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临床病例医疗缺陷的分度及种类
病历医疗缺陷的分度及种类.
病历医疗缺陷的分度及种类一、分度标准临床病历的医疗缺陷根据其对患者形成的负面影响,可分为重、中、轻三度。
1、重度:严重影响到疗效,直接导致患者重要组织器官损伤,器官功能障碍,甚至直接导致病人残废、死亡的严重后果;或违反医疗卫生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诊疗常规造成严重后果者。
2、中度:影响及时诊断或治疗,延长疗程者;或违反医疗操作规程,导致患者组织器官功能的可愈性损伤,增加患者痛苦的不良后果;或者遗漏重要医疗记录,存在潜在的医疗安全或医疗纠纷隐患者。
3、轻度:虽存在医疗缺陷,但对患者不造成负面影响;或仅增加患者轻微痛苦,但不遗留不良后果者。
二、种类及分度判定标准临床病例(案)的医疗缺陷包括:病历书写、诊断、治疗、手术与麻醉、抢救、护理及其他方面的缺陷。
(一)病历缺陷重度:1、病史、体格检查、病程记录错误或遗漏重要记述,直接导致误诊或误治,或延误抢救造成重度后果者。
2、主管医师对住院或留观病例未及时记录病情演变、治疗的详细情况,导致重度后果者。
3、上级医师查房或会诊提出的指导性诊疗意见,在24小时内无医嘱执行,又无不执行理由的记录,造成重度后果者。
4、缺、漏影响诊疗的重要记录资料,或未能在《病历书写规范》中明确规定的时限内完成各类医疗记录,造成重度后果者。
5、涂改、损毁、添加、篡改医疗资料,造成病历资料不真实者。
中度:6、病历(案)出现上述2-4项的缺陷,但未导致严重后果者。
7、主治医师在患者入院48小时内,未对入院记录中的病史、体征、诊断存在的遗漏、错误进行补充、修改并无签名者。
8、入院记录缺药物过敏史、输血史、传染病史者。
9、首次病志记录中缺有说服力的诊断依据;C、D型病例缺有分析的鉴别诊断;缺具体的诊疗计划者。
10、病志记录未能真实反映病情演变;病情变化时未能及时下病危;缺临床操作记录;缺重要医技检查报告结果及其临床意义分析;缺新补充诊断的明确依据或原诊断修改意见,缺所采取的诊疗措施及效果分析;缺重要医嘱的补充更改理由;发生上述的一项者。
病历缺陷
一、病历重度缺陷:1.病史、体格检查、病程记录错误或遗漏重要记述,直接导致误诊或误治,或延误抢救造成重度后果者。
2.主管医师对住院或留观患者未及时观察、记录病情演变、治疗的详细情况,导致重度后果者。
3.上级医师查房或会诊提出的指导性诊疗意见,在24小时内无医嘱执行,又无不执行理由的记录,造成重度后果者。
4.病案中缺本规范规定的重要医疗活动记录资料,或未能在《病历书写规范》中明确规定的时限内完成各类医疗活动记录,影响诊疗造成重度后果者。
5.需患者同意方可实施的医疗活动,缺“知情同意书”或签署同意人不符合规范规定资格者,导致重大医患纠纷的重度后果。
6.电子病历,包括门(急)诊电子病历、住院电子病历及其他电子医疗活动记录,缺操作人专有身份标识、操作人员电子签名,缺修改时电子签名确认,缺保存历次修改痕迹和标记准确的修改时间及修改人信息等违反电子病历基本规范,导致重度后果。
7.介入诊疗全过程在病历中无详细记录(按手术规范书写),缺介入并发症或死亡原因分析记录,术后评定介入治疗无效后,无后续诊疗内容记录,导致重度后果。
8.故意损毁、篡改、伪造医疗活动资料(包括医疗活动的电子记录资料),造成病历资料不真实者。
二、诊断重度缺陷:1.主要疾病诊断错误,直接导致重度后果者。
2.患者病情恶化,下级医师未及时报告,上级医师未及时指导,直接导致重度后果者。
3.实施侵入性的诊断操作失误或违反操作规程检查,医技科室出现错报、错查、漏报,导致重度后果者。
4.丢失或未送、迟送各种重要标本导致延误诊断,直接造成重度后果者。
三、治疗重度缺陷:1.实施治疗(包括药物或非药物、侵入性或各种非侵入性治疗)措施错误,直接导致重度后果者。
2.主要疾病及其严重并发症诊断清楚,但未及时制定或实施治疗方案,直接导致重度后果者。
3.违反药物使用原则,无指征使用药物或使用假药、劣药治疗,造成重度后果者。
4.违反毒、麻药品管理与使用法规,滥用毒、麻药品导致患者成瘾者。
医院医疗缺陷分类判断标准
医院医疗质量缺陷判定标准医疗工作缺陷是指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由于各种主观、客观原因造成诊疗工作中的不足,甚至产生一定的不良后果;根据其对患者的影响程度,分为轻、中、重三度。
