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价采购法条
采购询价管理规定
采购询价管理规定
xx公司采购询价管理规定
为进⼀步理顺集团公司采购价格管理流程,降低集团公司的采购成本,提⾼集团公司各⼯⼚的竞争⼒,特对采购询价管理作出以下规定:
⼀、⽐价运作程序
1、采购前由采购⼈员询价,询价时要以同等技术标准填写⽐价单,要详细注明三家以上供⽅⽐价情况,包括供货时间、物资名称、规格、品牌、标准及供⽅名称、采购数量、单价、付款⽅式、运费⾦额及负担⽅式等。
2、⾦属类物资原则上必须按重量单位采购,要明确规格、材质,如确实以⽶、个、⽀、根等计量单位外购⾦属物资,⽐价单上要标注实际重量,以便与⼊库过磅重量相⽐较。采购带有包装物的物资如包装物需返还供货⽅的,须在⽐价单中明确注明包装物由供⽅回收并通知车间。
3、采购员凡是提报在⽐价单上的客户必须是有效的客户,严禁虚报。采购员在采购过程中可以通过其他渠道参考所购物资的价格,但是对于没有把握的客户,严禁填写在⽐价单上。
4、凡是采购业务范围内的物资,原则上不得少于三家⽐价,⼀次性单笔采购⾦额2000元以上含2000元要求各采购员每⽉⽐价三家以上的户数应达到60%以上,⼆家以上应达到90%以上,⼀家的户数应低于10%。
5、供货⽅只有⼀家的⽐价单须在采购说明中具体说明理由,为何只使⽤⼀家。对所采购的物资应货⽐三家,进⾏综合评价,杜绝采购中的“权利”⾏为和“个⼈”⾏为。
6、因技术或其它部门指定只有⼀家的(属按合同定点采购的,要提供合同复印件,⽆合同复印件的必须事先由集团总经理批准)。请在“采购说明”⼀栏中详细说明情况,凡外购物资外加包装费的,必须在⽐价单上标出费⽤⾦额。
询价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
询价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
1. 引言
本文档旨在规范和指导组织内部的询价采购方式管理,以确保采购过程的透明度、公平性和效率性。询价采购是指通过询价的方式寻求供应商提供相关产品或服务的采购方式。本办法适用于所有需要进行询价采购的项目。
2. 采购流程
2.1 采购需求确认
在进行询价采购前,采购部门需明确所需的采购物品或服务的具体要求,并对采购预算进行评估。
2.2 询价准备
采购部门应编制询价准备文件,并按照内部规定的程序提交给审批人员进行审批。询价准备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采购物品或服务的详细描述;
•采购数量或规模;
•投标要求和评审标准;
•询价时间和地点;
•询价方式和要求;
•采购预算。
2.3 询价发布
发布询价通知,通知潜在的供应商参与询价,通知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要求:
•询价须知;
•询价准备文件的获取方式;
•提交询价文件的截止时间和地点。
2.4 报价提交
供应商按要求提交询价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报价文件;
•资质文件;
•相关证明文件。
2.5 询价评审
采购部门组织相关人员对供应商提交的询价文件进行评审,并记录评审结果。
评审标准应事先确定,并公示给所有参与的供应商。
2.6 中标结果通知
根据询价评审结果,采购部门确定中标供应商,并向所有参与询价的供应商发
送中标通知。
2.7 合同签订与履行
采购部门与中标供应商进行合同谈判,并签订采购合同。合同履行过程中应严
格按照合同要求进行采购物品或服务的交付和验收。
3. 询价采购管理要求
3.1 信息公开
采购部门应及时公开询价通知、中标结果等相关信息,以保证采购过程的公开
《询价采购合同条款》
《询价采购合同条款》word版
以下是一份详细的复杂的《询价采购合同条款》Word版合同文档示例:
询价采购合同条款
第一章总则
1.1 本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以下双方于____年__月__日签订:
采购方(以下简称“甲方”):
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供应商(以下简称“乙方”):
