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401蒙牛集团印花税管理制度.docx
税务管理制度下的印花税征收与管理规定
税务管理制度下的印花税征收与管理规定1. 简介印花税是一种按照法律规定对特定交易征收的税费,旨在调节市场行为、促进社会公平和经济发展。
税务管理制度下的印花税征收与管理规定是为了规范印花税的征收与管理工作,确保税收的公正、高效和合规性。
2. 印花税的征收范围2.1 证券交易对于股票、债券、期货等证券交易活动,根据交易金额的大小和性质的不同,征收一定比例的印花税。
印花税的征收旨在规范市场行为,降低投机性交易,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
2.2 不动产交易对房地产、土地使用权、产权转让等不动产交易进行印花税的征收。
征收范围涵盖了销售、转让和继承等不同情况,征收比例根据交易额的大小而定。
这一规定旨在调节不动产市场,遏制投机行为,保护购房者权益。
2.3 合同和票据对于一些特定的合同和票据,如借款合同、保险合同、票据等,根据合同金额的大小征收一定比例的印花税。
此规定旨在规范合同和票据行为,保护各方当事人的权益。
2.4 其他交易与行为除了上述范围外,还有一些其他交易和行为也需要征收印花税。
例如,开展赌博活动、彩票销售、特许经营等活动,以及一些特殊商品和服务的交易,如烟草、酒精、汽车等,都需要遵守相关印花税征收规定。
3. 征收与管理机构根据税务管理制度,印花税的征收与管理由税务机关负责执行和监督。
税务机关应当设立专门的税收部门,负责印花税的征收、记录、统计和监督工作。
4. 征收与管理程序4.1 纳税申报与缴纳纳税人在完成相关交易后,应及时向税务机关申报印花税,并按照规定的时间和程序缴纳税款。
税务机关应当建立方便纳税人申报和缴税的系统和流程,提供便利的服务。
4.2 税务检查与核实税务机关有权对纳税人的印花税申报情况进行检查和核实。
如果发现纳税人申报不真实、漏报、少报或其他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缴税款并进行相应处罚。
4.3 税务监督与咨询税务机关应当加强对印花税征收与管理工作的监督与咨询,确保纳税人遵守相关规定,提供准确的纳税指导和咨询服务,帮助纳税人合理规避税收风险,确保税收的公正和合规性。
蒙牛集团印花税管理制度
内蒙古蒙牛乳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编号:W-7.1.2-1-2014-0蒙牛集团印花税管理制度2014年3月24日发布 2014年4月1日实施内蒙古蒙牛乳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系统发布前言 (3)1 原则方面的一般规定 (4)2 集团公司业务规范 (7)3 印花税的纳税申报 (19)4 考核标准 (20)本文件的目的是为指导集团公司印花税的日常核算和缴纳业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现行有关税收法规,结合我集团公司实际业务制定本制度。
本文件替代编号为:Q/MN-JT/GL13.3-16-2010-1、实施日期为:2010年12月6日的《蒙牛集团印花税管理制度》。
本文件与原文件相比,主要变化点在于按最新法律、法规条文更新,修改了核定征收方式下印花税税基的确定。
本文件由财务管理系统税务中心提出,由财务管理系统归口管理,适用于集团各系统。
本文件的主要起草人:刘瑞峰、杨富俊、郝利军。
本文件主要起草单位:财务管理系统税务中心。
本文件为第3次发布。
蒙牛集团印花税管理制度1 原则方面的一般规定1.1 纳税义务及纳税义务人印花税的特点是兼有凭证税和行为税性质,印花税只对税目税率表中列举的凭证和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征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11号),应税凭证包括: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产权转移书据、营业账簿、权利及许可证照、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
依据法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领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所列举凭证的单位和个人,都是印花税的纳税义务人。
1.2 计税依据及税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11号),纳税人根据应纳税凭证的性质,分别按比例税率或者按件定额计算应纳税额。
印花税实施细则范本
印花税实施细则范本
以下为印花税实施细则范本: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印花税的征收和管理,促进税收法律的实施,根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章纳税人的义务和权利
第二条凡是印花税纳税人,依法应当按照规定申报纳税,并按期缴纳印花税。
第三条印花税纳税人应当按照国家税务部门的规定编制和提供有关纳税申报的文件、记录、资料。
纳税人应当配合税务部门的检查、稽查工作,提供相关样本及其他必要的协助。
第三章税收征收管理
第四条纳税人应当按照国家的统一税收管理制度,将印花税税款通过规定的渠道缴纳给税务部门。
第五条纳税人在办理印花税应纳税款时,应当填写《印花税纳税申报表》并提供相关的资料。
第四章税务检查和稽查
第六条国家税务部门有权对纳税人开展印花税的检查和稽查工作。
纳税人应予以配合,提供真实的印花税相关信息和相关资料。
第七条税务部门在印花税的检查和稽查中,有权对纳税人的财务状况、票据凭证等情况进行核实。
第五章违法行为和处罚
第八条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申报印花税的,税务部门可以责令其限期申报,并处以罚款。
第九条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缴纳印花税的,税务部门可以责令其限期缴纳,并处以罚款。
第十条纳税人提供虚假材料或者隐瞒、故意销毁相关记录、账册等,税务部门可以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六章附则
第十一条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均由国家税务总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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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注册公司外包的流程2、注册公司外包所需的材料3、注册公司外包的经营范围参考4、注册公司外包包括的证件5、注册公司外包需要多长时间6、注册公司外包的费用一、注册公司外包流程(1)核名:到工商局去领取一张“企业(字号)名称预先核准申请表”,填写你准备取的公司名称,由工商局上网(工商局内部网)检索是否有重名,如果没有重名,就可以使用这个名称,就会核发一张“企业(字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所以一般常见的名字就不用试了,免得浪费时间。
