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广电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制度
内幕消息知情人管理制度
内幕消息知情人管理制度
内幕消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是指为了有效防止内幕交易及信息泄露,保护投资者的利益,规范市场秩序,维护市场公平的一种制度。下文将从内幕消息知情人定义、知情人管理机制和管理措施三个方面详细介绍内幕消息知情人管理制度。
首先,对内幕消息知情人进行定义是这一制度的基础。内幕消息知情人是指在其工作、职务或职责所属范围内,因其职务或职责获得了尚未公开的、可能对市场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并且该信息是具体而明确的,有可能对证券价格或交易量产生重大影响的人员。内幕消息知情人可以是公司高管、董事会成员、内部人员、会计师等具有内部信息的人。
其次,内幕消息知情人管理机制是保持市场公平和防止内幕交易的重要手段。首先,需要建立内幕消息知情人登记制度,对内幕消息知情人进行登记备案,并建立相关数据库,以便对其进行监管和管理。其次,需要建立内幕消息知情人的责任制度,明确内幕消息知情人的义务和责任,规范其行为,包括禁止其利用内幕消息进行交易、泄露内幕消息等。同时,对于内幕消息知情人的违法行为,需要建立严格的追责机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此外,还需要建立内幕消息知情人的监控机制,通过监控内部通信、交易记录等方式,及时发现和防止内幕交易的发生。
最后,管理措施是内幕消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具体实施手段。首先,需要建立健全内幕消息知情人管理的法律法规,明确对内幕交易的禁止和违法行为的处罚。同时,需要完善内幕消息知情人管理的监管体制,加强对内幕消息知情人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其行为合规。此外,还需要加强内幕消息知情人的教育培训,提高其法律意识和遵守规则的意识,增强其对
网络传媒公司内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内部管理,规范公司各项业务运作,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公司利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但不限于编辑、策划、技术、销售、客服等岗位。
第三条公司内部管理制度应遵循以下原则:
1. 法规原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公司合法权益;
2. 规范原则:各项业务流程规范化、标准化;
3. 透明原则:公司管理公开、透明,确保员工知情权;
4. 效率原则:提高工作效率,缩短工作周期;
5. 创新原则:鼓励创新,推动公司持续发展。
第二章组织架构
第四条公司设立以下部门:
1. 编辑部:负责内容策划、编辑、审核、发布等工作;
2. 策划部:负责项目策划、活动组织、市场调研等工作;
3. 技术部:负责网站、APP等平台的开发、维护、优化等工作;
4. 销售部:负责广告销售、客户拓展、市场推广等工作;
5. 客服部:负责客户咨询、售后服务、投诉处理等工作。
第三章业务管理
第五条内容管理:
1. 内容策划:编辑部负责策划符合公司定位和市场需求的内容;
2. 内容编辑:编辑需按照策划要求进行编辑,保证内容质量;
3. 内容审核:审核部门对内容进行审核,确保内容合规、健康;
4. 内容发布:编辑完成内容后,经审核通过,由技术部负责发布。
第六条策划管理:
1. 项目策划:策划部负责项目策划,确保项目符合公司战略目标;
2. 活动组织:策划部负责组织各类活动,提高公司知名度;
3. 市场调研:策划部定期进行市场调研,为公司发展提供依据。
第七条技术管理:
1. 平台开发:技术部负责公司网站、APP等平台的开发;
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一、背景和意义
为加强公司内部信息管理,保护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规范内幕信息的收集、使用、披露和管理,本制度制定。所有了解或曾经了解公司内幕信息的人员,都应该进行登记管理,以此保证内幕信息的安全和机密性。
二、登记范围
1. 公司内部人员
1.1 公司职工,即包括公司全职员工、兼职员工、派遣员工等。
1.2 公司管理团队成员。
1.3 具备访问公司内部信息权限的人员,如IT人员、人力资源等。
2. 外部合作伙伴
2.1 与公司签订合同并拥有公司内部信息的外部供应商、承包商等。
2.2 公司外部律师、会计师等审计团队成员。
3. 其他人员
3.1 家属、亲友等与公司有亲属关系的人员。
3.2 公司与外部人员关系紧密的人员。
3.3 通过其他途径获得公司内幕信息的人员。
三、登记程序
1. 登记方式
内幕信息知情人员应在公司特定平台上进行登记。所填写的信息应真实、准确、完整,所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员信息均应以公司特定平台上的信息为准。
2. 登记时间
内幕信息知情人员应在接到公司通知后7天内进行登记。
3. 登记内容
登记时应提供的信息:
3.1 个人基本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家庭地址等。
3.2 与公司的关系信息,包括本人是否为公司职工、是否为公司管理团队成员、与公司签订的合同或协议等。
3.3 具体掌握的内幕信息,包括内幕信息所在的项目或业务、内容概述、了解时间等。
3.4 内幕信息使用情况,包括使用用途、使用时间、使用范围等。
4. 变更登记
内幕信息知情人员如有个人信息、与公司关系信息或掌握的内幕信息等变更时,应在变更发生之日起7天内进行重新登记。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幕信息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以维护信息披露“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董事会秘书为公司内幕信息保密工作负责人,公司证券部为公司内幕信息的监督、管理、登记、披露及备案的日常工作部门。
