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渔业船网工具指标随船转移申请书

合集下载

渔业船舶及船用产品检验申请材料

渔业船舶及船用产品检验申请材料
渔业船舶检验部门签发
加盖“与原件无异”章

7
国家机电产品进口审批文件
《渔业船舶检验与发证程序和证书填写规定(2002)》
原件窗口核验,窗口复印

1份
A4纸
非必要(如为进口船时)
海关部门签发
加盖“与原件无异”章

8
海关完税证明
《渔业船舶检验与发证程序和证书填写规定(2002)》
原件窗口核验,窗口复印

《渔业船舶检验与发证程序和证书填写规定(2002)》第一篇 第2章 2.1.1.2
原件窗口核验,窗口复印

1份
A4纸
非必要(船舶需修理时提供)
申请人自备
加盖“与原件无异”章

4
渔船安全技术状况声明书
《渔业船舶检验指南(第5册)内河渔业船舶2015》第二篇第2章2.1.1
原件窗口核验,窗口复印

1份
A4纸
原件

1份
A4纸
必要
申请人自备
本人签名、单位盖章

2
《渔业船网工具指标批准书》
《渔业船舶检验与发证程序和证书填写规定(2002)》第一篇 第2章 2.1.1.2
原件窗口核验,窗口复印

1份
A4纸
必要
渔业主管部门签发
加盖“与原件无异”章

3
船名号审批文件
《渔业船舶检验与发证程序和证书填写规定(2002)》第一篇 第2章 2.1.1.2
原件窗口核验,窗口复印

1份
A4纸
必要
申请人自备
本人签名、单位盖章

2
现有渔业船舶检验证书及技术文件

渔业船舶登记申请书示范文本

渔业船舶登记申请书示范文本

渔业船舶登记申请书示范文本
渔业船舶所有权和国籍登记业务申请表
编号:()船登()()号
说明:1.每份申请书仅限填写一艘渔船。

2.渔船所有权和国内渔船国籍登记只填写中文;远洋渔船国籍登记需同时填写中文和英文,英文材料另附页。

3.船舶种类栏填写:国内捕捞船/非专业远洋渔船/专业远洋渔船/养殖船/捕捞辅助船/其他辅助船。

4.“生产方式/养殖证号”栏与“船舶种类”栏对应填写:国内捕捞渔船和非专业远洋渔船填写作业类型,专业远洋渔船填写作业方式或辅助方式,养殖渔船填写养殖证号,辅助船填写辅助船类型。

欢迎您的下载,
资料仅供参考!
致力为企业和个人提供合同协议,策划案计划书,学习资料等等
打造全网一站式需求。

广东省渔港和渔业船舶管理条例.doc

广东省渔港和渔业船舶管理条例.doc

广东省渔港和渔业船舶管理条例渔港和渔业船舶管理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实施渔港和渔业船舶有效管理,保障渔业从业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促进渔业经济可持续发展。

下文是广东省渔港和渔业船舶管理条例,欢迎阅读!广东省渔港和渔业船舶管理条例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渔港和渔业船舶管理,保护渔港和渔业船舶所有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保障渔业生产安全,促进渔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及管辖水域内渔港的规划、建设、维护、经营和管理,渔业船舶的设计、制造、维修、使用和管理。

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渔港和渔业船舶的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的渔政监督管理机构、渔业船舶检验机构具体负责对渔港和渔业船舶的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边防、工商等部门以及渔港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渔港和渔业船舶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渔港建设,鼓励渔业生产采用节能、环保、高效的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材料,促进现代渔业发展。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推进渔港和渔业船舶管理信息化建设,建立健全管理信息系统,提高服务水平。

第二章渔港规划与建设第五条省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国家渔港布局规划及本省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会同省发展改革、城乡规划、交通运输、海事、环保等部门和有关市、县人民政府,编制全省渔港布局规划,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全省渔港布局规划,会同发展改革、城乡规划、交通运输、海事、环保等有关部门及渔港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编制本地区渔港建设规划,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实施,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六条渔港布局规划、建设规划应当体现合理利用岸线资源的原则,符合海洋功能区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并与港口、航道、防洪等相关专业规划相衔接。