本缺陷判定标准仅适用于我院内部的医疗质量管理,具体行为是否构成医疗差错或医疗事故,根据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由相应的鉴定部门裁定。
轻度缺陷:对患者不造成影响或对患者有轻微影响而无不良后果。
中度缺陷:影响疗效,延长疗程,造成组织器官的可愈性损害;或违反操作规程,增加患者痛苦与医疗费用,但无严重后果。
重度缺陷:严重影响疗效或造成重要组织器官损害致功能障碍;甚至造成残废、死亡等严重不良后果。
1、病历书写缺陷轻度缺陷:(1)首页、楣栏及相关表格填写不全;(2)整份病历有3处以上无上级医师签名;(3)病历排列顺序或检查单粘贴不规范;(4)医学术语不当或有明显文字错误;(5)连续三天以上(慢性病五天)无病程记录;(6)除上述缺陷外的其他书写不规范;(7)各项检查不及时;(8)上级医生查房不能指导病例诊断与治疗,对住院医师不能起到指导作用;(9)未及时打印住院病历(普通患者满页打印,危重病人随时打印)。
1中度缺陷:(1)既往史、个人史、婚育史、月经史、家族史缺一项;(2)入院48小时内或手术病人术前无上级医师查房意见;(3)本科室连续住院超过30天无阶段小结;(4)新入院患者及手术后三天无连续病程记录;(5)首次病程记录无诊断依据、鉴别诊断或诊疗计划;(6)专科患者病历无专科情况记录;(7)转科患者无转科及接收记录;(8)会诊单和各种检查单有缺失;(9)缺交接班记录、上级医师查房记录和特殊治疗记录之一项;(10)病危、病重患者未及时下病危、病重通知或过早停病危、病重医嘱者;(11)申请单书写不规范,申请目的不明确,导致误检、漏检者;(12)不规范修改三处及以上,或关键点不规范修改一处者;(13)病历记录缺页造成病历不完整;(14)出院诊断错误;(15)由实习医师代替住院医师书写入院记录;(16)病历中有涂改、刀刮、粘贴、涂黑,或医嘱有涂改;(17)病危、病重病人缺主(副主)任医师或科主任查房记录;(18)病情变化未按要求随时记录(时间具体到小时、分钟),病危患者每天至少记录一次,病重患者每两天至少记录一次;(19)缺法定传染病的疫情报告记录;(20)抢救病人缺抢救记录;(21)抢救记录记述不清(病情变化情况,抢救时间及措施)或缺参加抢救人员的姓名及专业技术职称;2(22)缺死亡讨论综合意见记录;(23)缺交接班记录;(25)缺整页病历记录,造成病案不完整;(26)缺特殊检查、治疗、麻醉及手术同意书(缺患者或法定代理人签字);(27)自动出院,放弃治疗、放弃抢救者,无特殊原因缺患者或法定代理人签字;(28)死亡通知书未告知死者家属尸体解剖事宜及死者家属未签字;(29)在病历中模仿或代替他人签名;(30)缺对诊断治疗起决定性作用的辅助检查报告;(31)新开展的手术及大型手术缺少由科主任或授权的上级医师审签;(32)凡做病理检查者,缺病理报告;(33)对诊断不清、疑难、疗效不佳的病历,缺副主任以上医师或科主任的查房记录;(34)住院超过24小时,缺入出院记录或死亡记录;(35)产科无婴儿出院记录,无新生儿脚印;(36)对上级医师查房、会诊、术前记录不及时,病情变化无分析者;(37)符合乙级病历一票否决者。
病历质量缺陷最新标准规范
病历质量缺陷最新标准规范病历质量缺陷的识别与分类:1. 完整性缺陷:病历中缺少必要的医疗记录,如病史、体检、辅助检查结果、治疗过程、护理记录等。
2. 准确性缺陷:病历记录与实际情况不符,包括诊断错误、数据录入错误等。
3. 及时性缺陷:病历记录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影响医疗决策和患者治疗。
4. 规范性缺陷:病历记录不符合医疗文书的格式要求,如字体、字号、排版等。
5. 可读性缺陷:病历记录字迹潦草、语言不规范,导致难以阅读和理解。
6. 保密性缺陷:未能妥善保护患者隐私,病历信息泄露或不当公开。
病历质量缺陷的预防措施:1. 加强培训:定期对医务人员进行病历书写规范的培训,提高其病历记录的规范性和准确性。
2. 完善制度:建立健全病历管理制度,明确病历记录的责任人和完成时限。
3. 技术辅助:利用电子病历系统等技术手段,减少人为错误,提高病历记录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4. 定期审核:通过病历质量监控和定期审核,及时发现并纠正病历中的缺陷。
5. 强化保密意识:加强医务人员的保密意识教育,确保患者隐私得到保护。
病历质量缺陷的处理流程:1. 缺陷识别:通过日常监控和审核,识别病历中的缺陷。
2. 缺陷记录:将识别出的缺陷详细记录,并分类归档。
3. 缺陷分析:分析缺陷产生的原因,制定改进措施。
