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宜居城乡建设
广东省建设厅关于公布广东省创建宜居城市、宜居城镇和宜居村庄试点名单的通知
广东省建设厅关于公布广东省创建宜居城市、宜居城镇和宜居村庄试点名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建设厅•【公布日期】2009.08.11•【字号】粤建城字[2009]53号•【施行日期】2009.08.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村镇建设正文广东省建设厅关于公布广东省创建宜居城市、宜居城镇和宜居村庄试点名单的通知(粤建城字[2009]53号)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争当实践科学发展观排头兵的决定》(粤发[2008]5号),推动我省宜居城乡建设工作科学发展,根据《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设宜居城乡的实施意见》(粤办发[2009]24号),我厅确定广东省首批创建宜居城市试点、宜居城镇和宜居村庄创建指导点,现予以公布:一、广东省宜居城市试点(2个)梅州市、中山市二、广东省宜居城镇创建指导点(10个)1.广州市番禺区大岗镇2.东莞市塘厦镇3.中山市小榄镇4.惠州市博罗县园洲镇5.汕头市澄海区东里镇6.汕尾市陆河县螺溪镇7.茂名市电白县沙琅镇8.湛江市遂溪县北坡镇9.韶关市始兴县马市镇10.肇庆市怀集县怀城镇三、广东省宜居村庄创建指导点(20个)1. 广州市增城市新塘镇西南村2. 珠海市斗门区莲洲镇莲江村委会3. 汕头市潮南区成田镇大寮村4. 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石泉村5. 韶关市乐昌市北乡镇石角村6. 河源市紫金县附城镇蓝坑村7.梅州市大埔县大麻镇小留村8. 惠州市博罗县横河办事处郭前村9.汕尾市陆河县新田镇丰山村10.东莞市中堂镇潢涌村11.中山市东升镇高沙社区居民委员会12.江门市鹤山市鹤城镇五星村13.阳江市阳西县织篢镇谷围村委会鸡乸朗村14.湛江廉江市石城镇铜锣埇村委会十字路村15.茂名市电白县沙琅镇尚唐村委会16.肇庆市怀集县大岗镇岗勇村17.清远市清城区石角镇兴仁二队18.潮州市潮安县浮阳镇大吴村19.揭阳市榕城区梅云街道办事处奎地村20.云浮市新兴县簕竹镇良洞村各市、县要高度重视创建宜居城乡试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常抓常议。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011年广东省宜居环境范例奖获奖名单的通报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011年广东省宜居环境范例奖获奖名单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日期】2012.04.01•【字号】粤建城函[2012]224号•【施行日期】2012.04.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正文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011年广东省宜居环境范例奖获奖名单的通报(粤建城函〔2012〕224号)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委)、规划局、房管局、城管局(委)、市政园林局、水务局,深圳市人居环境委,佛山市顺德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国土城建和水利局、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根据《广东省宜居环境范例奖申报和评审办法》,经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推荐、专家考察评审和公示,决定授予“广州东濠涌综合整治工程”等21个项目2011年“广东省宜居环境范例奖”(名单附后)。
希望获奖单位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建设宜居城乡的实施意见,再接再厉,在宜居环境建设方面取得更大成绩。
同时,各地要以获奖单位为榜样,进一步推进宜居城乡建设工作,为提高我省城市化发展水平、建设幸福广东作出新贡献。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二〇一二年四月一日2011年广东省宜居环境范例奖获奖名单一、广州东濠涌综合整治工程二、广州二沙岛绿化建设项目三、广州南沙区蕉门河综合整治工程四、深圳宝安海裕社区和谐康居建设项目五、深圳滨河污水处理厂改造项目六、深圳蔡屋围金融中心区建设项目七、深圳万科中心节能减排及新能源利用项目八、深圳中国观澜版画原创产业基地建设项目九、佛山南海区农村社区建设实验全覆盖项目十、佛山南庄生态休闲区建设项目十一、韶关丹霞山风景名胜区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十二、江门棠下镇良溪村历史文化遗产保护项目十三、江门恩平歇马村历史文化遗产保护项目十四、阳江金山植物公园生态保护及建设项目十五、肇庆环星湖绿道建设项目十六、肇庆德庆金林水乡生态保护及城市绿化建设项目十七、清远连南南岗古排历史文化遗产保护项目十八、清远佛冈潖江河景观带建设项目十九、清远清新县城清新大道绿化升级及观景台建设项目二十、云浮新兴龙山塘藏佛坑风景名胜资源保护项目二十一、云浮罗镜镇城镇管理和镇容环境治理建设项目。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10年度创建宜居城乡工作绩效考核的通知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10年度创建宜居城乡工作绩效考核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日期】2010.05.10•【字号】粤建办[2010]25号•【施行日期】2010.05.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10年度创建宜居城乡工作绩效考核的通知(粤建办〔2010〕25号)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省发改委、经信委、教育厅、公安厅、民政厅、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国土资源厅、环保厅、交通运输厅、农业厅、文化厅、卫生厅、体育局、统计局、信访局:根据《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设宜居城乡的实施意见》(粤办发〔2009〕24号)及《广东省创建宜居城乡工作绩效考核办法(试行)》(粤建规〔2010〕11号)的要求,对2010年度全省各地级以上市创建宜居城乡工作绩效考核工作作如下安排:一、考核目的通过考核,全面评价各地级以上市创建宜居城乡工作绩效,及时发现各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推动各级政府认真落实《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争当实践科学发展观排头兵的决定》、《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设宜居城乡的实施意见》的精神,加大宜居城乡建设力度,形成你追我赶、争先创优的良好局面,力争用十年左右的时间实现“将我省建设成为安居、康居、乐居、具有岭南特色的宜居城乡”的目标。
