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发BOT项目的一些思考(精)
对BOT项目建设管理三要素的几点思考
对BOT项目建设管理三要素的几点思考以BOT模式进行了大型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在我国已经起步,结合目前BOT建设项目实际,重点分析了设计、监理、施工三个要素中存在的问题。
特别提出了重视设计环节,引入设计监理,强化设计阶段的投资控制,完善监理制度等一些值得深入思考的问题,以及解决这些问题的思路或办法。
1 前言以BOT模式(建设build-经营operate-移交transfer)进行大型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在我国还是处于起步阶段。
长期以来政府一直是这种大型基础设施项目的建设主体,相比较而言BOT项目的运作和建设完全是种企业行为,因此,其目的、动机乃至结果,都应强调企业目标和企业利益,在建设过程中保证企业利益的最大化也是十分正当的、合理的。
但从目前BOT项目的建设管理过程来看,由于没有现成模式可借鉴,且受纯政府项目建设管理模式的影响,导致BOT项目建设管理也或多或少地带有些粗线条的特色。
这是借鉴政府模式而导致的思维惯性的体现,与一般企业管理所应追求的精细化以求企业利益最大化(管理效益最大化)的目标相矛盾。
如何认识、改变这种管理模式的粗放与企业内在的管理精细化、效益最大化化这一管理要求之间的矛盾也就很有必要。
在建设管理中,代表业主利益的建设指挥部处在建设管理活动的中心,其在整个建设管理过程中需要调动、组织、协调多方面的资源和力量。
总的来看,这些资源和力量主要可以划归为设计、监理和施工三个方面的要素;相比较而言,三要素中行业上游要素的设计是核心要素,施工为普通要素,监理应为介于二者之间的中间性质的关键要素。
对这三要素控制、协调的水平和程度也就体现了建设指挥部的管理水平以及对这些要素理解的程度,如上所述矛盾的认识和解决也从这三方面入手。
2 关于设计工程建设过程包括项目决策、项目设计和项目实施三大阶段。
进行投资控制的关键在于决策和设计阶段,而在项目作出投资决策后,其关键就在于设计。
据研究分析,设计费一般只相当于建设工程全寿命费用的1%以下,但正是这少于1%的费用对投资的影响却高达75%以上。
BOT项目的主要风险与管理策略论文.
BOT项目的主要风险与管理策略论文2019-02-21引言面对公路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大、回收周期长等特点,如何筹措足额资金已然成为一个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实践证明,采用 BOT 投资方式是吸引内外资进行基础设施建设的有效举措,对于解决发展中国家的建设资金短缺等问题可以起到积极作用。
但由于我国 BOT 项目仍处于初步阶段,对风险管理的认识还存在一定的误区,BOT 项目面临着较大的风险。
因此,全面了解 BOT 项目可能存在的风险因素,从而制定出积极、稳妥的项目投资就显得十分重要。
1 基本概念BOT 是"build - operate - transfer"的缩写,意为"建设 - 运营 - 移交",是私营企业参与基础设施建设,向社会提供公共服务的一种方式。
我国一般称其为"特许权",是指政府部门就某个基础设施项目与私人企业(项目公司)签订特许权协议,授予签约方的私人企业来承担该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资、融资、建设、经营与维护,在协议规定的特许期限内,这个私人企业向设施使用者收取适当的费用,由此来回收项目的投融资,建造、经营和维护成本并获取合理回报;政府部门则拥有对这一基础设施的监督权、调控权;特许期届满,签约方的私人企业将该基础设施无偿或有偿移交给政府部门。
项目风险是指可能导致项目损失的不确定性,美国项目管理大师马克思・怀德曼将其定义为某一事件发生给项目目标带来不利影响的可能性。
项目风险管理是为了最好地达到项目的目标,识别、分配、应对项目生命周期内风险的科学与艺术,是一种综合性的管理活动。
BOT 项目的风险管理就是BOT 项目中的各参与方通过相互协商、共同努力,运用大量的经济、技术等手段,对风险进行识别分析,最大限度减少甚至防止风险发生造成的损失,最后将避免、转移和控制后的风险在各参与方之间进行合理分配的科学管理方法。
2 BOT 项目的主要风险由于受到投资规模大、建设周期长、融资成本高、参与方众多等方面的影响,以 BOT 融资方式建设的基础项目面临着极为复杂的风险因素。
对实施BOT项目的思考
对 实施 B T项 目的思考 O
唐瑭
( 中国江 苏国 际经济技 术合作公 司, 苏 南京 2 0 0 ) 江 10 8
摘要 : 型的 B T投 资 方式被 国际、 内广 泛运 用。文章 对在 我 国如何 选择好 适 应 B T方式 融资的 项 目 新 O 国 O
0 引 言
() 2 股份 制项 目公 司。 目公 司由中央或 地方 , 项
பைடு நூலகம்
许 多 国家 由于 经济 的发 展 . 础建 设 、 府 和 基 政
境外 方 通过 投入 股金 。 我 国的有关 规 定 , 按 股本 金 ( 即注 册 资 金 ) 比例 不 低 于 总投 资 的 2 %, 由 中 5 并
融 资指标 、 目收益分 配 、 项 风险分 担 、 特许 经营期 限
及政 府 承诺 担保 补偿 界 限等 方 面 , 台相 应导 向性 出 意见 , 免一 哄而起 , 避 造成不 必要 的损失 。
4 灵 活 运 用 B T方 式 O
() 1 中外合 作经 营项 目公司 。即 由国有企 业与
( ) 定一个 包含 财务 、 律 、 程 的权 威咨询 1确 法 工 顾 问机构 。专 门研 究制 定如何 开 展 B T项 目融资 O 法规 或行 业执 行 B T的实施 细则 ,并 研究 国际金 O 融 市场 与世界 各地 开展 B T项 目方面 的动 态与成 O 功经 验 , 为政府制 定相 关政策 提供依 据 。 ( ) 定一 个 实 行 B T项 目融 资特 许 权协 议 2制 O 的法 律框架 文件 或指导 性政策 与操作 程序 , 同时在 行业 主管 部门确 定实施 细则 , 提供 可借鉴 的范本 。 () 3 明确 B T项 目的审批 与 机构 , O 建议 由一个 行业 主管 部 门统 筹策划 对外 洽谈 、 签约 、 实施 。 定 规
我国BOT项目投资中的问题及对策
