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组案列分享记录表【12月17日贵州纳雍电厂卸煤沟“清拱”人身死亡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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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新建在贵州金元“12.17”事故说清楚会议上的发言

陶新建在贵州金元“12.17”事故说清楚会议上的发言

在贵州金元“12.17”事故说清楚会议上的发言陶新建(2017年12月22日)事故发生后,集团公司领导高度重视。

安全环保部按照树东总要求,组织部门人员赶赴纳雍电厂,调查了解有关情况,从现场了解的情况来看:一、贵州金元、纳雍电厂领导班子对此次事故的认识是到位的。

事故发生后,金元集团两位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及时赶赴现场组织开展事故应急处理和善后工作,积极开展事故调查,态度非常诚恳。

二、贵州金元对事故的定性是准确的。

危险隐患辨识不足,安全措施不完善、执行不严,工作票管理失控,监护不到位是造成此次事故的主要原因。

总结起来就是八个字: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保证体系严重失效,监督体系也不到位。

三、贵州金元对事故的追责是比较严格的。

从目前了解的情况看,纳雍电厂7名厂级领导受到了责任追究,其他18名对事故负有责任的人员也受到了处理,其三级单位内部的责任人追责是快速的。

贵州金元是今年各二级单位中唯一提出向人身轻伤事件和设备障碍宣战的二级单位,各方面工作取得了长足的进步。

去年金元发生了50多起人身轻伤,今年在“12.17”事故发生前还未发生轻伤,但非常遗憾的是在临近岁末年初的关口,发生了此起生产安全事故。

代表部门提几点意见:一、进一步吸取事故教训。

要把事故教训落实到制度上面、落实到员工安全意识上、落实到员工作业行为上,特别是厂领导、车间、班组及工作负责人。

要真正将事故教训落实到他们的管理意识上面,向事故宣战、向习惯性违章宣战,真正做到不安全不生产,不安全不指挥、不安全不工作、不安全不开工。

二、进一步抓好安全生产日常监督考核。

从事故暴露的诸多问题来看,我们日常的安全监督考核还是抓得不严,习惯性违章行为还未得到真正遏制。

各级第一责任人要全力支持安全监督体系去认真履职、严格履职。

三、进一步提高本质化安全水平。

贵州金元要全面分析、充分研究,采取有效“技防”、“物防”措施,实现煤沟清拱工作无人作业或者不需要作业。

我认为这件事情应该是能够做到的,这是本质安全的方向。

全国电力行业生产人身伤亡安全事故汇总

全国电力行业生产人身伤亡安全事故汇总

2017年全国电力行业生产人身伤亡安全事故汇总总计:有人身死亡的事故53起,死亡人数61人(包括失踪人数)一月份(4起,死亡4人)1、1月5日,湖南四联电力建设有限公司作业人员在广西水利电业集团有限公司所属灌阳县水利电业有限公司进行农网升级改造项目施工过程中,拆除旧线时随断裂电杆摔落,造成1人死亡。

2、1月10日,华能集团所属上海电力检修有限责任公司作业人员在江苏华能金陵燃机热电有限公司2号机组LCI装置(负载整流逆变器LOAD COMMUTATED INVERTER)6千伏开关仓内工作时,发生触电,造成1人死亡。

3、1月11日,河南防腐保温开发有限公司作业人员在三峡集团所属湖北能源集团鄂州发电有限公司进行2号锅炉捞渣机检修时,因锅炉垮焦被压,造成1人死亡。

4、1月20日,大唐集团所属河南洛阳首阳山发电有限公司燃料质检部在对火车来煤进行采样过程中,了望人员被卡在采样机与水泥柱之间,后坠落至距采样机操作间4米的地面处,造成1人死亡。

二月份(4起,死亡4人)1、2月12日,哈尔滨三发装卸运输有限公司作业人员在华电集团所属哈尔滨第三发电厂进行4号锅炉电除尘振打器检查工作中,打开保温箱时发生触电,造成1人死亡。

2、2月17日,广东重仪机械服务检修有限公司作业人员在粤电集团所属珠海发电厂进行石灰石卸料斗检修时,被卷入斗提机,造成1人死亡。

3、2月24日,江苏常熟防腐保温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在国家电电力投资集团所属常熟发电有限责任公司4号锅炉空气预热器顶部防雨棚进行防腐油漆作业时,作业人员从防雨棚顶部(标高约31米)滑跌至零米地面,造成1人死亡。