核名通过后,打印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1)租房:去专门的写字楼租一间办公室,如果你自己有厂房或者办公室也可以,有的地方不允许在居民楼里办公。
租房后要签订租房合同,并让房东提供房产证的复印件。
签订好租房合同后,还要到税务局去买印花税,按年租金的千分之一的税率购买,例如你的每年房租是1万元,那就要买10元钱的印花税,贴在房租合同的首页,后面凡是需要用到房租合同的地方,都需要是贴了印花税的合同复印件。
(201X年3月1号后申请人提交场所合法使用证明即可予以登记。
)(3)编写“公司章程”:可以在工商局网站下载“公司章程”的样本,修改一下就可以了,章程的最后由所有股东签名。
(4)到工商局现场办理营业执照,带齐以下资料!①公司设立申请书(可以在当地工商局网站下载);②公司章程(可以在当地工商局网站下载);③董事法人监事任免书(可以在当地工商局网站下载);④总经理任免书(可以在当地工商局网站下载);⑤全体股东法人身份证原件;⑥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公司注册流程及费用的第一步已打印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印花税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内容模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印花税征收管理工作,保障税收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和个人(以下简称纳税人)缴纳印花税。
第三条印花税的征收管理,应当遵循合法、公平、简便、高效的原则。
第四条税务机关负责印花税的征收管理工作,包括税款的征收、纳税申报的受理、税收减免的审核、违章行为的查处等。
第五条纳税人应当依照《条例》和本实施细则的规定,按时足额缴纳印花税。
第二章纳税义务人和征税范围第六条纳税义务人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领受下列凭证的单位和个人:(一)各类合同、协议、意向书等经济合同类凭证;(二)各类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证书、证明等文书类凭证;(三)各类有价证券、金融票据等有价证券类凭证;(四)各类保险单、保险凭证等保险类凭证;(五)各类权利、许可证、资质证书等权利许可证类凭证;(六)税务机关规定的其他凭证。
第七条印花税的征税范围包括:(一)各类合同、协议、意向书等经济合同类凭证所载金额的印花税;(二)各类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证书、证明等文书类凭证所载金额的印花税;(三)各类有价证券、金融票据等有价证券类凭证所载金额的印花税;(四)各类保险单、保险凭证等保险类凭证所载金额的印花税;(五)各类权利、许可证、资质证书等权利许可证类凭证所载金额的印花税。
第三章税率和计税依据第八条印花税的税率,根据不同凭证的种类和金额,分为比例税率和定额税率。
第九条比例税率按照以下标准执行:(一)经济合同类凭证,按所载金额的0.05%征收;(二)文书类凭证,按所载金额的0.05%征收;(三)有价证券类凭证,按所载金额的0.05%征收;(四)保险类凭证,按所载金额的0.05%征收;(五)权利许可证类凭证,按所载金额的0.05%征收。
第十条定额税率按照以下标准执行:(一)各类合同、协议、意向书等经济合同类凭证,按每件5元征收;(二)各类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证书、证明等文书类凭证,按每件5元征收;(三)各类有价证券、金融票据等有价证券类凭证,按每件5元征收;(四)各类保险单、保险凭证等保险类凭证,按每件5元征收;(五)各类权利、许可证、资质证书等权利许可证类凭证,按每件5元征收。
印花税实施细则范文
印花税实施细则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二条印花税的征收对象包括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第三条印花税的纳税期限为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内。
第四条印花税的计算方法根据应税行为的性质、金额或数量进行划分,并按照相应的税率进行征收。
第五条即征即退政策适用于符合一定条件的纳税人,具体条件由税务部门另行规定。
第六条税务部门应当加强印花税的征收监管,建立健全征管系统,并对纳税人进行相关宣传和培训,提高纳税人的自觉性和合规性。
第二章税率及税目第七条印花税的税率根据不同的应税行为划分为一般税率和优惠税率。
第八条一般税率根据应税行为的性质和金额分为多档次税率,最高税率不得超过10%。
第九条优惠税率适用于符合一定条件的应税行为,具体条件由税务部门另行规定。
第十条印花税的税目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合同、票据和其他交易文件的印花税;2.股票、债券等金融产品的印花税;3.房地产买卖和租赁的印花税;4.保险和赠与行为的印花税;5.转让股权和财产的印花税;6.其他依法应该征收印花税的行为。
第三章征收管理第十一条纳税人应当如实申报应纳印花税的基础、税率和税额,并按时足额缴纳印花税。
第十二条税务部门对纳税人申报的印花税进行审核,并该税务部门有权调取相关交易记录和合同文件进行核实。
第十三条对于未缴纳或少缴纳印花税的,税务部门依法追缴并加收滞纳金,并可以对纳税人处以罚款。
第十四条纳税人对税务部门的征收行为有异议的,可以依法申请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第十五条根据税收征管需要,税务部门有权对纳税人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核查。
第十六条纳税人应当配合税务部门的征收工作,提供相关资料,并如实以权益为基础申诉。
第四章法律责任第十七条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申报或不按时足额缴纳印花税的,税务部门可以责令其补缴,并加收滞纳金,最高不超过应缴税额的5%。
第十八条纳税人未履行配合税务部门核查工作职责,拒绝提供资料或提供虚假资料的,税务部门可以对其处以罚款,并根据实际情况将其列入纳税信用不良行为名单。
内蒙古无合同销售印花税
在内蒙古自治区,无合同销售印花税是一种重要的税收政策,旨在规范市场交易行为,保障税收收入的稳定增长。
以下是对内蒙古无合同销售印花税的详细解析。
一、政策背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内蒙古无合同销售印花税政策是为了加强印花税征收管理,堵塞印花税征管漏洞,方便纳税人,保证印花税收入持续、稳定增长。
