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中层外出请假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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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请假制度

党员请假制度

党员请假制度
为严格党内组织生活纪律,加强党员管理、规范党员行为,依据《党章》及《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制定党员请假制度。

一、请假流程
每个党员不得无故不参加所在支部(党小组)的组织生活,因故不能参加的,应当请假。

需请假的党员,先找本党小组组长领取假条,写明原因,小组长批准签字后再找支部书记批准签字。

假条一式两份,支部书记保留一份,小组长保留一份。

二、具体要求
1、规范参会纪律。

党员参加支部活动、会议时,需提前10分钟到场签到,不得无故迟到早退,并按要求佩戴党徽。

会议期间手机调为振动或静音,不得玩手机、接听电话或擅自离场。

2、落实组织处理制度。

党内不允许有长期不参加组织活动的“特殊”党员。

党支部对无故不参加党组织生活的党员,要及时予以提醒。

对无故连续2次不参加组织生活的党员,予以告诫;对无故连续3次不参加党内组织生活的党员,召开专门会议进行批评教育;对于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参加党内组织生活的党员,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党纪处分或进行组织处理。

3、党支部不能严格执行组织生活制度,组织生活质量不高的要进行整改,整改效果不明显的要追究支部书记责任并取消支部当年评先评优资格。

1。

外出请假报告制度

外出请假报告制度

外出请假报告制度外出请假报告制度为及时准确掌握全县科级干部的公务活动和外出情况,进一步增强干部的组织纪律意识,规范科级干部行为,提高全县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一、各乡镇、各部门、人大机关、政协机关、各群团组织、县政府组成部门和直属事业单位的科级主要领导干部因事外出,到县外3天以上或出市外的,经、县政府分管领导同意后,报组织部批准;副职领导或其他科级干部因事外出,到县外3天以上或出市外的,经本单位主要领导同意后,报组织部批准。

二、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的科级干部因事外出,到县外3天以上或出市外的,经单位主要领导同意后,报组织部批准。

三、县属事业单位的正职领导因事外出,到县外3天以上或出市外的,经主管部门主要领导同意后,报组织部批准;副职领导或其他科级干部因事外出,到县外3天以上或出市外的,经本单位主要领导同意后,报组织部批准。

四、科级干部因事外出,到县外3天以内或在休息日、节假日出市外的,正职要向其他班子成员沟通;副职要向本班子主要负责人汇报。

五、科级干部外出请假原则上以书面呈报方式进行,并填写《**县科级干部外出请假报告表》;特殊情况来不及办理书面呈批手续的,可采取当面或电话方式请假。

六、请假人按期返回县内后,要在3天以内向同意人、批准人及登记备案机关销假。

七、科级干部未按本制度规定办理请假报告手续、擅自外出的`,将予以通报批评。

八、本制度由中共**组织部负责解释。

九、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药学系干部外出请假、报告制度2015-11-18 15:36 | #2楼为推进我系干部活动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加强对人员外出管理,进一步规范我系干部外出请假、报告制度,特作如下规定:1、干部外出、出差请假均须履行逐级请假手续。

系领导外出、出差须经校领导批准;系各教研室领导须经系领导批准;一般干部须经教研室领导同意后,报系行政办或政工办,经系领导批准、行政办或政工办登记后方可成行。

2、干部外出请假指休假或事假,由系政工领导审批,政工办登记;干部休假或事假不报销差旅费;干部休假或事假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中高级管理人员外出请假制度

中高级管理人员外出请假制度

山东国强五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高级管理人员外出请假、报告制度中、高级管理人员外出请假、报告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山东国强五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领导集体的协调运作,提高公司的决策、办事效率,进一步规范中、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行为,促使公司中、高级管理人员成为遵纪守法和遵守公司制度的楷模,根据《公司章程》及公司有关人事管理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中、高级管理人员,其中,中层管理人员是指:公司总部各职能部门正、副经理、各分子公司副总经理及分子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含副职);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各分子公司总经理。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董事长、总经理,是指经公司董事会聘任的董事长、总经理;授权代表在董事长、总经理未有明示的情况下,是指公司聘任的常务副总经理;所谓明示是指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亲笔签发的有明确受托人、委托事务及期限的授权委托书。