渔业船网工具指标审批(440.3KW以下的机动渔船制造、更新

渔业船网工具指标审批(440.3KW以下的机动渔船制造、更新

渔业船网工具指标审批(440.3KW以下的机动渔船制造、更新改造、购置的船网工具指标)操作规范一、行政审批项目名称、性质(一)名称:渔业船网工具指标审批(440.3千瓦以下的机动渔船建造、更新改造、购置的船网工具指标)(二)性质:行政许可二、设定依据(一)2004年8月28日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的决定》(第二次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04]第25号公布并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国家对捕捞业实行捕捞许可证制度。

海洋大型拖网、围网作业以及到中华人民共和国与有关国家缔结的协定确定的共同管理的渔区或者公海从事捕捞作业的捕捞许可证,由国务院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发放。

其他作业的捕捞许可证,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发放;但是,批准发放海洋作业的捕捞许可证不得超过国家下达的船网工具控制指标,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二)2002年8月23日农业部令第19号发布,自2002年12月1日起施行;2004年7月1日农业部令第38号修订,2007年11月8日农业部令第6号修订《渔业捕捞许可管理规定》第三条规定:国家对捕捞业施行船网工具控制指标管理,施行捕捞许可证制度和捕捞限额制度。

三、实施权限和实施主体根据《渔业捕捞许可管理规定》第十二条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水产畜牧兽医局关于加强内陆渔船管理意见的通知》(桂政办发[2009]145号)规定,本项目的实施权限和实施主体为:县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县所辖范围内陆捕捞渔船和所辖县17.6千瓦(含17.6千瓦)以上内陆捕捞渔船制造、更新改造、购置的渔业船网工具指标的审批;四、行政审批条件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第十九条、《渔业捕捞许可管理规定》第十三条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水产畜牧兽医局关于加强内陆渔船管理意见的通知》(桂政办发[2009]145号)规定,内陆捕捞渔船渔业船网工具指标审批条件为:1、制造、更新改造捕捞渔船必须有相应渔船淘汰报废,辖区内船网工具控制指标必须保持平衡或下降;2、购置内陆捕捞渔船,渔业船网工具指标随船转移。

渔业船网工具指标随船转移申请书

渔业船网工具指标随船转移申请书

县(区)级渔 业行政主管部 门审核审批意 见 签发人:(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市级渔业行政 主管部门审核 审批意见
签发人:(签字)
单位:(盖章)



说明:1.本申请书由申请人填写一式两份,批准后交一份给买方用于申请购置渔船渔业船网工具指标。 2.单位申请必须有单位盖章和法人代表签字,个人申请必须有申请人签字和加盖指模才能生效。 3.每张申请书限填1书
编号:( 申请人 (或单位) 地址 渔船买入方地址 姓名(或单位) 卖出渔船 船名号 渔船编码 渔船登记 证编号 渔船捕捞许 可证编号 本人(单位)申请卖出 船转移。理由: 申请理由 单位:(盖章) 申请人(法人):(签字) 年 月 日 渔船,渔业船网工具指标随 市 主机功率 (千瓦) 渔船检验 证编号 渔船产权 证编号 申请人身 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区,姓名: 作业类型 )

广东省渔业管理条例(2019)-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43号

广东省渔业管理条例(2019)-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43号

广东省渔业管理条例(2019)正文:----------------------------------------------------------------------------------------------------------------------------------------------------广东省渔业管理条例(2003年7月25日广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根据2012年7月26日广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关于修改<广东省民营科技企业管理条例>等二十三项法规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15年12月30日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关于修改〈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办法〉和〈广东省渔业管理条例〉个别条款的决定》第二次修正根据2019年9月25日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关于修改〈广东省食品安全条例〉等十项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三次修正)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养殖管理第三章水产苗种管理第四章捕捞管理第五章渔业资源增殖和保护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七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渔业资源保护、增殖、开发和合理利用,保障渔业生产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渔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本省水域、滩涂和国家规定由本省实施渔业监督管理的水域从事养殖、捕捞等渔业生产活动以及管理,必须遵守本条例。