该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以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现行有关规章,结合内蒙古区的实际情况制定。
二、纳税人范围凡在内蒙古自治区境内书立、领受《印花税条例》所列举应税凭证的单位和个人,均为印花税的纳税人。
具体包括:1. 在内蒙古自治区境内签订、领受各类合同、协议、契约等具有法律效力的凭证的单位和个人;2. 在内蒙古自治区境内购买、出售、转让、赠与各类有价证券、股票、债券等金融凭证的单位和个人;3. 在内蒙古自治区境内发生其他应当缴纳印花税的行为的单位和个人。
三、无合同销售印花税征收管理1. 地方税务机关是印花税的征收管理机关,负责印花税的核定征收管理。
2. 纳税人应按照主管地方税务机关的要求,统一设置《印花税凭证登记簿》,纳税人内部由多个部门对外签订、保管应税凭证的,各部门应定期把本部门合同、书据、证照的发生情况(合同号、金额等)传递到主管税务机关。
3. 纳税人发生无合同销售行为时,应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并缴纳印花税。
四、无合同销售印花税税率无合同销售印花税的税率根据不同的凭证类型有所不同,具体如下:1. 货物销售合同、加工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合同等合同凭证,税率为万分之三;2. 财产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等合同凭证,税率为万分之三;3. 股票、债券等有价证券转让凭证,税率为万分之五;4. 其他应税凭证,税率为万分之五。
五、无合同销售印花税的申报与缴纳1. 纳税人应在发生无合同销售行为后,按照主管税务机关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并缴纳印花税。
印花税管理规程(试行)
印花税管理规程(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印花税管理,便利纳税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简称《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其施行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除证券交易外的印花税税源管理、税款征收、减免税和退税管理、风险管理等事项,其他管理事项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印花税管理应当坚持依法治税原则,按照法定权限与程序,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税收政策,坚决维护税法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切实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
第四条税务机关应当根据《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优化纳税服务,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担,加强部门协作,提高印花税征管质效,实现信息管税。
第二章税源管理第五条纳税人应当如实提供、妥善保存印花税应纳税凭证(以下简称“应纳税凭证”)等有关纳税资料,统一设置、登记和保管《印花税应纳税凭证登记簿》(以下简称《登记簿》),及时、准确、完整记录应纳税凭证的书立、领受情况。
《登记簿》的内容包括:应纳税凭证种类、应纳税凭证编号、凭证书立各方(或领受人)名称、书立(领受)时间、应纳税凭证金额、件数等。
应纳税凭证保存期限按照《征管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条税务机关可与银行、保险、工商、房地产管理等有关部门建立定期信息交换制度,利用相关信息加强印花税税源管理。
第七条税务机关应当通过多种渠道和方式广泛宣传印花税政策,强化纳税辅导,提高纳税人的纳税意识和税法遵从度。
第三章税款征收第八条纳税人书立、领受或者使用《条例》列举的应纳税凭证和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时,即发生纳税义务,应当根据应纳税凭证的性质,分别按《条例》所附《印花税税目税率表》对应的税目、税率,自行计算应纳税额,购买并一次贴足印花税票(以下简称“贴花”)。
第九条一份凭证应纳税额超过500元的,纳税人可以采取将税收缴款书、完税证明其中一联粘贴在凭证上或者由地方税务机关在凭证上加注完税标记代替贴花。
公司印花税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印花税管理,确保公司依法纳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所属分支机构、子公司等所有应缴纳印花税的经营活动。
第三条公司印花税管理工作应遵循依法纳税、规范管理、明确责任、严格监督的原则。
第二章印花税种类及税率第四条公司应缴纳的印花税种类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一)购销合同印花税;(二)借款合同印花税;(三)财产租赁合同印花税;(四)货物运输合同印花税;(五)技术合同印花税;(六)产权转移书据印花税;(七)营业账簿印花税;(八)权利、许可证照印花税。
第五条印花税税率按照国家规定执行,具体税率如下:(一)购销合同:万分之三;(二)借款合同:万分之三;(三)财产租赁合同:万分之三;(四)货物运输合同:万分之三;(五)技术合同:万分之三;(六)产权转移书据:万分之三;(七)营业账簿:万分之五;(八)权利、许可证照:每件五元。
第三章印花税申报与缴纳第六条公司应按照税法规定,在规定的期限内办理印花税申报和缴纳手续。
第七条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办理印花税申报和缴纳工作,具体包括:(一)根据公司业务情况,计算应缴纳的印花税金额;(二)编制印花税申报表,并附上相关凭证;(三)及时向税务机关报送印花税申报表及相关凭证;(四)按时足额缴纳印花税。
第八条公司应建立印花税缴纳台账,详细记录印花税的缴纳情况,包括缴纳金额、缴纳时间、缴纳凭证等。
第四章印花税减免及退税第九条公司符合国家规定的印花税减免条件的,可以按照规定申请减免。
第十条公司在符合退税条件的情况下,可以按照规定申请退税。
第五章监督与检查第十一条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印花税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公司依法纳税。
第十二条公司对印花税管理工作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应及时予以纠正,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六章附则第十三条本制度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印花税实施细则范本