4. 缺陷整改:根据分析结果,对病历进行修正和完善。
5. 整改反馈:将整改结果反馈给相关医务人员,并进行后续跟踪。
病历质量缺陷的法律责任:1. 医疗事故责任:因病历缺陷导致的医疗事故,相关责任人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 信息泄露责任:因病历保密不当导致的信息泄露,需依法追究责任。
病历质量的持续改进:1. 建立长效机制:持续关注病历质量,建立长效的改进机制。
2. 鼓励创新:鼓励医务人员在病历记录中采用创新方法,提高病历质量。
3. 患者参与:鼓励患者参与病历记录的审核,提高病历的准确性和患者满意度。
通过以上规范的实施,可以有效提高病历的质量,保障医疗安全,维护患者权益。
医院医疗缺陷分类判断标准
医院医疗缺陷分类判断标准本文介绍了医院内部医疗质量管理的缺陷判定标准,根据缺陷对患者的影响程度分为轻、中、重三度。
接下来将逐一介绍各种缺陷及其对患者的影响。
病历书写缺陷是医疗工作中常见的问题,轻度缺陷包括首页、楣栏及相关表格填写不全,整份病历有3处以上无上级医师签名等。
中度缺陷则包括既往史、个人史、婚育史、月经史、家族史缺一项,入院48小时内或手术病人术前无上级医师查房意见等。
除了病历书写缺陷外,还有其他医疗工作缺陷。
轻度缺陷包括医嘱执行不规范,手术室无手术清单等。
中度缺陷则包括手术前未按要求完成手术准备,手术中操作不规范等。
重度缺陷则包括手术后出现严重并发症,导致患者死亡等。
在医院内部医疗质量管理中,对于以上各种缺陷都有相应的处理措施。
轻度缺陷需要及时纠正,并进行记录;中度缺陷需要进行整改并进行追踪管理;重度缺陷需要进行深入调查,并进行相应的处理和追踪管理。
总之,医院内部医疗质量管理的缺陷判定标准是非常重要的,它可以帮助医务人员及时发现和纠正各种医疗工作中的缺陷,提高医疗质量,保障患者的安全和健康。
3)诊断依据不充分,未能排除其他可能性,影响治疗;4)误诊或漏诊导致病情恶化或延误治疗;5)未按规定程序进行诊断治疗,如未进行必要的检查或治疗;6)对于疑难病例未及时组织会诊或上报上级医师,影响治疗效果。
重度缺陷:1)误诊或漏诊导致严重后果,如病情恶化、残疾、死亡等;2)诊断明显错误,如将肺炎诊断为胃炎等;3)未能进行必要的诊断治疗,导致病情严重恶化;4)未按规定程序进行诊断治疗,导致病情严重恶化;5)对疑难病例未组织会诊或上报上级医师,严重影响治疗效果。
在医疗过程中,存在一些手术缺陷和抢救不当的情况,这些缺陷和不当的操作可能会导致患者的不良后果。
轻度缺陷包括:切口遗留异物、化脓性病灶引流不畅、器械使用不当、术后伤口处理不妥、手术指征掌握不准等。
这些缺陷可能会延迟愈合时间或引起其他轻微后果。
中度缺陷包括:手术粗暴导致组织损伤、过量失血或需二次手术止血、感染、越级手术、术前等候时间过长、体腔遗留异物等。
医疗差错、缺陷界定标准
医疗差错、缺陷界定标准第一篇:医疗差错、缺陷界定标准医疗差错、缺陷界定标准1、临床科室一般差错:(1)应邀会诊科室接到会诊通知单8小时内、急诊会诊30分钟内未到申请科室会诊者;(2)未及时执行上级医嘱指示,对诊断、治疗有影响者;(3)体检遗漏重要阳性体征或未认真观察、记录病情变化,对比要的辅助检查不及时而导致误诊者;(4)未记录有药物过敏史,或漏开过敏试验,而导致误用过敏药物;(5)申请单书写不规范,申请目的不明确,导致误检、漏检者;(6)检查、治疗中,因技术和责任因素造成断针、断管等未取出,但对人体未造成影响者;(7)伤口、体腔内留置引流条(管)未适时取出者。
严重差错:(1)拒收、推诿病人,致使病情恶化,增加病人痛苦或延误病人检查、诊断、治疗者;(2)各种诊疗操作(如胸、腹、骨髓穿刺、内窥镜检查等),未按《常见疾病诊疗规范》进行,发生感染等并发症。
(3)各种检查或术中误伤重要组织、器官者;(4)因误诊或主观臆断而致治疗原则差错,延误治疗时间,影响治疗效果;(5)对急症、危重病人未能优先诊治,对危重病人随意转送而延误诊治者;(6)对危重病员实施抢救或特殊检查,出现危象时医师不在场者;(7)用药过程中,出现明显的毒、副作用而未及时停用者;(8)对术前检查准备不充分或手术指征掌握不准,而轻率地实施手术;(9)外科手术止血不完善,导致术后继续出血较多,需经二次手术止血者;(10)体腔或软组织内遗留纱布、器械等异物,但未在离手术室前发现而拆开伤口取出者;(11)病理标本丢失,影响诊断治疗者;(12)错下医嘱(包括:姓名、性别、年龄、床位、药名、剂量、用法、部位)已执行;(13)对院领导和上级医师的指示不执行,违反规定影响诊疗工作的;(14)急诊、危重病人会诊、抢救中,接到会诊通知单或电话不及时参加会诊、抢救者。
