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监督交底方案(宁波质安总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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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站公路工程质量季度宁波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宁波站公路工程质量季度宁波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宁波市公路、水运工程质量、安全季度监督抽查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公路、水运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建立质量、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巩固“百日整治提升活动”的成果,根据市交通局工程管理诚信体系评价工作要求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公路水运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意见》(甬交建【2009】27号的规定),结合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实际工作,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宁波市公路、水运工程质量、安全每季度抽查和年度检查。

第三条抽查评价对象:公路工程原则上为投资额3000万元以上的项目,水运工程原则上为投资额1000万元以上的项目。

第二章抽查的时间、方式和内容第四条质量抽查一般定在每季度的第三个月,并邀请相关部门参加。

第五条质量抽查项目原则上各县(市)区安排一到两个,检查项目一般抽查时确定,安排时先考虑存在问题相对较多的项目。

第六条各建设项目根据项目抽查计划,应组织建设各方分别进行自查,并在检查前上报下列资料:(一)施工单位对各单位工程的质量、安全情况进行自查,填写自查报告。

(二)监理单位结合“树新风活动”对各单位工程的质量、安全情况进行检查,并对自身的监理工作进行自查,并形成自查报告。

(三)建设单位对施工、监理单位自查情况进行核查确认,对结果是否属实进行确认,对合同段的质量、安全状况进行评价、排名。

第七条质量抽查一般分为现场组、内业组。

第八条质量抽查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查看现场、询问核查、随机检测等方式进行。

第九条检查组对参建各方汇总材料中的内容分块进行核实。

在建项目质量状况抽查包括质量管理行为、施工工艺、工程实体质量的情况,公路工程抽查内容详见附表3-5,水运工程抽查内容详见附表6-8。

第十条安全检查分别对建设、监理、施工单位十七部分内容进行检查,详见附表9。

第三章抽查结果综合评定第十一条根据平时监督检查和季度抽查情况,确定参加评价的工程项目,评定等级。

第十二条质量抽查内容的评定分五个档次,分别为好、较好、一般、较差、差。

质量安全监督技术交底模板

质量安全监督技术交底模板

一、交底目的为确保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提高工程质量,预防安全事故,现将本项目质量安全监督技术进行交底,请各参建单位认真听取,并严格按照以下要求执行。

二、交底内容1. 工程概况(1)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2)项目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3)项目规模:____________________(4)项目工期:____________________2. 质量管理要求(1)严格执行国家、行业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2)项目质量目标:____________________(3)质量管理体系:____________________(4)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的质量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3. 安全管理要求(1)严格执行国家、行业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2)项目安全目标:____________________(3)安全管理体系:____________________(4)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措施:____________________4. 质量与安全监督工作要点(1)质量监督:____________________(2)安全监督:____________________(3)质量与安全检查:____________________(4)问题整改:____________________5. 质量与安全监督机构及人员(1)质量监督机构:____________________(2)安全监督机构:____________________(3)质量与安全监督人员:____________________6. 质量与安全监督工作流程(1)质量与安全监督机构成立及人员配备。

(2)质量与安全监督计划编制及实施。

(3)质量与安全检查及问题整改。

(4)质量与安全监督总结及评估。

三、交底要求1. 各参建单位应认真组织人员参加交底会议,确保相关人员了解掌握质量安全监督技术要求。

安全质量监督技术交底模板

安全质量监督技术交底模板

一、交底对象1. 项目全体参建单位(包括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等)。

2. 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及作业人员。

二、交底目的1. 确保施工现场安全生产,预防事故发生。

2. 提高施工现场质量水平,确保工程质量合格。

3. 明确各参建单位在施工过程中的安全质量责任。

三、交底内容1.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1)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

(2)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材料的使用和管理。

(3)施工现场消防安全、防触电、防坠落、防物体打击、防中毒和窒息等安全措施。

(4)施工现场危险作业、特殊作业的安全操作规程。

(5)施工现场应急预案及应急救援措施。

2. 施工现场质量保证(1)工程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

(2)施工现场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的质量控制。

(3)施工过程中质量问题的处理及整改措施。

(4)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及程序。

(5)施工过程中质量保证措施。

3. 施工现场文明施工(1)施工现场环境卫生管理。

(2)施工现场文明施工规范。

(3)施工现场临时设施、材料堆放及运输管理。

(4)施工现场噪音、粉尘、废水、废气等污染物的防治。

四、交底要求1. 各参建单位应高度重视安全质量监督技术交底工作,确保交底内容全面、准确。

2. 交底人员应熟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具备较强的业务能力。

3. 交底过程中,参建单位应认真听取,做好记录,确保理解并掌握交底内容。

4. 交底结束后,各参建单位应立即组织内部培训,确保所有现场管理人员及作业人员掌握安全质量要求。

5. 交底记录应妥善保存,作为项目安全生产、质量管理的依据。

五、交底流程1. 由项目总工或安全生产、质量管理人员负责组织安全质量监督技术交底。

2. 交底人员根据交底内容,结合施工现场实际情况进行讲解。

3. 参建单位认真听取,做好记录。

4. 交底结束后,组织内部培训,确保全体人员掌握交底内容。

5. 交底记录归档,作为项目安全生产、质量管理的依据。

六、注意事项1. 交底内容应结合施工现场实际情况,确保实用性、针对性。

(质监总站)转发市住建委关于做好2011年度宁波市建筑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管理和申报工作的通知

(质监总站)转发市住建委关于做好2011年度宁波市建筑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管理和申报工作的通知