第三条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各部门、分(子)公司及内幕信息知情人都应做好内幕信息的保密工作,不得向外界泄露、报道、传送有关公司内幕信息。
第四条公司向内幕信息知情人员提供非公开信息,应严格遵循《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保密政策等相关规定。
第二章内幕信息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界定第五条本制度所指内幕信息是指为内幕人员所知悉的对公司股票及衍生品种在交易活动中的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尚未公开是指公司尚未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刊物
或指定网站上正式公开发布的事项。
第六条本制度所指内幕信息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一)公司的重大投资行为和重大的购置财产决定,经营方针和经营范围的重大变化;
(二)公司订立重要合同,可能对公司的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要影响;
(三)公司发生重大债务和未能清偿到期重大债务的违约情况;
(四)公司发生重大亏损或者重大损失;
内幕知情人管理制度
内幕知情人管理制度
内幕知情人管理制度是指为了保护公司内部人员或者知晓内幕信息的员工或者任何与公司有关的人员的利益和合法权益而建立的一套制度。该制度的目的是防止内幕交易、滥用内幕信息以及确保公司内部人员在接触、知悉和传递内幕信息时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
内幕知情人管理制度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1. 内幕知情人的定义:明确谁被视为内幕知情人,内容要涵盖公司内部员工、高级管理层、董事会成员、关联方等。
2. 内幕知情人的责任和义务:明确内幕知情人要遵守的法律法规、公司规定和行为准则,包括不得操纵市场、泄露内幕信息、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等。
3. 内幕信息的保密和管理:制定内幕信息的保密措施,包括内部通信的加密和安全控制,对内幕信息的传递方式限制等。
4. 内幕交易禁止制度:明确内幕知情人不得利用所知的内幕信息进行股票、证券等交易活动,同时规定员工接触内幕信息后的交易禁令和限制期限。
5. 内幕知情人的培训和教育:针对公司内部人员提供相关的培训和教育,使其了解内幕交易的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并提高他们的风险意识和合规意识。
6. 内幕知情人的违规处理:规定违反内幕知情人管理制度的内部人员将被追究法律责任,包括行政处罚、刑事责任和公司内部纪律处分等。
内幕知情人管理制度对于保护公司内部信息的安全和公平市场的建立起着重要作用。公司应重视该制度的建立和执行,确保公司运营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内幕信息指的是尚未公开的、具有重大影响力的公司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组计划、合并计划、新产品研发、财务状况等。内幕信息知情人则是指掌握这些内幕信息的人员。为了保护内幕信息的机密性和防止利用内幕信息获利的情况发生,公司需要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首先,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目的是确保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的准确掌握和合规管理,对公司内幕信息的泄露和滥用进行监督和管控。登记管理制度需要明确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的程序和要求,并指定专门的管理机构或岗位负责信息的登记、管理和监控。
其次,登记过程需规定必要的登记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内幕信息知情人的个人身份信息、工作岗位、所属部门、接触的内幕信息内容等。登记信息的完整性和真实性对于后续的合规管理和监督非常重要,所以需要建立相应的检查和核实机制。
再次,制度需要规定内幕信息知情人的权限和责任。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掌握内幕信息的过程中必须遵守公司相关的规定和法律法规,严禁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对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造成损害。同时,对于触犯法律的行为,制度要建立相应的违规处理措施。
此外,登记管理制度还应指明应急处理措施。例如,当出现内幕信息知情人违约、失职、离职或人员变动时,公司及时进行信息更新,并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防止内幕信息的泄露和滥用。
最后,为确保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有效实施,公司需要建立相应的监督和考核机制。可以通过定期的内部审计、风险监控和内控评估等方式,评估制度的实施效果和风险控制情况,并对相关人员进行考核
和激励。同时,还需要配备专门的内幕信息管理人员,负责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工作,并提供相应的指导和培训。
内幕消息知情人管理制度
内幕消息知情人管理制度
一、概述
二、内幕消息知情人的定义和义务
1.知情人的定义:知情人是指在其掌握的尚未公开的信息中,可以对证券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人。包括公司高层管理人员、股东、财务顾问、律师、会计师、评级机构等。
2.知情人的义务:知情人有义务保持对其掌握的内幕消息的保密,不得利用内幕消息进行交易,不得将内幕消息泄露给他人,并在内幕消息公开前避免与他人讨论可能影响证券价格的信息。
三、内幕消息知情人管理措施
