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工伤申报、调查及认定管理办法
工伤认定管理办法
第一条目的为了保障因工作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范围本办法规定了公司处理工伤事故的管理职能和管理内容与要求,适用于股份公司各生产分厂和管理部门以及全体员工发生的工伤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
第三条引用文件《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第586号令发布第四条定义1、工伤是指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活动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不良因素的伤害和职业病伤害。
2、职业病是指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而引起的疾病。
3、工伤认定是指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
第五条职责(一)总经理是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主管安全副总经理对全公司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对公司发生的工伤(亡)事故的责任者,视其情节,行使批评教育、行政纪律处分权。
(二)制造管理部在主管安全副总经理领导下,负责组织工伤事故的上报、调查、处理和统计分析。
负责制定整改措施计划,并监督完成。
(三)行政管理部负责按时交纳公司职工工伤保险费,并根据生产管理部审签的工伤假单,按有关规定对工伤职工执行工伤待遇。
(四)财务管理部负责筹措职工工伤保险费以及事故调查、整改等事项所需费用。
第六条管理内容一、工伤(亡)事故报告(一)职工发生工伤(亡)事故后,现场人员或发现者必须立即向所在部门负责人报告。
事故发生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必须立即向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和制造管理部报告,如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公司应在1小时内向甘井子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大显集团公司等单位和部门报告。
二、工伤(亡)事故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二)事故的简要经过;(三)事故已经造成造成的伤(亡)人员姓名、性别、年龄、工种、伤害性质等;(四)已经采取的救治措施;(五)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员工工伤管理制度
员工工伤治理制度(试行)一、目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为了规范工伤申报及费用报销程序,控制工伤事故率,着落公司本钱,并使工伤治理有依可循,特制定本标准。
二、适用范畴本标准适用于本公司在职的每位员工。
三、定义企业工伤是指企业员工在工作中造成职业病、负伤、致残和死亡。
四、职责(一)人力资源部负责办理员工工伤险的缴纳工作。
并为员工办理工伤认定、按规定给予办理报销。
(二)各部门领导全面负责本部门的工伤治理工作。
不得瞒报虚报工伤事故,控制并着落工伤事故率,积极配合调查和处理工伤事故.(三)各部门领导负责办理工伤事故认定和鉴定,并向行政办公室提交工伤事故报表。
五、工伤治理规定(一)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遭到事故伤害的;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扫尾性工作遭到事故伤害的;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实行工作职责遭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4.患职业病的;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遭到伤害或者产生事故着落不明的;6.在上下班途中,遭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二)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2.在抢险救灾等保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遭到伤害的;3.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获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依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依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三)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的情形:1.成心犯法的;2.醉酒或者吸毒的;3.自残或者自杀的。
4.因工负伤后,本人成心加重伤情或无理谢绝接受检查医治的;5.由于本人违法行动或成心行动(包括但不限于自杀、自残、斗殴、吸毒、酗酒、酒后上岗、酒后开车、蓄意违章等)或无证驾驶机动车辆的;6.劳动者不听从用人单位领导安排和指挥,工作中因忽视大意、忽视生产安全、工作时间内干私活、工作时间以外未经主管领导批准擅自加班以及违背工作操作规程等因素而造成伤害;7.法律规定的其它事项。
职工工伤保险管理办法
职工工伤保险管理办法为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职工依法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在公司在册合同制员工。
二.缴费申报(一)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比例2005年定为1.2%,并按有关规定上下浮动,职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二)缴费基数按养老保险口径统计,以全部职工上月工资总额为基数并按上年社平工资60%保底,300%封顶。
(三)每月5日前由综合部统计汇总向区工伤保险经办机构申报缴纳。
三.工伤报告、工伤认定与劳动能力鉴定(一)职工发生事故伤害后,所在部门20小时内必须速报公司综合部,综合部24小时内向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区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报告。
