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时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该怎么办
报到证
新乡学院《就业报到证》管理办法文章来源:就业指导中心时间:2009-06-08 09:45:24浏览次数:2332--选自《院政办【2009】26号》为切实做好毕业生《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下称《就业报到证》)管理工作,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和上级就业主管部门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一、《就业报到证》的作用1.《就业报到证》是由国家教育部直接印制,省级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单独签发,列入国家就业计划的毕业生才能持有的有效证件。
毕业生凭《就业报到证》到工作单位报到,其他证件无效。
2.毕业生报到后,持《就业报到证》及接收单位的有关证明到当地公安部门报户口,《就业报到证》交工作单位留存。
二、《就业报到证》的办理程序1.毕业生就业手续一般由学校到省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采用集中办理和分期分批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毕业前联系到就业单位的,由学校集中到省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集中办理时间一般在6月至7月上旬。
毕业后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书》后交到学校,由学校到省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如个别学生急用《就业报到证》,也可由就业指导中心制作数据,学生凭数据自己到省教育厅办理。
2.到省直事业单位就业的毕业生,在办理就业手续时,同时应持省人事部门核发的《机关事业单位增人计划卡》。
到省直非国有单位就业的毕业生,由省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直接介绍到接收单位。
需要实行人事代理的,由用人单位到省、市、县人才交流中心办理相关手续。
3.从普通高等院校选调到乡(镇)机关工作的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的就业手续,凭省委组织部省选调生录用通知办理;考取省直机关公务员的毕业生,凭接收单位证明和国家公务员录用手续办理。
4.每个毕业生办完全部离校手续后,应按学校规定时间到学校就业指导中心领取《就业报到证》。
5.毕业生领取《就业报到证》后,到学校保卫处领取户口迁移证,方可到用人单位报到。
6.毕业时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可以将《就业报到证》直接开回生源地自主择业,也可以在国家规定的两年择业期内继续择业,择业期满仍未落实就业单位的,可将《就业报到证》开回生源所在地自主择业。
毕业生人事代理简介及相关问题答复
洛阳市人才人事公共服务中心--毕业生人事代理简介及相关问题答复人事代理是指政府授权的人才服务机构按照国家有关人事政策法规的要求,受单位或者个人委托,以社会化服务的方式,代理有关的人事业务。
它的最大特点在于实现人事关系管理与人员使用分离,变“单位人”为“社会人”,即单位管用人,而一些具体的人事管理工作则由人才服务机构负责。
人事代理是传统的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转轨过程中产生的,是以人才交流服务工作为基础发展起来的一种新的人事管理方式,在市场经济下人员配置从过去的计划分配变为双向选择,人才流动性大大增强,同学们现在的报到证以前是叫做派遣证,从这个名字的变化大家就可以感觉到就业方式的变化。
在1995年国家人事部就明确提出要建立和推行人事代理制度,使之成为人事工作的一个新领域。
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国有企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入,人事代理在全国得到迅速发展。
服务的对象由最初的三资企业、民办高科技企业、乡镇企业等不具备人事管理权限的非国有企事业单位,发展到包括国有企事业单位在内的各种所有制类型的单位。
代理的内容也从单纯管理档案发展到包括代办社会保险、人力资源开发和信息咨询服务在内的人事人才工作的各个方面。
毕业生人事代理是指政府人事部门所属的人才服务机构,本着充分尊重毕业生自主择业的原则,为各类毕业生解决在择业、就业中遇到的人事方面的有关问题,并提供以档案管理为基础的社会化人事管理与服务。
根据国家及各级政府的有关政策规定,只有各级政府所属的组织、人事部门委托的单位才有权保管人事档案。
请学校和广大毕业生注意:除政府人事部门所属人才交流中心外,其他任何人才中介机构均无权受理毕业生人事代理事宜。
