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政府行政决策的现状与机制初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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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政府依法行政问题探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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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政府依法行政问题探讨-乡镇政府是国家法律和政策在农村的执行者,是直接跟农民打交道的机关。

乡镇政府在农村政策执行得怎样,直接体现党在农村的执政能力,直接影响农民对党和政府的信任程度,更直接影响当地经济和社会的发展。

为了使乡镇政府行政行为符合当地的实际情况,符合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符合科学的发展观,笔者结合自己的工作实践,从三个方面对乡镇政府的依法行政问题进行探讨,希望能为建立乡镇科学的行政行为体系提供参考。

ﻭﻭ一、当前乡镇政府行政的法律依据ﻭﻭ为了保障农村社会经济的发展,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中央到地方都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法规,这些法律法规对维护农村稳定、促进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起到了很大的作用。

乡镇政府作为国家在农村的一级国家机关,其行政行为依据应当来都自这些法律法规。

考察这些法律法规,我们可以看到,当前乡镇政府行政所依据的法律法规有以下五个问题:ﻭ一是法律法规数量庞杂。

笔者在CGRS全文数据库上(1949-2002)搜索涉“农”法律法规多达14664篇,涉及“乡镇”的就有4006篇。

涉农法律除了少量基本法律法规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国务院制定外,大多数法律是国务院部门规章和地方性法规,其中尤以部门规章为多。

各个省及以下政府对口部门依据部门规章制定相应的规范性文件,更是难以统计。

ﻭ二是法律的现实适用性差。

1992年实行市场经济后在CGRS上可搜索到的法律只有553篇,97%的法律法规是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制定的,许多法律虽然未被废止,但实践上已经不可用。

1992年以后制定的法律前瞻性也不强,有的法律刚刚颁布,就面临修改。

比如,计划生育法是建立在城乡二元制结构下的法律,2002 年颁布后,各省在2002、2003年相继颁布地方条例,但是,随着2004年全国性的户口制度改革,城乡生育差别将面临再次重大修改。

ﻭﻭ三是法律部门化、利益化倾向严重。

乡镇现实工作中,主要是依据上级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来执行政务,政府部门间各自依据文件收费、罚款,争夺利益。

关于乡镇依法行政的调研报告三篇

关于乡镇依法行政的调研报告三篇

关于乡镇依法行政的调研报告三篇篇一:关于乡镇依法行政工作的调查与思考乡镇街道是我国政权体系中最基层的政权机关,同人民群众的接触最经常,联系最直接,是行使管理职能、依法行政的最前沿阵地。

在“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今天,切实抓好乡镇依法行政工作,对树立维护基层政府的良好形象,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改善机关作风,提高办事效能,切实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具有强烈的现实意义。

目前,我国农村行政机关有法不依、执法不严、以言代法、以权压法、贪赃枉法等侵权现象仍然存在,因此调查分析当前农村依法行政存在的问题,寻找解决问题的方法,是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推进乡镇和村组依法行政能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关键。

为此我们在市委党校的组织下成立了一个乡镇依法行政工作调研组,每两人一组,分四个小组,通过查阅资料、问卷走访等形式对全市近几年来农村依法行政工作进行了为期10天的调查,将400份的问卷调查表发放到乡镇街道行政管理相对人和农村居民手中,由各类调查对象对我市乡镇街道在依法行政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自己的意见。

具体调查结果如下:一、乡镇和村组依法行政基本情况**市地处黄河上游、陇中腹部,黄土高原和腾格里沙漠过渡地带,东邻宁夏,南连定西,西界兰州并接河西走廊,北靠内蒙。

东西宽公里,南北长公里。

总面积万平方公里,占甘肃总面积的%。

现辖会宁、靖远、景泰三县和白银、平川两区,共有56个乡, 18个镇,10 个街道办事处。

全市农业人口万,土地面积万平方公里,耕地面积452万亩。

共有各类乡镇企业750家,其中工业企业50家,形成固定资产亿元。

全市小城镇总数已达19个。

全市乡镇机构含党委、政府、人大、纪委、武装、财政、计生、林业、农技农经、国土、水利水保、畜牧、邮电、民政、文化、广播电视、学校、卫生院、派出所、信用社、司法、法庭等组织,共有名在职干部职工,其中乡镇街道机关工作人员人;共有778个村民委(社区)个村民小组,村“两委”干部人、村小组干部人。

关于乡镇政权运行情况的调查与思考

关于乡镇政权运行情况的调查与思考

关于乡镇政权运行情况的调查与思考乡镇是我国最基层的政权组织,担负着领导、发动、组织农民群众推进改革发展,贯彻党在农村各项方针政策的历史重任。

随着我国经济和政治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党在农村的执政方式、执政内容、执政目标都发生了深刻的变化,乡镇政权在运行中遇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认真探究当前基层乡镇政权运行面临的问题,切实寻求加强基层政权建设的良策,对于进一步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一、乡镇机构改革后政权运行呈现出积极态势近10年来,乡镇政权经历了1998年、2003年、2005年三次大规模的改革,所涉及的深度和广度以及带来的影响都是巨大的。

减免农业税和2005年乡镇机构改革之后,乡镇政权运转呈现出相对积极的态势,乡镇工作呈现出了“新乡镇职能、新组织机构、新岗位效能、新办事方式”的格局。

一是乡镇职能得到转变,职责权限逐步上移。

按照依法行政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乡镇政府职能正在向“落实国家政策、严格依法行政,搞好市场监管,发展乡村经济、加强社会建设,提供公共服务,维护社会稳定”方面逐步转变,教育、卫生、民政、土地、保险、财政等权限逐步上收,由过去的“无所不管”变成了现在的管理兼顾服务。

