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律制度概述(doc 11页)
行政法律制度
行政法律制度行政法律制度是指国家根据宪法的规定,制定一系列用于管理和规范行政行为的法律法规的制度。
它是现代国家行政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保障行政机关的合法行使权力,保护公民和法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发展和公共利益的实现。
首先,行政法律制度的特点是具有强制力和约束力。
行政法律制度对行政机关的行为具有强制力,行政机关必须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行政管理,否则将面临法律责任。
同时,行政法律制度对公民和法人行为也具有约束力,规范和限制了其行为的范围和方式。
其次,行政法律制度的内容包括行政机关的组织管理、行政行为的原则和程序、行政法律责任等。
行政机关的组织管理包括行政机关的设立、组织结构、职权划分等,旨在确保行政机关的有效运行和权责明确。
行政行为的原则和程序包括合法性、公正性、程序正当性等,保障公民和法人的合法权益。
行政法律责任规定了行政机关在行使职权过程中承担的法律责任,以防止滥用职权和违法行为的发生。
再次,行政法律制度的实施和执行需要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的共同参与。
行政机关作为行政法律制度的执行者,负责制定行政法规、处理行政案件等。
而司法机关则负责对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合理性进行审查,并对违法行为进行制裁,保障公民和法人的合法权益。
行政法律制度实施中的监督与制约机制,保证了行政机关的公正和行政活动的合法性。
最后,行政法律制度的完善需要不断适应社会发展和变化的需求。
随着社会的发展,行政法律制度的内容和形式也需要进行不断的更新和完善。
例如,针对数字化时代的挑战,需要制定相关的行政法律制度,以保障网络安全、个人信息保护等方面的权益。
综上所述,行政法律制度是国家用于管理和规范行政行为的法律法规的制度。
它在行政管理中起着重要的作用,保障行政机关的合法行使权力,保护公民和法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发展和公共利益的实现。
随着社会发展的不断变化,行政法律制度也需要不断更新和完善。
第二节行政法律制度
抽象行政行为or具体行政行为
某公安局作出禁止摩托车在市区行驶的决
定 某公安局交警作出对王某罚款100元的决 定。
我国的行政法律制度
(三)行政处罚与行政复议
1 行政处罚
是国家行政机关对构成行政违法行为的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实施的行政法上的 制裁。
思想品德与法律基础-第八章-宪法-行政法
我国的行政法律制度
钓鱼执法事件
这种执法方式是否
合法? 为什么?
我国的行政法律制度
行政法——
是调整国家行政管理过程中发生的行政关系的法律
规范的总称。 (行政主体——行政相对人) 《行政许可法》《 行政复议法 》 《行政处罚法》 《治安管理处罚法》《行政监察法》 《国家赔偿法》 等
思想品德与法律基础-第八章-宪法-行政法
思想品德与法律基础-第八章-宪法-行政法
我国的行政法律制度
(二)行政行为 2 具体行政行为
具体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针对特定相对人,具 体适用行政法律规范作出处理决定的行为。
主要包括: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
政奖励、行政惩戒、行政裁决、行政合同等等。
思想品德与法律基础-第八章-宪法-行政法
• 2010年10月20日,西安 音乐学院大三学生药家鑫 撞人并刺死伤者后逃离现 场,经媒体披露后成为舆 论焦点。3月23日,西安 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药家鑫案。
问题:
• 分析药家鑫在本案中的各个行为的法律后 果?
1、基本精神
(1)立法目的: 2003年10月28 日通过, 2007年12月29 日修改, 自2008年5月1 日起施行 禁酒行动.flv (2)基本原则: 一依法管理原则; 二是以人为本、与民方 便原则。
我国的行政法律制度(一)
我国的行政法律制度(一)党的十五大提出的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已由第九届全国人大第二次会议写入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立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最重要的组成部分,“在很大程度上对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实行具有决定性意义。
”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国家行政机关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
宪法又规定,行政机关是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
权力机关的意志主要是通过制定法律表达出来的,因此,从根本上说,行政机关是执法机关。
依法行政,是对行政机关提出的要求,要求行政机关行使行政权力,必须有法律授权,权力来源于人民,来源于法律,并依据法律。
严格依照法律规定办事,法律是行政机关据以活动的根据,也是人们对这种活动进行评判和监督的标准。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加强了行政法制建设,从总体上看,是按照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要求展开的。
依法行政,首先要为行政执法提供完善的行政法律制度,授权明确,制度民主、公正,便于操作,符合市场经济要求。
其次是要政府依据法律的授权和规定,严格执法。
行政机关行使行政权力,执行法律,主要有两种方式,一是制定规范,又称抽象行政行为,即国务院根据宪法、法律,制定行政法规,国务院部委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制定规章,地方政府还要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制定规章。
二是依法作出具体行政行为。
这两者都要按照党的十五大的要求:“一切政府机关必须依法行政,切实保障公民权利。
规定行政法律制度的,统称为行政法。
从性质上说,行政法是关于行政权的法,是关于行政权的授予、行政权的行使和运作以及对行政权的授予、运作和行使进行监督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这里所说的法律规范的总和,是指行政法是由众多法律规范组成的。
这与民法、刑法一般都有法典不同。
因此,行政法就有一个调整范围的问题。
行政法大致由三部分组成:第一部分,关于行政权的授予和组织行政机关的法律。
行政法律制度概述模板
行政法律制度概述模板第一篇行政法律制度第一篇40分第二篇80分第三篇20分回归书本,关键在于平时基础知识的积累。
