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法简答论述
经济法讲义-竞争法
者,为争取利益最大化,采取能够争取交易机会 的商业策略,争取市场的行为 竞争的优点——优胜劣汰,实现资源优化配置 促进每个个体利益健康发展 竞争的劣势——促进生产和资本趋于集中,起 初带来经济效益,集中过度,形成垄断; 一部分经营者采取不正当手段, 获取不正到的竞争优势
(二)、竞争法
1、竞争法是调整国家协调本国经济运行中市场竞 争关系和市场竞争管理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第六讲
竞争法
一、竞争法概述
(一)关于竞争 竞争是市场经济的本质特征 一方面市场需要竞争 一方面竞争的过程中或竞争的结果会产生反 竞争或限制竞争的因素和力量,从而影响竞 争机制作用的发挥。 正因为市场经济存在这样的悖论, 所以价值取向是优化市场秩序的竞争法, 就成为了市场经济一个极其重要的法律。
竞争:是指有着不同经济利益的两个以上的经营
美国“米老鼠”状告深圳“米奇” 法院判决美国迪斯尼获赔10万元
至年底,B旅行社实际接待了原订由A旅行社接待的20 余个旅游团队,获利80余万元。 请思考:B旅行社的行为是否构成不正当竞争?
6、虚假宣传行为
是指经营者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式,对商 品的质量、性能、用途、价格、使用方法等 作引人误解的虚假表示,诱发消费者产生误 购行为。
7、削价竞销行为
(1)以排挤竞争对手为目的+低于成本价销售 (2)不属于低价倾销的几种情况 在下列情形下不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 (1)销售鲜活商品; (2)处理有效期限即将到期的商品或者其他积压的 商品; (3)季节性降价; (4)因清偿、歇业、转产降价销售商品。
案例:某沿海开放城市前些年保龄球馆寥寥无几, 保龄球运动只是极少数有钱人才能涉及的娱乐, 每局价格颇高,因此保龄球馆的利润颇丰。随着 经济的不断发展,越来越多的人开始热衷于保龄 球运动。于是,保龄球馆的生意非常火爆。不少 商家都认为这是一个大有发展潜力的行业,纷纷 立项投资建立保龄球馆。没过多久,该市一下子 冒出大大小小数十家保龄球馆,原先供小于求的 局面很快被打破,每局价格大跌。为了吸引消费 者,不少保龄球馆纷纷使出各自的“绝招”。 金道保龄球馆在杂志等媒介上刊登广告,称凡 是在有奖销售期内,十局打到300分的顾客,均 能获得一辆“YAMAHA”摩托车(价值为3万元) 作为奖励。
竞争法原理
竞争法原理
竞争法是一种旨在保护市场竞争秩序和消费者利益的法律制度。
它的核心原理
是通过禁止垄断行为和限制竞争行为,来促进市场公平竞争和保护消费者权益。
竞争法的实施可以有效地防止市场垄断,维护市场秩序,促进经济发展。
首先,竞争法原理要求禁止垄断行为。
垄断行为是指某一家企业或者少数几家
企业在某一特定市场上占据主导地位,通过控制市场价格、限制生产和销售等手段,排斥其他竞争者,从而损害消费者利益和扭曲市场竞争秩序。
竞争法通过禁止垄断行为,防止市场被少数企业所控制,保障市场公平竞争,维护消费者权益。
其次,竞争法原理要求禁止限制竞争行为。
限制竞争行为是指企业之间通过垄
断协议、价格垄断、地域垄断等手段,排斥其他竞争者,限制市场竞争,损害消费者利益和市场公平竞争秩序。
竞争法通过禁止限制竞争行为,防止企业之间形成垄断联盟,限制市场竞争,保护市场公平竞争和消费者权益。
竞争法原理的核心是保护市场竞争秩序和消费者利益。
竞争法的实施可以有效
地防止市场垄断,维护市场秩序,促进经济发展。
同时,竞争法的实施也需要充分考虑市场实际情况,避免对正常竞争产生不必要的限制,保障企业的合法权益。
总之,竞争法原理是维护市场竞争秩序和消费者利益的法律制度。
通过禁止垄
断行为和限制竞争行为,竞争法可以有效地防止市场垄断,维护市场秩序,促进经济发展。
同时,竞争法的实施也需要充分考虑市场实际情况,避免对正常竞争产生不必要的限制,保障企业的合法权益。
竞争法的实施对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和保护消费者权益具有重要意义,应当得到充分重视和支持。
法律知识:竞争法的基本原则和规则
法律知识:竞争法的基本原则和规则竞争法(也称反垄断法或反垄断法)是一种旨在保护市场有效竞争和阻止垄断行为的法律体系。
竞争法的基本原则和规则对于确保市场的公平竞争、促进经济发展和保护消费者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下面将从竞争法的基本原则和规则、反垄断法的实施、竞争政策的执法和监管等方面进行详细阐述。
一、竞争法的基本原则和规则1.推动市场竞争竞争法的首要原则是促进市场竞争。
通过保障市场主体的平等竞争权利,促进自由竞争和防止垄断行为的发生,从而激发市场活力,推动经济发展。
竞争法要求市场主体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进行自由竞争,禁止搅乱市场秩序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保障市场公平竞争的环境。
2.预防和打击垄断行为竞争法规定,市场主体不得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不得实施独占经营或垄断经营行为,不得妨碍、限制市场的自由竞争。
竞争法对垄断行为进行了明确定义,包括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串通定价、不正当差别待遇等行为,要求相关管理部门对这些行为进行打击,维护市场秩序。
3.保护消费者权益竞争法强调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在市场竞争中,不正当竞争和垄断行为容易导致消费者权益受损。
因此,竞争法规定,市场主体在市场竞争中要遵守法律规定的价格、质量、服务等规则,保证消费者能够享有公平竞争的产品和服务。
同时,竞争法还规定禁止虚假宣传、欺诈消费者等行为,保护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4.促进创新和技术进步竞争法鼓励创新和技术进步。
在自由竞争的市场环境中,企业会推动不断创新,提高产品和服务的质量和效率。
竞争法要求管理部门对创新进行保护,对技术垄断行为进行规范,确保技术创新对市场的长期发展和消费者的利益。
5.法律监管和执法竞争法要求相关管理部门对市场进行监管,对违反法律规定的不正当竞争和垄断行为进行严厉打击。
这需要建立健全的监管体制和执法机构,确保竞争法的实施和监管可以发挥有效作用。
二、反垄断法的实施1.立法反垄断法是保护市场竞争和防止垄断行为的法律基础。
各国家根据自身国情和市场经济发展阶段,制定了不同形式的反垄断法律。
竞争法重点
竞争法重点竞争法这门课程包括竞争法总论、反不正当竞争法、反垄断法、竞争法的实施四个部分。
一、名词解释:1、竞争:是指在商品经济条件下,经营者之间为了实现自身经济利益最大化,在投资、生产、销售、管理、技术、服务等诸多方面相互争胜的行为。
2、竞争法:是指以市场竞争关系和市场竞争管理关系为调整对象,以保护公平、自由竞争为主旨,以反垄断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为核心内容的竞争实体性法律规范与竞争管理程序性法律规范的总和。
3、竞争关系: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市场主体,在竞争过程中所形成的社会关系。