综合部及所在部门要协助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经办机构做好核查、建档、医疗救治工作。
(二)职工自发生事故伤害或者被确诊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由二级单位或本人提出工伤认定书面申请,并提交有关资料报综合部审查,符合工伤认定条件的,综合部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定。
(三)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受到事故伤害的;3.在工作期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4.患职业病的;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四)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1.在工作期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抢救无效死亡的;;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3.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五)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1.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2.醉酒导致伤亡的;3.自残或者自杀的;(六)工伤认定一般需附带以下材料:1.工伤认定申请书;2.工伤事故报告或工伤事故登记表;3.医疗诊断书或职业病诊断证明书;4.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
工伤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制度(五篇)
工伤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制度工伤事故制度,是劳动保护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
是为了使公司及时准确地掌握职工的工伤事故情况和公司产形势,以便分析研究事故的基础上,总结出事故的发生规律,吸取事故的经验教训,采取有效的措施和避免事故及其带来的经济损失,保证生产中人员和公司财产的安全。
一、工伤事故的定义和分类工伤事故是指公司职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发生呢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
人身伤害可分为死亡、重伤、轻伤。
二、事故报告登记工人职员发生负伤事故,负伤人员或最先发现的应立即报告班长,班长应立即报告组长,组长必须在下班之前报告副总。
公司对受伤人员歇工满一个工作日以上的事故,要填写伤亡事故登记表。
公司于每月____日以前,将上月职工伤亡事故,按统一的表格报送当地劳动部门。
公司发生多人事故、重伤事故或死亡事故,生产主管应该以最快的形式将事故的发生时间、地点、伤亡者姓名、年龄、工种和职称、伤害程度、事故经过和发生原因等简略报告公司主管部门、当地劳动部门。
三、事故的调查程序公司发生事故后,首先积极救护伤员,采取措施防止事故蔓延扩大。
认真保护现场,凡与事故有关的物体、痕迹、状态等,都不得破坏。
为抢救伤员需要移动现场某些物体时,必须做好现场标志。
事故发生后,公司领导人应立即组织职工进行调查分析,认真从生产、技术、设备、管理制度等方面找出事故发生的原因,查明责任,确定改进措施,并且指定专人限期贯彻执行。
四、伤亡事故的处理1、处理事故,要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
即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至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
凡发生多人事故、重伤事故和死亡事故,有关领导必须向上级作出调查处理的书面报告。
2、根据事故调查所确定的事实,通过对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的分析,制定出有效的防范措施,防止同类事故重演,根据事故的后果和事故责任者应负的责任提出处理意见。
3、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要严肃适当,既要防止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又要避免处分面过宽、处分不当,要根据情节,分别对事故责任者给予批评教育、罚款,情节特别恶劣的,要给予纪律处分直至追究其刑事责任。
工伤汇报、登记管理制度(4篇)
工伤汇报、登记管理制度一、引言工伤是指在工作期间因工作原因造成的事故伤害和职业病患者。
工伤对劳动者和企业都会产生不良影响,因此建立健全工伤汇报、登记管理制度对于保护劳动者权益、预防和减少工伤事故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主要围绕工伤汇报、登记管理制度展开,旨在提高企业工伤管理水平,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二、工伤汇报制度1. 汇报责任企业应建立健全工伤汇报制度,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工伤汇报责任。
在发生工伤事件时,由伤者所在部门的主管向上级汇报,并及时通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部门。
2. 汇报时限工伤发生后,工伤汇报应尽快进行,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
在汇报工伤时,应提供详细的工伤事故情况,包括事发地点、时间、工作环境以及伤者个人情况等。
3. 汇报内容工伤汇报应包括以下内容:(1)工伤事故的基本情况,包括事故类型、发生地点、时间等;(2)伤者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岗位等;(3)工伤原因的初步分析和判断;(4)事故处理情况,包括伤者的治疗情况、伤残程度等。
4. 汇报渠道工伤汇报可以通过口头、书面或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
对于较大的工伤事故,企业还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并接受监管部门的调查。
三、工伤登记管理制度1. 工伤登记程序工伤登记应在工伤汇报后进行。
登记过程包括伤者基本信息登记、工伤鉴定和分类登记等。
2. 伤者基本信息登记伤者基本信息登记包括录入伤者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岗位等基本信息,以便后续的工伤管理和伤者权益保护。
