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十个国家强制性标准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标准
GB18681-2001《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溶剂型木器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
GB18682-2001《室内装饰装修材料内墙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
GB18683-2001《室内装饰装修材料胶粘剂中有害物质限量》;
GB18684-2001《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木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
GB18685-2001《室内装饰装修材料壁纸中有害物质限量》;
GB18686-2001《室内装饰装修材料聚氯乙烯卷材地板中有害物质限量》;
GB18687-2001《室内装饰装修材料地毯、地毯衬垫及地毯用胶粘剂中有害物质释放限量》
GB18688-2001《混凝土外加剂中释放氨限量》;
GB6566-2001《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
以上标准已于2001年12月10日批准发布,自2002年1月1日起,生产企业生产的产品应执行该10项国家标准,自2002年7月1日起,市场上停止销售不符合该10项国家标准的产品。
由于以上规范内容多且过于专业技术化,本网站暂时不予以上传。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标准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2002年1月1日为落实国务院领导的重要批示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负责组织制修订了10项强制性国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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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颁布“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10项国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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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10项国家标准新闻发布会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2001年12月29日为落实国务院领导的重要批示,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负责组织制修订的《室内装饰装修材料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限量》(GB18580-2001)、《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溶剂型木器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GB18581-2001)、《室内装饰装修材料内墙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GB18582-2001)、《室内装饰装修材料胶粘剂中有害物质限量》(GB18583-2001)、《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木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GB18584-2001)、《室内装饰装修材料壁纸中有害物质限量》(GB18585-2001)、《室内装饰装修材料聚氯乙烯卷材地板中有害物质限量》(GB18586-2001)、《室内装饰装修材料地毯、地毯衬垫及地毯用胶粘剂中有害物质释放限量》(GB18587-2001)、《混凝土外加剂中释放氨限量》(GB18588-2001)及《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GB6566-2001)10项国家标准,已于2001年12月10日批准发布,自2002年1月1日起,生产企业生产的产品应执行该10项国家标准,自2002年7月1日起,市场上停止销售不符合该10项国家标准的产品。鉴于室内装饰装修材料含有的有害物质超过限量,对人体健康和人身安全造成严重影响。为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安全,加强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污染的控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的有关规定,将该10项标准确定为强制性国家标准。一、制修订10项国家标准过程近年来,随着人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实施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10项强制性国家标准的通知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实施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10项强制性国家标准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已撤销)
•【公布日期】2002.06.25
•【文号】国质检标函[2002]392号
•【施行日期】2002.06.25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房地产市场监管,质量管理和监督
正文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实施室内装饰
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10项强制性国家标准的通知
(国质检标函[2002]39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各直属检验检疫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领导同志的重要批示,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组织有关部门制定并发布了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10项强制性国家标准(编号和名称见附件),自2002年1月1日起执行。自2002年7月1日起,市场上停止销售不符合该10项国家标准的室内装饰装饰材料。
为更好地贯彻实施以上国家标准,确保广大消费者人身健康,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广泛开展宣传贯彻活动
(一)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10项国家标准统一宣传贯彻教材已正式出版发行。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及全
国各有关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结合本地区或本行业实际,按此教材,开展实施工作。同时,可配合中国标准化协会组织的标准宣传贯彻工作,对本地区生产企业执行标准情况进行摸底,督促生产企业完善产品检验手段,做好有关标准实施的技术咨询服务工作。
(二)请各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组织有关单位及新闻媒体(电视台、广播电台、报刊和杂志等)联合举办各种面向社会、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知识性宣传及咨询服务活动。
国家十项室内有害物质强制性标准.
