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仲裁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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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知识规则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法律知识规则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法律知识规则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广州仲裁委员会(下列简称本会)为保证公正、及时地仲裁案件,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与国仲裁法》及《中华人民共与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与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与其他财产权益纠纷,能够依法向本会申请仲裁。

第三条本会不受理因下列纠纷与争议提出的仲裁申请:(一)劳动争议;(二)农业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农业承包合同纠纷;(三)婚姻、收养、监护、抚养、继承纠纷;(四)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

经仲裁庭审理后确认案件属于上述性质的,依法不予裁决。

第四条当事人使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双方自愿,达成书面仲裁协议。

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另一方不愿仲裁的,本会不予受理。

第五条仲裁根据事实,符合法律规定,公平合理地解决纠纷。

第六条仲裁庭有权确认合同的效力。

第七条仲裁依法独立进行,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与个人的干涉。

第八条仲裁实行一裁终局制度。

本会作出的裁决,具有法律效力,对各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

裁决作出后,当事人不得就同一时间发生的同一事实而提出的同一请求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不得再申请仲裁。

第九条当事人协议将其争议提交本会仲裁的,即视为同意按照本规则进行仲裁。

但当事人另行约定且经本会同意的,可从其约定。

当事人明白或者者应当明白本规则或者仲裁协议中规定的任何条款未被遵守,应当在合理的时间内提出书面异议。

没有提出书面异议或者继续参加仲裁程序的视为放弃其提出异议的权利,同时不得以此作为不履行仲裁裁决的抗辩理由。

第十条本会设立仲裁员名册,仲裁员由本会根据仲裁法规定的条件从具有专门知识与实践经验的人士中聘任。

本会认为必要时能够设立特定专业的仲裁员名册。

第十一条本会主任履行仲裁法与本规则给予的职责,副主任或者者秘书长经主任授权能够履行主任的职责。

第二章仲裁协议第十二条仲裁协议包含当事人在合同中订明的仲裁条款,或者者以其他书面方式在纠纷发生前后达成的请求仲裁的协议。

北京市丰台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北京市丰台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北京市丰台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劳动争议仲裁风险告知书为切实保障当事人劳动争议仲裁的知情权及正确行使仲裁权利,帮助当事人了解并尽可能防止劳动争议仲裁中比拟常见的风险,减少不必要的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案规那么?、?北京市劳动争议仲裁办案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有关法规,特将劳动争议仲裁的申诉、审理、起诉和执行中的风险告知如下:一、关于申诉第一条提起劳动争议仲裁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案规那么?及?北京市劳动争议仲裁办案标准?规定的受理条件,否那么要承当不予受理或驳回申请的风险。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以下劳动争议:〔1〕因企业开除、除名、辞退职工和职工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2〕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各项保险待遇、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的规定发生的争议;〔3〕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4〕因认定无效劳动合同、特定条件下订立劳动合同、职工流动、用人单位裁减人员、经济补偿和赔偿发生的争议;〔5〕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6〕外地注册但在本辖区履行劳动合同的企业与职工发生的劳动争议;〔7〕因用人单位原因未及时转移职工的人事档案,职工要求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的争议;〔8〕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应当受理的劳动争议。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目前不受理以下争议:〔1〕本市用人单位工商登记住所地非本辖区,或为市属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作企业及外商独资企业;〔2〕用人单位无营业执照或未依法登记、备案以及已依法注销,或者撤销登记、备案的;〔3〕当事人就同一内容已向劳动监察部门提出举报并已立案的;〔4〕已明显超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的60日劳动仲裁申请时限的争议;〔5〕已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实体处理,而当事人就同一争议又不能举证证明有新的事实和理由的争议;〔6〕退休人员被新单位聘用后与新单位发生的争议;〔7〕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档案转移及对丧失或内容缺失的档案补办引起的争议;〔8〕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社会保险费未足额缴纳引起的争议;〔9〕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未交纳住房公积金引起的争议;〔10〕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缴纳或报销供暖费问题引起的争议;〔1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股金分红引起的争议;〔12〕劳动者与已进入破产程序的用人单位除因确认劳动关系〔含因企业开除、除名、辞退职工和职工辞职、自动离职〕以外的争议。