做题时,要把题目对应的知识点在教材上找到,去背教材上的内容。
考试之前,第二篇的内容最少要看三遍,要做到非常熟悉。
第三篇分值少,能够在最后冲刺阶段突击一下。
第一篇行政法律制度重点章节是第五、六、七章共三章。
第六章考查分值是最高的。
第五章是行政处罚法,经常在综合分析题中出题。
第一章行政法基本理论概述第一节行政法概述三、行政法的基本原则和渊源第二节行政法律关系掌握行政法律关系和监督行政法律关系各自的主体、客体、内容。
特征能够考多选。
第二章行政主体本章考了1分。
第一节行政主体概述一、行政主体的概念及特征行政主体是社会组织;享有行政权力;能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行政权;能够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二、行政主体的行政职权一般分为固有职权和授予职权两大类。
(一)行政职权的特征2.优益性。
职务上的优益条件体现为行政优先权,物质上的优益条件体现为行政受益权。
(二)行政职权的内容第二节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二、中央行政机关与地方行政机关(二)地方行政机关2.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职能部门3.地方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联系学习教材15页法律、法规授权组织中的派出机构)三、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行政复议中,公务员不能做被申请人。
行政诉讼中,公务员不能做原告,也不能做被告,不具有诉讼当事人的地位。
( 考试中考了公务员享有的权利)第三节其它行使行政职权的组织一、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一)行政机构2.派出机构派出机构与派出机关的区别二、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被委托的组织只能以委托机关名义、在委托范围内行使行政职权,不得再委托其它任何组织或个人行使委托的职权。
委托行政机关对被委托的组织的行为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第三章行政行为预计本章在考查分值会加大。
第一节行政行为概述一、行政行为的概念和特征重点关注特征。
二、行政行为的内容与效力(一)行政行为的内容(4个)1.赋予权益或义务2.剥夺权益或免除义务3.变更法律地位4.确认法律事实与法律地位联系学习:行政复议的范围,看是否是具体行政行为、外部行政行为、履行行政职权时做出的行政行为。
我国的行政法律制度
我国的行政法律制度任进国家行政学院法学部教授大家好,今天我给大家介绍行政法律制度,大家知道,2004年3月22号,国务院印发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在国务院的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实施纲要里面提出来,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努力建成法治政府,还提出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就是要做到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
依法行政的所依之法就是由宪法的有关规定,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支持条例、单行条例和规章组成的有关行政管理的有关法律规范的总称,所以我国的行政法律制度也就是我们依法行政所依之法的基本内容。
今天我给大家介绍我国的行政法律制度,主要讲四个方面的问题。
第一,介绍行政法的基本原理。
第二,介绍行政主体的法律制度,第三,介绍行政行为和行政程序法律制度,第四,介绍对行政机关的监督制度。
一、行政法的基本原理(一)行政法的定义和特征下面讲第一个问题,就是行政法的基本原理。
我们知道,行政法它是规范行政管理活动的各种法律规范组成的一个综合体系,行政法就是规范行政管理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和,包括有关行政主体、行政行为、行政程序和行政监督方面的法律规范。
行政法它有以下三个方面的特点,第一个,行政法还没有形成一个统一的行政法典,和宪法、民法、刑法不一样的地方,行政法它没有形成一个统一的法典,因为行政管理的活动范围非常广泛,行政法调整的法律关系非常复杂,所以,很难形成一个统一的行政法典,这是行政法的第一个特点。
第二个特点,行政法涉及的领域非常广泛,涉及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内容非常丰富,调整的社会关系也非常复杂,所以,行政法是涉及面很广、内容非常丰富的一门法律。
第三,行政法有很强的变动性,因为行政管理活动处于不断的变化中,和行政管理活动变化相适应,所以,调整行政管理活动的行政法也富于多变性。
(二)行政法的地位、构成和表现形式行政法是我们国家法律体系当中一个非常重要的部门,大家知道,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有关文件,在我们国家,我们的法律体系是由调整不同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最成的一个综合体系,我们的法律体系有主要七个法律部门组成,这七个法律部门就是宪法及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行政法、经济法、刑法、社会法和诉讼及非诉讼程序法,这七个法律门类当中,行政法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部分,行政法是由调整行政机关和相对人的相互法律规范组成的一个重要的法律部门,它在我们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当中处于一个非常重要的地位。
行政法律制度解读
第三章行政法律制度教学目的:通过学习行政法律知识,掌握行政法的调整对象;了解行政行为的特征及效力;懂得如何依法行政,如何依法行使行政职权。
教学重点:1.行政法的概念和调整对象。
2.行政法的渊源。
3.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4.行政行为的特征、效力和种类。
教学难点:1.行政法的渊源。
2.行政行为的分类。
授课方式:课堂讲授和学生讨论。
学时安排:2学时。
教学内容:第一节行政法概述一、行政法的概念和调整对象1. 行政法的概念行政法是调整行政关系以及在此基础上产生的监督行政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 行政法的调整对象行政法的调整对象是行政关系和监督行政关系。
包括行政机关相互之间、行政机关与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的关系,以及其他国家机关对行政机关的监督关系。
二、行政法的渊源表现行政法规范的形式就是行政法的渊源。
