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竞业限制协议补偿金
竞业禁止协议补偿金是多少
编号:_______________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竞业禁止协议补偿金是多少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说明:本合同资料适用于约定双方经过谈判、协商而共同承认、共同遵守的责任与义务,同时阐述确定的时间内达成约定的承诺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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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业禁止其实与竞业限制是有一定相似之处的,这属于企业保护自身商业秘密的一种法律手段,要求被竞业禁止的员工,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或劳动关系结束后的一定时间内,不能从事与其岗位相同的业务。
竞业禁止也是需要作出补偿的,那竞业禁止协议补偿金是多少呢?以下是具体介绍。
一、竞业禁止协议补偿金是多少1、用人单位与负有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义务的劳动者在竞业限制协议中对经济补偿金的标准、支付形式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因用人单位原因不按协议约定支付经济补偿金,经劳动者要求仍不支付的,劳动者可以解除竞业限制协议。
2、竞业限制协议对经济补偿金的标准、支付形式等未作约定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双方当事人由此发生争议的,可按劳动争议处理程序解决。
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继续履行竞业限制协议的,应当按劳动争议处理机构确认的标准及双方约定的竞业限制期限一次性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者应当继续履行竞业限制义务; 用人单位放弃对剩余期限竞业限制要求的,应当按劳动争议处理机构确认的标准支付已经履行部分的经济补偿金。
3、竞业限制协议生效前或者履行期间,用人单位放弃对劳动者竞业限制的要求,应当提前一个月通知劳动者。
二、竞业禁止协议有效的条件是什么有效的竞业禁止协议应当具备以下几个条件:1、雇主必须给予雇员合理的经济补偿。
这是竞业禁止协议生效的基本要件。
一般认为,补偿费的标准应当与职工在职时获得的收入持乎。
2、竞业禁止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 年。
各地竞业限制补偿金标准参考(汇总)
各地竞业限制补偿金标准参考(汇总)【导读】:《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但法律并未规定竞业限制的经济补偿标准,导致实践中适用该条款难以确定一个合理的标准。
将部分地区地方法规或裁判机关的指导意见中规定的竞业限制补偿金标准进行了归纳,供参考:1、上海竞业限制补偿金标准上海高院关于适用《劳动合同法》若干问题的意见(沪高法[2009]73号)第十三条规定,劳动合同当事人仅约定劳动者应当履行竞业限制义务,但未约定是否向劳动者支付补偿金,或者虽约定向劳动者支付补偿金但未明确约定具体支付标准的,基于当事人就竞业限制有一致的意思表示,可以认为竞业限制条款对双方仍有约束力。
补偿金数额不明的,双方可以继续就补偿金的标准进行协商;协商不能达成一致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者此前正常工资的20-50%支付。
协商不能达成一致的,限制期最长不得超过两年。
2、北京竞业限制补偿金标准北京市劳动局、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劳动争议案件法律适用问题研讨会会议纪要第39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或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条款,但未就补偿费的给付或具体给付标准进行约定,不应据此认定竞业限制条款无效,双方可以通过协商予以补救,经协商不能达成一致的,可按照双方劳动关系终止前最后一个年度劳动者工资的20%—60%支付补偿费。
用人单位明确表示不支付补偿费的,竞业限制条款对劳动者不具有约束力。
中关村科技园区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第二款企业应当依照竞业限制合同的约定,向负有竞业限制义务的原员工按年度支付一定的补偿费,补偿数额不得少于该员工在企业最后一年年收入的二分之一3、深圳竞业限制补偿金标准深圳经济特区企业技术秘密保护条例(2009修正)第二十四条规定,竞业限制协议约定的补偿费,按月计算不得少于该员工离开企业前最后十二个月月平均工资的二分之一。
竞业协议补偿金标准
竞业协议补偿金标准本协议由甲方与乙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约定,就乙方在离职后在同行业从事竞业活动所应支付的补偿金标准达成以下协议。
一、定义1.乙方指离职后在同行业中从事与甲方业务相关的竞业活动的个人或公司。
2.补偿金指甲方根据本协议规定向乙方要求支付的金额。
二、补偿金计算方式1.甲方和乙方一致同意,根据乙方在甲方工作的年限和最后一份工资作为基数,按照以下方式计算补偿金:–在甲方工作不满1年的,补偿金按照乙方最后一份工资的50%计算;–在甲方工作满1年不满3年的,补偿金按照乙方最后一份工资的100%计算;–在甲方工作满3年及以上的,补偿金按照乙方最后一份工资的150%计算。
2.补偿金最终金额计算到最接近的人民币整数,小数部分四舍五入。
三、支付方式1.乙方应在离职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补偿金的支付。
2.补偿金支付方式由乙方自行选择,并确保甲方在约定时间内收到全额款项。
四、合同违约责任1.如乙方未按本协议规定支付补偿金,甲方有权采取法律手段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
2.乙方的合理违约事由包括但不限于提前解散合同、未能按时支付补偿金等情况。
五、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1.本协议的订立、效力、履行和解释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2.如因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未果,应提交至甲方所在地的有管辖权的法院进行解决。
