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退牧还草法制问题分析
退耕还林还草工程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退耕还林还草工程存在的问题及建议问题:1.资金不足:退耕还林还草工程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但是政府的资金有限,难以满足所有的需求。
2.土地利用问题:退耕还林还草工程需要大量的土地,但是有些地区土地资源紧缺,难以满足需求。
3.管理问题:退耕还林还草工程需要长期的管理和维护,但是由于缺乏有效的管理机制,导致一些地区的退耕还林还草工程效果不佳。
4.生态环境问题:退耕还林还草工程需要大量的植被覆盖,但是由于一些地区的气候条件和土地条件不适合植被生长,导致退耕还林还草工程效果不佳。
建议:1.加大资金投入:政府应该加大对退耕还林还草工程的资金投入,同时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提高资金利用效率。
2.合理利用土地资源:政府应该根据不同地区的土地资源情况,制定合理的退耕还林还草工程计划,避免浪费土地资源。
3.建立有效的管理机制:政府应该建立完善的退耕还林还草工程管理机制,加强对项目的监督和管理,确保项目的长期效益。
4.推广适宜的植被种植:政府应该根据不同地区的气候和土地条件,推广适宜的植被种植,提高退耕还林还草工程的效果。
浅谈退耕还林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浅谈退耕还林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随着全球环境问题的日益加剧,生态保护和恢复成为了人类社会发展的重要议题。
在中国,退耕还林政策早已在国家层面上推出,并得到了广泛的实施。
退耕还林政策的出台,无疑是对生态环境的保护和改善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在实际操作过程中,退耕还林也面临着一系列的问题,如何解决这些问题,便成为了当前急需解决的重要问题。
本文拟围绕着此问题进行探讨,对其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探讨,并提出相应的对策,以期望政策能够更好地在实践中落地。
一、退耕还林存在的问题1. 退耕土地空置问题实施退耕还林政策后,有部分耕地因为缺乏有效的利用措施,导致土地空置和荒芜,甚至出现了退耕地再次使用的情况。
这样不仅浪费了宝贵的资源,也造成了生态环境的破坏。
2. 农民收益问题退耕还林政策的实施往往伴随着农民的经济收益减少,因为他们失去了部分的耕地。
而对于那些从事农耕的农民来说,他们的收入来源严重依赖于耕地的面积,退耕就意味着减少了他们的收益。
3. 生态保护措施不到位在一些地区,实施退耕还林政策后,管理和维护工作并不到位,导致一些退耕地的生态环境并未得到有效的改善,反而成了一些私人乱倒建筑垃圾和垃圾处理场。
二、对策研究1. 合理规划和利用退耕地针对耕地空置问题,应当加强对退耕地资源的调查,合理规划并引进适宜的农业和林业项目。
通过科学合理的农林结构布局,利用退耕地,充分激发土地的产出潜力,增加农民收益。
也要着力解决一些退耕地再次使用的问题。
2. 增加农民收益为了解决农民收益问题,可以在政策制定上加大资金补贴力度,提高种植农作物的补贴金额,或者引导农民转变种植结构,发展特色经济,提升他们的经济收益。
还可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让农民利用退耕地进行生态修复,从而获取更多的补贴。
3. 完善管理和监督机制生态保护措施不到位的问题,主要是因为缺乏有效的管理和监督机制。
政府应当完善相关机构,加强资源配置,着力解决生态环境监管的问题。
《浅谈退耕还林与禁牧范文》
《浅谈退耕还林与禁牧范文》浅谈退耕还林与禁牧齐鑫【摘要】:地处黄土高原的陕西省吴起县从xx年开始就实施封山禁牧,退耕还林还草。
截至目前,吴起县累计完成退耕还林还草230多万亩,成为全国退耕还林第一县。
全县的林草覆盖率由xx年的19.2%提高到62.9%。
十多年前,地处黄土高原的陕西省吴起县“山像和尚头,干沟水不流”。
如今的吴起依靠本地不断好转的生态环境,建立起生态旅游景区,吸引无数游客前来旅游。
封山禁牧政策的实施在风沙治理、生态环境改善方面成效显著,但在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也不容忽视。
通过对陕西省延安市吴起县封山禁牧政策的落实情况进行了调研,分析了偷牧、农民经济收入减少、社会问题凸显、干群关系紧张等问题产生的原因,并对该地区封山禁牧政策的有效实施提出了针对性建议,使封山禁牧与畜牧业协调发展,农民稳步增收,最终实现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三效合一。
【关键字】:封山禁牧问题原因建议党的封山禁牧是指各级政府从本地实际出发,制定各种政策法规严格禁止农牧民进入规定区域放牧从而保护山区生态环境的政府行为。
截至目前,北京、河北、陕西、青海、宁夏、山西6个省区市发布了实施封山禁牧的决定,全国27个省区市的136个地、市和近1200个县实施了封山禁牧。
封山禁牧是维护生态平衡、保护自然环境和巩固林业工程建设成果的重要保证,是实现社会经济与环境可持续发展的客观需要,是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必然战略选择。
陕西省延安市吴起县从xx年起在全省率先实施了整体封山禁牧,现在,全县的退耕面积还林面积已达200多万亩,各级政府坚持把封山禁牧工作作为推动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性工程,已取得了显著成效,成为全国退耕还林第一县,水土流失也得到了明显的缓解。
与此同时,封山禁牧政策在实施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突出问题,及时分析并解决这些问题,对于禁牧工作的顺利推进和农村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吴起县封山禁牧政策实施过程中出现的主要问题(一)偷牧现象屡禁不止。
退牧还草工程实施中面临的问题与对策研究
退牧还草工程实施中面临的问题与对策研究【摘要】本文探讨了退牧还草工程实施中面临的问题与对策。
首先分析了退牧对当地经济和牧民生计的影响,指出草原恢复效果不明显、政策执行不到位以及缺乏有效监测和评估机制等问题。
针对这些问题,提出了加强政策宣传和衔接、建立健全的补偿机制以及注重科学监测和评估的对策建议。
通过对退牧还草工程实施过程中的问题进行深入分析和思考,本文旨在为该工程的顺利实施提供有益的参考和借鉴,以促进草原生态环境的持续改善和可持续发展。
【关键词】关键词:退牧还草工程,当地经济,牧民生计,草原恢复,政策执行,监测评估,政策宣传,补偿机制,科学监测,结论。