二、考核内容详见《广东省创建宜居城乡工作绩效考核办法(试行)》。
三、考核程序(一)印发考核通知。
5月上旬,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向各地级以上市及各参与单位发出通知,正式启动考核工作。
(二)各市上报考核自评材料。
各市根据《广东省创建宜居城乡工作绩效考核办法(试行)》及本通知精神,以市政府名义主要从组织保障方面总结本地近两年的宜居城乡创建工作,形成自评报告,附上有关证明材料(含文件、报刊、图片等),并按实际情况填写考核表格“自报数”、“自评”一栏(详见附件1、2),于6月10日前送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含电子版)。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第三批广东省宜居示范城镇和宜居示范村庄名单的通报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第三批广东省宜居示范城镇和宜居示范村庄名单的通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公布日期】2014.03.05
•【字号】粤建村[2014]29号
•【施行日期】2014.03.05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城市建设
正文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第三批广东省宜居示范城
镇和宜居示范村庄名单的通报
(粤建村〔2014〕29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政府: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关于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美丽中国的要求,根据《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设宜居城乡的实施意见》(粤办发〔2009〕24号),2013年我厅组织开展了第三批广东省宜居示范城镇、宜居示范村庄的审查认定工作。
经过各地级以上市推荐和我厅组织评审、实地考察以及进行公示等工作程序,决定对广州市增城区中新镇等53个镇授予“广东省宜居示范城镇”称号、对广州市萝岗区永和街道禾丰村等142个村授予“广东省宜居示范村庄”称号(名单附后)。
希望获得荣誉称号的镇、村进一步深化宜居创建工作,建立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切实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推进周边村镇的宜居建设。
各地要及时总结推广宜居示范城镇、宜居示范村庄的工作经验,紧密结合名镇名村示范村建设和推进新型城镇化等工作,进一步加强政策引导、技术指导和宣传报道,推动宜居城镇、宜居村庄创建工作向纵深发展,不断改善全省城乡人居环
境,提高城乡居民生活质量。
附件:第三批城乡广东省宜居示范城镇、宜居示范村庄名单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4年3月5日附件:。
广东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在增城召开
推进 建筑 节能 立法和 节能监 管体系 建设 。
会议 要求 , 级政府 要加 强组织 领 导、 各 责任 考核 、 工
会议 强调 ,0 0 , 省 各级 政府 和住 房城 乡建 设 21 年 全 系 统要服 务大局 , 出重 点 , 加注 重住 房保 障工作 , 突 更 更
加 注重 宜居 城 乡建 设 ,更 加注 重 城 乡公 共服 务 设施 建 设, 推动我 省住房 和城乡建 设工 作再 上新 水平 。具 体要
作研 究 ,认 真解 决住房 和城 乡建设 工作 中的 实际 困难 , 确保 领导力 量到位 、 工作 责任 到位 、 策措施 到位 。 级 政 各
住房 城 乡建 设 部 门要全 面 履行 职 责 ,细化 分 解工 作任 务, 明确 责任 , 确保 各项工 作落 实实处 。
塔牌集团96亿布局混凝土搅拌项目 .
推进绿 道 网和 宜居城 乡建 设的各 项工 作 , 争今年 有突 力
破 性进 展 。二 是突 出保 障性 住房 建设 , 力促“ 住有 所居 ”
实现新 突破 。 以解决城 镇低 收入家 庭和 中等偏低 家庭 的 住 房 困难 问题 为重 点, 认真落 实住 房保 障工 作责任 目标 制, 大力推 进廉 租住房 、 经济适 用住 房 的建设 , 积极 开展 2月 5日, 省政 府 召开全 省住 房 和城 乡建 设工 作会 议, 贯彻落 实全 国住房 和城 乡建设 工作会 议及 省委 十届 六 次全会精 神 , 总结 20 09年我 省住 房和 城乡 建设 工作 , 部 署今年工 作 。 副省长 林木 声 出席会 议 并讲话 。 上 , 会 林 木 声代表省 政府与 各地级 以上 市政府 签 订 了 2 1 00年解 决 城镇低收 入家庭 住房 困难 目标 责任 书 。会前 , 与会 代 表 参观 了广 州 市增城 区宜 居城 乡 和绿 道 建 设并观 看 了
宜居社区建设评价编制说明
附件2:广东省地方标准《宜居社区建设评价》编制说明为实现我省宜居社区建设和评价工作的规范化、常态化,指引社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促进社区服务和管理水平的提高,推动社区宜居水平的全面提升,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与深圳市人居环境委员会共同编制了广东省地方标准《宜居社区建设评价》(以下简称《标准》)。
现就《标准》编制情况作如下说明:一、任务来源经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申请,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正式批准将《广东省宜居社区建设规范》研究项目纳入2013年广东省服务业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第二批)名录,具体规范内容将由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深圳市人居环境委员会负责起草制定,完成期限为2014年10月。
项目研究开始后,暂将立项时的项目名称改为广东省地方标准《宜居社区建设评价》。
二、编制背景、目的和意义2009年,广东省委省政府提出了“力争用10年左右的时间,将我省建成安居、康居、乐居、具有岭南特色的宜居城乡”的目标。