我们洛阳市人才人事公共服务中心是隶属洛阳市人事局的人才服务机构,在毕业生人事代理方面,提供毕业生就业政策咨询、毕业生人事档案管理、毕业生转正定级、职称资格考评、干部身份认定、工龄计算、档案工资调整、出具报考公务员、研究生的政审资料等服务。
毕业生常见问题解答
附件:毕业生常见问题解答1。
什么是《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答:《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以下简称“就业协议书”)是普通大中专学校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在正式确立劳动人事关系前,经双向选择,在规定期限内就确立就业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而达成的书面协议;是用人单位确认毕业生相关信息真实可靠以及接收毕业生的重要凭据;是学校进行毕业生就业管理、编制就业方案以及毕业生办理就业落户手续等有关事项的重要依据。
2.毕业前没有签《就业协议书》,毕业后《就业协议书》还有效吗?答:毕业时未就业的同学,应妥善保管个人《就业协议书》,自毕业之日起三年之内实现就业的,仍可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并持签订的有效协议书办理改派手续。
3。
什么是人事代理?答: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可在规定业务范围内接受用人单位和个人委托,从事下列人事代理服务:(1)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2)因私出国政审;(3)在规定的范围内申报或组织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4)转正定级和工龄核定;(5)大中专毕业生接收手续;(6)其他人事代理事项。
4。
什么是《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答:《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简称“报到证”,过去称“派遣证”,是大中专毕业生办理报到和落户手续的唯一合法依据和有效证明。
报到证由教育部直接印制,省级高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签发,只有列入就业方案的毕业生才能持有的有效证件。
报到证是一个人从学生身份转变为国家工作者(俗称“干部”)身份的标志性材料,是人事关系正式从学校转移到就业单位的证明。
普通中职毕业生的就业报到证由黑龙江省教育厅统一印制和发放,具有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同等效力。
毕业后升学的毕业生没有报到证,需持录取通知书办理学籍档案递转和户口迁移等手续。
5。
《报到证》有哪些作用?答:《报到证》的主要作用是:到接收单位报到的凭证;落实工作关系和编制的功能;证明持证毕业生是纳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的学生,具有证明身份的功能;迁移和落实户口的功能;迁移和落实人事档案;人才服务机构存档的凭证;保护和维护普通高校毕业生权益的功能;就业通知书(报到证的下联)是存入个人档案的必备材料。
暂缓就业、报到证具体说明
暂缓就业、报到证具体说明如何全方位理解暂缓就业?一、什么是暂缓就业毕业生由于某些原因暂不考虑办理派遣手续时,可以由个人向学校提出暂缓就业申请,经学校同意并报广东省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批准后签订暂缓就业协议书。
经批准,毕业生的户口暂留学校,档案由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集中保管,暂缓期为两年。
暂缓就业期间,如能落实就业单位者,可按照有关就业程序办理就业报到手续,逾期未落实就业单位者,其户口和档案转回生源地自谋职业。
二、什么情况下可以考虑办理暂缓就业(1)已经与用人单位签订协议书,但在5月30日前仍未得到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审批(接收函)的毕业生;(2)已经与用人单位签订协议书的毕业生,但暂不能办理落户手续;(3)有就业愿望,但在5月30日前仍未找到就业单位而档案户口又不愿意迁回生源地的毕业生;(4)有工作单位,但未签订协议书,单位暂不解决档案、户口的毕业生。
(5)特别说明:办理出国(出境)留学的毕业生、结业生、少数民族生及留级生不能办理暂缓就业。
暂缓就业的毕业生预备党员的入党材料暂由各系党总支保管,不归入本人档案,其它档案上交省就业指导中心。
三、申请暂缓就业的时间和程序(1)毕业生申请暂缓就业的时间是:5月中旬(以学院通知为准)流程:5月12日向辅导员报名——就业系统录入报名学生信息——等待省里审核名单通过——名单通过以后签署暂缓协议——最终获取条形码才算办理成功(2)毕业生申请暂缓就业的程序:四、暂缓就业毕业生应该注意的问题(1)暂缓就业不能补办。