1. 引言1.1 背景介绍退牧还草工程是我国重要的生态保护工程之一,旨在通过限制畜牧业发展,改善草原生态环境,促进草原生态保护和可持续利用。
自2000年开始实施以来,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面临着诸多问题和挑战。
当前,随着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深入推进,退牧还草工程已经成为国家重点工程,受到持续重视。
我国草原面积广阔,草原生态环境脆弱,一直以来都是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重点之一。
在持续的人类活动影响下,草原生态环境逐渐恶化,生态环境保护任务十分紧迫。
为了改善草原生态环境,提高草原的生态服务功能,我国实施了一系列生态保护工程,其中退牧还草工程是其中的重要举措之一。
退牧还草工程的实施不仅涉及到草原生态环境的保护和恢复,也直接关系到牧民的生计和当地经济的发展。
在推进退牧还草工程的过程中,必须综合考虑各方利益,科学制定政策,加强监管和评估,确保工程的顺利实施和取得预期效果。
本研究旨在探讨退牧还草工程实施中面临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对策,以期为工程的顺利实施提供参考和借鉴。
1.2 研究目的研究目的是对退牧还草工程实施中面临的问题进行深入分析,探讨造成这些问题的原因,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和建议。
通过对各种问题的研究与解决方案的提出,旨在帮助政府部门和相关机构更好地推进退牧还草工程,提高工程实施的效果,保护草原生态环境,促进当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退耕还林还草的现状及问题分析
新闻•视界^[h e b e in o n g j i退耕还林还草的现状及问题分析退耕还林还草是一项比较复杂的工 作,通过退耕还林还草能够有效改善我国 的生态环境,同时也是我国可持续发展的 一些重要举措。
退耕还林还草能够有效地 保护植被,国家对退耕还林还草政策的实 施,推动了相关农业产业的发展,退耕还 林还草方面取得了较好的成果。
但是由于 受地区、环境以及人为因素的制约,仍然 有很多问题需要进一步解决,对此,结合 现阶段我国退耕还林还草的实际实施状 态,分析存在的相关问题,采取相应的措 施进行解决,为保证我国可持续发展战略 的实施和环境改善及其保护提供借鉴。
1退耕还林还草的实施原因1.1生态环境的破坏对人们生活品质带来影响我国的经济在过去三十年来得到飞速 发展,尤其在工i k 领域的发展尤为快速,但 在工业迅猛发展的过程中,由于向空气排 放污染物以及向河流排放废水等,造成大 气污染以及水污染问题严重,大气中的有 害物质硫化物、粉尘、氮化物等有害气体对 人们的生活环境带来了损害,同时大量污 水的徹导致地下水受到严重污染,严重 影响人们日常饮食的安全。
同时在工*发 展的过程中对森林进行砍伐,造成土地沙 漠化严重等,对环境带来了负面影响。
1.2生态环境破坏对农业生产带来的影响我国在农业方面的产能非常巨大,是 农业产业大国,在工业发展取得较大成效 的同时,农业的发展也为我国经济建设带 来巨大的利益。
但是我国由于在过去几十 年的不合理开发,过度开荒、过度砍伐等, 造成水土流失严重以及土地沙漠化,对土 壤造成严重破坏,致使我国林业发展出现 部分滞后现象,致使我国林业生产者的收 人降低,同时也影响国民经济增长。
1.3生态环境破坏危及人类生存武威市石羊河林业总场小西沟分场王兴刚对于生态环境的破坏,会导致絲气 候变暖、臭氧空洞、冰川融化、季风变化、洋 流变化等现象的发生,这些现象都严重危 害全人类的生存,使人们的身体健康以及 生命受到威胁。
禁牧与休牧存在的问题分析
摘要:关于禁牧、休牧制度的实施,使草原的生态平衡得到了保障,还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经济建设的发展,这一项双赢的政策,给草原的发展带来了新的生机。
因此,要健全禁牧、休牧制度,这对于我国的草原生态功能和经济功能都有极大的促进功能。
本文主要分析了禁牧和休牧制度实施所产生的一些问题,以及相关的处理措施。
关键词:禁牧; 休牧; 生态平衡; 经济建设; 生机1 浅谈禁牧和休牧所存在的主要问题由于关系牧民生活和生命的草原正在逐渐退化,使得牧民的生存受到严重威胁。
国家实施了“放牧和休牧”政策,这是一项有利于草原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战略。
但是在这项措施实施的过程中,还是促使了一些矛盾和问题的产生。
主要问题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政府的补助金无法缓解草地生产成本的提高。
实行禁牧和休牧政策之后,牧民对草地进行承包,在分割草地的围栏上就需要大量的资金,因此,就增加了草地的管理管理和维护的成本,可是政府的补助资金相对来说较低,所以,牧民就需要向银行贷款,再加上,种植饲料以及其它的经济活动,导致牧民的经济负担过重,禁牧起初的目的是为了保护草原的生态平衡,却变成农民的经济负担。
由于禁牧的原因,产生了偷牧的现象。
有些牧民的生活比较困难,禁牧更加增加了他们生活上的困难,政府的补助资金也迟迟不到位,也没有采取相关的政策进行帮助,因此,就导致了偷牧现象的不断发生。
放牧现象严重,牧场承受能力负荷。
草原上有些牧场被禁牧,但是还一些牧场没有被禁牧,由于禁牧草场的草料并不能够满足放牧的需求,所以,就会向一些没被除数禁牧的草场进行放牧,这样就导致了没有禁牧的草场牲畜数量过大,严重了破坏了草场的恢复能力,因此,增加了草原的破坏。
2 关于禁牧与休牧存在问题的相关对策禁牧和休牧制度这是一个重大的变革制度,因此,必须要做完善和健全,才能保护此项制度的实施。
进行思想教育,提高牧民对禁牧和休牧制度的认识,并且进行广泛的宣传活动,使群众意识能够提高。
一项制度的好处,只有通过宣传之后,群众得到了实惠,才会给予支持和理解。
浅谈退耕还林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浅谈退耕还林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随着我国环境保护意识的日益增强,退耕还林政策在全国得到了广泛的落实和推广。
它是我国加强生态建设的重要举措,在治理水土流失、保护森林资源、推进可持续发展等方面有着重要作用。
但随着退耕还林工作的推进,也出现了一些问题,需要采取相应的对策加以解决。
1、政策执行效果不尽如人意退耕还林政策实施的初衷是为了保护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但在实施过程中却出现了执行效果欠佳的问题。
有些地区的退耕还林项目执行不到位,物种多样性和生态系统功能没有得到有效的保护和提升,导致退耕还林效果不佳。