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把渔业生产纳入国民经济发展计划,采取措施,加强水域的统一规划和综合利用。

渔业生产实行以养殖为主,养殖、捕捞、加工并举,因地制宜,各有侧重的方针。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鼓励渔业科学技术的研究和应用,推广先进技术,提高渔业科学技术水平。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渔业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建立渔业产品质量检验检测监督体系,推行渔业标准化生产,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加强水生动植物防疫和检疫的监督管理。

船网工具指标申请书 - 法律文书

船网工具指标申请书 - 法律文书

船网工具指标申请书-法律文书
一、申请人资料(分企业、自然人两类)申请时间:年月日




企业名称
地址
企业性质
邮政编码
电话
法人代表
现有渔船
共艘, 主机功率共千瓦
申请理由:
法人代表签字:(公章)





申请人姓名身份证号
是否渔业人口申请人地址邮政编码
电话
目前职业
现有渔船
共艘,主机功总率共千瓦
申请理由:
申请人签名:
二、申请项目
(选择一项划圈):
1.制造渔船
2.更新改造渔船
3.购置渔船
4.进口渔船1.国内捕捞渔船2.专业远洋渔船3.非专业渔船
作业类型
作业场所
主机总功率
(千瓦)
其中:子船总功率(瓦)
船长(米)
总吨位
船体材料
三、申请船网工具指标及来源
项目
功率(千瓦)
船名
渔船编码。

广东省渔业船网工具指标和捕捞许可证审核审批程序暂行规定-粤海渔函[2003]349号

广东省渔业船网工具指标和捕捞许可证审核审批程序暂行规定-粤海渔函[2003]349号

广东省渔业船网工具指标和捕捞许可证审核审批程序暂行规定正文:---------------------------------------------------------------------------------------------------------------------------------------------------- 广东省渔业船网工具指标和捕捞许可证审核审批程序暂行规定(粤海渔函[2003]349号2003年9月15日)各市、县(区)海洋与渔业主管部门:为贯彻执行农业部《渔业捕捞许可管理规定》,加强我省渔业捕捞许可管理,规范渔业船网工具指标、渔业捕捞许可证的审核审批工作,方便渔民群众办证,省局制定了《广东省渔业船网工具指标及捕捞许可证审核审批程序暂行规定》,现印发你们。

请结合《渔业捕捞许可管理规定》认真学习掌握,严格按照要求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审批和签发,签发人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一、广东省渔业船网工具指标审核审批程序(一) 渔业船网工具指标的申请按如下要求提交材料:1.《渔业船网工具指标申请书》(附件1)一份,申请书须注明新造渔船(包括远洋渔船,下同)、报废或海损事故更新渔船等申请原因;2. 自然人申请的,须提交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法人或其它组织申请的,须提交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一份;3. 属报废渔船后申请船网工具指标的,须同时提供《渔业船舶报废证明》和《渔业船舶报废拆解、销毁或处理证明》(附件2)原件及原捕捞许可证复印件一份;4. 属海损事故等造成捕捞渔船灭失的须同时提供原渔业捕捞许可证注销证明原件及原渔业捕捞许可证复印件一份;5. 申请远洋渔船船网工具指标的,须同时提供远洋渔业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等材料;6. 跨省、市买卖渔船的,须同时提供填写完整的卖出渔船申请表(附件3)、渔船检验证书和渔业捕捞许可证复印件各一份。

(二) 渔业船网工具指标申请的受理及调查1. 受理渔业船网工具指标申请的受理机关为申请人所在地县级以上渔业行政主管部门。

渔业船网工具控制指标审批审核上报

渔业船网工具控制指标审批审核上报

销证明
十条第(一)项、第(二)项
渔业船舶检验证书 《渔业捕捞许可管理规定》第
5
注销证明
十条第(一)项、第(三)项
原件
渔业船舶登记(国 《渔业捕捞许可管理规定》第
6
第一联原件
籍)证书注销证明 十条第(一)项、第(三)项
是否需 电子材