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规定,凡逾期未办理暂缓就业的毕业生,责任自负,不能补办暂缓就业;(2)暂缓期限内,如果毕业生需要办理与就业、升学无关的证明(如《失业证》、《未婚证》、《计划生育指标》等),必须解除暂缓就业协议,并办理把档案户口转回生源地的有关手续,毕业生所需要的证明需回生源地办理;(3)申请了暂缓就业的学生毕业后不再享受在校生的任何待遇,但可享受应届毕业生有关待遇;有暂缓期限内,如果毕业生有违法违纪以及民事纠纷、劳动纠纷、债权债务纠纷等,所引起的法律责任及后果由毕业生自己承担;毕业生如被劳动教养或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广东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将取消其暂缓就业资格,把档案直接转回生源地就业主管部门;(4)暂缓就业期间不能计算工龄及办理职称的评审;(5)暂缓就业的毕业生因错过应届毕业生就业最佳时期,将会面临更大的就业压力,不仅可能会受到用人单位的歧视,还须与更多的毕业生竞争。
高校毕业生暂缓就业详细说明
证明办理
• 在暂缓就业期间,因报考研究生、报考 公务员需开具有关身份证明等凭《暂缓就 业协议书》到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 中心和有关部门办理。学校不为毕业生开 学校不为毕业生开 具不属于就业手续范围的、 具不属于就业手续范围的、与升学无关的 相关材料和证明。 相关材料和证明。
档案转移
• 如在暂缓就业期间落实了工作单位,毕业生 应持暂缓就业协议书、用人单位接收函(人事审 批函)到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办理派遣手 续,领取《就业报到证》。然后凭《就业报到证》 到学校保卫处办理户口迁移手续,领取《户口迁 移证》。公安机关凭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的 《就业协议书》、《就业报到证》和用人单位主 管部门接收证明办理其落户手续,省高校毕业生 就业指导中心将档案转往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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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学生申报暂缓就业
• 毕业时未落实就业单位又有就业要求的 毕业生,以及毕业前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 不能正常参加就业的毕业生,可向学校提 出暂缓就业申请。学生提出暂缓就业申请 学生提出暂缓就业申请 时须提供有就业意向或将来灵活就业单位 的书面说明。 的书面说明。经审批同意后与广东省高校 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签订暂缓就业协议书。
暂缓就业的办理
– 暂缓就业的办理手续
• • • •
毕业生必须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移书面形式向学校提出 暂缓就业申请,经批准后签订《暂缓就业协议书》(样 本请见附录二) 各高校在6月1日前,连同第一次就业方案,将本校申请 暂缓就业的毕业生的有关信息通过“广东大学生就业在 线”报送给省就业指导中心。 省就业指导中心根据各高校上报的毕业生就业信息,打 印条形码(一式四份)并下发到各高校,各高校将条码 按要求分别粘贴在《暂缓就业协议书》和毕业生档案上。 办理了暂缓就业的毕业生,必须持由省就业指导中心核 发的贴有条形码的《暂缓就业协议书》原件,方可办理 相关手续。
大学毕业生就业程序
大学毕业生就业程序一、派遣与改派(一)派遣派遣是指毕业生落实接收单位,学校为其出具就业报到证,并在其毕业后将其人事关系转入接收单位的就业形式。
其中对于接收单位,要求其能够具备接收毕业生的资格。
一般来说,要求用人单位能够解决毕业生的户口、档案问题(如果毕业生入学前户口未转入学校且落实的接收单位在其户口所在地,则不要求解决户口问题)。
毕业生派遣工作的程序如下:(1)学校对毕业生资格进行审查,制定毕业生就业计划和方案,上报教育厅审核。
(2)毕业生通过双选会、招聘会或其他途径,与用人单位达成就业意向,双方协商一致,按下列程序办理相应手续:①毕业生认真完整填写就业协议书的个人栏目内容,并明确签署应聘意见。
②毕业生所在学院在协议书相关栏目内盖章(个人栏目内容未填不予盖章),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对上述栏目内容进行审核后,签字盖章。
③用人单位完整填写协议书的相关栏目内容,签署接收意见并加盖公章。
④由用人单位办理上级主管部门手续,并加盖公章。
⑤将签约完备的一份就业协议书交回就业指导中心。
(3)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对协议书审核登记,编制派遣方案,上报省教育厅就业指导中心审批,办理派遣。
(4)毕业生持报到证办理户口迁移并按时(就业报到时间为一个月,毕业生一定要在规定时间内到报到证上的单位报到备案,否则将会给自身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到用人单位报到。
(二)改派改派是指在学校上报就业方案和主管部门核发报到证后,进行单位及地区调整的一种做法。
通俗地说,就是将派到原单位的就业报到证、户口迁移证和档案等人事关系重新派到新的用人单位或其上级人事主管部门。