2、麻醉科一般差错:(1)低位椎管内麻醉未按常规操作进行致平面过高,出现呼吸抑制,经处理未发生不良后果者;(2)硬膜外麻醉未按常规操作进行,致穿破硬脊膜或麻醉导管遗忘体内带回病房;(3)因麻醉插管未按常规进行,致病人牙齿松动、脱落,咽喉部严重损伤;(4)麻醉不全,严重影响手术进行;(5)急诊手术通知单送达后,30分钟内麻醉医师未做好麻醉准备者。
医院医疗缺陷分类判断标准
医院医疗缺陷分类判断标准医院医疗质量缺陷判定标准医疗工作缺陷是指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由于各种主观、客观原因造成诊疗工作中的不足,甚至产生一定的不良后果;根据其对患者的影响程度,分为轻、中、重三度。
本缺陷判定标准仅适用于我院内部的医疗质量管理,具体行为是否构成医疗差错或医疗事故,根据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由相应的鉴定部门裁定。
轻度缺陷:对患者不造成影响或对患者有轻微影响而无不良后果。
中度缺陷:影响疗效,延长疗程,造成组织器官的可愈性损害;或违反操作规程,增加患者痛苦与医疗费用,但无严重后果。
重度缺陷:严重影响疗效或造成重要组织器官损害致功能障碍;甚至造成残废、死亡等严重不良后果。
1、病历书写缺陷轻度缺陷:(1)首页、楣栏及相关表格填写不全;(2)整份病历有3处以上无上级医师签名;(3)病历排列顺序或检查单粘贴不规范;(4)医学术语不当或有明显文字错误;(5)连续三天以上(慢性病五天)无病程记录;(6)除上述缺陷外的其他书写不规范;(7)各项检查不及时;(8)上级医生查房不能指导病例诊断与治疗,对住院医师不能起到指导作用;(9)未及时打印住院病历(普通患者满页打印,危重病人随时打印)。
中度缺陷:(1)既往史、个人史、婚育史、月经史、家族史缺一项;(2)入院48小时内或手术病人术前无上级医师查房意见;(3)本科室连续住院超过30天无阶段小结;(4)新入院患者及手术后三天无连续病程记录;(5)首次病程记录无诊断依据、鉴别诊断或诊疗计划;(6)专科患者病历无专科情况记录;(7)转科患者无转科及接收记录;(8)会诊单和各种检查单有缺失;(9)缺交接班记录、上级医师查房记录和特殊治疗记录之一项;(10)病危、病重患者未及时下病危、病重通知或过早停病危、病重医嘱者;(11)申请单书写不规范,申请目的不明确,导致误检、漏检者;(12)不规范修改三处及以上,或关键点不规范修改一处者;(13)病历记录缺页造成病历不完整;(14)出院诊断错误;(15)由实习医师代替住院医师书写入院记录;(16)病历中有涂改、刀刮、粘贴、涂黑,或医嘱有涂改;(17)病危、病重病人缺主(副主)任医师或科主任查房记录;(18)病情变化未按要求随时记录(时间具体到小时、分钟),病危患者每天至少记录一次,病重患者每两天至少记录一次;(19)缺法定传染病的疫情报告记录;(20)抢救病人缺抢救记录;(21)抢救记录记述不清(病情变化情况,抢救时间及措施)或缺参加抢救人员的姓名及专业技术职称;(22)缺死亡讨论综合意见记录;(23)缺交接班记录;(25)缺整页病历记录,造成病案不完整;(26)缺特殊检查、治疗、麻醉及手术同意书(缺患者或法定代理人签字);(27)自动出院,放弃治疗、放弃抢救者,无特殊原因缺患者或法定代理人签字;(28)死亡通知书未告知死者家属尸体解剖事宜及死者家属未签字;(29)在病历中模仿或代替他人签名;(30)缺对诊断治疗起决定性作用的辅助检查报告;(31)新开展的手术及大型手术缺少由科主任或授权的上级医师审签;(32)凡做病理检查者,缺病理报告;(33)对诊断不清、疑难、疗效不佳的病历,缺副主任以上医师或科主任的查房记录;(34)住院超过24小时,缺入出院记录或死亡记录;(35)产科无婴儿出院记录,无新生儿脚印;(36)对上级医师查房、会诊、术前记录不及时,病情变化无分析者; (37)符合乙级病历一票否决者。
医疗缺陷判定标准
医疗差错、缺陷判定标准一、临床科室一般差错:1、应邀会诊科室接到会诊通知单8小时内、急诊会诊30分钟内未到申请科室会诊者;2、未及时执行上级医嘱指示,对诊断、治疗有影响者;3、体检遗漏重要阳性体征或未认真观察、记录病情变化,对比要的辅助检查不及时而导致误诊者;4、未记录有药物过敏史,或漏开过敏试验,而导致误用过敏药物;5、申请单书写不规范,申请目的不明确,导致误检、漏检者;6、检查、治疗中,因技术和责任因素造成断针、断管等未取出,但对人体未造成影响者;7、伤口、体腔内留置引流条(管)未适时取出者。
