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广电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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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幕消息知情人管理制度

内幕消息知情人管理制度

内幕消息知情人管理制度一、概述二、内幕消息知情人的定义和义务1.知情人的定义:知情人是指在其掌握的尚未公开的信息中,可以对证券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人。

包括公司高层管理人员、股东、财务顾问、律师、会计师、评级机构等。

2.知情人的义务:知情人有义务保持对其掌握的内幕消息的保密,不得利用内幕消息进行交易,不得将内幕消息泄露给他人,并在内幕消息公开前避免与他人讨论可能影响证券价格的信息。

三、内幕消息知情人管理措施1.内幕消息知情人登记:证券市场监管机构应建立内幕消息知情人登记制度,要求公司、机构和个人主动申报知情人身份,确保知情人的准确登记,及时更新。

2.内幕消息知情人责任和义务的告知:登记后的知情人应接受相关部门对其责任和义务的详细告知,并签署知情人保密承诺书。

3.内幕消息知情人培训与教育:公司、机构应定期组织内幕消息知情人培训,加强其对内幕消息知情人责任和义务的认知,提高对内幕交易的风险意识。

4.内幕消息知情人准入制度:证券市场监管机构应设立严格的准入制度,对申请成为内幕消息知情人的个人和单位进行审查,防止潜在风险的存在。

5.内幕消息知情人限制交易:知情人在内幕消息公开前应禁止进行任何与该内幕消息相关的交易,并避免将内幕消息传递给他人,以防止内幕交易的发生。

6.内幕消息知情人交易限制期:内幕消息公开后的一段时间内,知情人仍应避免交易与该内幕消息相关的证券,以防止对市场公平、公开的原则造成损害。

7.内幕消息知情人投资申报制度:证券市场监管机构可以要求知情人在进行证券投资前进行投资申报,及时公开其投资意图,增加市场透明度。

8.内幕消息知情人违法处罚:对于违反内幕消息知情人义务的行为,将依法进行严厉处罚,包括罚款、吊销证券从业资格、刑事拘留等。

四、内幕消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意义1.防止内幕交易的发生:内幕消息知情人管理制度能够有效防止知情人利用内幕消息进行交易,保护市场的公平和透明。

2.提高市场稳定性:通过严格的管理措施,内幕消息知情人管理制度能够减少内幕交易对市场的干扰,提高市场的稳定性。

广电网络公司管理制度范文

广电网络公司管理制度范文

广电网络公司管理制度范文广电网络公司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广电网络公司的管理行为,提升公司的管理水平和绩效,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广电网络公司是一家以网络技术为核心的综合性公司,经营范围包括网络技术研发、应用开发、网络安全维护、技术服务等。

第三条公司的管理原则是科学管理、公正公平、依法依规、高效务实。

第四条公司实行综合管理,坚持科学决策、科学组织、科学管理、科学服务,全面提升公司的管理水平。

第五条公司的管理目标是建设成为行业领先的网络技术服务商,为客户提供高质量、高效率、高可靠性的服务。

第二章公司组织架构第六条广电网络公司的组织架构包括总经理办公室、技术部门、市场部门、人力资源部门、财务部门等。

第七条总经理办公室是公司的决策和执行机构,负责制定公司的发展战略和目标,统筹协调各部门工作。

第八条技术部门负责公司的技术研发、应用开发和网络安全维护等工作,为公司的业务提供技术支持。

第九条市场部门负责公司的市场开拓和销售工作,制定市场营销策略,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力。

第十条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公司的招聘、培训和员工福利管理,确保公司具有人才储备和稳定的员工队伍。

第十一条财务部门负责公司的财务管理和资金规划,保证公司的财务状况良好。

第三章公司管理制度第十二条广电网络公司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包括决策制度、组织制度、工作制度、考核制度、奖惩制度等。