二是乡镇机构得到精简,人员素质进一步提高。

通过撤并乡镇,##市18个乡镇撤并为15个乡镇和6个办事处,乡镇内设机构进一步精简。

干部队伍得到优化。

通过重新定岗、定员、定责,并采取“一人多岗”、“一岗多职”等措施,有效整合了乡镇干部资源。

改革后,乡镇领导班子成员由原来的15人减少到9人,行政编制由100多人减少到35人,班子成员平均年龄较改革前下降1.7岁,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占班子成员总数的90%以上,干部队伍的年龄、学历、知识结构进一步优化。

三是干部作风明显好转,干群关系得到改善。

改革中坚持因事设职,严格按职能核定人员编制,使“人浮于事、效率低下”等弊端逐步得到克服。

我国乡(镇)行政管理的现状与改革研究

我国乡(镇)行政管理的现状与改革研究

- 1 -内容摘要乡镇行政是我国农村基层政权组织,是国家行政管理体制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党和国家各项工作的落脚点,是农村建设的直接领导者和管理者,是把广大人民群众的意志和要求传输到国家政权组织中去的第一道入口。

随着经济全球化、世界一体化的不断深入,世界各国的经济技术、文化不断地相互融合,各国政府为在全球化过程中趋利避害,都面临着适应新形势、调整政府职能的挑战。

随着我国加入WTO,我国政府的行政管理体制和机制也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

乡镇政府作为国家政权的末梢,也应该以此为契机,全面深化行政体制改革。

中国幅员广阔,具有广大的农村,农村的基础设施建设、社会公益事业、农村的社会稳定以及国家对农业、农村和农民的扶持政策的落实,都离不开乡镇政府。

农村需要一个行政管理科学化的乡镇政府来服务、协调和管理,以确保农村经济社会健康、快速发展。

在现实生活中,乡镇政府虽然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了巨大的作用,但是,由于种种原因,乡镇政府的行政管理存在许多问题。

这些问题的存在,不仅影响了农村经济发展,一定程度上也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

乡镇有自己的特点,也有不如人意的现状,也还有目标一致的改革呼声,但改革是为了什么?如何改变?如何改变才能走出传统改革的误区,回归乡镇本来的功能。

关键词:乡镇行政管理改革- 1 -目录一、我国乡镇政府行政管理的现存问题 (2)(一)党政分设问题值得重新审视 (2)(二)干部任用体制亟待规范 (2)(三)财政体制不健全 (3)(四)镇政府职能的“越位”和“缺位”.................................... 错误!未定义书签。

(五)管理人员素质不高 ................................................... 错误!未定义书签。

二、我国乡(镇)行政管理的改革方法................................... 错误!未定义书签。

基层乡镇政府依法行政的现状问题与对策建议

基层乡镇政府依法行政的现状问题与对策建议

基层乡镇政府依法行政的现状问题与对策建议基层乡镇政府依法行政的现状问题与对策建议近年来,基层乡镇不断转变政府职能,在建设服务型、法制性政府上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在行政执法方面,面临诸多困难和问题,存在不得不管但又无权去管、难以管好的现状,亟待研究解决。

一是乡镇执法主体无据。

根据现行已颁布的行政法律、法规、规章,许多实施主体均为县级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主管部门,乡镇政府事实上不具有执法主体资格,但实践中乡镇政府却总是被推到最前线去“冲锋陷阵”,导致越权执法、违法执法现象时常发生。

二是执法程序不到位。

乡镇政府在执法过程中,没有严格按法律程序执法,经常遇到程序不到位的问题。

以拆违为例,现实中对一些本该由住建、国土等部门先予调查、处置的违法建筑,有时为了应付督查和考核,在前期程序未到位的情况下,对违法建筑直接予以拆除。

由于程序不到位,一旦发生行政诉讼败诉的可能性很大。

三是执法队伍素质不高。

乡镇政府的执法人员大多不是法律专业出身,加上知识面不宽、知识更新速度慢,总体上文化层次不高,仅靠短期突击培训,便上岗执法,缺乏行政执法所必备的法律知识及相关的执法技能,在具体执法过程中存在不懂执法、不会执法、不善执法和不敢执法的现象。

乡镇政府是我国政权体系中最基层的政权单位,是依法行政的最前沿阵地,因此切实抓好乡镇行政执法工作具有强烈的现实意义和迫切的社会需要。

下面结合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成立后,就如何推进乡镇基层依法行政谈谈几点建议:一是要加强联合执法。

县行政综合执法局和乡镇政府切实履行各自监管职责,形成依法行政合力。

按照“资源共享、就近处置、协同应对”要求,统合执法资源,耦合监管盲区,协调解决执法难点,通过采取委托执法与联合执法相结合的方式,推动行政执法权向基层延伸,切实解决好“看得见管不了、管得了看不见”的问题。

二是要切实规范执法。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和乡镇执法队伍要不断完善执法程序,规范办案流程和行政执法裁量权的行使。

乡镇行政管理现状及对策

乡镇行政管理现状及对策

乡镇行政管理现状及对策乡镇政府作为国家行政管理体系中的基本组成部分,在管理基础巩公共事务,维护地方稳定上起着重要的作用。

乡镇政府行政管理运行的好坏,直接关系着国家大政方针和法律法规在基层的贯彻落实情况。

通过对当前我国乡镇政府行政管理的现状考察,发现其中存在政府职能繁杂、工作体制不健全以及乡镇财政来源有限,乡镇财政举步维艰等问题。

一、乡镇行政管理存在的问题(一)政府职能繁杂。

《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规定,乡镇人代会有l3项职权、乡镇政府有7项职权,但实际落实并非如此。