国家十项室内有害物质强制性标准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18582-2001《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内墙涂料》
适用范围:室内装饰装修用水性涂料。有害物质限量:1.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不大于200g/L;2.游离甲醛不大于0.1g/kg;3.可溶性铅不大于90mg/kg、可溶性镉不大于75mg/kg、可溶性铬不大于60mg/kg和可溶性汞不大于60mg/kg。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18581-2001《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溶剂型木器涂料》
适用范围:室内装饰装修用溶剂型木器涂料,其它树脂类型和其它用途的室内装饰装修用溶剂型涂料可参照使用。
有害物质限量:1.硝基漆类:(1)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不大于750g/L;(2)苯不大于0.5%;(3)甲苯和二甲苯总和不大于45%;(4)色漆的可溶性铅不大于9 0mg/kg、可溶性镉不大于75mg/kg、可溶性铬不大于60mg/kg和可溶性汞不大于60mg/kg。
2.聚氨酯漆类:(1)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光泽大于等于80的,VOC不大于600g/L;光泽小于80的,VOC不大于700g/L;(2)苯不大于0.5%;(3)甲苯和二甲苯总和不大于40%;(4)游离甲苯二异氰酸酯(TDI)不大于0.7%;(5)色漆的可溶性铅不大于90mg/kg、可溶性镉不大于75mg/kg、可溶性铬不大于60mg/kg和可溶性汞不大于60mg/kg。
3.醇酸漆类:(1)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不大于550g/L;(2)苯不大于0. 5%;(3)甲苯和二甲苯总和不大于10%;(4)色漆的可溶性铅不大于90mg/kg、可
甲醛等限量指标国家标准相关内容
甲醛等限量指标国家标准相关内容
十项强制性标准中对甲醛限量规定及依据
1.《室内装饰装修材料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限量》GB18580-2001 中密度纤维板、高密度纤维板、刨花板、定向刨花板的甲醛限量:可直接用于室内的,限小于等于9mg/100g;必须饰面处理后可允许用于室内的,限小于等于30mg/100g。
胶合板、装饰单板贴面胶合板、细木工板的甲醛限量:可直接用于室内的,限小于等于1.5mg/L;必须饰面处理后可允许用于室内的,限小于等于5.0mg/L。
可直接用于室内的饰面人造板(包括浸渍纸层压木质地板、实木复合地板、竹地板、浸渍胶膜纸饰面人造板等)的甲醛限量为小于等于0.12mg/m3或小于等于1.5mg/L。
该标准对甲醛的限量指标已与发达国家同类产品的规定处于同一水平,其中,中密度板和刨花板的甲醛释放限量及其检测方法与欧洲标准相当。胶合板类产品的甲醛释放限量和检测方法则采用了日本农业标准的规定,而日本农业标准的规定在发达国家也是最严格的。
2.《室内装饰装修材料内墙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GB18582-2001
内墙涂料限游离甲醛小于等于0.1g/kg。本标准对游离甲醛指标的确定,主要是以验证试验结果为依据,选取的是国内市场上19种合成树脂乳液内墙涂料(即乳胶漆),将游离甲醛的指标确定为0.1g/kg,样品的合格率为89.5%。
3.《室内装饰装修材料胶粘剂中有害物质限量》GB18583-2001
溶剂型胶粘剂对甲醛的限量:橡胶胶粘剂为0.5g/kg,聚氨酯类胶粘剂和其他胶粘剂中不得检出甲醛;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十项强制性标准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十项强制性标准
文章来源:东莞装饰网添加人:dgzs 添加时间:2006-11-11 18:31:00 为了改善居室生活质量,国家出台十项强制性标准。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于2002年1月1日执行。
具体十个标准为:
GB18580-2001室内装饰装修材料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限量
GB18581-2001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溶剂型木器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
GB18582-2001室内装饰装修材料内墙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
GB18583-2001室内装饰装修材料胶粘剂中有害物质限量
GB18584-2001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木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
GB18585-2001室内装饰装修材料壁纸中有害物质限量
GB18586-2001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氯乙烯卷材地板中有害物质限量
GB18587-2001室内装饰装修材料地毯、地毯衬垫及地毯胶粘剂中有害物质限量
GB18588-2001混凝土外加剂中释放氨的限量
GB6566-2001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代替GB6566-2000,
GB6763-200
国家关于装饰行业规定的10项强制性标准
国家关于装饰行业规定的10项强制性标准
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了《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10项强制性国家标准,规定自2002年1月1日起,建材企业生产的产品应执行新标准(新国际),过渡期为6个月。
具体而言,这10项强制性标准要求包括人造板及其制品、内墙涂料、溶剂型木器涂料、胶粘剂、地毯及地毯用胶粘剂、壁纸、木家具、聚氯乙稀卷材地板、混凝土外加剂、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等在内的装饰装修材料,其所含的有害物质必须在国家限定的标准之内,否则不允许在市场上销售。
专家介绍,这10项新标准中的有害物质限量值大多与美国及欧洲共同体相关产品的限量值一致,基本与国际标准接轨,有助于促进国内建材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参与国际市场的竞争。
劣质建材被踢出局,健康装修有了标准,那么,健康装修的具体标准是什么?