4、2月23日,陕西汉中中航人力资源有限责任公司在陕西地方电力有限公司所属镇巴供电分公司进行35千伏开关跳闸故障处理过程中,由于长时间的暴雪天气导致线路拉力过大,作业人员在进行横担矫正和瓷瓶更换时,电杆倾倒,造成1人死亡。

三月份(5起,死亡5人)1、3月18日,国电集团所属山东石横电厂2号斗轮机堆煤过程中,值班司机用铁锨清理旋转平台洒落的积煤时,被卷入附近辊筒与皮带之间,造成1人死亡。

12.17涉险事故通报

12.17涉险事故通报

关于袁一矿“12.17”综采工作面瓦斯着火重大涉险事故的通报2014年12月17日12时26分,袁一矿1022工作面发生一起瓦斯着火事故。

事故发生后,公司主要领导、分管安全生产技术领导、安监局、通防地测部、生产管理部、机电装备部、救护消防大队负责人赶赴现场指导抢险。

这是一起重大涉险责任事故,初步认定是工作面机巷回收U型棚时用氧焊割U型棚引燃中组煤卸压瓦斯。

现将事故有关情况通报如下:一、事故经过2014年12月17日早班,综采一区当班出勤28人,副区长李永强跟班,技术员冯旭值班,安排风巷刷帮卧底、机巷卧转载机、工作面拉机头支架及检修工作面煤机等工作。

11时35分工作面机巷转载机卧底放炮结束。

约12时,拉架工王淮北拉第二架和第三架,此后队长周彪和测气员张明从工作面机尾向机头方向巡查,12时26分走到第10架附近时,发现支架顶梁处出现明火,立即电话向矿调度汇报。

接到事故报告后,矿立即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并及时汇报集团公司。

根据现场情况,对工作面采取封闭措施,截至2014年12月20日7点封闭区内氧气浓度降到爆炸限以下。

二、防范措施及要求1、加强井下烧焊管理,严禁采区内部烧焊作业。

2、严格落实集团公司防治煤层自然发火刚性规定,采煤工作面初采、收作(距收作线100米前)及遇构造影响正常回采进度,必须实施强化采空区防治自然发火预防性措施。

3、强化煤层瓦斯预抽,瓦斯治理工程不到位、抽采不达标严禁生产。

4、严格采煤工作面瓦斯管理,加强综采工作面架间等特殊地段的瓦斯检查;工作面过构造期间,强化瓦斯抽放,防止工作面过断层、构造带等区域瓦斯异常涌出。

5、要求各矿由矿长、总工程师组织开展以“一通三防”为重点的隐患排查,排查隐患和问题必须做到闭合处理;并将排查整改情况于2014年12月23日前报送公司通防地测部、安监局通防监察处。

安全事故快报

安全事故快报

安全事故快报2017年第8期(总98期)集团公司安全质量环保部 2017年12月19日 贵州金元纳雍电厂发生一起外包单位人身死亡事故2017年12月17日18时30分,纳雍鑫阳综合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劳务人员张XX(死者,男54岁)在纳雍电厂(一厂)卸煤沟协助“清拱”作业时,在传递“清拱”工器具过程中,张XX从B侧7号仓行走到A侧7号仓至6号仓之间积煤虚拱处不慎滑跌,被挂壁煤垮塌掩埋,经抢救无效死亡。

事故性质、原因和责任正在调查中。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切实扭转当前安全生产被动局面,现就有关事项要求如下:一、全力以赴做好岁末年初安全工作。

当前正值集团公司全面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全力向年度目标冲刺的关键时期。

各单位、各级负责人要站在讲政治、讲稳定、讲大局的高度,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和和底线思维,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亲自安排部署、督促检查岁末年初各项工作,确保生产安全。

二、组织开展受限空间作业等高危作业的专项整治活动。

一是要认真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组织对受限空间等高危作业区域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对排查出的隐患,要逐一登记、督促整改、跟踪问责。

二是组织开展受限空间作业等高危作业培训,切实提高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安全操作技能和自我保护能力。