本科毕业论文(设计)题目我国BOT项目投资中的问题及对策学院专业年级学号姓名指导教师成绩_____________________年月日目录摘要......................................................................................................... 关键词...................................................................................................... Abstract................................................................................................... Key words................................................................................................ 引言.........................................................................................................一、关于BOT项目投资方式的涵义..................................................................(一)BOT投资方式的产生 ...................................................................(二)BOT投资方式的自身特点.............................................................(三)BOT投资方式的功能 ...................................................................二、BOT在我国的实践及问题........................................................................(一)我国采用BOT方式的必要性.........................................................(二)我国采用BOT投资方式的现状......................................................(三)我国BOT投资方式存在的问题 ..........................................................三、发展我国BOT项目投资的对策..................................................................(一)BOT投资中的风险规避和分担.......................................................(二)政府对于BOT应给予支持和保证制度.............................................(三)规范管理和健全法律法规 ..............................................................(四)积极培养BOT方面的专业人才......................................................(五)鼓励内资参与BOT项目投资.........................................................(六)拓宽BOT投资领域 .....................................................................(七)加大西部地区采用BOT投资的建设项目..........................................四、结语................................................................................................... 参考文献...................................................................................................我国BOT项目投资中的问题及对策高源流西南大学工程技术学院,重庆 200716摘要:BOT作为一种新型项目融资方式,因其对基础设施的建设意义重大与运营,为众多国家,尤其是发展中国家所青睐。
BOT投资项目的风险分析及规避
BOT投资项目的风险分析及规避【摘要】:BOT(Build—Operate-Transfer,建设-经营—转让)是 20 世纪80 年代出现的一种新型的利用国际私人资本进行基础设施建设的特殊投资方式.BOT 投资方式是由土耳其已故总理奥扎尔于 1984 年提出的,这一想法立刻引起了世界的瞩目,尤其是在经济欠发达的国家和地区,此后,这一方式开始在全世界范围内得到广泛地应用.然而,由于BOT投资模式开展的时间还比较短暂,不可避免的存在一些不完善和不规范之处,本文通过对BOT投资存在的风险的分析,提出了一些BOT投资风险的管理措施.【关键字】:BOT,风险分析,风险管理一、BOT概述(一)BOT概念BOT一般是指国际BOT,是国际上近十几年来兴起的一种基础设施建设的项目融资建设模式,是一种利用外资和民营资本兴建基础设施的新兴项目融资建设模式。
BOT是Build(建设)、Operate(经营)和Transfer(转让)三个英文单词的缩写,代表着一个完整的项目融资建设过程。
BOT模式的基本思路是,由一国财团或投资人作为项目的发起人,从一个国家的政府或所属机构获得某些基础设施的建设特许权,然后由其独立或联合其他方组建的项目公司,负责项目的融资、设计、建造和运营,整个特许期内项目公司通过项目的运营来获得利润,并用此利润来偿还债务.在特许期期满之时,整个项目由项目公司无偿或以极少的名义价格转交给东道国政府.(二)BOT模式的具体形式世界银行在《1994年世界发展报告》,BOT至少有三种通常形式,即BOT、BOOT、BOO,除此之外,它还有一些变通形式。
(1)BOT形式一国政府在授予项目公司建设新项目的特许权协议时,通常采取此种方式。
(2)BOOT形式BOOT是英文单词Build(建设)、Own(拥有)、Operate(运营)、Transfer(移交)第一个字母的缩写,具体是指由私营部门融资建设基础设施项目,项目建成后在规定的期限内拥有项目的所有权并进行经营,经营期满后,将项目移交给政府部门的一种融资方式.BOOT与BOT 的区别主要有二:一是所有权的区别。
应用BOT项目融资模式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应用BOT项目融资模式存在的问题及对策随着人工智能技术的不断发展和普及,BOT项目(即基于机器人技术的应用程序开发)已经成为了热门的创业方向。
然而,与之相关的融资模式却逐渐暴露出一些问题,限制了BOT项目的发展。
本文将就BOT项目目前普遍存在的融资模式问题,及对应的解决方案进行探讨。
一、问题1:BOT项目融资难BOT项目由于需要大量的研发投入和技术支持,使得它的创业成本相对其他应用开发项目而言相对较高。
这就导致BOT项目在融资时普遍面临困境:传统金融机构往往对BOT项目的理解较为有限,而天使投资、风险投资等创业投资机构则面对众多BOT创业者申请融资竞争,造成了融资难的问题。