2、耕地严重不足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随着城市化和工业化的快速发展,农用地越来越少,而耕地流失的主要原因是非农用地的占用和放弃耕种。
在一些地区,退耕还林政策实施过程中,为退耕而改变种植作物、使用草甸等,使得当地耕地面积减少,导致耕地严重不足。
3、部分造林工程管理不规范退耕还林的目的是为了保护和提升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但是有些地区为了完成任务,在快速推进造林工程的过程中存在管理不规范、把关不严的情况,使得植被、土壤和水循环等环境因素发生了变化,导致造林工程的效益不佳。
4、缺乏长期监测评估机制随着退耕还林工作的推进,对退耕还林的效果进行长期监测评估是必要的。
但是由于缺乏有效的监测评估机制,目前还没有形成完整的监测数据体系,退耕还林效果监督评估体系不完善,导致了政策效果无法被科学监测。
二、对策研究1、加强政策执行效果的考核和激励机制为了改善政策的执行效果,需要建立有效的考核和激励机制。
通过制定奖惩措施,鼓励那些退耕还林执行得好的地区,同时对未能达到预期效果的地区,采取实质性的惩罚,以求达到预期目标。
2、注重农田土地治理工作对于土地资源越来越受到限制的问题,应该加强土地治理的工作。
采取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方式,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保障高效的农业生产,调节经济发展方式,让退耕还林政策真正地落实在公众中。
3、加强造林工程的管理和技术指导政府和各级领导部门应该加强造林工程的管理工作,加强技术指导力度,保证造林工程的质量和效益。
退牧还草工程实施中面临的问题与对策研究
退牧还草工程实施中面临的问题与对策研究【摘要】退牧还草工程是中国生态保护事业的重要举措,但在实施过程中面临诸多问题。
其中包括退牧还草工程的实施问题、牧民生计保障问题、生态环境保护问题以及政策执行问题。
针对这些问题,本文提出了一些对策建议,包括建立健全的政策法规体系,加强生态补偿机制,提高牧民收入,加强监督检查等措施。
通过分析问题和提出对策建议,可以更好地推动退牧还草工程的实施,保障生态环境的持续改善。
展望未来,随着相关政策的不断完善和实施,相信退牧还草工程将取得更加显著的成效,为生态文明建设贡献更大力量。
.【关键词】关键词:退牧还草工程、牧民生计、生态环境、政策执行、问题、对策、实施、保护、研究、总结、展望。
1. 引言1.1 背景介绍退牧还草工程是中国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举措之一,旨在通过减少草原过度开发,恢复植被覆盖,修复草原生态系统,提高草地生产力和水土保持能力,保护生物多样性,改善草原生态环境质量。
近年来,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速推进,草原生态环境受到了日益严重的破坏和压力,草原退化、土地沙化、水土流失等问题日益突出,已成为制约中国环境可持续发展的主要障碍之一。
为了应对草原生态环境退化问题,中国政府实施了一系列退牧还草工程,通过资金投入、政策扶持、科技支持等手段,鼓励草原牧民逐步减少牲畜数量,实施轮牧、封禁放牧等措施,促进草原生态系统的恢复和改善。
在退牧还草工程实施过程中,也面临着诸多问题与挑战,需要认真研究和解决。
本文旨在探讨退牧还草工程实施中所面临的问题,并提出对策建议,以期为进一步推进草原生态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提供参考和借鉴。
1.2 研究意义退牧还草工程是中国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旨在通过减少放牧压力,恢复草原生态系统,提高草原生态环境质量和稳定性。
研究退牧还草工程实施中面临的问题与对策,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理论价值。
研究退牧还草工程实施中面临的问题,有助于全面了解工程推进过程中的难点和矛盾,为政府部门和相关机构制定更加科学合理的政策提供参考和依据。
退牧还草政策下农村住户的违约行为分析
退牧还草政策下农村住户的违约行为分析首先,农村住户的违约行为主要表现为退牧还草效果不理想。
退牧还草是为了增加草地资源,改善牧场生态环境。
但是,由于一些农村住户的自身经济能力不强,缺乏科学种植技术和管理经验,导致草地恢复效果不佳。
例如,在退牧还草过程中,一些农村住户懒散怠工,不按时对草地进行养护,导致退牧还草效果不明显,无法达到政府预期的生态环境改善目标。
其次,农村住户的违约行为还表现为草地资源过度利用。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口的增加,农村住户为了获得更多的收益,常常采取过度放牧的方式使用草地资源。
这种行为严重破坏了牧场的生态平衡,导致草地退化和土地沙化等问题。
政府明确规定了退牧还草的放牧时间和范围,但一些农村住户为了追求短期经济利益,违反规定,将牲畜放牧时间延长或者放牧范围扩大,对草地资源进行过度利用。
另外,农村住户的违约行为还表现为未按时缴纳相应的补偿费用。
退牧还草政策鼓励农民改种经济作物,但这需要一定的经济投入。
政府会根据退牧还草的面积和效果给予相应的补偿,以帮助农村住户开展新的农业生产。
然而,一些农村住户未能按时缴纳相应的补偿费用,严重影响了政府的工作推进和退牧还草政策的实施效果。
正因为上述违约行为的存在,导致退牧还草政策的实施效果不尽如人意。
为了改善这种情况,应采取以下措施:首先,加强对农村住户的技术指导和培训。
提高农村住户的种植技术和管理水平,增强他们对退牧还草政策的认识和理解,提高草地恢复效果。
其次,加强对草地资源的监管和执法。
加大对违反退牧还草政策行为的查处力度,严惩不法行为,强化农村住户的责任意识和法律意识,减少草地资源过度利用的行为。
此外,政府还应建立科学合理的补偿机制。
根据退牧还草的面积和效果,制定适当的补偿标准,并明确补偿的时间和方式,确保农村住户按时缴纳补偿费用,促进政府和农民的利益共享。
综上所述,农村住户的违约行为对退牧还草政策的实施产生了负面影响。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需要加强对农村住户的培训指导,加强对草地资源的监管和执法,建立科学合理的补偿机制。
我国草原生态法制的现状、问题及完善对策