六、其他约定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并取代双方之前就同一事项达成的任何口头或书面约定。
2.本协议的任何修改或补充都应以书面形式作出并经双方签字盖章后方可生效。
3.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和乙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附件列表1.乙方最后一份工资证明2.相关员工离职手续文件3.其他与竞业协议相关的文件和证明材料(如竞业限制范围、竞业限制期限等)法律名词解释1.竞业限制:指员工在离职后在同行业中从事与原雇主业务相关的竞业活动受到的法律限制。
上海竞业限制补偿金标准
上海竞业限制补偿金标准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2002.5.1起实施)第十五条劳动合同当事人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密条款或者单独签订保密协议。
商业秘密进入公知状态后,保密条款、保密协议约定的内容自行失效。
对负有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义务的劳动者,劳动合同当事人可以就劳动者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的提前通知期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作出约定,但提前通知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此期间,用人单位可以采取相应的脱密措施。
第十六条对负有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义务的劳动者,劳动合同当事人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后,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竞业限制的范围仅限于劳动者在离开用人单位一定期限内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原用人单位有竞争的业务。
竞业限制的期限由劳动合同当事人约定,最长不得超过三年,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竞业限制的,不得再约定解除劳动合同的提前通知期。
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实施《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若干问题的通知(二)四、关于竞业限制协议及其经济补偿金问题(一)用人单位与负有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义务的劳动者在竞业限制协议中对经济补偿金的标准、支付形式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因用人单位原因不按协议约定支付经济补偿金,经劳动者要求仍不支付的,劳动者可以解除竞业限制协议。
(二)竞业限制协议对经济补偿金的标准、支付形式等未作约定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双方当事人由此发生争议的,可按劳动争议处理程序解决。
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继续履行竞业限制协议的,应当按劳动争议处理机构确认的标准及双方约定的竞业限制期限一次性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者应当继续履行竞业限制义务;用人单位放弃对剩余期限竞业限制要求的,应当按劳动争议处理机构确认的标准支付已经履行部分的经济补偿金。
(三)竞业限制协议生效前或者履行期间,用人单位放弃对劳动者竞业限制的要求,应当提前一个月通知劳动者。
上海竞业禁止补偿金标准是怎样
一、上海竞业禁止补偿金标准是怎样1、按照上海市高院劳动司法解释,劳动者在未约定竞业禁止补偿金的情况下,因实际双方达成了竞业禁止的意向,劳动者可以索要“竞业禁止补偿金”。
2、双方竞业限制补偿金数额约定不明的,双方可以继续就补偿金的标准进行协商。
协商不能达成一致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者此前正常工资的20~50%支付;竞业限制期限约定不明的,双方也可以继续协商。
协商不能达成一致的,限制期最长不得超过两年。
二、公司不给竞业限制补偿金,对就业还有限制吗按照法律规定,用人单位没有按照约定在劳动合同终止或者解除时向劳动者支付竞业限制经济补偿的,竞业限制条款就会失效。
不过,一旦公司没给你支付经济补偿金,你最好也不要果断选择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公司就业。
因为公司停止支付补偿金,就是取消对员工的竞业限制,那么该协议现在对你已经不具有约束力了,你可以到与他们有竞争关系的公司上班。
但是如果竞业协议约定,公司停止支付补偿金的,但是在多少时间内补齐的,那你就仍然受到竞业限制,像这类似的条款如果存在的话,那么你现在还是要受到该协议的限制,不可以到其他有竞争关系的公司上班。
你要解除该协议,建议要先找到公司进行协商,或者说,公司方面有过错,符合该协议的解除条款的话,也可以解除。
你要是不放心的,或者可以怎么做,在你们的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找到因你公司单方面的原因导致三个月未支付经济补偿的证据,然后请求解除竞业限制约定的,人民法院会支持的。
还需注意一点,就是能够约定的竞业限制的期限是不得超过二年。
要是过了这个时间,劳动者可以回归自由,对就业不再受限制,那么此时用人单位即使没有按时给竞业限制补偿金,也是可以的。
因此,你在确定公司是不是违约了,还得关注下时间。
三、用人单位合法的用工形式有哪些《劳动法》规定的“用工形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用工形式”。
新的劳动合同法有增加了“劳务派遣”这种新的劳动用工方式。
全日制用工方式就是最常见的规定了劳动时间(每天工作时间)、劳动期限(劳动合同期限)的工作方式;这种方式具有稳定性和持久性,对企业培养人才、长远发展、调动员工积极性、形成企业凝聚力有利,对劳动者而言具有保障性、稳定性和发挥个人能力,提升个人有益。
签了竞业限制协议补偿金怎么确定?