按照有关规定,调整改派应在毕业生自第一次派遣离校之日起的1年内进行,超过时间一般不予受理,因此,申请改派的毕业生应注意向学校提出申请的时间限制。
为维护就业方案的严肃性,保证签订协议后各方的权益,毕业生派遣后原则上不得改派。
应届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改派分为以下四种情况:(1)在省市、自治区、直辖市就业,在毕业后一年内跨地市调整用人单位,由省主管毕业生调配部门审批并办理改派手续(由学校就业指导中心统一办理)。
毕业生派遣流程
毕业生就业手续办理指南为使广大毕业生充分认识到按时正确办理毕业生派遣手续(以下简称“就业手续”)的重要性,详细了解就业手续办理的相关流程和政策,学校在认真学习国家和省、市有关就业政策的基础上,根据最新文件精神,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本着服务的宗旨,制定了相关就业政策,并编制本指南。
一、毕业派遣手续包含的内容毕业派遣手续主要包括《毕业生就业报证》的办理、《户口迁移证》的办理、档案的转递。
二、毕业生就业的几种形式1、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定就业协议书、劳动合同,或用人单位出具接收函,领取就业报到证,到有用人单位报到。
(就业状况:就业);2、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定就业协议书、劳动合同,或用人单位出具接收函,不需要办理就业报到证到用人单位工作。
(就业状况:就业);3、定向、委培毕业生回原定向、委培单位就业.(免费男生需回原籍定向派遣);4、毕业生以灵活方式就业,其中包括自主创业、自由职业及其他灵活方式就业。
(就业状况:灵活就业);5、升学:包括专科毕业生升本科、专接本(就业状况:升学);6、毕业生出国、出境留学、工作等。
(就业状况:出国);7、参军,应征入伍(就业状况:就业);8、其他情况视为派遣之待就业状态(签约中、求职中等)三、有关的就业政策1、在毕业前仍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根据相关规定,《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只能签发回原籍人才交流中心。
毕业生也可将户档关系转回原籍,或保留在学校(保留期限两年)。
户档关系保留在学校的毕业生应争取在两年内办理派遣手续(持毕业证、身份证等相关手续返校办理),超过两年将自动派回原籍.2、在毕业前已经落实就业单位并签定正式就业协议的毕业生:●如师范类及相关毕业生通过入编考试,协议书加盖教育局及事业单位公章的一般签发到有关教育局单位.●如单位能解决户档关系或在单位所在地人才市场为毕业生办理了挂靠手续的,毕业时直接派到用人单位或单位所在地的人才市场.●如单位不能解决,可派回原籍,或暂时保留在学校.●另如毕业生是与江苏省省内企业签订就业协议,可凭协议直接派往单位。
关于应届毕业生的签约违约须知
关于应届毕业生的签约违约须知经过这六个月,我现在已经能够独立处理公司的帐务,整理部门内部各种资料,进行各项税务申报,协助进行资金分析,从整体上把握公司的财务运作流程。
当然我还有很多不足,处理问题的经验方面有待提高,团队协作能力也需要进一步增强,需要不断继续学习以提高自己业务能力。
关于应届毕业生的签约违约派遣等问题须知1.有多家单位要与我签约,我该如何选择?此时,不要急于签约,应该冷静下来,仔细分析,综合比较,选择最适合自己的单位。
不要只看重高薪金,更重要的是要看单位的发展前景和为自己提供的发展空间,要多听听家人、亲戚朊友、老师同学的意见和建议。
2.《就业协议书》有什么作用?如何签订就业协议?《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以下简称《就业协议书》)是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和学校在毕业生就业过程中权利和义务的书面表现形式。
《就业协议书》一般由国家教育部或各省、市、自治区就业主管部门统一制表。
《就业协议书》签订后,作为学校列入建议就业方案的依据,是毕业生办理报到、接转人事和户口关系的依据。
使用《就业协议书》有以下规定:●《就业协议书》每人一套(一式四份,协议签订后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各两份),编号管理。
●毕业生应妥善保管就业协议书,因个人原因造成遗失的,责任自负。
如果《就业协议书》因破损等情况而不能使用,可持原件到招生就业处申请更换。
●毕业生所持的就业协议书不得转让他人,由于转让使用出现的纠纷由当事人负责。
●毕业生在与用人单位签约时,必须使用自己的就业协议书原件(复印件无效),如双方有其它约定的,须以书面的形式在协议书备注栏内注明,学校不认可口头约定。
(1)毕业生与用人单位通过双向选择达成就业意向后即可签订就业协议,签约程序是:●用人单位与毕业生商定补充协议内容;●毕业生在《就业协议书》上认真如实填写基本情况及应聘意见,并签名;●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在《就业协议书》上签署意见;●院(系)签署意见;●招生就业处审核签章。
毕业生就业政策问答
