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基础问题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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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初级《经济法基础》知识点习题+易错题汇总

2022年初级《经济法基础》知识点习题+易错题汇总

2022年初级《经济法基础》知识点习题+易错题汇总2022经济法基础知识点及习题:法律关系主体和客体【知识点】法律关系主体和客体法律关系由法律关系的主体、内容和客体三个要素构成,缺少其中任何一个要素,都不能构成法律关系。

重点关注法律关系的主体、客体,常见考查形式。

【练习题】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买卖合同,向乙公司购买了一台设备,价款8万元,该买卖合同的法律关系的主体是( )。

A. 买卖合同B.设备C.8万元价款D.甲公司与乙公司参考答案:D解析:能够参加法律关系的主体包括自然人、法人(甲公司和乙公司)、国家。

2022经济法基础知识点及习题:法律事实【考点】法律事实法律事实,是指由法律规范所确定的,能够产生法律后果,即能够直接引起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或者消灭的情况。

任何法律关系的发生、变更和消灭,都要有法律事实的存在。

按照是否以人们的意志为转移标准,法律事实可以划分为两大类:法律事件和法律行为。

要求例:对于法律事实、法律事件、法律行为能够准确区分,常见考试形式如下:例:下列各项中,属于法律行为的( )。

A. 流星陨落B.签发支票C.火山爆发D.台风登陆解析:选项ACD均不能以人的意志为转移,属于法律事件。

选项B能以人的意志为转移,属于法律行为。

2022经济法基础知识点及习题:仲裁的范围【考点】仲裁的范围根据《仲裁法》的规定,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

准确区分不得提请仲裁和不适用仲裁的情形:例:以下纠纷不能提请仲裁的有( )。

A. 租赁合同纠纷B.继承纠纷C.监护权归属纠纷D.离婚纠纷解析:B、C、D属于人身关系纠纷,不得提请仲裁。

2022经济法基础知识点及习题:仲裁的效力【考点】仲裁的效力1、仲裁协议的独立性:仲裁协议独立存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或者无效,不影响仲裁协议的效力;2、仲裁协议的效力异议: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或者请求法院作出裁定;3、当事人无视协议存在的处理方法: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法院起诉未声明有仲裁协议,法院受理后,另一方在首次开庭前提交仲裁协议的,法院应当驳回起诉,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

经济法基础的试题及答案

经济法基础的试题及答案

经济法基础的试题及答案经济法基础试题及答案一、单项选择题(每题1分,共10分)1. 经济法的调整对象主要包括:A. 个人与个人之间的关系B. 个人与国家之间的关系C. 国家与国家之间的关系D. 经济组织之间的经济关系2. 经济法的基本原则不包括:A. 公平原则B. 效率原则C. 诚信原则D. 个人主义原则3. 以下哪项不是经济法的法律关系主体?A. 国家机关B. 企业C. 个人D. 宗教团体4. 经济法中的合同法主要调整的是:A. 民事合同关系B. 行政合同关系C. 经济合同关系D. 国际合同关系5. 经济法中的反垄断法主要针对的是:A. 个人垄断行为B. 企业垄断行为C. 国家垄断行为D. 国际垄断行为6. 经济法中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主要保护的是:A. 消费者的基本权利B. 企业的经营权利C. 国家的监管权利D. 个人的财产权利7. 以下哪项不是经济法中的税收法调整的内容?A. 税收的征收B. 税收的管理和使用C. 税收的减免D. 税收的非法逃避8. 经济法中的劳动法主要调整的是:A. 劳动者与国家之间的关系B. 劳动者与企业之间的关系C. 企业与国家之间的关系D. 劳动者与劳动者之间的关系9. 经济法中的知识产权法主要保护的是:A. 个人的思想自由B. 企业的财产权C. 个人的知识产权D. 企业的经营权10. 经济法中的环境保护法主要调整的是:A. 个人与个人之间的环境关系B. 企业与企业之间的环境关系C. 国家与国家之间的环境关系D. 企业与环境之间的关系答案:1-5 DDBCC6-10 ABBCD二、多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10分)1. 经济法调整的内容包括:A. 市场竞争关系B. 税收征纳关系C. 劳动关系D. 婚姻关系2. 经济法的基本原则包括:A. 公平原则B. 效率原则C. 诚信原则D. 个人主义原则3. 经济法中的法律关系主体包括:A. 国家机关B. 企业C. 个人D. 宗教团体4. 经济法中的合同法调整的内容包括:A. 民事合同关系B. 经济合同关系C. 行政合同关系D. 国际合同关系5. 经济法中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保护的内容包括:A. 消费者的基本权利B. 企业的经营权利C. 消费者的知情权D. 消费者的选择权答案:1 ABC2 ABC3 ABC4 ABC5 ACD三、简答题(每题5分,共10分)1. 简述经济法与民法的区别。