我国草原生态法制的现状、问题及完善对策建设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美丽中国是党的十八大提出的目标.当前,我国在保持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带来的却是生态环境的恶化和污染的加重.草原是人类生态环境的组成部分,草原的退化、沙化、荒漠化已经严重影响了我国的生态环境,也制约和影响了草原地区乃至全国人民的生存与发展.近年来,草原沙化、退化现象严重,沙尘暴、雾霾天气等环境恶化的现象加剧.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我国坚定不移实施的治国方略,通过法制建设来对草原生态进行保护,无疑是草原生态环境改善的必由之路.我们应该通过对草原法制的完善来为草原生态的保护提供保障.一、我国草原生态的基本情况我国拥有草原面积4. 17 亿公顷,其中2. 2 亿公顷已被利用,人均占有量0.2 公顷,相当于世界人均量的四分之一.我国草原90% 存在不同程度的沙化、退化和盐碱化; 全国共有260 万公顷草原变为流沙,平均每年减少 5.2 万公顷.较为严重的"三化"草原面积已达 1.35 亿公顷,占草原总面积的1/3 并且每年以200 万公顷的速度增加.我国的沙漠面积由解放初期的16 亿亩增加到目前的9. 2 亿亩,增加了20% .目前草原沙化面积占草原总面积的58% .草原生态环境的不断恶化,沙尘暴、荒漠化的不断加剧,对草原地区及全国的居民和经济社会的生存与发展构成了严重威胁.草原生态遭到破坏的主要原因在于:第一,过度放牧.畜牧生产技术水平日益提高,草原地区牲畜繁殖水平大为增加.大量农业人口兼营牧业,牲畜数量远远超过草原承载能力.无序扩张,过度放牧导致草原退化、面积减缩,严重影响草原生态,造成草原生态环境恶化.第二,过度开垦.20 世纪50 年代以来经历的四次草原大开荒,使我国1930 多万公顷优良草原被开垦.四次开荒后50% 己开垦草原因生产力逐年下降而被撂荒成为裸地或沙地.【2】草原开垦是造成草原沙化、退化的重要原因.经济利益驱使下的开荒活动广泛蔓延,但这种垦草种粮的做法,一般并不会得到很好的经济效果及带来当地经济质的改变,因为草地一般比较贫瘠,缺乏配套设施,粮食作物往往产量不高,最终导致草原生态遭受破坏,草场沙化、退化.第三,过度开发.地方政府出于追求GDP 和经济增长指标的目的,无科学规划地在草原地区进行探矿采矿、修路建厂、旅游区开发等项目,使大量草场被占用.在矿产资源的大规模开采利用过程中,由于缺乏科学指导,环境保护意识淡薄,当地政府和企业只注重开发,忽视环境保护、生态恢复和污染治理,对生态环境造成了严重影响.第四,虫害、鼠害严重.例如,2009 年,内蒙古自治区草原蝗虫危害面积3547 万亩,草原草地螟发生面积7737 万亩.草原鼠害也十分严重,2012 年,内蒙古草原鼠害危害面积已达3700 多万亩,严重危害面积达1300 多万亩.人类对草原生态的过度破坏,导致草原生态系统失衡,虫害、鼠害等严重.第五,过度采挖.草原生态资源丰富,珍贵中草药等资源丰富,例如,芍药、发菜、冬虫夏草等.但在经济利益的驱动下,人们无序采挖,严重破坏了草原植被,长期难以恢复.总之,我国当前草原生态环境不容乐观,国家虽采取了退耕还草等措施,但草原生态环境仍退化严重,十分脆弱.草原生态环境的退化将影响我国整体环境的保护与改善,并带来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长远影响,我们必须引起足够的重视.二、我国草原生态法制的现状及问题( 一) 草原生态法制建设的基本情况保护草原生态需要通过政治、经济、行政、法律等多种途径,形成"组合拳",其中草原生态法制建设无疑具有重要意义,实现"依法治草,依法管草,依法护草"是草原生态保障的重要途径.我国在草原生态法制建设方面的主要内容有:1985 年,第六届全国人民常委员会通过了《草原法》,该法是为了加强草原的保护、管理、建设和合理利用,保护和改善草原生态环境,发展现代化畜牧业而制定的专门法律.2001 年,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防沙治沙法》; 2002 年,全国人大会常委会对《草原法》进行了修订,在立法宗旨中明确了保护草原对促进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性,还规定了全面保护、重点建设、合理利用草原的一系列规范.2000 年9 月5 日国务院颁布《关于进一步做好退耕还林还草试点工作的若干意见》,规定退耕还林还草试点工作实行"谁退耕、谁造林( 草) 、谁经营、谁受益"的原则.2002 年12 月6 日国务院颁布实施《退耕还林条例》,要求遵循自然规律,因地制宜,宜林则林,宜草则草,综合治理.各草原地区根据草原法及国务院的政策法规,结合本地方实际也陆续出台了本地区的地方法规和规章.如,内蒙古结合本区实际,1991年对《草原管理条例》进行了修订; 1998 年制定了《基本草牧场保护条例》.自治区政府先后制定了《草原承包经营权流转办法》、《草畜平衡暂行规定》等规章,还发布了进一步落实完善草原"双权一制"( 所有权、使用权、承包制) 的规定、加强草原保护和建设的决定等规范性文件.( 二) 我国草原生态法制保障存在的问题1. 立法不完善主要表现在: 立法比较原则,例如《草原法》对开垦破坏草原等行为的法律责任的规定,处罚力度也不够.《草原法》修订后虽然规定了单位和个人遵守草原法的义务和享有监督、检举和控告的权利,但比较重视草原行政执法,公民、法人的参与权仅仅是监督、检查和控告的权利,而对诸如环境诉讼等权利则未加规定.各个草原地区将草原法与本地区的实际情况相结合出台地方法规的工作不到位,草原主要分布在少数民族地区,而从整体上看,各民族自治地方针对草原生态保护的变通或补充立法仍处于明显不足或是空白的状态.2. 执行不到位随着我国环境保护立法的加速,环境行政执法工作也逐步得到了发展.但是,环境行政执法难、执法软、执法无力等现象更是各地普遍存在的问题.当前,草原法制保障中的最薄弱环节就是草原执法不到位.草原执法受行政干预情况也时有发生.受地方经济利益的趋使,往往因领导一句话使该收取的资源管理费不能收取,大片草原被越权审批而开垦.草原法律在人们意识里是不如刑法等法律普及与让人心生敬畏,法律、法规在落实中打了折扣.3. 草原生态恶化趋势未能整体扭转如,内蒙古草原面临着巨大的生态压力: 过多的牲畜头数使草原严重过牧,不得不实施"禁牧"; 旱灾、火灾、雪灾、风灾和鼠虫灾等连年发生; 为追求眼前利益,毁草种粮、滥采、滥挖等破坏草地的行为屡禁不止.三、草原生态法制保障的完善对策草原生态的法制保障是一项系统工程,我们既要注意草原法制的构建与完善,也要注意草原生态法制的动态运行,应从立法、执法、守法等方面实现草原生态法制的综合推进,还要注意草原生态法制的因地制宜,与当地的民族风俗与习惯相融合,从而使草原生态法制的保障作用发挥地更加全面与充实.笔者认为,当前,我国草原生态法制建设的保障可从以下几方面加以完善:( 一) 立法方面首先,加强地方的配套立法与变通立法.我国草原主要分布在边疆少数民族地区,如,内蒙古、--、--等,这些地区属于我国的少数民族自治地方,这些民族自治地方具有一般的地方立法权的同时还具有变通立法权.我国地域广袤,各地社会文化等情况不一,需要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因地制宜的制定配套的草原生态法制保障制度.对于国家没有特别授权的有关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民族自治地方也有权根据《立法法》第六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在不违背法律或行政法规基本原则的基础上,进行变通立法.