1.内幕消息知情人登记:证券市场监管机构应建立内幕消息知情人登记制度,要求公司、机构和个人主动申报知情人身份,确保知情人的准确登记,及时更新。
2.内幕消息知情人责任和义务的告知:登记后的知情人应接受相关部门对其责任和义务的详细告知,并签署知情人保密承诺书。
3.内幕消息知情人培训与教育:公司、机构应定期组织内幕消息知情人培训,加强其对内幕消息知情人责任和义务的认知,提高对内幕交易的风险意识。
4.内幕消息知情人准入制度:证券市场监管机构应设立严格的准入制度,对申请成为内幕消息知情人的个人和单位进行审查,防止潜在风险的存在。
5.内幕消息知情人限制交易:知情人在内幕消息公开前应禁止进行任
何与该内幕消息相关的交易,并避免将内幕消息传递给他人,以防止内幕
交易的发生。
6.内幕消息知情人交易限制期:内幕消息公开后的一段时间内,知情
人仍应避免交易与该内幕消息相关的证券,以防止对市场公平、公开的原
则造成损害。
7.内幕消息知情人投资申报制度:证券市场监管机构可以要求知情人
在进行证券投资前进行投资申报,及时公开其投资意图,增加市场透明度。
广电网络公司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内部管理,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公司各项业务的正常运营,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但不限于各部门、各岗位。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国家法律法规、行业规范及公司章程,确保公司管理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第二章组织架构与职责
第四条公司设立董事会、监事会、总经理室、各部门及岗位。
第五条董事会负责公司重大决策,监督公司经营管理。
第六条监事会负责对公司财务、经营等方面进行监督。
第七条总经理室负责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协调各部门工作。
第八条各部门及岗位根据公司业务需要设立,明确职责分工。
第三章工作制度
第九条工作时间:公司实行标准工作时间制,具体工作时间根据国家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确定。
第十条工作纪律:员工应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保持工作场所的整洁、有序,维护公司形象。
第十一条考勤制度:公司实行考勤管理制度,员工应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旷工。
第十二条请假制度:员工需请假,应提前向直属上级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离岗。
第四章考核与奖惩
第十三条考核制度:公司设立绩效考核制度,对员工的工作绩效进行考核。
第十四条考核内容:包括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工作成果等方面。
第十五条奖惩制度:根据考核结果,对表现优秀的员工给予奖励,对违反规定的员工进行处罚。
第五章安全生产
第十六条安全生产:公司重视安全生产,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十七条安全培训:公司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安全生产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
第十八条安全检查:公司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
第六章信息管理
第十九条信息安全:公司加强信息安全管理,确保公司信息的安全、完整和保密。第二十条网络管理:公司建立健全网络管理制度,规范网络使用,防止网络犯罪。第七章附则
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在现代市场经济中,内幕交易和泄露内幕信息已成为严重的经济犯
罪行为,严重损害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股东利益。为了规范公司
内幕信息的管理,防止违法行为的发生,公司内部需要建立起一套科学、完善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部分:概述
1.1 背景介绍
公司作为市场经济主体,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内幕交易和内幕信息泄
露的法律法规。合法、公正、透明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是实施
内控管理、防范违法行为的重要手段。
第二部分:登记管理制度设计
2.1 内幕信息知情人的定义和范围
内幕信息知情人是指对公司内幕信息有知情权或者控制权的公司高
级管理人员、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职工代表、核心技术人员等。
2.2 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程序
(1)提出申请:内幕信息知情人应向公司申请登记,并提供相关
身份证明文件和申请书。
(2)审核与审批:公司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确定是否满足内幕
信息知情人的条件,决定是否批准登记。审核过程应严格保密。
(3)登记备案:经审核通过后,公司将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相关信息进行登记备案,并在内部进行保密。
2.3 内幕信息知情人的义务和责任
(1)保密义务:内幕信息知情人应当保守公司内幕信息,不得利用该信息进行内幕交易或泄露给他人。
(2)监督义务:内幕信息知情人应积极监督公司内部违法违规行为,并将发现的问题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
(3)违规责任:对于违反保密义务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公司有权根据法律法规对其进行追责,包括行政处罚和法律诉讼等。
第三部分:制度执行与监督