经济法基础习题(含答案)

经济法基础习题(含答案)

经济法基础习题(含答案)一、单项选择题(每小题1分,共40分)1、下列应税项目中,不能按次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是()。

A、利息、股息、红利所得B、稿酬所得C、丁资、薪金所得D、财产租赁所得【参考答案】:C【解析】:本题考核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方式。

根据规定,工资、薪金所得按月计算个人所得税。

2、甲企业委托乙企业加工应税消费品酒精30吨,一次性支付加工费9500元。

已知甲企业提供原料的成本为57000元,乙企业无同类产品销售价格。

应税消费品适用的消费税税率为5%。

则乙企业代收代缴的消费税是()元。

A、2500B、3000C、3166.67D、3500【参考答案】:D【解析】:本题考核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组成计税价格的计算。

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由受托方代收代缴消费税。

受托方没有同类价格的,按组成计税价格计税。

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一消费税税率)=(57000+9500)/(1—5%)=70000(元),乙企业代收代缴消费税=70000×5%=3500(元)。

3、下列各项目中,不得作为纳税保证人的有()。

A、有担保能力的自然人B、工商企业C、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有法人书面授权)D、事业单位【参考答案】:D【解析】:本题考核纳税保证人的资格。

国家机关,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作为纳税保证人;企业法人的职能部门不得为纳税保证人。

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有法人书面授权的,可以在授权范围内提供纳税担保。

4、某内资企业1998年度直接向水灾地区捐款10万元,在计算企业本年度应纳税所得额时,依照《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对上述捐款的正确处理方法是()。

A、按应纳税所得额3%以内的数额扣除捐款额B、不得扣除任何数额的捐款额C、按实际捐款额全额扣除D、按收入总额的3%以内的数额扣除捐款额【参考答案】:B【解析】:纳税人直接向受赠人的捐赠不得扣除。

5、纳税人将自产的应税消费品用于生产非应税消费品或馈赠、赞助等方面。

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题库含参考答案-精选5篇

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题库含参考答案-精选5篇

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题库含答案解析一、单项选择题1.赵某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4年,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

A.24个月B.12个月C.18个月D.9个月2.2021年2月1日,刘某到甲公司上班,每月工资3 000元,2021年4月1日,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甲公司应向刘某支付的2021年2月和3月的工资总额为()。

A.9000B.12000C.6000D.30003.根据规定,税务机关对纳税人的应税商品、产品、通过查验数量,按市场一般销售单价计算其销售收入,并据以计算其应缴纳税款的征收方式是()。

A.查定征收B.定期定额征收C.查验征收D.查账征收4.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的规定,已经开具的发票存根联应当保存的最低年限为()。

A.10年B.3年C.2年D.5年5.下列各项中,属于征税主体征收权的是()。

A.委托代收权B.核定税款权C.立法权D.处罚权6.甲盐场位于工矿区内,2021年实际占地面积为10万平方米,其中盐滩占地7万平方米、厂房占地1.2万平方米、办公区占地1万平方米、生活区占地0.8万平方米。

已知城镇土地使用税每平方米年税额为2元。

计算甲盐场2021年度应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的下列算式,正确的是()。

A.0.8×2=1.6(万元)B.(1.2+0.8+1)×2=6(万元)C.10×2=20(万元)D.(1.2+0.8)×2=4 (万元)7.甲公司2021年度为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当年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160万元。