行政法的渊源主要有: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和地方规章、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法律解释、国际条约等。
三、行政法的基本原则1. 行政合法性原则行政合法性是指行政权的存在、行使必须依据法律,符合法律,不得与法律相抵触。
2. 行政合理性原则行政合理性原则是指行政行为的内容要客观、适度、合乎理性。
3. 行政应急性原则行政应急性是指在某些特殊的紧急情况下,出于国家安全、社会稳定或公共利益的需要,行政机关可以采取没有法律依据的或与法律相抵触的措施。
第二节国家行政机关和国家公务员一、国家行政机关1. 国家行政机关的概念国家行政机关是指国家根据其统治意志,按照宪法和有关组织法的规定设立的,依法享有并运用国家行政权力,负责对国家各项行政事务进行组织、管理、监督和指挥的国家。
2. 行政机关体系中央行政机关有:国务院;国务院各部、委员会;国务院的直属机构;国务院各部、委员会管理的国家局。
地方行政机关有:地方人民政府;地方人民政府的职能部门;地方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
二、国家公务员1. 国家公务员的概念国家公务员是指代表国家或政府从事公共事务管理,提供公共服务的人员,即各级国家行政机关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
我国的行政法律制度
我国的行政法律制度我国的行政法律制度是指我国国家机关和行政机构按照法律规定行使行政权力的制度。
行政法律制度是我国政治体制和法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对维护国家的政治稳定、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具有重要作用。
在此文章中,我们将从行政法律制度的概念和特点、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行政法的实施和发展等方面展开讨论。
一、行政法律制度的概念和特点行政法律制度是指通过法律规范和法律程序对行政机关的权力行使进行约束、规范和监督的制度。
它确保了行政机关依法行使权力,维护了公民权益和社会秩序的正常运作。
行政法律制度的特点可以总结为以下几个方面:1. 法律性:行政法律制度以法律为基础,通过法律规范来确立行政机关的权力和义务,规范其行为。
行政机关必须在法律的框架内行使权力,不能超越法律的范围。
2. 程序性:行政法律制度注重行政决策的公开、公平、公正,要求行政机关在行使权力时遵循一定的程序,如听证、公示、复议等程序,保障公民和组织的合法权益。
3. 监督性:行政法律制度对行政机关的权力行使进行监督,包括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
内部监督主要是指行政机关自身的监督机制,外部监督则包括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途径。
二、相关法律法规我国行政法律制度建立在宪法的基础上,同时还涉及大量的法律法规。
下面是一些重要的法律法规:1.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规范了行政诉讼的基本原则、审理程序等方面的问题,保障了公民和组织的诉讼权益。
2.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对行政许可的程序、条件、撤销等问题进行了规定,防止行政机关滥用行政权力。
3.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确保公民和组织对行政行为的不满可以通过复议途径予以解决,维护了合法权益。
4.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规定了行政机关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罚的程序和原则,维护了社会秩序。
三、行政法的实施与发展我国行政法的实施与发展经历了几个阶段。
197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理法》的颁布标志着我国具有现代意义上的行政法。
行政法律制度
行政法律制度
一、行政法的概念、范畴:
行政: 行政:国家行政机关代表国家履行社会公共事务 管理职能活动的总称。 管理职能活动的总称。 行政法:规范国家行政机关及其行政管理活动 国家行政机关及其行政管理活动的 行政法:规范国家行政机关及其行政管理活动的 法律规范的总称。 法律规范的总称。 行政法的特点: 行政法的特点: 内容广泛性——涉及社会公共事务管理的各 1、内容广泛性 涉及社会公共事务管理的各 个方面; 个方面; 形式多样性——没有统一法典(法律、条例、 没有统一法典( 2、形式多样性 没有统一法典 法律、条例、 办法、规定等); 办法、规定等); 实体法规范和程序法规范相结合。 3、实体法规范和程序法规范相结合。
棚濑孝雄:
如果行政权利的膨胀是现代社会不可避 免的宿命,那么为了取得社会的平衡, 一方面必须让政治充分反映民众的意愿, 另一方面在法的体系中应该最大限度地 尊重个人的主体性,使他们能够与过分 膨胀的行政权力向抗衡。
本节重点:
行政法的特点 行政法律关系的特点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具体行政行为、抽象行政行为的含义、 区别及救济途径
三、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1、依法行政原则——依照法定职责 、 依照法定职责 和程序行使行政权力。 和程序行使行政权力。 2、行政合理性原则(合理、适当、公正) 2、行政合理性原则(合理、适当、公正) 3、效率原则 、
四、国家行政机关与公务员
《国务院组织法》、《地方人民政府组 国务院组织法》 织法》等——行政机构设置、职权、编 织法》 行政机构设置、职权、 行政机构设置 预算、领导体制、机构之间的关系、 制、预算、领导体制、机构之间的关系、 监督等 公务员法》 公务员的录用、考核、 《公务员法》:公务员的录用、考核、 级别、晋升、奖惩、辞退、 级别、晋升、奖惩、辞退、人事争议处 理等
我国的行政法律制度简述
我国的行政法律制度简述我国的行政法律制度是指中国政府对行政行为进行规范和监督的法律体系。
行政法律制度的建立旨在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秩序,促进公共利益的实现。
以下将对我国的行政法律制度进行简要描述。
一、行政法律体系的组成我国的行政法律制度由宪法、行政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组成。
宪法是最高法律,确立了国家政权的机关、职权和对公民的基本权利。
行政法是宪法的补充,规定了行政机关的组成、职权、程序和责任等方面的规范。
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主要包括行政许可法、行政诉讼法、行政监察法等,这些法律法规对行政行为进行了进一步的细化和规范。
二、行政法律体系的原则我国的行政法律体系遵循了一系列的原则,这些原则是确保行政行为合法性和公正性的基本准则。
其中,平等原则是指行政机关在行使职权时应当保证公民之间的平等地位,不得进行任何歧视。