三是认真落实集团公司助理总经理王树东同志在12月13日安全生产视频会议上的指示要求,进一步明确受限空间作业等高危作业的安全管理规定,落实人防、物防和技防措施。

三、落实承包商“等同管理”要求,加大习惯性违章行为的惩处力度。

各单位要将承包商人员纳入正式员工安全管理范畴,全面开展安全培训教育,落实作业前安全交底,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品,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必要时执行“人盯人”安全监管模式,实现对外包单位全过程、全方位安全管理,防止出现管理死角。

针对习惯性违章行为屡禁不止的情况,各单位要将集团公司从严从重处罚的要求延伸至车间、班组及承包商。

煤矿安全事故案例学习记录

煤矿安全事故案例学习记录

煤矿安全事故案例学习记录2011年1月2日学习事故案例,吸取经验教训12月22日3时20分,贵州省毕节地区威宁县孔家沟煤矿发生一起顶板事故,造成5人死亡。

该矿为基建矿井,初步分析,该矿在停产整顿期间违法组织生产导致顶板垮落。

12月26日19时40分,贵州省黔南州瓮安县宏福煤矿发生一起瓦斯燃烧事故,造成4人死亡。

该矿为低瓦斯矿,属资源整合矿井。

初步分析,该矿以掘代采,局部通风机安设不到位导致瓦斯积聚,加之使用非阻燃电缆,电缆接头产生火花导致瓦斯燃烧。

12月27日1时40分,贵州省六盘水市钟山区粮源煤矿发生一起顶板事故,造成1人死亡、4人下落不明。

该矿407东运输巷掘进工作面采用木支护,因支护强度不够发生冒顶。

12月27日23时40分,山西省晋中市介休市鑫裕沟煤业有限公司发生瓦斯燃烧事故,造成12人死亡。

该矿为低瓦斯矿,属资源整合矿井。

该矿擅自启封井下密闭后发生瓦斯燃烧。

12月28日1时55分,云南省楚雄州双柏县麻栗树煤矿发生煤与瓦斯突出事故,造成5人死亡、6人下落不明。

该矿鉴定为低瓦斯矿井,但在石门揭煤时发生煤与瓦斯突出。

以上5起事故的发生,暴露了当前一些地区煤矿通风和瓦斯管理不到位、顶板管理工作薄弱、隐患排查不细致等突出问题,同时也暴露出对资源整合、技改矿井安全监管不严格,打击非法违法生产工作存在薄弱环节和漏洞。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10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和《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国办通知精神高度重视并切实做好2010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安委办明电〔2009〕97号)精神,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切实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确保元旦、春节期间煤矿安全生产形势平稳,特提出以下要求:一、进一步加强资源整合和基建技改矿井的安全管理。

各地区、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煤炭资源整合工作的领导,进一步明确对资源整合矿井的监管职责。

班组案例分享记录表【内蒙古某电厂运输人员被掩埋人身事故】

班组案例分享记录表【内蒙古某电厂运输人员被掩埋人身事故】
卸煤班长韩某听到消息后立刻组织人员约10人开始挖煤寻找,最终在拉煤车的第二节车厢附近挖出被埋的一人,并进行人工呼吸抢救,拉煤司机拨打120救援电话,17:59分左右,120急救人员宣布该人抢救无效死亡。
互动提问
提问一:为何两人没有在一起工作?
提问二:复杂作业现场如何保证人员安全?
提问三:如何避免此类事件发生?
班组案例分享记录
部门:班组:分享时间:
分享主题
防止人员失踪、做好安全互保
提交人
归档类型
☑安全管理:安全事故处理、隐患排查、安全环境改善、安全保障机制建设、违章行为等。
分享目的
提高班组成员安全意识,确保班组、公司2019年度安全目标的实现
分享内容
2019年1月1日17:00左右,内蒙古呼和浩特某电厂在煤场卸煤过程中,一辆拉煤车停在地煤沟东侧进行卸煤,拉煤车司机负责打开煤车马槽,后勤公司驻电厂的推煤司机郑某看到该煤车两侧马槽已经全部打开,并看到一名拉煤车司机示意可以推煤后,开始驾驶推煤机卸煤。在即将推完煤时(该车共3节车厢),拉煤司机挥手制止推煤,称与其同行一人失踪。
分享成果总结
总结:
1、电气工作最少需要两人。工作班成员离开工作现场必须得到工作负责人的允许
2、复杂作业现场如交叉作业及有井、盖、孔、洞的现场要提前考虑做好安全措施。
3、工作班成员间做好互保,互相提醒安全
附学习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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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俗易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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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并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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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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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案例教育