签了竞业限制协议补偿金怎么确定?签了竞业限制协议补偿金怎么确定签了竞业限制协议补偿金确定如下:竞业限制补偿金按照竞业限制协议中约定的数额来确定,如果没有约定,但劳动者履行了竞业限制协议的,可以要求公司按照其在解约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的30%来按月进行支付。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三十六条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但未约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履行了竞业限制义务,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的30%按月支付经济补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前款规定的月平均工资的30%低于劳动合同履行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劳动合同履行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离职后未给竞业限制补偿怎么解除竞业限制依法解除,可以协商解除也可以起诉解除。
如果因用人单位方面的原因导致其未按协议约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用人单位的行为构成根本违约,按照合同法原理,一方根本违约,另一方享有法定解除权。
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和经济补偿,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因用人单位的原因导致三个月未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请求解除竞业限制约定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竞业限制协议补偿金标准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但未约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履行了竞业限制义务,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的30%按月支付经济补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前款规定的月平均工资的30%低于劳动合同履行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劳动合同履行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竞业限制是入职签订还是离职竞业限制一般在入职时签订。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竞业限制的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全国各地竞业限制补偿金标准
全国各地竞业限制补偿金标准竞业限制补偿金是指企业为了保护自身的商业利益,在员工离职后一定时间内,限制其在同行业内从事竞争活动而支付的一定金额的补偿金。
由于不同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人才流动情况和法律法规的差异,全国各地对于竞业限制补偿金标准也存在一定的差异。
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全国各地竞业限制补偿金标准的具体情况。
北京市,根据北京市《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竞业限制补偿金标准为员工最近一个月的工资总额。
同时,企业可以与员工签订竞业限制协议,约定离职后一定时间内不得从事与原单位相同或相似的竞争活动,并支付相应的竞业限制补偿金。
上海市,根据上海市《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竞业限制补偿金标准为员工最近一个月的工资总额的30%。
对于高层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竞业限制补偿金标准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提高。
广州市,根据广州市《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竞业限制补偿金标准为员工最近一个月的工资总额的20%。
同时,竞业限制补偿金的支付期限为员工离职后的三个月内。
深圳市,根据深圳市《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竞业限制补偿金标准为员工最近一个月的工资总额的50%。
对于具有特殊技能或机密信息的员工,企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提高竞业限制补偿金标准。
除了以上几个一线城市外,其他地区的竞业限制补偿金标准也存在一定的差异。
一般来说,一线城市的竞业限制补偿金标准相对较高,而二三线城市的标准相对较低。
此外,一些特殊行业或企业也会根据实际情况对竞业限制补偿金标准进行调整。
总的来说,全国各地竞业限制补偿金标准的差异主要受到地区经济发展水平、人才流动情况和法律法规的影响。
企业在制定竞业限制补偿金标准时,需要充分考虑地方政策和实际情况,合理确定补偿金标准,既能保护企业的商业利益,又能尊重员工的合法权益,实现双赢局面。
2024年竞业限制协议补偿金(二篇)
2024年竞业限制协议补偿金甲方:住址:法定代表人:邮政编码:乙方:住址:身份证号码:鉴于乙方已经知悉甲方重要商业秘密或者对甲方的竞争优势具有重要影响,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甲、乙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精神,经充分协商一致后,共同订立本协议。
一、乙方义务1、未经甲方同意,在职期间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甲方同类的营业;2、不论因何种原因从甲方离职,离职后两年内(自劳动关系解除之日起计算)都不得到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单位就职。
这些单位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单位:__________3、不论因何种原因从甲方离职,离职后两年内(自劳动关系解除之日起计算)都不得自办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企业或者从事与甲方商业秘密有关的产品的生产,所谓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企业,主要指以下几类企业:__________4、双方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之日起两年内乙方不得直接或间接拥有与甲方竞争关系企业的股权股份。