否 否

8
份 数
规格
必要性及描述
来源渠道
签名签 章要求
备 注
2 份 A4 纸
是否收费
25
收费标准 及其依据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不收费。 无。 无。
26 结果名称
渔业船网工具指标批准书。
27 结果样本
结果样本由农业部审核发放。
28 办件类型
承诺件。
29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
30 预约办理
不可预约。
31 网上支付
不可网上支付。
32 物流快递
自取。
33 运行系统
全国内陆渔船管理系统、自治区政务服务通用软件系统。
10 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 9:00-12:00、
下午 15:00-17:30(夏季)14:30-17:00(冬季)
11
咨询及 咨询电话 监督电话 监督电话
0772—8918962 0772—8912972
1.《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1986 年 1 月 20 日主席令第三十四号,2013 年 12 月 28 日修改,自 1986 年 7 月 1 日起施行)第二十三条 国家对捕捞 业实行捕捞许可证制度。到中华人民共和国与有关国家缔结的协定确定的共 同管理的渔区或者公海从事捕捞作业的捕捞许可证,由国务院渔业行政主管

渔业船网工具指标审批(440.3KW以下的机动渔船制造

渔业船网工具指标审批(440.3KW以下的机动渔船制造

渔业船网工具指标审批(440.3KW以下的机动渔船制造、更新改造、购置的船网工具指标)操作规范一、行政审批项目名称、性质(一)名称:渔业船网工具指标审批(440.3千瓦以下的机动渔船购置的船网工具指标)(二)性质:行政许可二、设定依据(一)2004年8月28日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的决定》(第二次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04]第25号公布并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国家对捕捞业实行捕捞许可证制度。

海洋大型拖网、围网作业以及到中华人民共和国与有关国家缔结的协定确定的共同管理的渔区或者公海从事捕捞作业的捕捞许可证,由国务院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发放。

其他作业的捕捞许可证,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发放;但是,批准发放海洋作业的捕捞许可证不得超过国家下达的船网工具控制指标,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二)2002年8月23日农业部令第19号发布,自2002年12月1日起施行;2004年7月1日农业部令第38号修订,2007年11月8日农业部令第6号修订《渔业捕捞许可管理规定》第三条规定:国家对捕捞业施行船网工具控制指标管理,施行捕捞许可证制度和捕捞限额制度。

三、实施权限和实施主体根据《渔业捕捞许可管理规定》第十二条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水产畜牧兽医局关于加强内陆渔船管理意见的通知》(桂政办发[2009]145号)规定,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水产畜牧兽医局关于重新公布行政审批项目下放方案的通知》桂渔牧发【2015】15号。

本项目的实施权限和实施主体为:市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市辖区内陆捕捞渔船和所辖县17.6千瓦(含17.6千瓦)以上内陆捕捞渔船市内跨县(市、区)购置的渔业船网工具指标的审批;四、行政审批条件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第十九条、《渔业捕捞许可管理规定》第十三条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水产畜牧兽医局关于加强内陆渔船管理意见的通知》(桂政办发[2009]145号)规定,内陆捕捞渔船渔业船网工具指标审批条件为:1、制造、更新改造捕捞渔船必须有相应渔船淘汰报废,辖区内船网工具控制指标必须保持平衡或下降;2、购置内陆捕捞渔船,渔业船网工具指标随船转移。

渔业船网工具指标申请书【模板】

渔业船网工具指标申请书【模板】
Xxxx号
Xxபைடு நூலகம்号
Xxx号
Xxx号
被购置渔船
已有功率指标合计:5.5千瓦
三、申请功率指标:5千瓦
管理区(村)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县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意见:
签发人: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说明:1、申请书每船填写一份。 2、淘汰旧船超过两艘时请根据表中格式另附表说明。 3、早请理由可以另附。 4、申请功率指标=“申请项目”栏主机总功率-已有功率指标。
渔业船网工具指标申请书(样表)
申请日期:xxxx年xx月xx日
申请人姓名
张三
身份证号码
44060xxxxxx
是否渔业人口