转发市住建委关于做好2011年度宁波市建筑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管理和申报工作的通知各施工企业:现将市住建委《关于做好2011年度宁波市建筑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管理和申报工作的通知》(甬建发〔2011〕162号)转发给你们,请各企业按通知要求认真执行,并按我站要求及时上报相关资料。

1、市区有参评项目的企业应在2011年9月19日前将附表1、附表2、附表3、附表4、附表5原件报我站安监科(其中附表1填工程名称、工程规模、参选牌编号,附表2应填各企业所有市区拟申报省、市安全文明标化工地情况,备注栏注明参评等级,附表3、附表5填工程概况),同时发送电子邮件(标题注明企业名称):anzhizhan@,凡未上报的工程一律不得参加2011年度市区安全文明标化工地的评选。

2、市区2011年度市安全文明标化工地的申报资料各企业应在2011年10月8日前报我站安监科,超过规定时限的一律不再受理。

联系电话:87308606关于做好2011年度宁波市建筑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管理和申报工作的通知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市安质总站,市建管处:根据《宁波市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管理办法》(市建质[2005]309号),现就做好2011年度宁波市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以下简称市安全文明标化工地)管理和申报工作提出以下意见,请各地认真执行。

一、各地、各单位要在2011年9月25日前对列入2011年度市安全文明标化工地参评计划的工程(2010年10月1日至2011年9月30日内竣工的工程)组织考核检查,并填写检查表(见附表1,该表一式两份,一份作为申报工地资料内容,一份直接报我委)。

二、请各地、各单位把辖区内所有拟申报省、市安全文明标化工地情况按《申报省、市文明安全文明标化工程汇总表》(附表2)的要求填写后报我委,因施工进度还未达到领牌标准的,应在备注中注明当前的施工进度。

三、凡参加2011年度省、市安全文明标化评选的项目均应填写《建筑安全文明标化工地基本情况表》(附表3)、《标化工地评优记录信息采集表》(附表4)。

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监督交底(修改)

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监督交底(修改)

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监督交底为了进一步增强我市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质量意识,落实质量责任,解决当前工程质量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建筑工程的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维护建筑市场秩序,确保工程质量,保证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的顺利实施,我站特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有关事项和要求进行如下监督交底:一、工程概况二、质量安全行为方面1、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必须取得施工许可证,并在领取施工许可证前,要办理工程质量监督、安全条件审查备案手续。

2、现场必须有一套完整且每页均盖审图章的图纸及施工图审查文件,施工图审查文件包括审图合格证、审图意见、设计部门针对审图意见的答复文件。

3、建设单位应及时组织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图纸会审,参加人员应具备资格,设计交底、图纸会审记录签章齐全。

有设计变更的,《设计变更通知书》必须及时送达我站;涉及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建筑节能分部及重大使用功能等重大设计变更必须经原设计图纸审查机构审查通过。

4、工程参建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各方责任主体要具有相应资质等级,并依法签订合同,明确质量标准和质量责任;对各专业工程的施工要实行总承包,建设单位不得将建设工程肢解发包,施工单位不得转包或者违法分包工程。

总、分包合同的签订必须由企业对企业进行签订,项目部或个人不得签订。

总包单位要加强对各分包单位的质量、安全保证体系落实情况的管理。

监理单位要对分包单位和人员的资质情况进行核查。

5、监理人员应及时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施工组织机构等,并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字。

监理规划、监理细则、旁站方案及记录应齐全,监理通知单及整改回复单资料应完整。

6、监理人员应组织编制见证检测方案或见证检测计划,见证检测的委托单位应为建设单位,见证取样要按照我站《关于加强建设工程见证取样和送检工作的通知》(池质安…2009‟19号)、《关于加强砼试件制作和送检管理工作的通知》(池质安…2012‟85号)的要求进行送检。

项目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监督交底方案(宁波质安总站)

项目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监督交底方案(宁波质安总站)

项目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监督交底方案(宁波质安总站)1 法律依据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13 条的规定,建设单位在领取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46 条的规定,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具体实施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

2 我站各职能科室工作职责简介根据我站工作职能和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需要,站内设办公室、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科、工程质量安全稽查科、安全监察科、综合管理科、检测管理科、科技园区分站、江北分站等8 个内设机构。

2.1 综合管理科(内设服务大厅)1 办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登记手续;2 办理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工程质量备案;3 负责站内信息化管理工作;4 负责市区工程质量与施工安全培训教育的组织工作;5 负责项目经理和项目总监的业绩管理工作;6 负责施工单位专职质量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的备案工作;7 受理工程质量安全技术资料及工程质量投诉和安全险情、工伤事故举报。

2.2 安全质量监督科负责市区(除江北、科技园区分站监督范围)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1 制订工程质量安全监督计划,负责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交底;2 监督基础和主体结构质量验收,同时对施工安全状况进行监督检查;3 监督工程质量竣工验收,对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综合评价;4 编制工程质量监督报告;5 负责施工过程中质量安全问题的处理,开展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检查;6 负责监督范围内工程项目质量安全投诉的处理。

2.3 科技园区分站负责科技园区(含东部新城)范围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具体为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科的各项工作内容。

2.4 江北分站负责江北区慈城镇、洪塘和庄桥街道范围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具体为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科的各项工作内容。

2.5 安全质量稽查科负责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稽查工作:1 负责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抽查;2 负责对工程质量安全违规行为处罚建议的复核工作;3 负责对施工过程中重大质量事故及监督工作质量投诉的调查处理;4 定期汇总质量安全稽查和处罚情况,分析工程质量安全状况,提出阶段性的稽查重点,发布稽查通报。

质量安全监督技术交底模板

质量安全监督技术交底模板

一、前言为确保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提高工程质量,保障施工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特制定本质量安全监督技术交底模板。