社区宜居则城乡宜居,宜居社区建设是宜居城乡创建的细胞工程。
为此,广东省委省政府明确了宜居社区建设的任务,即“2015年,全省建成宜居社区(以居委会辖区为单元)1800个;2020年,全省社区基本达到宜居标准”,印发了《广东省宜居社区考核指导指标》、《广东省宜居社区考核标准》、《广东省宜居社区评定标准》等系列标准来指导宜居社区建设。
截至2014年,全省共有1706个社区被授予“广东省宜居社区”称号,创建成效斐然,宜居水平不断提升。
十八大报告中提出“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努力建设美丽中国,实现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的蓝图。
新形势下,随着生态文明、适度宜居等理念的逐步深入,现行宜居社区评定标准亟待完善,急需制定一套更加科学完整,普适性、操作性更强,更符合最新宜居理念要求的新标准。
通过融入量化目标和实现途径,指导全省各地有效地开展宜居社区建设,为实现宜居目标提出建设路径和规范指引,真正实现“以评促建”。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落实省政府关于打造名镇名村示范村带动农村宜居建设意见的分工方案的通知
( 四)全面提高农 村绿 化美 化水平 ,结合 “ 道 网”建设 、 “ 绿 万村 绿”活 动 ,加 大村镇 道路 、河涌堤岸 和农 家庭 院的绿化美化力度 ,建设 公共 绿 地 ,拓展 绿色空 间 ;
推 广 河 道 池 塘 水 沟 生 态 整 治 技 术 ,修 复 镇 村 水 系 水 景 ,形 成 亲 水 环 境 ,增 强 南 国水 乡 特 色 。( 林 业 局 牵 头 ,会 同省 住 房城 乡建 设 厅 、环 境 保 护 厅 、水 利 厅 、 海 洋 渔 业 省
交通运 输设 备制 造 业 、通信 设 备 计算 机 及其 他 电子设 备制 造业
钢铁 、石化
1 广 州 ( 0 湛江 )产业 转 移工 业 园
主题 词 :经 济 管理 产 业 转 移 △ 意 见
广东 省人 民政府办 公厅 印发落实省政府关于打 造名镇 名村 示范村
带动农村宜居 建设意见 的分工方 案的通知
局 负责 落 实) 四 、关 于 统 筹 做 好 村 镇 改 造 及 公 共 服 务 平 台 建设 的 工 作
: 实。 【落
二 、关 于 编 制 总体 发 展 规 划 、 建 设 规 划 和 住 宅 、景 观 设 计 方 面 的 工 作
( 一) 指 导 、督 促 各 市 、县 ( 、区 ) 编 制 本 地 区 名 镇 名 村 示 范 村 总 体 发 展 规 市 划 。( 委 农 办 牵 头 ,会 同省 住 房 城 乡建 设 厅 、财 政 厅 等 部 门 负 责 落 实) 省 ( ) 对 拟 建 的 名 镇 、名 村 、示 范 村 ,编 制 具 体 翔 实 、操 作 性 强 的 建 设 规 划 指 二 引 。( 住 房 城 乡建 设 厅 负责 落 实) 省
( ) 加 强 对 农 民住 宅 建 设 的 指 导 , 向农 村 居 民 免 费 提 供 经 济 安 全 适 用 、节 地 节 三 能 节 材 、体 现 地 方 民 居 特 色 的 住 宅 设 计 方 案 ,形 成 整 村 整 镇 的 统 一 协 调 风 貌 。 ( 住 省 房 城 乡建设 厅 牵 头 ,会 同省 委 农 办等 部 门 负责 落 实)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打造名镇名村示范村带动农村宜居建设的意见
夕
一
广 东省 人 民政 府 公 报
21 年第 l 01 9期
镇 名村 示 范 村 建设 中 的 主 体 作 用 。着 眼 加 快 农 村 社 会 文 明 进 步 , 引 导 广 大 农 民共 建
宜 居 村镇 ,共 享 幸 福 家 园 ,实 现安 居 乐业 ,提 升幸 福 感 受 。
好地改善生产生活环境 ,显著提升群众幸福感 和农村宜居水平 。 ( 二)基本原则 。一是规划先行 ,典型示范 。注重实用性 与前 瞻性 相结合 ,认真
编 制 名 镇 、名 村 、示 范 村 发 展 建 设 规 划 。选 择 基 础 较 好 的 镇 村 开展 试 点 ,以点 带 面 , 有 序 推 进 ,成 熟 一 个 ,认 定 一 个 ,逐 步 扩 大 全 省 名 镇 名 村 示 范 村 比例 。二 是 立 足 实 际 ,保 持 风 貌 。坚 持 实 事 求 是 ,从 各 地 实 际 条 件 出 发 ,从 解 决 最 迫 切 、最 基 本 的 环 境 问题 人 手 ,充 分 立 足 现有 基 础 进 行 房 屋 和 设 施 改 造 ,最 大 限 度 保 留 乡 土 元 素 ,体
会文 明进步 、提升 全 省社 会 主义 新农村 建设 水 平具 有重 要 意义 。省人 民政 府决定 ,
从 2 1 年 起 ,用 两 年 时 间 打 造 一批 名镇 、名 村 、示 范 村 ,通 过 样 板 示 范 ,带 动 全 省 01
农 村宜 居 建 设 。现 就 广 泛 深 人 开 展这 项工 作 ,提 出如 下 意 见 :
二 、 目标 任 务 和 建 设 要 求
( ) 目标 任 务 。2 1 年 开始 试 点 ,选 择 一 批 基 础 较 好 的镇 和 行 政 村 作 为 示 范点 一 01 进 行 重点 发 展 建 设 ,其 中省 选 择 2个 县 、各 地 级 以上 市 选 择 2个 以 上 镇 、各 县 ( 、 市 区 )选 择 2 以上 行 政 村 作 为 示 范 点 ;在 试 点 基 础 上 ,2 1 个 0 2年 建 成 一 批 名 镇 名 村 。 从 21 0 1年起 ,全 省 同步 推 开示 范 村 建 设 工 作 ;到 2 1 底 实 现 全 省 3 的 行 政 村 0 5年 0/ 9 6 完 成示 范 村 建设 ,全 省 1 的镇 和 行 政 村 完 成 名 镇 名 村 建 设 ,推 动 全 省 农 村 宜 居 建 O 设 、新农 村 建设 和 农 村 地 区小 康 社 会 建设 迈 上 新 台 阶 。 名 村 、示 范 村 建 设 以 行 政 村 为 主 体 , 以 自然 村 为 基 础 。部 分 自然 村 特 色 特 别 鲜
广东省宜居示范城镇宜居示范村庄名单的通报(粤建村
关于公布第一批广东省宜居示范城镇宜居示范村庄名单的通报(粤建村
[2011]84号)
粤建村[2011]84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政府:
为贯彻落实《中共广东省委的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设宜居城乡的实施意见》(粤办发〔2009〕24号)精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联合省直有关部门组织开展了第一批广东省宜居示范城镇、宜居示范村庄的审查认定工作。
经过各地级市推荐、认真组织评审、意见征询及公示,决定对广州市番禺区大岗镇等41个镇授予“广东省宜居示范城镇”称号、对湛江廉江市石城镇十字路村等102个村授予“广东省宜居示范村庄”称号(名单附后)。
希望获得“广东省宜居示范城镇”和“广东省宜居示范村庄”称号的镇村进一步完善和深化宜居创建工作,建立长效机制,切实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推动全省宜居城乡建设迈上新台阶。