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1.2 本合同的内容包括甲乙双方的基本信息、合同标的、价格、交付及验收、
支付方式、违约责任、争议解决等条款。
第二章合同标的
2.1 乙方根据甲方的需求,向甲方提供以下货物/服务(以下简称“合同标的”):
(详细列出合同标的名称、规格、数量、技术要求等)
第三章价格及支付
3.1 乙方报价为:人民币(大写):____元整(小写):_____元。
3.2 甲方应在合同签订后__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__%。
3.3 剩余合同总价款的__%将在乙方完成合同标的交付并验收合格后支付。
3.4 乙方应提供合法的发票,以便甲方进行税务处理。
第四章交付及验收
4.1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在合同签订后__个月内完成合同标的的交付。
4.2 甲方应在收到合同标的后__个工作日内进行验收,并将验收结果通知乙方。
询价采购管理办法规定
询价采购管理办法规定
一、背景介绍
询价采购是指为了获得物品或服务所进行的价格调查和比较。在企业和组织中,询价采购是非常重要的一项工作,直接影响到采购成本和采购效益。为了规范询价采购过程,提高采购管理的效率和质量,制定了本文档中的询价采购管理办法。
二、目的和范围
本文档的目的是为了规范企业或组织内部对于询价采购的管理,确保采购过程
的透明度和公正性。本文档适用于所有需要进行询价采购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购买物品、设备、劳务等。
三、基本原则
1. 公平公正
在进行询价采购过程中,必须确保所有潜在供应商都能够公平竞争,获得相同
的机会。不得对任何供应商进行特殊待遇或歧视。
2. 透明度
询价采购过程需要透明,所有相关的信息和决策都应该对所有参与者公开。不
得隐瞒任何与询价采购相关的信息。
3. 经济合理性
在进行询价采购决策时,必须综合考虑产品质量、价格、服务等因素,选择经
济合理的供应商。
4. 无腐败
决不容忍任何形式的腐败行为,在询价采购过程中,要严禁行贿、受贿等违法
行为。
四、具体规定
1. 询价范围和方式
根据采购需要,制定询价范围和方式。询价范围可以包括具体的物品、数量、
规格等,询价方式可以包括书面询价、电话询价、电子询价等。
2. 供应商资格审查
在进行询价采购之前,需要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供
应商的注册资料、业绩记录、信用状况等。
3. 询价过程
询价过程需要详细记录,包括询价发起人、询价时间、询价内容、询价回复等。询价回复应按照要求提交相关资料和报价。
4. 报价评估和供应商选择
根据报价和其他相关因素,对供应商进行评估,并选择最适合的供应商。评估
询价采购规定汇总---精品管理资料
询价采购是《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政府采购方式之一,其主要适用于采购的货物规格、标准统一、货源充足且价格变化幅度小的政府采购项目,它既能满足采购单位的一些数量不多、金额较小、时间要求紧的采购需求,同时也能有效地节约采购过程的成本,对于一些采购规模不大、采购任务相对较少、招标方式难以实施的贫困地区和中小城市的集中采购机构来说,是一种较为常用的政府采购方式。
为了使询价采购能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及竞争和效益原则,作为集中采购机构,完整的询价采购过程一般应分为六个阶段进行。
一、询价准备阶段
在这个阶段,应按以下步骤进行:
(一)进行采购项目分析
集中采购机构在受理采购单位委托的采购项目后,要对采购单位提出的采购项目计划和采购方案,从资金、技术、生产、市场等几个方面进行全方位综合分析,为确定科学的采购方案和完整的采购项目清单做好准备。
(二)制定采购方案,确定采购项目清单
对经分析、论证后的采购方案,集中采购机构要会同采购单位及有关方面的专家对采购项目进行论证和可行性分析,有必要时,要组织有关方面对采购单位进行现场考察,制定最终的采购方案,确定最后的采购项目清单,明确有关技术要求和商务要求.