3. 工伤鉴定工伤鉴定是判断工伤事故是否符合国家工伤鉴定标准的过程。
由专业的医疗鉴定机构进行,确定工伤的性质和程度。
4. 分类登记根据工伤鉴定结果,对工伤事件进行分类登记。
通常分为轻伤事故、重伤事故和死亡事故三类,并进行编号和档案管理。
四、工伤管理措施1. 伤者救治和康复对于工伤事故伤者,企业应及时组织救治,并提供必要的康复和心理辅导。
同时,建立健全伤者档案和康复管理制度,跟踪伤者康复情况。
2024年企业工伤管理制度
企业工伤管理制度企业工伤管理制度1工业公司工伤事故管理制度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制度规定了工伤事故的确定、分类、报告、调查及处理。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属各单位职工在劳动过程中发生人身伤害、急性中毒事故的管理。
2、引用文件(91)国务院第75号令《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的规定》(60)中保护久字第56号《关于重伤事故范围的意见》3、工伤事故的确定3.1凡职工在生产过程中,受存在的危险因素影响,突然使人体组织受到损伤或使某些器官失去正常机构,以及负伤人员立即中断工作的事故。
3.2职工虽然不在生产岗位上,但由于生产区的设备和劳动条件不良而引起的职工伤亡。
3.3急性中毒。
由于生产过程中存在的有毒物质在短期内大量进入人体,使职工中断工作并进行急救的中毒事故。
3.4凡职工在参加公司组织的非生产性活动中受伤,只能参照工伤负伤处理,不按工伤统计。
3.5凡不在上述范围的,对确定为伤亡又有异议的事故,应把详细情况上报,经主管部门(院科研生产部)批复或报地方劳动局确定。
涉及两个单位的伤亡事故,由伤亡职工所属单位上报统计。
4.工伤事故分类4.1轻伤事故轻伤是指造成职工肢体伤残或某些器官功能性或器质性轻度损伤,表现为劳动能力轻度或暂时丧失的伤害。
一般职工受伤后,歇工在一个工作日以上(含一个工作日),但够不上重伤的。
轻伤事故是指一次事故中发生轻伤的事故。
4.2重伤及重伤事故重伤是指造成职工肢体残缺或视觉、听觉等器官受到严重损伤,一般能引起人体长期存在功能障碍,或劳动能力有重大损失的伤害。
重伤事故是指一次事故中发生重伤(包括伴有轻伤),但无死亡的事故。
4.3死亡事故死亡事故是指一次事故中,死亡员工1~2人的事故。
4.4重大死亡事故重大死亡事故是指一次事故中死亡3人以上(含3人)的事故。
5.事故报告5.1职工发生伤亡事故,负伤人员或者最先发现事故的人员,应立即报告事故所在的单位(以下简称事故单位)的领导,事故单位领导必须立即报告总公司主管领导,经营部和工会部门。
工伤管理制度
工伤管理制度工伤管理制度1. 简介工伤管理制度是企业为了保障职工权益、提高劳动保护意识而制定的一套规章制度。
工伤管理制度的实施旨在预防工伤事故的发生、及时处理工伤事故,并确保受伤职工得到妥善的医疗救治和合理的经济赔偿。
2. 职工工伤申报- 职工在工作岗位上发生事故造成伤害时,应立即向所在部门报告,并由部门负责人指派专人陪同就医。
- 职工必须立即向企业人力资源部门提供有关医疗证明、事故经过描述等相关资料,以便申报工伤。
3. 工伤认定- 企业将职工申报的工伤案件进行审核并报送给相关部门进行认定。
- 工伤认定程序包括对职工的伤情、事故原因、工作岗位上的安全措施等进行调查核实。
- 工伤认定结果应及时通知职工和企业,确保职工享受到应有的待遇和保障。
4. 工伤待遇- 职工发生工伤后,企业应及时为其提供必要的医疗救治和康复服务。
- 职工因工伤休产假的,应按法定规定享受工资待遇。
- 职工在工伤期间,企业应为其保留原岗位,并按规定支付工伤津贴。
5. 工伤事故调查- 企业发生工伤事故后,应立即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调查,查明事故原因和责任人。
- 调查报告应真实、全面地记录工伤事故的经过,并提出防范措施,以避免同类事故发生。
6. 工伤预防措施- 企业应加强安全教育培训,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和防护知识。
- 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严格执行相关安全规章制度。
- 企业应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确保工作环境的安全。
7. 工伤管理责任- 企业各级管理人员应对工伤事故负有责任,落实安全生产的管理职责。
- 部门负责人应组织和指导本部门的安全工作,及时处理工伤事故。
- 企业应设立工伤管理部门,负责工伤申报、工伤认定等相关工作的协调和处理。
8. 公开透明原则- 企业应公布工伤管理制度,并向全体职工进行解读,确保职工了解自己的权益和相关流程。
- 工伤事故处理应公开透明,职工有权了解工伤事故的处理进展及结果。
9. 审查与监督- 企业应定期进行工伤管理制度的审查,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企业工伤处理办法规章制度(三篇)
企业工伤处理办法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规范企业对工伤的处理,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企业内发生的工伤事故,包括由工作原因引起的职工人身伤害事故和职业病事故。
第三条企业应当依法参加工伤保险,向职工支付工伤待遇。
第四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工伤防治制度,加强对职工的安全教育培训,预防和减少工伤事故的发生。
第二章工伤认定与报告第五条企业应当及时报案工伤保险机构,申请工伤认定。
第六条工伤保险机构在收到企业的工伤报案后,应当及时组织工伤认定,对工伤情况进行鉴定,并向企业和职工发出认定意见。
第七条工伤认定结果应当详细说明工伤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伤残程度等相关信息。
第八条企业应当将工伤认定结果通知职工本人,并根据认定结果及时支付工伤待遇。
第三章工伤待遇的支付与保障第九条企业应当根据工伤认定结果,向工伤职工支付相应的工伤待遇,包括伤病补助费、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
第十条企业应当根据工伤职工的实际情况,及时足额支付工伤待遇,并提供必要的帮助和协助。
第十一条企业应当加强与医疗机构的合作,提高工伤职工的医疗服务质量,确保工伤职工的治疗效果。
第十二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工伤待遇申领和支付制度,确保工伤待遇的及时、准确支付给工伤职工。
第四章劳动关系的协调处理第十三条企业应当加强与工会的沟通和协调,共同维护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
第十四条企业应当与工伤职工及其家属进行充分的沟通和协商,解决工伤问题。
第十五条企业应当依法履行劳动关系协调处理义务,通过协商、调解等方式解决工伤纠纷。
第五章法律责任与监督管理第十六条企业应当严格依法履行工伤保险缴费义务,确保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