5、乙方永久不得利用甲方的客户名单、产销策略等信息抢夺甲方的客户。
6、乙方永久不得采用任何形式引诱甲方员工离职。
二、甲方义务1、从乙方离职后开始计算竞业禁止时起,甲方应当按照竞业禁止期限向乙方支付一定数额的竞业禁止补偿费。
竞业限制补偿金从甲乙双方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后的次日起开始支付。
首月的竞业限制补偿金支付时间为双方办理完工作交接手续之日;以后各月的竞业限制补偿金,甲方应于当月____日前划入乙方在职时的工资账户,直至满两年。
2、如乙方拒收竞业限制补偿金,甲方可以向公证机关提存,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负。
3、双方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甲方明确表示不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的,或者不按照本条第1款按时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的,乙方可以不再履行竞业限制义务。
三、违约责任1、若乙方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除应全部退还甲方已支付的竞业限制补偿金外,还要一次性向甲方支付相应违约金,违约金额为人民币_____元。
2、乙方因违约行为所获得的收益应当全额归还甲方。
各地区关于竞业限制补偿金标准的参考依据
各地区关于竞业限制补偿金标准的参考依据
关于竞业限制补偿金标准,不同地区的参考依据如下:
1. 北京:根据《北京市高院关于劳动争议案件法律适用问题研讨会会议纪要》第39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或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
条款,但未就补偿费的给付或具体给付标准进行约定,不应据此认定竞业限制条款无效,双方可以通过协商予以补救。
经协商不能达成一致的,可按照双方劳动关系终止前最后一个年度劳动者工资的20%—60%支付补偿费。
用人单位明确表示不支付补偿费的,竞业限制条款对劳动者不具有约束力。
2. 上海:实践中一般按照在职期间月工资的30%支付。
月平均工资的30%低于劳动合同履行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劳动合同履行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补偿金标准可能因地区、行业、企业规模、个人职位等多种因素而有所不同。
在签订竞业限制协议时,建议仔细阅读协议条款,确保明确约定补偿金标准和支付方式。
2024年度竞业协议补偿金标准
竞业协议补偿金标准合同编号:__________第一章定义与术语1.1定义1.1.1"竞业协议":指甲乙双方在劳动合同期限内或解除后一定期间内,乙方承诺不直接或间接从事与甲方业务相同或相近的竞争性业务,并不在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单位任职、兼职或提供咨询、服务等行为所达成的协议。
1.1.2"补偿金":指甲方支付给乙方的,作为竞业限制期限内乙方收入减少的补偿。
1.1.3"劳动合同":指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的,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合同。
第二章竞业限制范围2.1竞业限制2.1.1乙方同意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及解除后____个月内,不从事与甲方业务相同或相近的竞争性业务。
2.1.2乙方同意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及解除后____个月内,不在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单位任职、兼职或提供咨询、服务等。
2.1.3上述竞业限制的地域范围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第三章补偿金标准3.1补偿金支付3.1.1甲方应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支付给乙方补偿金,补偿金数额为乙方在甲方一个月工资的____%。
3.1.2补偿金支付方式为银行转账,每月的____日支付至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第四章补偿金支付期限4.1补偿金支付期限4.1.1补偿金的支付期限自劳动合同解除之日起计算,共计____个月。
第五章保密义务5.1保密义务5.1.1乙方同意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及解除后____个月内,对甲方的商业秘密和与竞业限制相关的信息予以保密,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或泄露。
5.1.2乙方违反上述保密义务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并有权要求乙方继续履行保密义务。
第六章违约责任6.1违约责任6.1.1乙方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数额为乙方在甲方一个月工资的____倍。
6.1.2乙方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停止违约行为,并有权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
6.1.3乙方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竞业限制协议(赔偿方案)范本
竞业限制协议(赔偿方案)范本
本文档为一份竞业限制协议的范本,旨在规定员工在离职后的
竞业限制条款及相应的赔偿方案。
一、竞业限制条款
1.1 禁止竞业行为
协议生效后,员工离职后在一定期限内,禁止从事与公司业务
类似的竞争性工作或在竞争对手公司任职,包括但不限于合作伙伴、供应商。
1.2 禁止招揽客户
员工离职后,在一定期限内禁止直接或间接地与公司的客户进
行业务联系、接触或招揽。
1.3 保密义务
员工离职后,无论以何种形式,对于公司的商业机密和保密信息有责任保守秘密,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
二、赔偿方案
2.1 违约赔偿金
如员工在竞业限制期内违反竞业限制条款,公司有权要求员工支付违约赔偿金。
具体赔偿金额根据员工违约行为的严重程度和给公司造成的损失而定。
2.2 法律诉讼费用
如公司为维护自身权益而采取法律诉讼行动,员工需承担公司的法律诉讼费用。
三、其他条款
3.1 合同解除