北京仲裁委员会地址、仲裁费用及立案须知

北京仲裁委员会地址、仲裁费用及立案须知
20万元至50万元(含50万元)2%7550元加争议金额200000元加上部分的2%
50万元至100万元(含100万元)1%13550元加争议金额500000元以上部分的1%
100万元以上0.3%18550元加争议金额1000000元以上部分的0.3%
争议金额为50万元至100万元的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以上表中所列争议金额50万元为收费基数,对其以上部分的受理费减收50%
争议金额(人民币)收费标准案件处理费
20万元以下(含20万元) 5000元
20万元至50万元(含50万元)2%5000元加争议金额20万元以上部分的2%
50万元至100万元(含100万元)1%11000元加争议金额50万元以上部分的1%
100万元至500万元(含500万元)0.4%16000元加争议金额100万元以上部分的0.4%
争议金额未确定的,处理费收费标准由北京仲裁委员会办公室制定。
4000万元以上0.1%112000元加争议金额4000万元以上部分的0.1%
争议金额为50万元至100万元的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以上表中所列争议金额50万元收费为基数,对其以上部分的处理费减收50%。
争议金额以申请人请求的金额为准,请求的金额与争议金额不一致的,以实际争议金额为准。
争议金额(人民币)收费标准案件受理费
1千元以下部分(含1千元) 100元
1千元至5万元(含5万元)5%100元加争议金额1000元以上部分的5%
5万元至10万元(含10万元)4%2550元加争议金额50000元以上部分的4%
10万元至20万元(含20万元)3%4550元加争议金额100000元以上部分的3%
争议金额以申请人请求的金额为准,请求的金额与争议金额不一致的,以实际争议金额为准。

惠州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

惠州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

惠州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2022年5月23日惠州仲裁委员会第七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修订,自2022年8月1日起施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制定依据惠州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本会)为保证公正、及时地解决当事人之间的民商事纠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以下简称仲裁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名称和组织本会是依法成立的解决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常设仲裁机构。

第三条受理范围(一)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依法向本会申请仲裁;法律规定不能仲裁的纠纷除外。

(二)经仲裁庭审理后确认案件属于法律规定不能仲裁的,依法予以驳回。

第四条规则的适用(一)当事人同意由本会进行仲裁的,应视为同意按照本规则进行仲裁。

当事人约定按照本规则进行仲裁但未约定仲裁机构的,视为同意将争议提交本会仲裁。

(二)当事人同意由本会进行仲裁,但约定适用其他仲裁规则,或约定对本规则有关内容进行变更的,从其约定,但其约定无法实施或与仲裁程序适用法律的强制性规定相抵触者除外。

(三)本会就特定的行业争议制定行业仲裁规则的,如该行业仲裁规则的规定与本规则不一致,以该行业仲裁规则的规定为准。

该行业仲裁规则未规定的,适用本规则。

第五条主任职责本会主任履行仲裁法和本规则赋予的职责。

副主任或者秘书长经主任授权,可以代为履行主任的职责。

第六条仲裁员名册(一)本会根据仲裁法规定的条件从具有专门知识和经验的人士中聘任仲裁员,设立仲裁员名册。

(二)本会根据需要可以按专业设定仲裁员名册。

按专业设定的仲裁员名册仅用于说明仲裁员的专业优势,当事人选定仲裁员不受按专业设定的仲裁员名册的限制。

(三)当事人应从本会的仲裁员名册中选定仲裁员。

第七条放弃异议权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本规则或者仲裁协议中规定的任何条款未被遵守,但仍参加或者继续参加仲裁程序且未及时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放弃其提出异议的权利。

如何书写仲裁申请书

如何书写仲裁申请书

如何书写仲裁申请书如何书写仲裁申请书(1)首部。

该部分应载明下列事项:①标题,写明“仲裁申请书”字样;②申请人和被申请人是自然人的,分别写明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申请人和被申请人是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分别写明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3)仲裁请求。

写明申请人通过仲裁委员会向被申请人主张实体权利的具体要求。

(4)事实和理由。

事实部分应写明当事人之间经济纠纷发生、发展的经过,争议的具体内容和焦点,被申请人应承担的责任以及上述事实依据。

理由部分写明发生争议的原因。

(5)尾部。

写明送致的仲裁委员会的全称。

在右下方写明申请人的姓名。

申请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要写明全称,并写明其法定代理人或主要负责人姓名、职务。

注明年、月、日,并加盖公章。

仲裁程序特点仲裁委员会作为一常设国际商事仲裁机构,除具有仲裁一般的诸多优点外,还具有自己显著的特点,具体表现在:2、仲裁与调解相结合。

结合仲裁的优势和调解的长处,在仲裁程序开始之前或之后,仲裁庭可以在当事人自愿的基础上,对受理的争议调解解决,如调解失败,仲裁庭将按照仲裁规则的规定继续进行仲裁,直到作出终局裁决。

其核心是在同一程序即仲裁程序中,仲裁员视必要可以履行调解员的职能。

3、收费较低。

仲裁委员会现行的仲裁规则规定的仲裁费收费标准与世界其它各主要国际商事仲裁机构相比是比较低的,仲裁委员会努力做到以较低的收费为当事人提供便捷优质的服务。

申请劳动仲裁须知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发生以下劳动争议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一)因用人单位开除、除名、辞退劳动者和劳动者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二)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的规定发生的争议;(三)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一)位于本市东城、西城、崇文、宣武、海淀、朝阳、石景山、丰台区的中央和市属外资企业、中外合资企业及外商独资企业与劳动者发生的劳动争议案件;(二)外省、市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作企业及外商独资企业驻京办事机构或分支机构与劳动者发生的劳动争议案件。