以下为模板内容:二、交底目的1. 使参建单位充分了解工程项目的质量、安全要求;2. 明确质量安全责任,确保各方履行职责;3. 提高施工技术水平,减少质量、安全事故发生;4. 促进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

三、交底内容1. 工程概况(1)项目名称、地点、规模;(2)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信息;(3)工程类型、建设周期、质量标准等。

2. 质量要求(1)设计图纸、规范、标准及要求;(2)原材料、构配件、设备的质量要求;(3)施工工艺、施工方法及质量检验标准;(4)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措施。

3. 安全要求(1)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2)施工安全操作规程;(3)特种作业人员管理;(4)施工安全防护设施;(5)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4. 质量安全责任(1)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各方质量安全责任;(2)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制度;(3)质量、安全事故报告、处理程序。

5. 质量安全监督措施(1)质量、安全监督检查方式;(2)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内容;(3)质量、安全监督检查结果处理。

6. 其他要求(1)施工过程中应遵循的法律法规;(2)施工过程中应执行的行业标准;(3)施工过程中应遵循的环保要求。

四、交底方式1. 交底会议:组织召开质量安全监督技术交底会议,邀请各方参建单位代表参加;2. 文件交底:将质量安全监督技术交底内容形成文件,分发给各方参建单位;3. 现场交底:针对施工现场的具体情况,对参建单位进行现场交底。

五、交底要求1. 各参建单位应认真听取、学习质量安全监督技术交底内容;2. 各参建单位应按照交底要求,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管理;3. 各参建单位应将质量安全监督技术交底内容贯彻落实到施工过程中;4. 各参建单位应定期对工程质量、安全进行自查,确保工程质量、安全。

宁波廉政谈话“三交底三清单”

宁波廉政谈话“三交底三清单”

宁波廉政谈话“三交底三清单”宁波,这座繁华的沿海城市,近年来在廉政建设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

其中,宁波廉政谈话的“三交底”与“三清单”措施发挥了重要作用。

本文将详细解析这两大举措的含义、历史背景及其在宁波廉政建设中的重要性。

“三交底”是宁波廉政谈话的重要内容之一。

具体而言,“三交底”是指在重要决策出台前,领导干部需要对直接下属进行政策、纪律和责任三个方面的交底。

通过这种方式,领导干部向下属明确传达了政策要求、纪律的红线以及个人所承担的责任,从而在源头上预防了腐败行为的发生。

与“三交底”不同,“三清单”则是在事后对廉政风险进行排查、评估与预防的机制。

具体而言,“三清单”包括问题清单、责任清单和整改清单。

问题清单旨在发现问题,责任清单明确各级责任,整改清单则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具体的整改措施。

这种机制使得廉政风险无所遁形,有助于及时发现并纠正潜在的腐败问题。

“三交底”与“三清单”在宁波廉政谈话中相辅相成,一方面,“三交底”强调了事前教育和提醒,有助于从源头上预防腐败;另一方面,“三清单”注重事后排查和整改,确保潜在问题得到及时解决。

这两大举措相互补充,形成了有效的廉政谈话机制,对于推动宁波的廉政建设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宁波廉政谈话的“三交底”与“三清单”是该市在反腐倡廉工作中所采取的一项重要举措。

通过事前教育和提醒,以及事后排查和整改,这两大举措共同推动了宁波廉政建设的发展,为建设清廉宁波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在今后的日子里,我们期待宁波继续深入推进廉政建设,为构建风清气正的社会环境作出更大的贡献。

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与技术交底是工程项目施工中的重要环节,它们之间存在着密切的关系。

本文将深入探讨这三者之间的相互影响和作用,为项目经理和施工团队提供有益的参考。

施工组织设计是对整个施工过程进行全面规划和安排的文件,主要包括施工进度、资源配置、现场布置等方面的规划。

合理的施工组织设计能够有效地提高施工效率,降低成本,保证施工质量。

工程项目安全、质量施工技术监理交底书

工程项目安全、质量施工技术监理交底书

施工技术安全质量监理交底书安全监理交底地点:***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工程现场会议室参与技术安全监理交底单位及人员:(详见会议签到表)为了保证***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工程施工过程的施工安全、施工质量,加强本工程施工过程技术安全、工程质量管理,保障项目现场所有人员生命和财产安全,做好安全施工预防工作。

***集团有限公司(总承包单位)及所有参建施工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等规定,及其与***环保发电有限公司(建设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实施工程安全施工。

根据建设单位委托,我监理单位在本工程施工阶段开展监理工作,我项目监理部真诚希望各参建施工单位予以大力协助、支持和和配合:***总承包单位和各参建分包施工单位应对所承担施工的项目工程的施工质量、技术安全施工进行监督、检查、管理。

现对总承包单位和各分包施工单位的现场技术安全、施工质量进行综合交底:一、施工阶段的技术安全生产施工工作。

1、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规定,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相关行业规范的要求,总承包单位和各分包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对下列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具安全验算结果,经你单位技术负责人和监理单位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实施.由你单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1)、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

(2)、土方开挖工程。

(3)、模板工程。

(4)、起重吊装工程。

(5)、脚手架工程。

(6)、拆除、爆破工程。

(7)、混凝土浇筑工程。

(8)、坑、池等防渗工程。

(9)、钢筋混凝土烟囱工程。

(10)、钢构工程。

(11)、锅炉安装工程及打水压试验。

(12)、汽机安装工程及吹管。

(13)、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

对前述所列工程中涉及深基坑、地下土方开挖工程、高大模板工程等的专项施工方案,总包单位还应当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