解决方案:•打造完整的商业模式:BOT创业者需要深入挖掘应用场景和商业模式,建立有说服力的商业计划和商业计划书,通过这些材料的打磨和完善,以展现出自己的商业价值和潜力。
•多元化融资途径:BOT创业者可以通过多个融资渠道,如政策资金、天使投资、VC/PE投资等,提高获得融资的机会。
•优化团队组成:BOT创业者需要汇集拥有技术专长、商业经验和人脉资源的高端人才组成创业团队,充分利用众多资源,提高创业成功几率。
二、问题2:BOT项目融资出现泡沫BOT项目的融资已经进入高速发展阶段,但是这种高速发展往往伴随着市场泡沫、资金涌入等问题。
很多BOT项目无法从根本上解决技术问题、缺乏商业可持续性等问题,导致资金进入到错误的方向上,使得融资本质被人误解或者被过度炒作。
解决方案:•坚持核心技术创新:BOT创业者需要持续关注技术进展,不断挖掘和规范技术应用的应用场景,确保项目的技术可行性和长期发展空间。
•建立天使投资人或风险投资人的舆论场:这些投资人通常有一定的投资经验和资源,可以通过一定的合理权益安排和监督机制,规范机器人技术领域中的资金趋势,防止资金过度炒作,形成恶性创业准入乃至融资市场的发展。
•建设政府相关平台:政府可以通过政策、专项资金等多种手段,规范投资行为,控制市场风险等方式,提高BOT项目融资市场的透明度和规范度。
BOT项目实施的风险分析及应对策略
BOT项目实施的风险分析及应对策略随着人工智能和自动化技术的不断发展,BOT(机器人流程自动化)项目在企业中的应用越来越广泛。
BOT项目的实施可以帮助企业提高效率、降低成本,并解放员工的重复性工作,从而实现企业数字化转型的目标。
BOT项目的实施也面临着一系列的风险挑战,需要企业在实施过程中做好风险分析,并制定相应的应对策略,以确保项目顺利进行并取得预期的效果。
一、风险分析1. 技术风险BOT项目属于新兴技术领域,技术风险是实施过程中必须面对的挑战。
BOT机器人的开发与维护、自动化流程的稳定性与可靠性等方面都存在一定的风险。
如果技术出现问题,可能会对企业的业务运营产生不利影响。
2. 安全风险BOT项目需要获取企业的业务数据和系统访问权限,这就带来了一定的安全风险。
如果BOT系统受到黑客攻击,企业的敏感数据可能被泄露,对企业造成重大损失。
3. 法律合规风险BOT项目的实施可能涉及到一些法律合规的问题,如数据隐私保护、数据传输跨境等。
如果企业在实施过程中未能遵守相关法规,可能会面临法律诉讼和罚款等风险。
4. 组织风险BOT项目的实施需要企业内部各个部门的配合与支持,如果企业内部各部门关于BOT项目的理解与意见存在分歧,可能会影响项目的顺利实施。
5. 人员风险BOT项目的实施需要专业的技术团队和业务人员的配合,如果企业内部缺乏相关专业人才,可能会影响项目的顺利实施和后续运营。
二、应对策略1. 技术风险的应对策略企业在实施BOT项目前,应对BOT机器人的开发与维护、自动化流程的稳定性与可靠性等进行充分的评估,选择具有成熟技术和丰富经验的BOT供应商合作。
并建立健全的技术支持体系,及时解决技术问题,确保BOT系统的稳定运行。
2. 安全风险的应对策略企业在实施BOT项目前,需加强对BOT系统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管理,对BOT系统进行全面的安全评估和加固,确保BOT系统的安全性。
并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体系,及时发现和应对安全风险,保护企业的业务数据和系统安全。
关于高速公路BOT项目投融资模式的思考
产能经济341关于高速公路BOT 项目投融资模式的思考游礼亮 中交资管重庆永江公司摘要:BOT 即政府通过向企业授权,使企业拥有相应的经营权,以此企业就具有了公用基础设施,在经营的过程当中,可以通过相应的融资建设和经营特定来进行管理。
通过不断的回收投资可以获得一定的利润,当特许权期限到期时,相应的基础设施应该由企业无偿地交还给政府。
关键词:高速公路;BOT 模式;融资模式中图分类号:U412.36+6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7)030-0341-01一、BOT 项目融资模式的分析1.银行借贷融资方式高速公路建设投融资主要的方式就是银行借贷融资,投资人虽然能够获得大量的建设资金,但是投资人承担了非常大的经济风险。
高速公路投资资金汇总来源当中,一般投资总额的25%为投资人自行投入的资本金,投资总额的75%需要向银行申请长期借款。
当项目公司在向银行申请借贷的过程当中,银行会提供许多借贷的方式,比如说独家承贷、联合贷款和银团,这些贷款可以用于项目的建设期融资。
在企业急需资金的过程当中,申请银行的“过桥贷款”,可以应用于企业的建设需求。
如果项目建设所需要的资金额比较大,需要联系一些比较有实力的国有,并且曾经有高速公路接待的经验,这样在一定程度上可以降低自身项目的风险。
避免独家承贷和银团方式在此方面的单一性或缺陷,投资人能够争取到更多的有利融资条件。
2.股本融资方式部分有能力的高速公路项目公司,也会采用股本融资的方式,在一定程度上可以保障高速公路项目的收益稳定性,发展空间也是非常的广阔。
股本融资方式手外界因素的影响非常大。
就目前市场经济发展的现况来看,高速公路BOT 项目应用股本融资方式的比较少。
在PPT 项目当中可以考虑股本融资模式。
3.债券融资方式通过发行债券去筹集资金的方式叫做债券融资,只需要较低的融资成本,并且承担的风险也是等同的。
债券融资方式对于资金在月度、季度的使用较为分散,并且资金到位比较及时,在一定程度上,比较适合项目建设完成之后运营期的再融资。
商业房地产开发项目实施BOT模式初探
商业房地产开发项目实施BOT模式初探摘要: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经济的迅猛发展,房地产业也经历了曲折的发展。
BOT模式作为一种新的融资和建设模式已经开始应用于一些项目。
本文在分析了商业房地产开发项目实施BOT模式的可行性和优势的基础上,提出了BOT模式在应用中的问题和对策。
关键词:BOT模式、商业房地产开发、优势分析The discussion about the BOT model of the commercial real estatedevelopment projectAbstract:Since the implementation of reform and open policy, with the rapid development of the economic, as a new financing and building model, BOT has been used in some projects. In this paper, the feasibility and advantages of the BOT in the commercial real estate and the countermeasure against the problem in the application were discussed.Key words: the BOT model, Commercial real estate development, advantages analysis0引言我国BOT模式经历了从无到有、应用不断增多的过程。