一是乡镇职能泛化。

政府管的事情越来越多,政治、经济、文化、社会无所不包,收税收费、招商引资、计划生育、社会治安无所不干,如同一个全能的政府。

有的乡镇职能错位、政企不分,既是财产所有者代表、又是企业经营者代表和社会管理者代表,直接参与微观经营。

有的在发展经济中职能越位,强制农民进行经济结构调整。

有的代替农民决策去办企业、发展经济。

二是乡镇机构设臵重叠。

机构设臵的不合理,必然导致职能错位;责任分工的不合理,必然导致职能错位、越位或不到位,甚至产生违法行政行为。

三是由于权责不一致,弱化了乡镇应有的职能。

(二)工作体制不健全。

随着农村市场经济的逐步发展,农民逐渐适应了市场"这只无形的手",能够根据市场的供求情况来组织调节生产,在客观上要求乡镇行政管理与之相适应。

但在实际的行政管理工作中,考虑到农民奔小康共同致富和完成上级的计划目标,加上新旧体制的不协调,部门利益、本位主义比较严重,为农民服务,为基层排忧解难的思想较淡溥,各地在组织农业生产中尚不能完全脱离行政手段和政府行为,必然会下达一定的生产计划,而计划一旦作为任务下达给乡镇,就必然坚决完成,乡镇自然就处在这个矛盾的焦点上,处于十分尴尬的地位。

(三)乡镇财政来源有限,乡镇财政举步维艰。

一是由于山区乡镇区位劣势,工业经济基础薄弱,财政税收税源有限,且增长缓慢。

浅论乡镇依法行政的现状及对策

浅论乡镇依法行政的现状及对策

浅论乡镇依法行政的现状及对策http:///- 找文章到依法治国已经成为我们的基本国策,要实现依法治国,就要做到立法、执法、司法和守法四个方面齐头并进,缺一不可。

就目前我国的法治现状而言,已经基本具备了有法可依,但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纠却不尽如人意。

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纠的现象在一些地区、一些部门还相当严重,这种现象的存在将严重影响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

乡镇人民政府是我国政权体系中最基层的政权单位,是依法管理、依法行政的最前沿阵地,同人民群众的接触最经常,联系最直接,因此,在强调“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今天,切实抓好乡镇依法行政工作具有强烈的现实意义和迫切的社会需要。

依法行政就是指各级国家行政机关必须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履行职责,既不失职,也不越权,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侵权要赔偿。

笔者在基层工作多年,根据自己的实践和亲身体验,认为当前乡镇人民政府依法行政的难点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历史的原因,也有客观现实的原因,当然更不能排除人为的原因。

一、乡镇人民政府依法行政现状及分析(一)执法条件落后、执法人员素质不高公务员作为行政机关的组成要素,本身不是行政机关,不具有独立法律人格,但行政机关的职权是通过公务员实施的。

因此,公务员依法行政能力的强弱直接决定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水平。

当前,在乡镇公务员中,极少有从全日制大专院校毕业的人员,而大量的乡镇干部都是高中以下学历,他们在个人素质锻炼方面相对要欠缺些,对法律知识的学习也仅限于短期的培训班,而法律是成系统、成体系的博大精深的知识。

仅仅依靠短期的突击培训是难以吸收、消化和具体操作的。

这样,自身素质的不足,加上客观上学习深度的不够,造成了乡镇执法主体法律意识淡薄和个人素质低下。

如,本资料权属放上鼠标按照提示查看女服务员吴某在河北一派出所4个民警的刑讯逼供下,“咬”出了9名“嫖客”。

当吴某拿出法医做出的处女鉴定来为自己讨说法时,公安局却无视有关办案人员涉嫌犯罪的事实,对其实施拘捕。

试论乡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现状、问题及其对策

试论乡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现状、问题及其对策

试论乡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现状、问题及其对策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速,乡镇政府的管理面临着新的挑战。

为了适应新的形势,必须对乡镇行政管理体制进行改革。

本文将从现状、问题及其对策三个方面来探讨乡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问题。

一、现状目前,我国乡镇行政管理体制在制度构建上还存在以下问题:首先,权责不清。

乡镇政府在管理中承担着多种任务,但是在权力与责任的配置上并不合理。

导致部分任务责权不一致,行政效率低下。

其次,管理手段单一。

乡镇政府的管理还主要依靠行政手段,而缺乏市场机制的运作。

这容易导致资源的浪费。

第三,财政保障不足。

乡镇政府的财政主要靠中央财政和市县财政,自身的财力相对较弱。

有时出于经费考虑,不得不节约管理成本,直接影响了管理质量。

二、问题乡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还存在如下问题:首先,权责不清。

行政机构与政策实施部门之间的职能交叉情况较为严重,无法形成权责一致、责任明确的管理体系,可能导致政策执行与管理效率不高的问题。

其次,缺乏灵活度。

乡镇政府长期依赖中央政策,面对实际情况时缺乏灵活的应变能力,难以满足市场变化和社会需求。

第三,管理水平低下。

乡镇政府人员素质普遍较低,缺乏专业化的管理人才。

同时,乡镇机构层级较复杂,造成决策程序缓慢,基层人才难以发挥应有作用。

三、对策针对以上问题,乡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首先,明确权责。

应在政治体制的改革过程中促进乡镇权责的明确和科学合理的分配。

同时,要建立权力和责任衔接的动态机制,适当授权部分职能,确保乡镇机构间职能的协调与合作。

其次,提高灵活度。

政府应引导以市场机制为主导,以政府为监管的乡镇经济实现健康、持续发展。

创新政府管理方式和行政监管手段,提高政府管理效率与工作质量,让市场机制在乡镇经济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第三,提高管理水平。

应对乡镇干部进行培训,提高管理水平与专业化程度。

建立财政多元化投入方式,探索乡镇基层公共服务资金专项使用管理制度,评估投资收益和效益,促进乡村经济的加快发展。

当前乡镇基层政权存在的问题、原因及对策思考

当前乡镇基层政权存在的问题、原因及对策思考

当前乡镇基层政权存在的问题、原因及对策思考深究问题析原因理顺体制定举措—当前乡镇基层政权存在的问题、原因及对策我国进入社会转型期以来,艰巨而又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未能及时完全统一和协调,不可避免地存在着一些问题,尤其是作为我国基层社会行政“末梢”的乡镇政府,集中体现了各种矛盾和问题。