首先,竞争主体:采用行为标准说,而非资格标准说。
即只要实际上在从事或参与经营活动,即构成竞争关系中的经营者。
其次,竞争目的:为夺取在市场中的优势地位,获取经济利益。
4、竞争管理关系:是指国家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法律赋予的职权在监督、管理市场竞争的过程中形成的社会关系。
首先,主体:形成的是管理关系;在行政管理关系中形成的是管理与被管理、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
其次,性质:是管理竞争的性质;再者,目的:为达到保护公平竞争、正当竞争的目的。
5、市场混同行为:经营者采用假冒、仿冒等欺骗性手段从事市场交易,使自己的商品或服务与特定竞争对手的商品或服务相混同,造成或足以造成购买者误认误购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6、知名商品:是指在市场上具有一定的知名度,为相关公众所知悉的商品。
“相关公众”是指与商品有可能发生购买、使用、销售等关系的人。
“相关公众所知悉”是指在一定市场范围内为众多消费者所熟悉,并非每一个公众都知悉。
7、回扣:经营者销售商品时在帐外暗中以现金、实物或者其他方式退给对方单位或者个人的一定比例的商品价款。
8、折扣:是指商品购销中的让利,是经营者在销售商品时,以明示并如实入账的方式给予对方的价格优惠,包括支付价款时对价款总额按一定比例及时予以扣除和支付价款总额以后再按一定比例予以退还两种形式。
9、商业秘密: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竞争法相关知识
竞争法相关知识什么是竞争法?竞争法是指用于规范市场竞争行为的一系列法律法规。
它的目的是维护市场竞争秩序、促进经济发展,并保护消费者和企业的合法权益。
竞争法的核心原则是防止垄断和限制竞争的行为,以确保公平竞争的环境。
竞争法的作用和意义竞争法的主要作用和意义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促进经济发展竞争法可以有效地减少垄断和限制竞争的行为,保护市场的公平竞争环境。
在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中,各个企业将会为了提高产品质量、降低价格以及提供更好的服务而进行不断的创新和改进。
这样的竞争环境将会激发经济的发展潜力,促进技术进步和创新,从而推动整个经济的发展。
2. 保护消费者权益竞争法能够防止企业滥用市场优势地位,或者通过垄断定价等手段限制竞争,从而保护消费者的利益。
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中,消费者能够享受到更低的价格、更多的选择以及更好的产品和服务。
竞争法的存在可以有效地促进市场的透明度和公开度,使消费者能够更好地了解市场信息,从而做出更为明智的购买决策。
3. 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竞争法不仅要保护消费者的权益,还要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竞争法规定了企业在市场竞争中的行为规范,防止企业之间采取不正当竞争的手段,从而保护企业的合法利益。
竞争法的存在可以有效地维护市场的公平竞争,防止不正当竞争带来的不公平风险和损害。
竞争法的基本原则和规则竞争法有许多基本原则和规则,以下是其中的几个重要原则:1. 独立经营原则独立经营原则是指每个企业在市场竞争中应该独立自主地进行经营活动,不应该受到其他企业的操纵或者不正当限制。
这个原则保证了企业在市场竞争中的公平性和公正性。
2. 禁止垄断和限制竞争竞争法禁止任何企业或者集团滥用市场优势地位,或者通过限制竞争手段来排除其他竞争对手。
竞争行为应该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
3. 禁止垄断定价竞争法禁止企业通过垄断定价来过度提高产品价格,损害消费者和其他企业的权益。
企业在市场竞争中应该根据市场供需关系,以及自身成本等因素来制定合理的价格。
竞争法的基本知识
竞争法的基本知识竞争法是一项重要的法律领域,旨在促进市场的竞争和保护消费者的利益。
本文将介绍竞争法的基本概念、目的和原则,以及其在商业运作和经济发展中的作用。
一、竞争法的基本概念竞争法是指用于规范市场竞争和限制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法律体系。
它的核心目标是维护市场秩序、保护公平竞争和消费者权益,促进经济发展。
二、竞争法的目的和原则竞争法的根本目的是维护市场竞争的公平、公正和自由,防止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发生。
其基本原则包括:1. 公平竞争原则:竞争法强调市场参与者应当在公平、公正的环境中进行竞争,禁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串通价格、垄断市场等行为。
2. 限制垄断原则:竞争法旨在防止和制止垄断行为,限制垄断企业的市场支配地位,以维护市场竞争。
3. 保护消费者权益原则:竞争法强调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禁止虚假宣传、价格欺诈、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等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
4. 经济效益原则:竞争法兼顾经济效益和公益目标,在保护市场竞争的同时,促进经济的有效运行和可持续发展。
三、竞争法的应用领域竞争法适用于各个经济领域和市场环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1. 反垄断:竞争法通过限制垄断企业的市场支配地位,打击垄断行为,维护市场公平竞争。
2. 横向和纵向协议:竞争法禁止企业之间的横向和纵向协议,如价格垄断、合谋定价等行为。
3. 不正当竞争:竞争法规定了一系列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包括虚假广告、商业诋毁、贿赂等,以保护市场秩序和消费者权益。
4. 企业集中:竞争法对企业之间的收购、兼并、合资等企业集中行为进行审查和监管,以防止市场垄断。
四、竞争法的作用和意义竞争法在商业运作和经济发展中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维护公平竞争环境:竞争法通过禁止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2. 保护消费者权益:竞争法规定了一系列的消费者保护措施,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并维护市场秩序。
3. 促进经济发展:竞争法能够有效地限制垄断行为和不正当竞争,促进市场经济的有效运行和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经济法第十二章 竞 争 法
规范市场,维护市场秩序起着重要作用。
(3)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不正当竞争行为,直接损害的是其他经营者的合
法权益,而最终损害的是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二