国家在房地产开发项目方面的政策越来越谨慎,特别是对于贷款方面。
而传统的商业房地产开发模式也渐渐显露除了一些弊端。
在这种情况下,大力推进BOT模式将不失为一条新出路。
国家及各省市相继开发了一些BOT项目,但从项目实施的总体情况看,效果还不是很理想。
BOT项目的风险管理案例分析及防范措施
BOT项目的风险管理案例分析及防范措施案例背景:某公司决定开发一款智能客服机器人(BOT),用于提供在线客服支持。
该机器人将能够提供基本的客户问题解答、产品信息和服务支持等。
该项目的目标是提高客户满意度,并减少人工客服工作负担。
风险分析:1. 技术风险:机器人的开发和部署需要先进的人工智能技术,包括自然语言处理和机器学习等。
如果开发团队没有足够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可能无法有效实现机器人的功能,从而导致项目失败。
防范措施:雇佣拥有相关技术和经验的专业人员,进行必要的培训和团队建设,确保团队具备开发机器人所需的技术。
2. 数据安全风险:机器人需要处理大量的客户数据,包括个人信息和交易记录等。
如果这些数据泄露或被滥用,将对客户信任和公司声誉造成严重影响。
防范措施:建立强大的数据安全系统,包括加密数据传输、访问控制、数据备份和恢复等功能。
同时,遵守相关的数据保护法律和法规,并制定严格的数据保护政策。
3. 用户体验风险:机器人应该能够提供满足客户需求的准确和及时的响应。
如果机器人的回答不准确或延迟,客户可能会感到不满,对公司的形象产生负面影响。
防范措施:进行充分的测试和用户反馈收集,确保机器人能够准确理解和回答客户的问题。
同时,建立监控和维护机制,及时发现和解决机器人的性能问题。
4. 法律合规风险:机器人在提供服务时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例如个人隐私保护、广告法规等。
如果机器人的行为违反法律法规,公司可能会面临法律诉讼和罚款等风险。
防范措施:与法律专家合作,确保机器人的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定期监测法律法规的变化,并及时更新机器人的行为规则和政策。
结论:通过对BOT项目的风险管理案例分析,我们可以看到在开发和部署机器人的过程中存在多种风险,包括技术风险、数据安全风险、用户体验风险和法律合规风险等。
为了减少这些风险,必须采取适当的防范措施,包括雇佣专业团队、建立数据安全系统、进行充分测试和用户反馈等。
只有有效管理和防范这些风险,才能确保机器人项目的成功实施。
我国利用BOT模式吸引外资的法律思考
我国利用BOT模式吸引外资的法律思考我国正在进行城镇化建设,必然需要更多的外国资本进入,显然,利用BOT模式吸引外资是最优选择。
本文分析了我国既往利用BOT模式存在的法律制度不完善、政府行为不规范等法律问题,并有针对性地提出了完善BOT模式的法律思考。
【关键词】BOT 投资范围法律问题一、BOT模式概述根据世界银行《1994年世界发展报告》,BOT(Build-Operate-Transfer),即建设—经营—转让,是指政府通过契约授予私营企业(包括外国企业)以一定期限的特许专营权,许可其融资建设和经营特定的公用基础设施,并准许其通过向用户收取费用或出售产品以清偿贷款、回收投资并赚取利润;特许期限届满时,该基础设施无偿移交给政府。
BOT方式实质上是一种融资的方式。
由于按照传统,公共资金与私人资本之间往往有着明确的界限,使用方式和目的也大相径庭。
与公共资本用以公共利益为目的不同,私人资本投资是为了盈利。
而在BOT投资方式中,私人资本参与的是公共事业的建设。
尽管私人资本可以通过使用一定年限的特许经营管理权来收回投资进而赢利,但从其实际的效果来看,是达到了实现公共利益的目的的。
因此可以认为,BOT是私人资本在政府领域的有限扩张。
BOT投资方式为国家在涉及到公共利益的重大基础建设中提供了一种新的融资方式。
这种最早自20世纪80年代出现在土耳其的融资方式,由于其达到的资源配置的效果良好,很快在世界各地盛行。
英吉利海峡隧道、澳大利亚悉尼港隧道工程、香港东区隧道、马来西亚南北高速公路、菲律宾的电厂项目等都是世界上比较著名的BOT项目。
我国从20世纪80年代中期开始引入BOT投资模式,1984年深圳以中外合作方式第一次从国外引进商业贷款,成功兴建了广东沙角电厂,可以说是我国对BOT 模式的首次实践运用。
不久之后,上海黄浦江延安东路隧道复线工程、广州深圳高速公路、海南东线高速公路、三亚凤凰机场等项目相继采用此模式引进外资建设。
BOT项目的经验总结与前景展望
BOT项目的经验总结与前景展望大岳咨询有限公司自从1997年出现亚洲金融危机以来,亚洲地区以项目融资方式建设大型基础设施项目受到了很大影响。
近几年,在亚洲地区最受国际资本市场关注的BOT项目,只有北京第十水厂项目。
从1999年初国家计委同意北京第十水厂项目通过国际公开招标融资以来,在经历了很多波折后,目前项目谈判已经结束。
日本三菱商事株式会社和英国安格力安水务公司赢得了该项目。
北京第十水厂项目的经验在国内受到了广泛关注和重视,吸引了很多人士前去调研。
针对广大读者关心的问题,如我国的BOT项目有哪些经验可以借鉴、BOT项目可以为政府解决哪些问题、如何有效运作BOT项目、政府应该为BOT项目提供哪些条件或承担哪些风险、BOT项目的前景如何等,大岳咨询公司将结合北京第十水厂项目的经验,用一年的时间(共十二期),以讲座的形式进行回答,与读者共同探讨解决基础设施融资的有效途径。
在本讲中,我们首先简要介绍我国的几个BOT项目,总结这些项目的经验,并对BOT 项目的前景进行预测。
在以后的各讲中,我们将全面介绍BOT项目的运作经验和技巧,为广大读者运作BOT项目提供参考。
1 BOT项目实施回顾中国第一个基础设施BOT项目是深圳的沙角B电厂,1984年由香港合和实业公司投资建设,已于项目特许期结束后由投资人移交给当地公司,在国际BOT领域是一个较典型的案例,经常被国际BOT专家引用。
由于该项目是在改革开放初期运作的,所以项目结构比较简单,加上国内缺乏BOT的经验,造成了一些遗留问题。
虽然该项目开创了中国基础设施融资的新途径,但并没有使BOT在国内得到推广。
1994年,中国政府开始研究BOT方式。
1995年8月,国家计委、电力部和交通部联合下发了《关于试办外商投资特许权项目审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为国内运作BOT项目提供了法规依据。
同时,国家计委选择了广西来宾B电厂、成都第六水厂、长沙电厂和广东淀白高速公路等项目作为BOT试点项目,标志着中国BOT项目进入了规范运作的发展阶段。
我国应用BOT项目融资模式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我国应用BOT项目融资模式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摘要:BOT 项目融资主要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领域,由于该模式能够解决政府建设和维护基础设施资金不足等难题,并且能提高管理效率,因此受到广阔发展中国家的普遍欢送。