各地要学习推广宜居示范城镇、宜居示范村庄的工作经验,切实把宜居城镇、宜居村庄的创建与名镇名村示范村建设及提高城镇化发展水平等工作紧密结合起来,进一步加强政策引导和技术指导,加大工作力度,推动宜居城镇和宜居村庄创建工作全面开展,不断改善城乡人居环境,提高人民生活质量,增强群众归宿感、自豪感,为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东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1.广东省宜居示范城镇名单(第一批)
2.广东省宜居示范村庄名单(第一批)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九日附件1:
广东省宜居示范城镇名单(第一批)
(41个,排名不分先后)。
广东省绿色建筑评价标准
广东省绿色建筑评价标准绿色建筑是指在设计、建造、使用和拆除全过程中,尽可能减少对环境的影响,同时创造健康、高效、节能、资源节约的建筑环境。
广东省绿色建筑评价标准是对广东省内建筑项目进行绿色评价的依据,它的出台对推动广东省建筑行业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广东省绿色建筑评价标准要求建筑项目在设计和施工过程中充分考虑环境保护和资源利用效率。
建筑材料的选择、建筑设计的合理性、节能技术的应用等方面都需要符合绿色建筑评价标准的要求。
这有助于降低建筑对能源、水资源和材料的消耗,减少对环境的负面影响。
其次,广东省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强调建筑的环境适应性和舒适性。
建筑物的室内环境质量、采光、通风、热舒适性等方面都需要符合标准要求,以保障建筑物内部的舒适度和健康性。
这对提高建筑物的使用价值,改善人们的居住和工作环境有着积极的作用。
另外,广东省绿色建筑评价标准还注重建筑的运营管理和维护。
建筑的节能性、耐久性、易维护性等方面都需要得到充分考虑,以保障建筑物在使用过程中的高效运行和长期可持续发展。
这有助于降低建筑的运营成本,延长建筑的使用寿命,提高建筑的整体经济效益。
最后,广东省绿色建筑评价标准还强调建筑与周边环境的融合和互动。
建筑项目应充分考虑周边环境的生态保护和景观设计,促进建筑与自然环境的和谐共生。
这有助于提升建筑项目的整体形象和社会效益,增强建筑与周边环境的互动性和可持续性。
综上所述,广东省绿色建筑评价标准是对广东省内建筑项目进行绿色评价的依据,它要求建筑项目在设计、施工、使用和拆除全过程中充分考虑环境保护和资源利用效率,注重建筑的环境适应性和舒适性,强调建筑的运营管理和维护,以及建筑与周边环境的融合和互动。
这些要求对推动广东省建筑行业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有助于提高建筑的整体质量和社会效益,促进广东省建筑行业的绿色化发展。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08.27•【字号】粤府办[2009]87号•【施行日期】2009.08.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正文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粤府办〔2009〕87号)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二○○九年八月二十七日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粤发〔2009〕8号),设立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为省人民政府组成部门。
一、职责调整(一)将原省建设厅的职责划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二)取消和调整已由省人民政府公布取消和调整的行政审批事项。
(三)将指导城市客运的职责划给省交通运输厅。
(四)将城镇规划研究和编制以及部分国家和地方建筑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编制的技术性工作,地级以上市报备的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初审,建筑工程建设定额、造价定价依据的编制和造价信息的发布,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业注册职业资格审核管理的具体工作交给相关事业单位。
(五)将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评比、评优、市场研究分析等工作交给行业协会。
(六)推进住房改革与发展,完善住房政策,健全城镇住房保障体系,着力解决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
加强对房地产市场的监管和规范,维护市场秩序。
(七)加强城乡规划管理,强化珠江三角洲城镇群建设规划协调和管理,促进宜居城乡建设。
(八)加强建设领域资源节约工作,有效降低建筑能耗。
(九)加强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执法监察工作的协调和监督。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关于加快推动绿色建筑产业与绿色金融协同发展的通知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关于加快推动绿色建筑产业与绿色金融协同发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日期】2023.11.16•【字号】粤建科〔2023〕196号•【施行日期】2023.11.16•【效力等级】•【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发展规划正文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关于加快推动绿色建筑产业与绿色金融协同发展的通知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中国人民银行广东省内各地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广东监管局辖内各监管分局、广州、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各地级以上市金融工作局、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金融发展局,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决策部署,加大绿色金融对绿色建筑产业项目的支持力度,推动绿色建筑产业与绿色金融协同发展,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发展绿色金融支持碳达峰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办函〔2022〕219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工作目标探索优化绿色金融支持绿色建筑发展的体制机制,促进建筑领域绿色信贷增长,通过对绿色建筑产业项目的融资保障、减费让利、差异化支持,发挥建筑业绿色保险作用,提升我省绿色建筑产业发展水平,助力广东省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