已知: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计算甲公司2021年度应缴纳企业所得税税额的下列算式中,正确的是()。

A.160×20%=32(万元)B.160×25%×20%=8(万元)C.100×25%×20%+ (160-100)×50%×20%=11(万元)D.100×12.5%×20%+(160-100)×50%×20%=8.5(万元)8.某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年度实现利润总额(税前会计利润)2 300万元,其中,从其投资的非上市居民企业取得现金股利30万元、支付违反环保法规罚款10万元,假定无递延所得税因素,该企业当期确认的所得税费用为()万元。

《经济法基础》参考答案及解析

《经济法基础》参考答案及解析

《经济法基础》参考答案及解析一、单项选择题1. 【正确答案】D【答案解析】选项ABC属于法律事实中的法律行为,拾得遗失物属于非表示行为;订立遗嘱属于单方行为。

2.【正确答案】C【答案解析】选项A,仲裁不实行地域管辖,由双方当事人自愿选择仲裁机构进行裁判,仲裁机构对经济纠纷案件没有强制管辖权;选项B,仲裁实行一裁终局原则,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委员会或人民法院不予受理;选项D, 仲裁实行自愿原则,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3. 【正确答案】B【答案解析】选项A,委托人委托代理记账机构代理记账,应当在相互协商的基础上,订立书面委托合同;选项C,代理记账机构为委托人编制的财务会计报告,经代理记账机构负责人和委托人签名并盖章后,按照规定对外提供;选项D,填制或者取得原始凭证属于委托人的义务。

4. 【正确答案】D【答案解析】银行卡在小额支付中占据主导地位,托收承付使用数量越来越少。

5. 【正确答案】C【答案解析】持票人对票据的出票人和承兑人的权利自票据到期日起2年,对其他前手的追索权自被拒绝承兑或者被拒绝付款之日起6个月,甲公司为出票人,乙公司行使追索权自票据到期日起2年。

6. 【正确答案】C【答案解析】现金银行汇票、现金银行本票的出票人为甲公司的开户银行,不是甲公司,选项AB错误;商业汇票适用于在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法人及其他组织之间的结算,个人不得使用商业汇票,选项D错误。

7. 【正确答案】A【答案解析】收单机构发现特约商户发生疑似银行卡套现、洗钱、欺诈、移机、留存或泄露持卡人账户信息等风险事件的,应当对特约商户采取延迟资金结算、暂停银行卡交易或收回受理终端(关闭网络支付接口)等措施,选项B、C、D属于对风险等级较高的特约商户采取的措施。

8. 【正确答案】B【答案解析】征税对象又称课税对象,是纳税的客体。

它是指税收法律关系中权利、义务所指的对象,即对什么征税。

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题库含参考答案解析(精选5篇)

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题库含参考答案解析(精选5篇)

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题库含答案解析一、单项选择题1.自2014年1月起,初次就业的张某一直在甲公司工作。

2021年度张某可以享受的当年年休假天数为()。

A.0B.15天C.10天D.5天2.甲省乙市为计划单列市,某公司对乙市税务局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

有权受理的是()。

A.乙市税务局B.国家税务总局C.甲省税务局D.甲省人民政府3.纳税人应在3月15日缴纳税款30万元,逾期未缴纳,税务机关责令其在3月31日前缴纳。

但直到4月24日才缴纳,则需要缴纳的税收滞纳金的下列算式中正确的是()。

A.30×0.5‰ ×15=0.225万元B.30×0.5‰ ×16=0.24万元C.30×0.5‰ ×24=0.36万元D.30×0.5‰ ×40=0.6万元4.因为税务机关的原因导致纳税人少缴税款,税务机关可以补追税款的期限为()。

A.10年B.3年C.5年D.7年5.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的规定,除另有规定外,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账簿、记账凭证、报表、完税凭证、发票、出口凭证以及其他有关涉税资料应当保存一定期限,该期限为()年。