在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外出期间,除非董事长、总经理另有明示,公司常务副总经理为授权代表。

第四条公司中、高级管理人员外出总体分为二种情况,因公和因私。

因公外出应事先向上级报告,因私外出应事先向上级请假。

中层管理人员请假应按公司考勤制度办理,事假应有报告、病假应提供医院证明;第五条公司中、高级管理人员外出,均须按本制度履行必要审批程序获得批准后,并向公司总经理办公室备案,办理指定代理负责人登记后(适用于外埠出差或请假二天以上情形),方可成行,外出情形消除后,应在第一时间按原请假、报告程序销假。

第六条公司中、高级管理人员在正常工作时间因公或因私外出(含出差),法定节假日出外省市的,应尽量提前做好规划,并提前至少一个工作日按本制度要求履行请假、报告程序。

为提高效率,因公外出报告方式可采取口头、电话、传真、邮件等非书面形式。

总经理办公室可根据电话记录、传真、邮件办理备案登记。

第七条公司总经理办公室应于每月月底前按人力资源部要求,将有关请、销假备案资料,经统计整理后,交送人力资源部作为制作当月工资表的补充依据。

外出请假和报备制度

外出请假和报备制度

外出请假和报备制度外出请假和报备制度建立和完善领导干部外出请假报备制度,对于上级领导机关及时掌握和了解情况,处理紧急事项和各类突发事件,保障工作正常运转,改进领导干部工作作风,严肃领导干部组织纪律性具有重要作用。

根据省、市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将领导干部外出请假制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请假人员和事由范围全县副县级以上领导干部,各镇(乡、街道)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各部门、县直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因公因私离开本县,须履行请假报备手续。

二、报告内容主要包括:外出人员、事由、时间、地点,在此期间代其主持工作的负责同志姓名、职务及联系方式。

三、请销假程序领导干部外出请假报告实行分级管理,科级干部采取书面方式进行,特殊情况可先采取口头方式请假再行书面方式。

1、人大、政府、政协等副县级以上领导干部外出的,经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批准后,向书记请假。

其他副县级领导干部直接向书记请假。

2、各镇(乡、街道)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外出的,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向书记请假;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向请假,同时报告书记。

3、各部门、县直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外出的',在征得分管县领导同意后,向书记、请假;人大会各工作委员会主任向人大会主任请假;政协各专委会主任向政协主席请假;各纪工委书记向纪委书记请假。

4、各地、各单位的其他科级干部外出的,须向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请假。

5、领导干部外出期间,因故需逾期返回的,必须按管理权限请假。

6、领导干部获准外出期间,必须保持通讯畅通。

7、外出活动结束后,应及时销假。

对外出不请假的,给予通报批评;影响正常工作开展造成不良影响的,要严肃追究其责任。

8、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负责相关领导干部请假登记备案工作。

凡按上述规定需要向、县政府主要领导请假的,将外出报告事项报告至办公室秘书科或政府办公室秘书科,由秘书科呈办公室主任报、县政府主要领导。

【外出请假和报备制度】。

关于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外出请假报备规定的通知

关于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外出请假报备规定的通知

关于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外出请假报备规定的通知全校各单位: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学校于2015年6月制定印发《关于做好领导干部外出请假报备工作的通知》(地大党办发〔2015〕12号),对领导干部外出请假报备作出具体规定。

为切实加强领导干部纪律和作风建设,经十二届28次常委会研究,现对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外出请假报备规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校领导外出请假报备1.党委书记、校长出差,须互相审批;学校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出差,须向党委书记、校长请假。