毕业生就业政策问答一、问:乳山生源的毕业生怎样办理报到手续?答:乳山推行网上报到,山东省内院校毕业生需登录“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进入“实名管理服务系统”进行网上报到。
省外院校毕业生持《报到证》到家庭住址所在地的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或社区居委会报到。
建议大家尽早报到,以便及时提供就业服务。
二、问:毕业生户口在外地,生源地是乳山,报到证上写的是到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到,请问应该去哪里报到?答:乳山生源的毕业生应持《报到证》到乳山报到。
三、问:就业报到证有什么用?报到证丢了能补办吗?答:《就业报到证》是由省级高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签发的,列入国家就业方案的毕业生才能持有的有效报到证件。
它是纳入国家统一招生方案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的身份证明,是毕业生到接收单位(部门)报到的凭证,是办理就业手续、户口转移、档案转递的重要依据。
《就业报到证》要妥善保管,不可丢失。
凡自行涂改、撕毁的一律作废。
如果毕业生在派遣期(2年)内遗失《就业报到证》,请及时联系原《就业报到证》签发部门申请补办,超期不予补办。
四、问:应届毕业生学籍档案要派回乳山生源地,请问接收档案的单位名称、地址?答:档案接收单位:乳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址:乳山市中苑街14号。
五、问:毕业生学籍档案派回乳山生源地,请问到哪查询档案?答:查档案有两种方法:①咨询乳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档案管理科,电话:6654170;②打开乳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点击“网上查询”里的“档案查询栏目”。
六、问:大中专毕业生的档案可以由本人或单位保管吗?答:大中专毕业生档案由乳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档案管理科保管,不允许其他单位或毕业生自己保存,私自开启或损毁档案的,人社部门将不予接收。
七、问:应届毕业生的档案怎样调回乳山?答:1、乳山生源毕业生离校时未就业的,由学校直接派回生源地。
2、乳山市内有接收单位的,持在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上进行网签的就业协议书(打印版,接收单位盖章),到乳山市人才服务中心办理调动手续。
毕业生派遣(户档)手续办理常见问题解答(定稿)
毕业生派遣(户档)手续办理常见问题解答1、什么是派遣?答:“派遣”指毕业生毕业时,学校依照毕业生升学、就业以及待就业等各种去向为依据编定就业方案,经省级主管部门批准,按照规定程序把毕业生的报到手续、档案、户口、组织关系等转迁到相关单位,完成毕业生的关系转接,这一过程称之为“派遣”。
2、派遣的依据和过程是什么?答:1、毕业生于6月10日前上交就业材料(就业协议书、劳动合同、接收函、调档函等)→学校根据就业材料编制就业方案→教育厅审核后发放报到证(派出所根据就业方案制作户口迁移证)→离校时(7月初)办理完毕离校手续后领取报到证、户口迁移证(7月中旬学校通过机要局,根据就业方案发送档案至报到单位)→学生凭报到证、户口迁移证、学位证、毕业证在规定时间内到单位报到。
2、6月10日前未提交任何就业材料的毕业生,学校根据其生源地派遣至生源地毕业生接收部门→教育厅审核后发放报到证(派出所根据就业方案制作户口迁移证)→离校时(7月初)办理完毕离校手续后领取报到证、户口迁移证(7月中旬学校通过机要局,根据就业方案发送档案至毕业生接收单位)→学生凭报到证、户口迁移证、学位证、毕业证在规定时间内到毕业生接收部门报到(一定要报到,否则户口没法落,档案可能会丢失)。
3、考研学生:(考研学生无报到证)毕业生向辅导员老师提交升学材料(录取通知书或调档函)编入就业方案(派出所根据就业方案制作户口迁移证)→离校时(7月初)办理完毕离校手续后凭录取通知书领取户口迁移证(同时,学校通过机要局,根据考取学校发送档案至升学高校)→学生凭录取通知书、户口迁移证、学位证、毕业证到就读学校报到。
3、什么是《报到证》?它有什么作用?答:《报到证》的全称是《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由教育部直接印制,省级高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签发,列入国家就业方案的毕业生才能持有的有效报到证件。
报到证的作用主要有:(1)是接收单位报到的有效凭证;(2)证明持证的毕业生是纳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的学生;(3)凭《报到证》及其他有关材料办理人事档案、户口迁移手续等;(4)具有毕业资格;(5)人才服务机构存档的证明。
大学应届毕业生档案户口问题——户口迁回原籍、档案放在学校所在地
4、单位没收到档案时该如何查询?
单位没收到档案,请毕业生向学生工作处招毕办查询。毕业生离校后,毕业生档案由学生工作处按毕业生就业方案填写、封装,统一寄出后将档案交寄单留存学生工作处招毕办供学生查询。
5、毕业生生源地有变动,应办理哪些手续?