A.30B.10C.15D.206.陈某借款200万给王某,王某到期无力偿还,把名下一套房以160万抵偿债务,剩下40万以现金支付。

该房产购入时100万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36.4万。

计算契税的依据是()。

A.100B.236.4C.160D.2007.某农贸市场的下列房产中,暂免征收房产税的是()。

A.生活区B.用于商业餐饮C.行政办公区D.专门用于经营农产品8.甲公司2021年度企业所得税收入总额1 000万元,免税收入100万元,各项扣除600万元,无不征税收入和结转的以前年度亏损。

已知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甲公司2021年度应缴纳企业所得税税额为()。

A.75万元B.250万元C.225万元D.100万元9.甲企业2021年度计入成本、费用的实发合理的工资总额为500万元,拨缴工会经费12万元,发生职工福利费50万元、职工教育经费15万元。

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考试的真实问答.doc

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考试的真实问答.doc

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考试的真实问答。

初级会计师职称《经济法基础》考试真题及答案一、选择题1。

根据营业税法律制度的规定,在下列业务中,属于营业税范围的是()。

A.贷款b .缝纫c .加工d .商品期货[回答]A[分析]营业税的范围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应税服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房地产。

选项BCD属于增值税的范围。

2.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关于确定中国境内外收入来源的下列说法,是不正确的()。

A.提供劳务收入应当根据劳务发生地确定。

b .销售货物的收入应根据交易发生的地点确定。

(三)股息、红利等股权投资所得,应当根据分配所得的企业所在地确定。

(四)房地产转让收入应当根据转让房地产的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场所的所在地确定。

[回答]D[分析]选项d:房地产转让收入应当根据房地产所在地确定。

3.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在下列固定资产中,在计算企业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允许扣除折旧费用()。

a .未使用的房屋b .经营租赁租赁的固定资产c .未使用的机器d .融资租赁的固定资产[回答]A[分析]选项a:未投入使用的“除房屋、建筑物以外”的固定资产,不得计提折旧。

未使用房屋的折旧可以在税前扣除。

4.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在下列项目中,属于免税收入的是()。

一、企业接受社会捐赠收入二、公司债券转让收入三、坏账损失处理后收回的应收账款四、债务利息收入[回答]D[分析]选项作业指导书:属于企业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选项d:属于企业所得税免税收入。

5.根据财产税法律制度的规定,在下列项目中,不免征财产税的是()。

a .附属于风景名胜区的商业茶馆b .供公园使用的办公楼c .个人拥有的唯一普通住宅d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食堂[回答]A[分析]选项a:风景名胜区经营单位使用的房地产不属于免税范围,应当征税。

选项b:公园用房地产免征房产税;选项c:所有个人非经营性财产免征房产税;选项d:国家机关自用的财产免征房产税。

经济法基础问题解答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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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第163页关于“(2)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的规定,请问因自然灾害导致的存货损失是否是非正常损失,进项税是否需要转出?若需要转出,能否理解为自制存货是不得抵扣的,外购存货应进项转出?
解答: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的规定,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应税劳务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非正常损失,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被盗、丢失、霉烂变质的损失,不包括因自然灾害导致的存货损失。因此,因自然灾害导致的存货损失其进项税不需要进项税额转出。
2.第42页[例2-7]方某下半年调到乙公司是否需要满1年后再享受年休假?
解答:《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简称年休假)。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单位应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五条规定,职工新进用人单位且符合本办法第三条规定的,当年度年休假天数,按照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折算确定,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前款规定的折算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因此,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享受年休假是指职工开始享受年休假的时间,年休假具体天数按照累计工作时间计算。
解答:两者均属于计算单位的换算,将元换算为万元。
解答:这一规定与您理解的并不矛盾。《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经济法》问题解答(一)

《经济法》问题解答(一)

问题解答⼀
1.提问:单位职⼯当⽉收到单位所⽋职⼯的借款是否也和当⽉的⼯资⼀起计算个⼈所得税款?
解答:否。

个⼈所得税是对个⼈取得的各项应税所得征收的⼀种税,职⼯收到的单位所⽋职⼯借款不属于个⼈所得。

2.提问:关于诉讼时效期间的问题,既然从权利被侵害之⽇起超过20年的,⼈民法院不予保护,为什么还分普通诉讼时效期间为2年,特别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呢?
解答:《民法通则》规定,“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

