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儿童医院信息管理系统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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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儿童医院信息采购项目采购文件

招标人:郑州儿童医院

招标监督机构:郑州儿童医院纪检监察室

采购服务管理科室:郑州儿童医院招标管理办公室

目录

第一章采购公告 (3)

第二章投标须知表 (4)

第三章投标文件的编制 (5)

第四章投标文件的递交 (7)

第五章中标通知及合同签订 (8)

第六章采购文件格式 (9)

第七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19)

第二章投标须知表

第三章投标文件的编制

一、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1、投标人与采购人之间对投标有关的所有往来通知、函件和投标文件均使用中文。投标人随投标文件提供的证明文件和资料可以为其它语言,但必须附中文译文,解释这些

文件,应以中文为准;

2、除技术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

定计量单位。

二、投标文件的组成

1、投标文件包括下列部分:

A.投标函;

B.投标报价一览表;

2、按照第六条要求出具的资格证明文件;

A.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

B.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C.法定代表人和其授权投标代表人身份证件;

D.联合体投标协议书;

E.组织机构代码证;

F.税务登记证;

G.资质证书;

H.自主版权证书或者具有版权证书的第三方软件公司的授权书;

I.需要原厂商服务的须提供原厂商售后服务承诺函;

上述文件应证明投标人是合格的,而且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

3、按照第七条要求提交:

A.技术规格和商务条款偏差表;

B.并出具相应的技术材料,证明投标人提供的设备和软件是合格的货物和

服务,且符合采购文件规定。

三、投标格式

投标人应按照采购文件中提供的格式完整地填写投标文件、开标一览表、投标报价表、货物技术规格和偏差表,按采购文件提供的资格证明格式提交采购文件要求的资格证明文件。

四、投标报价

1投标报价包括“投标总价”(包括本项目设计的应用系统软件、系统软件及第三方应用软件采购、开发费用、工程费用、培训费、税金、管理费、配合费等一切费用);

2投标报价应完全包括采购文件规定的货物和服务范围,不得任意分割或合并所规定的分项。

3投标人根据上述规定所作分项报价的目的只是为了评标时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的方便,但并不限制采购人订立合同的权力。

4除有特别规定外,每个投标品目,只能有一个报价,采购人不接受有任何选择报价的投标。

5投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在开标后对投标报价予以修改,报价在投标有效期内是固定的,不因任何原因而改变。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和条件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

6采购人不承诺最低报价一定中标。

五、投标货币

除非另有规定,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货物和服务用人民币报价。

六、投标人资格的证明文件

1、依据要求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提交相应的资格证明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以证明其有资格进行投标和有能力履行合同。

2、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技术和生产能力的证明文件。

3、投标人有能力履行采购文件中规定的保养、修理、供应备件和培训等其它技术服务的义务的证明文件。

4、投标人满足采购文件规定的业绩要求的证明文件。

七、证明投标货物符合采购文件技术要求的文件

1、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拟供货物和服务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响应文件,作为投标

文件的一部分。

2、采购文件中为简述货物品质、基本性能而标示的品牌或型号仅供投标人选择货物在质量、水平上的比照参考,不具有限制性。投标人可提供品质相同或优于同类产品的货物。

3、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并应提供:

3.1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描述。

3.2保证货物正常和连续运转期间所需的所有备件和专用工具的详细清单,包括其价格和供货来源资料。

4、投标人应对采购文件技术要求逐条应答,并标明与采购文件条文的偏差和例外。对采购文件有具体规格、参数的指标,投标人必须提供其所投货物的具体数值。

八、投标答疑

1、投标答疑的目的是澄清、解答投标人在查阅采购文件后和现场踏勘中可能提出的

任何方面的问题;

2、投标人提出的与投标有关的任何问题须在领到采购文件3日内,以书面形式送达或传真到采购人处,如果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的问题在采购文件修改补充通知、澄清文件中未得到书面解释的,应立即以书面形式告知采购人,否则将视为提出的问题不再

需要答复。

3、采购文件修改补充通知、澄清文件包括所有投标人提出的问题和答复。

九、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正本壹份,副本肆份

2、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胶装,分别装订成册,不得采用活页夹。投标文件应编制目录,并逐页标注连续页码,否则采购人对由于投标文件装订松散而造成的丢失或其他后

果不承担任何责任。

3、投标文件封面、投标函均应加盖投标人印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在投标文件中必须同时提交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格式、签字、盖章及内容均应符合要求;否则投标文件签署

授权委托书无效;

4、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或行间插字和增删,如有错误必须修改,修改处应由法定

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第四章投标文件的递交

一、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全部副本密封。

2、包封上都应写明:

⑴采购人名称;

⑵投标人的名称与地址

3、所有投标文件的包装袋封口处应加盖投标人公章。

二、投标截止日期

投标人应在规定的时间、规定的地址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给采购人;

超过规定时间这视为放弃本次投标。

第五章中标通知及合同签订

一、中标通知

1. 中标结果产生后,我院采购管理办公室将对中标单位发放中标通知书,中标单位持中标通知书和信息科签订供货合同,对未中标企业不解释未中标原因。

2.签订合同时,我院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可向中标人收取中标总金额3%的履约保证金,正常履约后全额退还保证金。

4. 在履行合同中如果发现中标单位存在违规行为的,采购人有权单方面取消该单位中标资格,并保留索赔权利。

二、签订合同

中标人接到中标通知书后按采购人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与采购人商定和签署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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