3.1 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监督与检查
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制度
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制度
一、内幕信息的定义和特点
内幕信息是指与一些公司或者机构有关的,尚未公开的、可能对该公
司或者机构的证券价格、交易量以及其他投资者判断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
信息。
内幕信息的特点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非公开性:内幕信息尚未公开,只有特定的人员或组织知晓。
2.需要实质上的确认:内幕信息需要确凿无疑地指向公司或机构在未
来会有实质性改变的事件或行动。
3.可能影响交易价格:内幕信息可能对公司的证券价格产生重大影响,从而引起市场的不对称信息。
4.法律禁止交易:因为内幕信息非公开且具有重大影响力,法律禁止
持有内幕信息的人在未公开之前进行交易,以维护公平交易的原则。
二、知情人的定义和责任
知情人是指掌握或了解内幕信息的人员或组织,包括公司的高管、董事、监事、核心技术人员、审计师、法律顾问等。
知情人的责任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保守秘密:知情人在了解内幕信息后应当保守秘密,不得泄露给其
他人。
2.非法交易禁止:知情人不得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买卖或者其它具有重
大影响的行为。
3.报告义务:知情人应当及时向公司或监管机构报告已知的内幕信息。
4.不得传递信息:知情人不得通过任何方式传递内幕信息给他人,包
括口头、书面、电子等。
三、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制度的建立和重要性
建立健全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制度对公司和市场运作的公平性、透
明度和稳定性具有重要意义。
1.内幕信息辨识制度:建立一个能够快速识别内幕信息的机制,定期
检查公司内部信息的敏感性,及时识别可能涵盖内幕信息的事件。
2.内幕信息登记制度:建立内幕信息登记制度,要求知情人在了解内
广电网络公司管理制度
广电网络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广电网络公司的内部管理,提高公司的运行效率和管理水平,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公司组织
第一条广电网络公司设有总经理办公室、财务部、人力资源部、市场部、技术部、运营部等职能部门。
第二条公司总经理办公室是公司的决策和执行机构,负责全面协调和管理公司的生产经营工作。
第三条各部门负责部门经理对该部门负责,并负责向总经理汇报工作情况。
第三章公司人事管理
第一条公司人事管理采用正式员工和合同制员工相结合的方式。公司成立逾期满三个月,员工才能得到正式聘用。
第二条公司员工应熟悉公司规章制度,服从公司领导的管理,认真履行本职工作,保守公司秘密,不得对外透露。
第三条公司应举办员工培训,提高员工业务技能和综合素质。
第四条公司应设立绩效考核制度,对员工进行绩效考核,奖惩分明,激励员工积极工作。
第四章公司财务管理
第一条公司财务管理应依法合规,健全财务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
第二条公司应制定财务预算和财务计划,并按照计划进行资金分配。
第三条公司应定期对公司财务进行审核和评估,确保财务工作的透明和合规。
第四条公司应注重资金的保值增值,合理管理公司的财政资金。
第五章公司市场管理
第一条公司市场管理应遵循市场规律,紧随市场动态,不断调整经营策略。
第二条公司应建立完善的市场调研和市场开发机制,深入了解市场需求,制定适应市场的产品和服务。
第三条公司应建立健全的客户服务体系,提供优质的客户服务,增加客户满意度。
第六章公司技术管理
第一条公司技术管理应采用先进的技术手段,提高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制度(精品模板)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制度
(精品模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的内幕信息管
理行为,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以维护信息披露公平原则,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工作由董事会负责,董事会秘书组织实施。当
董事会秘书不能履行职责时,由证券事务代表代行董事会秘书的职责。
第三条公司证券事务管理部门协助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具体负责
公司内幕信息的监督、管理、登记、披露及备案等相关工作。
第四条未经董事会批准同意,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向外界泄露、报
道、传送涉及公司的内幕信息和信息披露内容。对外报道、传送的文件、
软(磁)盘、录音(像)带、光盘等涉及内幕信息及信息披露的内容的资料,
【
须经董事会秘书审核同意(并视重要程度呈报董事会审核),方可对外报
道、传送。
第五条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各部门、分(子)公司都
应做好内幕信息的保密工作。
第二章内幕信息及内幕人员的范围
第六条内幕信息的认定标准:
本制度所指内幕信息是指为内幕人员所知悉,涉及公司的经营、财务或者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在交易活动中的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或网站上正式公开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一)公司经营方针和经营范围的重大变化;
(二)公司重大投资行为和重大购置财产(含对外并购)的决定;
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