当员工违反竞业限制协议的相关条款时,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并有权追究员工的法律责任。
3.2 适用法律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
3.3 争议解决
如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该范本仅供参考,请在使用前自行咨询专业法律意见,以确保其符合具体情况和适用法律。
上海竞业禁止补偿标准
上海竞业禁止补偿标准介绍如下:上海竞业禁止补偿是指在某人离职后,禁止原雇主向离职员工支付经济赔偿的一种规定。
根据《上海市禁止竞业限制条例》规定,上海市范围内所有企业在雇佣员工时都应当明确公司禁止补偿标准和公司的商业秘密条款。
下面,我们来了解一下上海竞业禁止补偿标准的相关内容。
首先,竞业禁止补偿是指雇主禁止向离职员工支付一定的经济赔偿。
这主要是为了避免离职员工利用公司的资源,为新雇主攫取市场份额,导致原公司的商业机密泄露或者经济损失。
竞业禁止补偿的标准以壹万元为限,即公司禁止向离职员工支付高于一万人民币的经济赔偿。
其次,竞业禁止补偿的期限是一年。
这意味着离职员工在离开原公司后一年内,不得在相同行业从事与原工作岗位相同或者相似的工作。
一年期限是根据上海市的相关法规规定确定的,如果企业想要延长此期限,需要与员工进行协商,并明确标注在相关合同或协议中。
另外,竞业禁止补偿和商业秘密使用都是需要在雇佣员工时明确告知的。
雇主应在与员工签订劳动协议前明确告知其公司的禁止补偿政策和商业机密保护政策,并要求员工签署相应的保密协议。
这可以有效地保护企业的机密信息和资料,避免竞争对手获取和利用。
最后,如果企业违反了上海市禁止竞业限制条例规定,向离职员工支付超过禁止补偿标准的经济赔偿,将会面临处罚。
处罚标准以离职员工因竞业违约获得的赔偿为基础,每超过一万元部分可以被罚款两倍。
但是,企业如果能够证明依法进行的合理竞业实践,向离职员工支付的经济赔偿不属于违约,也能够得到法律支持。
总的来说,上海竞业禁止补偿标准是为了保护企业的商业机密,同时也保护了员工的合法权益。
企业应当在雇佣员工时明确告知禁止补偿政策和商业机密保护政策,并落实相关的保密措施,以避免员工利用公司的资源,对企业造成潜在的经济损失。
上海竞业限制补偿金标准
上海竞业限制补偿金标准上海竞业限制补偿金标准是一种法律制度,旨在保护企业的有限人员资源,防范离职员工利用企业的竞业限制信息进行非法竞争或者给企业带来损失。
下文将深入分析上海竞业限制补偿金标准的制定和实施。
第一步:制定标准的背景和目的上海竞业限制补偿金标准由上海市人民政府于2013年发布,标准的制定背景是为了建立更加完善的市场秩序,优化上海的投资环境,保护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商业机密。
标准的实施目的是为了提高企业员工的忠诚度和稳定性,降低员工离职率,防止企业的重要商业机密外泄。
第二步:标准的适用范围上海竞业限制补偿金标准适用于上海市辖区内的所有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
标准适用于拥有商业机密、工艺秘密等重要竞业限制信息的企业和组织。
同时,标准适用于企业和员工在离职协议中明确规定了竞业限制事项的情况。
第三步:标准的补偿标准和计算方法为保护企业的利益,上海竞业限制补偿金标准规定了员工在竞业禁止期内无法从事对公司有竞争性的工作的情况下,企业应向其支付一定的补偿金。
补偿金的计算方法如下:1. 补偿金的起点是员工的月薪,每个月的补偿金标准为其月薪的30%。
2. 补偿期限根据员工的服务年限确定,服务年限在1至3年的员工补偿期限为6个月;服务年限在3至5年的员工补偿期限为12个月;服务年限在5年以上的员工补偿期限为24个月。
3. 补偿期内,企业每次应向员工支付补偿金的一定比例,比例根据员工的服务年限确定,服务年限在1至3年的员工最低比例为30%,服务年限在3至5年的员工最低比例为60%,服务年限在5年以上的员工最低比例为90%。
第四步:标准的执行和监督为了保证上海竞业限制补偿金标准的执行和监督,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有关部门共同制定了一系列执行办法,明确了企业和员工应具备的条件和义务,并规定了监督机构的职责和权利。
同时,上海市相关部门还通过加强宣传和调查督导等方式,确保上海竞业限制补偿金标准得以有效实施。
总之,上海竞业限制补偿金标准是一项重要的法律制度,旨在保护企业的商业机密和知识产权,维护市场秩序,促进企业的健康发展。
竞业禁止协议的补偿标准(2024版)
20XX 专业合同封面COUNTRACT COVER甲方:XXX乙方:XXX竞业禁止协议的补偿标准(2024版)本合同目录一览1. 竞业禁止协议的补偿标准1.1 补偿标准的定义1.2 补偿标准的适用范围1.3 补偿标准的计算方法2. 竞业禁止协议的补偿支付方式2.1 支付方式的定义2.2 支付方式的适用范围2.3 支付方式的执行步骤3. 竞业禁止协议的补偿支付时间3.1 支付时间的定义3.2 支付时间的适用范围3.3 支付时间的执行步骤4. 竞业禁止协议的补偿支付条件4.1 支付条件的定义4.2 支付条件的适用范围4.3 支付条件的执行步骤5. 竞业禁止协议的补偿支付金额5.1 支付金额的定义5.2 支付金额的适用范围5.3 支付金额的计算方法6. 竞业禁止协议的补偿支付期限6.1 支付期限的定义6.2 支付期限的适用范围6.3 支付期限的执行步骤7. 竞业禁止协议的补偿支付方式变更 7.1 变更的定义7.2 变更的适用范围7.3 变更的执行步骤8. 竞业禁止协议的补偿支付终止8.1 终止的定义8.2 终止的适用范围8.3 终止的执行步骤9. 竞业禁止协议的补偿支付争议解决 9.1 争议解决的定义9.2 争议解决的适用范围9.3 争议解决的执行步骤10. 竞业禁止协议的补偿支付法律适用 10.1 法律适用的定义10.2 法律适用的适用范围10.3 法律适用的执行步骤11. 竞业禁止协议的补偿支付税务处理 11.1 税务处理的定义11.2 税务处理的适用范围11.3 税务处理的执行步骤12. 竞业禁止协议的补偿支付违反后果12.1 违反后果的定义12.2 违反后果的适用范围12.3 违反后果的执行步骤13. 竞业禁止协议的补偿支付合同解除13.1 合同解除的定义13.2 合同解除的适用范围13.3 合同解除的执行步骤14. 竞业禁止协议的补偿支付其他条款14.1 其他条款的定义14.2 其他条款的适用范围14.3 其他条款的执行步骤第一部分:合同如下:第一条竞业禁止协议的补偿标准的定义1.1 本协议所称的竞业禁止协议的补偿标准,是指在竞业禁止协议有效期内,因被禁止从事与甲方业务相同或相似的经营活动而给予乙方的经济补偿。
竞业协议补偿标准20%
竞业协议补偿标准20%
竞业协议补偿标准通常是指员工在离职后一定期限内不得从事与原雇主相竞争的工作,以保护原雇主的商业利益。
补偿标准通常是根据员工的薪水或离职前的收入来确定的,一般是薪水的一定比例。
首先,竞业协议补偿标准的20%可能是指员工在离职后一定期限内,如果从事与原雇主相竞争的工作,需要支付给原雇主20%的薪水作为补偿。
这种补偿标准的设定可能是为了约束员工在离职后不直接从事竞争性工作,以保护原雇主的商业利益。
其次,竞业协议补偿标准的20%也可能是指员工在离职后的一定期限内,如果违反竞业协议从事竞争性工作,需要支付给原雇主20%的离职前收入作为补偿。
这种补偿标准的设定可能是为了让员工在离职时更加谨慎,避免违反竞业协议,或者作为一种经济上的惩罚。