到2025年,全省城镇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星级绿色建筑占比达到30%以上,装配式建筑规模和占比不断提高,超低能耗建筑和近零能耗建筑得到推广应用,绿色建材应用范围进一步扩大。
二、工作措施(一)构建双协同的基础支撑体系。
1.建立预评价工作机制。
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根据绿色建筑管理实际,完善绿色建筑预评价工作机制,解决信贷投入和绿色建筑认定期限错配问题。
星级绿色建筑预评价均在省绿色建筑信息平台申报、评审和公开(详见附件1)。
超低能耗建筑、装配式建筑、既有建筑节能及绿色化改造项目可按各地现行管理体制机制做好预评价工作,支持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统一开展上述项目的预评价工作,优化和完善过程管理和闭环管理机制。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办[2013]49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正文:----------------------------------------------------------------------------------------------------------------------------------------------------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办〔2013〕49号)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广东省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3年11月11日广东省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绿色建筑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3〕1号)要求,大力发展绿色建筑,加快转变我省城乡建设模式和建筑业发展方式,促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合理确定符合我省实际的绿色建筑发展技术路线,建立健全绿色建筑标准体系,以政府投资建筑、保障性住房、大型公共建筑(单体建筑面积在2万平方米以上)为重点,逐步推行绿色建筑标准,切实提高绿色建筑在全省新建建筑中的比重。
从2014年1月1日起,新建大型公共建筑、政府投资新建的公共建筑以及广州、深圳市新建的保障性住房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从2017年1月1日起,全省新建保障性住房全部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广州、深圳市实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定额管理。
到“十二五”期末,全省累计建成绿色建筑4000万平方米以上,建设10个以上的绿色生态城(园)区。
到2020年底,绿色建筑占全省新建建筑比重力争达到30%以上,建筑建造和使用过程的能源资源消耗水平接近或达到同期发达国家水平,公共建筑全面实行能耗定额管理。
二、重点任务及分工(一)大力实施城市降温行动。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快推进名镇名村示范村建设规划编制和名镇建设工作的通知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快推进名镇名村示范村建设规划编制和名镇建设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日期】2011.12.29•【字号】粤建村函[2011]910号•【施行日期】2011.12.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村镇建设正文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快推进名镇名村示范村建设规划编制和名镇建设工作的通知(粤建村函〔2011〕910号)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委)、规划局,佛山市顺德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国土城建和水利局: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打造名镇名村示范村的重大工作部署,根据省政府《关于打造名镇名村示范村带动农村宜居建设的意见》(粤府〔2011〕68号)(以下简称“《意见》”)和省政府办公厅《印发落实省政府关于打造名镇名村示范村带动农村宜居建设意见的分工方案的通知》(粤办函〔2011〕505号)(以下简称“《分工方案》”),现就如何开展名镇名村示范村建设规划编制和名镇建设相关工作通知如下:一、加快推进名镇名村示范村建设规划的编制工作(一)科学制定建设规划编制计划。
各地要根据《意见》精神和本市名镇名村示范村总体发展规划,认真制定本市名镇名村示范村建设规划的编制计划,务必在2012年6月30日前完成全部名镇名村示范村建设规划的编制和审批工作。
列入2011年和2012年计划的要优先完成。
为指导各地加快建设规划的编制,我厅将在每个地级市的编制计划中确定1个名镇建设规划编制指导点,进行重点指导和帮扶。
请各地于2012年1月10日前将本市名镇名村示范村创建点建设规划编制计划表(见附件1)和本市名镇创建点基本情况表(见附件2)报我厅。
(二)科学高效组织建设规划编制工作。
参照我厅印发的《广东省名镇名村示范村建设规划编制指引(试行)》(以下简称“《指引》”),指导有关县、镇政府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开展名镇名村示范村建设规划的编制工作。
美丽广东建设实施方案
美丽广东建设实施方案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广东省在建设美丽广东方面提出了一系列的实施方案。
美丽广东建设是广东省委、省政府提出的重要战略,旨在打造宜居宜业宜游的美丽生态环境,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本文将围绕美丽广东建设的实施方案进行详细介绍。
首先,美丽广东建设的实施方案包括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城市绿化和景观提升、水域整治和保护、工业污染治理和资源利用等方面。
在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方面,广东省将加大生态保护力度,实施湿地保护和修复工程,推动森林资源保护和植被恢复,保护野生动植物资源,提高生态系统的稳定性和健康性。