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表现形式
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表现形式,是指不正当竞争
行为在市场经济社会中的存在方式。
(一)欺骗性交易行为
欺骗性交易行为,是指经营者采用假冒、仿冒 或其他虚假手段从事市场交易,牟取非法利益的行 为。
突,这就形成了“互相争胜”的社会现象。竞争的
结果是“优胜劣汰”。
4.竞争是一种市场行为 竞争是在各种各样的市场中所进行的一种行为。
(二)竞争法的概念
市场经济就是竞争经济。竞争的基本作用,就
在于最大限度地调动市场主体的积极性,并为市场
主体造成可能失败的压力,促使其通过不断完善管
理,不断开发和采用新技术、新工艺等手段,向市
下面从两个角度对竞争法的体系加以把握: 1.从竞争法所调整的竞争关系角度 维护竞争秩序法律规范,反不正当竞争法律规 范,反限制竞争法律规范,反垄断法律规范,竞争
执法机构的法律规范,竞争执法程序的法律规范等
等,构成了竞争法的体系。
2.从竞争法的具体内容角度
竞争法的体系主要由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反垄断法
经济运行机制的保障,是规制市场经济关系的基本
法律。
2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作用
我国的反不正当竞争法在社会主义经济体制的
建立和完善过程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1)保护公平竞争,发展社会生产力。
反不正当竞争法律制度保障市场主体在市场活动
中公开、公平地竞争。
竞争法
民《竞争法学》一、名词解释1、竞争:是指市场经济活动的主体,为获取交易机会,占有市场优势,追求利益最大化,以其他竞争者为对手而从事的较量。
2、串通投标:是指标者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五条的规定,投标者串通投标,抬高标价或者压低标价,投标者与招标者相互勾结,以排挤竞争对手的公平竞争的行为。
3、虚假宣传:虚假宣传是指在商业活动中经营者利用广告或者其它方法对商品或者服务作出与实际内容不相符的虚假信息,导致客户或者消费者误解的行为。
4、名优标志:是优质产品的荣誉标记,通常是由有关的组织或部门颁发的。
我国名优标志分为两级,一级是国家级的,有金质奖牌、银质奖牌两种;另一级是部级、省级的,有“优”字标志图案。
5、不正当有奖销售:是指经营者违反诚实信用原则和公平竞争原则,利用物质、金钱或其他经济利益引诱购买者与之交易,排挤竞争对手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6、折扣:折扣是指商品购销中的让利,经营者在销售商品时候,以明示并如实入帐的方式给予对方的价格优惠四、简答题:1、市场竞争的规则有哪些?答:1)竞争必须公平,市场竞争中的公平,可以真实的反映市场各种信息,可以平衡各方利益,化解矛盾和纠纷(2分);2)竞争必须充分,只有充分的竞争才有可能带来竞争自身的成果;(2分)3)竞争必须有利于社会整体利益(1分)。
2、竞争法体系的结构由哪几部分组成答:1)反垄断实体法 2)反不正当竞争实体法 3)竞争管理实体法 4)竞争规制程序法3、试述商业诋毁行为的构成要件1)必须是从事工商业活动的法人、个体工商户和其他经济组织。
这是在主体上。
不从事工商业活动的法人、个人都不是商业诋毁行为的主体。
2)必须在主观上存在故意,其目的必须是为了占领市场,排挤竞争对手。
3)已经或可能造成竞争对手的商誉受损。
是在客观上有损害事实发生、这里即包括已经造成竞争对手的商誉受损的情况,也包括潜在的损害的危险存在的情况,两者都构成商业诋毁行为。
4)捏造和散布虚假事实,是进行商业诋毁行为的主要手段。
竞争法考试复习资料
竞争法考试复习资料一、名词解释:1、仿冒行为:是指生产者或经营者为了争夺竞争优势,在自己的商品或者营业标志上不正当地使用他人的标志,使自己的商品或者营业与他人经营的商品、营业相混淆,牟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
2、广告:是指经营者为了达到商业目的,通过各种媒体或者形式,对商品或服务进行的公开宣传。
3、经营信息:是指技术信息以外的能够给权利人带来竞争优势的用于经营的信息。
一般包括具有秘密性质的市场以及与市场密切相关的商业情报或信息经营管理方法和与经营管理方法相关的资料和信息4、有奖销售:是指经营者以提供金钱、物品或者其他利益作为奖励手段推销商品或者服务的销售行为。
5、横向垄断协议(横向垄断):是指具有竞争关系经营者之间达成的垄断协议。
包括:实施固定价格、限制产量、划分市场、限制购买或开发、联合抵制其他竞争对手等排除、限制竞争的行为。
(找不到横向垄断这个概念,只有横向垄断协议)6、相关市场:是指经营者就一定的商品或者服务从事竞争的范围或者区域,主要包含了商品和地域两个要素。
7、差别待遇:又称歧视待遇,是常见的滥用行为,指的是支配地位企业无正当理由对条件相同的交易对方提出不同的价格条件或要求不同的其他交易条件,从而人为地使部分交易相对人处于有利的地位,而另一部分人处于不利的竞争状态,危害了机会均等的自由市场竞争秩序。
其中最常见的、也是危害最明显的是价格歧视行为。
二、选择题(从略):主要看《反不正当竞争法》三、简答题:1.什么情况下不认定为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对于“特有性”的认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不正当竞争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作了比较详细的解释。
据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认定为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一)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二)仅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的商品名称;(三)仅由商品自身的性质产生的形状,为获得技术效果而需有的商品形状以及使商品具有实质性价值的形状;(四)其他缺乏显著特征的商品名称、包装、装潢。
竞争法-简答题
竞争法简答题1.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制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有在哪些?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不正当竞争是指经营者违反法律的规定,损害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的行为。
具体包括:①欺诈性交易行为。
②商业贿赂行为。
③虚假宣传行为。
④侵犯商业秘密行为。
⑤压价排挤竞争对手行为。
⑥附条件交易行为。
⑦不正当有奖销售行为。
⑧商业诋毁行为。
⑨串通招标投标行为。
⑩强制交易行为。
⑾滥用行政权力限制竞争行为。
