画品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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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休复·画品论
逸、神、妙、能这四品在古代画论里被当成评判绘画作品的标准,最早被唐代中期的朱景玄(约785—848)在《唐朝名画录》里提出来,而对这四品的含义准确地加以精简之解释的,是北宋前期黄休复(约954—1021)在他的《益州名画录·品目》里:
“画之逸格,最难其俦。
拙规矩于方圆,鄙精研于彩绘。
笔简形具,得之自然。
莫可楷模,出于意表。
故目之曰逸格尔。
大凡画艺,应物象形。
其天机迥髙,思与神合。
创意立体,妙合化权。
非谓开厨已走,拔壁而飞。
故目之曰神格尔。
画之于人,各有本性。
笔精墨妙,不知所然。
若投刃于解牛,类运斤於斫鼻。
自心付手,曲尽玄微。
故目之曰妙格尔。
画有性周动植,学侔天功,乃至结岳融川,潜鳞翔羽,形象生动者,故目之曰能格尔。
”
这段古文的意思并不难理解,所以就不在这里翻译出来了。
下面想探讨的是这四品与“心性”的关系。
我们知道“心性”学是建立在对人类精神的认识之基础上的,那么,这段文字是否也是按照对精神世界认识的深浅程度来区分逸、神、妙、能这四品的呢?我认为是这样的。
古代社会把人类的精神命名为“心”,而“心”通常也被古人比喻成内在的“天”与“自然”;因为“天”与“自然”都不以人类的意志为转移,就像人从一出生开始就具备了“心”一样,它们都是人类无法左右却与生俱来的存在。
这种类比的运用与现代人把自己的内在世界理解成“小宇宙”,有着相同之处。
明白了这点,我们就可以很好地理解在“逸品”中“笔简形具,得之自然”这句话里,“自然”的内涵。
这里的
“自然”有两层含义:第一层指的是人们耳目所及的客观世界,同时也含带了对画面效果的描述。
第二层则指的是“心”—―人们内在之精神。
那么,什么样的精神又可称为“自然”的呢?答案其实只有一个:精神自己本来的样子,才可以被称为精神之“自然”。
禅宗又称其为“本来面目”。
那么,精神之本来的样子又是什么样的呢?在这篇文章的第一部分“六妙门”里,我们已经详细地介绍了如何在精神上“识本还源”的方法。
至此,经过这样仔细地层层分析,这句话中“自然”的第二层含义就清晰地呈现出来:它就是精神的实相。
“得之自然”的意思是指对精神之本来面目的把握,在由内及外的同时也暗示出画面效果与精神实相的合二为一,物我一体。
一语双关。
这句话和那句妇孺皆知的“外师造化,中得心源”说的是一个道理。
读者可以自己去思考一下:究竟什么是“心源”呢?
上面我们知道了“得之自然”的含义,紧接着它的那句“莫可楷模,出于意表”也是沿着类似的思路来的。
先来分析一下“意”的含义,“意”这里指的是意念,代表的是人类精神世界里所有的精神活动。
有粗细之分,粗的一般指人们的情趣、思想等容易察觉得到的精神活动;细的很难察觉到,通常与人们的自我意识紧密地结合在一起,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一个人的性情。
这样一分析,“出于意表”这句话就好理解了,它指的是超越了内在精神活动之情趣、思想及性情的精神层面,也可以理解为对精神实相的另一种说法。
明白了“笔简形具,得之自然。
莫可楷模,出于意表”这四句中“得之自然”“出于意表”的含义,整个四句话的意思也就清楚了:笔简形具地表现了精神的实相,莫可楷模地超越了情趣、思想及性情的精神层面。
再进一步,“逸品”的定义清晰可见:“逸品”指的是对精神实相之表达的作品,这句话也可以换过来说,表现了精神本来面目的作品可称之为“逸品”。
如果把“逸品”的精神境界和“六妙门”里的精神境界相类比,它属于其中的“净”门境界。
创作者为得道之人,其
精神及生命状态已超越了物质界的束缚,所以“最难其俦”,所以“笔简形具”“莫可楷模”;不再受技法和表现方式的羁绊,故“拙规矩于方圆,鄙精研于彩绘”。
