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数据质量检查细则
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永久基本农田数据库更新完善和汇交工作的通知
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永久基本农田数据库
更新完善和汇交工作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国土资源部(已撤销)
•【公布日期】2017.02.14
•【文号】国土资厅发〔2017〕4号
•【施行日期】2017.02.14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土地资源
正文
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永久基本农田数据库更新完
善和汇交工作的通知
国土资厅发〔2017〕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永久基本农田数据库是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的重要组成部分,汇集了基本农田的位置、面积、地类、质量、保护责任、保护标志等电子信息,是推进永久基本农田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智能化、精细化,全面落实特殊保护政策的重要基础。目前,各省(区、市)已完成省、市、县各级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方案论证审核工作,正在已有工作基础上查漏补缺,完善表册、补齐标志、落实责任、上图入库,形成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为进一步做好永久基本农田数据库更新完善和汇交工作,根据《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全面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的通知》(国土资规〔2016〕10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数据库建设和更新完善要求
(一)统一数据库建设标准规范。为适应当前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和特殊保护工
作新要求,统一标准、规范要求,扎实做好永久基本农田数据库建设工作,部对永久基本农田数据库建设标准、质量检查细则进行了调整完善,形成《永久基本农田数据库标准(2017版)》(以下简称《标准》,见附件1)、《永久基本农田数据库质量检查细则(2017版)》(以下简称《检查细则》,见附件2),并对现有数据库质量检查软件进行了升级完善,在本通知印发后分发各省(区、市)使用(可在国土资源部门户网站下载栏目下载)。
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自查报告
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自查报告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自查报告:
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局:
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成果核查工作 __》(国土资发〔〕8号)《国土资源、部办公厅 __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指导意见 __》(国土资厅发〔〕51号)等文件要求,我局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成果进行了认真自查,重点对规划基数、上级规划指标落实、规划图数一致及规划数据库等进行自查,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规划基数,辖区土地总面积329661公顷,其中农用地270180公顷,建设用地36084公顷,未利用地23397公顷。农用地中耕地213958公顷,园地860公顷,林地35530公顷,牧草地59公顷,其他农用地19773公顷;建设用地中城乡建设用地29627公顷,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6457公顷。土地总面积及各类用地面积与市核定的土地利用现状数据一致。
二、上级规划指标落实情况
(一)耕地保护指标至2020年,全市耕地保有量不低于187170公顷。规划安排补充耕地5984公顷,超过或等于市级规划下达的补充耕地任务5984公顷;规划控制耕地减少面积3209公顷;低于或等于市级规划下达的耕地减少控制规模3209公顷。文本中安排的土地开发增加耕地3804公顷,复垦增加耕地94公顷,增加耕地2086公顷,耕地增加之和与规划确定的补充耕地指标一致;文本中安排新增建设占用耕地1304公顷,农业结构调整允许减少耕地1769公顷,灾毁减少耕地控制在136公顷,耕地减少之和小于或等于上级下达的耕地减少量,与规划确定的增加耕地指标一致。规划中确定全市基本农田保护面积174450公顷,超过或等于市级规划下达的基本农田保护任务和机动指标之和。
XXX规划成果数据质量检查报告
XXX级土地利用规划成果数据质量检查报告一、基本情况
检查对象:XXXX级土地利用规划成果数据
检查日期:***年**月*日
比例尺:1:
二、数据质量概况
成果质量统计表
注:“I级错误、II级错误、III级错误”的错误数全为空的是未检查项。三、数据质量评述与结论
XXXXX级土地利用规划成果数据经过检查确认,数据(合格/不合格)。