第十三条决策制度是指公司在制定发展战略和重大事项上的决策程序和决策权限,公司应该依法依规进行决策,并保证决策的科学性和公正性。

第十四条组织制度是指公司各部门之间的协作机制和责任分工,公司应该建立健全的职责制度和协作机制,确保各部门之间的信息沟通和协调配合。

第十五条工作制度是指公司员工的工作规范和责任要求,公司应该确立明确的工作标准和绩效考核体系,激励员工积极工作。

第十六条考核制度是指公司对员工工作表现进行评估和奖惩的制度,公司应该建立公正、公平、透明的考核机制,确保员工能够得到公正的评价和奖励。

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在现代市场经济中,内幕交易和泄露内幕信息已成为严重的经济犯罪行为,严重损害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股东利益。

为了规范公司内幕信息的管理,防止违法行为的发生,公司内部需要建立起一套科学、完善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部分:概述1.1 背景介绍公司作为市场经济主体,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内幕交易和内幕信息泄露的法律法规。

合法、公正、透明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是实施内控管理、防范违法行为的重要手段。

第二部分:登记管理制度设计2.1 内幕信息知情人的定义和范围内幕信息知情人是指对公司内幕信息有知情权或者控制权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职工代表、核心技术人员等。

2.2 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程序(1)提出申请:内幕信息知情人应向公司申请登记,并提供相关身份证明文件和申请书。

(2)审核与审批:公司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确定是否满足内幕信息知情人的条件,决定是否批准登记。

审核过程应严格保密。

(3)登记备案:经审核通过后,公司将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相关信息进行登记备案,并在内部进行保密。

2.3 内幕信息知情人的义务和责任(1)保密义务:内幕信息知情人应当保守公司内幕信息,不得利用该信息进行内幕交易或泄露给他人。

(2)监督义务:内幕信息知情人应积极监督公司内部违法违规行为,并将发现的问题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

(3)违规责任:对于违反保密义务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公司有权根据法律法规对其进行追责,包括行政处罚和法律诉讼等。

第三部分:制度执行与监督3.1 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监督与检查公司应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权限和访问范围,通过技术手段和系统日志进行监督和检查。

同时,公司应定期对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培训,加强其对内幕交易及信息泄露的认识。

3.2 内幕信息知情人与其他员工的区分公司需要对内幕信息知情人与其他员工进行明确的区分,采取特殊保护措施,确保内幕信息知情人不利用其特殊地位进行违规操作。

广电网络公司管理制度

广电网络公司管理制度

广电网络公司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广电网络公司的内部管理,提高公司的运行效率和管理水平,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公司组织第一条广电网络公司设有总经理办公室、财务部、人力资源部、市场部、技术部、运营部等职能部门。

第二条公司总经理办公室是公司的决策和执行机构,负责全面协调和管理公司的生产经营工作。

第三条各部门负责部门经理对该部门负责,并负责向总经理汇报工作情况。

第三章公司人事管理第一条公司人事管理采用正式员工和合同制员工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成立逾期满三个月,员工才能得到正式聘用。

第二条公司员工应熟悉公司规章制度,服从公司领导的管理,认真履行本职工作,保守公司秘密,不得对外透露。

第三条公司应举办员工培训,提高员工业务技能和综合素质。

第四条公司应设立绩效考核制度,对员工进行绩效考核,奖惩分明,激励员工积极工作。

第四章公司财务管理第一条公司财务管理应依法合规,健全财务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

第二条公司应制定财务预算和财务计划,并按照计划进行资金分配。

第三条公司应定期对公司财务进行审核和评估,确保财务工作的透明和合规。

第四条公司应注重资金的保值增值,合理管理公司的财政资金。

第五章公司市场管理第一条公司市场管理应遵循市场规律,紧随市场动态,不断调整经营策略。

第二条公司应建立完善的市场调研和市场开发机制,深入了解市场需求,制定适应市场的产品和服务。

第三条公司应建立健全的客户服务体系,提供优质的客户服务,增加客户满意度。

第六章公司技术管理第一条公司技术管理应采用先进的技术手段,提高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