(三)编写询价书
集中采购机构要结合项目特点,根据对项目的分析、论证情况和采购项目清单及有关技术要求编制询价书。完整的询价书主要应包括以下内容:
1、询价公告或报价邀请函:包括采购项目简介和内容、报价单位资格要求、报价单位获取询价书的办法及时间、询价书售价(如果有的话)、报价时间要求、报价地点、报价方式、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
询价采购要求
询价采购要求
一、供应商要求:
1、合格的供应商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C.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D.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E.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F.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合格的供应商(含代理商)其注册资金为人民币50万元(含50万元)以上;
3、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设备生产厂家颁发的产品代理证书或区域代理证书(提供代理证书复印件)或针对本项目的专项供货支持承诺(原件);
二、采购要求:
本次采购主体为瀚英楼和聚英楼各用一套太阳能热水系统,瀚英楼一套储热水箱容积为8立方,聚英楼另一套储热水箱容积为6立方,并负责安装调试到位。本项目属于“交钥匙工程”。
热水供应时间:0.00---24.00
1、系统要求
(1)采用恒温出水太阳能热水系统,既能方便向储热水箱输送恒温(45℃-70℃)热水,因此太阳能系统全自动运行,使用管理方便可靠。
(2)阴雨天或太阳能不足时,采用原有燃气锅炉作为辅助热源,以保证全年365天用热水的可靠性。
(3)选用真空管太阳能集热器,实现太阳能集热器的较高效率和使用寿命。
(4)采用工业级全自动电脑控制器,实现太阳能系统的全自动化、智能化,确保控制系统的可靠性,实现自动化运行,并具有可以根据用户的实际需要,任意修改控制程序,使太阳能系统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全自动控制和智能化管理。
(5)采用定温热水管道回水功能。使每个热水使用点都能够快速用到热水。
询价采购要求
询价采购要求
一、供应商要求:
1、合格的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二、采购要求:
(一)设备名称及数量:
室内P4全彩色LED屏一套
信息发布系统管理软件一套(按需定制,支持二次开发)(二)设备选型要求:
1、必须具有国家版权局颁发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及功能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2、质量要求:货物的设计及制造质量均应符合国家有关制造、检验等技术规范的要求及企业标准。
3、设备制造商必须具有国家认可的ISO9001质量认证及 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所投产品具有3C强制性产品认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所提供的设备不得为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否则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
(三)设备清单及要求:
(四)主要产品的详细技术要求:★(1)LED技术要求:
★(2)单元板技术要求:
★(3)屏体技术要求:
(4)系统控制参数:
(5)系统工作特性:
(6)信息发布系统功能要求:
信息发布系统系统为J2EE架构,支持跨平台部署,支持分布式部署,运行环境为Linux操作系统,支持Oracle数据库,具备良好的开放性。主要功能描述如下:
注:以上技术规格和要求是为了便于供应商理解采购人对设备的性能及功能需求,不能理解为唯一设定,只要优或相当于上述要求或虽有细微偏离但不影响采购人实际使用功能和效果的,均可视为响应,但主要条款(加“★”部分)如出现负偏离的,其报价函将被拒绝。询价响应文件中须列明货物的具体配置和详细技术参数。
《政府采购询价管理办法》
《政府采购询价管理办法》
政府采购询价管理办法
近年来,随着政府采购活动的不断增加,为了保证采购过程的公开、公正和高效,政府采购询价管理办法被提出并得到广泛应用。本文将
对政府采购询价管理办法的重要性、基本流程以及规范要求等进行探讨。
一、政府采购询价管理办法的重要性
政府采购询价管理办法的出台对于促进政府采购市场的健康发展具
有重要意义。首先,政府采购询价管理办法能够确保政府采购活动的
公开透明。通过明确询价程序和要求,有效避免了不当行为的发生,
保证了采购过程的公正性和公平性。其次,政府采购询价管理办法能
够提高采购效率。合理的询价流程和规范的管理要求能够减少采购者
的工作量,提高办事效率,为政府提供更好的采购服务。最后,政府
采购询价管理办法还能够规范供应商的行为,保护其合法权益,促进
公平竞争,提升供应商的整体素质和服务水平。
二、政府采购询价管理办法的基本流程
政府采购询价管理办法的实施包括以下主要步骤:
1.需求确定:采购单位根据实际需求确定采购计划,明确采购品目、规格和数量等要求。
2.询价公告发布:采购单位依据法定程序发布询价公告,向符合资
格条件的供应商公开询价信息,明确询价截止时间和地点。
3.报名资格审查:采购单位对报名的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其
是否符合相应的法定要求。
4.报价:符合资格的供应商按照询价文件要求,提交书面报价,并
按规定时间将报价提交给采购单位。
5.报价开启与评审:采购单位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开启报价,并对报
价进行评审和比较,确定中标供应商。
6.成交结果公告:采购单位在成交后的合理时间内,依法公告中标
政府采购可以采取询价吗
政府采购可以采取询价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进⾏政府采购时,采购⼈可以采取的采购⽅式有⼏种,⽽⼀般的情形下,要采⽤公开招标的⽅式确定供应商的,那么政府采购时可不可以采取询价⽅式?下⾯由店铺⼩编为读者进⾏相关知识的解答。
政府采购可以采取询价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在满⾜⼀定条件的情形下,政府采购是可以采取询价⽅式的,如采购的货物规格、标准统⼀、现货货源充⾜且价格变化幅度⼩的项⽬。
《中华⼈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六条政府采购采⽤以下⽅式: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三)竞争性谈判;
(四)单⼀来源采购;
(五)询价;