国土资源部关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试点采用基数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03]139号
国土资源部关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试点采用基数有关事项的通知
正文:
---------------------------------------------------------------------------------------------------------------------------------------------------- 国土资源部关于土地利用总体
规划修编试点采用基数有关事项的通知
(国土资厅发[2003]139号)
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重庆、四川、宁夏、贵州等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为适应土地管理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需要,部部署了12个县级和14个市(地)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试点。准确的数据是科学编制规划的基础。为保证土地利用现状数据的准确性和严肃性,满足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的需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厅(局)地籍管理部门应进一步提高对规划修编工作的认识,积极配合,严格把关,保证规划修编采用的基础数据、图件等资料的准确性。
二、规划基期为2001年或2002年,规划基数必须采用当年土地变更调查数据,或者经省级国土资源厅(局)地籍管理部门组织验收并经部审查确认的土地利用更新调查数据。
三、开展更新调查的县级、市(地)级试点单位,应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和技术方案,报省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在更新调查时,应对行政辖区的各类土地进行全面调查,并将更新调查数据与土地变更调查数据进行对比,重点对建设用地和耕地情况进行分析说明,查找并分析数据差异的具体原因,提出处理意见。
土地测绘成果质量检查方案
土地测绘成果质量检查方案
一、背景和意义
土地测绘成果是土地管理和利用的重要基础资料,对于保障国土资源安全、促进国土空间
合理利用具有重要意义。因此,对土地测绘成果的质量进行检查具有重要的作用。
土地测绘成果质量检查是指对土地测绘成果的准确性、完整性、一致性和合理性进行检查
和评估,以保证土地测绘成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为土地资源管理和规划提供可靠的基础
数据。
二、检查对象和内容
1.检查对象
本次土地测绘成果质量检查的对象为国家、省、市、县土地测绘部门或者相关单位完成的
土地测绘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农地调查、城市地籍测绘、土地利用规划等。
2.检查内容
(1)数据准确性:检查土地测绘成果的坐标精度、地物边界、地貌特征等数据的准确性。
(2)数据完整性:检查土地测绘成果中是否存在数据遗漏、重复、错误等情况。
(3)数据一致性:检查土地测绘成果中各个数据要素之间的一致性,如图层间的重叠与
一致性、属性数据的匹配与一致性等。
(4)数据合理性:检查土地测绘成果的数据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规范,是否满足利用
要求。
三、检查方法和流程
1.检查方法
本次土地测绘成果质量检查采用实地检查、资料核查和专家评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实地检查:对选取的土地测绘成果区域进行实地巡查,检查地物边界、标志点设置、测量标志等情况。
(2)资料核查:对土地测绘成果的制图数据、测量数据等进行核查,检查数据的准确性
和完整性。
(3)专家评议:邀请相关领域的专家进行评议,对土地测绘成果的质量进行评价。
2.检查流程
(1)确定检查范围和内容: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本次检查的范围和检查内容。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质量检查细则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质量检查细则
背景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国土资源管理和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指确定一个特
定区域内土地利用的战略和政策,明确土地利用、开发、保护目标,规定土地用途、用地强度、用地时序、用地结构和布局等内容,为未来的土地利用和开发提供指导和保障。
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过程中,数据质量检查是确保规划质量的重要保障措
施之一。本文将根据国务院《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技术导则》和相关标准规范,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质量检查的细则进行分析和。
质量检查内容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质量检查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数据的准确度