严重差错:8、拒收、推诿病人,致使病情恶化,增加病人痛苦或延误病人检查、诊断、治疗者;9、各种诊疗操作(如胸、腹、穿刺等),未按《常见疾病诊疗规范》进行,发生感染等并发症。
10、各种检查或术中误伤重要组织、器官者;11、因误诊或主观臆断而致治疗原则差错,延误治疗时间,影响治疗效果;12、对急症、危重病人未能优先诊治,对危重病人随意转送而延误诊治者;13、对危重病员实施抢救或特殊检查,出现危象时医师不在场者;14、用药过程中,出现明显的毒、副作用而未及时停用者;15、对术前检查准备不充分或手术指征掌握不准,而轻率地实施手术;16、外科手术止血不完善,导致术后继续出血较多,需经二次手术止血者;17、体腔或软组织内遗留纱布、器械等异物,但未在离手术室前发现而拆开伤口取出者;18、病理标本丢失,影响诊断治疗者;19、错下医嘱(包括:姓名、性别、年龄、床位、药名、剂量、用法、部位)已执行;20、对院领导和上级医师的指示不执行,违反规定影响诊疗工作的;21、急诊、危重病人会诊、抢救中,接到会诊通知单或电话不及时参加会诊、抢救者。
二、诊断缺陷(一)重度缺陷1、主要疾病诊断错误、诊断不清、延误诊断、延长疗程、影响转归。
3、非疑难病人7日内诊断不明者。
4、实施诊断发生严重副损伤者。
5、丢失活检组织标本或有诊断意义手术标本,影响诊断或增加病人痛苦者。
医疗病历分型标准
医疗病历分型标准病例分型标准:A 、B 、C、D 四型A型:一般病例--凡病种单纯,病情稳定(包括诊断明确且病情稳定的肿瘤患者)的一般住院患者B型:一般急诊病例--凡急需紧急处理,但病种单纯的急诊患者C型:疑难重症病例凡病种或病情复杂,或有复杂的合并症;病情较重、诊断治疗均有很大难度,预后差的患者D型危重病例凡病情危重,随时有生命危险;有循环、呼吸、肝、肾、中枢神经等重要器官功能衰竭病变之一者病例医疗缺陷的分度及种类一、分度标准临床病例的医疗缺陷根据其对患者形成负面影响的程度,可分为重、中、轻三度1. 重度:严重影响疗效,直接导致患者重要组织器官损伤,器官功能障碍,甚至直接导致病人残废、死亡的严重后果;或违反医疗卫生法规、部门规章、诊疗常规造成严重后果者2 .中度:影响及临床病例(案)的医疗缺陷包括单项否决的重度缺陷、病历书写、诊断、治疗、手术与麻醉、抢救及医院感染方面的缺陷。
时诊断或治疗,延长疗程者;或违反医疗操作规程,导致患者组织器官功能的可愈性损伤,增加患者痛苦的不良后果;或者遗漏重要医疗记录,存在潜在的医疗安全或医疗纠纷隐患者。
3 . 轻度:虽存在医疗缺陷,但对患者不造成负面影响;或仅增加患者轻微痛苦,但不造成不良后果者。
病例(案)医疗质量评定标准单项否决的重度缺陷1. 整份病历首页未填写(无首页)。
2. 无入院记录。
3. 入院记录未在24小时内完成。
4. 无首次病志。
5. 首次病志未在8小时之内完成。
6. 无手术记录。
7. 手术记录未在术后24小时内完成。
8. 无死亡抢救记录或死亡讨论记录。
9. 无出院记录。
10.无手术同意书或手术同意书中无患者/家属、医师签字。
11. 无麻醉记录。
12. 无麻醉同意书或麻醉同意书中无患者/家属、医师签字。
13. C、D型病例无主任或教授查房记录。
14. 患者入院48小时内无主治医师首次查房记录。
15. 无交接班记录。
16. 无转科记录。
17. 产科无新生儿出院记录,无新生儿脚印及性别有误。
病例医疗缺陷的分度及种类
病例医疗缺陷的分度及种类一、分度标准临床病例的医疗缺陷根据其对患者形成的负面影响的程度,可分为重、中、轻三度。
1、重度:直接导致患者重要组织器官损伤;器官功能障碍;其至直接导致患者残废、死亡的严重后果;违反医疗卫生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诊疗常规造成严重后果者C2、中度:影响及时诊断或治疗;延长疗程者;违反医疗操作规程;导致患者器官功能的可愈性损伤,增加患者痛苦的不良后果;遗漏、缺失重要医疗活动记录,存在潜在的医疗安全或医疗纠纷隐患者。
3、轻度:虽存在医疗缺陷,但不影响疗效和预后;虽增加患者轻微痛苦,但不遗留不良后果者。
二、种类及分度判定标准临床病例(案)的医疗缺陷包括:病历书写、诊断、治疗、手术与麻醉、抢救、护理及其他方面的缺陷。
(一)病历缺陷重度:1、病史、体格检查、病程记录错误或遗漏重要记述,直接导致误诊或误治; 或延误抢救造成重度后果者。
2、主管医师对住院或留观患者未及时观察及记录病情演变、治疗的详细情况,导致重度后果者。
3、上级医师查房或会诊提出的指导性诊疗意见,在24小时无医嘱执行,乂无不执行理由的记录,造成重度后果者。
4、病案中缺本规规定的重要医疗活动记录资料,或未能在《病历书写规》中明确规定的时限完成各类医疗活动记录;影响诊疗造成重度后果者。