(六)国务院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认定的其他采购⽅式。
公开招标应作为政府采购的主要采购⽅式。
第三⼗⼆条采购的货物规格、标准统⼀、现货货源充⾜且价格变化幅度⼩的政府采购项⽬,可以依照本法采⽤询价⽅式采购。
第四⼗条采取询价⽅式采购的,应当遵循下列程序:
(⼀)成⽴询价⼩组。询价⼩组由采购⼈的代表和有关专家共三⼈以上的单数组成,其中专家的⼈数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询价⼩组应当对采购项⽬的价格构成和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作出规定。
(⼆)确定被询价的供应商名单。询价⼩组根据采购需求,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并向其发出询价通知书让其报价。
(三)询价。询价⼩组要求被询价的供应商⼀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
(四)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并将结果通知所有被询价的未成交的供应商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法律责任
学校_询价采购制度范本
学校询价采购制度范本
一、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学校询价采购行为,提高采购效率,保证采购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学校询价采购适用于采购单项或批量金额在规定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
第三条学校询价采购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四条学校询价采购活动由学校采购部门负责组织和管理,其他相关部门配合实施。
二、采购准备
第五条采购部门应根据学校教学、科研、管理等需要,编制采购计划和预算,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第六条采购部门应根据采购内容和预算,制定询价文件,明确采购项目的技术参数、质量标准、交货期限、付款方式等要求。
第七条采购部门应通过公开渠道发布询价公告,邀请符合资质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三、报价与评审
第八条供应商应按照询价文件的要求,编制报价文件,包括报价单、技术方案、企业资质证明等材料。
第九条报价文件应密封提交,并在规定时间内递交。采购部门应妥善保管报价文件,确保其保密性。
第十条采购部门应组织专家评审组,对报价文件进行评审。评审组成员应具备相关领域的专业知识和经验。
第十一条评审组应按照询价文件确定的评审标准和程序,对报价文件进行评审,提出评审报告。
第十二条采购部门应根据评审报告,确定中标供应商,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
四、签订合同与验收
第十三条采购部门应与中标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明确合同条款,包括货物或服务的质量、数量、价格、交货期限等。
第十四条采购部门应按照合同约定,对中标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或服务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的,采购部门有权要求供应商进行整改或重新提供。
政府采购-询价
政府采购询价方式的基本程序
询价是《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政府采购方式之一,是一种相对简单而又快速的采购方式。其主要适用于采购的货物规格、标准统一、货源充足且价格变化幅度小的政府采购项目,它既能满足采购单位的一些数量不多、金额较小、时间要求紧的采购需求,同时也能有效地节约采购过程的成本,对于一些采购规模不大、采购任务相对较少、招标方式难以实施的贫困地区和中小城市的集中采购机构来说,是一种较为常用的政府采购方式。
一、政府采购询价方式的基本概念
(一)概念
询价采购方式,就是采购人向有关供应商发出询价通知书让其报价,然后在报价的基础上进行比较并确定最优供应商的一种采购方式,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货比三家。
(二)特征
与其他采购方式相比,询价方式有以下两个明显特征:一是邀请报价的供应商数量应至少有三家;二是只允许供应商报出不得更改的报价。
二、政府采购询价方式适用的条件
《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二条对询价采购方式及适用情形作出了规定,即采购的货物规格、标准统一、现货货源充足且价格变化幅度小的政府采购项目,可以依照本法采用询价方式采购。
这条规定有四层含义,即:
(一)采购的货物货源丰富。
(二)采购现成的而并非按采购人要求的特定规格特别制造或提供的标准化货物。
(三)是采购的货物规格、标准统一;四是采购的货物价格变化幅度小。
三、政府采购询价方式应遵循的原则
政府采购采用询价方式时,首先应遵循政府采购的一般原则,即公开透明原则、公平竞争原则、公正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同时,还应着重注意遵循以下原则:
(一)确保竞争原则:参与报价的供应商至少有三定。
采购物品询价管理办法规定
采购物品询价管理办法规定
引言
采购物品询价是指企业或机构在购买物品时,通过询价的方式获取供应商的价
格和报价信息。采购物品询价管理的规定是为了确保采购活动的公平、公正、公开,提高采购效率和成本控制。本文档旨在规范和统一采购物品询价的管理办法。
一、采购物品询价的适用范围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企业或机构在进行物品采购时,需要进行询价活动的情况。
采购物品询价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1.标准化办公用品的采购;
2.低值易耗品的采购;
3.非标准化办公设备的采购;
4.其他需要询价的物品采购。
二、采购物品询价的原则
采购物品询价应遵循以下原则:
1.公平原则:采购单位必须在询价过程中公平对待所有供应商,保证每
个供应商具有平等的竞争机会;
2.公示原则:采购单位应在适当的媒体上公示询价信息,向潜在供应商
公开征集报价;
3.省时高效原则:采购单位应合理安排询价时间,确保采购活动的高效
进行;
4.经济合理原则:采购单位应根据采购需求和市场行情,选择经济合理
的报价;
5.诚实守信原则:采购单位应与供应商建立诚信合作关系,信守合同和
协议。
三、采购物品询价的程序
采购物品询价的程序包括以下几个环节:
1.需求确定:采购单位需明确所需物品的种类、规格、数量等具体要求;
2.询价准备:采购单位需准备询价文件,包括询价通知、询价清单、询
价要求等;
3.供应商选择:采购单位可通过询价信函或电话等方式邀请潜在供应商