法定原则是指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必须有法律依据,不得任意滥用职权。
公开原则是指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应当对公众透明,公民有权了解行政机关的工作情况、行政决策依据等。
公正原则是指行政机关在处理行政事务时要公正、无私、权责统一,不得违反公平正义。
三、行政法律体系的特点我国的行政法律体系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首先,法律面向全体公民,依法行政是行政机关的基本原则。
其次,行政诉讼制度的建立,保障了公民对行政行为的救济权利。
再次,行政监察制度的完善,确保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合法性和公正性。
此外,我国的行政法律体系还注重与国际法、环境法、社会法等其他法律制度的衔接,形成了相对完善的法律体系。
四、行政法律体系的监督机制为了确保行政法律体系的有效运行,我国建立了相应的监督机制。
首先,法院是对行政行为进行司法审查的机构,可以对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判。
其次,行政监察机关是对行政机关行政行为的监督机构,可以对不当行为进行检查、调查和追责。
此外,还有公众参与、媒体监督等方式,以提高行政行为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总之,我国的行政法律制度是对行政行为进行规范和监督的法律体系,它的建立旨在保障公民权益,维护社会秩序,促进公共利益的实现。
行政法律制度概述(doc 11页)
行政法律制度概述(doc 11页)第一篇行政法律制度第一篇40分第二篇80分第三篇20分回归书本,关键在于平时基础知识的积累。
做题时,要把题目对应的知识点在教材上找到,去背教材上的内容。
考试之前,第二篇的内容最少要看三遍,要做到非常熟悉。
第三篇分值少,可以在最后冲刺阶段突击一下。
第一篇行政法律制度重点章节是第五、六、七章共三章。
2008年第六章考查分值是最高的。
第五章是行政处罚法,经常在综合分析题中出题。
第一章行政法基本理论概述第一节行政法概述三、行政法的基本原则和渊源第二节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二、中央行政机关与地方行政机关(二)地方行政机关2.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职能部门3.地方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联系学习教材15页法律、法规授权组织中的派出机构)三、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行政复议中,公务员不能做被申请人。
行政诉讼中,公务员不能做原告,也不能做被告,不具有诉讼当事人的地位。
(2008年考试中考了公务员享有的权利)第三节其他行使行政职权的组织一、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一)行政机构2.派出机构派出机构与派出机关的区别二、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被委托的组织只能以委托机关名义、在委托范围内行使行政职权,不得再委托其他任何组织或个人行使委托的职权。
委托行政机关对被委托的组织的行为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第三章行政行为预计本章在2009年考查分值会加大。
第一节行政行为概述一、行政行为的概念和特征重点关注特征。
二、行政行为的内容与效力(一)行政行为的内容(4个)1.赋予权益或义务2.剥夺权益或免除义务3.变更法律地位4.确认法律事实与法律地位联系学习:行政复议的范围,看是否是具体行政行为、外部行政行为、履行行政职权时做出的行政行为。
(二)行政行为的效力三、行政行为的分类(重点)掌握不同的分类标准和书上的举例。
注意:每天都要复习要考的科目。
(八)授益行政行为与损益行政行为(新增)以行政行为的内容对行政相对人是否有利为标准。
五、行政行为的无效、撤销和废止(一)行政行为的无效(三)行政行为的废止2.行政行为废止的法律后果因行政行为的废止给对方利益造成损失的,行政主体应当依法给予补偿。
中国行政法律制度
中国行政法律制度中国行政法律制度是指中国国家在行政管理和法律实施方面建立的一系列制度和法律规定。
这些制度和规定旨在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的稳定和正常运转。
中国行政法律制度的形成和发展经历了多个历史时期的变革和完善。
中国行政法律制度的核心是宪法。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规定了政府的职责和权限,保障公民的权利和自由。
作为最高法律文件,宪法对其他法律有着指导作用。
中国现行的宪法于1982年颁布,历经多次修正,确立了社会主义法制国家的基本原则。
在中国的行政法律制度中,还有一系列相关的法律法规。
首先是《行政法》,它是对行政行为进行管理和监督的法律基础。
行政法规定了政府部门的权限和职责,规定了公务员的权力和义务,以及公民与政府之间的关系。
行政法对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合理性进行监督,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
另外,中国行政法律制度中还涉及到《行政机关法》和《行政诉讼法》。
《行政机关法》规定了行政机关的组织结构和运行方式,确保政府部门的决策公开透明、权力依法行使。
《行政诉讼法》则是对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监督和维护的法律。
它规定了公民对政府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程序、条件和权利,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
除了以上的法律法规,中国行政法律制度还包括了一系列关于行政管理的具体规定。
例如《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等,它们是为了规范政府行为,保障公民的利益和权益而制定的。
在中国行政法律制度的执行中,还设立了一系列的行政机关和法律机构。
行政机关负责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等职能,依法履行行政行为。
法律机构则负责司法审判和法律监督,确保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中国行政法律制度的建立和发展是一个不断完善的过程。
中国政府和法律机构积极借鉴国际经验,吸取其他国家行政法律制度的优点,不断改进和完善自己的制度。
同时,也根据国内 external conditions情况的变化和法律实施的需求,对行政法律制度进行修订和更新。
行政法律制度
行政法律制度行政法律制度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在行使行政职权过程中所必须遵守和执行的法律规定。