在城市绿化和景观提升方面,广东省将加大绿化投入,改善城市绿地布局,提升城市景观品质,打造宜居宜游的城市环境。
在水域整治和保护方面,广东省将加强河湖水域的保护和治理工作,改善水质,提高水环境的整体质量。
在工业污染治理和资源利用方面,广东省将持续加大工业企业的环保投入,推动工业污染治理和资源循环利用,实现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良性循环。
其次,美丽广东建设的实施方案还包括了文化旅游和乡村振兴方面。
在文化旅游方面,广东省将加大文化旅游资源的保护和开发力度,推动文化旅游产业的融合发展,打造具有广东特色的文化旅游品牌,提升广东的文化软实力。
在乡村振兴方面,广东省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推动乡村产业发展,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提升农民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总的来说,美丽广东建设实施方案是广东省委、省政府为了打造美丽广东而提出的一系列重要举措。
这些举措涉及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城市绿化和景观提升、水域整治和保护、工业污染治理和资源利用、文化旅游和乡村振兴等多个方面,对于提升广东的生态环境质量、城市品质和乡村振兴具有重要意义。
希望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响应美丽广东建设的号召,共同努力,为实现美丽广东的宏伟目标贡献自己的力量。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公布第一批建设美丽宜居小镇、美丽宜居村庄示范名单的通知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公布第一批建设美丽宜居小镇、美丽宜居村庄示范名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布日期】2013.11.11•【文号】建村[2013]159号•【施行日期】2013.11.1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村镇建设正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公布第一批建设美丽宜居小镇、美丽宜居村庄示范名单的通知(建村[2013]159号)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农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根据《关于开展美丽宜居小镇、美丽宜居村庄示范工作的通知》(建村﹝2013﹞40号)和《关于2013年建设美丽宜居小镇、美丽宜居村庄示范工作的通知》(建村﹝2013﹞109号),在各地自愿、择优推荐的基础上,经专家组审查遴选,确定江苏省苏州市同里镇等8个镇为美丽宜居小镇示范,江苏省南京市石塘村等12个村为美丽宜居村庄示范,现予以公布。
我部将编制美丽宜居小镇、美丽宜居村庄示范案例集,并通过网络等形式予以宣传。
各地要总结示范经验,做好宣传推广,积极探索符合当地实际的理念和方法,推进美丽宜居小镇、美丽宜居村庄建设。
附件:第一批建设美丽宜居小镇、美丽宜居村庄示范名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3年11月11日附件第一批建设美丽宜居小镇、美丽宜居村庄示范名单美丽宜居小镇示范(8个):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同里镇浙江省宁波市奉化市溪口镇安徽省合肥市肥西县三河镇江西省上饶市婺源县江湾镇山东省威海市环翠区张村镇湖南省湘潭市韶山市清溪镇海南省琼海市博鳌镇云南省保山市腾冲县和顺镇美丽宜居村庄示范(12个):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横溪街道石塘村江苏省徐州市铜山区伊庄镇倪园村浙江省杭州市桐庐县江南镇环溪村浙江省湖州市安吉县山川乡高家堂村安徽省铜陵市铜陵县西联乡犁桥村安徽省宣城市绩溪县瀛洲镇龙川村山东省烟台市莱阳市姜疃镇濯村河南信阳市平桥区五里店办事处郝堂村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恩施市芭蕉侗族乡戽口村四川省成都市郫县友爱镇农科村贵州省毕节市黔西县洪水镇解放村陕西省咸阳市礼泉县烟霞镇袁家村。
广东省绿色建筑条例-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4号)
广东省绿色建筑条例正文:----------------------------------------------------------------------------------------------------------------------------------------------------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4号)《广东省绿色建筑条例》已由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20年11月27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0年11月27日广东省绿色建筑条例(2020年11月27日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贯彻绿色发展理念,推进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规范绿色建筑活动,节约资源,提高人居环境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民用建筑节能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绿色建筑的规划、建设、运行、改造及其监督管理等活动。
本条例所称绿色建筑,是指在建筑全寿命期内,节约用地、用水、能源、建材等资源,保护环境、减少污染,为人们提供健康、适用、高效的使用空间,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质量民用建筑。
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推动绿色建筑发展,将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相应的政策措施,明确发展目标,并将目标完成情况作为政府考核的内容。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绿色建筑发展和相关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改革、财政、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科学技术、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等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绿色建筑发展相关工作。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为推动绿色建筑发展提供资金保障,并引导社会资本投资、运行绿色建筑。