(1)尽可能不使用有毒害的建筑装饰材料进行装修,如含高挥发性有机物、含高甲醛等过敏性化学物质、含高放射性的石材等,放心地使用经国家环保认证的装修材料和产品,必要时一定要请权威机构进行鉴定。
(2)克服滥用能源的陋习和过度装修的弊病,这是个相对专业的问题,设计师决不能为单方面追求设计效果,而过度地运用灯光、材料堆砌,提倡简洁的装修与个性化装饰相结合。
(3)施工中室内二氧化炭浓度低于1000PPM;粉尘浓度低于0.15mg/立方米,始终保持施工现场良好的通风,或安装临时换气设备,及时散发有害气体,对垃圾进行妥善的分类处理。
(4)装修设计时,对先天条件不足的居室,最好是在允许范围内适当改变建筑结构,确保室内环境足够的通风和日照时间,最大限度地接受自然光。
国家装修10项强制性标准
国家装修10项强制性标准
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标准化治理委员会公布了《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10项强制性国家标准,规定自2002年1月1日起,建材企业生产的产品应执行新标准(新国际),过渡期为6个月。
具体而言,这10项强制性标准要求包括人造板及其制品、内墙涂料、溶剂型木器涂料、胶粘剂、地毯及地毯用胶粘剂、壁纸、木家具、聚氯乙稀卷材地板、混凝土外加剂、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等在内的装饰装修材料,其所含的有害物质必须在国家限定的标准之内,否则不承诺在市场上销售。
专家介绍,这10项新标准中的有害物质限量值大多与美国及欧洲共同体有关产品的限量值一致,差不多与国际标准接轨,有助于促进国内建材市场的健康有序进展,参与国际市场的竞争。
劣质建材被踢出局,健康装修有了标准,那么,健康装修的具体标准是什么?
(1)尽可能不使用有毒害的建筑装饰材料进行装修,如含高挥发性有机物、含高甲醛等过敏性化学物质、含高放射性的石材等,放心地使用经国家环保认证的装修材料和产品,必要时一定要请权威机构进行鉴定。
(2)克服滥用能源的陋俗和过度装修的弊病,这是个相对专业的咨询题,设计师决不能为单方面追求设计成效,而过度地运用灯光、材料堆砌,提倡简洁的装修与个性化装饰相结合。
(3)施工中室内二氧化炭浓度低于1000PPM;粉尘浓度低于0.15mg/立方米,始终保持施工现场良好的通风,或安装临时换气设备,及时散发有害气体,对垃圾进行妥善的分类处理。
(4)装修设计时,对先天条件不足的居室,最好是在承诺范畴内适当改变建筑结构,确保室内环境足够的通风和日照时刻,最大限度地同意自然光。
甲醛等限量指标国家标准相关内容
十项强制性标准中对甲醛限量规定及依据
1.《室内装饰装修材料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限量》GB18580-2001 中密度纤维板、高密度纤维板、刨花板、定向刨花板的甲醛限量:可直接用于室内的,限小于等于9mg/100g;必须饰面处理后可允许用于室内的,限小于等于30mg/100g。
胶合板、装饰单板贴面胶合板、细木工板的甲醛限量:可直接用于室内的,限小于等于1.5mg/L;必须饰面处理后可允许用于室内的,限小于等于5.0mg/L。
可直接用于室内的饰面人造板(包括浸渍纸层压木质地板、实木复合地板、竹地板、浸渍胶膜纸饰面人造板等)的甲醛限量为小于等于0.12mg/m3或小于等于1.5mg/L。
该标准对甲醛的限量指标已与发达国家同类产品的规定处于同一水平,其中,中密度板和刨花板的甲醛释放限量及其检测方法与欧洲标准相当。胶合板类产品的甲醛释放限量和检测方法则采用了日本农业标准的规定,而日本农业标准的规定在发达国家也是最严格的。
2.《室内装饰装修材料内墙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GB18582-2001
内墙涂料限游离甲醛小于等于0.1g/kg。本标准对游离甲醛指标的确定,主要是以验证试验结果为依据,选取的是国内市场上19种合成树脂乳液内墙涂料(即乳胶漆),将游离甲醛的指标确定为0.1g/kg,样品的合格率为89.5%。