数据准确度是指数据与实际情况相符合程度的度量。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
准确度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数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确保数据来源可靠,数据收集方式规范,无遗漏、错误、矛盾等情况。
•数据与现实情况的符合程度。检查数据是否反映实际情况,如人口、经济发展水平、环境质量等。
2. 数据的完整性
数据的完整性是指数据是否全面、完整,覆盖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范围内的各
类数据要素。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土地利用类型覆盖情况。是否包含农业用地、林业用地、城镇建设用地、工业用地、交通用地等各类用地类型。
•土地资源利用状况。包括土地利用现状、可用土地储备、土地质量、土地状况评价等方面。
3. 数据的一致性
数据一致性是指数据在不同数据集之间的相互协调和保持稳定的程度。主要包
括以下内容:
•不同层级数据之间的一致性,如国家、省、市、县等之间的数据。
•数据与规划之间的一致性,如城市总体规划、经济发展规划等。
利用质量检查软件核查土地利用规划数据库的实践与思考
一、引言 科学修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深入落实国务院关于深 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的重要举措,是保障和促进科学 发展的现实需要[1]。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分为国家、省、市、县 和乡镇五个层次 级 别,与 行 政 区 划 层 次 完 全 对 应,有 利 于 规 划的编制和执行。本轮规划( 2006 ~ 2020 年) 总体上已经进 入审批实施阶段,2011 年国土资源部要求各地需加快土地利 用总体规划数据库( 以下简称“规划库”) 的建设工作,尤其强 调需要按时保质地完成建库、上报和汇交任务。如何在第二 次全国土地调查数据库的基础上叠加土地利用规划数据,完 善国土资源“一张图”,既保证数据库内容与规划最终成果一 致,又能够使建 库 质 量 达 到 本 轮 规 划 验 收 的 要 求[2],科 学 合 理利用好土地规划质量检查软件( 以下简称“质检软件”) 是 重要环节之一。本文以乡镇级规划库的质量检查为例,选取 湖南省安仁县为建库对象,对使用质检软件进行数据库核查 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进行归纳,并提出有效的修正方案及预防 措施。 二、乡镇级规划库与质检软件概述 ( 一) 乡镇级规划库构建的意义。国土资源部规划司土 地规划分会的薛萍曾指出,各地应首先集中人力、物力,重点
壤、气象、环境条件、雷 电 活 动 规 律、雷 击 和 设 备 事 故 的 受 损 原因、系统设备的重要性、设备的工作环境,发生雷电和浪涌 灾害后果的严重程度以及被保护物的特点等的基础上分别 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护必须按照“综合防护”的要求进行 设计。应坚持预 防 为 主、安 全 第 一、全 面 规 划、综 合 治 理、整 体防御、多重保护、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的指导方针。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数据质量检查细则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数据质量检查细则背景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国家宏观调控土地利用的重要法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指对国土利用实施的战略性计划,为政府制定土地利用政策和调控土地利用提供科学基础和技术支撑。正式颁布实施后,全面铸造新发展格局,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调整完善,需要有高质量的数据支撑。数据质量检查的目的在于提高数据的准确性、及时性和完整性,确保数据的质量过关,从而保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有效实施。
数据元
在调整完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时,需要对以下数据元进行质量检查:
1. 土地管理区划
土地管理区划是指对土地的管理进行划分的行政区划,通常是国家、省、市、县以及乡镇。在进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时,需要对其进行横向和纵向的对比分析。
2. 土地利用现状
土地利用现状是指目前各个区域土地所占的用途。在调整完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时,需要对其进行细致的分析和比较,确保与实际情况相符。
3.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为了合理规划土地资源利用和保障国家安全、经济发展需要,实现生态、经济、社会等发展的一项战略性计划。在进行调整完善时,需要对其进行细致的比较和检查,特别是与相关政策的契合度。
4. 土地保护与治理
土地保护与治理是指对土地资源进行治理和保护的行动。在进行数据质量检查时,需要对其所采取的措施是否合理和有效进行评估。
数据质量检查细则
