文件以及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3、核准类建设项目的拟报批的项目申请报告以及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4、标明建设项目拟选址位置的地形图(附征地测量成果);5、使用拟选址用地,对城市安全、周边环境可能产生不利影响的建设项目,还应当提供建设项目选址论证报告;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营业执照、机构代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申办程序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申办程序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申办程序
1、建设单位必须持计划部门批准的项目文件,向地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2、建设单位需提交下列资料:
(1)项目基本情况,名称性质、用地、建设规模、能源需求量、三废处置方式和排放量。

(2)项目主要依据、项目建议书与城市交通、通讯、能源、市政、水利、防灾衔接与协调方案。

(3)项目环境评价报告。

3、地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有关资料,征求意见,确定建设项目的选址和用地范围,提出规划设计条件。

4、如超出建设项目计划审批权限,按新政函[1992]83号文件,进行分级核发、分级管理,由地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审查意见上报自治区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选址意见书。

申请《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须知

申请《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须知

申请《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须知
文字要求流畅,有一定的专业表达
申请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须知
一、申请材料
1.项目建设单位的法人营业执照原件;
2.项目建设单位领导审批的《项目选址意见书》申请表1份;
3.项目建设单位领导审批的《项目选址意见书》决定书1份;
4.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副本1份;
5.项目的实施方案副本1份;
6.对已建项目的评价意见书;
7.项目及土地使用权的申请书;
8.申请项目所在地区(市)政府的审批意见;
9.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二、申请流程
1.项目建设单位将上述申请材料报送至当地建设项目审批部门,向其申请《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2.审批部门收到申请材料后,将材料审核签发书面审批答复。

审批部门也可按照需要,组织有关专家进行现场考察;
3.开展项目审核,分析项目优劣势及风险分析;
4.依据项目审核结果,对项目签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5.《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签发后,项目建设单位可将该书报请审批部门统一发放,方可正式进行项目建设。

三、注意事项。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办事指南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办事指南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办事指南《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办事指南(试行)一、适用范围本指南适用于本市《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的申请与受理、审查与许可决定、送达与公开。

二、事项名称和代码事项名称:《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审批事项代码:0499三、办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三十六条按照国家规定需要有关部门批准或者核准的建设项目,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单位在报送有关部门批准或者核准前,应当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核发选址意见书。

前款规定以外的建设项目不需要申请选址意见书。

《上海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二十九条按照国家规定需要有关部门批准或者核准的建设项目,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单位在报送有关部门批准或者核准前,应当申请核发选址意见书,核定规划条件。

规划行政管理部门受理申请后,应当在三十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

四、办理机构(一)办理机构名称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二)办理权限《上海市建设工程规划管理市、区(县)分工实施意见》(一)历史文化风貌区内建设项目和优秀历史建筑:文物保护单位和优秀历史建筑变动主体承重结构的建筑大修工程;文物保护单位和优秀历史建筑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范围内,建筑面积500平方米以上的新建、扩建、改建等建设项目;中心城历史文化风貌区范围内,建筑面积500平方米以上的新建、扩建、改建等建设项目。

(二)黄浦江和苏州河两岸(中心城内区段)、淀山湖风景区内的建设项目;(三)世博会规划红线范围内建设项目;(四)全市性、系统性的市政建设工程;(五)保密工程、军事工程等建设工程;(六)人民政府制定的其他建设工程。

前款规定范围以外建设工程,由市规划行政管理部门区(县)受理点、市规划行政管理部门派出机构及区(县)规划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管理。

(三)申请文书名称1、申请单位可通过局受理窗口或者局机关网站了解事项办理基本要求,并免费获取、下载《上海市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申请表》;2、申请单位按要求准备有关材料,填写申请表并盖申请单位印章;3、申请单位应当填写送达方式约定单,约定亲自领取的,申请单位代理人应当在接到规土局通知后,自行到受理窗口领取;约定快递送达的,在文书送达时收取快递费。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审批流程图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审批流程图

二、窗口办理。承办人将申报材料初审合格后组档登记,材料不齐全的一次性告知,经 现场踏勘,提出初步意见后报审批科长。在4个工作日内完成,责任人:马宝东。

三、审批科初审。科长对初步意见初审后,在2个工作日内报分管领导。责任人:边建路 。

四、分管领导签转。分管领导对审批科提出的办理意见进行审查。2个工作日内完成, 责任人:杜志刚。
1、设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三十六条。 2、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 3、收费标准:不收费。 4、公开形式:公开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审批流程图
按照国家规定需要有关部门批准或者核准的建设项目,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 地使用权的,建设单位在报送有关部门批准或者核准前,应申请核发选址意见 书。
一 、提出申请 应提交下列资料和证件: 1、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申请表。2、项目建议书批准文件。3、可行性研究报告。4、 工业项目、其他对周边建设条件和环境有特殊要求或建成后可能对他人权益造成影响的 建设项目说明。5、标明建设项目拟选位置和用地界线的地形图。6、标出项目拟选用地 位置的城市总体规划用地布局图或城镇体系空间布局图。7、项目选址涉及问题较复杂 和需进行多方案比较的建设项目,应附送建设项目规划选址论证报告。