无锡市劳动争议仲裁须知

无锡市劳动争议仲裁须知

无锡市劳动争议仲裁须知一、劳动争议仲裁受理范围1、因用人单位开除、除名、辞退职工和职工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2、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的规定发生的争议;3、因执行、变更、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4、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处理的其他争议;二、劳动争议仲裁当事人的范围1、用人单位包括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港澳台投资企业、私营企业、联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和个体经济组织,以及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2、职工包括依法与企业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以及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

三、劳动争议申诉时效当事人应当从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六十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超过前款规定的申请仲裁时效,经仲裁委员会认定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它正当理由的,应当受理。

但从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超过一年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四、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应当符合的条件1、申诉人必须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职工与单位;2、有明确的被诉人、具体的请求的理由;3、属于国家有关劳动争议处理法规规定的劳动争议;4、属于受诉仲裁委员会管辖,并符合申请仲裁的时效规定。

五、当事人申请仲裁时应提供的材料1、劳动争议仲裁申诉书(含当事人基本情况、申诉请求的内容、事实和理由);2、申诉人的身份证或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3、与申诉请求相关的证据材料;注:1)劳动合同、聘用书等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2)权益受侵害的证据;3)劳动争议发生时间的证据;4)如增加申诉请求,应提供该申诉请求与所诉的劳动争议具有不可分性的相应证据;5)如是因追索劳动报酬、保险福利、经济补偿金、培训费及其他相关费用等发生的劳动争议,劳动者应提供相应数额的证据;6)如是因用人单位作出的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的劳动争议,用人单位应提供相应证据;7)如用人单位需适用本单位规章制度的,应提供该规章制度系通过民主程序制定且不违反劳动法的规定、并已向劳动者公示的证据;8)支持申诉请求的其他证据。

仲裁费申请书

仲裁费申请书

仲裁费申请书仲裁费申请书申请仲裁收费须知当事人申请仲裁须按规定缴纳仲裁案件受理费和仲裁案件处理费。

1、当事人凭立案组出具的上海仲裁委员会交款审核单(一式二联)缴费。

2、当事人缴纳仲裁费有下列三种付费方式可供选择:a、直接缴付现金;b、直接使用银行卡通过pos机缴付;c、通过银行划帐(只限于外地当事人)。

3、本会转帐收取仲裁费帐号如下:上海仲裁委员会预算外收入专户055012——00020004090建行上海第一支行4、当事人缴纳仲裁费后,由财务室开具“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当事人应妥善保管该缴款书。

5、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案件受理费和仲裁案件处理费收费标准如下:(根据国务院国办发[1995]44号《仲裁委员会收费办法》的通知制定)申请仲裁收费标准篇二:仲裁申请书仲裁申请书申请人:电话:被申请人:住所地:法定代表人:电话:仲裁请求:1、请求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自20XX年x月xx日至实际交房之日的逾期交房违约金(暂计至20XX年x月xx日,总计元,最终须计算至实际交房之日止)。

2、请求裁决被申请人立即向申请人交付符合条件的房屋。

3、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承担本案的全部仲裁费用。

事实与理由:20XX年x月xx日,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签订了《xx市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被申请人将xx小区第x幢x单元x层x号房以元出售给申请人。

合同第九条约定被申请人应在20XX年x月xx日将符合合同约定条件的商品房交付给申请人。

合同第十一条约定被申请人如超过30日不能将房屋交付与申请人,自合同第九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被申请人按日向申请人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三的违约金。

合同签订后,申请人依约支付了首付款和办理了贷款,截至目前,申请人已支付房价款元。

但被申请人到20XX年x月xx日收到被申请人寄来的《延期交房告知函》,告知因迎接行政部门检查导致工程停工60日,以致交房延期。

并于20XX年x月xx日寄来《入伙通知书》,通知20XX年x月xx日收房。

河南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河南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一、申请须知
1、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因身体残疾等原因书写仲裁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仲裁委员会记入笔录,申请人需在笔录中签名或加盖指模。
2、仲裁申请人在递交仲裁材料前应先从下列几方面自行审核:(1)申请人是否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当事人主体是否适格;(2)申请仲裁的争议是否属于劳动人事争议;(3)申请仲裁的劳动人事争议是否属于仲裁委员会的受理内容;(4)该争议是否属于本仲裁委员会管辖;(5)申请书及有关材料是否齐备并符合要求;(6)申诉时间是否符合申请仲裁的时效规定。
8、仲裁第三人通知书································· 13
9、举证通知书······································ 14
10、证据清单······································· 16
11、答辩书········································· 17
28、撤回仲裁申请书································ 43
29、同意撤回仲裁申请通知书·························· 44
30、撤回仲裁申请通知书··························· 45
31、视为撤回仲裁申请通知书························· 46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律师事务所函原件一份、代理律师执业复印件二份
□其他:
当事人签名确认:
日期:
备注:现先接收仲裁申请资料,待本委审查后决定是否受理。请当事人妥善保管本《回执》。当事人可自仲裁机构接收《仲裁申请书》之日起5日内来电或来人查询受理结果。当事人领取本委发出的《受理通知书》或《不予受理通知书》时将本《回执》交回本委。