BOT项目融资模式在我国的应用日渐成熟,但是在应用过程中也不可防止的存在着各种问题,这就要求我们在理论上加深对其特点和利弊的认识,扬长避短,使这种模式在实践中产生更好的效果。
关键词:BOT 融资模式问题对策1 BOT项目融资模式概述BOT项目融资模式的概念BOT是英文build(建造)——operate(运营)——transfer(转让)的缩写,即建设一经营一转让。
BOT融资模式的概念是由土耳其前总理厄扎尔于1984年正式提出来的。
BOT项目融资模式是20世纪80年代以后在国际上兴起的一种新的投融资方式。
概括来说,是指政府(通过契约)授予私营企业(包括外国企业)一定期限的特许专营权,许可其融资建设和经营特定的公用基础设施,并准许其通过向用户收取费用或出售产品以清偿贷款、回收投资并赚取利润,特许权期限届满时,该基础设施无偿移交给政府。
BOT的模式主要有:BOO(Build-Own-Operate),BOOT(Build-Own—Operate —Transfer),BOOST(Bui ld—Own-Operate—Subsidize-Transfer),BRT(Build-Rent-Transfer),DBFO(Design—Build—Finance—Operate)等等。
1.2 BOT项目融资模式的运行程序BOT项目的运行程序主要包括:确定项目方案阶段、项目立项阶段,招标准备阶段、招标过程阶段、项目的实施阶段[1]。
1.1.1 确定项目方案这一阶段的主要目标是研究并提出项目建设的必要性,确定项目需要到达的目标。
政府(或授权的专业部门、机构)作为项目的决策者和最终所有者.进行技术、经济和法律等方面分析研究后,进行总体构思,确定合适BOT模式的建设项目。
关于对BOT项目实务中存在法律问题的若干思考——以市政公用事业为例
——广
一
营, 是指 政府 按 照 有 关法 律 、 规 规 定 , 法 通 过 市 场 竞 争 机 制 选 择 市 政 公用 事 业 投 资 者 或 者经 营 者 , 确 其在 一 定 期 限和 范 围 明 内经 营 某 项 市 政 公 用 事 业 产 品或 者 提 供 某项服务的制度 , 由此可知经营市政公用 事 业 或 提 供 该 类 服务 的授 权者 为 政府 , 被 授权 者则 为通 过竞 争机制 所选 择 的合 格 的 投资者 或经营 者, 我们在此 所要讨 论的是此 种授权行 为 的法 律性质 是什么 , 即是 民事法 律性质 的委托授权 , 是行政法律 性质 的 抑或 行政许 可?我们 认为 , 该种授 权行 为的法律 性 质属 于行政许 可 ,理 由:根据我 国 2 0 04 年 7 1日实施 的 《 政许可 第二 条 、 月 彳 亍 第 十二条规定, 政府授予市政特许经营权的行 为应 当属于 行政 许可行 为 范畴 。但 此处 有 个互相 矛盾之处 , 是 目前 我国市政 公用 就 事 业特 许经 营授权 的唯一直 接 法规 依据 是 20 0 4年 5月 1日由建设 部制订 的 《 办法》 , 根据我国位 法 的相关规定, 其属于部委 规 章 , 我 国 《 政 许 可 、》 四条 的却 规 而 行 法 第 定: 设定和 实施 行政 许 可 , 当依 照法 定 的 应 权 限、 范围 、 条件和 程序 , 法可 以设定行 而依 政许 可的法律 文件只 能是法律 、 政法规和 行 国务 院决 定 、地方 性法规 和 省一 级政 府规 章 ,其 他 规范性 文件 一律 不得 设 定行 政许 可, 因此上 述 《 办 实际上无权 设定行 政许 可。目 , 前 如北京 等一些地 方政府 已通过地 方法规的形式, 将城市基础设施的特许经营 明确作为行政许可事项, 并依据《亍 = 政许可 彳 规 定 了特 许 经 营 权 授 予 的 实施 机 关 、 条件、 程序、 期限等事项 , 使城市基础设施 特 许 经 营行 为 的 法律 性 质 得 以 明确 , 因此 立 法 部 门也 应 当顺 应 经 济 发展 需 要 , 时 及 出台有关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的法律 , 从 而 使 市政 特 许经 营 实 务操 作 有 法可 依 。 三 、 市 政 设 施 B T项 目所 涉 及 法律 O 关 系 的 性 质 B T项 目涉 及 建 设 、 营 、 交三 个 O 经 移 基本环节, 其中在合 同双方之间所产生的
发展BOT项目的对策思考
1 中国发展 B OT项目遇到的困难与障碍 境的疑虑。为此, 就需要各级政府依照国家相关的法律及国际上的_ 一贳做 B O T项 目目 前在中国已有一定的发展 , 但其距离中国经济建设的需 法 , 协调配合, 形成对 B O T 项 目的有力支持, 为项 目建设营造 个 良好的 要还存在着很大的差距, B O T 项 目在中国的发展潜力还远未被充分发掘。 政策氛 同。 目前在中国的 B O T 项目 发展中, 还存在着许多困难和障碍, 这些 困难和 2 2制定防范 B O T项 目 风险的措施。B O T 项H 一 股都是大型的毖硎: 障碍 正制约着 B O T项 日 在 中国的进 一步发展 。 设施项目, 建设周期长 , 涉及的资金数额巨大 由私人资本投入刮原 是 1 . 1 认 啵 不够。 B O T 对于正处于经滴钵制转勒过程中的中国来说 政 府投 资的公共基础设 日, 为此要 承担较大 的风 险。 l l 扫殴府应加强 是—僦 事物 , 对它的 需—个熟悉 、 认识、 探索、 提高的过程。 人们 风险管理, 以便防范、 减少 B O T风险给项目投资带来的损失。 思想观念的不适应主要有: 对在中国基础设施建设中运用 B O T还存在疑 2 3 规范管理和健全法制法规。 由于 B O T的投资额巨大, 运作复杂, 牵 虑 ,有人担 B O T的运用会导致国家对基础设施项目控制权的 -  ̄ d w / - - / - , 还 涉面比较广, 因此规范的管理和健全的法制法规将直接关系到 B O T的成 有人担心把基础设施给私人投资建设和经营会带来一些敏感的社会问 败 , 而中国目前尚缺乏统一的管理和有关的政策指导。因此 , 应由旧家发 题 ,如项目 使用费用老百姓是否能承受等;对项目融资的复杂陛认识不 改委下设的 B O T管理机构负责全国的 B O T 项 目的规划和审批, 这样就既 足,有些 ^ 、 不熟悉其具体内容和操作规范的要领,认为谈判既费时又费 可以避免重复建设, 又可以确保合理有序地发展 B O T ; 其次, 应尽快制订 力, 还要给项 目一定的担保和政策优惠 , 不如传统的贷款或拨款省心 , 因 专门的 B O T 法规 , 明确 B O T 项 目的立项、 审批、 招标 、 评标程序和办法 , 并 此对 B O T兴趣不大 。 对B O T 协议的内容和项 目风险分担作出规定, 建立中国进行 B O T l 2法制不够健全。 B O 架。 持, 但到目前为止中国仍未颁布正式的B O T法, 而仅用—般的外资法或几 2 4 鼓励内资参与 B O T项目投资。中国 B O T是在外资独立 资勘 … 个单行条例来规范。