第二条公司应加强对技术人才的培养和引进,建立健全的技术创新机制。

第七章公司运营管理第一条公司运营管理应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不得进行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第二条公司应建立规范的运营流程和管理制度,确保产品和服务的稳定运营。

第八章公司安全管理第一条公司应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机制,保障员工和财产的安全。

第二条公司应开展各类安全培训和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

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管理制度篇一:第三方安全管理制度陕西广电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方安全管理制度文档信息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有效防范“第三方”(详见第二章术语解释)人员带来的安全风险,加强和规范“第三方”人员的安全管理,保证计算机系统及网络的安全,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第二条适用人员范围:陕西广电范围内的所有第三方人员和“中心”员工;第二章术语解释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本制度所述的“中心”是指陕西广电信息化部;本制度适用于中心拥有的、控制和管理的所有软硬件系统;本制度中的第三方,是指除中心以外,所有的组织和人员。

第三方分为临时来访的第三方和非临时来访的第三方。

临时来访的第三方是指来中心时间周期较短的人员,例如:进行业务交流,来访参观等;非临时来访是指中心来访时间较长的第三方,例如:项目建设人员,可以在批准情况下进入中心工作(办公区域工作活动不需陪同,机房工作活动需相关人员陪同);第六条第七条“随工人员”是指中心派出的,负责接待“第三方”人员的接口人;“第三方”人员将带来的以下安全风险:a)“第三方”人员的物理访问带来的设备、资料盗窃;b)“第三方”人员的误操作导致各种软硬件故障;c)“第三方”人员的资料、信息外传导致泄密;d)“第三方”人员对计算机系统的滥用和越权访问;e)“第三方”人员给计算机系统、软件留下后门;f)“第三方”人员对计算机系统的恶意攻击。

为防范以上风险,安全管理员须结合日常的安全维护工作,评估“第三方”带来的安全现状。

第三章人员与职责第八条随工人员负责临时来访的第三方人员自进入中心起至离开为止的全程陪同;第四章临时来访的第三方管理制度第九条除以下情况外,随工人员不得引领和允许第三方进入机房、办公室和其他机要区域:1)中心高层领导批准的参观活动;2)必要的设备和软件等现场安装、维修、调测; 3)临时来访第三方因业务需要进入上述区域的其他情形。

在情况2)、3)下,随工人员以令第三方进入上述区域,需经主管上述区域的部门负责人批准。

陕西网络公司规章制度表

陕西网络公司规章制度表

陕西网络公司规章制度表
《陕西网络公司规章制度表》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内部管理,维护员工权益,加强企业文化建设,树立企业形象,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陕西网络公司所有员工。

第三条公司员工应当遵守本规章制度,维护公司的形象和利益。

第四条公司领导有权对员工执行本规章进行监督和检查。

第二章工作纪律
第五条公司员工应当遵守正点上下班制度,不得擅自迟到早退。

第六条公司员工应当按照公司安排的工作时间和要求履行工作职责。

第七条公司员工应当遵守公司内部管理制度,不得擅自修改或泄露公司机密信息。

第八条公司员工应当严格执行工作任务,不得擅自私用公司时间。

第三章行为规范
第九条公司员工应当言行举止文明,保持良好的个人形象和
仪表。

第十条公司员工应当尊重他人,积极与同事合作,维护团队
和谐。

第十一条公司员工应当保护公司财产和设备,不得私自挪用
或损坏公司财物。

第十二条公司员工应当遵守公司的安全规定,做好自我防护,确保工作场所安全。

第四章奖惩制度
第十三条公司将根据员工的表现和工作贡献进行奖励,包括
物质奖励和荣誉表彰。

第十四条公司将对违反本规章的员工进行相应的惩罚,包括
警告、记过、降职或辞退。

第五章附则
第十五条本规章由公司领导组织实施,对规章的解释权归公
司领导所有。

第十六条本规章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以上就是《陕西网络公司规章制度表》的内容,希望每位员工都能认真遵守并严格执行,共同维护公司的利益和形象。