北京朝阳区劳动仲裁委立案须知

北京朝阳区劳动仲裁委立案须知

北京朝阳区劳动仲裁委立案须知北京朝阳区劳动仲裁委是北京各各区县中受理劳动案件最多的劳动仲裁委,另一个比较多的就是北京海淀区劳动仲裁委,朝阳区劳动仲裁委在受理劳动案件有着特殊的规定,先总结如下,供大家参考1. 在立案环节,朝阳劳动仲裁委要求本人亲自立案,非本人去的,要求委托书不仅要有授权委托书,而且还要携带申请人的身份证原件,这一点请大家注意。

2. 朝阳劳动仲裁委立案时,需要提交仲裁申请书,可以自己打印也可以采用朝阳仲裁委自己所印制的格式样式,自己打印的项目必须和格式样式一致,否则有可能被拒收。

3. 朝阳劳动仲裁委立案时,要求申请人提交一定的证据,来证明双方存在劳动合同关系或者劳动仲裁申请内容,比如劳动合同,工资单等。

这些在其他劳动仲裁委很少要求。

4. 朝阳劳动仲裁委受理案件后,会直接发出受理和开庭通知,不安排专门的举证期限,而海淀区劳动仲裁委有专门的举证期限。

以下是劳动仲裁委的一般性规定和地址,供大家一起参考。

一、事项名称:处理劳动争议仲裁案件二、事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二十八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六十五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三、办理对象及范围:在朝阳区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劳动争议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在朝阳区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争议四、办理条件:1、所诉争议属于劳动争议;2、依法提起申诉;3、案件属本委管辖范围。

五、办理时限:应当自立案之日起45日内审结,特殊情况可依法延长审限。

办理结果状态:依法作出裁决书、调解书或当事人撤诉。

六、办理部门:朝阳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受理投诉举报在行政执法受理服务中心,之后移交到仲裁科进行处理。

八、办公地点:朝阳区大柳树100号九、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 节假日除外十、联系电话:64678220十一、办事流程:本文转载自劳动争议咨询中心,原文地址:/fuwu/776.html。

上海劳动争议仲裁规定是哪些

上海劳动争议仲裁规定是哪些

上海劳动争议仲裁规定是哪些上海市申请劳动仲裁的具体流程提出申请一、申请仲裁时效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

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二、提交材料登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

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立案受理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将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

被申请人收到仲裁申请书副本后,应当在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答辩书。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答辩书后,应当在五日内将答辩书副本送达申请人。

被申请人未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

不予受理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

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庭前调解1、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应当先行调解。

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制作调解书。

2、调解书应当写明仲裁请求和当事人协议的结果。

调解书由仲裁员签名,加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

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发生法律效力。

3、调解不成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当事人反悔的,仲裁庭应当及时作出裁决。

开庭审理一、仲裁庭的组成:仲裁庭由三名仲裁员组成,设首席仲裁员。

简单劳动争议案件可以由一名仲裁员独任仲裁。

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在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将仲裁庭的组成情况书面通知当事人。

三、回避1、回避的理由(1)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代理人的近亲属的;(2)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3)与本案当事人、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裁决的;(4)私自会见当事人、代理人,或者接受当事人、代理人的请客送礼的。

深圳劳动仲裁须知【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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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劳动仲裁须知【推荐】(一)深圳市、区劳动仲裁委员会的管辖划分深圳市劳动仲裁委员会负责特区内以下用人单位与员工发生的劳动争议:1、中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驻深用人单位,2、市党政机关、行政事务、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3、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和深业集团及其控股企业4、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的企业5、工伤案件;6、各保税区内用人单位与其员工发生的劳动争议由保税区派出庭管辖。

罗湖、福田、南山、盐田劳动仲裁委员会除上述市级仲裁委员会管辖范围外其他用人单位与其员工发生的劳动争议。

龙岗、宝安劳动仲裁委员会辖区内所有用人单位与其员工发生的劳动争议(光明新区内劳动争议由光明新区仲裁派出庭管辖。

)注:1、被申请人为企业及其分支机构的,请到深圳市工商物价信息中心打印注册信息登记资料,具体地址为:竹子林金众大厦一楼2、被申请人为非企业单位的,请到立案窗口由工作人员出具介绍函到相关机构打印注册登记资料。

(二)劳动仲裁受案范围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3、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4、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5、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三)劳动仲裁时效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

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

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法律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

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申请人以时效中断、时效中止为由主张请求未过时效的,应提供相关证据证明。