如对《草原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矿产资源法》进行变通立法等.其次,完善草原法律体系.草原法律仅仅是草原法律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与草原相关的法律法规还有《种子法》、《农村土地承包法》、《草原防火条例》、《自然保护例》、《野生植物保护条例》以及自治区的法规等,各种具体的草原法律法规,其立法机关、法律效力、形式、内容、目的和任务等往往各不相同,但从整体上看,又必然具有内在的协调性、统一性,组成一个完整的有机体系.而这种对有关草原的保护、建设、利用和改善草原生态环境的各种法律规范所组成的相互联系、相互补充、内部协调一致的统一整体,就是所谓的草原法律体系.完善草原法律体系的关键就是制定自治区级相应的配套法规和有关标准、规程等.第三,建立草原生态补偿制度.草原环境保护上的区域不公平是明显的,"谁受益谁补偿"的原则没有得到执行.应加快实施生态补偿机制,用宏观调控手段来解决发达地区对草原牧区的利益补偿.补偿可以通过多种途径提供,如现金补偿、政策优惠、实物补偿、技术服务支持等.( 二) 执法方面加强政府责任,将草原生态法律执行到位,实现政府部门与人员的依法行政是草原生态保障法制工作的重要环节,此方面的完善建议包括:第一,改变"以罚代管"现象.在草原生态保障的行政执法方面,广泛存在"一罚了之"现象,对草原生态功能的恢复没有进一步的跟进与监督.执法的目的仅仅在于收取罚款,而不是恢复草原生态功能.因此,需要转变执法理念,改革执法机制,增强执法力度,并完善有关政府部门、农牧民、媒体、非政府组织以及其他相关主体对草原生态保障的执法监督机制.第二,加强草原生态执法队伍建设.法律的执行离不开人的因素,建立一流的草原执法队伍是草原生态法制保障的关键.草原保护不是一般的行政管理工作,而是一项社会管理工作,并且专业性很强,需要有一批既具有监理公职的人员,又是素质较高的称职人员.我们需要加强对执法人员的培训、训练,提高执法人员素质.通过多种层次、多种形式的培训、考核,实现草原执法人员精通草原生态保障的法律业务和充分掌握实践执法技能.( 三) 守法方面草原生态法制实现的根本还是需要人们自觉自愿的遵守草原生态法律的各项规定,履行相关的法律义务,当前,在遵守草原生态法制方面需要加强的工作主要包括:首先,要加强草原生态保护的法制宣传与普及.当前,草原生态保障的法律法规的普及程度很低,人们对草原法律生态保障的法律、法规的规定了解不多,很多草原违法行为人根本不知道草原保护法律的内容.因此,我们要加强草原法制的普及宣传工作,让草原地区的干部、群众知道草原生态法制的内容和重要意义,形成他们自觉遵守与执行草原生态法制的内在动力.在草原地区千百年来流传的少数民族习惯法对保护草原生态,维护草原生态系统的良性循环,促进草原地区人们自觉遵守草原法制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如据《察哈尔正镶白旗查干乌拉庙庙规》规定:"放羊人在夏季早晨太阳出来到晚上太阳落山时归牧,冬春季早晨太阳升到半个鸟尼杆子高时出牧,下午太阳到陶脑一指高时归牧.放牧人放牧时要注意查看四季草的草色,选择最好的水草放牧.遵守这个规定如果繁育增长牲畜,根据放牧人增殖的程度赏给马、牛.如违犯这个规定不执行,撤销那个人的吃穿,让他自力过活."在我国很多草原民族中都有类似的民族习惯法,我们应该发挥国家制定法与民族习惯法的双重作用,通过让草原地区的人们自觉守法,自觉护草来促进草原地区的生态建设与保护.总之,草原生态的保障离不开发挥法制的作用.我国当前的草原生态保障形势严峻,草原生态法制保障仍不充分,我们必须对此予以充分重视,进一步强化草原生态法制保障工作,维护我国草原生态系统的健康与可持续发展.参考文献:田孟清,曾铮。
退耕还林还草政策的法理审视
退耕还林还草政策的法理审视近年来,中国政府推行“退耕还林还草”政策,旨在恢复被破坏的森林,减少植物损害,提高生态环境质量,促进全面可持续发展。
这项政策赋予相关单位和公民更强大的权利,为实现政府绿色发展计划搭建了良好的平台。
因此,认真审视该政策的法律依据和法理基础十分必要。
首先,要更加重视全面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性,包括自然资源管理,立法整治和监督执法等。
《联合国可持续发展会议纪要》指出,“国家的可持续发展有赖于全面的自然资源管理措施。
”国家根据法定程序制定了《森林法》、《水土保持法》等具有约束力的法律法规,为“退耕还林还草”政策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支撑。
其次是要考虑到维护自然生态系统的风险。
“退耕还林还草”政策可能会导致一系列生态环境问题,诸如土壤酸化、生物多样性下降、大气污染加剧等。
因此,政府除了加大“退耕还林还草”的投入外,还要重视自然环境的保护,积极实施有效的监测和监管措施,以确保政策的有效性和可持续性。
再次,应考虑到政策执行的社会影响。
“退耕还林还草”政策意味着全国各地都应采取相应措施,而这样做可能会造成一些消极的社会影响,比如降低农民的收入,影响邻近居民的正常生活,改变本来村庄的社会风貌等。
因此,政府在实施政策时,必须予以充分的沟通与协商,以确保政策的可持续性,同时致力于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
最后,为了促进“退耕还林还草”政策的可持续性,政府应当落实有效的监管,加强执法力度。
此外,政府还应该重视到社会、文化和经济因素,尤其是各社会群体的参与和发展,并考虑到综合原则,以确保可持续发展的实现。
综上所述,对“退耕还林还草”政策的法理审视,既可以检验该政策的法律依据及其合理性,也可以督促政府加大对全面可持续发展的投入,积极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充分考虑社会文化经济等影响因素,从而为实现全面可持续发展迈出必要的重要一步。
实施退耕还林还草工程的成果与对策分析
实施退耕还林还草工程的成果与对策分析引言退耕还林还草工程是中国政府为改善生态环境、促进可持续发展而实施的重要生态工程。
本文档旨在分析该工程取得的成果,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的对策。
成果分析生态环境改善实施退耕还林还草工程以来,生态环境得到了显著改善。
据调查,自2000年以来,我国退耕还林还草工程累计造林面积达到了2.6亿亩,退牧还草面积达到了1.5亿亩。
这些措施有效地增加了森林覆盖率,改善了土壤侵蚀状况,提高了生态系统稳定性。
农民收入增加退耕还林还草工程为农民提供了新的收入来源。
通过种植树木和草本植物,农民可以获得林业和畜牧业的生产收入。
此外,政府还提供了相应的补贴政策,进一步增加了农民的收入。
据统计,退耕还林还草工程自实施以来,已为超过1000万农民提供了新增收入来源。
促进经济发展退耕还林还草工程在改善生态环境的同时,也带动了当地经济的发展。
林业和畜牧业的生产增加了就业机会,提高了当地居民的生活水平。
此外,退耕还林还草工程还吸引了大量的游客,推动了旅游业的发展。