最近,笔者就当前农村基层政权存在的主要问题,在几个县的13个乡镇进行了调研,对其形成原因和如何解决问题进行了一些思考,并在这里作些粗浅的探讨。

一、问题及原因当前基层政权主要存在以下五个声面的问题:1、基层对政负债沉重。

乡镇债务自20世纪90年代初开始形成,至90年代末期才引起关注。

此时,相当部分乡镇因债务过于庞大而积重难返。

据有关专家调查,湖南桃源县每个乡镇都负债,其中,负债1000万元以上的有23个,负债2000万元以上的有15个,负债最高的达1.09亿元。

从我调查的13个乡镇来看,85%乡镇负了债,最多的达800余万元。

某乡总人口17254人,至去年底负债361万元,人均负债209.2元。

绝大多数的村也背上了沉重的债务。

有些乡镇为了能“打开门、揭开锅”正常运转,向干部、向社会高利集资,向农信社借贷,并以此作缓解债务的方式,这必将引起新的债务。

在目前中央政府化解乡村债务的政策尚明朗的情况下,基层政府为消减债务可能侵犯农民利益、加剧干部腐败、激化矛盾、甚至动摇土地承包经营责任制,成为今后恶化政府与农民关系的潜流。

之所以背负沉重债务,主要原因是乡镇政府为完成上级政府的财政考核和大量投资高风险项目。

具体来说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乡镇举债建设,搞“形象工程”及“发展产业、达标升级”等。

如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的“百万生猪”工程,末期的“万亩烤烟”基地以及发展村办企业等,耗费了乡村大量的财力、物力。

据调查,1997年一1999年某乡为带动农民种烤烟,建基地、育苗、租地、建烤房以及县、乡工作组伙食开支等全部由乡村负担,乡里为此背上15万元债务。

对当前怀化基层乡镇政府依法行政的调查与思考

对当前怀化基层乡镇政府依法行政的调查与思考

论文摘要: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国家法律体系的完善,农村乡镇政府及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正逐年提高,较之以前乡镇的依法行政工作有了很大的转变,这是极为可喜的。

但是,我国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特别是基层乡镇政府的依法行政,任务还相当繁重。

笔者作为在乡镇工作了10余年的政府工作人员,通过对乡镇依法行政工作的了解和调查,客观分析乡镇人民政府在依法行政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针对问题提出解决办法和建议,探讨乡镇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路径。

关键词:怀化乡镇政府依法行政调查建议目录一、怀化基层乡镇政府依法行政存在的主要问题(一)行政事务没有完全依法行政1、政令未能畅通。

2、工作任务压头。

3、基层干部的素质还不适应依法行政工作的要求。

(二)行政决策没有完全依法决策1、决策不依法。

2、决策不科学。

3、决策不民主。

(三)行政监督没有完全依照制度监督到位(四)行政执法没有完全依法执法1、主体不合法。

2、程序不合法。

3、强制执行严重违法。

二、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一)基层财政困难是造成乡镇政府不依法行政的主要原因(二)监督不到位是导致乡镇干部不依法行政的重要原因(三)司法不支持是诱发乡镇政府不依法行政的直接原因(四)管理相对人不配合是激发乡镇干部不依法行政的客观原因三、对怀化基层乡镇政府依法行政工作的思考(一)要重视对乡镇基层政府领导及执法人员的教育和培训1、加强对乡镇政府领导的法制培训。

2、加强乡镇执法人员队伍建设。

(二)要强化对基层乡镇政府依法行政的监督检查1、要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检查。

2、要落实错案追究制度。

3、要完善对乡镇政府依法行政的各项制度。

(三)要赋予乡镇基层政府依法行政的职权(四)要为乡镇基层政府依法行政创造良好的环境1、领导要重视依法行政工作。

2、要正确认识乡镇的依法行政工作。

3、要规范乡镇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

4、要强化对乡镇政府依法行政和工作人员具体行政行为的监督。

对当前怀化基层乡镇政府依法行政的调查与思考党的十五大报告指出:“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依法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一切政府机关都必须依法行政”。

基层乡镇政府依法行政的现状问题与对策建议

基层乡镇政府依法行政的现状问题与对策建议

基层乡镇政府依法行政的现状问题与对策建议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国家法律体系的完善,农村乡镇政府及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正逐年提高。

但是,要全面推进农村乡镇政府的依法行政,任务还相当繁重。

目前,我就本人工作所在的乡镇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进行了调查,找出了一些存在的现状问题。

一、农村基层乡镇政府依法行政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一)行政事务没有完全依法行政1、计划经济体制条件下的管理方式在乡镇基层干部的头脑中仍然很浓。

行政命令、行政强迫在部分乡镇政府工作中仍然存在,部分乡镇干部头脑中没有依法行政意识,不习惯依法从政,不愿依法说服,不坚持依法办事,甚至随心所欲,法律有规定不按法办事,变相违法违规的行为经常发生。

政令不畅,有法不依是农村基层政府以下的办事机构在依法行政工作中最大毛病。

2、面对当前新形势下的农村工作任务,仍留恋过去的工作方法。

虽然农业税取消后,乡镇干部的工作相对来讲轻松了一些,但是计划生育、社会稳定等工作也越来越难,而且都是“一票否决”,样样工作压头,个个任务都必须完成。

乡镇政府的行政管理万能,行使行政权包罗万象。

过去几年在落实计划生育、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和收缴农业税任务等方面工作中,习惯于用高压政策和行政命令,而面临新形势下的农村工作,我们的基层政府和基层干部采取老办法不行,新办法不灵,软措施不顶用,随之而来的还是采取了过去不依法行政的硬措施,因为乡镇干部履行职责没有完全地依法行政,前几年农村乡镇的工作也就出现了恶性循环。