2.校领导离汉外出,原则上于前3天提出请假申请;工作任务特殊或紧急的,可于当天请假。

外出请假报备需填写《校领导外出请假报备表》(见附表1,可在学校办公室网页下载)。

3.考虑到工作实际,请假报备可用口头、电话、短信、微信等方式,但须于出差回校后一周内填报《校领导外出请假报备表》。

4.《校领导外出请假报备表》由学校办公室留存管理。

二、中层干部外出请假报备1.中层党政正职干部离汉外出的,需互相请假,同时报分管或联系校领导批准;外出时间达一周以上者,须同时向学校党政主要负责人报告。

2.中层副职干部离汉外出的,须向本单位党政正职报批。

外出时间达一周以上者,须同时向分管或联系校领导报告。

3.中层干部离汉外出,原则上于前3天提出请假申请;工作任务特殊或紧急的,可于当天请假。

外出请假报备需填写《中层干部外出请假报备表》(见附表2,可在学校办公室网页下载)。

3.考虑到工作实际,请假报备可用口头、电话、短信、微信等方式,但须于出差回校后一周内填报《中层干部外出请假报备表》。

4.《中层干部外出请假报备表》由各二级单位办公室留存管理。

三、请假报备具体要求1.各二级单位党政正职一般不得同时离汉外出。

确因工作需要必须同时外出的,应经分管或联系校领导同意,并报告学校党政主要负责人,在学校办公室报备;同时要确定1名班子成员临时主持本单位工作。

2.领导干部寒暑假、节假日期间因公离汉外出仍需请假报备。

公司干部职工外出请销假制度_规章制度_

公司干部职工外出请销假制度_规章制度_

公司干部职工外出请销假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机关日常工作管理秩序,加强工作纪律,严格干部职工外出请销假程序,特制定本制度。

一、中层副职出差由分管局长批准,中层正职及局班子成员由局长批准,出行前均应向办公室通报出行时间和地点。

二、同一处室的正副职领导原则上不得同时出差到外地,以免影响工作;若需较长时间外出,应经局长或分管局长同意后,将自己分管负责的工作委托本处室其他人员代为办理,不得出现工作脱节现象。

三、一般工作人员请假一天由处室负责人签批,中层干部请假一天、职工二天以上(含二天)由分管局长审批,中层干部请假二天、职工一周以上(含一周)由局长审批。

四、职工请假应写出书面,送有关领导审签后,交考勤人员登记、存查。

五、假满后请假人应立即向审批领导报告,并到办公室销假,否则,一律按旷工处理。

六、各处室对各级、各部门邀请参加的各类庆典、会议等活动,经局领导同意后,由局办公室统筹安排,各处室不得擅自以单位名义参加。

领导干部外出请假制度

领导干部外出请假制度

领导干部外出请假制度领导干部外出请假制度领导干部外出请假制度对需要出差的领导干部的工作作风的整顿,规定需要提前报备,并妥善安排单位内的各项工作,下面是这篇领导干部外出请假制度以及学校领导班子外出请假制度领导干部外出请假制度范例一为转变工作作风,使上级领导及时了解干部动向、保障工作有序衔接、正常运转,特制定本规定。

一、院主要领导离黔出差、出访或离岗休假、学习,按省地矿局规定报备和请假。

二、院其他领导、院助、副总出差、出访或离岗休假、学习,须向院长报告。

各单位负责人出差、出访或离岗休假、学习,须经院分管领导同意。

三、各级领导干部离黔出差、出访或离岗休假、学习,须提前告知院办公室,由院办公室报备。

报备内容包括外出人员、事由、出发和返回时间(具体到上午、下午、晚上)、地点,在此期间主持工作的负责同志姓名、职务。

主持工作的负责同志应按职务排序确定,原则上主要负责同志与负责日常工作的副职不能同时外出。

确因工作需要同时外出的,应在报备时加以说明。

四、各级领导干部外出期间应保持通信畅通。

若行程发生变动,应及时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分管、联系的局领导、院领导报告,并告知院办公室。

五、各级领导干部外出前应妥善安排好单位的各项工作,外出时间较长的,应报院领导批准,指定代其主持工作的负责人,若本单位发生重大紧急突发性事件,应及时返回,到岗履职。

领导干部外出请假制度范例二建立和完善领导干部外出请假报备制度,对于上级领导机关及时掌握和了解情况,处理紧急事项和各类突发事件,保障工作正常运转,改进领导干部工作作风,严肃领导干部组织纪律性具有重要作用。

根据省、市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将领导干部外出请假制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请假人员和事由范围全县副县级以上领导干部,各镇(乡、街道)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县委各部门、县直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因公因私离开本县,须履行请假报备手续。