1)、如果该单位能够直接接收档案,那么就省事了,单位盖完章就可以返回学校了,学校会将档案转入单位,户口一般转时都写到市或县,不限定派出所,方便学生落户回家或去具体单位所属派出所;
2)、没有人事权不能存档案,那么你就让用人单位在三方协议上用人单位意见一栏盖章,再找到你户口所在地的人才,让他们在用人单位上级部门盖章,并写清楚档案转寄地址和户口迁移地址,再将三方第一联返回学校,这样就万无一失啦。还有问题可以继续问,祝你顺利毕业!
2、落户口、转档案以什么为依据?
《报到证》中的报到单位开到哪里,户口、档案就转到哪里。
3、毕业生档案何时寄出?
毕业生档案于7月中下旬左右由学生工作处招毕办统一寄出。
4、单位没收到档案时该如何查询?
单位没收到档案,请毕业生向学生工作处招毕办查询。毕业生离校后,毕业生档案由学生工作处按毕业生就业方案填写、封装,统一寄出后将档案交寄单留存学生工作处招毕办供学生查询。
我是在外地上学的应届大学毕业生,现未就业,准备在原籍所在地就业。能不能够户口档案分离:先把户口迁回原籍,档案放在学校所在地的省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等就业后再把档案调回来?
把档案调回之后应放到人事局还是劳动局?
问题补充:户口单独迁出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以后档案转出需不需要开报到证那些?
估计毕业前签不了三方协议。
2、办理档案托管在校两年的毕业生可享受哪些方面的服务?
如何办理相关手续
(2)要注意档案的转递范围。凡派遣单位不 属于机要转递范围的中小公司、企业以及县区 以下单位,毕业生应向学校提供准确的属于机 要转递范围的上级主管单位及就业单位的详细 地址。 (3)关于档案的送取事项。凡机要局无法投 递的单位,可由就业单位持人事部门出具的介 绍信来校取走毕业生档案。 (4)档案转递的时间及查询。我校一般情况 下是毕业生毕业当年的七月底、八月初寄发档 案。两个月后,同学们可向就业单位的人事部 门查询,也可登录学校学工网查询;否则,机 要局将不再提供查询服务,由此造成的损失是 不可弥补的。
毕业生到各种非公有制经济性质的企事 业单位就业,该单位的人事档案关系应 当是挂靠在政府人事部门所属的人才服 务机构。户口应落在该单位所在地的派 出所。经挂靠的人才机构盖章同意接收 该毕业生后,学校才能为该毕业生办理 就业有关手续。
11、毕业办理就业手续时,还没有 11、毕业办理就业手续时, 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怎么办? 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怎么办?
4、签订就业协议书有哪些注 意事项?
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时应注意: (1)就业协议上用人单位名称一栏必须完整 填写单位全称(和公章一致),省毕分办根 据用人单位名称打印报到证,且根据单位全 称下发计划到各地市和各有关单位,各地市 和各有关单位将根据报到证落实毕业生的户 口、档案关系等。
(2)单位地址一栏必须完整准确地填 写省市,并且精确地写出具体地址。因 为报到地址及单位所在地,单位隶属等 要依据此项录入,一旦单位地址一栏有 误,会导致单位所在地区不能接收毕业 生就业方案,毕业生不能顺利报到。
5、毕业生因表现不好而在报到 后被用人单位退回怎么办? 后被用人单位退回怎么办?