质量安全备案监督技术交底模板

质量安全备案监督技术交底模板

一、会议主题为加强项目质量安全备案监督工作,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现将项目质量安全备案监督技术交底如下:二、参会人员1. 项目建设单位负责人及相关部门人员;2. 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安全负责人等;3. 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等;4. 质量安全监督部门相关人员;5. 其他相关人员。

三、会议内容1. 质量安全备案制度及要求(1)明确质量安全备案的范围、程序、时限等;(2)强调质量安全备案的重要性,要求各参建单位高度重视;(3)介绍质量安全备案的具体操作流程,包括备案材料的准备、提交、审核等。

2. 质量安全监督职责(1)明确质量安全监督部门的职责,包括监督检查、问题整改、责任追究等;(2)要求各参建单位积极配合质量安全监督部门的工作,确保工程质量安全;(3)介绍质量安全监督部门的监督检查方式,包括现场检查、资料审查、检测抽检等。

3. 质量安全管理措施(1)强调施工过程中的质量安全管理,要求施工单位严格执行国家、行业和地方有关标准、规范;(2)要求施工单位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落实质量责任制,确保工程质量;(3)强调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要求施工单位做好安全防护措施,加强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

4. 质量安全监督技术交底(1)针对项目特点,对施工现场进行技术交底,明确质量、安全关键工序、重要部位及特殊要求;(2)介绍质量安全监督部门在监督检查过程中重点关注的内容,如施工工艺、材料使用、设备设施等;(3)对施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质量安全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预防措施。

5. 问题解答与交流(1)各参建单位就质量安全备案、监督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进行提问;(2)质量安全监督部门对提出的问题进行解答,并提出相关建议。

四、会议要求1. 各参建单位要认真学习本次会议内容,切实提高质量安全意识;2. 严格执行质量安全备案制度,确保工程质量安全;3. 积极配合质量安全监督部门的工作,共同推动项目顺利进行;4. 加强施工现场管理,确保施工安全、质量达标。

浙江省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宁波分公安全生产总交底书

浙江省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宁波分公安全生产总交底书

浙江省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宁波分公司安全生产总交底书为了认真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切实加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生产、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确保工程项目在施工过程中的人身、财产安全,杜绝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减少一般安全事故的发生。

特制定本工程施工现场生产、安全总交底书:一、项目中标后及工程开工前期准备工作1、开工前完成项目部管理人员组建,人员名单及通讯录报生产安全科备案。

施工班组选定后名单报生产安全科备案。

项目部需对关键岗位人员进行变更的报生产安全科。

2、办理项目《安监备案》、《施工许可证》、《食堂卫生许可证》、食堂作业人员的《健康证》(公司生产安全科协办)。

3、建立项目部安全管理小组(根据项目部上报的管理人员名单确定),建立项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组织保证体系、各项有关管理制度和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建立项目部治安、消防组织和现场急救组织。

编制各类应急救援预案。

4、编制施工现场场布平面图,报生产安全科审批,项目部严格按照审核后的场布图设置大门、活动房等。

严格按照集团公司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实施手册布置大门企业形象、办公室及生活区等。

5、安全台账从开工日起记录(开工日期以开工报告为准)。

二、施工过程管理1、安全管理1.1、审核分包单位的分包合同、法人资格、安全组织保证体系与管理能力以及特种作业人员的配置情况。

审核分包单位的《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人员上岗证及三类人员证书》、《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并与分包单位及班组及时签定安全生产责任书。

所有分包合同(包括大型租赁、安拆合同)必须报经营核算科审定。

分包单位涉及到以下专业的原则上由公司推荐:劳务、安装、幕墙专业分包单位。

分包单位管理细则详见附件。

1.2、大型机械安装、使用、拆卸管理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关文件执行。

并按月上报大型机械设备使用情况登记表。

见附件51.3、安全台帐按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新台帐进行编制见附件。

质监部安全技术交底模板

质监部安全技术交底模板

一、交底项目为确保施工安全,预防安全事故发生,现将以下安全技术交底内容进行传达和落实。

二、交底内容1.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1)施工现场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标准,严格执行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

(2)施工现场应设立安全警示标志,明确危险区域、危险作业、安全通道等。

(3)施工现场应设置专职安全员,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

2. 施工现场个人防护(1)施工人员必须佩戴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帽、安全带、安全鞋等个人防护用品。

(2)施工现场作业人员必须按照规定穿戴防护服、防护手套、防护眼镜等。

(3)施工现场作业人员必须遵守操作规程,不得违规操作。

3. 施工现场消防与用电安全(1)施工现场应配备足够的消防设施,如灭火器、消防栓等,并定期检查、维护。

(2)施工现场用电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严禁私拉乱接电线。

(3)施工现场禁止使用非标准电源插座,严禁在施工现场使用大功率电器。

4. 施工现场机械设备安全(1)施工现场机械设备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定期进行检修、保养。

(2)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持证上岗。

(3)机械设备操作过程中,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不得违规操作。

5. 施工现场高处作业安全(1)高处作业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带,安全带必须系在牢固的构件上。

(2)高处作业区域应设置安全防护栏,防止人员坠落。

(3)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熟悉作业环境,确保作业安全。

6. 施工现场防暑降温与防冻措施(1)夏季高温期间,施工现场应采取防暑降温措施,如设置休息室、提供清凉饮料等。

(2)冬季低温期间,施工现场应采取防冻措施,如采取保温措施、加强保暖等。

三、交底要求1. 施工单位必须组织全体施工人员认真学习安全技术交底内容,确保每位施工人员了解并掌握。

2. 施工单位应将安全技术交底内容纳入施工培训计划,定期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培训。