申请人地址
禅城区xxx路xxx号
电话号码
13xxxxxx
目前职业
无业
现有渔船
共1艘,主机功率共5千瓦
申请理由:
需要申请船网工具,拟进行捕捞作业
申请人签名:张三
一、申请项目
(选择一项划圈)
1、制造渔船2、更新改造渔船 3、购置渔船
作业类型
作业场所
主机总功率(千瓦)
其中:子船总功率(千瓦)
船长(米)
总 吨 位
船体材料
捕捞
东平水道
5

12
1.5
木制
二、船网工具指标来源
项 目
功率
(千瓦)
船 名
作业类型
捕捞许可证号
船舶登记号
船检证书编号
报废证明编号
淘汰旧船1
淘汰旧船2
被改造渔船
5.5
粤禅渔
刺网

广东省渔港和渔业船舶管理条例(2019年修正)

广东省渔港和渔业船舶管理条例(2019年修正)

广东省渔港和渔业船舶管理条例(2019年修正)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19.01.16•【字号】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25号•【施行日期】2019.01.16•【效力等级】省级地方性法规•【时效性】已被修订•【主题分类】渔业资源正文广东省渔港和渔业船舶管理条例(2011年9月29日广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根据2019年1月16日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关于修改〈广东省林地保护管理条例〉等两项地方性法规的决定》修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渔港和渔业船舶管理,保护渔港和渔业船舶所有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保障渔业生产安全,促进渔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及管辖水域内渔港的规划、建设、维护、经营和管理,渔业船舶的设计、制造、维修、使用和管理。

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渔港和渔业船舶的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的渔政监督管理机构、渔业船舶检验机构具体负责对渔港和渔业船舶的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边防、工商等部门以及渔港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渔港和渔业船舶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渔港建设,鼓励渔业生产采用节能、环保、高效的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材料,促进现代渔业发展。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推进渔港和渔业船舶管理信息化建设,建立健全管理信息系统,提高服务水平。

第二章渔港规划与建设第五条省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国家渔港布局规划及本省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会同省发展改革、城乡规划、交通运输、海事、环保等部门和有关市、县人民政府,编制全省渔港布局规划,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全省渔港布局规划,会同发展改革、城乡规划、交通运输、海事、环保等有关部门及渔港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编制本地区渔港建设规划,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实施,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农业部关于印发《港澳流动渔船管理规定》的通知

农业部关于印发《港澳流动渔船管理规定》的通知

农业部关于印发《港澳流动渔船管理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农业部(已撤销)•【公布日期】2004.09.10•【文号】农渔发[2004]19号•【施行日期】2004.10.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渔业资源正文农业部关于印发《港澳流动渔船管理规定》的通知(农渔发[2004]19号2004年9月10日)沿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渔业主管厅(局)、公安厅、港澳事务办公室(外办),各海区渔政渔港监督管理局:为加强对港澳流动渔船进入港澳水域以外的我国管辖海域的渔业生产管理,养护和合理利用渔业资源,维护正常的渔业生产秩序,保障港澳流动渔民的合法权益,农业部、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公安部制定了《港澳流动渔船管理规定》。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港澳流动渔船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港澳流动渔船进入香港水域和澳门原有的习惯水域管理范围(下称港澳水域)以外的我国管辖海域的渔业生产管理,养护和合理利用渔业资源,控制捕捞强度,维护渔业生产秩序,保障港澳流动渔民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的港澳流动渔船(以下称流动渔船)是指持有香港特别行政区或澳门特别行政区船籍,并在广东省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机构备案的渔船。

第三条流动渔船进入港澳水域以外的我国管辖海域从事渔业生产活动,应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及本规定。