3.《室内装饰装修材料胶粘剂中有害物质限量》GB18583-2001
溶剂型胶粘剂对甲醛的限量:橡胶胶粘剂为0.5g/kg,聚氨酯类胶粘剂和其他胶粘剂中不得检出甲醛;
水基型胶粘剂对甲醛的限量:缩甲醛类、聚乙酸乙烯酯胶粘剂、橡胶类胶粘剂为小于等于1g/kg,聚氨酯类胶粘剂不得检出甲醛,其他胶粘剂为小于等于1g/kg。
国家标准对室内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的规定
项强制性国家标准对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的规定10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了月292001 年12日起月1该标准从2002年110《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项强制性国家标准》。101月日起正式执行。市场上停止销售不符合这10项标准的产品。这2002实施,年7项强制性国家标准包括:人造板及其制品、内墙涂料、溶剂型木器涂料、胶粘剂、地毯及放射性核元建筑材料地毯用胶粘剂、壁纸、木家具、聚氯乙烯卷材地板、混凝土外加剂、素等。
一、聚氯乙烯卷材地板中有害物质限量 1 、范围可溶性铅、中氯乙烯单体、本标准规定了聚氯乙烯卷材地板(又称聚氯乙烯地板革)可溶性镉和其他挥发物的限量。复合工艺生产用涂敷、压延、本标准适用于以聚氯乙烯树脂为主要原料并加入适当助剂,的发泡或不发泡的、有基材或无基材的聚氯乙烯卷材地板(以下简称为卷材地板),也适用于聚氯乙烯复合铺炕革、聚氯乙烯车用地板。
2 、要求2.1 氯乙烯单体限量
5mg/kg 。卷材地板聚氯乙烯层中氯乙烯单体含量不大于 2.2 可溶性重金属限量20mg/m2 。作为杂质,卷材地板中不得使用铅盐助剂;卷材地板中可溶性铅含量应不大于2.3 挥发物的限量单位为克每平方米
发泡类卷材地板中挥发物的限量非发泡类卷材地板中挥发物的限量
玻璃纤维基材其他基材其他基材玻璃纤维基材
≤10 ≤40 ≤35 ≤75
一、木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室内使用的木家具产品中有害物质的限量要求、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
本标准适用于室内使用的各类木家具产品。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十个国家强制性标准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十个国家强制性标准
一、内装饰装修材料溶剂型木器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
本标准适用于室内装饰装修用溶剂型木器涂料;其他树脂类型和其他用途的室内装饰装修用溶剂型涂料可参照使用..
项目限量值
硝基漆类聚氨酯漆类醇酸漆类
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a/g/L≤ 750
光泽60..≥80;600 550 光泽60..<80;700
苯b/%≤ 0.5
甲苯和二甲苯总和b/%≤ 45 40 10
游离甲苯二异氰酸酯TDIc/%≤ - 0.7 -
重金属限色漆mg/kg ≤ 可溶性铅 90
可溶性镉 75
可溶性铬 60
可溶性汞 60
a按产品规定的配比和稀释比例混合后测定..如稀释剂的使用量为某一范围时;应按照推荐的最大稀释量稀释后进行测定..
b如产品规定了稀释比例或产品由双组分或多组分组成时;应分别测定稀释剂和各组分中的含量;再按产品规定的配比计算混合后涂料中的总量..如稀释剂的使用量为某一范围时;应按照推荐的最大稀释量进行计算..
c如聚氨酯漆类规定了稀释比例或由双组分或多组分组成时;应先测定固化剂含甲苯二异氰酸酯预聚物中的含量;再按产品规定的配比计算混合后涂料中的含量..如稀释剂的使用量为某一范围时;应按照推荐的最小稀释量进行计算..