印花税实施细则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印花税的征收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印花税由税务机关负责征收和管理,征收对象包括个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第三条纳税人在办理印花税相关业务时,应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按照实际支付金额计算应当征收的印花税额。
第四条印花税的计税依据以及应纳税额的计算办法,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执行。
第五条纳税人在办理印花税相关业务时,应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纳税登记,并在规定期限内缴纳应纳税额。
第六条纳税人违反印花税法律法规的,税务机关有权依法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并追缴欠缴的印花税。
第七条纳税人对税务机关征收的印花税有异议的,可以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提出申诉或者诉讼。
第八条税务机关应当加强对印花税的征收管理,建立纳税人诚信档案,并加强印花税的信息化建设。
第二章税款的征收和管理第九条纳税人在办理印花税相关业务时,应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向税务机关申报,并按照规定的税率缴纳印花税。
第十条纳税人在申报印花税时,应当如实填写申报表,并将相关证明材料提交税务机关。
第十一条税务机关对纳税人申报的印花税进行审核,发现问题的,应当及时通知纳税人补正或者说明情况。
第十二条纳税人应当按照规定的期限缴纳印花税,可以通过银行转账、现金、电子支付等方式缴纳。
第十三条纳税人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缴纳印花税的,应当提前向税务机关申请,经税务机关批准,可以延期缴纳。
第十四条纳税人不得擅自挪用印花税,否则税务机关有权依法追缴。
第三章法律责任第十五条对于未按时缴纳印花税的纳税人,税务机关可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加收滞纳金,并通过罚款等方式进行处罚。
第十六条对于违反印花税法律法规的纳税人,税务机关可以依法采取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等处罚措施。
第十七条纳税人在申报印花税时提供虚假资料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税务机关可以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并予以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等处罚。
印花税实施细则范文
印花税实施细则范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和管理印花税征收工作,根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印花税是依法由纳税人按照金融、保险、房地产等交易或行为产生的税收。
第三条印花税的征收主体是国家税务局,负责具体实施印花税的征收工作。
第四条纳税人应当按照法定期限,准确、及时地缴纳印花税款。
第五条纳税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印花税的申报和缴纳。
第二章纳税人的义务
第六条纳税人应当自觉履行印花税的申报、缴纳和报告义务。
第七条纳税人申报印花税应当填写真实、准确、完整的有关申报信息。
第八条纳税人应当按照规定的期限,将印花税的纳税申报表和缴款书报送给国家税务局。
第九条纳税人应当按照规定的方式和时间,将印花税款及时缴纳到指定的银行账户。
第十条纳税人有权要求国家税务局提供有关印花税征收的政策咨询和纳税指导。
第三章稽查和处罚
第十一条国家税务局有权对纳税人的印花税申报、缴纳情况进行监督和稽查。
第十二条国家税务局对发现的纳税人违法行为,可以采取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措施。
第十三条纳税人有异议的,可以依法向国家税务局提出复议申请。
第十四条对于恶意逃税行为,国家税务局可以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四章附则
第十五条本规定所称印花税是指国家税法规定的各类交易的印花税。
第十六条本规定由国家税务局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某集团印花税管理制度汇编
内蒙古蒙牛乳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编号:W-7.1.2-1-2014-0蒙牛集团印花税管理制度2014年3月24日发布 2014年4月1日实施内蒙古蒙牛乳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系统发布前言 (3)1 原则方面的一般规定 (4)2 集团公司业务规范 (7)3 印花税的纳税申报 (19)4 考核标准 (20)本文件的目的是为指导集团公司印花税的日常核算和缴纳业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现行有关税收法规,结合我集团公司实际业务制定本制度。
本文件替代编号为:Q/MN-JT/GL13.3-16-2010-1、实施日期为:2010年12月6日的《蒙牛集团印花税管理制度》。
本文件与原文件相比,主要变化点在于按最新法律、法规条文更新,修改了核定征收方式下印花税税基的确定。
本文件由财务管理系统税务中心提出,由财务管理系统归口管理,适用于集团各系统。
本文件的主要起草人:刘瑞峰、杨富俊、郝利军。
本文件主要起草单位:财务管理系统税务中心。
本文件为第3次发布。
蒙牛集团印花税管理制度1 原则方面的一般规定1.1 纳税义务及纳税义务人印花税的特点是兼有凭证税和行为税性质,印花税只对税目税率表中列举的凭证和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征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11号),应税凭证包括: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产权转移书据、营业账簿、权利及许可证照、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