行政法律制度的建立和健全,对于保障公民权益、维护社会稳定和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从行政法律制度的概念、特点、重要性以及建设方向等方面进行探讨。
一、行政法律制度的概念行政法律制度是由行政法律规范构成的体系,它确立了行政机关在行使行政职权时应当遵守和执行的法律规定。
行政法律制度以法律为基础,依法设定了行政机关的权限、程序、责任等方面的法律规则,旨在规范行政机关的行为,保护公民权益,实现行政法治。
二、行政法律制度的特点1. 法律约束性:行政法律制度以法律为依据,行政机关在行使职权时必须依照法律的规定行事,不能随意拟定规则或滥用职权。
2. 公正公平性:行政法律制度要求行政机关在处理事务时要公正公平,不能偏袒某一方利益,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
3. 程序规范性:行政法律制度明确了行政机关行使职权的程序和要求,对于行政决策、征收税费、行政执法等环节都有明确的程序规定,确保法律的实施过程合规合法。
4. 可操作性:行政法律制度要求规则具有可操作性,能够指导行政机关在具体工作中操作,使其行为更具可预测性,减少任意性。
三、行政法律制度的重要性1. 保障公民权益:行政法律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可以有效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
通过规范行政机关的行为,防止滥用职权和侵害公民的权益。
2. 维护社会稳定:行政法律制度的实施可以减少行政失误和不公正现象的发生,维护社会秩序和稳定,增强公众对行政机关的信任。
3. 提升政府治理能力:行政法律制度有助于提升政府的治理能力和效率,规范行政机关的行为,减少行政决策的主观随意性,提高行政效能。
4. 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行政法律制度的健全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和重要内容,能够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进程。
四、行政法律制度的建设方向1. 系统性建设:加强行政法律制度的系统性建设,形成行政法律制度相互关联、相互支持的体系,保证法律规范的一致性。
法律基础知识汇总行政法律制度与行政行为规范
法律基础知识汇总行政法律制度与行政行为规范法律基础知识汇总:行政法律制度与行政行为规范导言:在现代社会中,行政法律制度及行政行为规范是确保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的重要基石。
本文将从行政法律制度的概念、行政行为规范的原则和效力等多个方面进行探讨。
一、行政法律制度1. 概述行政法律制度是指依法对行政机关进行管理和监督的一系列机制和规定。
其目的是确保行政机关依法行使权力,维护行政活动的合法性、公正性和透明度。
2. 行政法律制度的主要内容(1)行政许可制度:指行政机关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对个人和组织进行行政许可的规定和程序。
(2)行政裁决制度:指行政机关依法对行政争议进行裁决的规定和程序。
(3)行政监督制度:指行政机关对下级行政机关和公务人员进行管理和监督的规定和程序。
(4)行政诉讼制度:指个人和组织对行政机关行政行为不服提起的诉讼程序和规定。
二、行政行为规范1. 概述行政行为规范是行政机关为履行公共权力而采取的具体行为。
其目的是确保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公正性、高效性和透明度,保护公民和组织的合法权益。
2. 行政行为规范的原则(1)合法性原则:行政行为必须依法行使,不得超越法定职权范围。
(2)公正性原则:行政行为应当公平、公正,不得滥用职权或歧视个人或组织。
(3)高效性原则:行政行为应当高效、迅速,不得拖延不办或敷衍塞责。
(4)透明度原则:行政行为应当公开、透明,便于监督和评价。
3. 行政行为规范的效力(1)个人权益保护:行政行为对公民和组织的权益有直接约束力,可以得到法律保护。
(2)行政机关内部约束:行政行为在行政机关内部具有约束力,确保行政机关依法行使权力。
(3)法律监督和审查:行政行为可以接受法律监督和审查,保证合法性和公正性。
4. 行政行为规范的违法救济途径(1)行政复议:当个人或组织认为行政行为违法或不公正时,可以提起行政复议申请,请求行政机关进行复议。
(2)行政诉讼:当个人或组织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时,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法院对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和裁决。
我国的行政法律制度简述
党的十五大提出的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已由第九届全国人大第二次会议写入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立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最重要的组成部分,“在很大程度上对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实行具有决定性意义。
”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国家行政机关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
宪法又规定,行政机关是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
权力机关的意志主要是通过制定法律表达出来的,因此,从根本上说,行政机关是执法机关。
依法行政,是对行政机关提出的要求,要求行政机关行使行政权力,必须有法律授权,权力来源于人民,来源于法律,并依据法律。
严格依照法律规定办事,法律是行政机关据以活动的根据,也是人们对这种活动进行评判和监督的标准。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加强了行政法制建设,从总体上看,是按照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要求展开的。
依法行政,首先要为行政执法提供完善的行政法律制度,授权明确,制度民主、公正,便于操作,符合市场经济要求。
其次是要政府依据法律的授权和规定,严格执法。
行政机关行使行政权力,执行法律,主要有两种方式,一是制定规范,又称抽象行政行为,即国务院根据宪法、法律,制定行政法规,国务院部委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制定规章,地方政府还要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制定规章。
二是依法作出具体行政行为。
这两者都要按照党的十五大的要求:“一切政府机关必须依法行政,切实保障公民权利。
”规定行政法律制度的,统称为行政法。