本标准不适于水性木器涂料..
包装标志
产品包装标志除应符合GB/T9750-1998的规定外;按本标准检验合格的产品可在包装标志上明示..
对于由双组分或多组分配套组成的涂料;包装标志上应明确各组分配比..对于施工时需要稀释的涂料;包装标志上应明确稀释比例..
安全涂装及防护
国家装修10项强制性标准
(1)尽可能不使用有毒害的建筑装饰材料进行装修,如含高挥发性有机物、含高甲醛等过敏性化学物质、含高放射性的石材等,放心地使用经国家环保认证的装修材料和产品,必要时一定要请权威机构进行鉴定。
(2)克服滥用能源的陋习和过度装修的弊病,这是个相对专业的问题,设计师决不能为单方面追求设计效果,而过度地运用灯光、材料堆砌,提倡简洁的装修与个性化装饰相结合。
(3)施工中室内二氧化炭浓度低于1000PPM;粉尘浓度低于0.15mg/立方米,始终保持施工现场良好的通风,或安装临时换气设备,及时散发有害气体,对垃圾进行妥善的分类处理。
(4)装修设计时,对先天条件不足的居室,最好是在允许范围内适当改变建筑结构,确保室内环境足够的通风和日照时间,最大限度地接受自然光。
(5)室内照明设备的科学配备和布局,尤其是彩色光源使用限度和运用空间,在设计方面要保证不同的工作区域有适度的、足够亮度的照明设备。过多的灯光会影响眼睛的健康,也是能源的浪费。
(6)严格把握各种色彩的合理运用。比如,对墙面色彩的选择,不同年龄段的人对色彩的接受能力和适应性都是不同的,儿童房就不适合用过于浓重的彩色墙面。过于浓重的色彩对小孩的视力、情绪和身心健康影响很大。而宜人悦目的色彩有益于人体疲劳的缓解,不同的房间采用冷暖色调的搭配,冷色调可以使人镇静,多运用在书房。暖色调容易使人兴奋,有温馨感,可运用在卧室。客厅的色彩最重要,可以根据住宅的整体风格和主人的偏爱采用中性色彩,以便于搭配窗帘和家具,同时还可以尝试随着季节和流行色的变化,更换不同色彩的装饰品。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内墙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内墙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
GB18582—2001
批准日期2001-12-10 实施日期2002-01—01
国家质监局
前言
本标准中第3章为强制性条款,其余为推荐性条款。
本标准中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限量值参考了欧共体生态标志产品—-色漆和清漆生态标准(1999/10/EC),可溶性重金属限量值参考了英国、德国、法国及欧洲经济委员会对儿童玩具材料中有毒重金属的要求(BS5665:1989、DIX EN71:1989、NF EN713、EN71:1988)。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附录C为规范性附录.