依据法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领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所列举凭证的单位和个人,都是印花税的纳税义务人。
1.2 计税依据及税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11号),纳税人根据应纳税凭证的性质,分别按比例税率或者按件定额计算应纳税额。
印花税的管理规定
印花税的管理规定印花税的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第一条施行细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制定。
第二条条例第一条所说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领受本条例所列举凭证,是指在中国境内具有法律效力,受中国法律保护的凭证。
上述凭证无论在中国境内或者境外书立,均应依照条例规定贴花。
条例第一条所说的单位和个人,是指国内各类企业、事业、机关、团体、部队以及中外合资企业、合作企业、外资企业、外国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及其在华机构等单位和个人。
凡是缴纳工商统一税的中外合资企业、合作企业、外资企业、外国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其缴纳的印花税,可以从所缴纳的工商统一税中如数抵扣。
第三条条例第二条所说的建设工程承包合同,是指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
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包括总包合同、分包合同和转包合同。
第四条条例第二条所说的合同,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经济合同法》和其他有关合同法规订立的合同。
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是指具有合同效力的协议、契约、合约、单据、确认书及其他各种名称的凭证。
第五条条例第二条所说的产权转移书据,是指单位和个人产权的买卖、继承、赠与、交换、分割等所立的书据。
第六条条例第二条所说的营业帐簿,是指单位或者个人记载生产经营活动的财务会计核算帐簿。
第七条税目税率表中的记载资金的帐簿,是指载有固定资产原值和自有流动资金的总分类帐簿,或者专门设置的记载固定资产原值和自有流动资金的帐簿。
其他帐簿,是指除上述帐簿以外的帐簿,包括日记帐簿和各明细分类帐簿。
第八条记载资金的帐簿按固定资产原值和自有流动资金总额贴花后,以后年度资金总额比已贴花资金总额增加的,增加部分应按规定贴花。
第九条税目税率表中自有流动资金的确定,按有关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执行。
第十条印花税只对税目税率表中列举的凭证和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征税。
印花各部门管理规章制度
印花各部门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印花公司各部门的管理工作,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公司利益,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印花公司各部门的管理工作,所有部门必须严格遵守执行。
第三条印花公司各部门要密切配合,共同完成公司的各项任务,确保公司整体运作有序。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四条印花公司设有董事会、总经理办公室、财务部、营销部、生产部、人力资源部等部门。
第五条各部门负责人需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管理经验,配合公司的整体运作。
第六条各部门需建立健全的内部管理机制,明确岗位职责,确保工作任务顺利完成。
第三章职责分工第七条董事会负责制定公司发展战略、审批重大决策事项,监督公司各部门的工作。
第八条总经理办公室负责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工作,处理公司日常事务,执行董事会的决策。
第九条财务部负责公司的财务管理、资金运作、财务报表的编制和审计工作。
第十条营销部负责公司产品的销售和市场推广工作,制定销售策略,开拓市场。
第十一条生产部负责生产计划的制定、生产工艺的优化,保障产品质量和生产效率。
第十二条人力资源部负责公司员工的招聘、培训、激励和绩效考核,确保员工队伍稳定和士气高涨。
第四章工作流程第十三条各部门应建立健全的工作流程和工作标准,确保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
第十四条任何部门间的合作需建立协调机制,及时沟通、解决问题,共同完成任务。
第十五条对重要事务需进行审批,保持决策的透明和规范。
第五章管理制度第十六条公司各部门应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明确各项规定,确保规章管理的系统性和连贯性。
第十七条各部门应定期开展内部检查和评估工作,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提高管理水平。
第十八条对于不遵守规章制度的员工,应当及时进行批评教育,严肃处理,确保公司的正常运作。
第六章其他第十九条本规章制度经董事会审批后生效,如有违反,须根据相应规定进行处理。
第二十条公司各部门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合规管理,不得从事违法违规行为。
第二十一条本规章制度的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所有,如有需要对其进行修改,须经董事会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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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注册公司外包的流程2、注册公司外包所需的材料3、注册公司外包的经营范围参考4、注册公司外包包括的证件5、注册公司外包需要多长时间6、注册公司外包的费用一、注册公司外包流程(1)核名:到工商局去领取一张“企业(字号)名称预先核准申请表”,填写你准备取的公司名称,由工商局上网(工商局内部网)检索是否有重名,如果没有重名,就可以使用这个名称,就会核发一张“企业(字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所以一般常见的名字就不用试了,免得浪费时间。
核名通过后,打印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1)租房:去专门的写字楼租一间办公室,如果你自己有厂房或者办公室也可以,有的地方不允许在居民楼里办公。