为了确保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调整完善,以下为数据质量检查的详细细则:
1. 数据元正确性的检查
从数据源头开始检查,确保数据元的内容和来源的准确性,避免数据因来源错
土地利用规划数据库标准、汇交要求、注意事项及关键点
3. 第11页“表17面状、线状、点状重点建设项目属性结构描述表” 中字段名称为“涉及乡(镇)”的字段代码“SJX在”修改为 “SJXZ”。
4. 第12页“表21规划栅格图属性结构描述描述表”修改为“表21规 划栅格图图层属性结构描述表”。
➢ 其中:“规划栅格图图层属性结构描述表”中字段名称为“栅格 图文件”的字段内容填写栅格图文件路径;“规划文本、规划说明、 其他文档属性结构描述表”中字段名称为“文档文件”的字段内 容填写文档文件路径。
三、常见问题及注意事项
检查汇交常见问题及注意事项
➢关于数据完整性。部下发的土地规划数据库质量检查 软件(以下简称“质检软件”)包括“数据完整性检 查”、“图层完整性检查”和“表格完整性检查”, 如质检错误记录提示“XXX缺失”、“冗余文件”等, 应按照错误提示对数据作修改。对于“冗余文件”的 修改,应注意不能简单将文件删除,此类错误有可能 是由于文件命名错误造成。对必选图层,如根据市县 乡三级土地规划编制规程和制图规范(TD/T 1020~ 1025,以下简称《规程》和《制图规范》),在规划 成果中没有相关规划内容的,应添加空图层;对可选 图层,本地区规划包含相关图件内容的应添加图层, 不包含相关图件内容的不添加图层,也无需添加空图 层。
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数据成果质量检查细则V11
5.2 质检内容和方法 .............................................................................................................................. 9
5.2.1 成果完整性检查 .................................................................................................................11
地类图斑属性结构描述表 (属性表名:DLTB)
序号
字段名称
字段代 码
字段 类型
字段 长度
5.2.3.4
逻辑一致性检查 ........................................................................................................................ 15
5.2.4 权属单位代码表检查 ........................................................................................................ 16
6.3 数据缺陷分级................................................................................................................................ 20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规划内容检查
2、关于数据一致性
土地规划数据库中的表格数据是规划文本附表数 据按照数据库模式进行的组织存储,表格中的各 项数据填写应符合《规程》和《标准》要求,并 确保与规划文本及附表中有关数据保持一致(除 小数点进位原因)。
3、关于机动指标
对填写到本级的规划表格,不能单列预留机动指标项。例 如土地利用结构调整表中,应预期性的将预留建设用地机 动指标纳入城乡建设用地、交通水利用地和其他建设用地 的指标中,确保各类用地面积之和等于行政辖区土地总面 积。
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是否不大于上级下达指标(6106)
乡级“新增建设用地指标控制表(XZJSYDZBKZB)”中 “类型代码(类型代码)”为“10”、“20”、“30”、 “40”对应的“规划期建设占用耕地(GHQJSZYGD)”字 段值的和 小于等于县级“规划控制指标表(GHKZZBB)”中相同行 政区划代码“指标类型代码(ZBLXDM)”字段值为“07 (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记录的“面积(MJ)”字段 值。
该指标大于等于县级“规划控制指标表(GHKZZBB)”中相同行政 区划代码“指标类型代码(ZBLXDM)”字段值为“01(耕地保有 量)”记录的“面积(MJ)”字段值。
基本农田保护面积是否不小于上级下达指标 (6102)
乡级“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情况表(GDBYLJBNTQKB)” 中“期限类型代码(QXLXDM)”为“02(规划期)”对应 的“基本农田保护面积(JBNTBHMJ)”字段值
基本农田数据汇交要求及数据质量检查细则国土资源部信息中
县级根本农田数据库要逐级汇交到国土资源部。 汇交前,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严格遵循?根本 农田数据质量检查细那么?的有关要求,采用部统 一下发的质量检查软件,认真开展根本农田数据 库质量检查。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 确保根本农田面积、地类、位置以及管理信息完 整、准确。
按照?根本农田数据汇交要求?的数据组织方式进 展汇交
部 数 据 接 收 及 质 检 流 程
基 本 农 田 信 息 监 测 监 管