第十七条工伤保险机构应当加强对企业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工伤认定和工伤待遇支付等方面的问题。
第十八条对于未按照本规章制度履行义务的企业,工伤保险机构可以依法对其进行处罚。
第十九条对于工伤认定不准确或工伤待遇支付不及时的情况,工伤职工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诉讼。
公司工伤管理制度(4篇)
公司工伤管理制度目的:由于员工受伤事故经常发生,除部分是意外原因外,其中有些原因是由于员工人为因素(忽视安全生产、工作疏忽大意、违反操作规程等)造成受伤事故,受伤事故的发生不但影响了工作,还造成了公司和个人财物损失。
为使公司的工伤管理规范化,减少工伤事故的发生,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一、工伤范围规定:1、原则上,下述情况之一发生受伤事故,可列为工伤:①在抢救公司财产和维护公司利益时受伤。
②在公司委派的厂外公务执行过程中非本人责任而意外受伤。
③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④上班时间内在工作过程中按照正常操作规章发生的意外受伤。
⑤法律规定的其它事项。
二、非工伤范围规定:参照社会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员工因下列情况之一负伤、致残或死亡,不能算工伤,不得享受工伤待遇:①因工负伤后,本人故意加重伤情或无理拒绝接受医院检查治疗。
②由于本人违法行为或故意行为(如自杀、自残、斗殴、吸毒、酗酒、酒后上岗、酒后开车、蓄意违章等)或无证驾驶船舶、机动车辆。
③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认定为犯罪行为。
④不听从公司领导安排和指挥,工作中因马虎大意、忽视生产安全、工作时间内干私活、违反操作规程等人为因素而造成伤害。
⑤法律规定的其它事项。
三、工伤事故上报处理程序:1、若发生工伤事故,应马上报告部门主管,部门主管立即通知厂内相关领导,根据伤者情况处理:①轻者,在公司内急救包扎。
②重者,迅速安排车辆将受伤的人员送往医院急救。
2、工伤事故发生后____日内,部门要写出事故详细经过报办公室确认是否属工伤,办公室初审,总经理和厂长核准,属工伤的,按工伤处理。
3、若发生重大事故,应保护事故现场,尽快报告厂长。
在____小时内由办公室会同部门负责人召集现场目击者或有关证人调查事故经过,分析事故原因,制定整改措施。
四、工伤人员医疗费报销和工伤假待遇的规定:1、员工因抢救公司财产和维护公司利益受伤的,可报销全部医疗费。
企业工伤处理办法规章制度范文(三篇)
企业工伤处理办法规章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企业员工的工伤权益,维护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根据《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企业所有员工,无论是在企事业单位还是其他经济组织任职,都适用于此。
第二章工伤认定第三条工伤是在工作期间、因工作原因造成的身体损害、致残、死亡的事故或职业病。
第四条员工如遇到意外事故伤害,应立即向企业报告,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及医疗证明。
第五条企业将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工伤的认定和鉴定,对于符合工伤认定标准的员工,将按照相关规定给予工伤待遇。
第六条工伤认定程序:1. 员工向企业提供工伤申报材料;2. 企业组织工伤认定委员会进行评估,并报经理审核;3. 经理审核后,将认定结果通知员工;4. 如有争议,员工可以提起申诉,由企业工会或员工代表代表员工提出申诉。
第三章工伤待遇第七条符合工伤认定标准的员工,将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享受工伤待遇,具体待遇包括财产补偿、医疗费用报销、丧葬费用等。
第八条财产补偿:1. 工伤认定级别为一级的,将获得一定比例的工资补偿;2. 工伤认定级别为二级的,将获得二级伤残津贴;3. 工伤认定级别为三级的,将获得三级伤残津贴;4. 工伤认定级别为四级的,将获得四级伤残津贴;5. 对于有特殊情况的员工,将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特殊补偿。
第九条医疗费用报销:1. 工伤期间的医疗费用,将由企业全额报销;2. 工伤期间的住院费用和药费,将按比例报销;3. 工伤后的康复费用,将按比例报销。
第十条丧葬费用:1. 如员工因工伤死亡,企业将按照相关规定给予一定的丧葬费用;2. 如员工因工伤导致无法正常工作,企业也将给予一定的丧葬费用。
第四章伤残评定和就业安置第十一条对于工伤认定为伤残的员工,企业将按照国家相关政策进行伤残评定,并给予相应的伤残津贴。
第十二条根据员工的伤残情况,企业将提供适合的岗位和工作环境,为员工提供合适的就业安置。
第十三条如员工因伤残需转岗或者辞职,企业将提供相关的转岗培训和辞退待遇,确保员工的权益。
企业员工工伤事故管理制度
企业员工工伤事故管理制度一、目的为了及时报告、调查和处理工伤事故,明确工伤申报、工伤员工就医及待遇理赔等内容,根据国家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二、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本公司员工发生的《工伤保险条例》中工伤认定范围内的一切工伤事故的处理。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全公司各部门及分子公司。
2.1以下情况认定为工伤2.1.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1.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2.1.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2.1.4患职业病的。
2.1.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
2.1.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及火车事故伤害的。
2.1.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2.2以下情况视同工伤2.2.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2.2.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2.2.3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2.3 以下情况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2.3.1故意犯罪的。