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通过绿色建筑项目示范、产品展示、技术交流、设计竞赛等形式,开展绿色建筑宣传,普及绿色建筑专业知识,提高城乡居民对绿色建筑的认识。
广东省绿色建筑标准
广东省绿色建筑标准在当今社会,绿色建筑已经成为了建筑行业的热点话题。
随着人们对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的重视,绿色建筑标准也越来越受到关注。
作为中国经济最发达的省份之一,广东省在绿色建筑方面也有着自己的标准和规定。
广东省绿色建筑标准的制定,旨在通过建筑设计、施工、运营全过程的节能、环保、资源利用等方面的要求,促进建筑行业向绿色、低碳、可持续方向发展,推动广东省建筑行业的转型升级,提高建筑的品质和可持续性。
首先,广东省绿色建筑标准对建筑设计提出了严格要求。
要求建筑设计应充分考虑自然资源的利用,采用可再生、环保的材料,合理布局建筑空间,提高建筑的能源利用效率。
在建筑设计中,要注重采光、通风等自然条件的利用,减少对人工能源的依赖,从而降低建筑的能耗。
其次,广东省绿色建筑标准对建筑施工过程提出了严格要求。
要求建筑施工过程中要严格控制粉尘、噪音等污染物的排放,合理利用水资源,减少水的浪费。
同时,要求施工过程中要注意节约材料、减少建筑垃圾的产生,提高资源的利用效率。
另外,广东省绿色建筑标准对建筑运营管理也提出了严格要求。
要求建筑在使用过程中要注重节约能源、减少污染物的排放,提高建筑的运行效率。
同时,要求建筑管理要加强对建筑设施的维护和保养,延长建筑的使用寿命,减少资源的浪费。
总的来说,广东省绿色建筑标准的制定,是为了推动广东省建筑行业向绿色、低碳、可持续方向发展,提高建筑的品质和可持续性。
通过严格的标准和要求,促进建筑行业的转型升级,推动经济可持续发展。
同时,也为人们提供了更加健康、舒适的生活环境,有利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在未来的发展中,广东省将继续加大对绿色建筑的推广力度,不断完善绿色建筑标准,促进广东省建筑行业的可持续发展。
相信在不久的将来,广东省将会成为绿色建筑的典范,为全国乃至全世界的建筑行业树立榜样。
广东住宅建筑绿色星级要求
广东住宅建筑绿色星级要求
随着人们对环境保护意识的增强,绿色建筑成为住宅建筑的重要方向。
广东住宅建筑绿色星级要求正是为了促进绿色建筑的发展,提高建筑的节能环保性能,保护生态环境。
本文将从建筑材料、能源利用、室内环境等方面介绍广东住宅建筑绿色星级要求的主要内容。
广东住宅建筑绿色星级要求对建筑材料提出了严格要求。
要求使用符合国家和地方标准的环保材料,如低VOC(挥发性有机物)涂料、无甲醛板材等,以减少对人体健康的影响。
同时,建筑材料的生产和运输过程也要符合环保要求,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广东住宅建筑绿色星级要求注重能源利用效率。
要求建筑具备良好的隔热性能和气密性,减少能源的消耗。
例如,在建筑外墙使用保温材料,选择高效节能的窗户和门,以降低冷热传导。
同时,要求建筑内部配置节能灯具、智能家居系统等,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广东住宅建筑绿色星级要求关注室内环境的舒适性和健康性。
要求建筑具备良好的通风、采光和室内空气质量控制系统,确保室内空气清新,避免有害气体积聚。
同时,要求建筑设计合理,充分利用自然光和自然通风,减少对人体的不适。
广东住宅建筑绿色星级要求是为了推动住宅建筑的可持续发展,保护环境、提高居住质量。
通过使用环保材料、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和改善室内环境,可以减少能源消耗、降低污染排放,实现可持续发
展的目标。
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关注绿色建筑,为环境保护贡献自己的力量。
让我们共同努力,创造一个更美好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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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市镇现状
100% 正在建设 没有集中的公园绿地
目标值
100% 60% >8平方米
4
5 健康性 6 7 8 9 10 方便性 11 12 13 14 15 安全性 16 17
基本社会保险覆盖率
每千人口医院床位数 生活污水处理率 生活垃圾封闭清运率 人均道路面积 公共交通出行率 每万人公交车辆数量 人均公共体育设施场地面积 综合文化站建设 建设教育强镇 建成区自来水普及率 建成区燃气普及率 每年万人刑事案件立案数 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建设
怀城镇商品房
怀城镇2007年-2010年重点建设项目一览表 项目类型 项目名称 雅豪庭园 怀集黄金海岸 怀集商住楼 明珠花园 居住小区开发 宏轩花园 碧桂园 迪比利豪城 汇城豪庭 金佳花园 合计 怀集县造纸厂 怀集德福制衣厂 工业开发项目 原怀集县乡镇企业局改为工业项目 工业大道 幸福路 工业大道 横洞 位置 —— —— 怀城镇北门角 工业大道 向群路 解放北路 沿江西路 沿江西路 金鸡山 规模 —— —— 0.12 0.38 0.66 13.43 3.26 1.18 0.46 19.49 4.2 0.09 0.7 2006.12 2007.8 2007.8 建设时间 —— —— 2009.12 2007.11 2009.8 2009.11 2009.12 2009.11 2008.4
编制创建点的行动计划——两图
案例:现状图
图表结合
1:500-1:2000
1) 土地利用分类,按村镇规划标 准(GB50188-2007)确定的村镇 建设用地分类标准; 2) 行政区划; 3) 主要地名; 4) 公共服务设施; 5) 主要风景旅游资源、文物古迹; 6) 主要基础设施及重要地物(含 高压走廊、管道设施等); 7) 需重点提高宜居标准的区域, 并描述其特点(交通可达性弱、公 共服务设施不足、环境威胁等) 8) 等高线; 9) 风玫瑰。
—— —— —— ——
实例一:肇庆市怀集县怀城镇 建设宜居城镇行动计划
类型:东西两翼与粤北地区宜居城镇
考核指标——宜居城镇考核指标
表 东西两翼与粤北地区宜居城镇考核指标
测评内容
序号 1
考核指标 城镇低保、住房困难家庭住房保障率 宜居社区比例 人均公园绿地面积 基本社会保险覆盖率 每千人口医院床位数 生活污水处理率 生活垃圾封闭清运率 人均道路面积 公共交通出行率 每万人公交车辆数量 人均公共体育设施场地面积 综合文化站建设 建设教育强镇 建成区自来水普及率 建成区燃气普及率 每年万人刑事案件立案数 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建设