2.简述述不正当竞争手段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规定的不正当竞争手段如下:1)商业欺诈性行为(商品混同行为);2)滥用独占地位的行为;3)滥用行政权利限制竞争行为;4)商业贿赂行为;5)虚假宣传行为;6)侵犯商业秘密行为;7)非法倾销行为;8)附条件交易行为(搭售或附加其它不合理条件的销售商品行为);9)不正当有奖销售行为;10)商业诋毁行为;11)串通招投标行为;3.简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双倍赔偿的规定《消法》第49条对此做出规定:经营者有欺诈行为的应双倍向消费者返还价款。
欺诈行为包括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等,表现为蒙蔽消费者,使消费者误以为买的是真品或者一定品质的商品或服务。
消费者索取双倍赔偿需要承担举证责任。
4.简述产品责任的认定规则认定产品责任一般规则是:1)产品有缺陷,存在不合理的危险性或者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2)造成了使用者或者消费者的损害3)由生产者或者销售着承担过错侵权责任或者严格责任。
1.论述我国消费者的权利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我国消费者应享有九项权利,即安全权、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求偿权、结社权、获取知识权和受尊重权。
①安全权,是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所享有的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它包括人身安全权和财产安全权。
这是消费才者最基本最重要的一项权利。
②知情权,这是消费者享有的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③自主选择权,是指消费者有自主选择商品或服务的权利。
竞争法基本知识
竞争法基本知识竞争法是指规范市场竞争行为的法律法规体系,旨在维护公平竞争秩序,防止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发生。
在市场经济体制下,竞争法扮演着重要的角色,为市场经济的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障。
本文将重点介绍竞争法的基本知识,以帮助读者更好地了解和应用竞争法。
一、竞争法的定义竞争法是针对市场主体之间的竞争关系和竞争行为制定的一套专门法律规范。
它的核心目标是促进市场竞争,维护公平竞争秩序,促进消费者权益的保护和经济社会的发展。
竞争法主要包括反垄断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两个方面。
反垄断法主要针对市场主体之间的垄断行为进行规范和打击,保护市场经济的公平竞争环境;反不正当竞争法主要针对市场主体之间的欺诈、虚假宣传、不正当竞争等行为进行规范和打击,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二、竞争法的基本原则竞争法的实施和应用遵循以下基本原则:1. 公正公平原则:竞争法要求市场主体之间在竞争中遵循公正公平的原则,不得采取不正当手段干扰市场竞争。
2. 垄断禁止原则:竞争法严格禁止垄断行为的发生,维护市场竞争的自由和公平。
3. 效率原则:竞争法追求经济效率的最大化,鼓励竞争,促进资源的优化配置和经济的发展。
4. 公共利益原则:竞争法兼顾公众利益和市场参与者的利益,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的整体利益。
三、竞争法的主要内容1. 反垄断法:反垄断法主要包括反垄断协议的禁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禁止和经营者集中审查制度。
反垄断法旨在规范市场竞争行为,防止市场主体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操纵市场价格,保护市场竞争的公平性和消费者合法权益。
2. 反不正当竞争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主要防止市场主体之间的欺诈、虚假宣传、商业诋毁、不正当竞争等行为,保护市场竞争的公平性和消费者权益。
反不正当竞争法对虚假宣传、商业诋毁、商业贿赂等行为予以明确禁止,并规定了相应的处罚措施。
3. 经营者集中审查制度:经营者集中审查制度是指对企业之间的合并、收购、联营等经营者集中行为进行审查和监管。
竞争法律基本知识
竞争法律基本知识竞争是市场经济中的核心概念,它既是推动经济发展的动力,也是保障公平竞争环境的重要保障。
为了规范市场竞争行为,维护市场秩序,各国都制定了相应的竞争法律。
竞争法律是指为了保护公平竞争、防止垄断行为、促进市场经济健康发展而制定的法律法规。
本文将介绍竞争法律的基本知识,包括竞争法的定义、竞争法的目的和原则、竞争法的主要内容以及竞争政策的实施。
一、竞争法的定义竞争法是一种经济法律,旨在规范市场竞争行为,维护市场的公平竞争环境。
它是一套制度体系,包括法律、法规和政府监管机构所进行的行政活动。
竞争法的主要目标是促进企业竞争、维护消费者权益、防止垄断行为和保护市场秩序。
二、竞争法的目的和原则竞争法的目的是保护市场竞争,防止不正当竞争行为,维护市场秩序。
竞争法的基本原则包括公平竞争原则、禁止垄断原则、限制竞争原则和追求效率原则。
1. 公平竞争原则:竞争法要求企业在市场上进行公平竞争,不得采取不正当手段来干扰市场竞争,如虚假广告、商业诋毁等。
2. 禁止垄断原则:竞争法禁止垄断行为,防止企业通过垄断市场来损害消费者利益和市场公平竞争。
3. 限制竞争原则:在一些特定情况下,竞争法允许针对一些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限制,以维护市场秩序和公共利益。
4. 追求效率原则:竞争法追求通过竞争来提高经济效率,促进市场的有效运作和资源优化配置。
三、竞争法的主要内容竞争法的主要内容包括反垄断规定、不正当竞争规定和合并控制规定。
1. 反垄断规定:反垄断规定是竞争法中的核心内容,主要针对垄断行为进行监管,包括限制横向垄断和纵向垄断,禁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等行为。
2. 不正当竞争规定:不正当竞争规定主要保护消费者权益,规范商业行为,包括禁止虚假广告、商业诋毁、不正当价格行为等。
3. 合并控制规定:合并控制规定用于监管企业之间的合并和并购行为,旨在维护市场竞争和公平经营。
四、竞争政策的实施竞争政策是指政府为了维护市场竞争,促进经济发展而采取的政策措施。
竞争法原理
竞争法原理竞争法原理是经济学中一个重要的概念,它指的是由几家公司在同一行业竞争而产生的一种特殊市场形式。
竞争法原理说明,每个买家和卖家都具有对市场价格和市场条件的影响力。
通过高效利用资源,每个参与者有机会获得其期望的利润。
竞争法原理可以划分为三个重要的部分:资源流动、价格激励和信息传播。
首先,资源流动是指买家和卖家之间的资源流动。
在这种竞争方式中,每一方都会根据其期望的价格和市场情况进行购买和出售。
因此,在企业之间发生的资源流动可以帮助确定市场价格,并影响每个参与者的收益和成本。
其次,价格激励是指控制市场价格的激励。
价格激励的有效性取决于买家和卖家对价格的敏感程度。
例如,如果买家和卖家都对价格变化敏感,他们就会对变动的价格做出有效反应,从而为市场添加一定的激励。
最后,信息传播是指企业间的信息传播,也就是买家和卖家之间的信息交流。
在竞争法原理中,企业之间的信息传播有利于调整市场价格,以满足每个参与者的期望。