第四条国家对流动渔船实行船网工具控制指标管理和捕捞许可证制度。

第五条农业部主管流动渔船在港澳水域以外的我国管辖海域的渔业生产管理工作。

农业部港澳流动渔民工作协调小组按规定协调有关部门涉及的港澳流动渔船管理工作。

地方各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流动渔船的渔业生产管理工作。

各级港澳事务部门、港澳流动渔民工作办公室(协会),依照职责负责涉及流动渔船管理的相关工作。

各级公安边防部门负责港澳流动渔船民的边防治安管理工作。

广东省渔业捕捞许可管理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92号

广东省渔业捕捞许可管理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92号

广东省渔业捕捞许可管理办法正文:----------------------------------------------------------------------------------------------------------------------------------------------------广东省渔业捕捞许可管理办法(2021年12月13日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92号公布自2022年2月1日起施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渔业捕捞活动,控制捕捞强度,促进渔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广东省渔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渔业捕捞许可的实施,适用本办法。

远洋渔船、到特定水域作业的渔船以及港澳流动渔船的捕捞许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本省对捕捞业实行船网工具控制指标管理和捕捞许可证制度。

制造、更新改造、购置国内的海洋捕捞渔船、捕捞辅助船、内陆捕捞渔船、休闲渔船,应当取得船网工具指标。

从事渔业捕捞活动,应当取得渔业捕捞许可证。

不得为无船名船号、无船舶证书、无船籍港的船舶颁发渔业捕捞许可证。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和渔政监督管理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渔业捕捞许可管理和捕捞能力总量控制工作。

第五条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协助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和渔政监督管理机构做好渔业捕捞许可管理工作,实施相关惠渔政策,引导渔民合理利用渔业资源。

渔业生产经营者应当具备国家和省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严格落实渔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有关措施,及时消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

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捕捞能力总量控制所需资金纳入财政预算。

第七条渔船的船网工具指标和捕捞许可证的申请、审核审批和制发证书文件应当通过全国统一的渔船动态管理系统进行。

本办法规定的申请材料在全国渔船动态管理系统或者部门间核查能够查询到有效信息的,申请人可以不再提供纸质材料。

渔民转产转业申请报告

渔民转产转业申请报告

尊敬的领导:您好!我是一名长期从事渔业捕捞工作的渔民,近年来,随着国家对生态环境保护及渔业资源可持续发展的重视,实施了一系列的渔业管理政策,包括长江十年禁渔等。

在此背景下,我们渔民面临着转产转业的新挑战。

为了响应国家政策,实现个人转型发展,特向贵单位提交以下转产转业申请报告。

一、基本情况本人,性别(男/女),年龄(岁),身份证号码(),现居住地(),原渔业捕捞从业者。

自幼跟随父辈从事渔业捕捞,积累了丰富的捕捞经验和一定的技术技能。

近年来,随着渔业资源的减少和生态环境的恶化,捕捞收益逐年下降,家庭经济负担日益加重。

二、转产转业原因1. 国家政策要求:为保护渔业资源和水域生态环境,国家实施了一系列渔业管理政策,包括长江十年禁渔等,这要求我们渔民必须进行转产转业。

2. 生态环境恶化:渔业资源过度捕捞导致资源枯竭,生态环境恶化,传统的捕捞业已无法持续。

3. 家庭经济压力:随着捕捞收益的下降,家庭经济压力增大,为改善生活条件,寻求新的就业途径。

三、转产转业意愿1. 学习新技术:本人愿意参加各类职业技能培训,学习农业、渔业养殖、水产加工等相关技术,为转产转业做好准备。

2. 发展特色产业:本人对当地特色产业有一定了解,愿意尝试发展特色产业,如大棚蔬菜、瓜果及红薯种植等。

3. 参与合作社:本人愿意加入合作社,通过土地入股、资金入股、参与务工等形式,实现共同发展。

四、转产转业计划1. 技能培训:参加政府组织的各类职业技能培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

2. 发展特色产业:学习大棚蔬菜、瓜果及红薯种植技术,尝试发展特色产业。

3. 加入合作社:加入合作社,通过土地入股、资金入股、参与务工等形式,实现共同发展。

4. 积极就业:在合作社或相关企业就业,稳定收入来源。

五、希望得到支持1. 政策支持:希望政府能够出台更多扶持政策,鼓励渔民转产转业。

2. 技能培训:希望政府能够提供更多职业技能培训机会,帮助渔民提高就业竞争力。

3. 资金支持:希望政府能够提供一定的资金支持,帮助渔民解决转产转业过程中的资金难题。

物产转移申请书

物产转移申请书

尊敬的领导:您好!我谨以此申请书,就我公司近期拟进行的物产转移事宜,向您汇报并恳请审批。

以下为具体内容:一、申请背景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公司业务范围不断扩大,市场竞争力日益增强。