而且在 B O T这种特殊的融资方式 中, 一般都要求东 L 发展起来的, 这种方式规定中国在特定期限内不经营基础设施项 ¨ 道国政府或机构对项 目的融资给予一定的担保和必要的政策支持,但依 以通过国内资金参与 B O T的方式深化和发展 B O T项目, 这样中罔就 叮 以 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 政府部门不得为项 目 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 获得更大的利益。目 前中国民间资金充裕, 同时还有一批资金和技术雄厚 在现有的法律框架内, 许多问题得不到有效解决 , 一定程度上阻碍了B O T 的民营企业 , 具备发展 内资 B O T项 目的客 观基础 。因此 , 既可 以鼓 励民 项 目的J l 删 实施 。 资金与财政资金合资, 也可以与外资合资, 还可以运用民间资金独资建设 l 3管理体制不够完善。实施 B O T投资方式 ,涉及到国家的产业政 B O T项 目; 甚至可以设立封闭式 B O T产业基金, 吸收社会闲散资会投资 策、 外资政策和投资政策 , 由于中国目 前没有制定相应的政策、 法规 , 也没 B O T 项 日。 ̄ 1 71 - , 对于 B O T项 目的负债 , 除按惯例向国际金融市场借货 国内银 团也应积极参与 B O T 项 目的融资。 有—个机构来统一管理, 致使投资管理工作不够规范, 许多项 目因管理体 外 , 制上的问题进展缓漫。也有许多地方政府因急于引进外资放松了对项 目 2 . 5 积极培养 B O T 方面的专业人才。B O T 运作需要参与者既 技术, 的审批, 致使一些论证不充分的项目仓促上马, 又以失败告终。另外, 宏观 又懂财务 , 还要有法律、 工程承包及经济合 同等方面的知识 , 即需要知识 规划上的不足使多数 B O T 项 目集中于东部地区, 而经济欠发达的西部地 全面的“ 通才” , 而中同这方面的^ 、 才较为匮乏 , 此需要闰家及相关机构 区项 目 太少 , 不利于配合中央“ 西部大开发” 战略的实施。 引起重视 。 1 4运行机制不够规范。中国 B O T项目目 前的做法是“ 一个项 目, 一 2 J 6 拓宽 B O T 投资领域 , 使B O T 项 目从电力、 公路 、 给排水、 污水处 种方案” , 还未形成规范的运行模式。 没有充分引^ 竞争棚制 、 价格机制、 风 等行业, 逐渐转向环保、 丈孥 卫、 地铁 、 港口、 桥梁等领域, 加大 B ( ) T 投资 险机制等市场机制, 项 目运作上还留有较浓厚的计划经济色彩, 致使许多 地 铁 、 桥梁、 港 口等项 目的力度 。对于投资额 巨大的项 目, 应给予较 长的授 项目运营效率低下, 成功的项目很少。 权期, 也可与政府合资以分散投资风险。而对于环保、 卫牛等本身收益率 1 _ 5 对风险的认识不够充分。 B O T 从项 目 立项到移交整个过程中面临 较低的项 目, 则应具体项 目 具体分析 , 可通过补贴 、 延长授权期 , 也可通过 着许多风险 ,实践中由于对风险的认识不够充分而导致项 目失败的案例 将相关项 目的经营权交给 B O T项 目发展商共同经营等途径使投资者获 已有不少。所以必须充分敞好 B O T项 目的风险分析与管理工作。 得 合理收益 。 l 6发展环境制约因素多。首先是 ^ 、 才资源匮乏。通晓工程 、 金融、 法 3中国发展 B OT项 目前景展望 律等相关专业知识 、 具有丰富实战经验的专业人才是 B O T项 目取得成功 B O T 作为一种适合基础设施建设的新型融资方式,对呕待发展的 的关键。而 B O T方式在中国起步不久, 相关的 人 才资源严重不足, 难以在 国基础设施建设而言 , 具有特殊的意义。 在中国基础设施建设中运用 B O . r 项 目谈判中机智灵活地维护我方的利益; 其次, 中国的融资环境也存在着 融资方式 , 不仅存在必要陛, 而且存在可能 性, 对于缓解建设资金紧张和 投资信息不足 , 信息 渠道不通畅的问题 , 对B O T项 目的成功运作亦产生 基础设施不足的矛盾起到了很大的作用。 了一定的负面影响 。 “ 十二五” 期间, 中国要建设一大批T程项 目, 而对中国国家财政柬讲, 2发展 中国 B OT项 目的对 策思考 要想全部自己出资完成这些项目无疑压力巨大。而存某些项 日 } 确采 为了进一步发展中国的 B O T 项 目, 保证 B O T 项 目在中国顺利进行 , 用B O T方式进行建设 , 不仅可以缓解国家财政压力, 分散项目投资的风 应陔从下面这 些方面着手 : 险, 增加投资成功的因素; 而 H可以使项 目 使用者建立起付费使用的新观 有利于提高基础设施使用效率 , 建立起基础设施发展的良『 生 循环 ; 同 2 . 1 政府要对 B O T 项 目予以必要的支持 ,以确保项 目 有—个良好的 念, 政策氛围。 B O T 项 目涉及众多大的建设项目, 面临的问题很多。如对公共 时, 还可以通过引进竞争机制来提高国有企业的效率, 有利于引进罔外先 交通征收费用的项 目 需要政府的特许,—些项 目可能需要政府的支持来 进的管理经验 、 技术和设备, 推动中国技术进步。 再者, 吸引内资进行 B O r 保证能源供应、 通信需求及项目建没所需的土地。同时项目发起 ^ 和贷款 项 目建设对于转移民间资本投资方向, 缓解如房地产 、 钢铁、 电解铝和水 人将寻求政府保证不采取任何可能损害项 目 技术和经济的可行陛或发起 泥等行业的投资过热现象引起的�
[笔记]BOT项目成功运作的关键因素
BOT项目成功运作的关键因素1. 项目的可行性BOT项目成功的最重要因素之一是项目是否可行,尤其是项目在经济上是否可行,包括项目收费能否被用户或政府接受等。
在项目初期,政府机构和发起人都应进行可行性研究,确定项目的可行性。
可行性研究应该证明项目在不同方案下的财务和经济均是可行的。
政府在进行可行性研究时应该对项目进行认真规划,增强项目的吸引力。
在选择项目时,首先应考虑项目的必要性,即该项目是否很需要。
这儿包括项目是否在国家允许私人投资进入的产业范围,特别是项目是否是国家急需建设的基础设施。
比如我国的深圳沙角B电厂,由于当地严重缺电,而政府又没有足够的资金来建造更多的电厂,所以可以认为这个BOT项目很需要。
第二,在考虑项目的必要性时,还应分析项目的经济性,主要是对于国民经济的满足程度。
如项目除了满足需要外,还需考虑最终提供的服务,其成本是否可以接受?政府不做任何融资,项目是否可以进行?特别是项目要有良好的经济效益。
由于BOT项目通过股东的股本投资和借贷筹集建设资金,股本回报和贷款本息的偿还,完全倚赖于项目建成后的运营收益,项目本身能否产生预期足够的收益,是股本投资、债权人贷款所要考虑的首要问题。
只有项目具有良好的收益保障,才能吸引投资者和贷款人。
第三,项目在技术上的可行性和技术创新,也是影响项目的关键因素。
2. 良好的投资环境良好的投资环境包括法律环境、经济环境、东道国的信用等级及政治环境。
法律环境项目当事人在融资结构中的地位,他们所拥有的权利,所承担的责任和义务是通过一系列法律文件确定下来的(一个项目融资结构由几十个甚至上百个法律文件所组成是毫不奇怪的)。
法律文件是否准确无误地反映出项目各个参与者在融资结构中的地位和要求,各个法律文件之间的结构关系是否严谨,是保证项目融资成功的必要条件。