陕西广电网络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陕西广电网络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广电网络:董事、监事、高管人员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办法(2012年8月)时间:2012年08月23日 22:32:15 中财网陕西广电网络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办法(2012年8月23日经二零一二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建立)第一章总则为推进陕西广电网络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规范董事、监事、高管人员的薪酬分配,完善高管人员的绩效考核体系,有效调动公司高管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进一步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和核心竞争力,根据国家和陕西省有关法律法规,制订本办法。

一、薪酬模式:本公司高管人员薪酬实行年薪制。

公司董事、监事、独立董事实行津贴制。

二、高管包含人员范围:本办法所称高管人员是指由董事会选举、聘任的下列人员: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

三、高管人员薪酬确定与绩效考核遵循的基本原则:1、坚持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原则。

2、坚持权利与责任对等、利益与风险匹配的原则。

3、坚持个人薪酬与公司利益相结合的原则,确保主营业务持续增长,促进公司稳定发展。

4、坚持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结果与过程相统一的原则。

5、坚持绩效考核工作的公开性、客观性、反馈性和时限性原则。

6、坚持先考核、后兑现的原则。

第二章高管人员的薪酬构成及确定一、高管薪酬结构:高管人员薪酬的构成包括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单项工作考核奖和长期激励。

本办法主要涉及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单项工作考核奖,长期激励办法将另行制定。

二、基本薪酬:基本薪酬是高管人员年度的基本收入,主要根据公司的经营规模、效益以及发展阶段,参考广电、通信行业特征、市场薪资行情和职位差异等因素,结合本公司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水平确定。

1、公司高管基本薪酬采取“薪酬基数×分配系数”计算;2、薪酬基数:根据公司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M和公司年度经营目标增长情况等因素决定。

W=M×LW为公司高管薪酬基数;M为公司在岗职工上年度平均工资;L为工资倍数,根据本年度经营收入和利润总额增长率加权计算,L在5-6之间取值。

广电网络公司的管理制度

广电网络公司的管理制度

广电网络公司的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广电网络公司所有员工,是全公司的基本管理规范,具有普遍适用性和约束力。

第三条广电网络公司各级领导干部要切实履行管理职责,按照本管理制度规定,组织实施工作,确保公司各项管理措施的有效执行。

第四条各部门、岗位应当根据本管理制度的规定,制定具体的管理细则和操作规程,明确责任分工,加强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第五条广电网络公司对本管理制度的解释权归公司总经理办公室所有。

第六条本管理制度由公司总经理办公室负责修订、使用、宣传和监督执行。

第七条员工违反本管理制度,构成违纪违法行为的,公司将给予相应的处理,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二章岗位设置及职责第八条广电网络公司设立各级各类岗位,具体设置由公司领导团队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和管理需要决定。

第九条公司领导团队要根据公司业务不同,合理设置各级各类岗位,并明确岗位职责、权限、优先级等,规范员工工作流程。

第十条各部门、岗位要在明确职责的基础上,积极主动承担工作任务,加强沟通协作,确保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十一条公司领导干部要履行岗位职责,充分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实施全员责任制,推动工作落实,促进公司业绩持续增长。

第三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十二条广电网络公司设立总经理办公室、市场营销部、技术研发部、财务部、人力资源部等职能部门。

第十三条总经理办公室是公司的决策执行机构,负责公司发展规划、资源调配、组织决策、绩效考核等工作。

第十四条市场营销部是公司的市场开发部门,负责开拓新市场、维护客户关系、提高市场份额等工作。

第十五条技术研发部是公司的技术创新部门,负责研究新技术、改进产品、提高技术竞争力等工作。

第十六条财务部是公司的财务管理部门,负责财务规划、资金监管、审计检查、税务申报等工作。

第十七条人力资源部是公司的人员管理部门,负责员工培训、招聘录用、绩效考核、薪酬福利等工作。

广电网络公司的管理制度

广电网络公司的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内部管理,提高员工工作效率,确保公司各项业务顺利开展,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广电网络公司全体员工,包括正式员工、合同制员工及临时工。