3. 施工单位应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检查,确保安全技术交底内容得到有效执行。

施工安全监督管理技术交底模板

施工安全监督管理技术交底模板

一、交底目的为确保施工现场安全,提高施工管理水平,降低安全事故发生率,特制定本技术交底。

二、交底对象1. 施工项目经理及全体管理人员;2. 施工班组长及全体施工人员;3. 安全监督人员。

三、交底内容1.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1)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职责;(2)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规、标准和规范,确保施工现场安全;(3)加强施工现场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措施(1)施工现场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提醒施工人员注意安全;(2)高处作业时,必须系好安全带,配备安全防护设施;(3)施工现场应设置消防设施,并定期检查、维护;(4)施工现场应设置安全通道,确保人员疏散畅通;(5)施工现场应设置临时用电设施,确保用电安全。

3. 施工现场安全教育培训(1)对新入场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使其掌握基本安全知识和技能;(2)定期组织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全体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3)对特殊工种进行专项培训,确保其具备相应操作技能。

4. 施工现场安全检查与整改(1)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2)对安全隐患进行分类处理,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3)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确保整改效果。

5. 施工现场安全监督与考核(1)设立安全监督岗位,负责施工现场安全监督工作;(2)对施工现场安全进行定期考核,对不安全行为进行处罚;(3)对安全事故进行严肃处理,追究相关责任。

四、交底要求1. 各级人员要认真学习本交底内容,确保理解并执行;2. 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要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提高其安全意识;3. 施工人员要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确保自身安全;4. 安全监督人员要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监督检查,确保安全措施落实到位。

五、附则1. 本技术交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2. 本技术交底如有未尽事宜,由施工现场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解释;3. 本技术交底如有修改,以最新版本为准。

项目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监督交底方案(宁波质安总站)

项目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监督交底方案(宁波质安总站)

项目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监督交底方案(宁波质安总站)1 法律依据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13条的规定,建设单位在领取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46条的规定,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具体实施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

2 我站各职能科室工作职责简介根据我站工作职能和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需要,站内设办公室、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科、工程质量安全稽查科、安全监察科、综合管理科、检测管理科、科技园区分站、江北分站等8个内设机构。

2.1 综合管理科(内设服务大厅)1办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登记手续;2办理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工程质量备案;3负责站内信息化管理工作;4负责市区工程质量与施工安全培训教育的组织工作;5负责项目经理和项目总监的业绩管理工作;6负责施工单位专职质量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的备案工作;7受理工程质量安全技术资料及工程质量投诉和安全险情、工伤事故举报。

2.2 安全质量监督科负责市区(除江北、科技园区分站监督范围)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1 制订工程质量安全监督计划,负责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交底;2 监督基础和主体结构质量验收,同时对施工安全状况进行监督检查;3 监督工程质量竣工验收,对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综合评价;4 编制工程质量监督报告;5 负责施工过程中质量安全问题的处理,开展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检查;6 负责监督范围内工程项目质量安全投诉的处理。

2.3 科技园区分站负责科技园区(含东部新城)范围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具体为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科的各项工作内容。

2.4 江北分站负责江北区慈城镇、洪塘和庄桥街道范围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具体为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科的各项工作内容。

2.5 安全质量稽查科负责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稽查工作:1 负责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抽查;2 负责对工程质量安全违规行为处罚建议的复核工作;3 负责对施工过程中重大质量事故及监督工作质量投诉的调查处理;4 定期汇总质量安全稽查和处罚情况,分析工程质量安全状况,提出阶段性的稽查重点,发布稽查通报。

浙交上行宁波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

浙交上行宁波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

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在建桥梁和隧道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的通知(甬交建〔2014〕348号)各县(市)、区交通局,市高指、公路局、质监站:为全面提升我市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水平,切实强化技术难度大、安全风险高的公路桥梁、隧道工程的质量管理,杜绝发生质量安全事故,根据市委、市政府实施“三年行动计划”专项行动总体部署和交通建设“又好又快”发展的要求,结合当前我市交通建设行业安全形势以及宁波地区水文地质气候特点,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提高认识,严格落实各方质量管理责任(一)建设单位要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配备专职质量安全管理人员,落实相应责任人,建立健全项目管理质量安全保证体系,完善质量安全管理制度,督促设计、施工、监理、检测等参建单位落实相应质量安全管理责任,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管控到位。

(二)施工单位要建立质量责任制,落实工程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加强对分包单位和劳务分包单位的质量安全指导和培训。

施工单位应按照设计文件的要求施工,不得擅自更改。

涉及到重大技术方案或危险性较大方案应请第三方进行复核验算。

(三)勘察设计单位要强化动态设计和服务质量.设计代表应在重要结构物或关键工序的实际施工过程中进行巡查,及时提出- 1 -技术指导。

在工程质量验收时,对工程质量是否符合设计要求提出评价意见.(四) 监理单位应严格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工程开工报告等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合同约定,重点审查桥梁和隧道工程的施工技术方案,对不符合要求的,不得签字确认。

监理单位应加强施工过程中各方案的执行情况的检查,做好检查记录,加强桥梁和隧道工程关键工序质量检测验收工作.监理单位应加强自身质量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考核工作,在服务期内不得擅自调整监理人员.二、严格管理,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一)建设单位应加强分包劳务管理,严格整治设计、监理、施工单位的转包、违规分包、以包代管和质量安全失信行为,强化质量安全源头管理。