参与询价,也可通过公开媒体发布询价信息;
4.报价提交:供应商应按照询价文件的要求提交报价,并在规定的时间
内寄送至采购单位;
5.评审比较:采购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对各供应商的报价进行评审比较,
询价采购规定
询价采购规定
询价采购规定
一、采购内容
1. 采购人员应明确采购项目的具体内容和规模,包括但不限于采购项目的品名、规格、数量、质量要求、交货地点、交货期限等。
2. 采购人员应根据需求量及市场行情确定采购数量,并作出相应优选计划。
3. 采购人员应提前了解市场价格、质量标准及供应商信用情况,为询价采购提供参考依据。
二、询价范围
1. 询价采购可以适用于单一来源采购或公开招标采购不适用
的情况,但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相关规定与法律。
2. 询价采购适用于小额且不复杂的采购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办公用品、设备配件等。
三、询价程序
1. 采购人员需向供应商发出询价函,明确采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采购项目的品名、规格、数量、质量要求、交货地点、交
货期限等。
2. 供应商需按要求回复询价函,书面明确提供报价信息,报价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报价单、产品样本等。
3. 采购人员应对供应商提供的报价信息进行初步审核,并与供应商进行必要的沟通,告知采购的要求和期望。
4. 采购人员可以邀请供应商参加询价会,为交流和协商提供平台。
5. 采购人员应及时汇总各供应商的报价信息,并进行初步综合评估。
6. 针对初步评估结果,采购人员可以选择性地与供应商进行深入商谈,以更好地了解报价背后的条件和要素。
7. 最后,采购人员将根据综合评估结果和采购需求,确定中标供应商。
四、询价结果
1. 采购人员应向中标供应商发出正式的采购合同或订单,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2. 非中标供应商应收到书面的告知函,明确未中标的原因和解释。
3. 采购人员应妥善保管和归档所有与询价采购相关的文件和资料。
采购询价管理规定_询价采购管理办法
采购询价管理规定_询价采购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询价采购行为,确保采购质量,提高采购效率,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威海市及各市、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批准采用询价的政府
采购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规格、标准统一,货源充足且价格变化幅度小的,采购预算达
不到公开招标限额标准的政府采购项目,适用询价采购方式。询价采购分
公开询价和注册供应商询价。
注册登记潜在供应商达到法定数量的询价采购项目适用注册供应商询价,其他采购项目应当公开询价。
第四条政府采购当事人不得将应当以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
判方式采购的政府采购项目化整为零以询价方式采购。
第二章供应商注册登记
第五条注册供应商是指依法经营《威海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政府采
购限额标准》内项目,经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审查并注册登记的供应商。
第六条具备下列条件的供应商,可以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申请注
册登记:
(一)具有法人资格,且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
(二)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三)具有良好的公司信誉和完税记录;
(四)具有售后服务所必需的技术条件和人员;
(五)无重大违法违纪行为。
第七条供应商申请注册登记时,应当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提交以
下材料:
(一)注册登记申请表;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三)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四)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五)与本办法第六条(二)(三)(四)(五)项规定条件相关的书面证明或
承诺材料;
第八条威海市及各市、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应当自收到供应商提
询价采购法条
在《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当中
第十三条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建立完善的政府采购内部监督管理制度,具备开展政府采购业务所需的评审条件和设施。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提高确定采购需求,编制招标文件、谈判文件、询价通知书,拟订合同文本和优化采购程序的专业化服务水平,根据采购人委托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组织采购人与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及时协助采购人对采购项目进行验收。
第三十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招标文件、谈判文件、询价通知书中公开采购项目预算金额。
第三十三条
竞争性谈判或者询价采购中要求参加谈判或者询价的供应商提交保证金的,参照前两款的规定执行。(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采购项目预算金额的2%。投标保证金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无效。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
第三十六条询价通知书应当根据采购需求确定政府采购合同条款。在询价过程中,询价小组不得改变询价通知书所确定的政府采购合同条款。
评标委员会、竞争性谈判小组或者询价小组在评审过程中发现供应商有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的,应当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
