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师范大学本科生课程替代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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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都师范大学本科生学士学位申请表

首都师范大学本科生学士学位申请表
院系审核意见:
同意补授学学士学位
领导(签字)公章2011年10月30日
教务处意见
同意补授学学士学位
领导(签字)公章2011年10月30日
填表说明:1.曾受处分类型请根据实际情况划勾。
2.补授学位原因请根据实际情况划勾。
3.结业学生同时申请换发毕业证的,毕业证书号一栏填写结业证书号。
4、本表格一式三份,一份学校存档,一份院系留存,一份归入学生个人档案。
首都师范大学本科生学士学位申请表
姓名
性别
年龄院系年级学号毕业证书号学位证书号
曾受处分类型
无()
警告()
记过()
记过以上()
申请授予学位证原因:
1、毕业,毕业时间:年月日
2、全国大学英语四级满足授学位标准,通过时间:年月日
3、通过离校生英语考试,通过时间:年月日
4、曾经受记过以上处分,但①获省部级以上奖励②平均学分绩点达到3.0以上

课程替代申请表

课程替代申请表
课程替代申请表
申请日期:年月日
姓名
学号
班级
联系方式
申请
理由学生签名:应修Fra bibliotek程替代课程
开课学院意见
名称
名称
代码
代码
课程类别
课程类别
学分
学分
应修课程
替代课程
开课学院意见
名称
名称
代码
代码
课程类别
课程类别
学分
学分
应修课程
替代课程
开课学院意见
名称
名称
代码
代码
课程类别
课程类别
学分
学分
教务处意见
注:1.替代课程内容与应修课程相同或相近,替代课程学分原则上应大于或等于应修课程学分。
2.须学生本人填写,经开课学院签字确认后,报送教务处学籍服务大厅(215室、217室)。

本科生学分替代申请表(2)

本科生学分替代申请表(2)
申请替代课程
(请标注该门课学分)
申请
理由
本人签名:年月日
所在
院系
意见
签名:公章:年月日
教务
处意

签名:公章:年月日
注:1本表应附学生本人申请和相应证明材料。
3、本表一式两份,一份由学生所在院系保存,一份交教务处学籍考务科备案。
教务处2013年5月
I i ll^k UNIVERSITY OF
| I Isf IMTERNATIONAL
RELATIONS 1949
国际关系学院学分替代申请表
编号:填表日期:年 月 日
姓名
写对应培养方案模块)
所差学分数
申请学分替代模块
(填写对应培养方案模块)
已获学分数
申请学分替代模块 方案要求学分数

课程班修读变更申请表

课程班修读变更申请表

课程(班)修读变更申请表
申请须知:
1 .本表适用于学生课程班调整、必修课补缓修,及无法在综合教务系统自行操作的选修课退、改、补选申请。

2 .申请前须先确认自身学业修读情况、已有课程时间安排、申请课程类别及其修读要求等。

重复修读相同或相近课程将不予学分认
可.
3 .提交申请后,请及时登陆综合教务系统确认课表,申请成功者应尽快告知相应任课教师,便于其开展考勤管理。

...................... 申请人填写部分(请在相应的“□”内打“)...............................................................
........................... 审核部分(请在相应的“口”内打“J”..................................................................。

首都师范大学本科生成绩转换与学分认定申请表

首都师范大学本科生成绩转换与学分认定申请表

首都师范大学本科生成绩转换与学分认定申请表
(转专业、转学、降级、中关村教学联合学生适用)
注:1、本表格只做成绩转换与学分认定用,以便进行毕业审核。

在学生本人的成绩单中,原课程名称、课程学分、课程成绩不变;如果出现原来所修课程学分低于认证后课程学分的情况,该门课程审核可以通过,但总学分仍应满足毕业学分要求。

2、课程类别填写:通识必修、通识选修;专业基础必修、专业基础选修;专业核心课程;专业方向必修,专业方
向选修;教师教育必修,教师教育选修。

3、本表一式三份,一份交教务处,一份交开课院系教学秘书存档,一份由学生留存备查。

北京师范大学本科生免修课程申请表

北京师范大学本科生免修课程申请表

北京师范大学本科生免修课程申请表
学生信息姓名性别
联系
电话学号部院系
年级专业
课程信息课程
名称
学分
课程
性质
□必修课
□选修课课程
类别
开课
部院系
申请理由可另附页
本人已充分知晓《北京师范大学本科生免修与免听试行规定(2010年7月修订)》(师教文[2006]185号)的内容,并同意遵从文件的规定。

申情人(签字):
年月日
部院系意见意见:
本科教学主管(副部长/副院长/副系主任)(签字):
(公章)
年月日
开课部院系意见意见:考核安排:
考核结论:
成绩记载为
阅卷教师(签字)本科教学主管(副部长/副院长/副系主任)(签字):
(公章)
年月日
备注:1、申请人应附本人有效成绩单。

2、此表一式份,分别交学生所在部(院、系)、课程开设部(院、系)。

本科生课程替换申请表(新)

本科生课程替换申请表(新)
4组合替换时,被替换课程成绩按照已修课程成绩以学分为权数计算加权平均分替换所有已修课程分数。
5创新创业学分替换只需学生所在学院审核。
开课
学院
意见
审核意见及建议:
教学秘书签字:
系主任或专业负责人签字:
(学院盖章)年月日
备注:1本表由学生所在学院留存。
2课程名称相同、学分相同的课程替换无需开课学院审核;课程名称相同,学分不同的课程替代按相关规定执行,无需开课学院审核。
3对于课程名称不一致,无法确定是否可以替换的课程,必须要由开课学院审核确定。
本科生课程替换申请表
(20---20学年第学期)
学院:班级:学号:姓名:
已修课程
已修课程代码
学分
成绩
课程性质
计划内课程
计划内课程代码
学分
成绩
课程性质
申请以上已修课程替换成计划内课程。
申请原因:
申请学生签名:年月日
学生
所在
学院
意见
审核意见及建议:
教学秘书签字:
系主任或专业负责人签字: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学院盖章)年月日

本科生课程替代申请表

本科生课程替代申请表
本科生课程替代申请表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姓 名
学 号
年 级
性 别
联系电话
专 业
替代原因
课程号
课程名称
学时
学分
1
应修课程
拟替代课程
2
应修课程
拟替代课程
3
应修课程
拟替代课程
4
应修课程
拟替代课程
开课教研室主任意见:
教研室主任签名:
年 月 日开课学院意见:分教学院长签名:年 月 日
教务处意见:
处长签名:
年 月 日
备注:1.未在学校发布的课程替代表中列出的课程需要填写此表,申请课程替代。
2.通过审批的本表一式两份,所在学院教务员和教务处考务学籍科各存一份,作为毕业审核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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