在解释“神品”的这段话里,“天机迥髙,思与神合”的“天机”与“思”,揭示出此品属于精神本来面目之下的一个精神层面,因为“天机”不是“天”,“思”还在“意念”的范畴,它们都是精神活动的一个部分,虽然不是那精神的实相,但趋向于它。
下面“创意立体,妙合化权”里的“创意”是有为法,机巧之心还在运作,故只能是“妙合”;“化权”里的“化”虽然指的是造化自然,有“无为”的意思在里面,但“权”字又是一个等而下之的概念,有用力为之的含义。
这段话的意思简单地说就是,创作者的心还有微细的“思、求”之意念在活动,对这些微细的意念尚无法把握。
这个精神层面的心态反映在作品里,就是“神品”。
平心而论,作品能达到这样的境界已经相当不错了,如果把这个品位和“六妙门”的精神境界相比,它属于“还”门境界。
创作者是修炼之人,但尚未证果。
属于“妙品”的作品通常是展现了个人之性情的,故“笔精墨妙,不知所然”。
技术的成熟程度也相当之高,“若投刃于解牛,类运斤於斫鼻”。
但在精神层面上用的意念相对于“神品”而言已经是很粗重的了。
这类作品的创作者往往不再了解自己精神层面中更深的层次,虽然他们可以敏锐地体会到自己的心念之变化,但并不知晓它们的来处。
为其左右,与其合一,所谓“鬼使神差”。
故能得心应手地驾驭作品的处理,可以表现任何自己想要表现的东西,在画面上尽情挥洒,了无挂碍。
作品之个人风格也清晰、强烈。
这一品的境界和“六妙门”中的“观”门相应。
想说明一下,真正的得道之人是超越了自己的性情层面,但又不离自己的性情,这层功夫在“六妙门”里是通过“还”“净”两门来做的。
“妙品”的功力远未及此,故此个人之“性情”和“得道”不在同一精神境界,是两件不同的事情,不可混淆。
“妙品”的创作者还属于“性情中人”,尚不知也不能超然于物外,而这种心态在作品里也是能够读到的。
对“能品”的解释主要偏重于技术层面,画面反映出创作者对自己的性情和创作技巧都已谙熟于心,能够熟练地表达自己的思想和情趣,并且在规矩法度之内可以使物象得以生动体现。
这一品的精神境界大概可以和“六妙门”中的“止”门相对应。
创作者被思想和情趣这些更为浅显、粗重的心念所牵引,迷失性情,不知精神之“自然”为何物,随波逐流,去道远矣。
上面从“心性”的角度对逸、神、妙、能四品作了分析。
在这个分析里,我们可以看出精神修炼对作品的影响,这四品中的每一品都可以找到一个与之相应的精神层面,层面越高,作品的品级也越高。
这就是古人衡量艺术品的标准,也是为什么古人作画特别强调人品的原因,因为作品、人品的背后之来源,是一个共同的精神层面。
这个层面演化至画面就是作品,演化至人身就是人品,演化至生活就是对境界之修炼。
强调人品的道理其实也很简单:对于一个人来讲,最重要的就是他的精神,他的精神属于什么样的层面就会产生与之对应的行为举止,有什么样的行为举止也就会有什么样的生活,这都将体现在他生活中的每一个细节里(精微到他的一笔一划——“笔墨”),当然也包括其生活的物质环境。
它们共同地组成了一个人的生命、生活之状态。
换个角度说,生命、生活的每一个细节都是由此精神层面而演化,不同的精神层面演化出不同的行为举止及物质细节,这个层面将他不自觉地包裹,与之浑然一体。
艺术品作为一个人的内在精神之反映,当然也不会例外。
什么样的层面就会有什么样的艺术品,反之亦然。
创作者的精神层面越高,生命的状态就越高,其艺术当然也如影随形。
而对于观者而言,就像上文中的宗炳居士把自己对精神实相的感悟寓寄于画中一样,任何艺术品中都含带有一定的精神能量,并对观者的精神世界产生影响。
艺术品的欣赏过程,其实也是对其背后隐藏的精神能量感应、影响、接纳或排斥
的过程,所以欣赏一件高品级的艺术品也可以是一种修炼,是提高自己精神层次的一种方法,并借此潜移默化地提高自己的生命和生活的状态。
创作者、艺术品、观者之间的关系都来源于一个共同的基础:他们的精神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