竞争法原理为市场竞争提供了一种有效的动力,这对买家和卖家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因此,市场参与者应该努力推行竞争法原理,推动市场竞争,为消费者提供更有竞争力和更具价值的产品和服务。
此外,竞争法原理不仅能帮助买家和卖家获得更高的利润,而且还能促进社会的繁荣稳定。
通过加强竞争,增强消费者对市场价格的控制能力,可以使社会更加稳定,使市场价格更加合理。
总之,竞争法原理是涉及买家和卖家之间竞争的一个重要概念,它可以帮助企业获得更高的利润,为消费者提供更有竞争力和更具价值的产品和服务。
此外,竞争法原理也将有助于社会的繁荣稳定,促进市场公平合理,使消费者得到更多福利。
竞 争 法
(3)投标者串通投标,抬高标价或者压低标价;投标者和 招标者相互勾结,以排挤竞争对手的公平竞争的,其中标无效。 监督检查部门可根据情节处以1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经济法
(2)公用企业或者其他依法具有独占地位的经 营者,限定他人购买其指定经营者的商品,以排 挤其他经营者公平竞争的,省级或设区的市的监 督检查部门应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根据情节处以5 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被指定的经营者借 此销售质次价高商品或者滥收费的,监督检查部 门应没收违法所得可根据情节处以违法所得的1倍 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 3.擅自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或者姓名,引人 误认为是他人商品的行为
– 4.伪造或者冒用质量标志、产地,对商品质 量作引人误解的虚假表示的行为
•(二)商业贿赂行为 •(三)虚假宣传行为 • (四) 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 •(五)不正当促销行为 •(六)诋毁他人商誉的行为
– 三、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法律责任
第二节 反不正当竞争法
– 一、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概念与特征
–1.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主体是经营者 –2.不正当竞争行为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和公认的商业
道德 –3.不正当竞争行为是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的行为
–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种类
•(一)欺骗性交易行为
– 1.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行为
– 2.仿冒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的 行为
•(一)民事责任 •(二)行政责任 •(三)刑事责任
第三节 反 垄 断 法
– 一、垄断பைடு நூலகம்概念与特征
–概念:垄断指依照反垄断法的规定,垄断者对市场的 经济运行过程惊醒排他性的空中或者对市场竞争中进行 实质性的限制,妨碍公平竞争秩序的行为。
–特征: –1.垄断是一种排斥或者控制竞争的行为 –2.垄断是一种具有违法性的行为 –3.垄断是一种具有危害性的行为
竞争法的基本知识
竞争法的基本知识在当今的市场经济中,竞争法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
它如同市场的“裁判员”,维护着市场竞争的公平与秩序,保障着企业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那么,究竟什么是竞争法?它又包含哪些主要的内容和规定呢?竞争法,简单来说,是调整市场竞争关系和竞争管理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它旨在防止市场中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促进市场的健康发展。
竞争法所涵盖的范围广泛,包括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反垄断法这两个主要的分支。
反不正当竞争法主要针对的是那些在市场交易中违反诚实信用原则和公认的商业道德的行为。
比如说,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或者使用与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还有虚假宣传,比如对商品的质量、制作成分、性能、用途、生产者、有效期限、产地等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
再比如商业贿赂,经营者为了谋取交易机会或者竞争优势,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贿赂对方单位或者个人。
此外,侵犯商业秘密、不正当有奖销售等行为也都属于反不正当竞争法所规制的范畴。
反垄断法的重点则在于预防和制止垄断行为,保护市场公平竞争,提高经济运行效率,维护消费者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常见的垄断行为包括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和经营者集中。
垄断协议是指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经营者排除、限制竞争的协议、决定或者其他协同行为。
例如,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达成固定或者变更商品价格、限制商品的生产数量或者销售数量、分割销售市场或者原材料采购市场、限制购买新技术、新设备或者限制开发新技术、新产品等协议。
又或者,经营者与交易相对人达成固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价格、限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最低价格等协议。
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指的是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滥用其市场支配地位,排除、限制竞争。
比如,以不公平的高价销售商品或者以不公平的低价购买商品;没有正当理由,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没有正当理由,拒绝与交易相对人进行交易;没有正当理由,限定交易相对人只能与其进行交易或者只能与其指定的经营者进行交易;没有正当理由搭售商品,或者在交易时附加其他不合理的交易条件;没有正当理由,对条件相同的交易相对人在交易价格等交易条件上实行差别待遇等。
什么是竞争法?