关于划定基本农田实行永久保护的通知(国土资发【2009】167号) *基本农田数据库建成后,部将建立国家级基本农田监测监管系统,各地要对基本农田占 用补划等基本农田变化信息进行报备,对管理信息和保护责任信息进行监测。 *基本农田数据库建成后,纳入年度土地利用变更调查,以后再年度土地变更调查中,要 实现对基本农田信息的变更。同时年度基本农田数据变更时,需要和基本农田监测监管系 统中年度报备信息进行核实验证。
元数据 1401—是否符合?国土资源信息核心元数据标准?要
求〔详见?标准调整版?附录B 〕 〔 Ⅱ级〕〔自动检查〕 图层完整性 2101——必选图层是否齐备,是否满足?调整版?及
浙江级土地利用规划数据质量检查规则
浙江省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质量检查规则(修订版)
1范围
本规范规定浙江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的质量元素、质检内容及检查方法等。
本规范主要适用于浙江省乡(镇)土地利用规划数据库质量检查和评价。
2引用标准和规范
本细则引用了下列标准所包含的部分条文。本规程出版时,若所列标准版本有修订,则使用本细则的各方应注意引用条文的更新。
《浙江省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标准》
《土地利用数据库标准》(TD/T 1016—2007)
《浙江省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导则》
《浙江省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上报成果电子数据要求》
《浙江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基期转换及审定办法》
《浙江省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技术指南》
《浙江省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技术指南》
3提交资料
分别提交基期转换成果和乡(镇)规划成果,资料包括规划文本数据、规划表格数据、规划图形数据、图像文件、电子数据说明以及其他资料,具体要求依据《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上报成果电子数据要求》。
4质检内容
本次数据质量检查主要包括成果完整性等一般性检查、基数转换过程合理性检查、规划指标布局验证、表格数据、部标成果检查以及其他检查。具体见下表:
2 / 32
3 / 32
4 / 32
5 / 32
5检查方法
本规则规定需要质检的数据包括矢量数据、汇总表格数据、原数据,其他数据只做完整性检查。
5.1常规检查
5.1.1成果完整性检查
5.1.1.1目录及文件规范性
检查对象:数据库成果、规划文本数据、规划表格数据、规划图形数据、图像文件、电子数据说明以及其他资料
土地卫片总体执法检查实施方案
土地卫片总体执法检查实施方案
汇报人:
日期:
CATALOGUE
目录•
引言•
土地卫片总体执法检查计划•
数据采集和处理
•违法用地的识别和判定
•执法行动方案
•监督和评估机制
•总结和展望
引言
背景介绍
加强对违法用地的打击力度,维护土地资源的合法权益提高土地资源利用效率,促进可
持续发展
通过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实现对土地资源利用的全面监控和管理目的和意义
范围和限制
土地卫片执法检查的适用范围和对象
土地卫片执法检查的局限性
土地卫片总体执法检查计划
目的基本原则工作目标030201检查计划概述
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各专业队伍负责具体实施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各乡镇(街道)负责协助配合卫片执法检查工作。
工作内容
包括收集卫片数据、制作卫片图件、比对核查、查处整改、总结评估等环节。
职责分工
检查任务分工
VS
检查时间安排
检查时间
时间安排
总结评估
数据采集和处理
地方国土资源部门数据
其他相关数据
遥感卫星数据
数据采集来源
数据预处理
图像解译
数据整理
数据处理流程
01
准确性评估02
完整性评估
03一致性评估
数据质量评估
违法用地的识别和判定
违法用地定义
违法用地类型
违法用地的定义和类型
实地调查法
组织专业人员实地调查,了解用地情况,结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用途管制的规定,判断是否为违法用地。
群众举报法
鼓励群众举报违法用地行为,通过群众的监督和参与,及时发现和处理违法用地问题。
卫片核查法
过比对前后影像图,发现变化图斑,进而判定是否为违法用地。
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违反土地用途管制非法转让土地其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
土地利用数据库质量检查方法的探讨
性和接边检查 。 中精度检查是指采集点密度要合理 , 其
点状 要 素应 采集 符 号 的几 何 中心 点 为定 位 点 ;线 状要 素应 沿 中轴 采集 ;面状 要 素应 采 集 多边 形 边 界和 标 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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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技 术 方 法
土 地利用 据库质量 方法的 数 检查 探讨
张淑 环
( 青海省地质调查院遥感计算 中心 , 西宁
摘
80 0 ) 10 1
要: 土地利用数据库是 国土资源信息化建设 的重要基础 , 数据的正确与否 、 数据质量的高低是数据库建设成功的关键 。本
解决 办法 。
2 1检查 内容 .