西安劳动仲裁程序是怎样的

西安劳动仲裁程序是怎样的

西安劳动仲裁程序是怎样的一:仲裁申请。

当事人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必须提交书面申请,申请书应当写明:申诉人姓名、职业、住址、工作单位,企业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被申诉人的情况。

二:审查受理。

仲裁委员会办事机构接到仲裁申请书后,对符合受理条件的,仲裁委员会办事机构应填写《立案审批表》。

三:仲裁准备。

劳动仲裁一直是我们比较关注的事情也是我们必须掌握的事情,劳动仲裁和我们的工作和生活息息相关,各个地方的劳动仲裁程序大同小异,那么西安劳动仲裁程序是什么样的?劳动仲裁的时间等问题由我们为您解答。

▲一、西安劳动仲裁程序1、仲裁申请。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

劳动者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仲裁委员会递交仲裁申请书及劳动关系证明并提交相关证据)2、收到仲裁受理通知书。

(申请到受理一般需要五天时间)3、被申请人答辩。

(被申请人收到仲裁申请书副本后,应当在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答辩书。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答辩书后,应当在五日内将答辩书副本送达申请人)4、开庭通知。

(仲裁庭应当在开庭五日前,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须知:申请人收到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视为撤回仲裁申请。

被申请人收到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裁决。

5、开庭。

(宣布开庭--申请人宣读申请书--被申请人宣读答辩书--辩论质证--宣布闭庭--笔录签字)6、收到调解书或裁决书。

(开始申请到收到裁决通常60日内结束)7、被申请人不依法履行生效调解书或裁决书,申请人可依法到有管辖权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8、调解书或裁决书生效前双方不服可到法院提起诉讼。

(终局裁决除外)9、民事诉讼程序。

(两审终审)▲二、仲裁诉讼劳动仲裁是比较直接的维权办法,也可以同时进行,因为不按规定给予职工经济补偿和不参加社会保险是可以到劳动部门投诉获得。

根据监察内容规定:第十三条禁止用人单位的下列行为:1、在媒体上公开发布招工信息时,不将招工简章送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备案的;。

申请劳动仲裁须知

申请劳动仲裁须知

如何申请劳动仲裁申请仲裁须知事项一、申请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应当符合的条件(1)申请人是与本争议有直接利害关系的用人单位或者劳动者;(2)双方当事人主体适格;(3)有明确的被申请人;(4)有具体的仲裁请求、事实和理由;(5)符合受理范围和管辖范围的相关规定。

二、申请仲裁需要提交的材料(一)申请人是自然人的,需要提交以下材料:(1)仲裁申请书(正本一份,副本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即“1+被申请人人数”份);(2)申请人身份证件复印件(一份);(3)被申请人的基本信息(一份),其中:①被申请人为企业、个体经济组织的,可到工商部门办公点查询打印;②被申请人为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事业单位、机关单位的,可登陆“全国组织机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公示查询平台”查询打印;(4)填写《当事人送达地址确认书》,载明准确的送达地址、联系电话及其他联系方式(一份);(5)授权委托书等相关材料(有委托代理人的需提交一份);(6)其他材料(一份),包括:①能够体现属于本仲裁委管辖范围的基本材料;②能够体现当事人与本案具有利害关系的基本材料:③与申请人请求事项具有关联性的其他材料;如:工伤待遇争议应提供《认定工伤决定书》以及《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通知书》及其他与本案有关的材料。

申请人是用人单位的,除上述(2)、(3)不用提交外,其他都应当提交,并还应提交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以及身份证件复印件。

三、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的内容(1)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件号码、住所、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2)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3)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4)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仲裁申请书应由申请人本人签字捺印,申请人是用人单位的应当加盖单位公章。

四、劳动人事争议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吗?不可以,劳动人事争议属于仲裁前置。

应当先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或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西安市劳动仲裁申请书【范本模板】

西安市劳动仲裁申请书【范本模板】

申请书
申请人:(签名或盖章)
时间:年月日
填写须知
1、填写本申请书前,请先读本《填写须知》。

2.本申请书必须用钢笔或签字笔书写,字迹要工整,内容要简明扼要,申请人必须填写清楚申请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时间、工作单位、职务(工种)、家庭住址、通讯地址、联系电话、邮政编码及被申请人名称、住所地、法定代表人名称和职务、单位性质、用工形式、联系电话、通讯地址、邮政编码。

3、请求事项,即申请人要达到的目的。

仲裁请求,必须逐项书写清楚。

4、写明事实与理由,要求申请人将争议发生的经过及申请人所持的观点交待清楚.叙述时,观点必须鲜明.
5、申请人签名,要求申请人本人填写,并填写清楚日期。

6、如申请人诉多个被申请人时,可按照本《申请书》的格式样本制作,增加被申请人,纸张大小要求A4型号。

如用人单位作为申请人时,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可参照本《申请书》格式中被申请人的基本简况来设计、制作,被申请人的基本简况可参照本《申请书》格式中申请人的基本简况来设计、制作。