租房后要签订租房合同,并让房东提供房产证的复印件。
签订好租房合同后,还要到税务局去买印花税,按年租金的千分之一的税率购买,例如你的每年房租是1万元,那就要买10元钱的印花税,贴在房租合同的首页,后面凡是需要用到房租合同的地方,都需要是贴了印花税的合同复印件。
(201X年3月1号后申请人提交场所合法使用证明即可予以登记。
)(3)编写“公司章程”:可以在工商局网站下载“公司章程”的样本,修改一下就可以了,章程的最后由所有股东签名。
(4)到工商局现场办理营业执照,带齐以下资料!①公司设立申请书(可以在当地工商局网站下载);②公司章程(可以在当地工商局网站下载);③董事法人监事任免书(可以在当地工商局网站下载);④总经理任免书(可以在当地工商局网站下载);⑤全体股东法人身份证原件;⑥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公司注册流程及费用的第一步已打印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印花税实施细则范文
印花税实施细则范文第一章总则第四条印花税是按照本细则规定的税目和税率对特定交易项目征收的一种间接税。
第五条印花税的缴纳期限为税款发生后15日内,逾期缴纳的,应按照规定加收滞纳金。
第六条印花税的征收和管理应当遵循便利纳税人、提高征收效益和减轻纳税人负担的原则。
第二章税款计算和征收第七条单张印花税的征收以票面金额为基础,根据税目和税率计算税款金额。
第八条单据征收印花税的计税依据为单据的金额,单据包括但不限于发票、支票、转账凭证等;无明确金额的单据,按照相关税目和税率进行计税。
第九条单据在发生以下情况时,应当重新计税:(一)单据的金额发生变动的;(二)单据被部分或全部作废、改签的;(三)未按照规定办理税务登记手续的;第十条单据在以下情况下免征印花税:(一)征税金额低于规定的免税额标准的;(二)各种书面委托合同及其他合同的备案工作;(三)中央和地方政府的政府公文。
第十一条纳税人在缴纳印花税时,应当填写完整的申报表并如实提供相关资料。
税务机关有权对申报表和相关资料进行核查。
第三章税务登记和信息报送第十二条从事印花税适用范围内交易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依法进行税务登记。
未按照规定办理税务登记手续的,不得享受印花税相关优惠政策。
第十三条纳税人应当按照规定向税务机关报送相关纳税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单据信息、交易信息等。
第十四条纳税人应当妥善保存单据和相关的交易信息,税务机关有权要求纳税人提供相关单据和信息。
第四章处罚和纠纷处理第十五条纳税人未按照本细则的规定及时缴纳印花税或者提供虚假资料的,税务机关有权责令其补缴印花税,并依法对其处以罚款。
第十六条出现纳税纠纷的,纳税人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也可以依法通过其他方式进行调解和解决。
第十七条出借、出租或者伪造印花税专用章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五章附则第十八条本细则自颁布之日起施行,如有其他规定与本细则相冲突的,以本细则为准。
印花企业管理制度
印花企业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印花企业的管理行为,提高企业的整体管理水平,保障企业的长期发展和稳定,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印花企业应当依法合规经营,制定科学合理的管理制度和规范,严格执行,并根据实际情况不断完善和优化。
第三条印花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管理机构和管理制度,明确管理职责和权限。
第四条印花企业管理制度应当遵循公平、公正、透明、便捷的原则,充分尊重员工权利,维护员工利益。
第五条印花企业管理制度适用于企业全体员工,任何员工违反管理制度均应受到相应的处罚。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六条印花企业应当设立总经理室、人力资源部、市场部、生产部、财务部等相关部门,明确部门职责和工作流程。
第七条印花企业应当根据企业规模和业务范围,建立组织架构和部门设置,合理配置人力资源,提高组织效率。
第八条印花企业应当选派有经验丰富、业务能力强的管理人员担任部门负责人,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管理能力。
第九条印花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明确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利,建立健全激励机制。
第十条印花企业应当定期召开管理层会议,分析企业运营情况,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制定工作计划和措施。
第三章人力资源管理第十一条印花企业应当建立高效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招聘、培训、激励、考核、晋升、离职等工作流程全面规范。
第十二条印花企业应当依法合规进行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选拔优秀人才为企业发展提供人力保障。
第十三条印花企业应当根据员工性格、能力和发展潜力,制定个性化的培训计划,提高员工综合素质和职业技能。
第十四条印花企业应当建立绩效考核机制,根据员工工作表现和业绩贡献,进行绩效评定,激励优秀员工,发现和解决问题员工。
第十五条印花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员工激励机制,包括薪酬激励、奖励制度、福利保障等,激发员工工作热情和积极性。
第十六条印花企业应当建立公平公正的晋升渠道,鼓励员工不断学习提高,提供广阔的职业发展空间。
第十七条印花企业应当建立完善员工离职管理制度,妥善安排员工离职事宜,保障员工权益,避免劳动纠纷。
蒙牛集团印花税管理规定修订稿
蒙牛集团印花税管理规定Document number【AA80KGB-AA98YT-AAT8CB-2A6UT-A18GG】内蒙古蒙牛乳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编号:蒙牛集团印花税管理制度2014年3月24日发布 2014年4月1日实施内蒙古蒙牛乳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系统发布审批单审核单位审核人财务管理系统杨富俊郝利军目录前言本文件的目的是为指导集团公司印花税的日常核算和缴纳业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现行有关税收法规,结合我集团公司实际业务制定本制度。
本文件替代编号为:Q/MN-JT/3-16-2010、实施日期为:2010年12月6日的《蒙牛集团印花税管理制度》。
本文件与原文件相比,主要变化点在于按最新法律、法规条文更新,修改了核定征收方式下印花税税基的确定。