3、干部的素质还不适应依法行政工作的需要。

当前乡镇干部队伍大多是大中专毕业生和退伍军人,其中退伍军人安置到乡镇政府工作的就占了近三分之一,虽然乡镇干部知识水平比以往有了提高,但由于退伍军人在乡镇政府工作的人员多,加大多数干部没有经过专门的法律知识培训,法律水平不高,对有关农村的法律法规不了解,依法办事的能力不强,不能适应乡镇政府依法行政工作的需要,也与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不相符。

我国乡镇政府行政管理现状与改革路径探析

我国乡镇政府行政管理现状与改革路径探析

现代国企研究 2016. 10(下)208摘要:乡、镇政府作为我国的基层政权组织,其管理是我国行政管理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而我国当前的乡镇行政管理中依旧存在着不少的问题,这就需要针对乡镇的行政特点以及现状进行分析,并在此基础上进行改革与完善。

本文就我国的乡镇行政管理特点、现状以及改革策略进行了研究,指出了渐进的方式是当前改革较为适合的路径。

关键词:乡镇政府;行政管理;改革乡镇政府作为我国基本行政单位,有着管理辖区内各项经济、政治以及社会事务的职能,也在全国的行政体系中占据着十分重要的位置。

而乡镇作为我国的基层政权组织,也是社会主义物质文明以及精神文明进行建设的直接管理者。

因此为了促进我国新农村发展、进一步破除城乡二元结构带来的不利影响、促进村镇共同发展,就必须充分的重视乡镇行政管理。

一、乡镇行政管理的特点(一)乡镇行政管理的直接性乡镇行政机关并没有下属的行政组织,它是直接与人民群众进行交流的。

因此乡镇行政机关以及其工作人员的言谈举止都会直接影响党与政府在百姓中的形象,并对党群关系以及干群关系有着直接的影响。

因此说乡镇的新镇管理有着非常明显的直接性特点。

(二)乡镇行政管理的综合性乡镇行政区作为我国的基本行政单元,有着独立行政的职能。

而根据《地方组织法》中的相关规定,乡镇的人民政府必须根据其人大通过的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来进行该行政区域的相关行政工作,因此说乡镇的行政体制有着一定的综合性特点。

(三)乡镇行政管理的执行性乡镇处于我国行政体系的基层,也是上下条块的结合点。

而乡镇行政单位一方面要执行本级的人民代表大会所通过的决议,另一方面还要执行国家上级执政机关的相关决定以及命令。

而党的相关路线以及法律法规也都需要通过乡镇行政机构来进行贯彻执行,并进一步的落实到广大的群众队伍中。

这就使得乡镇行政管理有着明显的执行性特点。

(四)乡镇行政管理的非完整性我国宪法规定,县级以上的各级政权除了具备同级的人民政府之外,还需要具有人民代表大会这一常设机构,以及拥有堵路的审判机关与检查机关。

基层政府论文:浅析基层政府决策法制化进程中的问题及对策

基层政府论文:浅析基层政府决策法制化进程中的问题及对策

基层政府论文:浅析基层政府决策法制化进程中的问题及对策摘要政府决策是行政管理的核心,事关政府行政行为的成败。

当前,在法治实践过程中,一些基层政府决策失误所导致的重大社会事件、特大经济损失事件时有发生。

对此,本文就基层政府决策法制化进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应对措施谈点个人看法,以期规范政府的行政行为,推动政府决策的法制化进程。

关键词基层政府决策法制化政府决策是政府面对需要解决的一些社会重大问题做出某种政策或行为的选择,政府决策正确与否,直接关系到政府行为的成败,也是经济社会能否持续健康发展、民众利益能否得以保障和实现的重要因素。

基层政府作为我国权力结构体系中的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承担着行政决策的重要职责。

依据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必须把基层政府的决策权纳入法律控制的轨道,实现决策法制化。

一、基层政府决策法制化进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近年来,我国的基层政府按照中央提出的提高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的要求,不断改进和完善决策机制和体制,决策的法制化水平有了一定的提高。

我们在看到成绩的同时,还必须看到一些基层政府在决策过程中仍然存在的很多问题,应当引起高度重视。

(一)行政决策主体权限不清政府决策权力不是本身固有的私权利,是法律赋予的一种公权力。

因此,政府决策权必须要在法律所赋予的权限范围内行使,凡是不依照法律规定产生的机构和领导职务,都没有资格行使法律赋予这些机构和领导职务的决策权。

然而从现实的情况来看,基层政府的行政决策主体比较多,县委、政府在决策,乡镇、部门也在决策,甚至科室也在决策,有的政府机关在有利可图的情况下甚至超越法律所限定的范围法行使决策权,出现违法决策、无效决策的后果,引起民众和社会对政府行政行为的质疑。

(二)行政决策内容随意性很大行政决策的内容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否则就不能得到现实的保护和最终的施行,甚至会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

当前,从一些地方政府的发展中可以看到,行政决策的法治化程度不高,存在一任官员一种战略、规划跟着领导转的现象。

最新-乡镇推进依法行政的困境及对策初探 精品

最新-乡镇推进依法行政的困境及对策初探 精品

乡镇推进依法行政的困境及对策初探乡镇政府是我国政府行政体制中最基层、最微观的行政机关,直接面对基层、面对广大农民群众,是依法行政的最前沿阵地,切实抓好乡镇依法行政工作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迫切的社会需要。

因此,对乡镇依法行政的困境与对策探讨值得人们关注。

所遇困境从1989年我国颁布《行政诉讼法》为主要里程碑起,我国的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走过了将近二十年的历程。