二、报告内容主要包括:外出人员、事由、时间、地点,在此期间代其主持工作的负责同志姓名、职务及联系方式。

党员请假制度

党员请假制度

党员请假制度党员请假制度1、党员因公或请假离校外出一律向支部请假(外出时间在一周以上者应报党委备案),返校后应及时销假。

2、对外出地点比较固定,外出时间在六个月以上的党员,应转正式的组织关系。

外出时间在3-6个月的党员则出具党员证明信,让他们参加所在单位的'党组织活动。

3、对外出地点不固定而外出时间又较长的党员,由支委分工联系。

外出党员要按时交纳党费。

4、对出国党员,应上报校党委组织部,根据中央组织部及国家教育部、外交部有关文件精神进行管理。

党员外出请销假制度2015-11-18 20:48 | #2楼为了端正党风,严肃党纪,加强对流动党员教育管理力度,根据党的十四届四中全会《决定》及《流动党员活动证》制度,特制定党员外出请销假制度如下:1、外出党员须牢固树立组织观点。

外出1个月内向党小组提交书面材料,超过1个月向支部书记申请,经支部同意方能外出。

2、支部须将外出党员的外出时间、地点、活动内容以及组织关系管理等情况进行登记,并上报上级党委备案。

建立健全外出党员档案和名册。

3、对外出时间超过三个月在半年内,外出党员以信函和电话形式向党组织汇报联系,支部指定专人与外出党员联系,定期把支部活动情况和要求写信告诉他们,并寄送有关学习资料等给外出党员,加强对他们的教育。

4、党员长期外出,时间超过半年,应将其组织关系转到外出所在单位的党组织。

定期向党组织汇报。

5、外出党员请按时缴纳党费,自觉履行党员义务。

6、一起外出的党员在三名以上的,可成立临时党支部或党小组,定期参加组织生活。

7、外出党员返回时要及时向党组织汇报情况。

以上外出党员干部外出请销假制度,希遵照执行。

【党员请假制度】。

中层干部请假制度

中层干部请假制度

中层干部请假制度中层干部请假制度为了加强组织纪律性,严格劳动纪律,保证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学校中层及以上干部外出一律执行请假报告制度。

1. 副校长因公外出,包括考察学习、培训、开会或办理其他公务,必须事先向校长或党总支书记请示报告,同意后方可外出。

2. 各部门正职或副职(主持工作)因公外出,包括考察学习、培训、开会或办理其他公务,必须事先向分管领导请示报告,同意后方可外出。

3. 各部门副职因公外出,包括考察学习、培训、开会或办理其他公务,必须事先向部门正职请示报告,同意后方可外出。

4. 副校长、部门正职和副职因私外出(指非公派的学习、进修、探亲、看病、疗养休假、出国等)必须向校长或党总支书记请示报告,同意后方可外出。

5. 校长和党总支书记因公或因私外出均参照市教育局相关规定进行请示报告。

苏州市第三十中学校2015年6月3日中层及以上干部请销假制度2015-11-18 11:42 | #2楼1、医院正院级领导外出活动或休假离开玉溪市区三天以内,应告知副院级领导及院办、党办主任;离开玉溪市区三天以上,应向市卫生局长请假备案;离开玉溪市区七天以上应向市政府分管领导和组织部请假,并报告去向,指定一名院领导临时主持医院工作,回院后及时销假。

2、副院级领导外出活动或休假离开玉溪市区三天以内,应向院长、书记请假,报告去向,院办登记备案;离开玉溪市区三天以上,应向主管局领导请假;离开玉溪市区七天以上,应向组织部请假,并报告去向,回院后及时销假。

3、科主任、科长、支部书记外出活动或休假离开玉溪市区1天以上(含1天)须到院办及医务科(支部书记到党办)请假备案;离开玉溪市区3天以上(含3天),必须向分管院领导和院长请假,报告去向,指定科室临时负责人,并持分管院领导或院长签批的请假条到院办和医务科办理请假登记手续,回院后及时销假。

4、科室副主任、副科长、支部副书记、护士长、科主任助理外出活动或休假离开玉溪市区1天以上(含1天),应向科主任、支部书记请假,离开玉溪市区3天以上(含3天),必须向分管部门请假备案,报告去向,护士长须指定临时负责人,回院后及时销假。