质安站安全技术交底模板

质安站安全技术交底模板

一、交底单位及时间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交底时间:_______________二、交底目的为确保本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提高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特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三、交底内容1. 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3)工程规模:________________(4)工程结构:________________2. 施工安全注意事项(1)施工现场安全1)施工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进入施工现场必须穿反光背心。

2)施工现场必须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明确危险区域。

3)施工人员必须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作业,不得擅自更改。

4)施工现场必须设置消防设施,确保消防通道畅通。

(2)高空作业安全1)高空作业人员必须持有相关证书,经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2)高空作业时,必须系好安全带,并确保安全带牢固可靠。

3)高空作业平台必须定期检查,确保设备安全可靠。

(3)用电安全1)施工现场必须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电源,禁止私拉乱接电线。

2)施工现场用电设备必须安装漏电保护器,并定期检查。

3)施工人员必须熟悉用电安全知识,不得触摸带电体。

(4)机械安全1)施工机械必须经过定期检查、保养,确保设备安全可靠。

2)操作人员必须熟悉机械性能,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3)机械设备运行时,禁止人员进入作业区域。

3. 事故应急处理(1)火灾事故:立即切断电源,使用灭火器进行灭火,并拨打火警电话报警。

(2)触电事故:立即切断电源,对伤员进行心肺复苏,并拨打急救电话。

(3)高处坠落事故:立即组织救援,对伤员进行急救,并拨打急救电话。

四、交底要求1. 施工单位必须组织作业人员认真学习安全技术交底内容,确保每位作业人员都能掌握。

2. 施工单位应将安全技术交底内容纳入施工方案,并严格执行。

3. 施工单位应定期对安全技术交底内容进行复查,确保施工安全。

质安站安全质量技术交底模板

质安站安全质量技术交底模板

一、交底会议基本信息1. 会议名称:[项目名称]安全质量技术交底会2. 主持人:[主持人姓名]3. 参会人员:[参建单位及人员名单]4. 会议时间:[具体日期]5. 会议地点:[具体地点]二、交底会议目的为确保[项目名称]施工过程中的质量安全,提高参建单位的质量安全意识,明确各方责任,特召开本次安全质量技术交底会。

三、交底内容1. 工程概况- 项目名称:[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建设单位名称]- 施工单位:[施工单位名称]- 设计单位:[设计单位名称]- 监理单位:[监理单位名称]- 项目规模:[项目规模及主要结构]- 施工工期:[预计施工工期]2. 质量安全目标- 质量目标:[具体质量目标]- 安全目标:[具体安全目标]3. 质量管理体系- 施工单位质量管理体系:[施工单位质量管理体系概述]- 监理单位质量管理体系:[监理单位质量管理体系概述]4. 安全管理体系- 施工单位安全管理体系:[施工单位安全管理体系概述]- 监理单位安全管理体系:[监理单位安全管理体系概述]5. 施工工艺及质量控制要点- 主要施工工艺:[具体施工工艺流程]- 质量控制要点:[具体质量控制措施及标准]6. 安全控制要点- 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责任制及职责分工]- 安全防护措施:[安全防护设施及措施]- 应急预案:[应急预案及处置措施]7. 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现场环境保护:[施工现场环境保护措施]- 噪音、粉尘、废水等污染控制:[噪音、粉尘、废水等污染控制措施]8. 技术交底- 施工单位技术交底:[施工单位技术交底内容]- 监理单位技术交底:[监理单位技术交底内容]四、参会人员责任1. 施工单位:负责施工过程中的质量安全管理工作,严格按照设计文件、施工规范和操作规程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要求。

2. 监理单位:负责对施工现场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的质量安全问题及时进行整改,确保施工安全。

3. 设计单位:负责对设计文件进行审查,确保设计合理、安全、可靠。

建筑工程项目部安全监督交底书 优秀范文

建筑工程项目部安全监督交底书 优秀范文

建筑工程项目部安全监督交底书优秀范文:根据总公司向你项目部下达的“安全生产任务书”的要求,进一步明确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具体要求,特向你项目部作如下交底:一、安全达标1、安全管理:①要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各类人员安全职责、各工种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管理网络上墙;②施工组织设计中必须有较全面、针对性强的安全措施并组织实施。

专业性较强的:脚手架工程、施工用电、基坑支护、模板工程,井字架要单独编制专项安全技术措施。

③安全技术交底明确、全面且具有针对性,不得仅有分工种交底,还要有分部(项)交底。

④项目部必须每周组织一次安全检查,对查出的事故隐患要根据“三定”原则进行整改,并做好检查记录。

⑤特种作业人员(电工、电焊工、架子工)、项目经理、安全干部必须持证上岗。

2、脚手架:①必须有搭设方案且经过审批、验收;②立杆要有底座、扫地杆,基础平实且有排水措施;③架体稳定且与建筑物连接牢固,悬挑部分安装必须符合要求;④按规定架设剪刀撑;⑤脚手笆满铺;⑥外侧设置防护栏杆和挡脚杆,密目式安全网满封;⑦脚手立杆、大横杆、小横杆均漆成黄色;剪刀撑、扶手栏杆、挡脚杆漆成红白间色;⑧卸料平台搭设牢固,并有扶手栏杆和挡脚杆;⑨严禁使用毛竹脚手。

3、三宝四口临边:①现场所有人员必须戴好合格的安全帽;②建筑物外侧必须用合格的,取得准用证的密目式安全网封闭;③必须使用合格的安全网;④“四口”(通道口、预留洞口、楼梯口、电梯口),“临边”(阳台楼板、屋面等)处必须有可靠严密的防护。