另外,竞业协议补偿标准的20%也可能是根据具体的法律法规或公司政策来设定的,不同的地区和公司可能有不同的标准。
一些地区可能规定了竞业协议的补偿标准,而一些公司可能根据自身情
况设定了补偿标准。
总之,竞业协议补偿标准的20%可能是指员工在离职后一定期限内需要支付给原雇主的补偿比例,具体的解释可能需要结合具体的法律法规和公司政策来理解。
竞业经济补偿金标准
竞业协议补偿金标准是:
1.先协商确定,只要劳动者履行了竞业限制义务,双方都可以协商确定经济补偿的金额。
2.如果经协商不能达成一致的,那么,可以按照劳动者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前12个月平均工资的30%支付经济补偿金。
3.如果补偿费低于全市最低工资标准,则按照最低工资标准发放。
竞业限制补偿金,也被称为竞业限制经济补偿金,是指基于劳动关系的存在而产生的、用人单位与负有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义务的劳动者在竞业限制协议中约定的由劳动者在一定期限内承担竞业限制业务,用人单位依据一定的标准、支付形式向劳动者支付的带有补偿性质的款项。
竞业限制协议补偿金有什么标准
竞业限制协议补偿金有什么标准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未约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履行了竞业限制义务,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的30%按月支付经济补偿,月平均工资的30%低于劳动合同履行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劳动合同履行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单位与员工进行竞业限制约定的,需要支付员工相应的补偿金。
这个竞业限制协议补偿金有一定的标准,而并不是胡乱约定。
那么大家知道竞业限制协议补偿金有什么标准吗?小编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
▲一、竞业限制协议补偿金有什么标准竞业限制(竞业禁止)是通过对劳动者自由择业权利进行一定程度的制约来保护商业秘密的一种手段,制约的对象包括在职职工和离职职工。
对在职职工而言,竞业限制属于默示的法律义务,对离职职工而言,则必须来源于竞业限制协议的设定,而竞业限制协议的签订一般要以用人单位支付一定的补偿金为代价。
本文认为,竞业限制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既有法律强制性规定的地方,也有当事人意思自治的内容,有些时候还可以通过司法裁定解决。
具体来说,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来概括:1、在支付时间上法定。
法律有明确的规定,即竞业限制补偿金的支付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后。
《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第16条规定,对负有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义务的劳动者,劳动合同当事人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后,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我们认为,这里“并约定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后,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属于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法律已经对当事人约定经济补偿的支付时间给予了强制界定。
2、支付标准和支付形式属于约定内容。
当事人可以约定的是经济补偿金支付的标准和支付形式。
根据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实施《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若干问题的通知(二)的规定,用人单位与负有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义务的劳动者在竞业限制协议中对经济补偿金的标准、支付形式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2022最新竞业禁止协议补偿金法定标准多少
2022最新竞业禁⽌协议补偿⾦法定标准多少竞业禁⽌协议补偿⾦由⽤⼈单位与劳动者协商确定,如果没有竞业禁⽌协议没有约定的,按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平均⼯资的30%⽀付,但不低于最低⼯资标准。
《最⾼⼈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法律若⼲问题的解释(四)》第六条当事⼈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但未约定解除或者终⽌劳动合同后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履⾏了竞业限制义务,要求⽤⼈单位按照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前⼗⼆个⽉平均⼯资的30%按⽉⽀付经济补偿的,⼈民法院应予⽀持。
前款规定的⽉平均⼯资的30%低于劳动合同履⾏地最低⼯资标准的,按照劳动合同履⾏地最低⼯资标准⽀付。
附赠竞业禁⽌协议竞业禁⽌协议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双⽅在平等、⾃愿基础上协商⼀致,签订本协议,双⽅必须共同遵守:_______________第⼀条 竞业禁⽌本协议所称竞业禁⽌,是指⼄⽅在规定的期限和地域内,不得到与甲⽅从事类似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单位⼯作或者⾃⼰开业经营与甲⽅相类似的业务,这些⼯作或业务包括但不限于:_______________(⼀)以投资、参股、合作、承包、租赁、委托经营或其他任何⽅式参与与甲⽅相同或者类似的⼯作;(⼆)直接或间接受聘于其他单位从事与甲⽅相同或者类似的⼯作;(三)直接或间接地从与甲⽅相竞争的单位获取经济利益。
第⼆条 禁⽌期限竞业禁⽌的期限包括劳动合同履⾏期间及劳动合同终⽌后2年内。
第三条 禁⽌⾏业本协议所指相同和类似的⼯作为下列⾏业的⼯作:_______________(⼀)、电讯⾏业;(⼆)、电讯终端销售⾏业;(三)、连锁经营⾏业。
第四条 禁⽌地域⼄⽅承担竞业禁⽌义务的地域范围为:_______________第五条 补偿在劳动合同终⽌后,⼄⽅履⾏竞业禁⽌义务期间,甲⽅给予⼄⽅补偿,补偿标准为每⽉_________元,但因⼄⽅违约⽽终⽌劳动合同的,⼄⽅在承担竞业禁⽌义务的同时,⽆权要求补偿。
竞业限制协议约定竞业限制经济补偿最低标准是多少?每月十块钱行吗?
