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泉州市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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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泉州市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实
施方案的通知
【法规类别】互联网116
【发文字号】泉政文[2017]34号
【发布部门】泉州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7.03.15
【实施日期】2017.03.1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泉州市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泉政文〔2017〕34号 2017年3月15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泉州市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泉州市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国发〔2015〕
40号)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实施方案》(闽政〔2016〕9号)的精神,加快互联网的创新成果与经济社会各领域深度融合,推动我市经济转型升级和社会事业发展,结合工作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围绕打造“创新、智造、海丝、美丽、幸福”的现代化泉州,将发展“互联网+”作为“智慧泉州”建设重要内容,大力拓展互联网与经济社会各领域融合的广度和深度,坚持开放共享、融合创新、变革转型、引领跨越、安全有序的推进原则,坚持促进经济转型升级和创新公共服务两个维度推进,坚持充分发挥企业主体作用和政府引导作用,正确处理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强化理念创新、技术创新、业态创新、模式创新、管理创新,着力发挥互联网优化配置资源要素的平台作用,促进线上线下融合发展,推动生产方式和发展模式变革;着力激发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活力,加强重点领域前瞻性布局;着力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充分挖掘和释放互联网潜力活力,提升益民服务和社会治理能力。
二、发展目标
到2018年,互联网与各领域进一步融合发展,成为改进公共服务和社会治理重要手段,社会服务进一步便捷普惠;网络经济与实体经济协同互动的发展格局基本形成,经济发展进一步提质增效,互联网支撑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作用进一步增强。
--互联网创业创新体系进一步完善。
全市建成互联网创新孵化器和众创空间20个以上,若干个县(市、区)列入全省互联网经济区域化链条化试点,互联网创业创新活力大幅提升。
--互联网与产业深度融合。
全面实施“中国制造2025”城市试点示范,依靠科技创新,促进基于互联网的制造能力创新。
建设先进制造业工业园区10个,建成配套完备的新兴产业基地10个,现代服务业集聚区30个;建成电商产业基地(园区)10个以上,
电子商务交易额超3000亿元;云服务、物联网产业市场规模达到100亿元。
--互联网应用与服务全面普及。
实现以电子形式提交电子签名申报材料,全程网办理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达30%。
推进信息服务产业结构的高端化,不断扩大社会信息消费市场。
--互联网接入水平大幅提升。
全市所有县(市、区)实现全光网络,在城区实现100M 光纤接入能力,在重点农村实现50M光纤接入能力。
到2020年,“互联网+”成为引领创新发展的重要驱动力量,基本实现“数字化、网络化、可视化、智慧化”,经济社会运行高度网络化。
到2025年,网络化、智能化、服务化、协同化的“互联网+”产业生态体系基本完善,以开放、共享为特征的“互联网+”新经济形态基本形成,信息社会初步建立。
三、重点行动
(一)“互联网+”创业创新
1. 行动目标
充分发挥互联网的创新驱动作用,推动各类要素资源聚集、开放和共享。
力争至2018年,建成20家以上互联网孵化器和众创空间,至少2个县(市、区)列入全省互联网经济区域化链条化试点,推进示范创新平台互联互通,形成创业创新网络体系。
2. 主要任务
加快构建互联网创业服务平台,支持科技创新园、创业基地、孵化器、电商园、淘宝村等建设互联网众创空间。
对经认定的省级互联网孵化器,在省级补助的基础上,由市科技局再给予一次性15万元补助。
重点支持泉州市网商(虚拟)产业园及其分园区建设,搭建集群注册与信用服务平台、众包协作平台、全渠道供货平台及专业网货批发市场,鼓励个人网商向个体工商户或电商企业转型。