为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提高生产效率,降低生产成本,经公司研究决定,将部分物产进行转移。

现将有关事项报告如下:二、转移物产情况1. 物产名称:XXX生产线及配套设施2. 转移原因:原生产线位于我国北方,受地理、气候等因素影响,生产成本较高,且产能不足。

为降低生产成本,提高产能,决定将生产线转移至我国南方。

3. 转移地点:我国南方某市4. 转移时间:预计2023年3月1日至2023年5月31日三、转移物产效益分析1. 降低生产成本:南方地区劳动力成本较低,原材料采购便捷,有利于降低生产成本。

2. 提高产能:新生产线采用先进技术,产能较原生产线提高30%,能够满足市场需求。

3. 优化产业结构:转移后,原生产线所在地区可利用闲置资源,发展其他产业,实现产业结构优化。

4. 提升企业形象:物产转移有助于提高公司在行业内的竞争力,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

四、转移物产保障措施1. 做好原生产线拆除及新生产线安装工作,确保转移过程顺利进行。

2. 加强与南方地区政府部门沟通,争取政策支持,降低转移成本。

3. 做好员工安置工作,确保员工权益。

4. 加强对转移过程中环境保护的监管,确保转移过程符合国家环保要求。

五、申请事项1. 请领导审批我公司物产转移事项。

2. 请相关部门协助办理转移手续。

3. 请领导关注转移过程中的各项保障措施,确保转移工作顺利进行。

敬请领导审批,期待您的回复。

此致敬礼!申请人:XXX部门:XXX单位:XXX公司日期:2023年2月15日。

广东省渔港及渔业船舶管理条例广东省

广东省渔港及渔业船舶管理条例广东省

广东省渔港及渔业船舶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立法目的)为了加强渔港和渔业船舶管理,保护渔港和渔业船舶所有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保障渔港设施、渔业船舶和从业人员人身、财产的安全,促进渔业经济科学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渔港及渔业船舶定义)本条例所称是指渔港,是指专门为渔业生产服务和供渔业船舶停泊、避风、装卸渔获物、补充渔需物资的人工港口或者自然港湾,包括综合性港口中渔业专用码头、渔业专用水域和渔业船舶专用锚地。

本条例所称渔业船舶,是指从事渔业生产的船舶以及为渔业生产服务的船舶和渔业公务船舶。

第三条(适用范围)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及管辖水域从事渔港规划、建设、经营和管理,渔业船舶设计、建造、修理、使用等相关活动的,应当遵守本条例。

第四条(职责分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渔港和渔业船舶的管理工作。

渔政渔港监督、渔业船舶检验机构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对渔港和渔业船舶实施具体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各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以及渔港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协同做好渔港和渔业船舶管理工作。

第五条(鼓励措施)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支持渔港建设,鼓励渔业船舶采用节能、环保、高效的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材料。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渔港及渔业船舶安全管理信息系统,提高渔港及渔业船舶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第二章渔港规划与建设第六条(布局规划)省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国家渔港布局规划及本省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会同省发展改革、交通等部门和有关市、县人民政府,编制全省渔港布局规划,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渔港布局规划应当体现合理利用岸线资源的原则,符合海洋功能区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并与港口布局规划、防洪规划等相衔接。

第七条(建设规划)县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全省渔港布局规划,会同发展改革、交通、海事等部门及渔港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编制渔港建设规划。