竞业限制协议约定竞业限制经济补偿最低标准是多少?每月十块钱行吗?展开全文今天本来不打算写东西的,这几天的睡眠质量很差,直接影响了写东西的兴致。
但是今天接连有小伙伴的咨询涉及了竞业限制的问题,先是有小伙伴问员工辞职会支付违约金吗?根据她所处的行业,我猜测可能会有竞业限制一类的违约金,后来有小伙伴问,竞业限制违约金的最低标准是多少?其实我当时想到的是不会每个月给10块钱吧?后来给她的回答是最好别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我的回答可能遭到同行的质疑,最高院劳动争议司法解释四不是规定了竞业限制经济补偿的数额不低于劳动者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月平均工资的30%吗?其实我考虑过这一点,但是最终得出的结论还是最低工资标准。
理由也是最高院劳动争议司法解释四第六条,首先,该条所规定的30%的竞业限制经济补偿标准适用前提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对于竞业限制经济补偿没有约定的情形下,其次该条第二款规定了劳动者月平均工资的30%低于劳动合同履行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劳动合同履行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可以看出,在法律法规对于竞业限制经济补偿支付标准没有明确规定的情形下,竞业限制经济补偿的底限应该是以最低工资标准为底限的。
如果按照最低工资标准进行约定,不违反强制性规定,应当予以尊重。
那么实践中,对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竞业限制经济补偿的约定标准过低时,怎么处理?第一个问题: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竞业限制经济补偿的约定标准过低时,影响竞业限制协议的效力吗?也就是劳动者还用遵守竞业限制协议吗?认为这种情形下,竞业限制协议无效的理由很可能就是属于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二项规定的“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情形,应当认定约定无效。
举重以明轻,先看竞业限制协议没有约定经济补偿或者明示无须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形下,竞业限制协议效力的问题。
之前各地法院观点云集,具体的观点,我在2019年7月6日公众号推送《山东高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若干问题会议纪要>竞业限制问题规定解读》一文中进行了全面梳理,在最高院劳动争议司法解释四出台后,各地法院的观点开始从认定无效慢慢过渡到了认定竞业限制协议有效,劳动者享有经济补偿请求权或者解除权,比如山东高院就从不受竞业限制协议的约束过渡到劳动者可以依法解除竞业限制协议。
上海竞业禁止补偿标准
上海竞业禁止补偿标准
一、背景介绍
二、竞业禁止补偿的定义
三、上海竞业禁止补偿的法律依据
3.1 劳动合同法
3.2 民法总则
3.3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3.4 《上海市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公证工作办法》
四、竞业禁止补偿的形式与限制
4.1 技术竞业禁止条款
4.2 培训竞业禁止条款
4.3 商业竞业禁止条款
4.4 竞业禁止条款的限制条件
五、竞业禁止补偿标准
5.1 合理的竞业禁止补偿标准必须具备的条件
5.2 上海竞业禁止补偿标准的具体规定
5.3 竞业禁止补偿标准的调整与纠纷解决机制
六、竞业禁止补偿标准的实践问题及建议
6.1 竞业禁止补偿标准的执行问题
6.2 竞业禁止补偿标准对创业和就业的影响
6.3 加强竞业禁止补偿标准的宣传和培训
6.4 完善竞业禁止补偿标准的法律保障
七、结语
以上是对上海竞业禁止补偿标准的全面探讨,包括背景介绍、定义、法律依据、形式与限制、具体规定、实践问题以及建议等多个方面的内容。
上海作为中国经济的中心城市,其竞业禁止补偿标准的制定和执行对于促进市场竞争和保护劳动者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希望通过本文的介绍和分析,可以加深对上海竞业禁止补偿标准的了解,并为相关政府部门的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同时,也希望相关法律法规的完善和宣传工作的加强,能够进一步提高竞业禁止补偿标准的执行效果,并为企业和劳动者共同创造更加公平和有序的竞争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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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上海竞业限制协议补偿金篇一:分享各地竞业限制补偿金标准(汇总)分享/各地竞业限制补偿金标准(汇总)劳动法实务【导读】:《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劳动(上海竞业限制协议补偿金)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但法律并未规定竞业限制的经济补偿标准,导致实践中适用该条款难以确定一个合理的标准。
将部分地区地方法规或裁判机关的指导意见中规定的竞业限制补偿金标准进行了归纳,供参考:1、上海竞业限制补偿金标准上海高院关于适用《劳动合同法》若干问题的意见(沪高法[20xx]73号)第十三条规定,劳动合同当事人仅约定劳动者应当履行竞业限制义务,但未约定是否向劳动者支付补偿金,或者虽约定向劳动者支付补偿金但未明确约定具体支付标准的,基于当事人就竞业限制有一致的意思表示,可以认为竞业限制条款对双方仍有约束力。
补偿金数额不明的,双方可以继续就补偿金的标准进行协商;协商不能达成一致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者此前正常工资的20-50%支付。
协商不能达成一致的,限制期最长不得超过两年。
2、北京竞业限制补偿金标准北京市劳动局、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劳动争议案件法律适用问题研讨会会议纪要第39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或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条款,但未就补偿费的给付或具体给付标准进行约定,不应据此认定竞业限制条款无效,双方可以通过协商予以补救,经协商不能达成一致的,可按照双方劳动关系终止前最后一个年度劳动者工资的20%—60%支付补偿费。
用人单位明确表示不支付补偿费的,竞业限制条款对劳动者不具有约束力。
中关村科技园区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第二款企业应当依照竞业限制合同的约定,向负有竞业限制义务的原员工按年度支付一定的补偿费,补偿数额不得少于该员工在企业最后一年年收入的二分之一3、深圳竞业限制补偿金标准深圳经济特区企业技术秘密保护条例(20xx修正)第二十四条规定,竞业限制协议约定的补偿费,按月计算不得少于该员工离开企业前最后十二个月月平均工资的二分之一。
约定补偿费少于上述标准或者没有约定补偿费的,补偿费按照该员工离开企业前最后十二个月月平均工资的二分之一计算。
4、珠海竞业限制补偿金标准珠海市企业技术秘密保护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企业与员工约定竞业限制的,在竞业限制期间应当按照竞业限制协议中的约定向该员工支补偿费;没有约定的,年补偿费不得低于该员工离职前一年从该企业获得的年报酬的二分之一。
5、中山竞业限制补偿金标准广东省中山市中级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参考意见(20xx年11月)6.1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但未同时约定经济补偿,或者约定经济补偿的数额明显过低、不足以维持劳动者在当地的最低生活标准的,属于《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二)项规定的“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情形,该竞业限制条款无效。
6、佛山竞业限制补偿金标准广东佛山中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十五条规定,对于竞业限制的经济补偿标准,如果合同中有约定的,从约定。
如果没有约定,补偿标准如何确定属法官的自由裁量权。
但一般按年计算不得少于该劳动者离开企业前最后一个年度从该企业获得的报酬总额的三分之一。
竞业限制协议中没有约定补偿费的,补偿费按照该最低标准计算。
7、浙江竞业限制补偿金标准浙江省技术秘密保护办法(20xx修正)第十五条规定,竞业限制补偿费的标准由权利人与相关人员协商确定。
没有确定的,年度补偿费按合同终止前最后一个年度该相关人员从权利人处所获得报酬总额的三分之二计算。
8、江苏竞业限制补偿金标准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与负有保守商业秘密义务的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应当同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其中,年经济补偿额不得低于该劳动者离开用人单位前十二个月从该用人单位获得的报酬总额的三分之一。