7、“事实与理由”部分的空格不够时,可增加中页。

8、申请书副本份数应按被申请人的个数提交。

9、被申请人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答辩书时,纸张及字大小要求A4型号,3号字型.
申请书
申请人:性别:出生时间:工作单位:职务(工种):
家庭住址: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邮政编码:
被申请人: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职务:
单位性质:用工形式: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邮政编码:
请求事项:
事实与理由:
此致
西安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附:申请书副本份
申请人:(签名)
申请时间:年月日。

劳动仲裁通知书

劳动仲裁通知书

劳动争议仲裁告知书一、仲裁请求不当的风险。

当事人申请仲裁时,应依据客观事实和有关劳动法律、法规提出自己的请求事项。

请求不当或随意扩大请求范围,将会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

二、劳动争议仲裁公开进行,但当事人协议不公开进行或者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除外。

三、按时出庭。

当事人收到书面开庭通知书后,必须准时到达应到场所。

当事人有正当理由无法按时参加庭审的,应当在开庭三日前向仲裁委请求延期开庭,是否延期,由仲裁委决定。

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在开庭期间未经仲裁庭同意自行退庭的,对申请人按撤回仲裁申请处理,对被申请人按缺席裁决处理。

当事人开庭迟到三十分钟以上的,视为拒不到庭。

四、遵守仲裁庭纪律。

当事人在庭审过程中应当遵守仲裁庭纪律,服从仲裁庭指挥。

违反仲裁庭纪律,经仲裁庭二次警告仍不改正的,对申请人按撤回仲裁申请处理,对被申请人按缺席裁决处理。

五、终局裁决。

下列劳动争议,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做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一)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二)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

六、注意事项。

依法、公正、及时是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处理劳动争议的原则。

为促进廉洁执法、保证案件的公正审理,特向当事人及代理人提出下列注意事项:(一)不准以任何方式向办案人员行贿、送礼和请吃;(二)不准为办案人员购置物品和谋取不正当利益;(三)不准自己或委托他人向办案人员说情;(四)不准贿买他人作虚假证明;(五)不准诬告陷害办案人员。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劳动争议仲裁举证通知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案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同时参照民事证据规则的一般规定,现将有关举证事项通知如下:1、当事人在参加仲裁活动中,应当提交能证明其身份的相应的证据材料。

广州市仲裁委员会立案告知

广州市仲裁委员会立案告知

申请仲裁须知欢迎垂询中国广州仲裁委员会!如果您/您公司准备通过本会的仲裁向对方索赔或者解决已经出现的纠纷,请关注下列申请仲裁须知:一、到本会仲裁,一般需要您/您公司与对方的合同中有仲裁条款,或者达成书面仲裁协议。

二、同时,请提交下列文件:(一)仲裁协议;(二)包含有下列内容的仲裁申请书原件:(1)当事人的姓名(名称)、住所、邮政编码、电话号码、传真号码、电子邮箱或者其他电子通讯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还应当列明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2)仲裁请求和所依据的事实、理由;(三)证据材料(附证据目录或清单);(四)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或公安局出具的人口信息1份(自然人);公司企业则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1份;(五)被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或公安局出具的人口信息1份(自然人);公司企业则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1份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打印的注册信息1份。

三、材料份数(一)普通程序(50万【含】以上):以上第(二),(三)项材料一式5份。

(二)简易程序(50万以下):以上第(二),(三)项材料一式3份。

(三)被申请人每增加一人,则增加一份仲裁申请书、证据目录或清单、证据材料。

(四)若申请财产保全/证据保全,请提交以下材料:(1)财产保全申请书/证据保全申请书原件2份;(注明"此致中国广州仲裁委员会并转XX法院"),并提供该法院的地址、电话等;若申请法院为外省法院的,有代理人的还须附上授权委托书原件一份。

(2)仲裁申请书(复印件或原件)1份(财产保全具体事宜以相关法院要求为准)。

四、材料形式(一)仲裁申请书(1)请求利息,注明:①利息主张起、止日期;②利率;③暂计至提交仲裁请求之日的数额;(2)请求违约金或损失(如差旅费、保全费),注明金额或参照利息请求提供详尽计算公式及截至提交仲裁申请之日已发生的金额;(3)签名/盖章、写日期(日期为提交材料当日);(4)仲裁申请书须由申请人亲自签名或单位盖章,署上日期;(5)申请书中所有改动须有权签字人签字并签署日期。

申请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须知及风险告知书

申请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须知及风险告知书

申请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须知及风险告知书当您准备参加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活动时,请仔细阅读本材料,以便您了解仲裁活动中的相关规定,方便您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一、劳动纠纷有哪些解决方式发生劳动人事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