本文件由财务管理系统税务中心提出,由财务管理系统归口管理,适用于集团各系统。
本文件的主要起草人:刘瑞峰、杨富俊、郝利军。
本文件主要起草单位:财务管理系统税务中心。
本文件为第3次发布。
本文件所替代的文件历次发布情况为:蒙牛集团印花税管理制度1 原则方面的一般规定纳税义务及纳税义务人印花税的特点是兼有凭证税和行为税性质,印花税只对税目税率表中列举的凭证和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征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11号),应税凭证包括: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产权转移书据、营业账簿、权利及许可证照、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
依据法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领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所列举凭证的单位和个人,都是印花税的纳税义务人。
计税依据及税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11号),纳税人根据应纳税凭证的性质,分别按比例税率或者按件定额计算应纳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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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蒙牛乳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编号:W-7.1.2-1-2014-0蒙牛集团印花税管理制度2014年3月24日发布 2014年4月1日实施内蒙古蒙牛乳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系统发布前言 (3)1 原则方面的一般规定 (4)2 集团公司业务规范 (7)3 印花税的纳税申报 (19)4 考核标准 (20)本文件的目的是为指导集团公司印花税的日常核算和缴纳业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现行有关税收法规,结合我集团公司实际业务制定本制度。
本文件替代编号为:Q/MN-JT/GL13.3-16-2010-1、实施日期为:2010年12月6日的《蒙牛集团印花税管理制度》。
本文件与原文件相比,主要变化点在于按最新法律、法规条文更新,修改了核定征收方式下印花税税基的确定。
本文件由财务管理系统税务中心提出,由财务管理系统归口管理,适用于集团各系统。
本文件的主要起草人:刘瑞峰、杨富俊、郝利军。
本文件主要起草单位:财务管理系统税务中心。
本文件为第3次发布。
蒙牛集团印花税管理制度1 原则方面的一般规定1.1 纳税义务及纳税义务人印花税的特点是兼有凭证税和行为税性质,印花税只对税目税率表中列举的凭证和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征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11号),应税凭证包括: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产权转移书据、营业账簿、权利及许可证照、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
依据法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领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所列举凭证的单位和个人,都是印花税的纳税义务人。
1.2 计税依据及税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11号),纳税人根据应纳税凭证的性质,分别按比例税率或者按件定额计算应纳税额。
应纳税额不足一角的,免纳印花税。
应纳税额在一角以上的,其税额尾数不满五分的不计,满五分的按一角计算缴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文件(88)财税字第255号),凡多贴印花税票者,不得申请退税或者抵用。
同一凭证,因载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经济事项而适用不同税目税率,如分别记载金额的,应分别计算应纳税额,相加后按合计税额贴花;如未分别记载金额的,按税率高的计税贴花。
应纳税凭证所载金额为外国货币的,纳税人应按照凭证书立当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外汇牌价折合人民币,计算应纳税额。
依据《国家税务局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国税地字[1988]第025号):(1)对于在签订时无法确定计税金额的合同,可在签订时先按定额五元贴花,以后结算时再按实际金额计税,补贴印花;(2)不论合同是否兑现或能否按期兑现,都一律按照规定贴花。
对已履行并贴花的合同,发现实际结算金额与合同所载金额不一致的,一般不再补贴印花。
具体税率、税额的确定,依照《印花税税目税率表》执表2:印花税税目税率表1.3 印花税特点相比其他税种,印花税税率较低,但处罚比较重(轻税重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11号):(1)在应纳税凭证上未贴或者少贴印花税票的,税务机关除责令其补贴印花税票外,可处以应补贴印花税票金额20倍以下的罚款;(2)纳税人未在每枚税票的骑缝处盖戳注销或者画销,税务机关可处以未注销或者画销印花税票金额10倍以下的罚款;(3)已贴用的印花税票不得重用。
税务机关可处以重用印花税票金额30倍以下的罚款。
2 集团公司业务规范按照条例规定,印花税是按合同纳税。
但目前部分地区采用核定征收管理办法。
事业部所属地区采用了核定征收管理办法的,从其规定。
如果尚未采用核定征收管理办法的,按照合同的书立情况纳税;按合同的书立情况缴纳印花税的,应建立应税凭证登记簿,并且在应税凭证上画销或加盖税务机关的已完税证明。
内蒙地区的事业部依照《内蒙地税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印花税核定征收管理办法》(内地税发[2005]32号)执行,文件规定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且无正当理由的,主管税务机关可以核定纳税人印花税计税依据:(1)未按规定建立印花税应税凭证登记簿,纳税人未按规定建立、或未如实登记和完整保存应税凭证的;(2)不按规定设置帐簿或虽设置帐簿,但帐目混乱,且不提供应税凭证或不如实提供应税凭证致使计税依据明显偏低的;(3)采用按期汇总缴纳办法的,未按地方税务机关规定的期限报送汇总缴纳印花税情况报告,经地方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报告,逾期仍不报告的,或者地方税务机关在检查中发现纳税人有未按照规定汇总缴纳印花税情况的。