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对学习成绩,思想 品德品质表现一贯不好,在校期间受过 较重处分的毕业生,经学校推荐仍没有 用人单位接收,或因表现恶劣而被用人 单位退回的毕业生,国家不再对其负就 业责任,由学校将其档案、户口关系转 回生源所在地,让其自谋职业。
大学生毕业档案问题
2010年应届毕业生准备再考研三方协议报到证干部身份户口和档案的最佳处理方法悬赏分:20 | 提问时间:2010-5-22 08:23 | 提问者:zhixiucongid=question-content我真的很迷茫,问的有点多,请您耐心看完哦~~今年毕业后,先打算不找工作,准备再考研1.如果毕业前我不签三方协议,就一定的不到报到证并且丢失干部身份吗?2.如果毕业前我不签三方协议,在毕业后两年内找到第一份工作,这时再和用人单位签三方还可以吗?如果可以签,我会同样得到报到证和干部身份吗?3.我的这种情况,学校建议我把户口和档案都交托到市人才,如果我照做,那么市人才一般会怎么处理我的三方协议?是一定要给我签了三方才会保管我的户口和档案吗?4.我的这种情况:今年毕业后,先打算不找工作,准备再考研。
户口和档案最好的解决方法是什么?毕业前,到底是签了三方协议好还是不签好?如果随便找个单位签了,我怕明年万一没考上研,再找工作时就没法与用人单位签了。
如果不签,我又怕领不到报到证,因此丢了干部身份。
非常感谢啊推荐答案id=content-461118604 class="reply-text mb10"1、如果你毕业前不签三方,可以拿到毕业证,报到证但是户口和档案要被打回原籍,基本意味着要丢失干部身份。
2、如果毕业前不签三方,在一定时间内再签属于二次就业,很麻烦,而且毕业一年就是转正定职,确立干部身份,很显然,如果你不签,档案户口都打回原籍,你就没有干部身份了。
3、托管到人才是比较好的办法,学校没有推荐错,我们很多毕业想考研的同学都托管到人才代理公司,就相当于虚拟就业,和人才签三方协议,人才公司下面有其他公司,比如A公司,那么签了之后就相当于你已经就业了,是A公司的员工,但是你不需要上班,可以做你想做的事,比如考研,几年都可以,但人才会帮你管理档案户口,计算工龄,毕业一年后给你办理干部身份,包括你的党员关系等等,都会给你办,每年大概几百块钱的管理费,很划算,最适合你这种情况。
毕业生党员须知
毕业生党员须知党员组织关系是证明党员身份的重要依据,党员离开原所在党组织时,要及时转移党员组织关系,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到组织关系转入地报到。
办理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应当凭据《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
学生党员在毕业后应及时办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手续。
一、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方式1.已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方式已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党员,凡所去单位已建立党组织的,应将组织关系转到单位党组织;所去单位未建立党组织的,应将组织关系转到单位所在地或居住地的党组织,也可以转移到行业主管部门党组织,或县以上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才(劳动)服务机构的党组织。
预备党员到工作单位后一定要及时与所在单位党组织取得联系,定期提交思想汇报,及时提交转正申请,争取按期转正。
2.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方式未落实工作单位且未办理暂缓就业的毕业生党员,可将组织关系转移到本人或父母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也可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才(劳动)服务机构的党组织。
预备党员一定要及时与当地党组织取得联系,定期提交思想汇报,及时提交转正申请,争取按期转正。
办理了暂缓就业的毕业生党员在暂缓就业期间组织关系可以保留在原学院,由学院党委(总支)统一管理,但保留年限最长不超过两年。
在此期间落实工作单位的党员,要及时将自己的党组织关系转到工作单位或居住地党组织。
两年后,一律要把党组织关系转出学校。
在组织关系暂留学院期间,已毕业党员应按时交纳党费,积极参加所在支部的组织生活,预备党员要定期提交思想汇报,及时提交转正申请,争取按期转正。
3.出国留学党员的组织关系自费出国留学的党员在学成归国之前,党员组织关系保留在原学院。
党员本人应向所在党组织提出要求保留党籍的申请并递交《入学通知书》等证明材料复印件。
学成回国后,党员应在3个月内向党组织提出恢复党籍的申请,经了解证明在国外确无问题,可以恢复党员组织生活并将组织关系转至工作单位或居住地党组织。
江财毕业生报到证、户籍、档案、代理政策等具体说明
江财毕业生报到证、户籍、档案、代理政策等具体说明一、档案、户口、报到证(一)档案一、档案去向(1)毕业生的档案每一年7月中旬由学校按其就业的单位,经机要局统一投寄到毕业生工作单位所属的档案治理部门。
(2)办理人事代理的毕业生,毕业后其档案依照其所选择的人材市场、人材交流中心、人力资源治理部门等人事代理部门,经机要局统一投寄到该档案治理部门。
(3)办理择业代理的毕业生,需在校期间提出书面申请,并按有关部门的规定交纳择业代理费,档案由学校或代理部门暂为保管。
(4)未落实单位又没有选择择业代理的毕业生直接调派回生源地的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
二、档案选择(1)与国有企业的签定了就业协议:报到证的接收单位将会是该国有企业,档案在毕业生毕业后将邮寄到该单位,除单位同意学生自行选择,并有函为证。