对于竞争法的定义,学者们见仁见智,观点不⼀。
有⼈认为,竞争法“不是单⼀性质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是指“调整竞争关系的各部门法规范构成的有机统⼀的国家权⼒控制体系”。
也有⼈认为,竞争法是指“以商品交换中的竞争关系作为调整对象,以保护竞争为主旨,并以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作为核⼼内容的各种法律规范的总和”。
毫⽆疑问,这些概念有其合理的成分,但也存在明显的不⾜,将法律等同于“国家权⼒控制体系”,既不准确,也不符合法律的特征。
法律是⼀种⾏为规范,⽽不是⼀种权⼒。
将竞争法的调整对象限定为竞争关系,⽆法涵盖竞争管理的内容,⽽竞争管理关系却恰恰是各国竞争法调整的重点。
概念是对客观事物⼀般的、本质的特征的反映,是对事物共同特征的抽象和概括。
竞争法的概念必须反映竞争法的本质特征。
按照⼀般理解,竞争法包括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反垄断法。
不正当竞争和垄断都是市场竞争过程中出现的违反公平竞争规则的⾏为,都会给市场竞争秩序带来危害。
竞争法就是要通过查处这些⾏为,来规制市场主体的竞争活动,创造⼀个⾃由、公平的竞争环境,规制市场主体的竞争⾏为,维护正常的竞争秩序,是竞争法最本质的特征和最基本的任务。
因此,我们可以这样给竞争法下定义:竞争法是指为维护正常的竞争秩序⽽对市场主体的竞争⾏为进⾏规制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或者按照传统的以调整对象作为法律部门划分标准的⽅式来定义:竞争法是调整市场活动中经营者之间的竞争关系以及管理者与经营者之间的竞争管理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与其他法律相⽐较,竞争法具有以下特点: 1.适⽤对象的多样性。
竞争是⼀种市场⾏为,是经营者之间所发⽣的以实现利益化为⽬的⽽进⾏的⾏为,竞争关系是作为平等的市场主体的经营者之间基于竞争⽽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此,竞争法的适⽤对象,主要是经营者。
但同时,竞争法也适⽤于部分管理机关,因为,经营者之间的竞争⾏为,是⼀种⾃发的⾏为,需要通过“有形的⼿”来加以制约,以避免⽆序的竞争所带来的社会资源的浪费。
竞争法
竞争法重点整理一、名词解释:5*4=201、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也称垄断力)滥用,是指拥有市场支配地位(垄断力)的企业滥用其市场支配力,并在一定交易领域(相关市场)实质性地限制竞争,违背公共利益的应受反垄断法谴责的行为。
2、市场支配地位:是指经营者在相关市场内具有能够控制商品价格、数量或者其他交易条件,或者能够阻碍、影响其他经营者进入相关市场能力的市场地位。
3、行政垄断: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管理事务职能的组织滥用行政权力,排除或限制市场竞争的行为。
4、经济垄断是指市场主体通过自由竞争、优胜劣汰的方式,设置市场进入障碍而形成的垄断。
也是反垄断法的主要规制对象。
5、本身违法原则指企业的某些限制竞争行为,不论其动机如何,后果如何,均被宣布为违法,应受到法律的制裁。
、6、合理原则:企业的某些行为虽然具有限制竞争的事实,但通过仔细分析,其对市场的正面效果大于负面效果,应被认为合法。
7、不正当竞争行为:竞争者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损害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
8、市场混淆行为:经营者对其所销售的商品和服务采用假冒或模仿之类不正当手段,导致或足以导致消费者误认的行为。
9、商业诋毁:经营者自己或利用他人,通过捏造、散布虚伪事实等不正当手段,对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进行恶意诋毁以削弱其市场竞争能力并为自己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
二、不定项选择(单选作为主):15*2=30(一)反不正当竞争:商业秘密:1、商业秘密认定标准:(1)秘密性:不为公众所知悉(2)实用性:为权利人带来实在或潜在经济利益保密性: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2、范围——技术信息、经营信息技术信息包括:工艺流程、技术秘决、设计图纸、化学配方等;经营信息包括:管理方法、产销策略、资源情报、客户名单等。
3、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第10条非法获取、非法使用、违反合同保密约定、违反劳动合同约定、第三人明知或应知上述4项而获取、使用或者披露的。
竞争法(补充完整版)
竞争法(补充完整版)竞争法的简答题和论述题,我补充过后应该基本上完整了简答:1.竞争法的主要类型: 1.完全竞争、完全垄断、寡头垄断、垄断竞争,2.部门内竞争和部门之间的竞争,3.正当竞争和不正当竞争,4.价格竞争和非价格竞争,5.国内竞争和国际竞争2.竞争的积极功能:1利于生产力的提高,促进社会生产发展。
2促进资源的合理优化配置。
3满足消费者需要,维护权益。
3.竞争的消极功能:1会导致垄断的出现2会付出一定的成本3对社会道德风尚有负面影响4.自由竞争原则要把握的三点:1.我们所说的自由是法律允许的范围内的自由,自由竞争必须符合客观经济规律的要求,必须符合公共利益,3.对自由竞争的度,要从实际出发,做到适度。
5.在竞争法中,既要注重形式意义的公平,也要重视实质公平。
6.社会公共利益的主要内容体现在:1、立法目的上:竞争法不仅仅处理竞争者之间的关系,维护竞争者的正当权益,同时也维护消费者的权益,2、适用范围上,竞争法不能使用特定经济领域,3、在适用技术上,公共利益原则可以成为衡量合法性的标准之一7.竞争法和行政法的关系:1、竞争法调整的竞争管理关系体现行政管理的职能2、违反竞争法的责任形式主要是行政责任,3、竞争法的有效实施有赖于行政机关的参与4、竞争法有限制行政权的功能。
8.不正当竞争的种类:1、假冒混肴商品的行为2、假冒混肴营业的行为3、虚假原产地表示行为4、引起误认的商业生产地表示行为5、虚假宣传行为诋毁他人的行为9.反不正当和反垄断法的关系:1 保护对象不同2调整对象不同3规制标准不同4遵循的原则不同10.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现状:1调整范围上采用中和调整的立法模式2则重于执法机关的主动干预3集实体性和程序性规定于一体11.我国反不正当法的不足:1立法模式局限性2很多疏漏不足3行政强制手段难以适应竞争执法需要4程序有冲突,干扰了实施效果12.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特征:1违反公认的商业道德2行为由经营者所为3行为以市场竞争为目的4行为损害竞争者的合法权益13.不正当行为的危害:1损害诚实经营者的权益,2损害购买者的权益 3 破坏市场经济秩序,败坏商业道德4损害国家利益14.市场混同行为的法律特征: 1.市场混同行为涉及三方当事人, 2.被混同的客体是其他经营者商品和服务的特定标识,3.以产生市场混同为目的15.虚假广告宣传的行为的构成要件: 1虚假广告宣传行为的行为主体抱愧广告主和广告经营者2虚假广告宣传行为的主观方面,一般是故意,也包括过失3. 虚假广告宣传行为的客观方面利用广告作了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或者在明知情况下代理宣传。
竞争法相关知识
竞争法相关知识竞争法是一门研究市场竞争与竞争行为的法律学科,旨在保护市场竞争的公平、自由和有效运行。