广东省渔业船网工具指标申请书-江门市海洋与渔业局

广东省渔业船网工具指标申请书-江门市海洋与渔业局

渔 船 编 码
作业 类型
捕捞许可证号
国籍(登记) 证 书 编 号
渔船船检 证书编号
指标来源 证明编号
淘汰旧船① 淘汰旧船② 被改造渔船 粤 XX 渔 XXXXX 船 XXXXXXXXXXXXX XXXX 船登 (粤 XX) 船登 (粤 XX) XXXXXXXXXX (籍) (2012) (籍) (2012) XX HY-XXXXXX 号 HY-XXXXXX 号 (粤 XX)船网 (2012) ZY-XXXXXX 号
说明:1.每份申请书仅限填写一艘渔船。2.淘汰旧船超过两艘时请根据表中格式另附表说明。3.指标来源证明编号,根据申报项目分别 填写拆解、销毁或处理证明,灭失证明和渔业船网工具指标转移证明编号。4.主机总功率仅指母船主机总功率。5.编号应与网络申请书 编号对应。
广东省渔业船网工具指标申请书
编号:
一、申请人资料(分企业、自然人两类) 企业名称 企 业 申 法人代表 请 申请理由: 现 有 渔 船 共 地 址 企 业 性 质 邮 政 编 码
申请时间:
年 注 册 号 电 话


艘,主机总功率共
千瓦
法人代表签字: 申请人姓名 自 然 人 目前职业 申请人地址 样本 01 身份证号 XXXXXXXXXXXXXXXXXX 邮政编码 现有渔船 529XXX 共 是否渔业人口 电 话
被购置渔船
XXX
刺网
被进口渔船 申请功率指标: 四、 审( 核) 批机关 意见 县(区)级渔业主行政管部门意见: 市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意见: 省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意见: XXX 千 瓦 已有功率指标合 计 : XXX 千 瓦
签发人: (Biblioteka 位公章) 年 月签发人: (单位公章) 日 年 月 日

广东渔政总队广州支队项目委托申请书

广东渔政总队广州支队项目委托申请书
中国渔政44606-1
1
手提式5KG干粉灭火器

3
2
固定式5KG CO2灭火器

2
中国渔政44606-2
1
手提式2KG干粉灭火器

2
G干粉灭火器

3
执法浮趸船
1
推车式水基型灭火器(45L)

2
2
手提式水基型灭火器(9L)

5
3
手提式CO2灭火器(5KG)

4
4
手提式干粉灭火器灭火器(5KG)
附件1:
广东省渔政总队广州支队
项目委托申请书
项目名称
项目负责人
负责人所在单位
填表日期
承诺书
本《申请书》真实可信,本单位愿意在此《申请书》规定框架内实施项目,遵守委托单位的有关规定,为广东省渔政总队广州支队7艘船艇灭火系统和灭火器提供维修保养服务,达到预期的目标。
项目负责人(签名):
日期:年月日
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公章):

19
5
固定灭火系统检测、管路吹通(70L*4只)

1
服务地点(广州新洲)
日期:年月日
申请单位
负责人姓名
性别
职务
通讯地址
邮编
电子邮件
手机和电话
申请单位简介
主要介绍单位资质情况及是否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资源,以及介绍实施本项目所具备的优势条件等。
实施方案、计划
包括项目实施的具体内容、实施方式、服务承诺等。
报价
注:可加页和另附资料。
附件2:
船艇灭火器数量和类型
序号
工程内容
单位
数量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3.每张申请书限填1艘渔船。
广东省渔业船网工具指标随船转移申请书
编号:(自编号)
申请人
(或单位)
申请人身
份证号码
地址
联系电话
渔船买入方地址
姓名(或单位)
市县(区),姓名:
卖出渔船
船名号
主机功率(千瓦)
千瓦
作业类型
渔船编码
渔船检验
证编号
渔船登记
证编号
渔船产权
证编号
渔船捕捞许
可证编号
申请理由
本人(单位)申请卖出渔船,渔业船网工具指标随船转移。
理由:
单位:(盖章)申请人(法人):(签字)年月日
县(区)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审批意见
签发人:(签字)单位:(盖章)年月日
市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审批意见
签发人:(签字)单位:(盖章)年月日
说明:1.本申请书由申请人填写一式两份,批准后交一份给买方用于申请购置渔船渔业船网工具指标。
2.单位申请必须有单位盖章和法人代表签字,个人申请必须有申请人签字和加盖指模才能生效。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