目前呼市地税局强制采用核定征收的办法。
内蒙的其他盟市按当地的要求执行。
依据条例精神,合同金额是指含税金额。
目前内蒙蒙牛公司根据核定征收管理办法,按不含税采购金额、成本、收入计税。
2.1 购销合同包括供应、预购、采购、购销结合及协作、调剂、补偿、易货等合同,按购销金额万分之三贴花。
2.1.1 相关税收法规依据《国家税务局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1]第155号):(1)对以货换货业务签订的合同是反映既购又销双重经济行为的合同。
对此,应按合同所载的购、销合计金额计税贴花;(2)通知指出,“我国农副产品种类繁多,地区间差异较大,随着经济发展,国家指定的收购部门也有所变化。
对此,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依据当地实际情况具体划定本地区“收购部门”和“农副产品”的范围”:——国家指定的收购部门与村民委员会、农民个人书立的农副产品收购合同免税;——依据上述精神,公司收购牛奶免纳印花税的行为,应与当地税务机关做好协调、沟通工作。
(3)在代理业务中,代理单位与委托单位之间签订的委托代理合同,凡仅明确代理事项、权限和责任的,不属于应税凭证,不贴印花。
依据《国家税务局关于物资订货合同印花税确定纳税人问题的批复》(国税函[1991]第1415号),凡由主管单位代签的计划物资订货合同,由办理收货并结算货款的需方在接到合同文本时,缴纳印花税。
集团公司代理子公司进口设备,应由使用单位缴纳印花税。
2.1.2 核定征收方式下税基的确定本制度所列的税基取数,仅是以常规核算口径进行列举,不可能全部包括。
各单位在具体执行中还要根据合同性质,细分税基进行计算。
核定征收下的购销合同申报税基包括以下内容:(1)存货项目主要包括:“原辅材料、包装物、产成品、促销物料、备品备件”等,以外购入库单不含税金额合计作为税基;(2)固定资产、工程物资、在建工程项目以其科目的借方数(剔除法人内部之间的调拨及在建工程转固)作为税基。
采购合同金额(一般是与制造企业签订,收到的发票为增值税发票)和“固定资产清理”科目中的出售收入作为税基(换算为不含税金额)。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集团内部使用的有关凭证征收印花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9号),对于企业集团内具有平等法律地位的主体之间自愿订立、明确双方购销关系、据以供货和结算、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应按规定征收印花税。
对于企业集团内部执行计划使用的、不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不征收印花税;(3)成本、费用类项目主要包括:“辅助生产成本—外购水、汽、冰水”“管理、销售、制造费用-劳保费、办公用品费”,以科目的借方发生额作为税基。
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若干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62号),电网与用户之间签订的供用电合同不属于印花税列举征税的凭证,不征收印花税。
故我集团外购电不需贴花;(4)收入类项目主要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剔除其他业务收入中的租赁收入),以科目的贷方发生额做为税基。
需要注意的是:有的成本、费用类科目是从存货中转入的,在计算时应扣除,否则会导致重复缴税。
在后面的合同中也要注意这个问题。
2.2 加工承揽合同包括加工、定作、修缮、修理、印刷、广告、测绘、测试等合同。
按加工或承揽收入万分之五贴花。
2.2.1 相关税收法规按加工或承揽收入计税是指材料由委托方采购,依据《国家税务局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国税地字[1988]第025号),由受托方提供原材料的加工、定作合同,凡在合同中分别记载加工费金额与原材料金额的,应分别按“加工承揽合同”、“购销合同”计税,两项税额相加数,即为合同应贴印花;合同中不划分加工费金额与原材料金额的,应按全部金额,依照“加工承揽合同”计税贴花。
目前集团公司外委加工产品有两种结算方式,只支付加工费的,按上述规定,采用产品买断的,按购销合同贴花。
2.2.2 核定征收方式下税基的确定核定征收下的加工承揽合同申报税基包括以下内容:(1)存货项目以“委托加工物资-加工费用”的借方发生额作为税基;(2)成本、费用类科目包括管理、销售、制造费用下的“日常维修、土建修理、大修理费”(剔除领用的外购入库的备件)、“办公费-印刷品费”、“物耗费-VI制作费”以及销售费用下的“广告费”、“宣传费”(剔除领用的外购入库的促销品),以其科目的借方合计数作为税基。
公司签定的外包劳务合同(装卸、清洁)不属于印花税条例列举的合同,不交印花税,但其中包装工作有加工承揽性质,需按加工承揽税率万分之五交纳印花税。
2.3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包括勘察、设计合同,按收取费用万分之五贴花。
核定征收方式下税基的确定:按固定资产、在建工程项目下的勘察设计合同金额。
2.4 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包括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按承包金额万分之三贴花。
核定征收方式下税基的确定:按固定资产、在建工程项目下的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一般是与建安企业签订,收到的发票为建安发票)金额和“成本、费用—修理费”科目中的修缮费用金额合计。
2.5 财产租赁合同包括租赁房屋、船舶、飞机、机动车辆、机械、器具、设备等,按租赁金额千分之一贴花。
税额不足一元的按一元贴花。
核定征收方式下税基的确定:(1)“成本费用—租赁费”科目的借方发生额;(2)“其他业务收入—租赁费”科目的贷方发生额。
公司给经销商报销的堆头租赁费,经判断,不属于印花税条例列举的合同,不交印花税。
2.6 货物运输合同包括民用航空、铁路运输、海上运输、内河运输、公路运输和联运合同。
按运输费用万分之五贴花。
2.6.1 相关税收法规依据《国家税务总局铁道部关于铁路货运凭证印花税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01号),铁路运输企业在收取货物运杂费的同时必须代征托运方应纳的印花税,并记入运费结算凭证的“印花税”项目内,运费结算凭证不再加盖“印花税代扣专用章”。
由于铁路运输企业已代征了印花税,所以我集团公司在计算印花税时,不用考虑铁路运输的印花税,仅就运输装卸费下的公路、海运运费部分计算交纳印花税即可,运杂部分也不需交纳印花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