街道绿化 河堤公园 污水处理设施 增建道路 独立体育场馆 文化站 供水设施
—— 4.5 2.5 —— 3 0.5 1.5
165000平方米 4.5公顷 1万m3/d 15870m 3公顷 藏书8000册 2万m3/d
2010年6月-2010年12月 2011年1月-2011年12月 2012年1月-2012年12月 2010年6月-2012年12月 2012年1月-2012年12月 2011年6月-2011年6月 2011年1月-2011年12月
广东省宜居城乡建设 ——宜居村镇建设行动计划的编制
——肇庆市怀集县怀城镇建设宜居城镇行动计划 ——肇庆市怀集县大岗镇岗勇村建设宜居村庄行动计划
2010.8
背景
2009年10月,《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
于建设宜居城乡的实施意见》(粤办发〔2009〕24号)
2010年1月,《广东省宜居城镇、宜居村庄、宜居社区考核指导指
成果形式
一“书” 行动计划说明书 两“图” 建设现状图、项目布局图 一“库” 包括项目表、概算表和主要实施措施
编制创建点的行动计划——一书
案例 1. 行动计划的目的和依据 2. 评价标准 3. 建设现状评估
境、管理、规划)
5. 建设行动计划
5.1 镇容镇貌整治
5.2 民生建设 5.3 基础设施建设
健康性 (21分)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方便性 (41分)
安全性 (10分)
16 17
1 现状与主要问题分析
1.1基本情况
区位交通:怀集位于广东西北、绥江上游,东与广宁交界,南与德庆毗邻,西与 封开县、广西贺县相接,北与连山、连南、阳山县连接。镇内现有四连线、水谷 线两条省道从镇区内经过。
(1)房地产开发盘活资金。怀城镇通过房地 产开发,一方面提高了居民居住条件,改善了 居住环境。另一方面,通过卖地增加了政府财 政收入,盘活了宜居建设资金。 (2)侧重于设施的增加。怀城镇宜居建设以 镇容镇貌整治入手,侧重于按照标准增加相应 的文化、教育、医疗、公园、供水、污水处理 厂、道路、绿化等居民宜居生活所必须的设施。
村道建设
社会救助 和保障覆 盖率 生活垃圾 收集、处 理情况 污水处理
村道硬底化100%,主要道路机动车可通达。 主要道路配套齐全路灯、绿化带、排水管等设施。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保率或参合率达到95%以上。 家庭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家庭享受最 低生活保障的比例达到100%以上。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率达到100%以上。 有专人管理或村民轮值的垃圾收集池(站),垃圾定点收 集、堆放,实现日产日清,村道、公共场所保洁时间在8 小时以上。 人畜粪便要进行无害化处理。 生活垃圾运往符合国家卫生标准的垃圾处理场(厂)处理。 村庄及周围基本无蚊蝇孳生地。 污水排放暗管化。 污水实现集中处理。 自来水普及率达到80%以上。
交通情况
燃气普及率 柴草灶的农 户比例 安 全 性 社会治安状 况 自然灾害问 题
编制创建点的行动计划
指标是核心 现状数据是关键 项目是抓手
赴各宜居城镇、宜居村庄创建指导点,把脉问诊,帮助这些
创建指导点找出宜居建设的瓶颈,制定创建行动计划,形成 具体建设项目库,确定建设时序,切实推动宜居创建活动的 开展。
建设目标 100% 60% >8平方米 >80% >3张/千人 >65% >80% >10平方米 >20% >8标台 >0.8平方米 有一个省二级以上文化站 达标 >98% >90% ≤20起 有
权重 7 7 7 7 7 7 7 6 5 5 5 5 5 5 5 5 5
舒适性 (28分)
2 3 4 5
基本没有参加养老保险
10张/千人 72.3% 95.1% 4.35 公交覆盖率为83%1 16标台 1.2平方米2 有文化站但不达省二级 正在创建 100% 99.4% 4起 有
>80%
>3张/千人 >65% >80% >10平方米 >20% >8标台 >0.8平方米 有一个省二级以上文化站 达标 >98% >90% ≤20起 有
一“库”
包括项目表、概算表和主要实施措施
案例:建设项目库及概算一览表
序号 项目名称 用地规模 (公顷) 建设规模(1) 实施时间(2) __年__月至__年__月 投资估 主管部 算 门 (万元) 镇政府 镇政府 镇政府 镇政府 镇政府 镇政府 镇政府 —— —— 协作部 门 备注
1 2 3 4 5 6 7
健 康 性
安全用水
宜居村庄:城郊型 + 农业型
测 评 内 容建设指标源自考核指标 城郊型 医疗卫生 条件 有村卫生站、常备医疗设备和药品。 有一个以上的村医。 村卫生站提供基本医疗服务及预防保健等医疗服务。 农业型 有小商铺。 有医疗卫生服务场所,并 常备医疗设备和药品。 有文体活动场所。 符合公交车安全通行条件 的行政村通达公交车。 已通客车行政村建有车亭 或公交站点。 无 低于10%。
数值不同 相同
宜居村庄:城郊型 + 农业型
测 评 内 容 建设指标 考核指标 城郊型 居住条件 社区服务 舒 适 性 人均钢筋混凝土结构、砖木结构住房面积30。 生活区与养殖区分离,居住区与污染工业区分离。 住房建设符合村庄规划的要求。 在村委会设置一个以上“农村社区服务中心”。 推进“一站式”服务。 农业型 危房、泥砖房和茅草房改造率达到80%以上。 生活区与养殖区分离。 住房建设符合村庄规划的要求。 无 村道硬底化80%以上,主要道路机动车可通达。 村庄主要道路两侧和重要路口进行简单绿化,增设 照明设施,设置排水沟渠。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保率或参合率达到90%以上。 家庭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家庭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比例达到100%以上。 符合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村民参保比例达 到100%以上。 建设垃圾收集点,定点收集、定时清运,保持环境 整洁。 大力推行改厕工程,80%农户建有卫生厕所,村庄 建有一个以上水冲式公共厕所。 人畜粪便要进行无害化处理。 生活垃圾运往附近垃圾场处理。 有简易污水处理设施。 通过集中供水、分户设置水箱等方法,实现全部村 民用水清洁卫生。
>80% 有 无 有 有 无
>65% 无 有 无 无 有
数值不同
宜居城镇:珠三角 + 东西两翼与粤北地区
测评 内容
考核指标 建设指标 珠江三角洲地区 东西两翼与粤北地区 >15 >30% >10标台 >1.2 有 >10平方米 >20% >8标台 >0.8平方米 无 备注 数值不同 数值不同 数值不同
文体活动设 施配备情况
方 便 性
有一个以上综合活动场所(能够满足不同层次年龄村民的 文化需求),有老人、儿童活动设施。 有一个以上室外活动场所。 符合客车安全通行条件的行政村通达客车。 已通客车行政村建有车亭或客运站点。 90%以上。 无 近两年未发生过刑事案件。 基本无私彩、无吸毒。 无集体上访事件。 配置完善的防灾设施,已制定防治自然灾害的长效机制。 考核期间没有出现群死、群伤的自然灾害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