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在评审过程中受到非法干预的,应当及时向财政、监察等部门举报。
第四十一条评标委员会、竞争性谈判小组或者询价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采购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评标委员会、竞争性谈判小组或者询价小组应当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说明情况。
询价采购适管理办法
询价采购适管理办法
一、概述
询价采购适管理办法是指企业在进行采购前,根据不同的采购需求和采购对象,通过询价的方式获取供应商的报价信息,以便确定最佳的供应商和采购方案的一种管理方法。本文档旨在明确询价采购的适用范围、流程和注意事项,以提高采购效率和采购质量。
二、适用范围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企业的采购活动,尤其适用于以下情况:
1.采购的金额较低,无需进行全面招标采购的情况;
2.采购的物品或服务具有较高的标准化程度,供应商选择范围相对固定
的情况;
3.采购紧急情况下需要迅速获得供应商报价的情况;
4.其他适用于询价采购的特殊情况。
三、流程
采购部门负责组织和管理询价采购活动,具体的流程如下:
1.明确采购需求:针对具体的采购需求,采购部门与相关部门进行充分
的沟通和确认,明确采购物品或服务的规格、数量、质量要求等。
2.确定询价方式:根据采购需求的特点和企业内部的规定,确定采用哪
种询价方式,可以是电话询价、电子邮件询价或在线询价等。
3.确定询价对象:根据采购需求的特点,确定应该邀请哪些供应商参与
询价,可以是之前合作过的供应商、行业内知名的供应商或经过市场调研筛选的供应商等。
4.发送询价函:采购部门编写询价函,明确询价的目的、要求和截止时
间等,将询价函发送给确定的供应商,并留下相应的接收确认,以确保信息的准确传达。
5.收集报价:供应商收到询价函后,根据采购需求编制相应的报价,并
在截止时间前提交给采购部门。采购部门应及时收集和整理供应商的报价信息。
6.评估和比较报价:采购部门对收集到的供应商报价进行评估和比较,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在《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当中
第十三条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建立完善的政府采购内部监督管理制度,具备开展政府采购业务所需的评审条件和设施。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提高确定采购需求,编制招标文件、谈判文件、询价通知书,拟订合同文本和优化采购程序的专业化服务水平,根据采购人委托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组织采购人与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及时协助采购人对采购项目进行验收。
第三十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招标文件、谈判文件、询价通知书中公开采购项目预算金额。
第三十三条
竞争性谈判或者询价采购中要求参加谈判或者询价的供应商提交保证金的,参照前两款的规定执行。(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采购项目预算金额的2%。投标保证金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无效。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
第三十六条询价通知书应当根据采购需求确定政府采购合同条款。在询价过程中,询价小组不得改变询价通知书所确定的政府采购合同条款。
评标委员会、竞争性谈判小组或者询价小组在评审过程中发现供应商有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的,应当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
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在评审过程中受到非法干预的,应当及时向财政、监察等部门举报。
第四十一条评标委员会、竞争性谈判小组或者询价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采购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评标委员会、竞争性谈判小组或者询价小组应当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说明情况。
评标委员会、竞争性谈判小组或者询价小组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字,对自己的评审意见承担法律责任。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审报告。
第四十二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向评标委员会、竞争性谈判小组或者询价小组的评审专家作倾向性、误导性的解释或者说明。
第四十三条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评审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交采购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并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中标、成交结果,招标文件、竞争性谈判文件、询价通知书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内容应当包括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和中标或者成交金额,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以及评审专家名单。
第六十七条采购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并予以通报:
(一)未按照规定编制政府采购实施计划或者未按照规定将政府采购实施计划报本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备案;
(二)将应当进行公开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公开招标;
(三)未按照规定在评标委员会、竞争性谈判小组或者询价小组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