如果被融资项目是在第三国,则无论是投资者还是贷款银行都需要注意该国的法律体系或国际通用法律体系相衔接相适应。
作为投资者,应特别注意例如知识产权的保证、贸易公平的保证、生态环境的保证等方面的法律保护;作为贷款银行,则需要考虑到担保履行以及实施接管权利等有关的法律保护结构的有效性问题。
BOT项目投资机会浅析
BOT项目投资机会浅析摘要:本文构建了BOT项目投资机会分析框架,分析了BOT项目投资机会分析流程,从环境分析、经济性分析和风险分析等三个方面论述了投资机会分析的内容,提出BOT项目投资机会评价与决策的方法,从而更好地完成投资机会选择。
关键词:BOT项目投资机会评价决策一、引言BOT项目在我国的兴起,为众多具有较强经济实力的企业提供了良好的投资机会。
对投资者而言,投资活动的成败,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投资机会寻取与选择的正确与否。
进行项目投资机会分析是BOT项目投资过程中首先要做好的一个重要环节,投资机会恰当与否,不仅影响到项目本身,还影响到投资者本身。
错误的投资机会分析,或者对项目规模、项目收益的预测不准确,会造成投资者经济资源的浪费,或引起财务状况恶化,处理不当将使投资者陷入瘫痪。
若投资者是进行多元化投资,则失败的机会分析,不仅挤占投资者正常经营活动资金,还会给投资者带来更大的风险。
二、 BOT项目投资机会分析概述(一)BOT项目投资机会分析的内涵投资通常是指投入财力以期在未来一段时间内或相当长一段时间内获得收益的行为。
广义的投资概念涉及的范围相当广泛,既包括长期投资和短期投资,也包括生产性投资和金融性投资,还包括固定资产投资和无形资产投资。
这里所要讨论的BOT项目投资主要是指基础设施项目投资,属于生产性固定资产投资。
那么,BOT项目投资机会分析就是投资者在生产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开发活动之前进行的分析和论证过程。
(二)BOT项目投资机会分析框架体系BOT项目运作是一个涉及多方面、多阶段的过程,对其涉及到的每一个要素进行全面科学的分析是投资机会分析的基础。
对BOT项目进行选择与确定,一般从环境、成本、收益和风险等方面来考虑,其中成本和收益属于经济性因素。
因此,BOT项目的投资机会分析可从环境分析、经济性分析和风险分析三个方面展开,其分析框架如图1所示。
图1 BOT项目投资机会分析框架(三)BOT项目投资机会分析流程一旦获取项目信息,投资者首先需要对项目的投资环境进行分析与评价,在此可行的基础上制定投资方案;然后对拟投资项目的方案进行盈利能力分析和清偿能力分析,对达不到要求的项目,可进行其筹资方案的修改或予以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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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发BOT项目的一些思考本文就BOT方式的发展和动向作一些介绍,并结合我国具体情况对开发BOT项目提出些想法和建议。
一、BOT方式的发展和动向BOT方工是从八十年代中期开始取得迅速发展的。
它已经在一些发达国家特别是在亚太和拉美地区的一些发展中国家和地区取得了相当大的成功。
因此,BOT已成为当今世界的一个通用术语,各个国家都在结合自已的国情探讨不同的变异方式:例如:BOO、BTO、BOOT、BOOM、DBFO等等。
其实,BOT方式的演变已有相当长的历史。
其最早是雏型是在1782年建立在租用协议上租给Perier兄弟的向巴黎部分地区的供水设施,另一个是著名的苏伊士运河,建议是在1798年由拿破仑提出,并由一个法国国际财团投资,设计,建造于1869年11月从埃及政府取得租用权后投入商业运用的。
但是,真正形成BOT的新概念最初是由后来做了土耳其总理的托格奥扎在1984年首先提出的,并且纳入土耳其公营项目私营化的框架。
由此,逐渐发展成为各个国家国营基础设施项目民营化的BOT模式。
这种模式突破了长期以来所有国家的主要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传统上都由国库出资,政府主办的专有范围和框架。
这正是由于各个国家国民经济的发展,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大量上马,为了减少国家的直接投入和政府借贷形成的国债,不得不寻找出路,转向致力于将某些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特许给民营或私营部门,BOT方式正是在这种形势下迅速发展起来的。
目前,这种模式开发的前沿阵地是在亚太和拉美地区。
香港从第一条海底隧道项目开始到东港海底隧道直至正在建设中的西港海底隧道,开发和实施BOT项目已有25年的历史,取得了不少经验。
菲律宾为了解决全国电力不足,从1991年起仅用了三年时间轰轰烈烈地推行BOT项目,由私营部门负责筹资建设需要的发电能力(配电公司已主要由私营部门经营)不仅项目建设时间短,而且造价明显降低25-30%,三年前困扰国家的电力短缺问题已经消失。
还有马来西亚、泰国、印尼等国家由于采用BOT方式承建经营了或正在实施一批国家高速公路、供水和污水处理项目,农村通讯项目和大型电站工程等也取得不少成功的经验。
拉美地区包括智利、阿根廷、秘鲁、墨西哥等国家推行BOT 方式的主要做法是在电信、航空和电力以及一些港口、供水和污水处理等部门向私人特许商出卖股权或转让经营权,用以改善现有设施的技术性能和管理水平。
实际上,这只是变通地采用了BOT方式,有人称它为BRT方式。
这和亚太地区国家采用完整的BOT方式用以建设新项目,开发新容量,新能力的做法有着明显的不同。
由于各国政府、国际金融机构和级织,如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以及大型私人财团等的共同努力,BOT项目的操作模式和框架正在日趋系统化和规范化,它在国际范围内的斗争也日趋激烈。
国际工程界和金融界把BOT项目的发展视为一种全球性倾向,认为它的推行为国际私人财团、私营部门参与各个国家重大基础设施项目的建设和运营开创了新纪元,提供了史无前例的开拓全球性业务的机遇;这各国大型承包商打入国际市场创造了新机会;为各国著名咨询公司、大型跨国公司和财团开发了接受东道国的委托担当BOT项目发起人和主办人的新业务;也为建立和发展国际经济合作关系提供了新的模式;一些新的工程理论和学科正在产生和开发,如项目融资技术(Project-financing Techniques),融资工程学(Financial Engineering),BOT项目的风险管理(Risk Management of BOT Projects)等。
随着BOT项目的广泛开展,各种新型机构也正在应运兴起,如美国成立了多家担保机构,新加坡、印尼等国也成立了类似的担保公司,专门从事各国政府不愿担保的国际融资提保业务。
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等为了适应和促进此类业务的发展,也在成立新机构的基础上,发挥集团作用,扩大职能和服务范围。