事故案例教育
2014年11月以来发生的事故
事故时 间
11月
12月1日
12月17 日 2月6日
2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16日
2月23日 2月
事故名称
煅烧2#旁通烟道闸板烧坏事 故 环形烟道拉火事故
天然气流量计漏气
夜班SO2连续超标
不合格煅后焦进入煅后仓事 故 006斗提皮带断裂事故 新除尘器拉火事故
事故单位
造成的后果
余热煅烧车间 2#回转窑减料保温数日
天然气流量计,王贵军将天然气流量计及滤网安装后,发现天然气 流量计内铜管部分有漏气现象,随后打开旁通阀门,随后通知李德 科要求厂家进行维修天然气流量计内铜管漏气部位,厂家刘经理答 应第二天安排人员到公司维修。12月17日上午被安全部相关人员检 查到天然气管道有泄露现象。下行14点40分厂家到车间对铜管损坏 部位进行维修后消除泄露部位。
二、原因分析
1、工艺控制方面:
焙烧齐星外销炭块过程中大量使用细残等细颗粒填充 料,火道内火星情况严重,加之细残颗粒物引燃后不 能迅速熄灭,造成大量火星进入西侧环形烟道,积聚 到一定程度,引燃环形烟道内壁。
原因分析
2、车间管理方面:
认识程度不够,对拉火现场存在等靠思想,近期炉 面燃烧系统频繁出现拉火现场,虽然对拉火情况引 起重视,对燃烧参数进行调整、优化,在填充料内 细残仍大量存在以及外烟道内壁挂油的情况下,未 能积极寻找预防拉火的措施以及在此条件下如何保 证系统正常运行的方案措施。
余热煅烧车间 潜在着火安全隐患
2月下旬 成型车间产量、质量、机电 成型车间 设备管理整体下滑事故
2月生块产量7486吨(计划9000吨), 产品合格率96.74(计划98%)
2014年12月1日焙烧车间 环形烟道拉火事故

煤与瓦斯突出事故案例分析-群力煤矿

煤与瓦斯突出事故案例分析-群力煤矿

四、现场勘查情况
2. 2122联络巷
安装有两道单向风门,间距3.4m,其中,第一道风门未 受破坏但风门被冲开,风门外巷道壁上有两根挂风筒的 铁丝和被破坏的风筒;
第二道风门被冲坏、门跺摧毁;两道风门之间发现有被 冲断的信号线;
第二道风门以里发现有被冲断的放炮母线,在巷道帮有 挂风筒的铁丝及被破坏的风筒,在巷道底板发现有倒弯 过来的管路,在巷道边发现有被推翻的耙矸机及被煤粉 曾被埋没的电气设备。
3. 事故发生后瓦斯情况
事故发生后,井下发生了瓦斯逆流现象,瓦斯逆 流通过主平硐直达地面,突出后的瓦斯波及到全矿 井;
从监控系统数据看,从13时43分开始井下各瓦 斯浓度传感器先后出现断线或超限现象,其中矿 井总回风巷瓦斯浓度经过105个小时,至11月12 日22时45分才降低到事故前的水平。
(4)在采区下山部分主要进回风巷之间没有设置反 向风门,采区通风系统不可靠;
八、事故教训及建议
1.事故教训
(5) 在2号煤层发生过瓦斯动力现象的情况下,没 有进行瓦斯预抽工作;
(6) 2号煤层在地质构造带发生过瓦斯动力现象, 未吸取教训,在事故工作面处于复杂的地质构造带时没 有采取防突措施。
八、事故教训及建议
2001年12月28日开工建设,设计能力为30万t/a, 2005年通过验收投产,2007年至事故发生时生产 原煤9.8万t。
一、矿井概况 ------ 地质及煤层
矿区位于北西向百兴向斜北西段之北东翼。区内 基本构造形态为单斜构造,岩层走向为北西—南 东向,倾角26 °~42°。井田中部发育有F1正断 层。
(2)对工作面实际没有进行过突出危险性预测和采 取任何防突措施;
七、事故直接原因分析
3.掘进放炮是本次煤与瓦斯突出的诱发原因