经过近二十年的努力,乡镇依法行政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效,近年来因乡镇违法行政导致的涉农恶性案件、恶性事件逐年下降,就是很好的例证。

但是乡镇依法行政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与建设法治政府、与推进依法行政的要求还有很大的差距,面临极大的困境。

根据笔者的观察和了解,其面临的困境,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乡镇权责不统一,依法行政难推进根据《宪法》和《地方组织法》的规定,乡镇政府理应拥有完整的职责、权限,包括行政权、人事权、财政权。

但事实上,现在的乡镇一级政府既没有独立的行政权(如没有行政处罚权、没有行政许可权、没有行政强制权等),也没有独立的人事权和财政权,然而《宪法》和《地方组织法》赋予乡镇政府的职能所负的相应责任却一样没有减少,经济发展、财政税收、招商引资、社会稳定、安全生产、环境治理、计划生育、护林防火、抗灾抢险、农田保护、土地管理、公共公益事业建设等的责任无一不被层层分解落实到乡镇政府一级。

乡镇政府要履行职责,却缺乏相应的行政权力,对一些非法违纪行为缺乏有效的行政处理措施,仅仅依靠说服教育和行政协调,如果行政相对人不配合,依法处理根本没法实施。

于是在乡镇工作中就出现了违法超生难处理、违章建房难拆除、违法生产难取缔、违法经营难杜绝的怪现象,乡镇施政陷入了“欲为无权,不为失职”的尴尬境地。

(二)依法行政意识不强,违法行政时有发生在个别地区、个别乡镇,违法行政现象仍然时有发生,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乱执法乱罚款。

个别乡镇违规出台土政策,以加强管理为名,成立所谓“××管理领导小组”、“××管理专业队”,并以这些非法的临时管理执法机构名义进行乱执法乱罚款,阻碍当地的农产品或主要资源产品的正常流通,损害群众利益。

对规范乡镇党委和政府议事决策制度的调查与思考

对规范乡镇党委和政府议事决策制度的调查与思考

对规范乡镇党委和政府议事决策制度的调查与思考江泽民同志在“七一”讲话中指出:“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进一步完善党委内部的议事和决策机制,发挥好党的委员会全体会议的作用,健全党委常委会的决策程序。

”从基层的具体情况来看,江泽民同志的这一指示精神,完全符合实际,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

乡镇党委和政府如何进一步规范议事决策制度,理顺党政关系,提高党委会的质量,保证党委的领导核心作用,使决策和决策的执行符合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这是推进基层党委和政府议事决策民主化、科学化、规范化的一个重大课题。

一、乡镇党委和政府执行议事决策制度的现状目前有不少乡镇党委和政府在决定重大问题、重要事项时,党的会议与行政会议不分现象较为突出,议事决策制度执行不规范,出现议事决策党政不分,或以党代政,或以政代党的状况,既严重影响了党委的领导核心地位,又削弱了行政负责人的领导职能,对加强基层党的建设,加快经济和社会发展步伐带来一定的影响。

据2001年9月对余姚市22个乡镇的调查,执行议事决策制度不规范,党政不分的要占极大多数。

议事决策不规范主要有以下几种现象:一是以书记办公会代替党委会。

一些重大决策本应通过召开党委会进行集体研究决定,但一些乡镇为片面追求工作效率,减少决策争议,体现核心权威,往往以召开书记办公会来代替,由党委书记与副书记一起进行研究并决定。

有的乡镇以党委名义下发的重要文件在既未提交党委会,也未征求党委委员意见的情况下,仅在书记办公会上研究后就下发,其文件内容连党委委员都不清楚,结果直接导致工作上的重大失误,并严重影响了党委委员的工作积极性。

据调查,议事决策中用这种形式的乡镇要占总乡镇数的半数以上。

二是以党政联席会代替党委会。

目前乡镇由于党政班子职数较多,一般都在9至12职,且多数是党委委员,只有少数几个同志没有进党委。

一些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为了减少议事环节,对一些应由党委会决定的事宜,直接提交到党政联席会议上进行。

乡镇行政管理现状及对策

乡镇行政管理现状及对策

陈诒伟:乡镇行政管理现状及对策作者:陈诒伟梁敏玲时间:2010-08-06 浏览次数:3044 次内容提要:乡镇政府是我国行政管理体制中最基层、最微观的行政机关,直接面向基层,直接面对广大人民群众。

乡镇行政管理运行状况的好坏,直接影响到党和国家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在农村的贯彻实施,直接影响到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战略实施。

因此,探讨乡镇行政管理状况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本文试从乡镇行政管理现状、原因剖析、思路对策等方面进行浅述,以期为乡镇行政管理研究提供一点有益的启发。

关键词:乡镇行政管理对策我国现代农村改革从小岗村创立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始,已经走过了三十多年的历程,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可谓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成就举世瞩目。

同时,作为上层建筑的乡镇行政机关也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而进行了多次的机构体制改革,就我县而言,进入市场经济时代以来也先后经历了1996年和2001年两次的乡镇机构改革,目前乡镇行政管理体制总体上与当前农村政治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基本相适应,促进了农村经济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

但是也存在一些令人担忧的运作困境,须引起各方关注,并研究对策予以解决。

一、乡镇行政管理的现实困境笔者作为乡镇机关的一名工作人员,对乡镇行政管理的现状有深刻的切身体会,以我们所处的欠发达地区的山区县为例,现时的乡镇政府在施政运作中呈现以下几个尴尬特征:(一)全能的政府正所谓“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乡镇政府作为最基层的政府机关,辖区内政治、经济、文化、社会无所不管,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纠纷调处、防火防汛、普九教育、文明创建无所不干,党务、政务、社会事务无所不包。