在竞争法的框架下,企业被要求在竞争中遵守一系列规则和行为准则,以保护消费者和其他市场参与者的利益。
竞争法的基本原则是公平竞争和禁止垄断行为。
公平竞争是指在没有不正当限制的情况下,企业之间可以自由竞争,决定产品价格和质量等相关因素。
垄断行为是指一家或少数几家企业通过一系列手段利用其市场地位来限制其他竞争对手的进入和生存。
为了维护竞争的公平性和公正性,竞争法对一些行为做出了明确的禁止和限制。
例如,垄断行为、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价格垄断、串通投标、反竞争协议等都被认定为不公平竞争行为。
这些行为不仅损害了竞争环境,还可能对消费者权益造成损害。
在竞争法的实施中,主管部门往往会采取一些措施来监督和管理市场竞争。
例如,建立市场监管机构,制定和修订相关法律法规,开展反垄断调查和处罚,推动合并审查等。
这些措施旨在促进公平竞争、维护市场秩序和消费者利益。
竞争法还鼓励经济体制改革和市场化进程。
通过促进企业的竞争,扩大企业的选择,激发企业的创新活力和效率,提高企业的综合竞争力。
竞争法的实施可以促进经济的健康发展和良性循环。
在国际竞争法领域,各国还进行了一些合作和协调。
例如,制定了一些国际竞争规则和协定,以避免各国之间的竞争冲突和限制贸易自由化的行为。
同时,各国也可以通过国际合作来分享经验和信息,提高竞争法的实施效果。
竞争法是一个相对较新的法律领域,其实施和应用面临着一些挑战和争议。
一方面,如何界定垄断行为和不正当竞争行为,如何判断市场地位和市场支配地位等问题,需要进一步研究和探索。
另一方面,如何协调国内法和国际法,如何保护消费者权益和公共利益,也是困扰竞争法界的一些难题。
总的来说,竞争法是一门关注市场竞争和竞争行为的法律学科,旨在保护市场竞争的公平、自由和有效运行。
竞争法对一些不公平竞争和垄断行为做出了明确的禁止和限制,并通过一系列措施来监督和管理市场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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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名词解释1、市场是指由人们的需要及为满足需要所构成的交易机会和场所。
2、竞争是指市场经济活动的主体,为获取交易机会,占有市场优势,追求利益最大化,以其他竞争者为对手而从事的较量。
3、限制竞争行为是指经营者滥用经济优势排挤竞争对手或几个经营者之间以合同协议或其他方式共谋避免竞争或排斥竞争的行为。
竞争的特点:对抗性、非理性、双重性。
4、竞争立法模式是指一国在立法时候采取的、与调整范围有关的法律类型。
5、认证标志指产品质量认证标志,是指经国际或国内权威的质量认证机构认证合格后,对符合认证要求的企业颁发认证书,并允许其按规定使用的标志。
6、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7、虚假宣传是指在商业活动中经营者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法对商品或者服务作出与实际内容不相符的虚假信息,导致客户或消费者误解的行为。
8、有奖销售是指经营者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附带性地向购买者提供物品、金钱或者其他经济上的利益的行为。
包括:奖励所有购买者的附赠式有奖销售和奖励部分购买者的抽奖式有奖销售。
9、商誉是指在同等条件下,由于其所处地理位置的优势,或由于经营效率高、历史悠久、人员素质高等多种原因,能获取高于正常投资报酬率所形成的价值。
10、商业诋毁行为又称商业诽谤行为,诋毁竞争对手行为,损害信誉行为,指经营者捏造和散布虚伪或者引人误解的信息,从而达到贬损他人商业信誉和商品声誉的行为。
11、行政垄断是指地方政府、政府经济主管部门或其他政府职能部门,凭借行政权力排斥、限制或妨碍市场竞争的行为。
12、低价倾销是指经营者以排挤竞争对手为目的,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
13、搭售搭售是指经营者在出售商品或提供服务时,违背交易相对方的意愿,强行搭配其他商品或附加其他不合理条件的行为。
也称为附条件交易行为。
14、竞争法体系是指按照一定的原则和标准对所有竞争法律规范进行分类组合而形成的具有一定结构和内在联系的有机整体。
15、名优标志16、不正当有奖销售是指经营者违反城市信用原则和公平竞争原则,利用物质、金钱或者其他经济利益引诱购买者与之交易,排挤竞争对手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17、行政强制交易行为18、地区封锁是指某一地区的政府为了保护本地企业的经济利益而实施的排斥、限制或妨碍外地企业与本地市场竞争或本地企业参与外地市场竞争行为。
19、公用企业20、回扣是指经验者销售商品时在账外暗中以现金、实物或者其他方式退给对方单位或者个人的一定比例的商品价款。
21、佣金是指经营者在市场交易中给予为其提供服务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中间人的劳务报酬。
22、串通投标23、商业贿赂是经营者为销售或者购买商品而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贿赂对方单位或个人的行为。
24、垄断:垄断行为是指:排除、限制竞争以及可能排除、限制竞争的行为25、原产地名称是标于商品之上的用于表明商品来源于特定的国家或地区的一种标记,其实质为地理标记26、商业行贿是指经营者以排斥竞争对手为目的,为争取交易机会,暗中给予交易对方有关人员和能够影响交易的其他相关人员以财物或其他好处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是贿赂的一种形式,但又不同于其他贿赂形式27、知名商品:是指在市场上具有一定知名度,为相关公众所知悉的商品。
28、反垄断实体法是指通过规范垄断和限制竞争行为来调整企业和企业联合组织相互间竞争关系的实体法律规范的总和。
29、滥用独占地位限制竞争:是指公用企业或者依法享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以排挤其他竞争者的公平竞争为目的,限定他人购买其指定的经营者的商品。
0、简述市场竞争的本质和特点。
本质是逐利性。
特点在于竞争具有对抗性、非理性、双重性。
1、简述竞争法的特点。
(1)竞争法既规范影响市场结构的行为又规范具体竞争行为。
(2)竞争法是实体法与程序法的结合。
(3)竞争法是公法与私法的结合。
2、简述竞争法律责任的特点。
(1)综合运用多种法律责任形式,维护竞争秩序和社会公共利益;(2)处罚形式既有单罚制又有双罚制,以满足社会现实对竞争法的期望和要求;(3)对受害人损失的赔偿,既保留填平原则又实施溢出原则。
4、简述台湾地区竞争法的主要特点。
5、简述欧盟竞争法规定的三类反竞争行为的构成要件。
答:企业之间共同实施的反竞争行为;企业单方实施的反竞争行为;企业有计划的“聚合”行为。
对上述三种反竞争行为来说,其共同的构成要件是:(1)反竞争行为的主体是企业。
企业主要包括以下几种,个体商人、私营公司、由个人所有并控制的多家公司、国营公司、从事经济活动的政府机构、“聚合型”的合资公司、代理商与其被代理商、分包商等。
(2)企业实施了具有扭曲竞争性质的行为。
企业实施的行为是否构成对竞争的扭曲,应当考虑以下三个因素:A、正常的竞争条件是否发生显著的变化;B、企业的商业独立性与经营自主权是否受到损害,即企业的贸易自由是否受到企业之间的各种协议的限制,从而在企业之间消除竞争;C、共同市场的统一完整是否受到破坏。
(3)在共同市场中具有影响力。