1 . 数据 质量 检查 2
矢量数据质量检查 内容分为数据的整体质量和图 元要素质量 ,其中整体质量检查 主要是数据完整性检
质量 检 查是 数 据质 量 控制 的重要 环 节 ,在数 据 库
青 海 国土经 略 42 0 /0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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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简要叙述 土地利用数据库建库过程 中, 数据质量控制 的内容 和方法 , 对于提高建库质量有一定的参考意义 。 关键词 : 土地利用 数据库 数据质量
土地利用现状数据是土地利用规划 、耕地和基本 农 田保护区管理、建设用地项 目管理以及地籍管理等 土地管理工作的基础数据 。由于我省土地资源详查工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数据质量检查细则
附件2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数据
质量检查细则
一、适用范围
本细则规定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数据库数据(以下简称规划数据)的质量检查项目、检查内容、检查方法和评价方法等。
本细则适用于汇交到部的省级、市(地)级、县级和乡(镇)规划调整完善数据的质量检查和评价。
二、引用标准和规范
《市(地)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标准》(TD/T1026-2010)
《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标准》(TD/T1027-2010)
《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标准》(TD/T1028-2010)
《市(地)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TD/T1023-2010)
《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TD/T1024-2010)《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
(TD/T1025-2010)
三、提交资料
规划数据质量检查应提交的资料包括纸质和电子成果数据等,按省级、市(地)级、县级和乡(镇)规划数据分级提交,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数据库成果汇交要求》(以下简称《汇交要求》),及市(地)级、县级、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标准(TD/T1026~1028-2010,以下简称《标准》)等规定和要求。
四、质量检查内容和方法
规划数据质量的检查内容、检查代码、检查对象和检查方式详见表1。检查代码采用4位数字码进行编码,其中第1位数字码表示检查分类,第2位数字码表示检查项目,第3、4位数字码表示检查内容。
表1 规划数据质量检查内容表
五、质量评价
规划数据质量检查发现的错误按照检查内容划分Ⅰ级错误、Ⅱ级错误、Ⅲ级错误三类。错误级别与检查内容的对应关系详见表2。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附件2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数据
质量检查细则
一、适用范围
本细则规定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数据库数据(以下简称规划数据)的质量检查项目、检查内容、检查方法和评价方法等。
本细则适用于汇交到部的省级、市(地)级、县级和乡(镇)规划调整完善数据的质量检查和评价。
二、引用标准和规范
《市(地)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标准》(TD/T1026-2010)
《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标准》(TD/T1027-2010)
《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标准》(TD/T1028-2010)
《市(地)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TD/T1023-2010)
《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TD/T1024-2010)《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TD/T1025-2010)
三、提交资料
规划数据质量检查应提交的资料包括纸质和电子成果数据等,按省级、市(地)级、县级和乡(镇)规划数据分级提交,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数据库成果汇交要求》(以下简称《汇交要求》),及市(地)级、县级、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标准(TD/T1026~1028-2010,以下简称《标准》)等规定和要求。
四、质量检查内容和方法
规划数据质量的检查内容、检查代码、检查对象和检查方式详见表1。检查代码采用4位数字码进行编码,其中第1位数字码表示检查分类,第2位数字码表示检查项目,第3、4位数字码表示检查内容。
表1 规划数据质量检查内容表
五、质量评价
规划数据质量检查发现的错误按照检查内容划分Ⅰ级错误、Ⅱ级错误、Ⅲ级错误三类。错误级别与检查内容的对应关系详见表2。
采用百分制评价规划数据质量水平,80分(含80分)以上为合格。采用错误扣分法计算规划数据质量得分。同样的检查内容可能检查发现多个错误,全部计入错误个数统计。每个Ⅲ级错误扣0.1分,每个Ⅱ级错误扣1分,出现1个Ⅰ级错误即视为数据不合格。
表2 规划数据质量检查错误分级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