如世行正在利用成立不久的多边投资担保机构(MIGA),解决投资争端国际中心(ICSID),配合原来的国际复兴开发银行(IBRD),国际开发协(IDA)和国际金融公司(IFC)等成员机构积极发挥集团作用。
许多大型跨国工程集团公司也从战略上在体制和业务开发计划上进行调整。
二、积极开发BOT项目上面已提到,公共基础设施的建设已是当前各个国家尖锐的社会、经济和政治问题。
世行的专家在统计分析了全球经验后得出一个很重要的结论,即国家的经济增长和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资有着极其紧密的相关关系:国内生产总值(GDP)按人口平均每增长1%,基出设施建设的投资也必须相应投入约1%,否则必将阻碍国家国民经济的增长,不能保持国民经济稳定和持续的发展。
过去的25年里,东亚地区是世界上经济增长最快的地区,其相应的基础设施投资已从七十年代占GDP值的3.6%,提高到八十年代的4.6%,九十年代的5-6%,而其中90%的投资是由国家、公共部门投入的。
未来的十年将是怎样的呢?东亚各国要继续保持国民经济增长的领先地们,从1995-2004年十年中基础设施的投资额需达到1.5万亿美元,其中我国说需7440亿美元。
如些巨大的投资规模再象以往那样90%左右依靠国家和政府来投入,国家财力是难以承受的,而且管理能力和水平也无法适应全球经济一体化要求的基础设施服务水平。
这正是东亚各国日渐热衷于BOT方式,并形成当前BOT方式方兴末艾的形势的主要原因。
这种形势为我们进一步拓新的国际经济合作领域提出了重要课题。
这个课题既包括如何创造条件积极对外开发BOT项目,也包括如何联合各方面优势努力在国内开发BOT项目。
从国内来看,国家计委和各行业主管门已为开发BOT项目做了大量工作。
国家计委从1995年开始着手在能源、交通等领域挑选取条件的项目组织BOT的试点工作。
经国家批准,第一个采用BOT方式的广西来宾电厂二期工程已进入正式招、投标阶段,交通系统的第一个BOT试点项目湖北军山长江大桥也已着手项目的前期工作。
后继的BOT项目将陆续推出。
由国家计委负责起草的“外商投资特许权项目暂行规定”的基本构架也已确定,对BOT项目的立项、审批、招投标、评标程序和办法,特许协议的内容以及项目风险的分担原则等等,都有了一些可资遵循的规定。
但是,我国明确提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时间不长,经济体制尚处在转型期,各种经济法规不够完善,而BOT项目又涉及到国家的金融、财税、法制和政策的方方面面,在谈判中还往往由于概念不清,缺乏共同语言,很难在项目程序、融资和风险的确定与分摊,以及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的可能承诺和支持政策等主要问题上达成共识,谈判旷日持久,外商顾虑较多,因此,BOT项目一般都由、要求由资信可靠、实力雄厚、熟谙国际惯例的国际建筑工程业的著名大型公司担任重要组织者,例如东亚各国的BOT项目,就是多由日、美和欧洲的名牌公司参与开发的。
近年来,我国已有不少对外公司跻身于世界最大的225家承包公司之列,他们与国外名牌公司,国际金融界的财团等有不少业务联系,因此,我认为理应得于国家的支持和鼓励,积极联合熟悉项目各方面具体要求和情况的国内设计咨询单位,努力提高业务水平,发挥优势,争取在BOT项目的开发中担当主要角色。
再从对外开拓来看,近年来我国对外承包劳务市场已经开成了以亚太为重点,巩固非洲,恢复中东,开拓其他地区的格局。
另外,1995年5月16日国务院对外经贸部关于改革援外方式的批复中还指出:“按国际惯例,可视借款国国情及项目性质分别采限单项提供、混合贷款或BOT方式”,这对推动我国对外公司创造条件去发展中国家特别是东亚国家开发BOT项目是非常主时的。
当前,除不少积累较丰富经验的对外承包公司以外,一些有实力的大型工业企业,专业总公司和甲级设计院也相继获得了对外经营权,如果他们能够组织起来,或在此基础上进一步联合国际公司或财团,发挥集团优势,倘若再能取得国家在援外贷款、出口信贷上的支持,则在当前的BOT项目的国际热潮中是可以有所作为的。
前几年很多国家特别是东亚国家的建设项目,在招标时不少提出各国承包公司带资承包或提供信贷的要求,近几年来一些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则广泛推行BOT方式,这就更加促使各国的专业公司和国家银行、金融和信贷机构联合一体组成集团共同开发,这也为我国进一步发展国际经济合作提供一些新的借鉴和思考。
长期以来,国际工程界和金融界有一个共识,那就是各个国家的BOT 项目虽签订了不少意向书、备忘录,然而却不能较快地付诸实施,其主要原因之一就是受常规商业贷款条件限制。
基础设施建设BOT项目贷款的特点是无追索权或有限追索权的贷款,数量大,期限长(至少15-20年,一般还要求延长25-30年),利率低,而国际商业银行贷款期限一般为5-10年,通常不超过15年,利率也较高,还要求有确保贷款安全的担保。
如果我国能够较好地把经援贷款、出口信贷、卖方信贷等有机地和国际经济技术合作的业务开发活动相结合,适时地有意识地为一些国家的BOT项目投资和提供中、长期贷款,对这些国家在国际竞争中无疑是一项有潜力的和长期的比商来贷款和私人投资有较多优惠条件的融资方向,也是一项加速我国各国际经济合作公司与国际接轨的重要举措。
实际上,不少发达国家都是通过国家银行和国家金融机构向发展中国家提供贷款、投资和经济援助的。
如日本的海外基金协会(OECF)、德国的复兴银行(KFW)、法国的中央合作组织(CCCE)、英国的联邦发展公司(CDC)等,他们的投资、贷款和经济援助往往还有附带条件,如项目必须由贷款国的专业公司承担或牵头,有时还必须使用贷款国的一部分设备和材料等的出口信贷。
这样,既可以把经济援助和开展设计咨询、承包劳务、经济管理、人员培训等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收回投资、偿还贷款,获取利润,支持和促进本国各专业公司开拓和发展海外业务;又可以促进国家的技术进步,带动国家贸易、信贷和金融事业以及国内资金市场的繁荣和发展。
与此同时,也使我国的对外经济援助工作在以往取得成绩的基础上,在成套技术转让、巩固经援结果,提高贷款和资金效益等方面迈上新的台阶。
当然,为了适应BOT项目的特殊性、长期性和复杂性,在融资方式上要更加灵活和多样化。
例如,我国以往向援国提供援款一般为无息贷款,偿还期10年,宽缓期5年,据此计算的赠与成份为52.27%,赠与成份较高,贷款期限也难以满足BOT项目的实施要求,如果改为政府贴息优惠贷款以后,由国家向银行或金融机构贴息后的利息率以3%考虑,偿还期25-30年,宽缓期5年,据此计算,赠与成份为23.16%~26.45%。
这样,就可以大大加强BOT项目融资条件的竞争性,同时仍然符合政府贷款赠与成份一般为20%~30%的要求。
另外,还可以结合项目具体情况进一步考虑提供先进可靠的设备、物资的出口信贷以及由各对外公司自行筹集提供卖方信贷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