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
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指的是针对公司内部员工或与公司有业务往来的外部人员,对其获取并掌握公司内幕信息的行为进行管理和约束的一种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目的是保护公司机密信息,维护市场公平,防范利益冲突和市场操纵等违法行为,促进公司公正透明经营。
首先,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需要明确内幕信息的定义和范围。内幕信息是指尚未公开的、与公司有关的未知事实或具体事项,如果披露后可能会对公司证券价格或投资者的交易决策产生显著影响。内幕信息通常包括公司的财务状况、未来业绩、重大合同、重大事件等,必须通过正式渠道公开后才能被投资者知晓。
其次,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要规定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和管理要求。内幕信息知情人包括公司高管、内部员工、与公司有关业务的外部合作方等。对于内幕信息知情人,制度应规定其必须遵守相关法规、内部规章制度等,不得利用内幕信息谋取不正当利益。
制度还应规定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知情范围和知情时间的管理。知情范围应根据员工的岗位职责和业务需要进行划分,确保只有必要的人员知晓相关信息。在知情时间的管理上,制度应规定内幕信息知情人在知晓内幕信息后,应立即向公司进行报告,并严格遵守信息封锁期,不得擅自泄露或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
此外,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还应规定内幕信息的保密措施和违规处罚制度。制度应明确内幕信息知情人有保密义务,不得将内幕信息泄露给无关人员,否则将面临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纪律处分。针对违规行为,制
度也应规定相应的处罚措施,包括警告、罚款、禁入市场等,以维护市场
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
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
为了维护公司内部运营的公平性和透明度,防止内幕信息的泄露和滥用,公司应该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本文将从如何定义内幕信息
知情人,内幕信息的性质和重要性,以及管理制度的具体内容等方面进行
探讨。
一、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界定
内幕信息指的是未公开的与公司有关的重要信息。那么,内幕信息知
情人是指在公司内部工作或与公司有关联的人员,具备了获取和了解内幕
信息的能力和机会。这些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公司高层管理人员、财务人员、法务人员、审计师、证券投资顾问、研究员、公司律师等。
二、内幕信息的性质和重要性
内幕信息的性质是指该信息具有未公开性、重要性和非公众所知性。
未公开性是指信息尚未向市场公布;重要性是指该信息可能对公司股票价
格产生较大影响;非公众所知性是指信息只有内幕信息知情人才能获得。
内幕信息的重要性在于,其公开前,只有少数人掌握信息,而这些掌
握信息的人可能会通过利用其所掌握的内幕信息获取不正当的利益,从而
损害了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三、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具体内容
1.定期和不定期的培训:公司应定期邀请专业机构或人员对内幕信息
知情人进行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加强对内幕信息的认知和管理意识。
2.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公司应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及时
记录和核实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身份信息和职责范围。同时,要求内幕信息
知情人在履行职责过程中严格遵守保密义务,承诺不私自泄露或利用内幕信息。
3.双重报告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应向公司法务或合规部门报告其掌握的内幕信息,并在提交前经过严格审查。公司法务或合规部门要对内幕信息进行保密,同时根据情况向相关内部部门汇报。
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
编号:YB-HT-008224
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
Insider management system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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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
第一条总则
1.为规范公司内幕信息管理,维护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和公正,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内幕信息
本制度所指内幕信息是指涉及公司经营、财务或者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披露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1.公司的经营方针和经营范围的重大变化;
2.公司的重大投资行为和重大的购置财产的决定,以及由此形成的具体方案;