第二章组织和职责第三条公司设立绩效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制定、监督和实施公司绩效考核制度。

第四条绩效管理领导小组下设绩效管理办公室,负责日常绩效考核工作的具体实施。

第五条各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绩效考核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本部门员工的绩效考核工作。

第三章考核原则第六条公正、公平、公开原则:绩效考核过程透明,确保考核结果公平、公正。

第七条客观原则:以事实和数据为依据,客观评价员工绩效。

第八条绩效导向原则:绩效考核结果与员工薪酬、晋升、培训等挂钩,激励员工不断提高工作效率。

第九条发展性原则:绩效考核结果用于指导员工职业发展规划,促进员工成长。

第四章考核流程第十条年度考核:每年底进行一次年度绩效考核,考核周期为一年。

第十一条季度考核:每季度进行一次季度绩效考核,考核周期为三个月。

第十二条月度考核:每月进行一次月度绩效考核,考核周期为一个月。

第十三条考核内容:包括工作质量、工作效率、团队合作、创新能力、工作态度等方面。

第五章考核周期和内容第十四条年度考核内容:1. 工作业绩:完成年度工作目标的程度;2. 工作能力:专业能力、业务技能、团队协作能力等;3. 工作态度:责任心、积极性、纪律性等;4. 综合素质:学习能力、沟通能力、创新能力等。

第十五条季度考核内容:1. 工作进度:完成季度工作目标的程度;2. 工作质量:工作成果的质量;3. 工作态度:责任心、积极性、纪律性等;4. 团队协作:与其他部门的协作情况。

第十六条月度考核内容:1. 工作任务完成情况;2. 工作质量;3. 工作态度;4. 团队协作。

第六章考核量化办法第十七条考核指标量化:将考核内容转化为可量化的指标,如工作量、完成率、客户满意度等。

第十八条考核结果评定:根据量化指标,对员工绩效进行评定,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

广电网络公司管理制度

广电网络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公司各项业务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广电网络公司全体员工,包括但不限于分公司、子公司及关联企业。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公司发展战略和各项管理制度为基础,旨在维护公司合法权益,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四条公司设立董事会、监事会、总经理及各部门,形成高效、协调的管理体系。

第五条董事会负责公司重大决策,监督公司经营管理;监事会负责监督董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总经理负责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各部门负责具体业务执行。

第三章工作时间与考勤第六条公司实行标准工作时间制度,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小时。

第七条员工应按规定时间上下班,如因特殊情况需调整工作时间,需经部门负责人批准。

第八条公司实行考勤管理制度,员工应按时打卡,如有迟到、早退、旷工等情况,按公司规定予以处罚。

第四章印章管理第九条公司印章分为公章、合同章、财务章等,由专人负责管理。

第十条印章的使用需经部门负责人审批,并由授权人签字确认。

第十一条印章的使用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严禁私自使用印章。

第五章绩效考核第十二条公司实行绩效考核制度,考核内容包括工作业绩、工作态度、团队合作等。

第十三条绩效考核采取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式,考核结果作为员工晋升、调薪、奖惩的重要依据。

第十四条公司设立绩效考核领导小组,负责领导、指导、监督绩效考核工作。

第六章会议制度第十五条公司定期召开各类会议,包括董事会、监事会、总经理办公会、部门例会等。

第十六条会议议题提前提交,会议记录应及时整理归档。

第七章安全生产第十七条公司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

第十八条员工应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确保生产安全。

第八章附则第十九条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备注:本制度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各部门应严格执行本制度,确保公司各项业务顺利开展。

广电网络内控制度范本

广电网络内控制度范本

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广电网络公司内部控制,提高经营管理水平,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保障公司资产安全,维护公司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制定本内部控制度。