这些方式都不能解决问题时,可以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仲裁委)提出仲裁申请,也可以不经协商或调解直接提出仲裁申请.二、仲裁委受理哪些案件依据《劳动人事争议办案规则》第二条的规定,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受理以下争议案件:(一)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与劳动者之间,以及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之间,因确认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二)实施公务员法的机关与聘任制公务员之间、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 (单位)与聘任工作人员之间因履行聘任合同发生的争议;(三)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之间因除名、辞退、辞职、离职等解除人事关系以及履行聘用合同发生的争议;(四)社会团体与工作人员之间因除名、辞退、辞职、离职等解除人事关系以及履行聘用合同发生的争议;(五)军队文职人员聘用单位与文职人员之间因履行聘用合同发生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由仲裁委员会处理的其他争议。

三、当事人应当到哪个仲裁委申诉当事人应当向有管辖权的仲裁委提交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申请。

(一)劳动争议的管辖:1、用人单位注册地及劳动合同履行地位于城六区的劳动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注册地仲裁委管辖;2、用人单位注册地及劳动合同履行地位于城六区的、注册资金在1000万美元以下的中央、市属单位与外商合资、合作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含港澳台合资、合作和独资企业)的劳动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注册地仲裁委管辖;3、用人单位的注册地或劳动合同履行地不在城六区,而是位于远近郊区或经济技术开发区的、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在本市,而注册地在外埠的劳动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注册地或劳动合同履行地的仲裁委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仲裁委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仲裁委管辖。

劳动仲裁开庭须知

劳动仲裁开庭须知

劳动仲裁开庭须知
作为一名职场人士,我们都希望自己的劳动权益得到保障。

但是,如果自己的劳动权益受到侵害,可能需要依靠劳动仲裁来解决。

那么,如果你需要去劳动仲裁开庭,你需要了解哪些注意事项呢?
第一,提前准备好证据。

在劳动仲裁开庭前,你需要提交相关的
证据来支持自己的权益。

证据可以包括工资单、合同、邮件、聊天记
录等等。

准备好充分的证据是你维护自己权益的重要保障。

第二,认真听取仲裁员的讲解。

在劳动仲裁开庭时,仲裁员会对
双方当事人的诉求进行听证。

你需要认真地听取仲裁员的讲解,理解
仲裁员的意图,并配合仲裁员进行调解。

如果你有不同的意见,可以
在听取完仲裁员的讲解之后提出,但一定要注意表达方式,避免引起
不必要的争端。

第三,注意场合形象。

虽然劳动仲裁不同于刑事案件,但在法庭
上仍需要尊重仲裁员和法律程序。

因此,在劳动仲裁开庭时,你需要
穿着得当,不要穿拖鞋、短裤等不为人所容的服装。

同时,举止得体,不要大声喧哗,表现出对仲裁员和法律程序的尊重。

第四,维护自己的权益。

劳动仲裁过程中,你需要坚定维护自己
的合法权益。

如果你认为仲裁员的决定不合理,你可以提出申诉或者
上诉。

但是,一定要注意在法律许可的情况下行使自己的权利,不要
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

总之,在劳动仲裁开庭时,你需要全面准备、认真听取仲裁员的
讲解、注意场合形象、维护自己的权益。

只有这样,你才能在劳动仲
裁中获得最大程度的权益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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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仲裁须知
依据《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的规定,仲裁程序分为简易程序、一般程序和涉外程序。

争议金额为人民币20万元以下的案件,适用简易程序;争议金额为人民币20万元以上的案件,适用一般程序;一方或双方当事人是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企业或组织,或者争议的标的物、或者当事人之间经济法律关系的设立、变更、终止的法律事实发生在外国的合同争议或者其他财产争议案件适用涉外程序。

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申请仲裁时需提交下列材料
1、《仲裁申请书》共4份;
2、仲裁协议、合同文本及附件共4份;
3、支持仲裁请求的有关的票据、信函、材料,及与本案有关的证明材料、证明文件共4份;
4、当事人主体资格的证明文件:a、若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则须提交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各1份、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1份、申请人的授权委托书1份;b、若当事人为自然人,则须提交身份证复印件1份、授权委托书1份;
5、证据目录清单4份,该证据目录清单应包括证据序号、证据名称、证明事实、证据页数。

适用一般程序和涉外程序的案件申请仲裁所需提交的材料
1、《仲裁申请书》共6份;
2、仲裁协议、合同文本及附件共6份;
3、支持仲裁请求的有关的票据、信函、材料,及与本案有关的证明材料、证明文件共6份;
4、当事人主体资格的证明文件:a、若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则须提交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各1份、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1份、申请人的授权委托书1份;b、若当事人为自然人,则须提交身份证复印件1份、授权委托书1份;
5、证据目录清单6份,该证据目录清单应包括证据序号、证据名称、证明事实、证据页数。

仲裁申请立案应提交的材料
一、仲裁申请书
个人应当签名
法人或其他组织应当加盖公章
二、仲裁协议或附有仲裁条款的合同
携带原件供核对
三、身份证明文件
个人提供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文件
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企事业证照或批件,以及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证明书
四、授权委托书
须列明委托事项和具体代理权限,有授权者的签字或盖章,并注明授权日期。