据统计,2019年,退耕还林还草工程带动的旅游业收入达到了120亿元。
对策分析加强政策宣传和教育为了进一步提高退耕还林还草工程的实施效果,政府应加强政策宣传和教育。
通过多种渠道,向农民普及退耕还林还草的意义和好处,提高他们的参与意识和积极性。
完善补贴政策政府应进一步完善退耕还林还草工程的补贴政策,确保农民在参与工程过程中获得合理的收益。
同时,政府还应加强对补贴资金的监管,防止资金被滥用。
加强科技支撑政府应加大对退耕还林还草工程的科技支撑力度。
通过引进和推广先进的种植技术和管理方法,提高树木和草本植物的成活率和生长速度,确保工程的长期稳定效果。
加强监测和评估政府应加强对退耕还林还草工程的监测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措施。
此外,政府还应定期对工程成果进行总结和宣传,提高社会对该工程的认知和认可。
结论退耕还林还草工程在改善生态环境、促进可持续发展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果。
迪庆州退牧还草工程的成效与存在问题分析
迪庆州退牧还草工程的成效与存在问题分析齐布次里(云南省迪庆藏族自治州林业和草原局草原监理站,云南迪庆674402)摘要:随着我国对于生态环境保护重视程度的不断提高,迪庆州积极响应党中央号召,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成果,文章重点介绍了迪庆州退牧还草工程带来的生态、社会、经济效益,梳理出来了工程实施过程中的困难和存在的不足,并就此提出了相应的具体措施,如加大对工程区域的宣传教育、加大退牧还草工程的资金扶持力度、完善工程项目、加强对林草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等,以供参考。
关键词:退牧还草;成效;存在问题;政策建议中图分类号:S812.8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5-7897(2022)10-0172-030引言迪庆州是云南省的重点牧区,丰富的草地资源是人们可以做到持续发展的重要基础,是畜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三江并流”、“香格里拉”圣地的重要组成部分,更是金沙江、澜沧江流域的重要生态屏障。
随着我国近些年来的发展理念开始不断转变,生命共同体已经代替了过往的粗放式经济发展。
迪庆州积极响应国家号召,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生态为先的发展理念,不断强化草地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工作。
通过人工种草和毒害草治理等措施及落实国家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促进工程区草原植被恢复,草原生态系统得以修复,加快转变草原畜牧业生产方式,减轻天然草原放牧压力。
1迪庆州草原基本情况迪庆境内分布有大面积的天然草地,巨大的在资源储备将会为生物基因的丰富带来帮助。
因此,雪山草甸的美妙景象吸引着越来越多的人来到香格里拉,也是水资源保护和生态环境维持的重点地区,是实现金沙江、澜沧江上游固土保水的重要基础[1]。
从具体的资源类型来看,该地区由于拥有多种自然环境下形成的众多不同类型地理区域,生物丰富性还是比较明显的,也是青藏高原生物的重要聚集区。
虽然在面积分布上来看,不足青藏高原的20%,但却拥有着超过85%的生物种类。
总的来说,特殊的地理位置和独特的自然环境共同造就了植被类型丰富、生态系统复杂的地理特点。
浅谈退牧还草法制问题分析
浅谈退牧还草法制问题分析摘要:本文在阐述退牧还草十余年主要成就的同时,对成就背后隐藏的问题进行归纳总结。
进而从法律重要性角度出发,针对退牧还草工程中的法律问题提出:完善对地区退牧还草相关法律法规,对部分不合理法条进行修改及建立退牧还草相关机制的法律保障等具体政策建议。
关键词:西部生态退牧还草法律保障退耕农民的环保观念还远远不能跟上保护生态环境的需要。
农民文化素质与生态环境建设与保护的要求有较大差距,没有建设生态家园的内在驱动力。
不仅农民个人,甚至一些地方政府也并未真正理解退牧还草的生态意义,而是把它理解为国家的扶贫项目,把退牧还草政策补助款当成扶贫款。
一、法律对退牧还草工程的重要性1、通过法律,退牧还草、可持续发展的观念得以宣传和普及新世纪初我国实施的六大林业重点工程是再造秀美山川的伟大壮举,是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要步骤。
退牧还草工程是六大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可持续发展是一种新的道德观念和生活方式。
我国退牧还草工程实施的时间还不长,西部人民对可持续发展认识还不准确,想让它成为西部人民的自觉意识,需要借力于法治。
法治较之道德教育具有强制性、普遍性、权威性等特点,通过法律的指引、教育、规范等作用,可以加速人们纠正错误认识、建立新认识的过程。
因此,在各项立法中,可持续发展观念应成为明确的指导思想,成为我国法律的基本原则之一,体现在各种规范性法律文件地制定中。
进而以法律的形式宣传退牧还草工程。
2、建立完善的法律体系是退牧还草、可持续发展的依据退牧还草是我国生态环境建设的历史性突破,是实现西部地区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证。
立法是退牧还草、可持续发展战略的政策定型化、法治化的途径,是其付诸实施的重要依据。
加快与可持续发展有关的立法,完善退牧还草和资源保护立法,并通过对社会、生态、经济和科学方面原则的综合分析,把可持续发展的原则纳入经济发展、社会保障等立法中。
另外,退牧还草还草、可持续发展要求某些现有权利义务的重组和调整,而这种权利和义务结构的重组和调整又必须依靠法律。
因地制宜,注重实效,全面做好退牧还草工程的对策与建议
因地制宜,注重实效,全面做好退牧还草工程的对策与建议因地制宜,注重实效,全面做好退牧还草工程的对策与建议--退牧还草工程执行情况及实施效益的调研报告—2005年7月25日至8月5日,自治区专家顾问团生态环境组专家顾问及有关部门专家一行10人,对全国重点牧区-----阿勒泰地区福海、哈巴河及伊犁州直特克斯与新源四县退牧还草工程项目的执行情况及实际效益进行了调研。
通过听取地县汇报、座谈讨论、现场考察与入户调查,看到和听到了不少真实情况,经过整理分析,现就退牧还草项目执行中的有关问题及对策建议报告如下:一、退牧还草工程是一项战略性的重要决策,意义重大60亿亩的天然草地是我国维护生态环境的重要屏障。
目前全国90%的草地退化,已威胁建设上投资规模之大,涉及面之广,是新中国成立50多年来前所未有的。
该项目对促进草原休养生息,维持生态平衡,保护人类生存环境,实现各民族共同富裕,维护边疆稳定,促进国民经济与社会可持续发展发挥着重要作用。