2.3.2醉酒或者吸毒的。
2.3.3自残或者自杀的。
三、职责3.1 各部门3.1.1负责本部门工伤事故的调查和报告,因迟报、瞒报、谎报所致的事故责任增加部分由具体责任部门或责任人承担。
3.1.2 负责配合人力资源部进行事故的调查工作,提交相关资料到人力资源部存档;负责各项安全纠正和预防措施的实施。
3.1.3负责工伤员工住院、停工留薪期间的伤情跟进。
3.2 人力资源部3.2.1 负责员工发生工伤事故的调查、处理、申报。
3.2.2 负责监督责任单位(部门)制定纠正、预防措施并验证措施的执行情况。
3.2.3 负责员工住院期间医疗费用的借款及所有工伤费用的理赔。
工伤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制度(5篇)
工伤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制度1、工伤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依据:____(____)____号令《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处理规定》、建设部(____)____号令(工程建设重大事故报告和调查程序规定)、建设部(____)____号《建设职工伤亡事故统计办法》、建设部(____)____号《建设部职工伤亡事故统计问题解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2、项目部工伤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制度由项目经理审批后实施。
3、安全事故发生后,施工现场负责人应立即组织抢救伤员、排除险情、采取应急救援措施、防止事故蔓延。
并立即停工,保护好现场。
4、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事故发生____小时内将事故情况用多种方法报公司经理,项目经理部在____小时内将事故报表和事故报告书上报公司。
5、发生的安全事故,必须及时上报。
不得隐瞒不报、迟报、隐瞒篡改事实、破坏现场。
否则将会受到法律制裁。
项目部职权范围内处理的事故按“四不放过”。
项目部无权处理的事故,必须认真配合上级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其它未尽事宜按公司有关制定执行。
工伤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制度(2)一、引言工伤事故是指在工作场所内发生的因工作原因导致的人员伤亡事故。
为了保障员工权益,维护工作场所的安全和健康,各国纷纷建立了工伤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制度。
这一制度的建立旨在及时、准确地记录和报告工伤事故,调查事故原因,并采取相应措施预防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本文将对工伤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制度进行论述。
二、工伤事故报告制度工伤事故报告制度是建立在工伤保险制度之上的重要组成部分。
它要求雇主在发生工伤事故后立即向相关职能部门报告,并提供详细的事故情况,包括事故发生时间、地点、人员伤亡情况等。
报告制度的目的是让有关部门及时了解和掌握事故的基本情况,以便采取合适的措施。
工伤事故报告制度应包括以下要素:1. 报告的对象和内容:明确报告制度适用的范围和对象,明确要求报告的详细内容,如事故发生时间、地点、人员伤亡情况等。
企业工伤处理办法规章制度范文(三篇)
企业工伤处理办法规章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企业员工的合法权益,规范企业对工伤事故的处理程序,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企业内发生的工伤事故的处理,包括伤残认定、医疗救治、工伤鉴定、伤残津贴、医疗费用等相关事项。
第三条企业应当依法建立健全工伤保险制度,为员工提供必要的工伤保护。
对于工伤事故发生后的处理,企业应当严格按照本规章制度进行操作。
第四条本规章制度的具体操作和执行由企业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必要时可以委派相关人员进行具体实施。
第二章工伤事故的处理程序第五条一旦发生工伤事故,员工应当立即向企业负责人或人力资源部门报告,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第六条企业接到工伤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组织相关人员前往事故现场进行调查,并制定应急处理方案。
第七条员工在事故现场接受急救和紧急救治后,应当立即安排送往医院进行进一步治疗。
第八条工伤事故发生后,企业应当尽快通知工伤保险机构,并配合其进行相关的工伤认定和鉴定工作。
第九条工伤保险机构对工伤事故的认定和鉴定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进行,企业应当积极配合提供相关证据和资料。
第十条工伤保险机构对工伤事故的认定结果应当及时通知企业和员工。
第三章工伤事故的医疗救治第十一条工伤保险机构根据工伤认定结果,负责员工的医疗救治和费用支付。
企业应当配合工伤保险机构的安排,及时安排员工接受相应的医疗服务。
第十二条员工接受医疗救治期间,企业应当保障员工的医疗权益,确保员工获得合理、及时、有效的治疗。
第十三条医疗费用应当根据工伤保险制度的规定进行支付,企业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办理医疗费用报销手续。
第十四条员工在医疗期间,如果需要休息或康复训练,企业应当按规定支付相应的工伤津贴。
第四章伤残认定和津贴支付第十五条工伤保险机构对员工的伤残程度进行评定,根据评定结果支付相应的伤残津贴。
第十六条员工对工伤保险机构对自身伤残等级不满意的,可以提出申请复查,企业应当积极给予配合并提供相关资料。
工伤调查工作制度
工伤调查工作制度一、目的和原则工伤调查工作制度是为了保障工伤事故的客观公正、合理合法认定,维护受伤职工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确保工伤保险基金安全运行而制定的一系列规定和程序。
工伤调查工作应遵循实事求是、公开公正、尊重法律法规、保护当事人权益的原则。
二、工伤调查的范围和内容工伤调查的范围包括在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发生的因工作原因受到的伤害,以及在工作过程中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工作岗位上因意外事故导致身体受伤或者患职业病的情况。
工伤调查的内容主要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经过、结果;受伤职工的身份、工作岗位、工作职责;事故发生的用人单位的相关情况;事故的性质、原因、责任等。
