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物流合同法律制度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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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平等主体间的 民事行为 ➢以设立、变更、 终止债权债务关 系为目的和宗旨 ➢是物流服务提供 者和接受者之间 意思表示一致的 协议。
第二章 物流合同
物流合同法律制度的基本原则:
✓ 意思自治原则 ✓ 公平原则 ✓ 诚实信用原则 ✓ 合法原则
物流合同的订立
+ 要 约
承诺
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 的意思表示 (发盘)
➢ 拒绝履行(无正当理由)
➢ 迟延履行:给付迟延

受领迟延
➢ 不适当履行
在债有履务按债的不行人期权履接期能履人行受的形限够行对应或情。届履债于当 不形满行务债受能。时而的务领接,没情人而受
违约责任
继续履行:违约方不履行合同时,另一方有
权请求法院强制违约方按合同约定的义务履 行。
必须是违约方能够继续履行的合同 必须有非违约方的请求
受约人同意要约的 意思表示
物流合同的订立
要约的构成条件:
1. 由具有订约能力的特定人做出 2. 必须向要约人希望与之缔结合同的受约人发 出 3. 必须有订立合同的意图 4. 要约内容必须具体确定
物流合同的订立
要约邀请:指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 要约的意思表示。
不能因相对人的承诺而成立合同。
问题:船期公告、船期表、托运人 的订舱行为都是什么性质?
物流合同的效力
可撤消的物流合同:指当事人在订立合同
时,因意思表示不真实,法律允许撤消权人 通过行使撤消权使已经生效的合同归于无效。
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
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合同
一方欺诈胁迫或乘人之危,使对方 在违背真实意愿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
物流合同的履行
合同的履行:合同依法生效后,合同当事人 按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全面、适当的完成合 同义务,以使合同债权实现的过程。
归责原则:无过错责任原则
违约行为
预期违约:在合同履行期限届满以前,当
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示不履 行合同。
1、发生在履行期限届满前 2、类型有明示和暗示两种 3、非违约方有选择权(要求对方承担预期违约责
任或实际违约责任)
违约行为
实际违约行为:在履行期限届满后,当事
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义务而构成的违 约。
承运人 仓储保管人
港口经营人
是订立合同的人或参与合同履行 的人;
负有履行或参与履行合同的责任; 在各自责任范围内承担合同约定
或相关法律规定的责任
其他
合同效 力
(一)合同的成立与生效
合同成立指合同当事人订立合同的行为完成, 要约与承诺的过程已经结束或者双方已经签 字盖章。
合同生效是指合同产生法律效力。
物流合同的订立
要约的法律效力:
1、要约的生效:到达受约人时生效
2、要约的效力内容:对要约人的约束力
对受要约人的约束力
3、要约的撤回和撤消:
撤回指要约发出后到达受要约人之前,要约人取消要约的行 为。
撤消指要约到达受要约人并生效以后,要约人取消该要约的 行为。
不得撤消:规定承诺期限
物流合同的订立
4、要约的失效:
✓ 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 要约人依法撤消要约
✓ 承诺期限届满,受约人未做承诺
✓ 受要约人对要约内容做出实质性变更
✓ 非实质性变更:增加法定义务

说明性文件

授权范围内的变更
物流合同的订立
承诺的要件:
1. 由受约人向要约人做出 2. 内容必须与要约内容一致 3. 在有效期限内做出
物流合同的效力
物流合同的生效:已成立的合同对合同当
事人产生的法律后果。
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实
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或公共利益
合同具备规定的形式
物流合同的效力
无效合同:指合同虽然成立,但因为其在
内容和形式上违反了法律法规或社会公共利 益,因此自始不发生法律效力的合同。
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 以合法的形式掩盖非法的目的 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的行为
1、全面履行原则 2、协作履行原则
物流合同的担保
概念:依照法律规定,或由当事人双方经过协商一 致而约定,为保障合同债权实现的法律措施。
担保方式:1、保证 2、抵押 3、质押 4、留置 5、定金
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也称为违反合同的民事责任,指合同当事人 因违反合同义务所承担的责任。物流合同违约责任即为 物流合同当事人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或法律规定的义务 而承担的责任。
物流合同的订立
承诺的生效: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
效。
承诺的撤回:
问题:承诺能否被撤消?
物流合同的订立
订立物流合同时应注意的问题:
➢ 考虑不同物流功能之间的协调 ➢ 兼顾双方利益 ➢ 合同条款要完备 ➢ 物流服务内容要明确 ➢ 当事人应诚实守信 ➢ 合同应具有可操作性和可行性 ➢ 合同要留有余地
通常情况下,违约责任旨在弥补或补偿因违约行为造成 的损害后果。但是,在一定情况下,违约责任可能与补 偿没有直接关系。定金通常与补偿不存在关系,违约金 的数额可能高于或低于实际损害,但一般按约定的违约 金赔偿。
物流合同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合同当事人因违反合同义务所
承担的责任。
1、以合同的有效存在为前提 2、具有一定的任意性 3、旨在弥补或补偿因违约造成的损害后果。
物流法律关系
物流法律关系:以物流主体权利和义务为
内容的法律关系。 1、主体:法律关系的参与者。 行为 2、客体:权利和义务的指向对象。财产
物 智力成果
3、内容:主体在一定条件下依法律或约定 所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物流合同的主体
主体
物流作业委托人
物流服务购买者
收货人
物流服务提供者
物流经营人 实际履行人
第二章 物流合同
主要内容:
ζ 物流合同的概念 ζ 物流合同的订立 ζ 物流合同的效力 ζ 物流合同的履行 ζ 物流合同的违约责任
第二章 物流合同
合同:平等主体的自然人、 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设立、 变更、终止民事财产权利 和义务关系的协议。
物流合同:物流服务提供者 和接受者之间就运输、储存 等一项或几项基本物流活动 达成的协议。
非违约方必须在合理期限内提出
违约责任
支付违约金: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预先约
定,在合同债务人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合同 义务时,向对方当事人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 钱。 违约金由当事人约定
违约金的数额是预先确定的
违约后才能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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