自2002年1月1日起,生产企业生产的产品应执行该国家标准,过渡期6个月;自2002年7月1日起,市场上停止销售不符合该国家标准的产品。
本标准由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涂料和颜料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中国化工建设总公司常州涂料化工研究院、中国预防医学科学院环境卫生检测所、上海涂料有限公司、上海市涂料研究所、中化化工标准化所、中国涂料工业协会、中国建筑材料科研院、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
本标准参加单位:上海华生化工有限公司、南京华彩特种涂料厂、富思特制漆(北京)有限公司、上海中远汇丽涂料有限公司、立邦涂料(中国)有限公司、国内门太古漆油(中国)有限公司、浙江天女集团制漆有限公司、上海飞虎建筑涂料有限公司、上海市建筑科学研究院、常州市猴王涂料有限公司、北京富亚涂料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俊智、赵玲、冯世芳、戚其平、吴国林、徐东群、汪道彰、梅建、黄大源、王静、熊伟。
10项强制性国家标准对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的规定
10项强制性国家标准对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的规定
10项强制性国家标准对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的规定
2001年12月29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了《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10项强制性国家标准》。该标准从2002年1月1日起实施,2002年7月1日起正式执行。市场上停止销售不符合这10项标准的产品。这10项强制性国家标准包括:人造板及其制品、内墙涂料、溶剂型木器涂料、胶粘剂、地毯及地毯用胶粘剂、壁纸、木家具、聚氯乙烯卷材地板、混凝土外加剂、建筑材料放射性核元素等。
一、聚氯乙烯卷材地板中有害物质限量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聚氯乙烯卷材地板(又称聚氯乙烯地板革)中氯乙烯单体、可溶性铅、可溶性镉和其他挥发物的限量。
本标准适用于以聚氯乙烯树脂为主要原料并加入适当助剂,用涂敷、压延、复合工艺生产的发泡或不发泡的、有基材或无基材的聚氯乙烯卷材地板(以下简称为卷材地板),也适用于聚氯乙烯复合铺炕革、聚氯乙烯车用地板。
2 、要求
2.1 氯乙烯单体限量
卷材地板聚氯乙烯层中氯乙烯单体含量不大于 5mg/kg 。
2.2 可溶性重金属限量
卷材地板中不得使用铅盐助剂;作为杂质,卷材地板中可溶性铅含量应不大于 20mg/m2 。
2.3 挥发物的限量单位为克每平方米
发泡类卷材地板中挥发物的限量非发泡类卷材地板中挥发物的限量
玻璃纤维基材其他基材玻璃纤维基材其他基材
≤75 ≤35 ≤40 ≤10
一、木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室内使用的木家具产品中有害物质的限量要求、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
有害物质标准
十项强制性标准中对甲醛限量规定及依据 1.《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限量》 中密度纤维板、高密度纤维板、刨花板、定向刨花板的甲醛限量:可直接用于室内的,限小于等于9mg/100g;必须饰面处理后可允许用于室内的,限小于等于30mg/100g。 胶合板、装饰单板贴面胶合板、细木工板的甲醛限量:可直接用于室内的,限小于等于1.5mg/L;必须饰面处理后可允许用于室内的,限小于等于5.0mg/L。 可直接用于室内的饰面人造板(包括浸渍纸层压木质地板、实木复合地板、竹地板、浸渍胶膜纸饰面人造板等)的甲醛限量为小于等于0.12mg/m3或小于等于1.5mg/L。 该标准对甲醛的限量指标已与发达国家同类产品的规定处于同一水平,其中,中密度板和刨花板的甲醛释放限量及其检测方法与欧洲标准相当。胶合板类产品的甲醛释放限量和检测方法则采用了日本农业标准的规定,而日本农业标准的规定在发达国家也是最严格的。 2.《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内墙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 内墙涂料限游离甲醛小于等于0.1g/kg。本标准对游离甲醛指标的确定,主要是以验证试验结果为依据,选取的是国内市场上19种合成树脂乳液内墙涂料(即乳胶漆),将游离甲醛的指标确定为0.1g/kg,样品的合格率为89.5%。 3.