三、工伤调查的程序和步骤1. 早介入:及时了解受伤职工的受伤时间、地点、事故原因及治疗经过等情况,第一时间掌握工伤案件的详细信息和第一手证据材料。
2. 全面掌握案件情况:审核申报材料,分析研究案情,制定调查计划,组织专人专项负责,确保证据链条完整准确。
3. 实地走访:走访事故现场,了解事故发生的具体情况,收集相关证据材料。
4. 分析讨论:对收集到的证据材料进行分析和讨论,形成初步调查意见。
5. 依法取证:严格按照《工伤认定办法》和《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开展工作,依法告知被调查人虚假陈述所需承担的法律责任,确保证言真实有效。
6. 形成调查报告:根据调查结果,撰写调查报告,明确事故性质、原因、责任等。
7. 归档管理:将调查材料和调查报告归档,便于查阅和监督。
四、工伤调查的要求和保障1. 工伤调查工作应当坚持实事求是、公开公正的原则,确保调查结果客观、真实、准确。
2. 工伤调查人员应当具备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和业务能力,保证调查工作的顺利进行。
3. 工伤调查工作应当依法进行,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防止侵权行为的发生。
4. 工伤调查工作所需经费应当纳入工伤保险基金预算,确保调查工作的正常开展。
5. 工伤调查工作应当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加强对调查工作的监督和管理,确保调查工作的公正、透明。
关于员工工伤安全事故报告、处理及工伤相关管理办法
关于员工工伤安全事故报告、处理及工伤相关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预防和控制工伤事故的发生,规范工伤事故处理程序,提高员工安全生产意识,最大限度地降低公司和员工的工伤事故风险,及时报告、统计、调查和处理员工工伤事故,积极采取预防措施,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工伤事故,是指员工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事故。
员工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事故,是指员工在本岗位劳动,或虽不在本岗位劳动,但由于公司的设备和设施不安全、劳动条件和作业环境不良,所发生的轻伤、重伤、死亡事故。
第三条工伤安全事故的种类:按安全事故的严重程度,工伤事故导致的因工负伤可分为轻伤、重伤、死亡等种类。
详见附件(一)《工伤事故分类》。
第四条工伤事故调查报告处理原则。
(一)甲单位的员工在乙单位生产工作时发生的工伤安全事故,应该由乙方单位负责报告、调查处理,并于第一时间通知甲单位,其损失应该由受益单位负责。
(二)公司安委会成员和各部门、车间负责人及其同级的安全员、技术人员、有关员工,应该对工伤安全事故的报告、调查、处理的准确性负全责。
(三)工伤事故调查处理,要坚持“三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员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
(四)工伤事故的报告、统计、调查和处理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
第二章事故报告第五条工伤安全事故受理部门及责任。
公司安委会办公室即生产设备部是本办法规定的安全事故的受理部门。
受理责任执行首问责任制,即公司安委会办公室的任何一个人在首先接到工伤安全事故申报时,为第一责任受理人,必须立即进行登记、报告和施救组织;同时必须参加对工伤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的全过程。
第六条公司在劳动生产过程中发生重伤、死亡和急性中毒事故必须立即向主管部门、市劳动行政等部门报告。
(一)凡部门、车间发生工伤安全事故,致使负伤者工作中断之时,包括员工本人或事故现场最先发现发生事故者应立即直接或者逐级报告班组长、部门、车间安全员、工艺员和负责人、公司安委会办公室即生产设备部成员以及公司安委会成员。
工伤管理办法
工伤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进一步增强各级管理人员和一线员工安全生产意识,增强责任感、使命感,预防和控制工伤事故,规范工伤报告及费用报销程序,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工伤定义企业工伤系指企业员工在工作中造成职业病、负伤残废和死亡.第三条内容职责范围、工伤事故认定、工伤医药费报销、伤残鉴定及补助、预防措施的建议。
第四条原则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第二章工伤管理职责范围第五条职责范围安全环保部:全面指导公司安全管理工作。
生产经理:全面负责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建设和实施,协助安全环保部、监督和指导工伤管理工作,召集和主持阶段性工伤管理工作会议。
人力资源部:协助上级领导办理工伤事故处理、认定和鉴定及公司的工伤报销流程,定期向上级主管领导提交工伤事故报表。
各部门、车间:坚持对新老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负责工伤事故现场的调查,收集工伤认定资料及时上报人力行政部办理工伤认定;采取有效的措施控制工伤事故率。
责任人:根据工伤事故原因,若是由于相关责任人因机器、设备维护不周或工作宣导不够造成不必要的事故,公司将对相关责任人酌情惩罚.第三章工伤保险缴费基数第六条工伤保险缴费比例及缴费基数的核定1。
工伤保险由企业缴纳,员工个人不缴纳。
工伤保险根据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的原则确定费率,经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核定目前我公司工伤保险费缴费比例为3%,缴费比例随公司工伤发生率、工伤支缴率等因素每年浮动调整.2.工伤保险缴费基数和缴费额根据员工上一年度缴费工资变化,每年申报一次,经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按缴费基数核定办法核定后一年不变.3。
员工缴费工资高于上年度全省社会平均工资300%,按社会平均工资的300%作为缴费基数;低于社会平均工资60%的,按社会平均工资的60%作为缴费基数。
第四章工伤事故认定管理第六条工伤事故认定范围1.公司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应当认定为工伤:(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3)在工作时同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医院工伤保险管理制度
一、目的与依据为保障医院职工在发生工伤事故和职业病后获得及时、有效的医疗救治,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院在职职工,包括正式职工、合同制职工和临时用工。