用人单位未按照约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约定的竞业限制条款对劳动者不具有约束力。
9、苏州竞业限制补偿金标准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苏州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劳动争议研讨会纪要(一)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劳动者履行完必要手续前,与劳动者协商经济补偿的标准;协商不成的,用人单位应当按不低于劳动者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三分之一的标准按月给予经济补偿。
10、宁波竞业限制补偿金标准宁波市企业技术秘密保护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在竞业限制期间,企业应当按照竞业限制协议中的约定,向被竞业限制人员支付一定的补偿费。
年补偿费不得低于该员工离职前一年从该企业获得的年报酬总额的二分之一。
11、银川竞业限制补偿金标准银川市关于处理劳动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银人社发【20xx】154号)第二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但未同时约定经济补偿,或者约定经济补偿的数额明显过低、不足以维持劳动者在当地的最低生活标准的,属于《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二)项规定的“用人单位免除自已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情形,该竞业限制条款不具约束力。
12、司法解释关于竞业限制补偿金标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第六条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但未约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履行了竞业限制义务,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的30%按月支付经济补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前款规定的月平均工资的30%低于劳动合同履行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劳动合同履行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声明:发布图文,来源于网络,为了研习法律、传递信息、宣传法治,与商业利益无关。
如无意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篇二:竞业限制及全国各地竞业限制补偿金标准竞业限制竞业限制是指用人单位对本单位关键岗位、掌握本单位重要商业秘密的员工通过一定方式约定在其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和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一定期限内不得到生产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且有竞争关系的其他单位从事相同的职业或自行生产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的一种限制,而用人单位为此要付出一定的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对于竞业限制条款适用的主体、适用范围、适用期限做了详尽的规定,竞业限制条款的内容主要包括:(1)竞业限制主体,《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竞业限制的主体是“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第二十四条规定“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明确了竞业限制的主体,而在日常工作中没有接触到公司的商业秘密的人,不适用该条款,也不需要签订竞业限制条款。
另外,我国《公司法》149条第五项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同意,不得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在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
(2)竞业限制的适用范围,《劳动合同法》对于竞业限制的范围做了明确的界定,主要包括两类:一类是商业秘密范围的界定,本文在上述条款中已作具体陈述,具体的详细条款,需要用人单位根据《劳动合同法》、《民法通则》等法律条款做出详细的界定,用人单位应制订有关保护商业秘密的规章制度,明确哪些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属于应保护的商业秘密,并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加以防范,不能将该行业的一般知识技能和专业技能都纳入商业秘密的具体范围;另一类是竞业限制的从业范围:《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可以分为两类:(1)不得参与同类企业,即“劳动者不得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2)不得自己开设同类的公司,即“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
(3)竞业限制约定的形式,《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的签订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
合同法中也有公平、自愿、诚实信用原则的规定,无论签订劳动合同或订立竞业限制条款都必须遵循这个基本原则,违背了这个原则,所订立的条款或合同无效。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竞业限制的范围、地点、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因此合同双方应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劳动合同,并且签订的形式也必须是以书面形式约定,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
(4)竞业限制的补偿。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了竞业限制的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则要支付相应的费用,这体现了公平原则,也是实行同业竞业限制的一项重要的内容。
一般来说,劳动者因不能从事自己擅长专业或所熟练的工作,收入或生活质量会不同程度降低。
而用人单位会因为劳动者未参加该行业的劳动或竞争,可能现时或潜在地从中获取相应的商业利益。
合同双方应在合同中明确补偿的数额或计算方式、支付方式等。
对于支付方式《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于劳动者经济补偿,因此上述案例中浙江某集团与向某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前在工资中按月支付给向某的约定是与法律规定相抵触的。
对于经济补偿金额的数额,《劳动合同法》没有做出相应的规定,各地的规定是不相同的,如《深圳经济特区企业技术秘密保护条例》第17条规定:竞业限制协议约定的补偿费按年计算不得少于该员工离开企业前最后一个年度从该企业获得的报酬总额的2/3。
竞业限制协议没有约定补偿费的,补偿费按照前款规定的最低标准计算。
珠海有关条例规定:企业与员工约定竞争限制的,在竞争限制期间应当按照约定向员工支付补偿费;没有约定的,年补偿费不得低于该员工离职前一年从该企业获得的年报酬的1/2。
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合同有效的先决条件是用人单位必须履行给付补偿金的义务,否则员工可依据先履行抗辩权,不履行同业竞业限制的义务。
(5)竞业限制的期限,在国外竞业限制期限的规定中,一般是三年,最多不超过五年,在高新技术领域不超过一年,如美国第二巡回法院在earthweb,inc.诉markschlack违反雇用合同和侵害起商业秘密一案中,援引1997年的doubleclick,inc.诉henderson一案认为,网络产业发展迅速,相关竞业限制条款期间不宜超过6个月;美国联邦巡回法院认为面对发展变化迅速且无地域限制的网络产业,一年期间的约定过长。
该法院最后以原告限制被告在工作间接触机密资料和雇用合同中竞业限制条款不合理为由,判决驳回原告禁令主张。
在特殊情况下,竞业限制可以不受时间限制,这是特例,在现实生活中很少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