《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胶粘剂中有害物质限量》 溶剂型胶粘剂对甲醛的限量:橡胶胶粘剂为0.5g/kg,聚氨酯类胶粘剂和其他胶粘剂中不得检出甲醛; 水基型胶粘剂对甲醛的限量:缩甲醛类、聚乙酸乙烯酯胶粘剂、橡胶类胶粘剂为小于等于1g/kg,聚氨酯类胶粘剂不得检出甲醛,其他胶粘剂为小于等于1g/kg。 4.《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木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 室内使用的各类木家具限甲醛释放量为小于等于1.5mg/L。 世界各国对人造板的甲醛释放量均有严格的规定,木家具甲醛释放量的确定,主要参考了发达国家关于人造板甲醛释放的限量。 5.《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壁纸中有害物质限量》 限壁纸产品甲醛小于等于120mg/kg。该标准对甲醛的限量,主要参考了EN233:1999《卷筒壁纸、成品壁纸、乙烯壁纸和塑料壁纸的规范》等欧洲标准,由于欧洲标准EN233中甲醛释放量的限定被认为最具科学性和可靠性,经过相关的试验,本标准将甲醛限量为小于等于120mg/kg,和EN233
家具甲醛释放量标准
家具甲醛释放量标准
家具甲醛释放量标准
一、甲醛含量标准
家具产品中,甲醛的含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的限制。根据国家强制性标准GB 18584-2001《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木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家具产品中甲醛的含量必须符合以下规定:
1. 木家具中甲醛含量每千克不得超过0.15mg;
2. 实木复合木家具中甲醛含量每千克不得超过0.5mg;
3. 板式木家具中甲醛含量每千克不得超过0.2mg。
二、甲醛释放量标准
除了甲醛含量标准,家具产品的甲醛释放量也需要符合标准。GB 18584-2001规定,家具产品在20℃、相对湿度65%和空气流速0.1m/s 的环境下,甲醛释放量不得超过0.12mg/m³。
三、环保标准
除了甲醛含量和释放量,家具产品的环保标准还包括其他有害物质的限量。根据GB 18584-2001的规定,家具产品中其他有害物质的限量也要符合以下规定:
1. 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含量每升不得超过15g;
2. 苯含量每千克不得超过0.5mg;
3. 甲苯和二甲苯含量每千克不得超过1mg。
四、检测方法标准
对于家具产品中的甲醛和其他有害物质的检测方法,一般采用GB/T 17657-2013《人造板及饰面人造板理化性能试验方法》进行检测。该标准规定了各种人造板及饰面人造板的性能试验方法,包括甲醛含量的测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含量的测定、苯和甲苯和二甲苯含量的测定等。
五、环保认证标准
为了确保家具产品的环保性能,许多国家和地区都有自己的环保认证标准。其中比较知名的有欧洲的CE认证、美国的UL认证和中国的十环认证等。这些环保认证标准不仅要求家具产品的甲醛和其他有害物质含量符合规定,还要求生产过程和原材料也要符合环保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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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十个国家强制性标准
一、内装饰装修材料溶剂型木器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
本标准适用于室内装饰装修用溶剂型木器涂料,其他树脂类型和其他用途的室内装饰装修用溶剂型涂料可参照使用。
项目限量值
硝基漆类聚氨酯漆类醇酸漆类
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a/(g/L)≤ 750
光泽(60。)≥80,600 550 光泽(60。)<80,700
苯b/%≤ 0.5
甲苯和二甲苯总和b/%≤ 45 40 10
游离甲苯二异氰酸酯(TDI)c/%≤ - 0.7 -
重金属(限色漆)(mg/kg) ≤ 可溶性铅 90
可溶性镉 75
可溶性铬 60
可溶性汞 60
a按产品规定的配比和稀释比例混合后测定。如稀释剂的使用量为某一范围时,应按照推荐的最大稀释量稀释后进行测定。
b如产品规定了稀释比例或产品由双组分或多组分组成时,应分别测定稀释剂和各组分中的含量,再按产品规定的配比计算混合后涂料中的总量。如稀释剂
的使用量为某一范围时,应按照推荐的最大稀释量进行计算。
c如聚氨酯漆类规定了稀释比例或由双组分或多组分组成时,应先测定固化剂(含甲苯二异氰酸酯预聚物)中的含量,再按产品规定的配比计算混合后涂料中的含量。如稀释剂的使用量为某一范围时,应按照推荐的最小稀释量进行计算。