五、证据材料
应当附证据材料清单;所有证据材料应当编好页码及证据序号。

六、当事人自己认为需要提交的其它材料
注:
1、以上材料适用普通程序的案件均需一式五份提交;如为争议金额不超过100万元人民币的案件适用
简易程序,以上材料均一式三份提交;若当事人超过两人,则需在前述规定基础上增加相应的份数。

2、以上材料纸张均使用A4格式。

3、以上材料中的仲裁申请书、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及证据材料清单可以参照使
用本会的示范格式文本(点击“仲裁文书”)。

4、详尽要求请查阅本会仲裁规则及相关法律规定。

人事争议仲裁工作程序
1、申请仲裁人填写《仲裁申诉表》;
2、组织进行调查,写出调查情况;
3、研究是否符合仲裁范围(不符合条件不予受理);
4、符合仲裁条件的先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答复予以仲裁;
5、书面通知仲裁双方及仲裁庭人员开庭时间、地点及有关事宜;
6、法定代表人不能参加的,需出具证明,他人参加的要出具授权委托书;
7、申请仲裁人提供有关证据;
8、如遇特殊情况仲裁案件需延期处理的,应填写《延期处理仲裁案件审批表》;
9、开庭结束后,填写《人事仲裁案件结案审批表》;
10、发出人事仲裁裁决书。

海事仲裁的程序
以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为例:
第一步:提起仲裁申请
申请人应向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上海分会提交仲裁申请书,一式五份;简易程序中申请人应提交仲裁申请书一式三份。

仲裁申请书应写明:
(1)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名称和地址(如果有邮政编码、电话、电传和传真也应写明);
(2)申请人所依据的仲裁协议,可以是当事人在合同中订立的仲裁条款,也可以是以其他方式在争议发生之后达成的提交仲裁的书面协议;
(3)案情和争议要点;
(4)申请人的请求及所依据的事实和依据。

仲裁申请书应由申请人及/或申请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名及/或盖章。

申请人提交仲裁申请书时,有关的证明文件应一式五份提交仲裁委员会,简易程序中申请人应提交一式三份前述文件。

申请人应按照仲裁委员会的仲裁费用表的规定预缴仲裁费。

被申请人应在收到仲裁通知之日起30天内(简易程序为20天)向仲裁委员会秘书处提交答辩书和有关文件一式五份(简易程序为一式三份)。

被申请人如有反请求,最迟应在收到仲裁通知起30天内(简易程序为20天)以书面形式提交仲裁委员会秘书处。

被申请人提出反请求时,应在其书面反请求中写明具体的反请求项目和金额、反请求理由以及所依据的事实和证据,附具有关的证明文件,并预缴反请求仲裁费。

第二步:选定仲裁员
双方当事人应当各自在收到仲裁通知之日起15天内在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名册中选定一名仲裁员或者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

首席仲裁员由双方当事人共同选定。

如果双方当事人在被申请人收到仲裁通知之日起15天内未能共同选定或者共同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首席仲裁员,则由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

在简易程序中,双方当事人应在被申请人收到仲裁通知之日起10天内共同选定或者共同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一名独任仲裁员。

逾期未指定的,由仲裁委员会主任代为指定一名独任仲裁员成立仲裁庭。

第三步:审理
仲裁庭应当开庭审理案件,但经双方当事人申请或经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仲裁庭也认为不必开庭审理的,仲裁庭可以只依据书面文件进行审理并作出裁决。

简易程序由仲裁庭根据案情决定是否开庭审理。

仲裁庭开庭审理时,当事人应当对其申请、答辩和反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做进一步的陈述,出示有关证据,回答仲裁庭的提问,并可对有关法律问题进行辩论。

开庭审理后,当事人应在仲裁庭规定的期限内补交证明材料。

仲裁庭应当在组庭之日起六个月内作出裁决书。

简易程序的裁决书应当在最后一次开庭审理之日起30天内作出;书面审理的,应当在仲裁庭成立之日起90天内作出。

劳动仲裁的程序
仲裁庭开庭裁决,可以根据案情选择以下程序:
1、由书记员查明双方当事人、代理人及有关人员是否到庭,宣布仲裁庭纪律;
2、首席仲裁员宣布开庭,宣布仲裁员、书记员名单,告知当事人的申诉、申辩权利和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请回避并宣布案由;
3、听取申诉人的申诉和被申诉人的答辩;
4、仲裁员以询问的方式,对需要进一步了解的问题进行当庭调查,并征询双方当事人的最后意见;
5、根据当事人的意见,当庭再行调解;
6、不宜进行调解或调解达不成协议时,应及时休庭合议并作出裁决;
7、仲裁庭复庭,宣布仲裁裁决;
8、对仲裁难作出结论或需提交仲裁委员会决定的疑难案件,仲裁庭应当宣布延期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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