4、施工用电:①施工组织设计中必须单独编制施工现场用电组织设计;②施工用电必须采用三机五线制;③实行三级配电二级保护,开关箱末级必须装设30mA或15mA、0.1S漏电开关保护器,实行一机一闸一保险;④所用电缆、电线必须整齐架设,并使用绝缘子;⑤宿舍内照明线路必须统一架设,不得私拉乱接;⑥漏电开关试跳记录,接地电阻测试记录齐全。

5、井字架:①粗眼网三面围封,进料口搭设防护棚;②安全门、超高限位,保险装置灵敏有效;③缆网绳必须符合要求,且锚固可靠,有拖桩,夹头不少于三只;④卷扬机地锚牢固,有绳筒保护,搭设防护棚;⑤井字架必须搭设在脚手架的外侧,不得切割脚手架;⑥要有验收记录;⑦30米以上工程或创建文明工地均不得使用老式井字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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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监督交底方案(宁波质安总站)1 法律依据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13条的规定,建设单位在领取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46条的规定,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具体实施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

2 我站各职能科室工作职责简介根据我站工作职能和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需要,站内设办公室、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科、工程质量安全稽查科、安全监察科、综合管理科、检测管理科、科技园区分站、江北分站等8个内设机构。

2.1 综合管理科(内设服务大厅)1办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登记手续;2办理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工程质量备案;3负责站内信息化管理工作;4负责市区工程质量与施工安全培训教育的组织工作;5负责项目经理和项目总监的业绩管理工作;6负责施工单位专职质量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的备案工作;7受理工程质量安全技术资料及工程质量投诉和安全险情、工伤事故举报。

2.2 安全质量监督科负责市区(除江北、科技园区分站监督范围)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1 制订工程质量安全监督计划,负责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交底;2 监督基础和主体结构质量验收,同时对施工安全状况进行监督检查;3 监督工程质量竣工验收,对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综合评价;4 编制工程质量监督报告;5 负责施工过程中质量安全问题的处理,开展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检查;6 负责监督范围内工程项目质量安全投诉的处理。

2.3 科技园区分站负责科技园区(含东部新城)范围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具体为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科的各项工作内容。

2.4 江北分站负责江北区慈城镇、洪塘和庄桥街道范围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具体为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科的各项工作内容。

2.5 安全质量稽查科负责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稽查工作:1 负责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抽查;2 负责对工程质量安全违规行为处罚建议的复核工作;3 负责对施工过程中重大质量事故及监督工作质量投诉的调查处理;4 定期汇总质量安全稽查和处罚情况,分析工程质量安全状况,提出阶段性的稽查重点,发布稽查通报。

2.6 安全监察科负责市区建筑工程的安全监察工作:1 组织专项安全生产监督检查;2 协同有关部门进行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3 负责对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状况的综合评价工作,提出阶段性的施工安全监督重点;4 负责施工安全检测机构和起重机械装拆队伍的监督管理。

2.7 检测管理科1负责对站内检测仪器与设备的管理;2 负责质量检测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3 负责对预拌砼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4 配合做好施工现场监督抽检工作;5 定期分析、汇总市区质量检测工作状况,发布检测信息;6 负责桩基检测工作。

3 监督工作流程及说明3.1 流程示意安全质量监督交底-巡查抽查→地基与基础工程钢筋分项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抽查-巡查抽查→地下室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抽查-巡查抽查→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备案-巡查抽查→主体分部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抽查-巡查抽查→主体分部工程备案-巡查抽查→节能分部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抽查-巡查抽查→节能分部工程备案-巡查抽查→竣工验收监督抽查-住宅工程竣工复查→安全评价及出具质量监督报告。

3.2 说明3.2.1安全质量监督科监督的工程,各环节的验收通知及备案资料核查,报送服务大厅。

科技园区分站、江北分站监督的工程,各环节的验收通知及备案资料核查,直接报送上述两科室;3.2.2 各环节的监督检查,实行不定人的检查制度,每次检查验收随机指派由不少于2人组成的监督小组参加;3.2.3 在各环节监督过程中,同时核查安全台帐资料、检查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状况;3.2.4除上述环节验收之外,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安排巡查及复查工作;3.2.5 住宅工程在出具监督报告前实施复查。

4 对建设各方责任主体质量行为的监督4.1 对责任主体质量行为监督的主要要求4.1.1 抽查责任主体和有关机构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及工程技术标准的情况。

4.1.2 抽查责任主体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和实施情况。

4.1.3 发现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的权限对违法违规事实进行调查取证,对责任单位、责任人提出处罚建议。

4.2 对责任主体质量行为监督的主要内容4.2.1 对建设单位的下列行为进行抽查:1 施工前办理质量监督登记、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施工许可(开工报告)手续情况;2 按规定委托监理情况;3 组织图纸会审、设计交底、设计变更工作情况;4 组织工程质量验收情况;5 原设计有重大修改、变动的、施工图设计文件重新报审情况;6 其它影响工程质量的违法违规行为。

4.2.2 对勘察、设计单位的下列行为进行抽查:1 参加地基验槽、基础、主体结构及有关重要部位工程质量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情况;2 关于淘汰和限制使用技术与产品的设计情况;3 签发设计修改变更、重新报审情况;4 参加有关工程质量问题的处理情况;5 其它影响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的违法违规行为。

4.2.3 对施工单位的下列行为进行抽查:1 施工单位资质、项目经理部管理人员的资格、配备、到位情况及人员变更手续是否完备(涉及项目经理变更的,应到招标办办理变更手续,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变更,应到建管处办理变更手续,并将变更情况报我站备案。