3.公司订立可能对公司的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要影响的重要合同;
4.公司发生重大债务和未能清偿到期重大债务的违约情况,或发生大额赔偿责任;
5.公司发生重大亏损或者出现重大损失;
6.公司主要经营业务外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
7.公司董事、三分之一以上监事、公司总经理的任职发生变动,或者公司董事长或公司总经理无法履行职责;
8.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的公司股份或者控制公司的情况发生较大变化;
8.公司减资、合并、分立、解散及申请破产的决定;
10.涉及公司的重大诉讼或仲裁;
11.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被依法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无效;12.公司涉嫌违法违规被有权机关调查,或者受到刑事处罚、重大行政处罚,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
13.公司分配股利或者增资的计划;
14.公司董事会就发行新股或者其他再融资方案、股权激励方案
传媒公司信息管理制度范本
一、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信息管理工作,确保信息准确、及时、安全地流转,保护公司、股东、员工及其他相关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业务信息、技术信息、财
务信息、人力资源信息、客户信息等。
第三条公司信息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1. 安全性:确保公司信息安全,防止信息泄露、篡改、破坏。
2. 完整性:确保公司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
3. 及时性:确保公司信息能够及时更新,反映公司最新动态。
4. 公开性:确保公司信息在符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对内部和外部相关方公开透明。
二、信息分类与分级
第四条公司信息分为以下类别:
1. 核心信息:对公司经营、发展具有重大影响的信息。
2. 重要信息:对公司经营、发展有一定影响的信息。
3. 一般信息:对公司经营、发展影响较小或无影响的信息。
第五条公司信息按照保密程度分为以下等级:
1. 最高保密级:仅限公司高层领导、特定部门及相关人员知悉。
2. 高保密级:限公司中层领导、特定部门及相关人员知悉。
3. 中保密级:限公司一般员工及相关人员知悉。
4. 公开级:对内外部相关方公开。
三、信息管理职责
第六条公司信息管理职责如下:
1. 信息管理部门:负责公司信息管理的组织、协调、监督和检查工作。
2. 信息产生部门:负责产生、收集、整理、审核、传递和归档信息。
3. 信息使用部门:负责使用信息,确保信息使用的合规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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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广电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制度
(经2010年4月21日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建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内幕信息管理,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及公司有关制度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工作由董事会负责。
证券部是公司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的归口管理部门,具体负责公司内部信息的日常管理工作,是公司唯一的信息披露机构。
第二章 内幕信息及知情人定义及范围
第三条 内幕信息是指涉及公司的经营、财务或者对公司证券的市场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尚未公开是指尚未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或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正式公开。
第四条 本制度所指内幕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一)公司的经营方针和经营范围的重大变化;
(二)公司的重大投资行为和重大的购置财产的决定;
(三)公司订立重要合同,可能对公司的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要影响;
(四)公司发生重大债务或未能清偿到期重大债务的违约情况;
(五)公司发生重大亏损或者重大损失;
(六)公司生产经营的外部条件发生的重大变化;
(七)公司的董事、三分之一以上监事或经理发生变动;
(八)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其持有股份或者控制公司的情况发生较大变化;
(九)公司减资、合并、分立、解散及申请破产的决定;
(十)涉及公司的重大诉讼,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被依法撤销或者宣告无效;
(十一)公司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
(十二)公司分配股利或者增资的计划;
(十三)公司股权结构的重大变化;
(十四)公司债务担保的重大变更;
(十五)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的抵押、出售或者报废一次超过该资产的百分之三十;
(十六)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可能依法承担重大损害赔偿责任;
(十七)上市公司收购的有关方案;