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起超过20年的,⼈民法院不予保护。

有特殊情况的,⼈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

”这并不意味着诉讼时效就是20年。

不同的诉讼事宜,要按法律的规定遵循普通诉讼时效期间(2年)或特别诉讼时效期间。

注意:这⾥2年或者1年或者其他规定期间,均是从当事⼈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

于是就产⽣了⼀种可能性:当事⼈⼀直不知道,从道理上推测也不可能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了,法律是否还要保护其胜诉权?为了稳定社会经济秩序,便于⼈民法院及时调查案情和搜集证据,法律规定了最长20年的保护期。

超过20年,权利⼈才知道⾃⼰的权利被侵犯,就丧失了依诉讼程序强制义务⼈履⾏义务的权利(法律另有规定除外),义务⼈可因此不再履⾏义务,但如⾃愿履⾏的,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

所以,考⽣在学习这部分知识时,要注意把握其内在涵义,区分不同的概念和使⽤情况,千万不要搞混了。

3.提问:个⼈独资企业的投资⼈不包括法律、⾏政法规规定禁⽌从事营利性活动的⼈。

这些⼈指哪些?
解答: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政法规的规定,公务员、警官、法官、检察官等,不得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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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基础问题解答1.第21页[例1-17]满6个月时,是否应为2008年2月29日而非2008年3月1日?支付余租是否应为2月29日?薛某是否应在3月1日至次年2月28日之时间段内主张权利?解答:6个月确实是指2007年9月1日至2008年2月29日,这期间的房租已付。

而2008年3月1日至8月31日的房租尚没有付,括号里的3月1日并非特指满6个月的时间,而是指双方当事人在协议中约定的付款具体时间,因此以当事人约定的时间为准。

2.第42页[ 例2-7]方某下半年调到乙公司是否需要满1年后再享受年休假?解答:《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简称年休假)。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单位应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

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五条规定,职工新进用人单位且符合本办法第三条规定的,当年度年休假天数,按照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折算确定,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

前款规定的折算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

因此,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享受年休假是指职工开始享受年休假的时间,年休假具体天数按照累计工作时间计算。

3.第71页倒数第1至2行“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比例为20%,其中8%记入个人账户。

”请问8%是指缴费基数的8%,还是指缴费基数20%的8%?解答:应理解为缴费基数的8%。

4.第83页第18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前两项遗属待遇,不享受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待遇。

”一般认为伤残等级越高,待遇应越好,但这一规定恰恰相反。

请问制订该规则的原因是什么?解答:这一规定与您理解的并不矛盾。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

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

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5.第87页第14行“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

除此之外,一般认为女职工才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请问男职工可否享受“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中“绝育及复通手术发生的医疗费用,以及由于计划生育引起的疾病医疗费用”?倒数第4行“生育津贴低于其产假工资的,由用人单位予以补足”。

请问“生育津贴”与“产假工资”有何联系与区别?解答:《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下列各项:(一)生育的医疗费用;(二)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

第五十六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由此可以推断,男职工也可享受“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中的“绝育及复通手术发生的医疗费用,以及由于计划生育引起的疾病医疗费用”,还可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这里的产假工资,是指女职工休产假前的基本工资(含物价补贴)。

6.第112页倒数第1至2行“餐饮、宾馆、珠宝金饰、工艺美术品、房地产及汽车销售等行业为交易金额的1.25%”,请问“1.25%”是否应为“2%”?解答:教材内容是正确的,这是2013年2月25日最新调整的。

7.第158页第16至17行“小规模纳税人(除其他个人外,下同)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减按2%征收率征收增值税”,请问“减按2%”应如何理解?解答: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的规定,小规模纳税人采取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征收率为3%。

而“小规模纳税人(除其他个人外)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减按2%征收率征收增值税”中“减按2%“是指按照2%的征收率计算增值税,与正常征收率3%相比税负有所减少。

