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教育局关于举办2013年全市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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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教育局关于举办2013年全市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
通知
【法规类别】学历学位学籍
【发文字号】沈教发[2013]38号
【发布部门】沈阳市教育局
【发布日期】2013.03.27
【实施日期】2013.03.2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沈阳市教育局关于举办2013年全市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通知
(沈教发〔2013〕38号)
各区、县(市)教育局,各直属学校: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提出的“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建设”指示精神,更好地落实教育部颁布的《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规程》,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展示沈阳市学校艺术教育成果,促进沈阳市学校艺术教育均衡、协调、持续、健康发展,市教育局决定举办全市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及参赛对象
展演活动的主题为“阳光下成长”。
参赛对象为全市中小学在籍学生。
二、展演项目及分组
展演项目分为艺术表演和艺术作品两类。
艺术表演类包括声乐、器乐、舞蹈、校园剧(课本剧);艺术作品类包括绘画、书法、摄影、陶艺和雕塑。
活动分为小学组、初中组、普通高中组(含中等职业学校)三个组别。
三、时间安排
(一)艺术表演类。
1.学校开展活动阶段(2013年3月至2013年7月)。
以学校为单位,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艺术活动,发动全体学生参与,形成校校有活动的局面。
2.区、县(市)集中展演阶段(2013年7月至2013年8月)。
各地要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在学校开展活动的基础上,采取集中或分散的形式组织区内展演活动,并将评选出的优秀表演节目报送到沈阳市学生体育艺术发展中心。
3.市级展演阶段(2013年9月至2013年10月)。
全市舞蹈展演时间为2013年9月23日-27日;声乐展演时间为2013年10月14日-18日;器乐展演时间为2013年10月21日-25日;校园剧(课本剧)展演时间为2013年10月28日-31日。
(二)艺术作品类。
1.准备阶段。
绘画、书法、摄影作品准备时间为2013年4月。
陶艺与雕塑作品准备时间为2013年4月至10月。
2. 区、县(市)评选阶段。
各地区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开展艺术作品评选活动,并将评选出的优秀作品按相关要求报送到沈阳市学生体育艺术发展中心。
3.市级评选和展览阶段。
市教育局将对各地区报送的作品进行评选,并对部分优秀作品进行展示。
绘画、书法、摄影作品展览时间为2013年5月31日-6月2日;陶艺与雕塑作品展览时间为2013年11月29日-12月1日。
四、奖项设置
展演活动分别设一、二、三等奖以及优秀表演奖或优秀作品奖;设指导教师奖和优秀
创作奖;根据各地区报送的活动方案、纪实材料评选出优秀组织奖。
五、展演要求
(一)艺术表演类。
1.声乐项目(演唱方法不限、自备伴奏音乐、提供钢琴)。
合唱:合唱队人数不低于40人,表演时间不超过5分钟;小合唱:人数不超过15人,表演时间不超过5分钟;重唱:人数不超过5人,表演时间不超过5分钟;独唱:表演时间不超过5分钟。
2.器乐项目(乐器种类不限、提供钢琴、其它乐器自备)。
合奏:乐队人数不超过65人,表演时间不超过8分钟;重奏:人数不超过10人,表演时间不超过6分钟;独奏:表演时间不超过5分钟。
3.舞蹈项目(舞蹈种类不限、自备伴奏音乐)。
群舞:人数不超过36人,表演时间不超过7分钟;双人舞或三人舞:表演时间不超过6分钟;独舞:表演时间不超过5分钟。
4.校园剧(课本剧)项目(剧种形式不限、自备背景音乐)。
人数不超过10人,表演时间不超过10分钟。
(二)艺术作品类。
1.绘画、书法、摄影作品要求。
绘画作品规格均为四开;国画、书法作品规格为四整开或对开宣纸;摄影作品规格为12寸(黑白彩色均不限);所交作品均不用装裱。
2.陶艺与雕塑作品要求。
作品要注重新观念、新材料以及校园文化创意。
提倡废品利用、节能环保。
送展雕塑作品材料不限(金属、木质、纸质、纺织物、石膏以及其他材料等),圆雕、浮雕均可。
陶艺作品形式不限,但必须是经过高温素烧或者釉烧的作品。
陶艺与雕塑作品尺寸不限。
六、报送要求
请各区、县(市)教育局按以下要求统一报送。
(一)报送数量。
1.艺术表演类。
每个展演项目和组别报送1-3个。
2.艺术作品类。
绘画、书法、摄影作品,市内五城区各选送绘画作品150幅、书法作品50幅、摄影作品50幅;郊区、县(市)各选送绘画作品100幅、书法作品20幅、摄影作品20幅;陶艺与雕塑作品,市内五城区各选送陶艺作品80件、雕塑作品50件;郊区、县(市)各选送陶艺作品30件、雕塑作品20件。
参赛作品需提交6寸彩色照片参加评审。
艺术作品类小学生作品占50﹪、初中学生作品占30﹪、高中学生作品占20﹪,每人限交一幅(件)。
作品背面的右下角粘贴作品标签(标签请见附件)。
陶艺与雕塑作品入选后需提交原件作品参加展览。
本次征集参赛作品照片不退稿,请作者自行备份原始文件数据。
(二)报送时间。
1.艺术表演类。
将活动方案、纪实材料及报名表的纸质版和电子版于2013年8月30日前送至沈阳市学生体育艺术发展中心。
2.艺术作品类。
将绘画、书法、摄影作品送交时间为2013年5月13日;陶艺与雕塑作品送交时间为2013年11月12日。
报名表电子版请到sytyzx31668066@内下载(密码:31668066)。
沈阳市学生体育艺术发展中心地址:沈阳市皇姑区昆山中路26号沈阳市教育研究院3号楼203、205室。
艺术表演类联系人:那荣广、李奇娜,电话:31668088、31668089;艺术作品类联系人:谷翠国,电话:31668072。
七、组织管理
市教育局成立“2013年沈阳市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组委会,组长由苏文捷局长担
任,副组长由沙钢副局长担任,成员单位由教育研究院、学生体育艺术发展中心、体卫艺术处、局办公室、财务审计处、宣传部、基础教育一处、基础教育二处、职业教育处等部门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学生体育艺术发展中心,办公室主任由毕甸礼担任,副主任由廖春风担任,具体负责展演相关工作。
各区、县(市)教育局也要成立展演活动组委会,制订展演活动方案,负责组织实施。
附件:1.2013年沈阳市中小学生声乐展演报名表
2.2013年沈阳市中小学生器乐展演报名表
3.2013年沈阳市中小学生舞蹈展演报名表
4.2013年沈阳市中小学生校园剧展演报名表
5.沈阳市中小学生绘画、书法、摄影作品标签
6.沈阳市中小学生绘画、书法、摄影作品登记表
7.2013沈阳市中小学生陶艺与雕塑作品标签
8.2013沈阳市中小学生陶艺与雕塑作品登记表
沈阳市教育局
2013年3月27日
附件1
2013年沈阳市中小学生声乐展演报名表
教育局
附件2
2013年沈阳市中小学生器乐展演报名表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