纳雍县普洒煤矿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培训教案

纳雍县普洒煤矿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培训教案

纳雍县普洒煤矿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培训教案2017年第一章隐患定义与特性煤矿是一个高危行业,在生产过程中受到水、火、瓦斯、煤尘、顶板等五大灾害的影响,所以煤矿生产每时每刻都存在着安全隐患。

所以对从事煤矿行业的人员来说,如何辨识隐患、如何治理隐患对保证安全生产是至关重要的。

一、隐患定义安全隐患,是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的可能导致不安全事件或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也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的可能导致不安全事件或事故发生的物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生产环境的不良和生产工艺、管理上的缺陷。

从性质上分为一般安全隐患和重大安全隐患。

二、隐患的特性事故隐患的特征主要有以下10个方面:1. 隐蔽性。

隐患是潜藏的祸患,它具有隐蔽、藏匿、潜伏的特点,是不可明见的灾祸,是埋藏在生产过程中的隐形炸弹。

它在一定的时间、一定的范围、一定的条件下,显现出好似静止、不变的状态,往往使人一时看不清楚,意识不到,感觉不出它的存在。

在生产过程中,常常遇到认为不该发生事故的区域、地点、设备、工具,却发生了事故。

这都与当事者不能正确认识隐患的隐蔽、藏匿、潜伏特点有关。

2.危险性。

俗话说:“蝼蚁之穴,可以溃堤千里”,在安全工作中小小的隐患往往引发巨大的灾害。

无数血与泪的历史教训都反复证明了这一点。

3.突发性。

任何事都存在量变到质变,渐变到突变的过程,隐患也不例外。

集小变而为大变,集小患而为大患是一条基本规律。

4.因果性。

某些事故的突然发生是会有先兆的,隐患是事故发生的先兆,而事故则是隐患存在和发展的必然结果。

每个人的言行都会对企业安全管理工作产生不同的效果,别是企业领导对待事故隐患所持的态度不同,往往会导致安全生产的结果截然不同,所谓“严是爱,宽是害,不管不问遭祸害”,就是这种因果关系的体现。

5. 连续性。

实践中,常常遇到一种隐患掩盖另一种隐患,一种隐患与其它隐患相联系而存在的现象。

云冈热电公司一期汽车卸煤沟清拱作业现场(2016年第一期)

云冈热电公司一期汽车卸煤沟清拱作业现场(2016年第一期)

事故快报第一期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环保部二○一六年一月二十七日云冈热电公司一期汽车卸煤沟清拱作业现场“1.25”人身死亡事故快报2016年1月25日,繁峙县鑫茂建筑工程公司(以下简称鑫茂公司)在所承包的云冈热电公司一期汽车卸煤沟清理内部蓬煤作业过程中,发生一起一人死亡事故。

事故详细情况正在调查中,简要情况通报如下。

一、事故经过2016年1月25日,鑫茂公司工作负责人陈某和云冈热电公司工作负责人宋某共同办理了“处理一期汽车卸煤沟缝隙煤槽内部蓬煤”工作票。

鑫茂公司工作负责人陈某因家中有事将工作指派给赵某某(死者,男,46岁)为临时工作负责人;云冈热电公司工作负责人宋某因个人有事,将工作临时移交给宗某(工作签发人),但均未履行工作负责人变更手续。

20时25分,准备工作就绪后,宗某和4名作业人员(鑫茂公司赵某某、张某、胡某、张某某)到达作业现场,张某、胡某进入一期四号车位卸煤沟内进行清煤,赵某某、宗某、张某某负责外部作业监护。

21时,清煤作业阶段性完成,张某、胡某撤离作业现场,运行人员启动叶轮给煤机进行清煤。

22时10分,宗某因事离开工作现场,离开前强调在其未返回前作业人员禁止进入卸煤沟。

22时23分,张某、胡某、张某某发现赵某某失踪,查找发现赵某某掉入卸煤沟内被煤掩埋。

22时30分,张某联系紧急停运给煤机,运行人员通知相关人员到达现场,并立即开展救援工作。

宗某接到通知后,立即联系120。

23时20分,救护车到达现场,将赵某某送往大同市矿区同煤总医院救治。

1月26日,赵某某经抢救无效死亡。

二、暴露的问题1.赵某某(死者)未采取安全防护措施,擅自进入卸煤沟,严重违反作业现场的安全要求。

2.双工作负责人均未履行工作负责人变更手续,私自指定临时工作负责人,严重违反“两票”规定。

3.未对外包安全履行全面管理责任,特别是在现场安全管理上,责任车间、责任班组、工作负责人履责不到位。

4.未按照《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和《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有限空间作业防止人身伤亡事故重点要求》,对有限空间作业的防护措施进行认真落实。