(四)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五)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采购金额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10%;
(六)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
(七)未按照规定公告政府采购合同;
(八)未按照规定时间将政府采购合同副本报本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
第七十二条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一)向评标委员会、竞争性谈判小组或者询价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二)中标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三)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四)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
(五)提供假冒伪劣产品;
(六)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
供应商有前款第一项规定情形的,中标、成交无效。评审阶段资格发生变化,供应商未依照本条例第二十一条的规定通知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处以采购金额5‰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中标、成交无效。
在《政府采购法》当中第三章第三十二条
采购的货物规格、标准统一、现货货源充足且价格变化幅度小的政府采购项目,可以依照本法采用询价方式采购。
《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方法》第三条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以下货物、工程和服务之一的,可以采用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采购货物的,还可以采用询价采购方式:
(一)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且未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货物、服务;
(二)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外、采购限额标准以上,且未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货物、服务;
(三)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经批准采用非公开招标方式的货物、服务;
(四)按照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以外的政府采购工程。
也就是说使用询价采购必须满足的四个条件:
采购对象必须是货物(不可以是工程、服务)
所购货物规格标准一
该货物在市场上货源充足,交钱即可提货
该货物价格相对稳定,在一定时期内价格波动幅度不大
采购过程中的法条
《政府采购法》第四章第四十条采取询价方式采购的,应当遵循以下程序:(一)成立询价小组。询价小组由采购人的代表和有关专家共三人以上的单数组成,其中专家的人数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询价小组应当对采购项目的价格构成和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作出规定。
(二)确定被询价的供应商名单。询价小组根据采购需求,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并向其发出询价通知书让其报价。
(三)询价。询价小组要求被询价的供应商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
(四)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并将结果通知所有被询价的未成交的供应商。
(四、项目验收阶段)
《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
第十九条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超出采购文件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采购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第二十四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按照采购合同规定的技术、服务等要求组织对供应商履约的验收,并出具验收书。验收书应当包括每一项技术、服务等要求的履约情况。大型或者复杂的项目,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验收方成员应当在验收书上签字,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特例情况:
1、达到公开招标数额的询价申请
《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第二章一般规定
第四条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货物、服务采购项目,拟采用非招标采购方式的,采购人应当在采购活动开始前,报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后,向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申请批准。
第五条根据本办法第四条申请采用非招标采购方式采购的,采购人应当向财政部门提交以下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一)采购人名称、采购项目名称、项目概况等项目基本情况说明;
(二)项目预算金额、预算批复文件或者资金来源证明;
(三)拟申请采用的采购方式和理由。
2、取消程序
第五十条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询价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询价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三)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