此外,作为最下级行政机关,还要无条件办理上级政府及其职能部门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因此,乡镇政府工作可谓事务繁杂,包罗万象,有人戏称乡镇政府是“万能政府”,乡镇干部是“万金油”干部。

(二)孤单的政府现在的乡镇政府基本上没有了独立的行政权(如行政许可权、行政强制权、行政处罚权等),有经济收费权或行政强制权的“七所八站”基本上垂直县级政府部门管理,乡镇政府倒是垂空了,但乡镇政府在管理区域内的行政事务时,又要依靠那些垂直了的站所,而垂直站所人事权、经济权、考核权不在乡镇,“块块管不住条条”,乡镇政府指挥不动垂直站所开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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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政府行政决策的现状与机制初探周伟摘要: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把建全依法决策机制作为依法治国的重要内容,乡镇政府作为我国国家政权的最基层组织,是党和国家各项工作的落脚点,是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

乡镇政府的决策与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

我国地域辽阔,人口众多,乡镇情况千差万别,如何正确认识当前乡镇政府行政决策行为的特点,探索乡镇政府重大决策合法程序和科学制度,推进依法行政,建立科学民主的政府决策机制,是本文探讨的重点。

关键词:乡镇政府;决策行为;现状;机制。

一、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是依法治国的重要内容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讨论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大问题的决议》指出:“健全依法决策机制。

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确保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

在中国民主政治建设的过程中,农村基层政权组织建设是国家政权建设的基础。

乡镇政府作为国家政权在农村的基层组织,是国家各项工作的落脚点,是党和国家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

目前我国在中央、地方、基层这三个不同的决策层次上,乡镇基层政府都处在农村改革的最前哨,具有相当好的信息优势。

乡镇基层政府处在农村工作的第一线,是党和国家在农村各项工作的落脚点,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具体组织者、实施者和主力军;乡镇基层政府的决策是直接面向广大农民群众的,可以把决策的制定者、决策方案的选择者、决策实施效果的评价者、决策的最终受益者高度统一起来,是推进我国决策科学化、民主化的基础性环节和重要突破口。

但是长期以来,人们总是习惯于把乡镇基层政府看作是上级的“传声筒”、“收发站”、“减压器”,而忽视其在农村政治、经济、文化和各项社会事业发展中应该拥有也必须拥有独立决策和自主决断的权力、地位和作用。

久而久之,有不少乡镇领导干部“一般喜欢‘硬的’,看得见、摸得着的东西,认为这才是实在的东西,而轻视‘软的’。

看不见、摸不着的东西,认为那是虚无缥缈、可有可无的东西”。

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抓好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一项重要内容和任务就是应当如何完善乡镇基层政府的科学决策机制。

二、乡镇政府行政决策的现状和特点现代我国的乡镇基层政权是一个既包括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和乡镇人民政府,还包括农村的基层组织和共青团、妇女、民兵等群众性团体组织的非常正规的地方行政管理组织系统。

乡镇基层政府不仅要具备县市以上的政府组织所具有的共性特征如政治权威性、社会服务性、法制性等,还应具有其自身的个性特点如综合性、直接性、执行性、务实性等。

目前看来,我国乡镇一级政府现在基本处于一种权力小、责任大、功能弱、效率低、工作任务重的被动施政状态。

事实上,“乡镇政府的行政决策主要是针对农村社会生活中出现的现象所做出的政策选择,其政策作用的范围具有区域性,其政策作用的对象具有特定性,其政策作用的时间具有限时性”,因此“怎样分工,怎样实施民生项目,怎样服务群众”是乡镇政府合理决策、落实责任、考核绩效的三个必不可少的基本环节。

特别是全国各地农村的区域地理环境、自然环境条件、传统民族特色、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千差万别,乡镇基层政府在制定具体的农村公共政策时必须保持一定的灵活变通性,而决不能太死板的套用模式。

但是上级组织对下级组织“下死命令”的现象十分普遍,经常是县市两级政府长年牵着乡镇的鼻子转,严重地影响和制约了乡镇基层政府科学决策水平和质量的提高。

所以说,目前我国乡镇一级政府的决策水平总体上处于一种不断下降的趋势。

其行政决策的基本特征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一)乡镇政府决策主体具有多元性和主导性自上世纪80年代中后期开始,全国乡镇政府机构和人员迅速膨胀,乡镇党、政、班子逐步演化成了党委、人大、政府、纪律检查委员会、人民武装部等五套班子。

此外,还有乡镇共青团、妇女联合会、“七所八站”和内设党政和信访、经济和社会事务、安全稳定民政和劳动保障等4个办公室等。

这样就形成了众多的群体性利益团体和多元性的决策主体。

显然,这些决策主体在乡镇实际决策过程中的地位和作用尽不相同,但是在以乡镇党委为核心的党政一体化运作的权力结构中,乡镇党委书记成了主导性的力量。

从表面看来,只要涉及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重大决策事项时,都会通过乡镇党员大会和乡镇人民代表大会进行讨论、决定,然后由乡镇党委和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具体落实;只要涉及村庄内部的重大决策事项时,必须通过全体村民会议讨论、决定,然后由村民委员会负责具体落实;只要涉及乡镇部门利益的重大决策事项时,都是由上级主管部门和乡镇政府共同协商讨论、决定,然后由乡镇各个部门分头抓落实。

然而实际中,乡镇所有的重大决策事项都是由乡镇党政班子联席会议讨论和决定的,这种“班子决策”往往让许多乡镇党委书记只凭个人的想法盲目决策,一味地按自己的想法盲目的分配工作任务。

这种决策大体可以概括为:“决策一言堂,用人一句话,花钱一支笔”和“拍脑袋决策,拍胸脯保证,拍屁股走人”。

(二)乡镇政府决策内容具有综合性和无序性目前,我国乡镇工作的内容涉及农村环境、社会经济、传统文化等各个领域,既有党务工作、人大工作、政府工作、民兵工作等基层行政事务,又有农业、商业、交通运输等农村经济管理事务,还有教育、文化、卫生、社会治安、计划生育、土地管理、村镇建设等基层社会事务,以及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和基层民主与法制建设等等诸多方面。