),主要专业工种操作上岗资格、配备及到位情况;2 分包单位资质与对分包单位的管理情况;3 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审批及执行情况;4 施工现场施工操作技术规程及国家有关规范、标准的配置情况;5 工程技术标准及经审查批准的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实施情况;6 检验批、分项、分部(子分部)、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的检验评定情况;7 质量问题的整改和处理情况及是否在规定的时间内上报整改回执报告;8 技术资料的收集、整理情况;9 其它影响工程施工质量的违法违规行为。

4.2.4 对监理单位的下列行为进行抽查:1 监理单位资质、项目监理机构的人员资格、配备、到位情况及人员变更手续是否完备(涉及项目总监变更的,应到招标办办理变更手续,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变更,应到建管处办理变更手续,并将变更情况报我站备案。

);2 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关键部位和工序的确定及措施)的编制审批内容的执行情况;3 对材料、构配件、设备投入使用或安装前进行审查情况;4 对分包单位的资质进行核查情况;5 见证取样制度的实施情况;6 对重点部位、关键工序实施旁站监理情况;7 质量问题整改通知单签发及质量问题整改结果的复查情况;8 组织检验批、分项、分部(子分部)工程的质量验收、参与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的验收情况;9 监理台账资料收集整理情况;10 其它影响工程质量的违法违规行为。

4.2.5 对工程质量检测单位的下列行为进行抽查:1 是否超越核准的类别、业务范围承接任务;2 检测业务基本管理制度情况;3 检测内容和方法的规范性程度;4 检测报告形成程序、数据及结论的符合性程度;5 不合格的检测结果是否及时上报我站;6 其它影响检测质量的违法违规行为。

5 对工程实体质量的监督5.1 对工程实体质量监督的要求5.1.1 抽查施工作业面的施工质量,并对关键部位实施监督。

5.1.2 着重检查结构质量、环境质量和重要使用功能,重点监督工程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和其它涉及结构安全的关键部位。

5.1.3 抽查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主要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出厂合格证、试验报告、见证取样送检资料及结构实体检测报告。

5.1.4 抽查结构混凝土、承重砌体、钢结构主要受力构件安装施工过程的质量控制情况。

5.1.5 实体质量监督辅以必备的监督检测,由监督人员根据结构部位的重要程度及施工现场所用原材料、构配件或施工质量情况进行随机抽检或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检测。

5.2 工程实体质量监督的主要方式监督人员一般采取定点(监督控制点)检查、随机抽查和监督巡查相结合的方式,并辅以必要的检测手段,对工程质量控制资料和实体质量进行监督检查。

5.3 工程各环节实体质量监督的具体内容5.3.1 监督交底建设单位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之后,责任科室(安全质量监督科、科技园区分站、江北分站)根据工程建设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制定工程安全质量监督工作方案,通知建设各方责任主体包括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有关人员参加监督交底会议,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施工单位技术、质量部门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质量负责人等应到场。

5.3.1.1 检查人员到位情况:1 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2 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3 施工单位技术、质量部门管理人员及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质量负责人。

5.3.1.2相关资料的审查:1 开工报告;2 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3 质量保证体系建立情况;4 专业分包责任制的落实情况;5 施工、监理单位主要人员的资格证书及专业工种执证上岗情况;6 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的编审情况。

5.3.2 地基与基础分部钢筋隐蔽工程验收5.3.2.1验收条件1 开工报告及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完备;2 开挖深度超过4m(含4m)或深度虽未超过4m(含4m),但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及地下管线极其复杂的工程基坑支护设计方案已组织专家论证。

基坑变形及周围建筑物的沉降或变形监控记录显示变形稳定或曾发生异常现象但已采取有效措施可确保支护工程安全使用。

3 桩基子分部:(1)、实物工程量已完成;(2)、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各类质量问题已处理;(3)、桩基工程资料已完整:①、各种材料出厂合格证及进场检(试)验报告;②、基桩桩身完整性、承载力检测报告;③、混凝土抗压试验报告、钢筋接头的连接试验报告;④、预制构件、预拌混凝土合格证;⑤、试成桩记录;⑥、检验批、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及隐蔽工程、技术复核记录(是否真实完整);⑦、桩基工程质量缺陷处理记录及整改报告;⑧、桩基子分部工程监理总结报告;⑨、桩位竣工图;⑩、桩基子分部工程验收记录。

4 混凝土基础子分部:(1)、钢筋和模板工程安装完成、止水细部隐蔽工程完成、水电管线预埋完成;(2)、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各类质量问题已处理;(3)、基础工程资料已到位:①、各种材料出厂合格证及进场检(试)验报告;②、钢筋接头的连接试验报告;③、检验批、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④、隐蔽工程、技术复核记录、地基验槽验收记录;⑤、质量缺陷处理记录及整改报告;⑥、大体积混凝土等专项施工方案及测温、保温养护方案;⑦、加固处理、钢筋代换设计变更文件和验收记录;5.3.2.2 基础钢筋隐蔽工程监督验收的主要内容:1 预拌混凝土供销合同的备案情况;2 混凝土标准养护室的建立或实施委托养护情况;3 质量控制资料是否完整;4 要求处理的Ⅱ类桩及Ⅲ类、Ⅳ类桩的处理落实情况;5 可见部分桩径、桩顶质量及桩顶钢筋锚固情况;6 基桩偏位处底板、承台、地梁等设计变更处理情况;7 基坑内的排水和降水措施及基坑周边堆荷情况;8主要钢筋的制作、绑扎和连接质量;9 模板安装工程质量;10 保护层垫块、支撑马凳设置及止水带(片)、后浇带、变形缝节点处理情况;11 防水工程施工质量;12 基础避雷接地施工情况;13 底板钢筋中预埋电气钢管连接施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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