5、需患者同意方可实施的医疗活动缺“知情同意书”;或签署同意人不符合规规定资格者,导致重大医患纠纷的重度后果。
6、•电子病历,包括门(急)诊电子病历、住院电子病历及其他电子医疗活动记录,缺操作人专有身份标识、操作人员电子签名;缺修改时电子签名确认;缺保存历次修改痕迹和标记准确的修改时间以及修改人信息等违反电子病历基本规,导致重度后果。
7、介入诊疗全过程在病历中无详细记录(按手术规书写);缺介入并发症或死亡原因分析记录;术后评定介入治疗无效后,无后续诊疗容记录,导致重度后果。
8、故意损毁、篡改、伪造医疗活动资料(包括医疗活动的电子记录资料), 造成病历资料不真实者。
医疗差错缺陷界定标准
医疗差错、缺陷界定标准一、临床科室一般差错:1、应邀会诊科室接到会诊通知单8小时内、急诊会诊30分钟内未到申请科室会诊者;2、未及时执行上级医嘱指示,对诊断、治疗有影响者;3、体检遗漏重要阳性体征或未认真观察、记录病情变化,对比要的辅助检查不及时而导致误诊者;4、未记录有药物过敏史,或漏开过敏试验,而导致误用过敏药物;5、申请单书写不规范,申请目的不明确,导致误检、漏检者;6、检查、治疗中,因技术和责任因素造成断针、断管等未取出,但对人体未造成影响者;7、伤口、体腔内留置引流条(管)未适时取出者。
严重差错:1、拒收、推诿病人,致使病情恶化,增加病人痛苦或延误病人检查、诊断、治疗者;2、各种诊疗操作(如胸、腹、穿刺等),未按《常见疾病诊疗规范》进行,发生感染等并发症。
3、各种检查或术中误伤重要组织、器官者;4、因误诊或主观臆断而致治疗原则差错,延误治疗时间,影响治疗效果;5、对急症、危重病人未能优先诊治,对危重病人随意转送而延误诊治者;6、对危重病员实施抢救或特殊检查,出现危象时医师不在场者;7、用药过程中,出现明显的毒、副作用而未及时停用者;8、对术前检查准备不充分或手术指征掌握不准,而轻率地实施手术;9、外科手术止血不完善,导致术后继续出血较多,需经二次手术止血者;10、体腔或软组织内遗留纱布、器械等异物,但未在离手术室前发现而拆开伤口取出者;11、病理标本丢失,影响诊断治疗者;12、错下医嘱(包括:姓名、性别、年龄、床位、药名、剂量、用法、部位)已执行;13、对院领导和上级医师的指示不执行,违反规定影响诊疗工作的;14、急诊、危重病人会诊、抢救中,接到会诊通知单或电话不及时参加会诊、抢救者。
二放射科一般差错:1、错照病人或部位,错排或漏排X光号码,损坏或遗失照片,需要新检查者;2、诊断报告写错姓名、左右部位,已发出者。
未按规定时间发出报告者(疑难病例除外);3、未按操作规程操作,造成胶片报废者;4、X光片归档错误,致使无法查找或丢失X光片或原始资料混乱者;5、因责任或技术原因致使重要特殊检查失败者;6、各种特殊检查的预约超过时间,延误诊治者;7、报告单写错姓名、X线号并已发出,但未造成不良后果者。
医疗缺陷判定标准
医疗缺陷判定标准一、病历书写缺陷1. 重度缺陷(1)首页空白;(2)缺入院记录;(3)缺手术记录;(4)缺麻醉记录;(5)缺出院(死亡)记录;(6)具有三条中度缺陷者;(7)住院20天以上无打印病历;(8)病危患者一日无病程记录。
2 中度缺陷(1)出院诊断错误;(2)病人治疗、抢救或死亡时间记录不一致。
(3)首次病程记录缺诊断依据和鉴别诊断;(4)病危、病重病人缺主(副主)任医师或科主任查房记录;(5)病危患者,病情变化未按要求随时记录。
每天至少一次(时间具体到小时、分钟);(6)缺法定传染病的疫情报告记录;(7)抢救病人缺抢救记录;(8)抢救记录记述不清(病情变化情况,抢救时间及措施)或缺参加抢救医务人员的姓名及专业技术职称;(9)缺死亡讨论综合意见记录;(10)缺交接班记录;(11)缺转科或接收记录;(12)缺特殊检查、治疗同意书(缺患者或法定代理人签字);(13)自动出院,放弃治疗、放弃抢救者,无特殊原因缺患者或法定代理人签字;(14)死亡通知书未告知死者家属尸体解剖事宜及死者家属未签字;(15)缺手术同意书或患者及法定代理人签名;(16)缺麻醉同意书或患者及法定代理人签名;(17)新开展的手术及大型手术缺少由科主任或授权的上级医师审签;(18)入院48小时内或手术病人术前无上级医师查房意见;缺手术医师查看患者记录;(19)对诊断不清、疑难、疗效不佳的病例,缺副主任以上医师或科主任的查房记录;(20 住院未超过24小时,缺入出院记录或死亡记录;(21)缺对诊断治疗起决定性作用的辅助检查报告;(22)凡作病理检查者,缺病理报告;(23)在病历中模仿或代替他人签名;(24)病历中有涂改、刀刮、粘贴、涂黑,或医嘱有涂改;(25)缺整页病历记录,造成病案不完整;(26)住院30天以上无阶段性小结。