从性质上说,行政法是关于行政权的法,是关于行政权的授予、行政权的行使和运作以及对行政权的授予、运作和行使进行监督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这里所说的法律规范的总和,是指行政法是由众多法律规范组成的。
这与民法、刑法一般都有法典不同。
因此,行政法就有一个调整范围的问题。
行政法大致由三部分组成:第一部分,关于行政权的授予和组织行政机关的法律。
第一篇行政法律制度
第一篇行政法律制度第一章行政法基本理论概述第一节行政法概述(1)法律之间对同一事项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由全国人大常委会裁决。
(新法优于旧法、特别法优于一般法)(2)行政法规之间对同一事项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由国务院裁决。
(3)授权制定的法规与法律规定不一致,由全国人大常委会裁决。
(4)国务院部门规章与地方性法规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由国务院提出意见,国务院认为应当适用地方性法规的,应当决定在该地方适用地方性法规的规定;认为应当适用部门规章的,应当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裁决。
(5)各部门规章之间、各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具有同等效力,它们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时,由国务院裁决。
第二节行政法律关系第二章行政主体第一节行政主体概述第二节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第三节其他行使行政职权的组织第三章行政行为第一节行政行为概述四、行政行为的合法要件(掌握)(1)行政行为的主体应当合法(2)行政行为应当在行政主体的权限范围内实施(3)行政行为的内容应当合法、适当(4)行政行为应当符合法定程序政第一节行政许可概述二、《行政许可法》的基本原则(掌握)第二节行政许可的设定第三节行政许可的实施(1)一般行政许可实施的期限为20天。
(2)行政许可采取统一办理或者联合办理、集中办理的,办理的时间不得超过45日;45日内不能办结的,经本级人民政府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5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
(3)多层级的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下级机关审查的期限是20天。
(4)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申请人送达许可证件。
四、行政许可实施的费用制度(了解)(1)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及对行政许可事项进行监督检查,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2)行政机关提供行政许可申请书格式文本,不得收费。
(3)如按法律、行政法规收取费用的,所收取的费用必须全部上缴国库,任何机关或个人不得以任何名义截留、挪用、私分或变相私分。
行政法律制度
行政法律制度
作为一名行政法律制度的学者,我认为行政法律制度是
指国家机构和政府公职人员行使行政管理职权所遵循的法律规范体系。
这个体系主要包括行政法律的制定、执行和监督机制,以及行政权利和行政责任的界定等内容。
在行政法律制度中,一个重要的概念是行政法。
行政法
是国家机构和政府公职人员行使行政管理职权时遵循的法律规范。
行政法的制定需要经过国家立法机关的制定和发布,由此产生的行政法规、规章和决定等文件具有法律效力,必须被依法执行。
行政法律制度还包括法律执行的机制和监督体系。
在法
律执行的过程中,司法机关是维护法律的最高机构,其对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具有审判权。
此外,还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等制度,用于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在行政法律制度的实施过程中,应该严格规定行政权利
和行政责任的界定。
行政权利是指国家机构和政府公职人员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的权利,如决策、执法、处罚等活动。
而行政责任则是指国家机构和政府公职人员违反法律规定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如违法行使职权、滥用职权等。
总之,行政法律制度是国家机构和政府公职人员行使行
政管理职权所遵循的法律规范体系。
它包括行政法律的制定、执行和监督机制,以及行政权利和行政责任的界定等内容。
建立和完善行政法律制度有助于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展。
我国的行政法律制度
引言概述:行政法律制度在国家治理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是维护行政权力合法性、保护公民利益的基础性法律体系。
本文将对我国行政法律制度进行详细阐述,包括行政权力的法定性、行政机关的法定程序、行政自由裁量权的限制、行政争议解决机制以及行政法治建设的现状。
正文内容:一、行政权力的法定性1.行政权力的定义及特点2.我国行政权力的合法性基础3.行政法定程序的重要性和实践意义4.行政权力的限制机制5.行政审批制度的改革与行政权力的规范化二、行政机关的法定程序1.行政机关的组成和职能2.行政机关的权限与责任3.行政机关的决策过程和程序4.行政机关的法定程序保障措施5.行政机关的监督与责任追究三、行政自由裁量权的限制1.行政自由裁量权的定义及涵义2.行政自由裁量权的合法性基础3.行政自由裁量权的限制原则4.行政自由裁量权的法律规范和标准5.行政自由裁量权的滥用和监督四、行政争议解决机制1.行政争议解决的概念和重要性2.行政争议解决的主要方式3.行政诉讼制度的建立和完善4.行政赔偿制度的改革和优化5.行政争议解决的创新与发展五、行政法治建设的现状1.行政法治建设的意义和目标2.行政法治建设的现实困境和挑战3.行政法治建设的法律制度建设4.行政法治建设的制度机制建设5.行政法治建设的发展路径和前景展望总结:我国行政法律制度是维护行政权力合法性和公民权益的基石,具有重要的法律地位和实践意义。
在行政权力的法定性、行政机关的法定程序、行政自由裁量权的限制、行政争议解决机制以及行政法治建设等方面,我国不断加强法律制度建设和创新,为行政权力的规范化与行政法治的建设提供了坚实的法治基础。
行政法治建设仍面临着一些困境和挑战,需要进一步完善和提升。
通过加强行政法治建设,我们能够更好地保障公民权益,促进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
行政法的制度
行政法的制度
行政法是指国家机关和行政机构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所遵循的法律制度。
它是以保障公民权益、维护社会秩序、实现国家目标为目的,通过对行政机关的组织、职权、程序、行为等方面的规范,约束和规范行政活动。