第二条本内部控制度适用于广电网络公司及其各级子公司、分支机构的内部控制活动。

第三条公司内部控制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性原则:内部控制活动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二)完整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覆盖公司经营管理活动的各个方面。

(三)有效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确保公司经营管理活动的合规性和有效性。

(四)独立性原则:内部控制机构应当独立于经营管理机构,对内部控制活动进行监督和评价。

(五)持续改进原则:内部控制应当根据公司经营管理实际情况和外部环境变化,持续改进和完善。

二、组织架构第四条公司设立内部控制委员会,负责制定、修改和实施内部控制制度,对内部控制活动进行监督和评价。

第五条内部控制委员会下设内部控制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内部控制制度,协调各部门内部控制工作。

第六条各部门应当设立内部控制岗位,负责本部门内部控制工作的实施和监督。

三、内部控制制度内容第七条财务内部控制:(一)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二)加强财务审批流程管理,明确审批权限和责任。

(三)加强应收账款管理,防范坏账风险。

(四)加强固定资产管理,确保资产安全。

第八条运营内部控制:(一)建立健全业务流程,确保业务活动合规、高效。

(二)加强合同管理,确保合同条款合法、合理。

(三)加强人力资源管理,确保员工素质和能力与岗位要求相适应。

(四)加强信息安全,确保公司信息系统安全稳定运行。

第九条风险管理:(一)建立健全风险管理体系,识别、评估和应对各类风险。

(二)定期进行风险评估,及时调整风险控制措施。

(三)加强风险预警,防范和化解重大风险。

第十条内部审计:(一)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确保审计工作独立、客观、公正。

(二)定期开展内部审计,对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价。

广电公司管理制度

广电公司管理制度

广电公司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广电公司的内部管理,保障公司的正常运营,保护员工的合法权益,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广电公司的各级机构和部门,所有员工都应当遵守。

第三条广电公司的管理原则是公平、公正、公开、以人为本。

第四条广电公司的管理制度包括组织管理、人事管理、财务管理、生产管理等内容。

第五条广电公司的领导人员应当严格遵守本管理制度,积极落实,榜样作用。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六条广电公司的组织结构包括总经理办公室、各部门和办事处,各部门和办事处的设置由公司的领导决定。

第七条广电公司的各级机构和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的工作职责和权限制度,明确各个部门的职责和权限。

第八条广电公司的领导人员应当带头执行公司的管理制度,认真履行职责,对公司的发展负有责任。

第九条广电公司的各级机构和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的工作流程和工作制度,保证工作的高效有序进行。

第十条广电公司的各级机构和部门应当根据公司的发展需要,不断优化组织结构和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

第三章人事管理第十一条广电公司的人事管理包括招聘、培训、考核、奖惩等内容。

第十二条广电公司的招聘工作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采取公平公正的原则,选拔优秀人才。

第十三条广电公司的培训工作应当根据公司的发展需要,为员工提供相应的培训机会,提高员工的综合素质。

第十四条广电公司的考核工作应当科学合理,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和业绩,公平公正进行评定。

第十五条广电公司的奖惩制度应当明确奖励和惩罚的标准和程序,激励员工积极进取,规范员工行为。

第四章财务管理第十六条广电公司的财务管理应当遵守国家的财务法规,保证公司的财务安全。

第十七条广电公司的财务管理应当建立健全的会计制度和财务审批程序,确保财务信息真实可靠。

第十八条广电公司的财务管理应当加强成本控制和经济合同监督,提高公司的经济效益。

第十九条广电公司的财务管理应当进行定期的财务核算和财务报告,对公司的财务状况进行全面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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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广电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制度
(经2010年4月21日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建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内幕信息管理,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及公司有关制度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工作由董事会负责。

证券部是公司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的归口管理部门,具体负责公司内部信息的日常管理工作,是公司唯一的信息披露机构。