(27)三级医师查房未按规定时限记录(副主任及以上医师至少每周1次、主治医师至少每周2次)。
(28)住院10天以上无打印病历。
医院医疗缺陷判定标准
INSERT YOUR LOGO医院医疗缺陷判定标准通用模板Management of all operations in the behavior and management, and require members to abide by the rules or guidelines, so as to play the role of the company team, get the trust of partners, win business opportunities.撰写人/风行设计审核:_________________时间:_________________单位:_________________医院医疗缺陷判定标准通用模板使用说明:本管理规范文档可用在标准化管理中规范所有操作的行为和管理,并要求成员一起遵守的规章或准则,从而发挥公司团队的作用,得到合作伙伴的信任,赢得商业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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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医疗缺陷判定标准一、病历书写缺陷(一)重度缺陷1.病案丢失或缺张少页,改写已出院病人的病历。
2.病史、体格检查和病程记录错误或有严重遗漏,影响到疾病的诊断、治疗、抢救。
3.未经询问病史查体、主观臆断编造。
4.住院过程中,病情变化未能及时发现而影响病人治疗,造成后果者。
5.对上级医师指示医嘱未能执行或执行错误病人造成不良后果者。
6.未按规定及时完成病历。
7.死亡病例无讨论记录。
8.核查住院病历,查对辅助检查、处置等收费与实际不符的。
(二)中度缺陷9.对诊断及治疗有影响的一般症状、体征未写入病历或描写有出入者。
10.病例书写字迹潦草难以辨认或一页中3处错字、漏阳性体征,延误病人的诊断治疗,但未造成病人明显伤害者。
11.未及时发现病情变化,或遗漏阳性体征,延误病人的诊断治疗,但未造成病人明显伤害者。
12.对上级医师查房、会诊、术前记录不及时,病情变化无分析者。
医疗缺陷判定标准
《医疗缺陷判定标准》一、病历书写缺陷(一)重度缺陷1.病案丢失或者缺张少页,改写已出院病人的病历。
2.病史、体格检查和病程记录错误或者有严重遗漏,影响到疾病的诊断、治疗、抢救。
3.未经问询病史查体、主观臆断编造。
4.住院过程中,病情变化未能及时发现而影响病人治疗,造成后果者。
5.对上级医师指示医嘱未能执行或者执行错误病人造成不良后果者。
6.未按规定及时完成病历。
7.死亡病例无讨论记录。
8.核查住院病历,查对辅助检查、处置等收费与实际不符的。
(二)中度缺陷9.对诊断及治疗有影响的普通症状、体征未写入病历或者描写有出入者。
10.病例书写字迹潦草难以辨认或者一页中3 处错字、漏阳性体征,延误病人的诊断治疗,但未造成病人明显伤害者。
11.未及时发现病情变化,或者遗漏阳性体征,延误病人的诊断治疗,但未造成病人明显伤害者。
12.对上级医师查房、会诊、术前记录不及时,病情变化无分析者。
13.未按载规定记载病程记录,住院超过30 天的病人没有阶断小结者。
14.丢失检查报告单。
15.核查住院病历,查对辅助检查、处置等收费与实际不符增减31.00 —50.00 者。
(三)轻度缺陷16.病例书写不规整,一页中错字、漏字、涂改超过3 处,不使用医学术语超过1 处。
17.病例首页等医疗文件,各级医师未盖章者。
18.病例各页罗列顺序不符合要求者。
19.各种申请单填写项目不全,不正确者。
20.各项检查报告单粘贴不整齐者。
21.各项检查不及时。
22.上级医生查房不能指导病例诊断与治疗,对住院医师不能起到指导作用。
23.核查住院病例,查对辅助检查、处置等收费与实际不符增减30.00 元以下者。
二、诊断缺陷(一)重度缺陷24.主要疾病诊断错误、诊断不清、延误诊断、延长疗程、影响转归。
25.非疑难病人7 日内诊断不明者。
26.实施诊断发生严重副损伤者。
27.丢失活检组织标本或者有诊断意义手术标本,影响诊断或者增加病人痛苦者。
(二)中度缺陷28.主要疾病诊断不明确、依据不足,对治疗有一定影响但无严重后果者。
医疗差错、缺陷界定标准