(十八)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对证券交易价格有显著影响的其他重要信息。
第五条 内幕信息知情人是指公司内幕信息公开披露前能直接或者间接获取内幕信息的单位和个人。
第六条 本制度所指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一)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控股的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四)由于所任公司职务可以获取公司有关内幕信息的人员;
(五)由于为公司提供服务,可能接触公司内幕信息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保荐机构、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律师事务所、财经公关公司、财务顾问公司等机构的相关人员;
(六)以上人员的配偶、父母、子女;
(七)证券监管部门规定的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员。
第三章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
第七条 公司应如实、完整记录内幕信息在公开前的报告传递、编制、审核、披露等各环节所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以及知情人知悉内幕信息的时间和内幕信息的内容,供公司自查和相关监管机构查询。
第八条 公司应规定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知情人的姓名,职务,身份证号,证券帐户,工作单位,知悉的内幕信息,知悉的途径
及方式,知悉的时间,保密条款。
第九条 登记备案工作由董事会负责。证券部应在相关人员知悉内幕信息的同时进行登记备案并按规定进行保存。
第十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各部门、分子公司、直属公司的主要负责人应当积极配合公司做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工作,及时告知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情况以及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的变更情况。
第十一条 公司的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交易对方、证券服务机构等内幕信息知情人,应当积极配合公司做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工作,及时告知公司已发生或拟发生重大事件的内幕信息知情人情况以及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的变更情况。
第四章 内幕信息的保密管理
第十二条 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对内幕信息负有保密的责任。
未经董事会批准同意,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向外界泄露、报道、传送有关涉及公司内幕信息及信息披露的内容。
对外报道、传送涉及内幕信息及信息披露内容的资料,须经证券部审核同意,登记备案后,方可对外报道、传送。
第十三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应采取必要的措施,在内幕信息公开披露前将该信息的知情者控制在最小范围内。
第十四条 内幕信息公开前,公司的主要股东不得滥用其股东权力要求公司向其提供内幕信息。
第十五条 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在获得内幕信息后至信息公开披露前,不得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证券或者建议他人买卖公司证券,不得进行内幕交易或配合他人操纵证券交易价格。
第五章 罚则
第十六条 内幕信息知情人将知晓的内幕信息对外泄露,或利用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或者建议他人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给公司造成严重影响或损失的,由公司董事会对相关责任人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
第十七条 对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内幕交易或者建议他人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行为,公司应及时进行自查和做出处罚决定,并将自查和处罚结果报送陕
西证监局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第十八条 为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出具专项文件的保荐人、证券服务机构及其人员,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者潜在股东、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若擅自披露公司信息,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保留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九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或与有关法律、法规相悖的,以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为准。
第二十条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制定、修改和解释。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