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少数民族茶礼茶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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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女子学院贤良祠古建维修工程项目管理
采购项目遴选公告
一、项目概述
1、项目内容:中华女子学院贤良祠古建维修工程项目管理。
2、项目地点:中华女子学院
二、供应商必须符合的条件
1、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北京市政府采购有关的规章,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4、供应商须具备文物主管部门颁发的古建资质。
三、遴选方式和要求
本项目预算为29万元,超过预算的遴选文件将被作为无效文件。遴选文件送达时间晚于截止时间,或以传真、电子邮件、电报、电话等方式递交的遴选文件恕不接受。遴选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四份,必须胶装成册,密封完整,封套写清“【项目名称】遴选文件”及公司名称、联系人、地址等信息并加贴封条,在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
为方便进行资格审查,供应商应将《资格证明文件》一份胶装成册,单独密封完整,封套写清“【项目名称】资格证明文件”及公司名称、联系人、地址等信息并加贴封条,在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单独递交。
接收遴选文件时间:2018年4月18日16时前(北京时间);
接收遴选文件地点:北京市朝阳区育慧东路1号中华女子学院教学图书综合楼1011室。
四、联系方式
电话:(010)84659195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育慧东路1号邮政编码:100101
五、其它内容详见附件1:
附件1:中华女子学院贤良祠古建维修工程项目管理采购项目需求文件报价须包括所有相关费用,发票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中华女子学院贤良祠古建维修工程项目管理
采购项目需求
二○一八年四月
第一章中华女子学院贤良祠古建维修工程
项目管理任务书
一、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中华女子学院贤良祠古建维修工程
2、工程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地安门西大街甲103号
3、建筑面积:1026.57㎡
4、资金来源:国拨资金
5、投资额:1747万
5、建设单位:中华女子学院
二、项目基本情况简述
贤良祠(市级文保单位),始建于清雍正八年(1730年),是清代祭祀对国家有重大贡献者的祠堂,据载,历史上先后共入祀贤臣99位,是一处重要的清代历史遗存,具有较高的历史文物价值,2001年9月5日被北京市人民政府公布为北京市第六批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由于贤良祠年久失修,文物岌岌可危,随时可能局部坍塌危及人身文物安全。本项目已完成施工招标工作,现需按照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委托一家专业性较强的项目管理公司,协助甲方进行工程施工全过程的管理工作,具体工作范围、内容、服务期限及咨询服务费如下:
(一)工作范围及内容
中华女子学院贤良祠古建维修工程项目管理工作范围及内容如下:
1、按照中华女子学院采购管理制度,在甲方已完成的施工、监理和设备材
料选购招标结果基础上,做好后续采购工作并将书面情况报告甲方;
2、负责办理年度投资计划、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和消防、园
林绿化、市政等工程竣工前的有关手续;
3、负责工程合同的洽谈与签订工作,对施工和工程建设实行全过程管理;
4、按项目进度向甲方提出投资计划申请,向甲方报送项目进度用款报告,
并按月向甲方报送工程进度和资金使用情况;
5、组织工程中间验收,会同甲方及各参建单位共同组织竣工验收,对工程
质量实行终身负责制;
6、编制工程决算报告,报甲方审批,负责将项目竣工及有关技术资料整理
汇编移交,并按批准的资产价值向甲方办理资产交付手续;
7、为甲方提供项目实施过程的整体方案;
8、根据项目进展情况派出专业工程师检查督促项目施工、监理单位按照批准的修缮方案及各自合同履行相关工作;
9、项目经理严格坚守岗位,负责项目全过程管理,廉政高效;
10、实现安全目标,承担项目全过程的安全责任;
11、按照规程严格建立完整的档案;
12、供应商须具备文物主管部门颁发的古建资质。
13、项目经理现场陈述,每家5-10分钟。
(二)服务期限
自本项目管理委托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终止之日。
(三)项目管理服务费
本项目的项目管理服务费预算为:贰拾玖万元整(小写¥290000.00元)。
第二章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基本要求:
1、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北京市政府采购有关的规章,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4、供应商须具备文物主管部门颁发的古建资质。
第三章遴选文件的递交
一、资格性检查:
资格性检查指采购人依据法律法规,在接收遴选文件截止时间后,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不进入遴选;
资格证明文件应包含以下(1)~(7)
(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税务登记证书(如三证合一只需要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并现场核对原件;
(2)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并现场核对原件;
(3)法人代表授权书和授权代表身份证,须加盖单位公章,并现场核对原件;(4)近三个月交税及社保缴纳记录;
(5)最近三年经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包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
(6)银行在接收遴选文件截止日期前三个月内开具的有效资信证明原件或复印件(银行存款证明无效),须加盖单位公章;
(7)在“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本单位信用记录的网页(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
二、遴选文件的递交
本项目预算为29万元,超过预算的遴选文件将被作为无效文件。遴选文件送达时间晚于截止时间,或以传真、电子邮件、电报、电话等方式递交的遴选文件恕不接受。遴选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四份,必须胶装成册,密封完整,封套写清“【项目名称】遴选文件”及公司名称、联系人、地址等信息并加贴封条,在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
为方便进行资格审查,供应商应将《资格证明文件》一份胶装成册,单独密封完整,封套写清“【项目名称】资格证明文件”及公司名称、联系人、地址等信息并加贴封条,在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单独递交。
接收遴选文件时间:2018年4月18日16时前(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