外出请示请假报告制度

外出请示请假报告制度

****外出请示请假报告制度为更好地统筹安排各项工作,加强对干部职工队伍的监督管理,根据《公务员法》《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等法律法规及《****党委办公厅、****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外出请示请假报告制度的通知》,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因公外出请示(一)请示事项及内容除参加已办文批准的会议、学习培训、考察和****组织的重要活动外,****干部职工离邕外出处理公务的,要履行请示报批手续。

请示内容包括外出事由、时间、期间工作安排等,书面报请的须填写《****干部职工因公外出审批表》。

(二)报批程序1.副主任须报委主任批准。

2.各处室正职外出3天以下(含3天)的,逐级口头报请分管副主任、主任同意;超过3天的,逐级书面报请分管副主任、主任批准。

3.各处室副职、调研员、副调研员外出3天以下(含3天)的,逐级口头报请所在处室正职、分管副主任同意;超过3天的,逐级书面报请所在处室正职、分管副主任批准。

4.其他干部职工外出1天以下(含1天)的,口头报请所在处室正职同意;1天以上3天以下(含3天)的,逐级口头报请所在处室正职、分管副主任同意;超过3天的,逐级书面报请所在处室正职、分管副主任批准。

二、因私请休假(一)请休假事项及内容干部职工因私请事假、病假、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产假、丧假的,须填写《****干部职工请休假审批表》,履行请休假报批手续(集中年休假统一报批的除外)。

(二)报批程序1.事假、病假(1)副主任须报主任批准。

(2)各处室正职请事假、病假3天以下(含3天),须书面报请分管副主任批准并口头报请主任同意;超过3天的逐级书面报请分管副主任、主任批准。

(3)各处室副职、调研员、副调研员请事假、病假1天以下(含1天)的,须书面报请所在处室正职批准;超过3天的逐级书面报请所在处室正职、分管副主任批准。

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层以上干部外出参会管理和请假报备制度

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层以上干部外出参会管理和请假报备制度

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层以上干部外出参会管理和请假报备制度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外出参会管理和请假报备制度,是加强作风建设的基本要求。

为认真贯彻落实相关要求和规定,提高工作效率,结合全局工作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参会管理1.中层以上干部外出参加各类会议,原则上由办公室负责通知。

特殊情况的,参会人员须会前告知办公室备案。

未经主要领导批准,不得擅自调整其他人员替会。

2.会议结束1日内,参会人员须到办公室登记会议相关情况,办公室要及时将会议登记情况呈报主要领导签批。

3.会议期间,参会人员要服从管理,严格遵守会议纪律,不得缺席、不得迟到早退。

要自觉维护会场秩序,会场内手机关机或调至静音状态,不准接打电话,不准随意进出会场和长时间逗留场外,切实维护自然资源和规划系统的良好形象。

二、请假报备1.中层以上干部外出离开本市,包括出差、考察、学习以及因私离开xxx,应按照相关程序提前1日以上报备。

2.主要领导外出离开xxx,由办公室向xxx报备后外出。

分管领导外出离开xxx,应事先报告主要领导批准同意后方可外出,并告知办公室备案。

涉及其他事项,按有关规定办理。

—1—3.机关部门、直属事业单位负责人外出离开xxx,应事先报告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经批准同意后方可外出,并告知办公室备案。

三、相关要求1.外出参会和请假报备原则上应以书面形式报告,不得以电话、短信、微信等形式代替书面报告。

因紧急事项临时外出的,应及时以口头形式报备,会(假)后再履行报备程序,严禁未经批准擅自外出情况发生。

2.外出参会或请假期间要保持通讯畅通,如行程有变化或遇特殊情况,应及时以书面或口头形式逐级补充报告变化情况及原因,并报办公室备案。

3.办公室要会同纪检监察室加强对本规定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力度,及时向局党组报告督查情况。

特此通知附:1.领导干部外出参会报备登记表2.领导干部外出报批单—2—附件1领导干部外出参会报备登记表—3—附件2领导干部外出报批单备注:本表原则上由外出人员亲自填写。

党员请假报告制度

党员请假报告制度

党员请假报告制度为加强对党员⼲部的管理,推进党员⼲部管理⼯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切实增强党员⼲部的组织观念,严肃⼯作纪律,保证公司各项⼯作的⾼效运⾏,根据有关⽂件精神,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党员⼲部外出请销假制度。