三、职责与分工1. 医院工伤保险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制度,具体职责如下:(1)负责工伤认定申请的审核、上报及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2)负责工伤待遇的审核、发放及与职工的沟通协调;(3)负责工伤康复和伤残等级鉴定工作的组织实施;(4)负责工伤事故的调查处理及统计分析。
2. 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职工工伤保险业务的办理工作,具体职责如下:(1)协助工伤保险管理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申请的审核、上报;(2)协助发放工伤待遇;(3)负责职工工伤信息的登记、更新和统计。
3. 安全生产部门负责工伤申报、工伤待遇结算等工伤事故处理工作,具体职责如下:(1)负责工伤事故的调查处理;(2)负责工伤事故的统计分析;(3)负责工伤预防宣传教育。
四、工伤认定与待遇1. 工伤认定:(1)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由安全生产部门在事故发生之日起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当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职工认为自己的工伤认定有误的,可以在接到认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作出认定决定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复查。
2. 工伤待遇:(1)工伤医疗期间,职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工伤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食宿费等。
(2)工伤职工因工致残,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按照伤残等级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护理费等。
(3)工伤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国家规定享受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丧葬补助金等。
五、工伤预防与康复1. 医院应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规范作业行为,消除现场安全隐患,预防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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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 2007/9/12 1/6
职工工伤申报、 调查及 认定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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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编号 版本/版次 文件名称 A.0 2007/9/12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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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突发疾病造成死亡或者经第一次抢救治疗后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 5.1.9 在上下班的规定时间和必经路线上发生无本人责任或非本人主要责任的道路交通机动车 事故的; 5.1.10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5.2 工伤规定倡导及训练 5.2.1 依据工伤规定,人力资源以上课及公告方式,对全体公司同仁做倡导及训练,好让所有 人员能够了解以预防工伤的发生。 5.3 训练评估考试 5.3.1 于倡导训练后,由人力资源对全体人员做评估考试,以确保员工的了解程度及训练的有 效性,以降低工伤发生的机率。 5.4 职工事故伤害发生及处理 5.4.1 当职工在工作中发生事故伤害时,先就其受伤的情况送往临近医院或派车送往市医院, 并指定陪同人员一道前往。 5.4.2 由陪同人员协助办理挂号、检查、看诊、手术、住院、领药等事宜。并将全部收据交财 务汇总,以便事后向保险单位报销。 5.5 职工事故伤害调查 5.5.1 对于发生事故伤害的责任部门,由单位主管及部门主管负责对所发生的过程展开调查,并 填写【工伤事故报告表】 。 5.5.2 发生事故之当事人依实际受伤情况由本人或他人代理填写【工伤事故报告表】, 并由本 人在【工伤事故报告表】上签名确认。 5.5.3 部门主管依据【工伤事故报告表】等相关数据,对事故伤害发生的原因进行探讨,并提 出预防工伤事故之措施。 5.5.4 部门主管将相关数据及预防措施交由人力资源部长审查,副总经理核准后, 汇同相关责任 部门修订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并由人力资源安排适当时机做倡导训练。 5.5.5 由人力资源将职工事故伤害调查等资料存盘备案,并于每季做事故伤害统计分析,报告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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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