对于企业之间共同实施的反竞争行为或企业单独实施的反竞争行为来说,都要求这种企业行为必须造成影响成员国贸易的后果,并且这种后果的程度是显著的;对于“聚合”行为来说,要求聚合行为所引起的企业规模的变化和市场销售额的变化在共同市场内部具有相当大的影响。
6、简述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几种表现形式1)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他人注册上边相同的商标2)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3)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他人的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4)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7、假冒他人注册商标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是什么?8、简述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表现形式。
1)不党获取商业秘密的行为1)不党披露、使用商业秘密的行为2)合法蚩尤但违反义务或要的不正当竞争行为3)第三人恶意获取、使用或披露行为9、简述对虚假宣传广告的认定需具备的条件。
答:(1)宣传的内容与客观事实相悖(2)将科学上未定论的观点、现象等当做定论的事实用于商品宣传的(3)以歧义性语言或者其他引人误解的方式进行商品宣传的。
10、简述商业贿赂行为的特征。
㈠行贿主体特定。
㈡行贿目的明确。
㈢行贿手段多样。
,具有极大的隐蔽性,给查处工作带来很大困难。
㈣侵犯对象复杂。
11、市场竞争的本质和特点。
12、简述竞争法与合同法的区别。
13、简述各国竞争立法的共同点表现在哪些方面。
(1)对垄断与不正当竞争均持反对态度(2)实体法与程序法相结合(3)专门立法与相关立法相结合(4)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刑事责任并用(5)普遍禁止、限制与适用中的除外规定相结合14、假冒或仿冒的反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表现形式?答:(1)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2)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或者使用与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是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3)擅自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或者姓名,引人误认为是他人的商品(4)在商品上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伪造产地,对商品质量作引人误解的虚假表示。
15、认定知名商品的要素有哪些?答:1、商标的知名度 2、地域范围的界定 3、相关公众范围的确定16、商业贿赂行为的法律特征是什么?17、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表现形式有哪些?不党获取商业秘密的行为不党披露、使用商业秘密的行为合法蚩尤但违反义务或要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第三人恶意获取、使用或披露行为18、回扣与折扣的区别是什么?(1)回扣是帐外暗中退给对方单位或者个人的财物,而折扣是明示给予对方一定比例商品价款。
(2)折扣只能给予交易对方,而回扣则可能不给予作为交易对方的单位,而是从帐外暗中给予单位中的个人。
(3)折扣只表现为一定比例的商品的价款,即以一定数额的金钱表现出来;而回扣,则具有复杂多变的表现形式,可以使财物、一定比例的商品价款、金钱、实物或其他方式。
(4)折扣是表现为合同之中的条款,具有合法性;回扣则体现了行贿者与受贿者之间的主观恶意,具有违法性19、串通招标、投标行为有哪些特征?1.该行为发生在两个以上当事人之间,具有明显的共谋。
2.行为人具有排斥竞争的主观故意。
3.行为的结果可能造成不公平的结局。
20、简述限制竞争行为的危害性1)妨碍公平竞争,损害经营者合法权益;(2分)2)损害消费者利益;(3分)3)阻碍了产品的技术进步和质量的改进,影响经济的发展。
21、简述行政垄断的特征。
1)行为的实施主体是政府及其所属部门 2)行为在客观上表现为滥用行政权力 3)行为具有较强的抽象性 4)行为具有鲜明的强制性22、简述滥用独占地位限制竞争行为的构成要件。
1)主体是功用企业或者具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2)侵害的客体是市场交易关系3)行为客观方面表现为“安排他人之间的交易”4)行为的目的是从被指定的经营者处获得利益23、简述搭售行为的认定(1)主体必须是经营者(2)行为在客观上表现为经济优势滥用(3)主产品和搭售产品互不相干(4)搭售行为足以给他人造成损害24、试述商业诋毁行为的构成要件。
(一) .实施商业诋毁行为构成要件-捏造并散布虚伪的事实。
(二) 商业诋毁侵害的利益--竞争对手的利益。
(三)商业诋毁行为必须是主观上存在故意。
而且侵权人与受害者之间应具有竞争关系,其目的是为了占领市场,排挤竞争对手。
经营者常用的商业诋毁方式有比较广告、自我宣传中的贬低他人、虚假投诉。
25、虚假宣传广告的认定条件。
答:(1)宣传的内容与客观事实相悖(2)将科学上未定论的观点、现象等当做定论的事实用于商品宣传的(3)以歧义性语言或者其他引人误解的方式进行商品宣传的。
26、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表现形式。
(1)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他人注册上边相同的商标(2)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3)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他人的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4)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27、竞争法的调整对象有哪些?竞争法的调整对象是一定的社会关系,即因市场竞争活动所引起的特定的社会关系。
(1)经营者之间的竞争关系;(2)政府与其职能部门、其他社会团体参与市场竞争活动引发的竞争法律关系;(3)竞争管理机关对经营者的管理形成的管理关系。
28、竞争法体系的结构由哪几部分组成?(1)反垄断实体法(2)反不正当竞争实体法(3)竞争管理实体法(4)竞争规制程序法29、不正当有奖销售的种类1)采用谎称有奖或者故意让内定人员中奖的欺骗性有奖销售行为是指经营者虚构有奖事实或隐瞒有关事实真相,使设“奖励”无法被购买者所得的不正当有奖销售行为。
2)利用有奖销售的手段推销质次价高的商品3)巨奖销售行为是指抽奖式的有奖销售,最高奖的金额超过五千元。
30、商业秘密的特性、商业秘密的构成要件1、不为公众所知悉(秘密性),2、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价值性),3、具有实用性(实用性),4、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保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