⼀、外出范围。

外出指包括因公、因私离开本市赴外地出差、出席会议、治病、探亲、旅游、进修学习以及婚、丧、产假等。

⼆、在岗的党员⼲部在⼯作时间内因公或因私外出3天(含3天)以上者,须填写《党员外出请销假审批表》,经本单位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签字同意后,提前1天向党组织部递交请销假审批表;在岗的`党员⼲部因公或因私外出时间在2天以内(含2天)者,可提前向单位的分管领导⼝头请假,讲明外出事由、去向和往返时间。

三、党员⼲部请假外出,经批准并妥善安排好离岗期间的相关⼯作后⽅可离岗外出。

在请假⼿续未批准前不得擅⾃离岗,如遇特殊紧急情况,来不及办理请假⼿续时,可先电话或⼝头请假,事后补办⼿续。

四、党员⼲部请假外出,要严格遵守请假规定,按时返回,不得擅⾃超假。

请假期满后需续假者,可先电话续假后再补办续假⼿续。

五、党员⼲部假期满返回后,应及时到党⽀部和分管领导处销假(⼝头或电话报告即可)。

六、党员⼲部外出期间,要保持通讯畅通。

七、在岗的党员⼲部,因病休假或住院在5天以上(含5天)者,应有医院证明报党⽀部备案。

⼋、在岗的党员⼲部,因事、因病不能参加公司全体⼈员重要会议者,应提前向会议召集部门⼝头请假。

九、凡不按照要求严格履⾏请销假制度的党员⼲部,要按⼲部管理权限向管理部门和负责⼈说明理由,对严重违反请销假制度者,要视情节给予诫勉谈话或通报批评。

本制度的执⾏情况将作为党员⼲部考核的重要依据之⼀。

⼗、因公出差者,财务科须凭《党员⼲部外出请销假审批表》报账,否则⼀律不予报账。

⼗⼀、本制度由公司党⽀部负责解释,⾃印发之⽇起执⾏。

【党员请假报告制度】。

规章制度:XX市XX局领导干部外出请假报备制度

规章制度:XX市XX局领导干部外出请假报备制度

XX市XX局领导干部外出请假报备制度为进一步完善领导干部外出请假报备制度,强化领导干部守纪律、讲规矩意识,及时掌握和了解干部外出情况,保障工作正常有序运转,改进领导干部工作作风,根据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领导干部外出请假报备制度>的通知》(厅字[2018]7号),特制定本制度,内容如下。

一、请假报备人员和事由、范围市局党组成员,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市局各直属单位、开发区分局、XX区分局的主要负责同志工作日期间因公、因私(出差、休假、学习)离开XX(不含太原市)外出,须提前填写《领导干部外出请假报备单》,经市局党组书记、局长批准并向市局办公室报备后方可外出;公休日离开XX(不含太原市),须提前履行报备手续。

二、请假报备内容主要包括:外出人员(含同行人员)、事由、时间、地点(外出期间如行程变化,应及时补充报告),交通工具、联系方式,在此期间代其主持工作的负责同志姓名、职务及联系方式。

三、请假报备程序领导干部外出请假报备实行分级审批。

1、市局党组书记(局长)外出报备严格按照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领导干部外出请假报备制度>的通知》(厅字[2018]7号)文件要求执行,由市局办公室提前向市政府办公厅办公室办理请假报备手续。

2、市局副局长、总工程师、调研员、副调研员外出须提前3天向市局党组书记(局长)请假,经批准后,向市局办公室报备。

公休日离开XX(不含太原市),须提前1天向市局办公室报备。

3、市局各直属单位、开发区分局、XX区分局的主要负责同志外出须提前3天向市局党组书记(局长)请假,经批准后,向市局办公室报备。

公休日离开XX(不含太原市),须提前1天向市局办公室报备。

4、如遇紧急事务、特殊情况等外出的,可随时报备或进行补报。

四、外出请假受理和报告1、市局办公室对受理的领导干部外出请假报备要严格审核把关,按程序受理、及时上报;对不按时限要求请假报备的,要记录在案,并对请假报备的领导同志加以提醒;对领导批示情况,要及时反馈到请假人;对全局请假报备制度的执行情况、存在问题要适时予以通报。