纳雍电厂“12.17”人身死亡事故说清楚材料

纳雍电厂“12.17”人身死亡事故说清楚材料

纳雍电厂“12.17”人身死亡事故深刻检讨材料各位领导:纳雍电厂12月17日发生了一起外包单位人身死亡事故,事故的起因是劳务人员安全意识淡薄,违反管理规定违章作业,根本原因是纳雍电厂未认真落实上级公司的安全管理要求,安全生产责任制未落实、违反《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和工作票管理规定,安全措施落实不到位。

在岁末年尾发生如此严重的事故,给贵州金元大好的安全形势带来了极大的负面影响。

尤其是12月13日,集团公司刚刚召开了东北公司清河电厂“12.6”积灰垮塌掩埋致人死亡事故“说清楚”会议,王树东助理总经理重点强调了煤仓、灰库等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注意事项,12月14日,朱绍纯总经理到我厂检查安全工作时再次给我们提了要求。

但是由于我们工作落实不力,现场安全管理严重不到位,发生了这起事故,性质非常恶劣,我们深感愧疚和自责,我们对不起死者亲人,对不起贵州金元全体员工,对不起长期关心支持我们的各级领导。

我作为纳雍电厂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第一责任人,安全管理不力、生产管理不细,尽职履责不到位,对事故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愿意接受组织的任何处分。

在此,我代表纳雍电厂领导班子向公司表示深深的歉意,并作出深刻检讨。

一、事故经过、原因分析及处理2017年12月17日18时42分,纳雍鑫阳综合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员工张xx(死者)在纳雍一厂卸煤沟清拱作业时,在传递工器具过程中,从B侧7号仓绕到A侧6、7号仓之间夹缝虚拱处,不慎落入夹缝中, 随后积煤发生局部垮塌,将其掩埋。

因掩埋过深(高度约3.23米)、空间狭小,虽经我厂员工、中岭煤矿救护队及阳长镇民康医院医务人员的全力救援、抢救,但终因伤势过重,张xx于2017年12月18日05时04分,抢救无效死亡。

事故发生后,我厂立即按有关规定将事故情况报告了贵州金元相关部门、纳雍县安监局、贵州省能监办。

经集团公司和贵州金元认真调查分析,严重违章作业是本次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作业人员张xx(死者)违反管理规定,从卸煤沟内B侧7号仓往A侧6号仓移动过程中,行走至横梁之间误踏虚拱,失足滑落到卸煤沟底部,被垮塌的积煤掩埋,经抢救无效死亡。

纳雍电厂“12.17”人身死亡事故说清楚材料

纳雍电厂“12.17”人身死亡事故说清楚材料

纳雍电厂“12.17”人身死亡事故深刻检讨材料各位领导:纳雍电厂12月17日发生了一起外包单位人身死亡事故,事故的起因是劳务人员安全意识淡薄,违反管理规定违章作业,根本原因是纳雍电厂未认真落实上级公司的安全管理要求,安全生产责任制未落实、违反《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和工作票管理规定,安全措施落实不到位。

在岁末年尾发生如此严重的事故,给贵州金元大好的安全形势带来了极大的负面影响。

尤其是12月13日,集团公司刚刚召开了东北公司清河电厂“12.6”积灰垮塌掩埋致人死亡事故“说清楚”会议,王树东助理总经理重点强调了煤仓、灰库等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注意事项,12月14日,朱绍纯总经理到我厂检查安全工作时再次给我们提了要求。

但是由于我们工作落实不力,现场安全管理严重不到位,发生了这起事故,性质非常恶劣,我们深感愧疚和自责,我们对不起死者亲人,对不起贵州金元全体员工,对不起长期关心支持我们的各级领导。

我作为纳雍电厂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第一责任人,安全管理不力、生产管理不细,尽职履责不到位,对事故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愿意接受组织的任何处分。

在此,我代表纳雍电厂领导班子向公司表示深深的歉意,并作出深刻检讨。

一、事故经过、原因分析及处理2017年12月17日18时42分,纳雍鑫阳综合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员工张xx(死者)在纳雍一厂卸煤沟清拱作业时,在传递工器具过程中,从B侧7号仓绕到A侧6、7号仓之间夹缝虚拱处,不慎落入夹缝中, 随后积煤发生局部垮塌,将其掩埋。