草原围栏和划区轮牧是保护草原、恢复植被、合理利用草原和改善生态环境最有效的措施,也是世界上所有畜牧业发达国家的经验和必经之路。
我们应当抓住这一历史机遇,以高度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扎扎实实、高质量地实施好这个项目。
二、工程效益良好1、各级干部和广大牧民对退牧还草普遍持欢迎和拥护的态度。
他们认为这是党中央和国务院对草原牧区和民族地区的关怀和重视,是一个造福牧民、惠及子孙的德政工程、民心工程。
2、通过两年的退牧还草,禁休牧区的天然草地得到了有效的保护,发现了植物的生活条件使草地植被得到自然更新的机会,植被覆盖度和产草量均有明显增加。
据当地草原部门监测资料显示:禁休牧的荒漠和荒漠草原草地植被盖度增加了5—15个百分点,亩产草量增加了30—80%;草甸草地植被盖度增加了10—25百分点,亩产草量增加了40—120%;部分原来不能打草的草原已可以打草,为冷季舍饲增加了饲草来源。
同时,植被恢复后可有效抑制杂草和毒害草的生长,我们看到在围栏多年的新源山地草甸类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内禾本科科、豆科优良牧草大量增加,且生长茂盛,草层高度均在1米以上,与围栏外相比,乌头等毒害草明显减少。
浅析西部退耕还林还草法制问题
浅析西部退耕还林还草法制问题摘要:本文在阐述西部退耕还林还草十余年主要成就的同时,对成就背后隐藏的问题进行归纳总结。
进而从法律重要性角度出发,针对退耕还林还草工程中的法律问题提出:完善对与西部地区退耕还林还草相关法律法规,对部分不合理法条进行修改及建立退耕还林还草相关机制的法律保障等具体政策建议。
关键词:西部生态;退耕还林还草;法律保障。
一、西部退耕还林还草取得的成就。
退耕还林还草是党中央、国务院为改善生态环境,促进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大战略决策。
自1999年开始试点以来,工程进展总体顺利,成效显著,举世瞩目。
1、造林面积快速增长,局部地区生态环境明显改善。
退耕还林还草工程自1999年在陕西、四川、甘肃三省率先试点,20XX年试点工作正式启动,范围涉及25个省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20XX年退耕还林工程任务达到高峰。
20XX年国家对退耕还林还草任务进行了结构性、适应性调整。
西部12个省区(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共完成退耕还林任务206 - 43万公顷,占退耕还林工程总造林面积的57 • 85% 20XX年退耕还林工程向着完善政策、巩固成果、确保质量的方向稳步推进,造林任务重点转向荒山荒地造林。
1999年-20XX年,全国累计实施退耕还林任务亿亩,其中退耕地造林 1.亿亩,荒山荒地造林亿亩,封山育林亿亩。
退耕还林工程造林占同期全国六大林业重点工程造林总面积的52%相当于再造了一个东北、内蒙古国有林区。
十年来,通过大规模的退耕还林还草,占国土总面积82%勺工程区森林覆盖率提高了2个百分点。
工程实施的一些重点地区,如内蒙古提高近4个百分点,陕西延安市提高近25个百分点。
水土流失和风沙危害得到遏制明显减轻,提高了水源涵养能力。
2、农民收入增加。
退耕还林政策补助已成为当前退耕农户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
凡是有退耕还林还草任务的农民,不仅有了可靠的粮食供给、现金补助,还能腾出富余劳动力从事多种经营和副业生产,开辟新的增收渠道。
退牧还草工程实施中面临的问题与对策研究
退牧还草工程实施中面临的问题与对策研究
退牧还草工程是我国生态建设的重要措施之一,通过退牧还草,改善草原生态环境,
提高草原生态质量,保护草原生物多样性,加强草原综合治理,提高草原经济效益。
但是,退牧还草工程实施中还存在一些问题,需要及时针对问题采取对策。
一、问题分析
1.缺少综合规划。
退牧还草工程面临着土地利用、土地所有权、生态保护、农业发展
等复杂问题,需要有完善的综合规划来保证工程实施的协调性和可持续性。
2.投入不足。
退牧还草需要大量的经济投入,包括土地整理、种草、育苗、水源开发
等多项工作,但是由于资金限制,导致投入不足,工程实施难度加大。
3.生态保护措施不完善。
草原生态系统很容易被破坏,特别是在退牧转产的过程中,
需要加强对草原生态环境的保护,但是实际上缺乏一系列有效的措施,导致环境保护不足,生态恢复不利。
二、对策
1.制定完善的综合规划。
退牧还草工程需要有一套完整的规划方案,考虑到各类因素
的综合影响,解决各部门间的冲突,以保证工程实施的协调性和可持续性。
2.增加经济投入。
针对退牧还草需要大量投资的特点,建议政府加大经济支持力度,
吸引更多的社会资本投入,从而解决因资金限制导致的问题。
3.加强生态保护措施。
针对草原生态系统容易被破坏这一问题,需要增加草原生态环
境的保护措施,如加大对草地生态恢复的投资、加强草原生态保护的宣传等手段,以加强
环境保护,促进生态恢复。
故,完善的综合规划、大力投入、加强生态保护,是退牧还草工程实施中应对问题的
主要措施,可以为实现草原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退牧还草工程实施中面临的问题与对策研究
退牧还草工程实施中面临的问题与对策研究退牧还草工程是指通过减少放牧压力,采取各种人工措施,使草原得到恢复和改善的一项综合性工程。
该工程的实施,可以有效地改善草原生态环境,促进草原生态经济的持续发展。
但在实施过程中,还面临一系列的问题。
本文将探讨退牧还草工程实施中面临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对策。
问题一:退牧还草工程投入不足在草原退牧还草工程实施过程中,资金的投入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
由于资金的不足,导致草原生态环境的改善效果达不到预期目标。
因此,需要加大对草原生态的投入力度。
对策:政府需要加大对退牧还草工程的经济支持,加大资金投入。
同时,在资金使用方面,需要更加注重资金使用效益,以充分发挥资金的作用,确保退牧还草工程的实施取得良好成效。
问题二:退牧还草工程实施过程中,措施缺失退牧还草工程的实施,需要采取多种措施,包括草原植被恢复、特有生物保护、草原生态补水等措施。
但由于执行措施不到位或缺乏有效的措施,导致工程无法充分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对策:在实施退牧还草工程的过程中,需要制定科学的实施方案,包括具体的工程措施,措施执行计划,以及相关评估指标等。
同时,还需要加强对工程实施情况的监督,确保实施措施到位,执行效果达到预期。
由于退牧还草工程的实施需要对当地居民进行土地和牧权流转,会涉及到当地牧民的生计问题,因此,缺乏公众的支持和理解,难以顺利实施。
对策:需要扎实做好宣传工作,向社会普及退牧还草工程的意义和作用,同时充分听取广大牧民的意见和建议,确保工程实施得到社会的广泛认同。
综上所述,退牧还草工程是草原生态环境保护和恢复的重要措施。