1、应邀会诊科室接到会诊通知单 8 小时内、急诊会诊 30 分钟内未到申请科室会诊者;2、未及时执行上级医嘱指示,对诊断、治疗有影响者;3、体检遗漏重要阳性体征或者未认真观察、记录病情变化,对照要的辅助检查不及时而导致误诊者;4、未记录有药物过敏史,或者漏开过敏试验,而导致误用过敏药物;5、申请单书写不规范,申请目的不明确,导致误检、漏检者;6、检查、治疗中,因技术和责任因素造成断针、断管等未取出,但对人体未造成影响者;7、伤口、体腔内留置引流条(管)未适时取出者。
1、拒收、推委病人,导致病情恶化,增加病人痛苦或者延误病人检查、诊断、治疗者;2、各种诊疗操作(如胸、腹、穿刺等),未按《常见疾病诊疗规范》进行,发生感染等并发症。
3、各种检查或者术中误伤重要组织、器官者;4、因误诊或者主观臆断而致治疗原则差错,延误治疗时间,影响治疗效果;5、对急症、危重病人未能优先诊治,对危重病人随意转送而延误诊治者;6、对危重病员实施抢救或者特殊检查,浮现危象时医师不在场者;7、用药过程中,浮现明显的毒、副作用而未及时停用者;8、对术前检查准备不充分或者手术指征掌握不许,而轻率地实施手术;9、外科手术止血不完善,导致术后继续出血较多,需经二次手术止血者;10、体腔或者软组织内遗留纱布、器械等异物,但未在离手术室前发现而拆开伤口取出者;11、病理标本丢失,影响诊断治疗者;12、错下医嘱(包括:姓名、性别、年龄、床位、药名、剂量、用法、部位)已执行;13、对院领导和上级医师的指示不执行,违反规定影响诊疗工作的;14、急诊、危重病人会诊、抢救中,接到会诊通知单或者电话不及时参加会诊、抢救者。
1、错照病人或者部位,错排或者漏排 X 光号码,损坏或者遗失照片,需要新检查者;2、诊断报告写错姓名、摆布部位,已发出者。
未按规定时间发出报告者(疑难病例除外);3、未按操作规程操作,造成胶片报废者;4、X 光片归档错误,导致无法查找或者丢失 X 光片或者原始资料混乱者;5、因责任或者技术原因导致重要特殊检查失败者;6、各种特殊检查的预约超过时间,延误诊治者;7、报告单写错姓名、 X 线号并已发出,但未造成不良后果者。
护理病历缺陷分类
护理病历评级标准根据缺陷的多少与缺陷的程度将护理的病历分为五级:1级(优):0-2个轻度缺陷2级(良):1个中度缺陷,或3-5个轻度缺陷3级(合格):2个中度缺陷,或6-9个轻度缺陷4级(不合格):3个中度缺陷5级(劣质):1个重度缺陷护理病历缺陷分类重度缺陷每个扣1分,中度缺陷每个扣0.2分,轻度缺陷每个扣0.02分。
一.重度缺陷(一)医嘱单1.医嘱取消或作废后仍有执行2.无药物皮试结果标示,但有执行签名(二)护理记录单1.书写记录中出现违反医疗护理原则的护理记录内容2.抢救结束6小时内未写好抢救记录3.同一时间对病人病情描述医生与护士有原则性差距二.中度缺陷(一)三测单1.医疗、护理记录单上有脉搏短绌记录,三测单上无记录2.三测单有创辅助呼吸时,未用“A”表示3.三测单出入水记录与护理记录不一致4.患者死亡时间与病志、护理记录单上不一致(二)医嘱单1.执行无执业医生签名的医嘱2.执行错误的医嘱(含无皮试、药物剂量错误)3.药物过敏皮试未标结果4.两种皮试药物在同一时间做皮试5.需皮试的药物静滴和皮试在同一时间或相隔时间少于20分钟6.执行时间和签名,执行时间和医嘱不相符7.输血无两人签名8.已输血的合血单上无两人签名或输了血无合血单9.“ST”医嘱在15分钟内未执行10.皮试未注明药物名称11.“SOS”医嘱在12小时内使用,没有用红笔在执行时间栏写明“未执行”12.长期医嘱记录在临时医嘱单上13.因故未执行的医嘱未在执行时间内用红笔标明“未执行”(三)护理记录单1.病重患者未每1天对病情进行小结并记录,病危患者未每班对病情进行小结并记录2.病情动态变化未按日期顺序记录(转科时科与科之间的记录未按时间记录)3.对患者的有关问题进行治疗、护理后无效评价并记录,如用强效镇痛剂后未进行效果评价并记录4.在护理记录单上未记录药物过敏发生时间和症状5.入院时皮肤有破损、压疮等异常情况,在护理记录单上未记录或记录不详细6.患者外出或拒测时,在护理记录单上未记录7.总出入水量计数错误或出入水量与三测单不一致8.因故障停止或更改液体时未在记录入量的栏内标明丢弃量,未记录原因9.未按医嘱观察病情,如缺生命体征记录一次10.入院当天、手术当天、出院、他科转出、转入(含本科监护室)在护理记录单上无记录11.病危患者未按要求进行病情观察并正确记录病情变化(除生命体征外,无护理措施、护理效果及相应的告之义务)三.轻度缺陷(一)三测单1.楣栏、日期、病期、页码未用蓝笔.阿拉伯数字,填写错误或遗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