关于严格执行外出请假报告、外出学习考察报批制度的规定

关于严格执行外出请假报告、外出学习考察报批制度的规定

关于严格执行外出请假报告、外出学习考察报批制度的规定为进一步规范干部日常管理,严肃组织纪律,经县委、县人民政府研究,现就严格执行外出请假报告、外出学习考察报批制度作如下规定。

一、严格执行外出请假报告制度(一)报告对象县级领导干部、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县直单位党政一把手出州开会、办事、学习、考察等。

(二)报告要求1、县委常委、县人大主任、县政协主席、县委调研员、助理调研员(含在职县级干部)须向县委书记请假,批假后,报县委办备案;2、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及其在职县级干部须向县人大常委会主任请假,报请县委书记同意后,报县委办备案;3、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助理调研员及其在职县级干部须向县人民政府县长请假,报请县委书记同意后,报县委办备案;4、县政协副主席及其在职县级干部须向县政协主席请假,报请县委书记同意后,报县委办备案;5、县人武部团职干部须向县人武部主持工作的主要领导请假,报请县委书记同意后,报县委办备案;6、县直单位党政一把手须向分管领导报告,报请县委书记、县长同意后,报县委办、县政府办备案;7、各乡镇党委书记须向县委书记请假,批假后,报县委办备案;8、各乡镇长须向县人民政府县长请假,批假后,报县政府办备案。

(三)责任追究各领导干部要认真遵守相关工作纪律,以身作则,模范带头,恪尽职守,树立良好形象。

县委督查室、县人民政府督查室将不定期、适时地对领导干部外出请假报告情况进行督查,若不请假,擅自离岗出州的,将进行通报批评,并责令当事人向县委书记、县长做出书面说明。

二、严格执行外出学习考察报批制度除招商引资和县委、县政府组织考察团集中外出参观考察外,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以集体名义组织外出学习考察活动。

确因工作原因或上级部门组织的相关业务学习考察活动,需组织外出学习考察的,必须提前提出书面申请,经分管领导审核后报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审批,最后报县委办、县政府办备案。

凡未按规定履行审批手续,擅自组织外出学习考察的,严格追究主要领导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大学领导干部外出请示请假报告制度

大学领导干部外出请示请假报告制度

大学领导干部外出请示请假报告制度为加强干部管理,严肃工作纪律,改进工作作风,确保学校各项工作有序开展,根据中央和自治区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我校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外出请示请假报告制度。

一、学校党政副职领导、校级非领导职务干部离xx外出,除参加全国、全区性重要会议活动外,出差、出访、学习以及参加学术活动等,须提前3天履行请示手续。

因紧急事项临时离xx外出的,应及时请示、请假。

学校党委常委向校党委请示、请假,副校长向校行政请示、请假,校级非领导职务干部根据外出事由向校党委或校行政请示、请假。

学校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要做好学校党政副职领导、校级非领导职务干部离xx外出的备案工作。

二、校属单位正职领导(含主持工作副职领导,下同)离xx 外出,除参加全国、全区性重要会议活动外,出差、出访、学习以及参加学术活动等,须至少提前3天履行书面请示手续。

因紧急事项临时离xx外出的,应通过电话请示、请假,返校后须及时补办书面手续。

学校机关部门、教辅单位、科研机构、附属机构等校属单位正职领导向分管校领导请示、请假。

各二级学院党委正职领导向学校党委请示、请假,行政正职领导向校行政请示、请假。

各二级学院正职领导的书面请假材料报学校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转呈相关校领导审批。

校属单位正职领导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xx外会议活动,会议活动牵头(召集)单位应统一向学校领导请示、报告。

三、校属单位副职领导、中层非领导职务干部(主持工作副职领导除外,下同)离xx外出,除参加全国、全区性重要会议活动外,出差、出访、学习以及参加学术活动等,须至少提前3天向本单位正职领导请示。

因紧急事项临时外出的,应及时请示、请假。

四、领导干部离xx外出经报批同意,获得批准的时间离出发时间5天及以上的;或按照中央、自治区安排参加全国、全区性重要会议活动的,应在成行前2天报告。

出国(境)、赴台已经报批同意的,须在出发前3天向请示请假的审批领导报告。

五、为确保工作需要,领导干部外出或请假要尽量错开上级和学校统筹安排的重要工作和活动。

领导干部外出请假制度

领导干部外出请假制度

领导干部外出请假制度领导干部外出请假制度领导干部外出请假制度对需要出差的领导干部的工作作风的整顿,规定需要提前报备,并妥善安排单位内的各项工作,下面是这篇领导干部外出请假制度以及学校领导班子外出请假制度领导干部外出请假制度范例一为转变工作作风,使上级领导及时了解干部动向、保障工作有序衔接、正常运转,特制定本规定。