8.第163页关于“(2)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的规定,请问因自然灾害导致的存货损失是否是非正常损失,进项税是否需要转出?若需要转出,能否理解为自制存货是不得抵扣的,外购存货应进项转出?解答: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的规定,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应税劳务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非正常损失,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被盗、丢失、霉烂变质的损失,不包括因自然灾害导致的存货损失。

因此,因自然灾害导致的存货损失其进项税不需要进项税额转出。

9.第174页倒数第8行“航空运输的湿租业务”应如何理解?解答:湿租业务指航空运输企业将配备有机组人员的飞机承租给他人使用一定期限,承租期内听候承租方调遣,不论是否经营,均按一定标准向承租方收取租赁费,发生的固定费用均由承租方负担的业务。

固定费用包括该段期限内飞机的维护费用和相关配套人员的工资等。

10.第195倒数第12行“(2)从量定额应纳税额=(30+50)×2 000×0.5÷10 000=8 ”中“÷10 000”应如何理解?第198页第16行“组成计税价格=(100×3+75+100×250×200×0.003÷10 000)”中“÷10 000 ”应如何理解?解答:两者均属于计算单位的换算,将元换算为万元。

11.第197页第2行“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征消费税的,其计算公式为: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比例税率)”应如何理解?解答:消费税属于价内税,组成计税价格是含消费税的价格。

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消费税=(材料成本+加工费)+组成计税价格×消费税税率由上推导出:组成计税价格-组成计税价格×消费税税率=(材料成本+加工费);组成计税价格×(1-消费税税率)=(材料成本+加工费);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税率)。

12.第215页第13行“运输企业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运输旅客或者货物出境,在境外改由其他运输企业承运旅客或者货物,以全程运费减去付给该承运企业的运费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但是根据2010年1月1日的规定,国际运输免征营业税,应以哪个标准为主?解答:“运输企业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运输旅客或者货物出境,在境外改由其他运输企业承运旅客或者货物,以全程运费减去付给该承运企业的运费后的余额为营业额”说明该运输企业提供服务地点是中国境内,而在境外时由其他运输企业提供服务。

因此,该运输企业没有提供国际运输服务,不能免征营业税。

13.第238页倒数13行“以及与向所有者进行利润分配相关的部分外”是否应为“以及已向所有者进行利润分配相关的部分外”?解答:教材内容是正确的。

14.第282页第3和6行财产租赁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中采用的税率应是20%,还是10% ?解答:个人出租住房减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出租非住房(商铺、写字楼等)按20%的税率征收。

15. 请问个人银行存款利息,是否应交纳个人所得税?解答:见第288页倒数第2行“自2008年10月9日(含)起,暂免征收储蓄存款利息所得的个人所得税。

”16.第304第3至4行“6.纳税人出租、出借房产,自交付出租、出借本企业房产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是否有误?解答:教材内容是正确的。

17. 某企业2011年度生产经营用房原值12 000万元;幼儿园用房原值400万元;出租房屋原值600万元,年租金80万元。

已知房产原值减除比例为30%;房产税税率从价计征的为1.2%,从租计征的为12%。

请问企业当年应缴纳房产税税额应是“12 000×(1-30%)×1.2%+80×12%=110.4”,还是(12 000+400)×(1-30%)×1.2%+80×12%=113.76?解答:企业所办的学校、托儿所和幼儿园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

18.第23 页第10行“查询、冻结、划拨被执行人的存款”是否有误?解答:2012年8月31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的《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决定》,将原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八条改为第二百四十二条,修改为:“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

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

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据此,第23页第10行应为:“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

”19. 教材第282页9(2)①是否有误?解答:根据2009年5月25日财税[2009]78号文《关于个人无偿受赠房屋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以下情形的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当事人双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一)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二)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三)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除上述情形以外,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他人的,受赠人因无偿受赠房屋取得的受赠所得,按照“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

对受赠人无偿受赠房屋计征个人所得税时,其应纳税所得额为房地产赠与合同上标明的赠与房屋价值减除赠与过程中受赠人支付的相关税费后的余额。

赠与合同标明的房屋价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或房地产赠与合同未标明赠与房屋价值的,税务机关可依据受赠房屋的市场评估价格或采取其他合理方式确定受赠人的应纳税所得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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