行政法的制度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概括:
1. 行政机关的组织制度:行政法规定了行政机关的组织形式、职能等内容。
例如,国家行政机构的设置、行政机关内部的职务等级制度、行政机关的职权划分等。
2. 行政职权的行使制度:行政法规定了行政机关行使职权的条件、范围和程序。
包括行政机关的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等方面的规定。
3. 行政程序的制度:行政法规定了行政机关进行行政活动时所应遵循的程序规定。
这包括行政机关的决策程序、听证程序、申诉和诉讼程序等方面的规定。
4. 行政行为的制度:行政法规定了行政机关进行行政活动时所应遵循的行为规范。
例如,行政机关的行政命令、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方面的规定。
5. 行政责任的制度:行政法规定了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责任追究制度。
这包括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违法行为、失职行为等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总之,行政法的制度是国家对行政机关在行使行政权力时的规范和约束,以保障公民利益、维护社会秩序的法律制度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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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行政法律制度第一篇40分第二篇80分第三篇20分回归书本,关键在于平时基础知识的积累。
做题时,要把题目对应的知识点在教材上找到,去背教材上的内容。
考试之前,第二篇的内容最少要看三遍,要做到非常熟悉。
第三篇分值少,可以在最后冲刺阶段突击一下。
第一篇行政法律制度重点章节是第五、六、七章共三章。
2008年第六章考查分值是最高的。
第五章是行政处罚法,经常在综合分析题中出题。
第一章行政法基本理论概述第一节行政法概述三、行政法的基本原则和渊源第二节行政法律关系掌握行政法律关系和监督行政法律关系各自的主体、客体、内容。
特征可以考多选。
第二章行政主体本章2008年考了1分。
第一节行政主体概述一、行政主体的概念及特征行政主体是社会组织;享有行政权力;能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行政权;能够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二、行政主体的行政职权一般分为固有职权和授予职权两大类。
(一)行政职权的特征2.优益性。
职务上的优益条件体现为行政优先权,物质上的优益条件体现为行政受益权。
(二)行政职权的内容第二节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二、中央行政机关与地方行政机关(二)地方行政机关2.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职能部门3.地方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联系学习教材15页法律、法规授权组织中的派出机构)三、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行政复议中,公务员不能做被申请人。
行政诉讼中,公务员不能做原告,也不能做被告,不具有诉讼当事人的地位。
(2008年考试中考了公务员享有的权利)第三节其他行使行政职权的组织一、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一)行政机构2.派出机构派出机构与派出机关的区别二、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被委托的组织只能以委托机关名义、在委托范围内行使行政职权,不得再委托其他任何组织或个人行使委托的职权。
委托行政机关对被委托的组织的行为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第三章行政行为预计本章在2009年考查分值会加大。
第一节行政行为概述一、行政行为的概念和特征重点关注特征。
二、行政行为的内容与效力(一)行政行为的内容(4个)1.赋予权益或义务2.剥夺权益或免除义务3.变更法律地位4.确认法律事实与法律地位联系学习:行政复议的范围,看是否是具体行政行为、外部行政行为、履行行政职权时做出的行政行为。
(二)行政行为的效力三、行政行为的分类(重点)掌握不同的分类标准和书上的举例。
注意:每天都要温习要考的科目。
(八)授益行政行为与损益行政行为(新增)以行政行为的内容对行政相对人是否有利为标准。
五、行政行为的无效、撤销和废止(一)行政行为的无效(三)行政行为的废止2.行政行为废止的法律后果因行政行为的废止给对方利益造成损失的,行政主体应当依法给予补偿。
第二节抽象的行政行为一、抽象行政行为抽象行为具有以下特征:1.对象的普遍性;2.效力的普遍性和持续性;3.准立法性;4.不可诉性。
二、行政立法行政立法的主体(重要)第三节具体行政行为一、行政征收三、行政确认六、行政强制(重要,和行政处罚要区别开)八、行政裁决要记住各自的特征、种类、举例。
第四节行政行为程序与行政程序法一、行政行为程序与行政程序法的涵义行政程序法与行政实体法具有同等重要的法律地位。
行政程序法的核心价值有两个:一是刚正;二是效率。
二、行政程序法的基本原则(4个)三、行政程序法的基本制度(6个)第四章行政许可法律制度第一节行政许可概述一、行政许可的概念和分类(二)行政许可与相关概念的区别区别要记准确,特别是举例。
二、行政许可的特征三、《行政许可法》的基本原则(五)信赖保护原则(首次确认)第二节行政许可的设定二、行政许可设定的有关程序制度及可设定事项(二)可设定行政许可事项可以不设定行政许可的四种事项(第38~39页)教材39~40页新增的内容要注意。
三、行政许可设定权划分(重点)尚未制定法律的,行政法规可以设定行政许可。
必要时,国务院可以采用发布决定的方式设定行政许可。
实施后,除临时性行政许可事项外,国务院应当及时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法律,或者自行制定行政法规。
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的,因行政管理的需要,确需立即实施行政许可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章可以设定临时性的行政许可。
第三节行政许可的实施一、行政许可实施主体(二)行政许可实施主体的其他有关规定二、行政实施许可程序(重点)(一)行政许可实施的申请与受理程序(二)行政许可实施的审查与决定程序(三)行政许可听证程序(四)行政许的变更与延续(五)行政许可实施的特别规定三、行政许可实施的期限规定(重点)四、行政许可实施的费用制度第四节行政许可的监督检查和法律责任二、行政许可撤销和注销制度(重点)三、违反行政许可法的法律责任(二)行政许可相对人的违法责任1.申请人诈欺申请的违法行为(1年)2.被许可人采取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的违法行为(3年)第五章行政处罚法律制度第一节行政处罚概述二、行政处罚的基本原则(一)行政处罚法定原则1.处罚决定权法定。