这样就使乡镇政府的决策内容具有综合性、多中心性、繁杂性、随机性和无序性等等特征。

特别是每当上级政府的“中心任务”突然发生了变化,乡镇政府的工作重心和决策重点也会跟着发生变化,结果是乡镇工作的正常秩序全被打乱。

在这样一种工作环境下,乡镇基层政府根本做不到科学决策和民主决策。

(三)乡镇政府决策制定和实施具有不确定性和政治风险性从本质上说,本辖区的农民群众是乡镇基层政府的主要服务对象。

因此,组织和带领当地农民群众办好自己的事情是乡镇工作的全部内涵。

乡镇领导必须牢固树立一切相信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一切为了群众的群众观念,必须从经济上充分去关心农民的物质利益,从政治上去切实保障农民的民主权利,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但是在实际工作的时候,乡镇领导想要真正做到在任期间就为一方造福,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一方面,我国目前是一种自上而下的高度集权式的“压力型”体制,上级对下级的政绩评价还是带有很强的主观性和人为性,使得许多乡镇领导在处理“对上负责”与“对下负责”的关系问题上,往往会迎合上级某些领导的个人想法,而顾及不到当地农民群众的利益得失;另一方面,乡镇基层政府的“事权”与“财权”非常不相匹配,没有为当地农民群众提供公共产品服务的经济实力。

(四)乡镇政府决策监督具有封闭性和滞后性我国目前农村政治结构是“乡政”与“村治”一体化体制,村庄内部里面发生的事情,能解决的就内部消化,不能解决的就上报乡镇政府解决,乡镇里发生的事情,如果与村级组织有关就开大会一起讨论解决,如果乡镇不能解决就上报县政府,二者之间责任分明,互相协调共同配合解决好每件事情。

上级组织对乡镇政府的监督,基本上不会过多干预,乡镇政府基本处于一种“架空”的状态。

实际中,到现在为止乡镇一级政府都没有彻底摆脱过去人民公社体制的影响,“它具体表现在处理乡村的关系问题上,仍习惯于采取行政措施直接指挥和控制,而不善于运用各种杠杆和利益导向实行间接的弹性控制”。

所以,乡镇基层政府的决策过程仍然具有封闭性,对其决策实施效果的监督也具有一定的滞后性。

往往一错再错,矛盾长期积累,事后进行监督时却又积重难返。

三、加强制度建设,确保科学决策我国改革和完善政府科学决策机制需要解决的最核心、最根本的问题是实现“两个转变”:即从过去的“以经验决策”转变到了现在的“用科学决策”的正轨上来,从以前的“少数人为大多数人决策”转变到“少数服从多数的决策”的正轨上来,切实做到了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

同时也是我们党提出的加快推进政府科学化、民主化决策最深刻的政治背景与现实根源,是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一项重大的历史任务。

也是改革开放近三十年来中国政府的纵向权力调整,从一开始就蕴涵着“行政性分权”与“经济性分权”的矛盾和对立,中央与地方之间以及地方各级政府之间的“事权”和“财权”划分不规范,导致中央、地方、基层这几个不同层次的政府“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还没有完全搞清楚。

尽管在党的十三大报告中提出“中央、地方、基层的情况不同,对全国性、地方性、基层单位的内部重大问题决策,应该分别在国家、地方和基层这三个不同的层次上展开。

党中央就应该对内政、外交、经济、国防等各个方面的重大问题提出决策;省、市、县地方党委应该在执行中央路线和保证全国政令统一的前提下,对地方性的重大问题提出决策;只要是下面能办的事情,都应该由下面去决定和执行,这是一个总的原则”,但是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我们还没有建立起一整套严格有序的决策制度和决策程序,还没有完善的决策支持、咨询、评价、监督系统和反馈系统。

到目前为止,还有些领导人仍然凭经验拍板决策的做法司空见惯。

决策的科学性无法检验,决策的失误不能及时有效的制止,决策出了问题很难及时纠正,等到出现了大问题,才着手去修复漏洞,这时已经悔之晚矣。

这种个人主义决策的情况,到了非改不可的时候了。

如果这个问题不解决,我们的社会主义制度就不能完善,也无法健全,我们的经济也得不到到持续快速稳定的发展。

我们要进行的体制改革,一个极为重要的方面,就是要解决当前这个问题”。

因此,我国现阶段要推进科学化、民主化决策,就必须注重实效,必须调动广大基层干部和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要从办得到的办得好的事情做起,逐步建立和完善各级政府决策机关在重大问题决策上的规则和程序,建立社情民意反馈制度,建立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社会公示制度和社会听证制度,完善咨询制度,实行决策的论证制和责任制,以防止决策的随意性和盲目性。

(一)建立民主决策的权责制度所谓权责制。

是针对特定的、事先界定的成果,对你自己和周遭的人所做的承诺和应尽的义务。

权责制是组织职权关系的框架结构,也是组织成员特别是高层决策者对自己行为的一切后果的责任。

1、民主选举制度民主决策主体的权力来源于哪里?他的负责对象是谁?乡镇政府民主决策的主体必须由民主选举产生。

民主决策的主体则是乡镇政府组成员:乡(镇)长、副乡(镇)长。

依照我国的宪法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行使选举乡(镇)长、副乡(镇)长的职权,候选人由上级党委推荐。

直接选举反映了选民的直接参与程度。

“所谓民主最初指的就是直接民主”,不断扩大选民直接参与程度的过程,也就是民主不断完善、成熟的发展过程。

由于我国乡镇政府组成人员的候选人由上级党委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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