第二章 内幕信息及知情人定义及范围
第三条 内幕信息是指涉及公司的经营、财务或者对公司证券的市场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

尚未公开是指尚未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或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正式公开。

第四条 本制度所指内幕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一)公司的经营方针和经营范围的重大变化;
(二)公司的重大投资行为和重大的购置财产的决定;
(三)公司订立重要合同,可能对公司的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要影响;
(四)公司发生重大债务或未能清偿到期重大债务的违约情况;
(五)公司发生重大亏损或者重大损失;
(六)公司生产经营的外部条件发生的重大变化;
(七)公司的董事、三分之一以上监事或经理发生变动;
(八)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其持有股份或者控制公司的情况发生较大变化;
(九)公司减资、合并、分立、解散及申请破产的决定;
(十)涉及公司的重大诉讼,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被依法撤销或者宣告无效;
(十一)公司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
(十二)公司分配股利或者增资的计划;
(十三)公司股权结构的重大变化;
(十四)公司债务担保的重大变更;
(十五)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的抵押、出售或者报废一次超过该资产的百分之三十;
(十六)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可能依法承担重大损害赔偿责任;
(十七)上市公司收购的有关方案;
(十八)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对证券交易价格有显著影响的其他重要信息。

第五条 内幕信息知情人是指公司内幕信息公开披露前能直接或者间接获取内幕信息的单位和个人。

第六条 本制度所指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一)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控股的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四)由于所任公司职务可以获取公司有关内幕信息的人员;
(五)由于为公司提供服务,可能接触公司内幕信息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保荐机构、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律师事务所、财经公关公司、财务顾问公司等机构的相关人员;
(六)以上人员的配偶、父母、子女;
(七)证券监管部门规定的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员。

第三章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
第七条 公司应如实、完整记录内幕信息在公开前的报告传递、编制、审核、披露等各环节所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以及知情人知悉内幕信息的时间和内幕信息的内容,供公司自查和相关监管机构查询。

第八条 公司应规定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知情人的姓名,职务,身份证号,证券帐户,工作单位,知悉的内幕信息,知悉的途径
及方式,知悉的时间,保密条款。

第九条 登记备案工作由董事会负责。

证券部应在相关人员知悉内幕信息的同时进行登记备案并按规定进行保存。

第十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各部门、分子公司、直属公司的主要负责人应当积极配合公司做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工作,及时告知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情况以及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的变更情况。

第十一条 公司的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交易对方、证券服务机构等内幕信息知情人,应当积极配合公司做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工作,及时告知公司已发生或拟发生重大事件的内幕信息知情人情况以及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的变更情况。

第四章 内幕信息的保密管理
第十二条 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对内幕信息负有保密的责任。

未经董事会批准同意,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向外界泄露、报道、传送有关涉及公司内幕信息及信息披露的内容。

对外报道、传送涉及内幕信息及信息披露内容的资料,须经证券部审核同意,登记备案后,方可对外报道、传送。

第十三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应采取必要的措施,在内幕信息公开披露前将该信息的知情者控制在最小范围内。

第十四条 内幕信息公开前,公司的主要股东不得滥用其股东权力要求公司向其提供内幕信息。

第十五条 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在获得内幕信息后至信息公开披露前,不得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证券或者建议他人买卖公司证券,不得进行内幕交易或配合他人操纵证券交易价格。

第五章 罚则
第十六条 内幕信息知情人将知晓的内幕信息对外泄露,或利用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或者建议他人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给公司造成严重影响或损失的,由公司董事会对相关责任人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

第十七条 对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内幕交易或者建议他人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行为,公司应及时进行自查和做出处罚决定,并将自查和处罚结果报送陕
西证监局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第十八条 为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出具专项文件的保荐人、证券服务机构及其人员,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者潜在股东、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若擅自披露公司信息,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保留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九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或与有关法律、法规相悖的,以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为准。

第二十条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制定、修改和解释。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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