2.行政处罚依据法定。
3.行政处罚主体及其职权法定。
4.行政处罚程序法定。
(二)处罚公开、刚正、过罚相当原则过罚相当,要求立法所设定的违法行为与行政处罚相适应,作出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处罚轻重适度。
即重过重罚、轻过轻罚,准确适用依法从轻、减轻处罚规定,作出的处罚符合设定该处罚的目的,相同情况相同处罚;处罚应采用最必要的方式,处罚符合比例法则、合乎情理且有可行性、符合客观规律。
(多选)(六)一事不二罚(款)原则(重点)第二节行政处罚的种类和设定一、行政处罚的种类(二)行政处罚的理论分类1.人身自由罚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1)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2)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3)70周岁以上的;(4)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1周岁婴儿的。
2.行为罚(1)责令停产停业(特点)限期整改、限期治理等措施不属于行政处罚,属于一种行政命令,不属于行政处罚。
(2)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执照如《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纳税人不办理税务登记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经税务机关提请,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其营业执照。
二、行政处罚的设定(2009年要特别注意)第三节行政处罚实施主体、管辖及适用一、行政处罚的实施主体二、行政处罚的管辖和适用根据《行政处罚法》规定,行政处罚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二)行政处罚的适用(重点)(三)行政处罚的追究时效《行政处罚法》2年《税收征管法》5年《治安管理处罚法》6个月行政处罚的追究时效,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第四节行政处罚程序一、行政处罚决定程序(二)一般程序(三)听证程序二、行政处罚执行程序(一)处罚机关与收缴罚款机构相分离当事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银行应当收受罚款,并将罚款直接上缴国库。
记住:20元、50元、2日(二)行政处罚的强制执行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收罚款。
属于行政强制。
当事人确有困难,需要延期或者分期缴纳罚款的,经当事人申请和行政机关批准,可以暂缓或者分期缴纳。
特别行政法规对此也作了具体规定。
如,《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六十一条规定:当事人确有经济困难,申请延期或者分期缴纳罚款的,经海关批准,可以暂缓或者分期缴纳罚款。
当事人申请延期或者分期缴纳罚款的,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海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海关同意当事人暂缓或者分期缴纳的,应当及时通知收缴罚款的机构。
(三)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三、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程序记住:3日、24小时第五节税务行政处罚一、税务行政处罚的概念和种类税务行政处罚包括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停止办理出口退税以及吊销税务行政许可证件四种。
二、税收违法行为及其处罚规定三、税务行政处罚听证程序第六章行政复议法律制度第二节行政复议受案范围二、行政复议中的抽象行政行为审查可以审查的“规定”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的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的规定以及乡、镇人民政府的规定等。
但这些规定不含国务院部、委员会规章和地方人民政府规章。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在申请行政复议时,一并提出对有关规定的审查申请的,行政复议机关对该规定有权处理的,应当在30日内依法处理;无权处理的,应当在7日内按照法定程序转送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依法处理,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应当在60日内依法处理。
处理期间,中止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审查。
第三节行政复议参加人一、行政复议申请人特定条件下,资格可能发生转移。
二、行政复议被申请人2.两个或者两个以上行政机关以配合的名义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配合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为配合被申请人。
4.行政机关与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以配合的名义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为配合被申请人。
行政机关与其他组织以配合的名义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为被申请人。
8.对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法设立的派出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行政复议的,该派出机关为被申请人。
10.行政机关设立的派出机构、内设机构或者其他组织,未经法律、法规授权,对外以自己名义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该行政机关为被申请人。
三、行政复议第三人第四节行政复议机关及行政复议管辖(重点、本章核心)一、行政复议机关的概念和范围二、行政复议管辖(二)特殊管辖(注意综合分析题)第五节行政复议程序一、行政复议申请与受理(重点)(一)申请复议的条件(二)申请复议的期限60日、起点、终点。
(三)行政复议的受理审查范围。
二、行政复议的审理(一)审理期限(四)审理中的其他有关问题(重点)1.复议申请的撤回。
2.复议期间具体行政行为的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