(2)与私有企业的签定了就业协议:①、假设单位通过本地人材机构解决档案和人事关系的,必需在协议书上盖好人材机构公章,报到证的接收单位将会是协议书上的人材机构名称,备注才是签约单位。
②、假设单位不接收档案和人事关系,毕业生可选择:A. (择业)代理,即缓派。
在省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办理(择业)代理手续,档案留存学校,可保留毕业生调派资格两年,户口可迁往省就业指导中心集体户(针对办理一年或一年以上),两年内可随时携带单位有效接收函办理调派手续。
(推荐此类方式)。
B. 派回生源地。
江西省的毕业生派至生源所在地设区市教育局,其他省的毕业生派至生源所在地设区市人事局。
C. 人材机构代理,即档案挂编。
毕业生可选择江西省人材交流中心、南昌市人材开发交流中心、南昌高新开发区人材交流中心代理。
需要专门说明的是:江西省毕业生就业办公室(赣教就办字[2005]4号文)规定,即毕业生在人材交流或人力资源机构(如上述人材交流中心)进行人事代理、档案挂编的毕业生,再也不纳入毕业生就业工作治理的范围。
也确实是调派至人材机构的毕业生,尔后的工作关系变更只能通过人事调动的方式办理手续,将再也不享有省毕业生就业办公室的毕业调派效劳,也不能办理调整、改派等手续。
辽宁省毕业生改派须知
辽宁省高校毕业生调整改派须知-- 1.毕业离校时尚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如何办理就业有关手续?国家教育部规定,每年7月是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集中办理就业派遣手续的时间,届时未落实单位的毕业生(又称为未就业毕业生)主要有以下几个去向:(1)对毕业离校时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学校可根据毕业生本人意愿,将其户口转至入学前户籍所在地或继续保留在原就读的高校,待落实工作单位后,将户口迁至工作单位所在地。
超过两年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学校将其在校户口及档案迁回其入学前户籍所在地。
(2)外省(市、区)生源毕业生,按照生源所在地省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要求派遣。
(3)本省各市生源毕业生,原则上派回各市人社局或教育局(师范专业),由各市人社局或教育局推荐就业。
2.毕业离校前未办理《报到证》,离校后个人办理《报到证》需要哪些手续?(1)未落实工作单位,申请派回生源地的毕业生须持:①毕业院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派遣证明;②毕业证复印件;③身份证复印件;(2)已落实工作单位,申请派至就业单位的毕业生须持:①毕业院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派遣证明;②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③毕业证复印件;④身份证复印件;3.毕业生在哪里办理调整改派?办理改派的时限有何规定?(1)在辽宁省内,回本市就业,在本市市属用人单位之间调整的毕业生,由省或各市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改派手续;(2)跨省内各地级市、跨部委、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调整的,由学校所在地区省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改派手续;(3)按照国家规定,毕业生派遣及调整改派须在规定时间(毕业后两年)内办理,逾期不再办理调整改派手续。
4.毕业生办理调整改派需要哪些手续?毕业时已落实就业单位,又申请改派回生源地(人社局或教育局(师范专业))的,须持以下材料:(1)《报到证》原件;(2)退函,由原接收单位(报到证上打印的单位)说明辞退毕业生的原因;(3)原毕业院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意见。
毕业生办理择业代理的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
学校或人才市场负责管理托管的户口和党组织关系, 并提供相关服务。
择业代理期间的权利与义务
毕业生在择业代理期间享有档 案、户口和党组织关系托管服 务,并可享受相关就业指导、 职业规划等服务。
毕业生需遵守择业代理的相关 规定,按时缴纳相关费用,并 确保个人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 性。
毕业生在择业代理期间需要转 递自己的档案时,应按照相关 规定和程序进行申请和办理。
毕业生在择业代理期间应关注 自己的档案保管和转递情况, 确保自己的档案得到妥善保管 和转递。
04
择业代理与就业的关系
择业代理对就业的影响
择业代理为毕业生提供了一个缓冲期, 帮助毕业生在未找到合适的工作之前 保留应届毕业生身份,避免失去就业 机会。
毕业生办理择业代理的有关规 定和注意事项
目
CONTENCT
录
• 择业代理概述 • 择业代理的相关规定 • 择业代理的注意事项 • 择业代理与就业的关系 • 常见问题解答
01
择业代理概述
定义与目的
定义
择业代理是指毕业生在未落实就业单位之前,由学校代管其档案 和户口关系的服务。
目的
为毕业生提供一个缓冲期,以便他们有足够的时间寻找合适的工 作,同时减轻学校和就业单位的管理压力。
当地社保政策而定,因此毕业生需要了解当地的社保政策并做出合适的选择。
THANK YOU
感谢聆听
择业代理的对象与条件
对象
主要面向尚未落实就业单位的应届毕 业生和往届未就业的毕业生。
条件
通常需要提供相关证件和材料,如身 份证、学生证、成绩单等,并按照学 校要求进行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