五、城乡规划局意见。局长对办理意见进行审核。3个工作日内完成,责任人:于锋珠 。

六、建设管理局意见。局长综合பைடு நூலகம்定后签署意见。3个工作日内完成,责任人:赵玉泽。

七、报县城乡规划委员会审批。

八、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或退回材料。1个工作日完成。
1、设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三十六条。 2、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 3、收费标准:不收费。 4、公开形式:公开

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申请书

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申请书

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申请书
申请单位:XXXXXX公司
建设工程:XXXXXX工程
尊敬的领导:
我公司为了完成XXXXXX工程,经公司专家研究,拟在XXXXXX地段进
行建设,现请您协助我们在此处建设费工程,以便我们可以及时如期完成
工程任务,特向贵单位提出申请。

此次建设工程计划在XXXXXX地段建设,计划占地面积XXXXXX平方米,具体位置定在XXXXXX,临近道路、污水处理厂等多处,该地段在我们的
可用地段中综合考虑后,具有紧耦合、安全、容易招商的特点,现请您对
此处的建设项目进行评审,并及时提供意见和建议,以便我们可以及时如
期完成工程任务。

在此,我们请求您对此次建设项目选址意见进行审查,并在短时间内
提出意见,以方便我们及时如期完成工程,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大力支持!经办人:
日期:
附件:1.建设工程可行性报告;2.XX工程建设方案;3.现场勘查报告;4.相关规划设计图纸;。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的申请范本.doc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的申请范本.doc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的申请范本(1)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申请中山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申请表申请单位选址意向申请用途联系人申请用地面积m2 联系电话打√选择立案所需相关文件是否原件文件编号数量用地测量图是 1 用地测量图电子文件是 1 土地使用证及附图否 1 房产图及附图否 1 国家建设用地受理通知书是 1 总平面规划设计方案是1 情况说明备注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申请人应如实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以虚报、瞒报、造假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的,将依法予以撤销我单位已阅知有关备注说明,并承诺对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及数据的准确性(含电子文件与图纸的一致性)负责,自愿承担虚报、瞒报、造假等不正当手段而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申请单位(盖章)年月日初始号业务编号(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中山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表建设单位建设地点业务类别□新征用地□ 历史用地□办理国有土地拍卖规划建设条件发证情况□已领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未领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暂不发证土地用途联系人项目名称联系电话打√选择立案所需相关文件是否原件文件编号数量用地测量图是 1 用地测量图电子文件是 1 土地证及附图否 1 房产证及附图否 1 用地规划建设条件文件是 1 土地招标拍卖中标通知书否 1 土地出让合同否 1 情况说明备注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申请人应如实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以虚报、瞒报、造假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的,将依法予以撤销我单位已阅知有关备注说明,并承诺对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及数据的准确性(含电子文件与图纸的一致性)负责,自愿承担虚报、瞒报、造假等不正当手段而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申请单位(盖章)年月日初始号业务编号(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变更申请中山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变更申请表建设单位建设地点土地用途联系人项目性质联系电话原规划许可编号用地面积M2 申请种类(打√选择)□变更用地功能□用地分割□遗失补办□变更规划指标打√选择立案所需相关文件是否原件文件编号数量用地测量图是 1 用地测量图电子文件是 1 土地证及附图否 1 原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附图是 1 国土局用地面积分摊证明是 1 原建设工程规划规划许可证及附件否 1 房产证及附图否 1 中山日报遗失声明否 1 情况说明备注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申请人应如实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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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申请审批《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一、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地块以外,下列建设项目应申请《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1、新建、迁建单位需要使用土地的;
2、原址扩建需要使用本单位以外的土地的;
3、需要改变本单位土地使用性质的。

二、提交资料:
1、《上海市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申请表》(原件一份);
2、1/500或1/1000(郊区1/2000)地形图(四份,市局审批项目三份),其中一份地形图上应用红色虚线(铅笔)标明选址意向用地范围,注明用地户名和用地面积。

市政管线和市政交通工程,还应注明起迄点及经由点的位置和道路、管线等的走向及范围;
3、批准的建设项目建议书或其它有关计划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4、属原址改建需改变土地使用性质的,须加送土地、房产
权属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5、需要使用其它单位土地的,须加送土地使用相关证明(原件一份)(市政工程视情况定);
6、如属大、中型建设项目的,须加送由相应资质的规划设计单位提供的规划选址论证(原件一份);
7、位于历史风貌保护区和保护建筑的保护范围及建筑控制范围内的建设项目,须加送反映风貌特色的照片或图片资料(一套);
8、因建设项目的特殊性需要提交的其它相关材料。

三、领取资料:
1、《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2、《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的通知》;
3、《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的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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