一、院主要领导离黔出差、出访或离岗休假、学习,按省地矿局规定报备和请假。

二、院其他领导、院助、副总出差、出访或离岗休假、学习,须向院长报告。

各单位负责人出差、出访或离岗休假、学习,须经院分管领导同意。

三、各级领导干部离黔出差、出访或离岗休假、学习,须提前告知院办公室,由院办公室报备。

报备内容包括外出人员、事由、出发和返回时间(具体到上午、下午、晚上)、地点,在此期间主持工作的负责同志姓名、职务。

主持工作的负责同志应按职务排序确定,原则上主要负责同志与负责日常工作的副职不能同时外出。

确因工作需要同时外出的,应在报备时加以说明。

四、各级领导干部外出期间应保持通信畅通。

若行程发生变动,应及时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分管、联系的局领导、院领导报告,并告知院办公室。

五、各级领导干部外出前应妥善安排好单位的各项工作,外出时间较长的,应报院领导批准,指定代其主持工作的负责人,若本单位发生重大紧急突发性事件,应及时返回,到岗履职。

领导干部外出请假制度范例二建立和完善领导干部外出请假报备制度,对于上级领导机关及时掌握和了解情况,处理紧急事项和各类突发事件,保障工作正常运转,改进领导干部工作作风,严肃领导干部组织纪律性具有重要作用。

根据省、市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将领导干部外出请假制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请假人员和事由范围全县副县级以上领导干部,各镇(乡、街道)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县委各部门、县直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因公因私离开本县,须履行请假报备手续。

二、报告内容主要包括:外出人员、事由、时间、地点,在此期间代其主持工作的负责同志姓名、职务及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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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第一轻工业学校教职工
离津外出请假报告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教职工日常管理,切实加强作风建设,确保学校各项工作规范有序运转,特制订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
1.适用人员:全体教职工。

2.“外出”范围:本制度所指“外出”包括因公、因私离开天津市赴外地及国(境)外出差、出席会议、学访交流、探亲、旅游、就医、培训进修以及婚、丧、产、事假等。

二、请假和报告程序
1.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外出,应至少提前3个工作日告知党委工作部或校长办公室,两办要及时向渤轻集团党委办公室、行政办公室履行请假手续。

2.中层干部外出,应提前3天填写《天津市第一轻校中层干部离津请假报告单》,并向主管领导请假,主管领导审核同意后,报校长、党委书记审批。

审批后,将《报告单》交党委工作部备案后方可外出。

(教育教学部室组负责同志参照此程序履行请假手续)
3.党员外出,应提前3天填写《天津市第一轻校党员离津请假报告单》,并向部门负责人请假,部门负责人审核同
意后,报支部书记、主管领导、党委书记审批。

审批后,将《报告单》交党委工作部备案后方可外出。

4.教职工外出,应提前3天填写《天津市第一轻校教职工离津请假报告单》,并向部门负责人请假,部门负责人审核同意后,教师需报教务处负责人和主管领导审批;行政人员报主管领导审批。

审批后,将《报告单》交党委工作部备案后方可外出。

5.寒暑假期间,中层干部、党员、教职工外出,按照上述审批程序,可以通过电话、微信等形式履行请假手续。

三、其他事项
1.中层干部、党员、教职工外出期间要保持通讯畅通,不得随意修改行程,请假期满后应及时销假。

若因故需逾期返回的,必须提前按原定程序审批,获得批准方可逾期。

2.外出请假原则上要错开学校统一安排的重要活动,并妥善做好本部门及自身工作安排;承担教学任务的教职工,要按照学校教学管理有关规定做好调课安排。

3.学校纪委、党委工作部要严格监督检查,对外出不请假报告或未获批准擅自离岗、离津的中层干部、党员、教职工要严肃追责问责。

四、本制度自文件下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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