本标准不适于水性木器涂料。
包装标志
产品包装标志除应符合GB/T9750-1998的规定外,按本标准检验合格的产品可在包装标志上明示。
对于由双组分或多组分配套组成的涂料,包装标志上应明确各组分配比。对于施工时需要稀释的涂料,包装标志上应明确稀释比例。
安全涂装及防护
涂装时应保证室内通风良好,并远离火源。
涂装方式尽量采用刷涂。
涂装时施工人员应穿戴好必要的防护用品。
涂装完成后继续保持室内空气流通。
涂装后的房间在使用前应空置一段时间。
二、室内装饰装修材料内墙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
本标准规定了室内装饰装修用墙面涂料中对人体有害物质容许限值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标志、安全漆装及防护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室内装饰装修用水性墙面涂料。
有害物质限量要求
项目限量值
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g/L)≤ 200
游离甲醛(g/kg)≤ 0.1
重金属(mg/kg)
可溶性铅≤ 90
可溶性镉≤ 75
可溶性铬≤ 60
可溶性汞≤ 60
本标准不适用于以有机物作为溶剂的内墙涂料。
包装标志
产品包装标志除应符合GB//T9750-1998的规定外,按本标准合格的产品可在包装标志上明示。
安装涂装及防护
涂装时应保证室内通风良好。
涂装方式尽量采用刷涂。
涂装时施工人员应穿戴好必要的防护用品。
涂装完成后继续保持室内空气流通。
入住前保证涂装后的房间空置一段时间。
三、室内装饰装修材料胶粘剂中有害物质限量
本标准规定了室内建筑装饰装修用胶粘剂中有害物质限量及其试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室内建筑装饰装修用胶粘剂。
溶剂型胶粘剂中有害物质限量值
项目指标
橡胶胶粘剂聚氨酯类胶粘剂其他胶粘剂
游离甲醇(g/kg)≤ 0.5 --
苯1)/(g/kg)≤ 5
甲苯+二甲苯/(g/kg)≤ 200
甲苯二异氰酸酯/(g/kg)≤ - 10 -
总挥发性有机物(g/L)≤ 750
注:1)苯不能作为溶剂使用,作为杂质其最高含量不得大于表的规定。
水基型胶粘剂中有害物质限量值
项目指标
缩甲醛类胶粘剂聚乙酸乙烯酯胶粘剂橡胶类胶粘剂聚氨酯类胶粘剂其他胶粘剂
游离甲醇(g/kg)≤ 1 1 1 - 1
苯/(g/kg)≤ 0.2
甲苯+二甲苯/(g/kg)≤ 10 10
总挥发性有机物/(g/L)≤ 50
用于室内装饰装修材料的胶粘剂产品,必须在包装上标明本标准规定的有害物质名称及其含量。
四、室内装饰装修材料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限量
本标准规定了室内装饰装修用人造板及其制品(包括地板、墙板等)中甲醛释放量的指标值、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
本标准适用于释放甲醛的室内装饰装修用各类人造板及其制品。
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量试验方法及限量值
产品名称试验方法限量值使用范围限量标志
中密度纤维板、高密度纤维板、刨花板、定向刨花板等穿孔萃取法≤90mg/100g 可直接用于室内E1 ≤30mg/100 必须饰面处理后可允许用于室内E2
胶合板、装饰单板贴面胶合板、细木工板等
干燥器法≤1.5mg/L 可直接用于室内E1 ≤5.0mg/L必须饰面处理后可允许用于室内 E2
饰面人造板(包括浸渍纸层压木质地板、实木复合地板、竹地板、浸渍胶膜纸饰面人造板等)气候箱法≤0.12mg/m3 可直接用于室内 E2
干燥器法≤1.5mg/L
a仲裁时采用气候箱法。
bE1为可直接用于室内的人造板,E2为必须饰面处理后允许用于室内的人造板。
五、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木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
本标准适用于室内使用的各类木家具产品。
术语和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术语和定义。
甲醛释放量
家具的人造板试件通过BG/T17657-1999中4.12规定的24h干燥器法试验测得的甲醛释放量。
可溶性重金属含量
家具表面色漆涂层中通过GB/T9758-1988中规定的试验方法测得的可溶性铅、镉、铬、汞重金属的含量。
有害物质限量要求
项目限量值
甲醛释放量mg/L ≤1.5
重金属含量(限色漆)mg/kg
可溶性铅≤90
可溶性镉≤75
可溶性铬≤60
可溶性汞≤60
六、室内装饰装修材料聚氯乙烯卷材地板中有害物质限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