在实施过程中,需要加大资金和技术等多方面的投入,同时制定科学的实施方案和执行措施。
此外,还需要加强宣传和社会调研,提高工程的社会认同度。
只有通过充分的各方面配合和实施措施的到位,才能顺利实现退牧还草工程的目标,推动草原生态的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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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退牧还草法制问题分析
摘要:本文在阐述退牧还草十余年主要成就的同时,对成就背后隐藏的问题进行归纳总结。
进而从法律重要性角度出发,针对退牧还草工程中的法律问题提出:完善对地区退牧还草相关法律法规,对部分不合理法条进行修改及建立退牧还草相关机制的法律保障等具体政策建议。
关键词:西部生态退牧还草法律保障
退耕农民的环保观念还远远不能跟上保护生态环境的需要。
农民文化素质与生态环境建设与保护的要求有较大差距,没有建设生态家园的内在驱动力。
不仅农民个人,甚至一些地方政府也并未真正理解退牧还草的生态意义,而是把它理解为国家的扶贫项目,把退牧还草政策补助款当成扶贫款。
一、法律对退牧还草工程的重要性
1、通过法律,退牧还草、可持续发展的观念得以宣传和普及
新世纪初我国实施的六大林业重点工程是再造秀美山川的伟大壮举,是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要步骤。
退牧还草工程是六大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可持续发展是一种新的道德观念和生活方式。
我国退牧还草工程实施的时间还不长,西部人民对可持续发展认识还不准确,想让它成为西部人民的自觉意识,需要借力于法治。
法治较之道德教育具有强制性、普遍性、权威性等特点,通过法律的指引、教育、规范等作用,可以加速人们纠正错误认识、建立新认识的过程。
因此,在各项立法中,可持续发展观念应成为明确的指导思想,成为我国法律的基本原则之一,体现在各种规范性法律文件地制定中。
进而以法律的形式宣传退牧还草工程。
2、建立完善的法律体系是退牧还草、可持续发展的依据
退牧还草是我国生态环境建设的历史性突破,是实现西部地区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证。
立法是退牧还草、可持续发展战略的政策定型化、法治化的途径,是其付诸实施的重要依据。
加快与可持续发展有关的立法,完善退牧还草和资源保护立法,并通过对社会、生态、经济和科学方面原则的综合分析,把可持续发展的原则纳入经济发展、社会保障等立法中。
另外,退牧还草还草、可持续发展要求某些现有权利义务的重组和调整,而这种权利和义务结构的重组和调整又必须依靠法律。
3、强有力的法律监督是退牧还草目标实现的保障
退牧还草是加强西部地区生态环境建设和保护的重要举措,也是贫困山区农民脱贫致富的新途径。
我国已逐步建立起与西部大开发有关的法律法规体系,譬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等12部法律法规,就从根本上为中华民族实现山川秀美,实现可持续发展确立了基本的制度保障。
所以,我们必须依靠法律制度去解决西部地区的生态环境保护问题。
但只有这些相关立法落到实处,发挥其应该发挥的作用,退牧还草才能从根本上达到目的。
因此,在退牧还草实施过程中还必须做到有法必依、违法必究、执法必严,建立强有力的法律监督体系。
二、对策建议
1、对与西部地区退牧还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完善
(1)明确退牧还草与农牧民原签订的土地经营合同中的权利义务。
退牧还草并不是对原有土地承包合同的否定,只是国家行使土地用途管制权的具体表现,因为原土地承包关系、承包期限并没有改变,承包人仍享有在该土地上种植和收益的权利。
必须依据有关法律规定和各地情况,营造一个有利于退牧还草的法治环境,切实保障退牧还草决策措施的实施。
(2)在《退牧还草条例》中增加退耕农户对林产品的处置权。
现在退耕农户对生态林的处置权是受到法律限制的,不经政府许可,不得任意砍伐森林,从而导致种植生态林对农户缺乏激励。
生态林处置权的残缺使农户对生态林未来收益预期变得不确定,严重抑制了农户种植生态林的积极性,允许退耕农户自由处置所种植的经济林才能真正体现《退牧还草条例》规定的“谁造林、谁所有、谁收益”的原则。
(3)必须完善环境保护法律机制。
我国已初步建立了以《环境保护法》为基本法,以环境保护管理单项法律为内容的国家法律体系。
但环境保护的法律控制和协调能力还不够。
(4)加强法律制裁力度。
环保观念的不足必然影响到相应执法的力度,为此应该进一步健全执法机构,改善执法条件,强化执法手段,提高执法人员素质。
同时理顺环境执法体制,解决执法机构之间的职责划分不清的问题,尤其要建立有效的执法监督机制,切实规范环境执法行为。
2、对部分不合理法条进行修改
(1)有针对性地放宽林粮间作。
林粮间作具有很好的生态优势。
结合林粮间作的生产实践,通过实验研究,认为林粮间作具有:林果带距小,对农作物的防护作用优于其它防护林;林粮立体种植,对光、热、水等自然利用充分;林粮根系分布不同,可以全面利用土壤养分;林粮优势互补,可以获得良好的经济效益。
(2)退牧还草补助比照粮价,实行浮动补贴。
退牧还草补助比照粮价,实行浮动补贴。
改变现有补助标准为固定现金的政策,退耕换还林还草补助要根据当年的粮价上涨幅度和退耕地的最低产量、退耕面积对退耕农户予以补贴,实际
这是一种保护农户利益不受损失的政策。
所以,退牧还草补助盯住粮价,这与退牧还草政策的初衷是一致的,即“粮食换生态”。
3、用法律保障退牧还草相关机制的建立
退牧还草工程实施十年有余,建立各类相关的后续机制已被人们提上日程,主要有:
(1)生态补偿机制。
建立生态补偿机制,即市场化运作方式保障退牧还草实施。
不仅使退耕农户的损失得到最大补偿,而且可以保障生态建设有稳定的资金渠道[13]。
(2)后续产业的发展机制。
发展后续产业是退牧还草成果得以长远保障的途径,是促进农民增收、实现“退得下、稳得住、能致富、不反弹”的根本措施。
(3)退牧还草的绩效考核机制。
制定退牧还草工程的绩效考评的指标体系,才能从根本上实现保护生态环境,人与自然可持续发展的最终目的。
上述相关机制的建立完善,不应该只是草原工作站、农业等部门的职责,法律也应发挥自身引导和保障作用。
建议立法机关制定相关规范性文件使该类制度能够有法可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参考文献:
[1]李育材(国家林业局副局长):在退牧还草工程建设10周年总结大会上讲话,2009-9-9.
[2]退牧还草工程简报.国家林业局退牧还草办公室,2008. 14(总124).
[3]陈祖海.退牧还草后续政策研究.科技创业,2006.10.
[4]政策要览.农村工作通讯,200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