因掩埋过深(高度约3.23米)、空间狭小,虽经我厂员工、中岭煤矿救护队及阳长镇民康医院医务人员的全力救援、抢救,但终因伤势过重,张xx于2017年12月18日05时04分,抢救无效死亡。

事故发生后,我厂立即按有关规定将事故情况报告了贵州金元相关部门、纳雍县安监局、贵州省能监办。

经集团公司和贵州金元认真调查分析,严重违章作业是本次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作业人员张xx(死者)违反管理规定,从卸煤沟内B侧7号仓往A侧6号仓移动过程中,行走至横梁之间误踏虚拱,失足滑落到卸煤沟底部,被垮塌的积煤掩埋,经抢救无效死亡。

贵州今年安全生产事故案例

贵州今年安全生产事故案例

贵州今年安全生产事故案例
贵州作为一个多山、多河流域的省份,安全生产一直是重中之重。

然而,今年以来,贵州省发生了一系列的安全生产事故,给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了严重威胁。

以下是其中几个典型案例。

首先,今年3月份,贵州某煤矿发生了一起煤与瓦斯突出事故。

据了解,该煤矿存在安全隐患,但管理人员却忽视了对安全生产的重视,导致矿井发生了煤与瓦斯突出事故,造成了多人死亡。

这起事故引起了舆论的广泛关注,并促使相关部门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来加强煤矿的安全生产。

其次,今年6月份,贵州某电力公司的一处变电站发生了一起爆炸事故。

事故发生时,变电站内部存在电路故障,但该公司未及时修复,导致电力设备的过载,最终引发了爆炸事故。

事故造成了多人死亡和重伤,给附近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了严重威胁。

事后,该电力公司受到了严厉的批评,并被处罚追究了责任。

此外,今年7月份,贵州某化工厂发生了一起化学泄漏事故。

事故发生时,该化工厂正在进行化学品的生产,但操作人员没有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导致化学品泄漏,引发了火灾。

火灾导致了大面积的爆炸,并产生了有毒气体,给周边居民的生命安全造成了严重威胁。

事后,相关部门对该化工厂进行了调查,并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来加强化工厂的安全生产。

综上所述,今年以来,贵州省发生了一系列的安全生产事故,
给人们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了严重威胁。

这些事故的发生主要是由于相关单位和个人对安全生产的重视不够,忽视了安全隐患,导致了事故的发生。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相关部门应加大对企业的监管力度,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增强人们的安全意识,共同营造一个安全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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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动提问
提问一:对本次事故,我们应该吸取什么教训?
提问二:如何加强对外包队伍的管理?
提问三:对于湿滑环境怎样保证安全?
分享成果总结
总结:
1、事前做好安全交底及危险点分析,事后进行经验总结。
2、加强外包队伍管理,绝不以包代管。
3、做好人员培训工作,提高防风险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4、作业中工作班成员做好互保工作。穿戴好安全防护用品。
班组案例分享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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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人
归档类型
☑安全管理:安全事故处理、隐患排查、安全环境改善、安全保障机制建设、违章行为等。
分享目的
加强外包队伍管理,确保班组、公司2019年度安全目标的实现
分享内容
事件经过
2017年12月17日15时30分,贵州纳雍电厂1、2、3、4号机组运行,机组负荷600MW,纳雍电厂(一厂)卸煤沟进行“清拱”作业。12月17日18时30分,纳雍某某综合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劳务人员张某某(死者,男54岁,纳雍县人)在协助“清拱”作业、传递“清拱”工器具过程中,跨越6号卸煤沟A/B侧煤仓横梁时不慎滑跌,被挂壁煤垮塌掩埋,现场“清拱”监护人员燃料部值班副主任张某某立即组织抢救,同时汇报纳雍电厂值班厂领导。18时50分,纳雍电厂值长拨打120急救电话,并向厂部领导汇报,启动人身事故应急救援。19时00分纳雍阳长镇医务人员到场进行抢救,因张某某(死者)处于狭窄的施工缝隙区域不易施救,纳雍电厂同时求助鬃岭煤矿救护队,经奋力施救后送医院救治,但不幸于2017年12月18日05时04分抢救无效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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