支持社会资本利用开放信息资源开发便民利民、服务经济的应用系统。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发改委、经信委、人社局、商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
(二)“互联网+”协同制造
1. 行动目标
以深化“中国制造2025”试点示范城市为契机,推动互联网与制造业融合,提升制造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水平,加强产业链协作,发展基于互联网的协同制造新模式,实现多元化制造资源的有效协同,提高产业链资源整合能力。
2. 主要任务
(1)“互联网+”个性化定制。
鼓励企业开展基于互联网的故障预警、远程维护等在线增值服务,拓展在线监测、数据融合分析处理、远程诊断和产品后市场服务。
支持制造业服务化支撑平台、产品全生命周期管理平台建设,引导一批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从产品供应商向整体解决方案提供商转变,实现从制造向“制造+服务”的转型升级。
积极发展按需制造、众包设计等网络制造,鼓励有条件的企业构建网络化制造系统,实现工业生产规模化和定制化相融合,促进制造业企业走向产业价值链高端。
(2)“互联网+”智能制造。
全面推进制造业数字化、网络化、信息化建设,推动自动化生产线和智能工厂建设,推进生产装备智能化升级、工艺流程改造和基础数据共享。
支持引导典型行业共性技术研究开发和集成创新,加快典型行业的企业资源与数据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实施智能装备重大专项、首台套开发专项等项目,重点培育一批智能装备龙头企业。
(3)加快形成制造业网络化产业生态体系。
推动工业技术与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智能控制技术的集成创新,引导企业通过集成应用,形成智能监测、远程诊断管理、全产业链追溯等新型能力,实现生产管理各环节的互联互通。
加速工业企业向互联网迁移,培育工业互联网平台型企业,提升网络化协同制造水平。
责任单位:市经信委、科技局、发改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
(三)“互联网+”商务贸易
1. 行动目标
依托特色产业集群和产业基地优势,围绕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工作目标,全面推进电子商务与其他产业融合发展。
力争至2018年,全市电子商务年交易额突破3000亿元,打造一批颇具规模、在国内有一定影响力的电子商务平台(园区)和知名电子商务龙头企业,实现网络经济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
2. 主要任务
(1)“互联网+”跨境电商。
加快实施跨境电子商务工程,大力推进通关电子平台建设,重点推进中兴海丝路外贸项目、泉州出口加工区电子商务产业园、泉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服务平台(晋江陆地港)等项目建设,鼓励纺织鞋服等传统制造业、传统外贸企业、跨境电子商务企业以扩大出口为主攻方向,借助阿里巴巴、谷歌、亚马逊等第三方平台发展跨境贸易电子商务,统筹发展B2B/B2B2C/B2C多模式相结合的产业集群+跨境电子商务模式。
(2)“互联网+”农村电商。
搭建农村电子商务产业发展平台,构建农产品网络销售体系。
开展国家、省级农村电子商务进村示范建设,支持龙头企业利用现有资源推进农村电子商务。
组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接电商平台,激活农村电子商务经营主体。
加强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等平台建设,构建信息开放共享、互联互通的公共服务体系,畅通农产品进城和网货下乡的物流配送渠道。
(3)“互联网+”行业电商。
发挥泉州电子商务主要货源地优势,支持鞋服、藤铁、休闲食品、水暖器材、石材、陶瓷雕刻、茶叶等网货走产品创新、集群发展、网络销售的路子。
打造基于我市产业特色的垂直性电子商务平台,引导龙头企业、专业市场、垂
直类电商平台发展上下游的供应链采供销平台,实现采购、生产、销售全流程电子商务。
支持“泉州购”综合电子商务平台建设,打通集群全产业链上下游,实现全渠道供货。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农业局、金融工作局、发改委、经信委、工商局,市口岸办,市国税局、地税局、泉州海关、人民银行泉州市中心支行、泉州银监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
(四)“互联网+”农村农业
1. 行动目标
扎实推进“互联网+”现代农业行动,发展众筹农业,鼓励互联网企业建立农业服务云平台,建立以消费需求为导向的产业体系。
力争至2018年,建设若干农产品电子商务平台,建立一批农村科技信息服务站点,培育一批农村信息员队伍。
2. 主要任务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