伤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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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编号 版本/版次 文件名称 A.0 2007/9/12 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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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有关工伤保险费用。 5.8 公司不同意认定结果 5.8.1 若判定结果公司不同意时,可于收到书面通知起六十天内,向塘厦社保分局或当地人民 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5.8.2 行政复议结果若属其它因素而非因工受伤者,则公司以一般受伤案例处理,向保险公司 申请赔偿,扣除医疗等相关费用后,剩余金额给予受伤人员。 5.8.3 行政复议若属工伤,公司可再向东莞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处理。 5.8.4 仲裁裁决结果若公司仍不同意时,可于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起 诉,由法院开庭判决结果。 6.参考文件 6.1 工伤保险条例 6.2 工伤认定办法 7.使用表单 7.1 【工伤事故报告表】 7.2 【伤亡事故报告表】 7.3 【伤亡事故伤亡人员报表】 。 7.4 【企业职工伤亡事故认定书】 。 7.5 【劳动鉴定结论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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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目的 确保职工在生产、工作中发生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后的申报、调查、认定、医疗救治及经济补偿 等有所遵循,并采取预防工伤事故的措施,预防工伤事故的发生,促进安全生产。 2. 范围 包括事故伤害发生后的申报、调查、认定、医疗救治及经济补偿。 3. 权责 3.1 当事人:填写事故发生报告。 3.2 责任单位主管:填写职工伤害调查表、事故伤害原因分析、提出预防措施及进行教育倡导。 3.3 部门主管及厂长:负责审查事故伤害经过及原因、审查预防措施并进行跟催。 3.4 行政助理:汇总事故资料并依情况办理工伤事宜、工伤预防培训及倡导。 3.5 人力资源部长:审查工伤资料及提出改善方案。 3.6 副总经理:核准预防措施及工伤申报、认定。 4. 流程 参考职工事故伤害申报、调查及认定管理流程。 5.内容 5.1 职工由于下列情形之一负伤、致残、死亡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5.1.1 从事本单位日常生产、工作或者本单位负责人临时指定的工作的,在紧急情况下,虽未 经本单位负责人指定但从事直接关系本单位重大利益的工作的; 5.1.2 经本单位负责人安排或者同意, 从事与本单位有关的试验, 发明创造和技术改进工作的; 5.1.3 在生产工作环境中接触职业性有害因素造成职业病的; 5.1.4 在生产工作的时间和区域内,由于不安全因素造成意外伤害的,或者由于工作紧张突发 疾病造成死亡或经第一次抢救治疗后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 5.1.5 因履行职责遭致人身伤害的; 5.1.6 从事抢险、救灾、救人等维护国家、社会和公众利益的活动的 5.1.7 因公、因战致残的军人复员转业到企业工作后旧伤复发的; 5.1.8 因公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遭受交通事故或其它意外事故造成伤害或者失踪的,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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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工伤申报、 调查及 认定管理办法
工伤 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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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事故伤害申报、调查及认定管理流程:
工伤
及
职工事故伤害 伤、 、
生
及
申报工伤
调查
管 伤 申报 调查
职工事故伤害
办理
职工本 名 认 申 报 调查 事故伤害
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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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审 核 核 准
文件编号 版本/版次 文件名称 A.0 2007/9/12 3/6
职工工伤申报、 调查及 认定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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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总经理查阅。 5.6 申报及认定工伤 5.6.1 若轻微者,则依一般受伤情况执行,由人力资源于职工治愈后,收集相关医疗收据及门 诊单复印件, 若有参保则向保险公司提出医疗费用及误工费用之申请, ,否则由公司负担, 并结案处理。 5.6.2 若属严重者,由人力资源向塘厦社会保障分局申报并拿【工伤事故报告表】一式三份。 5.6.3 人力资源根据职工事故伤害调查等资料填写 【工伤事故报告表】 并提交劳动合同文本复 , 印件或其它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 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经副总经理核准后盖公章,送社保分局,由社保分 局进行工伤认定。 5.6.4 社保分局派人前往公司调查取证,并就调查结果作出是否认定为工伤,依实际情况填写 【企业职工伤亡事故认定书】 。 5.6.5【企业职工伤亡事故认定书】一份抄送塘厦社保分局,一份送东莞市社保局,一份由人力 资源领回存盘。 5.7 公司同意认定结果 5.7.1 若判定结果为工伤时,对于职工在工伤医疗期内治愈或者受伤情形处于相对稳定状态, 或者医疗期满仍不能工作的,公司应协助职工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评定伤残等级。 5.7.2 办理劳动能力鉴定时应准备个人申请书、单位意见书、身份证复印件、鉴定费及【企业 职工伤亡事故认定书】等资料送至当地社会保障局提出申请。 5.7.3 社保局受理后,通知人事及职工本人到劳动鉴定委员会对其伤残后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 和护理依赖程度进行等级鉴定,待委员会做完结论后,通知人事领回【劳动鉴定结论通 知书】 。 5.7.4 倘若职工和单位对鉴定结论不服的, 可以在接到通知单的 15 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委员会申 请复查。 5.7.5 职工工伤保险待遇申请,须准备【企业职工伤亡事故认定书】【劳动鉴定结论通知书】 、 和医疗费用单据等资料,经社保局审批后,由保险公司或经办机构按照规定及时足额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